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7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分配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1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0年2月25日至2月29日对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结果、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单间配套户型选房家庭为50户、一房一厅户型选房家庭为54户、二房一厅户型选房家庭为50户。我局决定于2020年5月12 日、13日、14日开展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工作,现将选房资格、配租顺序(详见附件1、2、3)及选房分配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不再设置现场选房。线上选房可在手机上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也可在电脑上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电脑端的浏览器可用QQ浏览器(推荐)、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IE浏览器不可用。

咨询电话(略)

二、模拟选房时间安排

为便于申请人熟悉选房操作流程,避免申请人因操作不当耽误选房,本次选房活动增加模拟选房流程,模拟选房时间为 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模拟选房的房源为假设房源,选房资格、选房序号及具体选房时间段详见附件1、2、3。

三、正式选房时间安排

单间配套(1号-50号):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一房一厅(1号-54号):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二房一厅(1号-50号):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选房资格、选房序号及具体选房时间段详见附件1、2、3。

四、抽选房号规则

抽选房号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进行。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2分钟,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系统暂时关闭该户选房权力并进入下一户选房,未按时选房的申请人需待本户型第一轮所有申请人选房结束后方可重新抽选房号,重新选房时间在当天18:00前,不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南宁选房网及其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显示。在选房当天18:00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次选房分配,需重新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五、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大批量人员扎堆办理签合同业务,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短信方式通知主申请人签订合同。主申请人接到短信通知后应在短信通知时间内前往南宁市凤岭北苑选房大厅合同换签业务服务站签订合同;也可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预约合同签订,预约时间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事先未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预约电话(略)。

签订租赁合同需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地工商银行储蓄卡,现场需缴纳约16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方式支付,不收取现金)。

南宁市凤岭北苑选房大厅合同换签业务服务站位于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2楼。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 出口1.5公里。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相关责任

主申请人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未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七、注意事项

请前往办理签订合同的主申请人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登记、扫码等工作,离开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带出业务服务站点,并妥善处理。

附件:1. 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名单(单间配套)

2. 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名单(一房一厅)

3. 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名单(二房一厅)

4. 高坡岭人才公寓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手机版)

5. 高坡岭人才公寓线上选房操作流程(电脑版)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完整word版)2016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试题(一)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 考试试题(一) 一、判断题 1、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3、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1.0m.(√) 4、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要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5、重视诉讼时效是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之一(√) 6、垫资施工的项目,在投标前必须对业主资信进行调查(√) 7、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格约定竣工结算条款,为结算工作有利条件(√) 8、清水混凝土要求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不允许有任何修补。(√) 9、与干式相比,湿式外包钢法施工更方便,且承载力的提高比干式外包钢法更有效。(×) 10、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保持模型的一致性及模型信息的可继承性,实现虚拟施工过程各阶段和各方面的有效集成(√) 11、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2、选择信誉好的内部承包人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必备条件(√) 13、如果监理人未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则视为对承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中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15、未经验收发包方就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要承担责任,施工方对工程质量的责任全部免除。(×) 16、深层搅拌法水泥土止水帷幕适用于黏土、淤质土和粉土地基,施工费用低,应优先考虑。(√) 17、联营项目一旦发生对外债务不能清偿,被联营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18、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1.0m.(√) 1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提出了“优先使用400MPa级钢筋,积极推广500MPa级钢筋”。(√)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为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监督本地区培训工作,同时要制定本地区培训机构具体条件,指导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提出培训申请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招募、遴选。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公示,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 培训机构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实施培训后,要按要求向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测试申请,符合培训要求的,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抽取试题、组织测试。 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培训质量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培训机构具备开展相应岗位职业培训的能力。 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培训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和甄别处理。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训关键环节监督指导

力度,推动培训机构公开培训信息。 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要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清出培训机构名单,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生态环境。 培训机构应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落实继续教育适应岗位需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升其专业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提升。 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计入个人培训信息记录。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此外,鼓励各地探索务实高效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积极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 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 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 〕4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自给率仅为1/4 、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 %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 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 年约290 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 年超过1470 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 年的13% 快速增长到2009 年的21% 。“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 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 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

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十二五” 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主要工作和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确定了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并通过完善节能机制、节能配套技术标准、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框架,为我区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明确目标,完成任务 我区于2006 年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42 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陆续出台了《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2011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关于从规划阶段开始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9 〕45 号)、《关于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 〕1 号)、《广西建设厅2009 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09 年9-12 月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 〕31 号)、《关

事迹材料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事迹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事迹 一个最基层的工作岗位,一个很普通的一线员工……他没什么感人事迹,也没什么豪言壮语,但他却5年如一日,把一个简单、琐碎的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作干得有声有色。这就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xx建发集团物业公司员工朱xx。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的事情 朱xx是xx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的一名公共秩序维护员。五年来,他在这个平凡的岗位、平凡的职业、平凡的环境中做着不平凡的事情,受到人们的赞誉。 其实,朱xx每天的工作就是从平凡的小事做起,抹布、拖布、扫帚每天与他形影不离,处处相伴,亦是他的“三件宝”。每天院子哪里不干净了,玻璃上有污点了,电梯不锈钢上有手印了……他都抽空打扫干净。白天,住建厅的来访者特别多,为了不影响来访者和住建厅的正常工作,又能使公共秩序维护好,保持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朱xx便巧妙地打“时间差”去搞好工作,即利用早、晚无来访者的空档或节假日值班时干这些保洁工作。于是,便有了许多人在节假日路经住建厅时都会看到,朱xx不是在擦灯,就是在擦玻璃。难怪有人说,朱xx所负责的区域,门庭窗明几净,连院里的电动门、射灯都锃光瓦亮,让人看了都舒服。 要做就做好,让大家满意 服务的业主单位评价朱xx说:“他最大的优点是特别勤快,最大

不xx工作的肯定,闲不住是对朱xx的缺点也是闲不住。勤快是对朱.注意身体健康的担忧”。作为公共秩序维护员,“闲不住”就是这个岗位的最核心,“闲不住”是因为他心里时刻装着业主,“闲不住”是他眼里时刻有活干。在朱xx身上,我们看到了心怀业主的态度,看到了扎实工作的精神。朱xx常常说:要做就做好,让大家满意。所以,对本职工作就要扎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干一行,精一行。对自己做的事情不能敷衍了事,要重实际、用实招、求实效,使自己的服务让大家满意。 做事先做人,平凡亦伟大 有人说,是什么原因让朱xx这个作为建发集团物业公司的一名最基层的普通员工,一下子站到了北京的领奖台上。这就是他实实在在的工作、尽职尽责的行动得来的。是他先做人再做事,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走来的。是他公而忘私,爱岗敬业,服务为先换来的。朱xx他不仅工作上踏实认真,一丝不苟,而且在助人为乐,帮人解难上处处走在前列。一次,他在楼里巡逻时,忽然发现有人晕倒在楼梯口。他急忙跑上前,一看是住建厅的员工老赵,似乎有生命危险。朱xx立即背着老赵下楼冲到马路上打的。由于送医院及时,使老赵脱离了危险。家属为表示感谢,拿出300元钱塞到朱xx手里,当即被他拒绝了;一次,有位到9楼会议室开会的同志,离开时钱包掉在椅子底下,内装现金600多元。朱xx巡查发现后,马上打电话物归原主。失主感激不尽,激动地说:“物业公司有这样的秩序维护员,我们在单位就不怕丢东西了。”同事说: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闻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2020)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7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分配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1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0年2月25日至2月29日对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结果、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单间配套户型选房家庭为50户、一房一厅户型选房家庭为54户、二房一厅户型选房家庭为50户。我局决定于2020年5月12 日、13日、14日开展2020年第一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选房分配工作,现将选房资格、配租顺序(详见附件1、2、3)及选房分配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不再设置现场选房。线上选房可在手机上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也可在电脑上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电脑端的浏览器可用QQ浏览器(推荐)、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IE浏览器不可用。 咨询电话(略) 二、模拟选房时间安排 为便于申请人熟悉选房操作流程,避免申请人因操作不当耽误选房,本次选房活动增加模拟选房流程,模拟选房时间为 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模拟选房的房源为假设房源,选房资格、选房序号及具体选房时间段详见附件1、2、3。 三、正式选房时间安排 单间配套(1号-50号):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一房一厅(1号-54号):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二房一厅(1号-50号):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选房资格、选房序号及具体选房时间段详见附件1、2、3。 四、抽选房号规则 抽选房号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进行。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2分钟,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系统暂时关闭该户选房权力并进入下一户选房,未按时选房的申请人需待本户型第一轮所有申请人选房结束后方可重新抽选房号,重新选房时间在当天18:00前,不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南宁选房网及其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显示。在选房当天18:00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次选房分配,需重新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广东省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深圳地区选拔赛之决赛 实操任务书 (样题) 姓名:考试日期: 组别:工位号: 开考时间:交卷时间: 2016年8月深圳

第一部分:系统介绍 一、系统说明 松大科技ST-2000C智能楼宇职业技能竞赛设备包括智能楼宇综合实训台和设备安装网孔架两部分,见图1、2所示,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综合实训台主要有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及管理设备(见图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见图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见图5)组成。例如:DDC 控制器、混合硬盘录像机、矩阵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管理中心计算机等。 设备安装网孔架主要有通信网络与信息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区、综合布线系统器材和各系统前端设备安装区(见图6)组成。例如: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灾模块、照明灯管、摄像机、传感器等。 设备安装网孔架与综合实训台之间预敷设电缆,并引出端接口,选手可以通过自定义方式,完成智能楼宇综合实训台(管理中心)与设备安装网孔架(前端设备)电源与信号连接,最终完成智能楼宇系统安装与调试任务。 图1 智能楼宇综合实训台和设备安装网孔架

二、系统设备安装和布局图 阅读图2,熟悉智能楼宇综合实训台(管理中心)的位置及方向,了解设备安装网孔架对应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区域。 A\D区:视频监控管理区 B区:设备监控系统区 C区:消防报警主机 E区:工具、连接线 F区:消防前端实训区 G区:照明实训区 H区:视频监控前端区 I区:电源及接线区 I\J\K区:综合布线实训区 L区:视频监控、智能照明实训区 图2 管理中心及前端设备安装调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1月22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全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 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南宁市建设工程结构杯评选暂行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是我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荣誉奖,也是申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的必备条件之一。原则上每年度评选一次,一个单位工程只评选一次。 第三条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以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评优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第四条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凡属市质安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二章申报及评选条件 第六条参加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的工程必须是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园林建筑工程项目以及特定的其它工程项目。 第七条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八条工程规模: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2000㎡及其以上(市辖县建筑面积在1500㎡及其以上)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 (二)公共、工业建筑:建筑面积为2000㎡及其以上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 (三)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结构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参加评选的工程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质量事故。 (三)主体结构质量验收时间在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第十条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 第十一条因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受到自治区、市建设行政主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南宁市2020版)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二〇一九年

目录 说明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第七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调整相应合同内容,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签约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充分协商。 2.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6.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

2016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

2016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2016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 ) 2、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 ) 3、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 在基坑底以下0.5,1.0m.( ? ) 4、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要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 ) 5、重视诉讼时效是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之一( ? ) 6、垫资施工的项目,在投标前必须对业主资信进行调查( ? ) 7、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格约定竣工结算条款,为结算工作有利条件( ? ) 8、清水混凝土要求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不允许有任何修补。( ? ) 9、与干式相比,湿式外包钢法施工更方便,且承载力的提高比干式外包钢法 更有效。( × ) 10、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保持模型的一致性及模型信息的可继承 性,实现虚拟施工过程各阶段和各方面的有效集成( ? ) 11、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 12、选择信誉好的内部承包人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必备条件( ? ) 13、如果监理人未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则视为对承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 )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中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 )

15、未经验收发包方就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要承担责任,施工方对工程质量的责任全部免除。( × ) 16、深层搅拌法水泥土止水帷幕适用于黏土、淤质土和粉土地基,施工费用低,应优先考虑。( ? ) 17、联营项目一旦发生对外债务不能清偿,被联营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 ) 18、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1.0m.( ? ) 1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提出了“优先使用400MPa级钢筋,积极推广500MPa级钢筋”。( ? ) 20、固定价合同的价款是不能调整的。( × ) 21、专业分包项目,总包单位可以“以包代管”( × ) 二、单择题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 B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兼职 B(专职 C(一定数量 D(一定比例 2.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构桩28d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宜( D ) A(0.1MP B(0.12MP C(1.0MP D(1.2MP 3.拉索的静载破断荷载一般不小于索体标准破断荷载的( D )。 A(85%

南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宁建筑管理信息网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工程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站特对如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一、桥梁工程 (一)、基础 1、扩大基础 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坑内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槽,实地验槽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地基验槽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2、桩基础(桥梁混凝土灌注桩) (1)桩基完整性检测:大、中型桥梁的桩基完整性须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达到100%。小桥的桩基完整性须参照《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第5.1.6条规定执行,属于一柱一桩的桩基完整性应采用超声波检测。 (2)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大、中型桥梁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试桩,或者采用自平衡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试桩数量按桩总数的1%,并不得少于2根,自平衡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小桥的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自平衡法或高应变法进行检测。用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且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采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的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单桩(水平推力)承载力检测,须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8条规定执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4)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取样数量须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 (5)桩基验收批的划分,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规定要求,每个桩作为一个检验批。 (6)桩基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好施工质量控制保证资料,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桩基验收,桩基验收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桩基验收必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3、深基坑支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82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子的社会应用基础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依照《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度建设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三)用字规范化1.使用印刷体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2.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符合有关标准。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3.广告用字符合规定,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能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读。 (四)合格标准评估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总分为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8分,机关应不低于32分,公共服务行业应不低于40分。三、单位工作职责房管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园林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游园广场各处标志及公约的用语用字。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监察大队: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审批广告用语用字进行审查,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 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南宁市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 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 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 划和规划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 区域的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 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 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 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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