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凡我省境内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统称“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省卫生厅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消毒产品生产。

三、省卫生厅委托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核工作;

委托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报批、审批结论反馈、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同时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企业,应当向省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

四、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

应当根据本程序的规定向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卫生用品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江苏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三)厂区平面图、车间布局平面图;

(四)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限卫生用品);

(六)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

(七)卫生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八)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其申请。

六、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七、受理或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八、省卫生监督所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审核同意盖章后,由申请人将材料报省卫生监督所办理相应的手续。

九、省卫生监督所对现场审核合格或接到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并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自接受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十、省卫生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省卫生监督所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卫生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申请人凭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件到省卫生监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二、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按本程序申请延续,经省卫生厅审查批准延续的可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十三、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要求增加生产新类别的消毒产品(指不同生产工艺、剂型的消毒产品),应当

按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向省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增加新类别消毒产品的申请;

(二)新增类别产品的生产车间位置及布局平面图;

(三)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简图;

(四)卫生许可证原件。

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本程序规定进行审核。具备该类消毒产品生产条件的,经省卫生厅审查批准后,予以增加生产类别,其卫生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十四、变更企业名称、地址名称(指生产地点、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不变者)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向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变更申请;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三)卫生许可证原件。

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后,重新发证,原卫生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十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者在厂区外另设生产车间,应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另设分厂(车间)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分厂(车间)。

十六、卫生许可证遗失后,应及时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启事。申请人应在刊登之日起20日后持刊登有遗失启事的报刊向省卫生监督所提出补发卫生许可证的申请,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卫生许可证。

十七、本程序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原《江苏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许可审批程序》(苏卫法监〔2002〕65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江苏省卫生厅制

受理编号:苏卫消证申( ) 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江苏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申报受理的规定;

三、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的消毒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应符合《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规定;

四、本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

五、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六、申请单位填写完毕,送交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除卫生用品申请材料外);

七、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送交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结相关手续后,一份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一份由申请单位报省卫生监督所;

八、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受理编号申请单位不填写。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全套)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编号: 本机关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 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2、工商管理部门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原卫生行政许可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认可书 7、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消毒保洁、采购索证制度必备) 8、设施设备布局或工艺流程示意图 9、基本卫生设施清单 10、食(饮)具、卫生用具、水质检测等卫生检验报告书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共 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当事人(签字)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 卫 字[ ]第 号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 的申请材料 (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 (1.招标;2.拍卖;3.检验;4.检测;5.检疫;6.鉴定;7.专家评审)期限 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生产管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标准

附件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在国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本规的要求,具有与其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条件。 第二章厂区环境与布局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厂区选址卫生要求: (一)应远离可能污染产品生产的有害场所,对生产过程中储存、使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区域,除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及其人口密集的区域建设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应建于无积水、无杂草、无暴露生活垃圾堆、无蚊蝇等有害医学昆虫孳生地的清洁区; (三)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厂区环境应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沥青及其它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

第五条厂区的行政、生活、生产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分开。 第六条厂区应具备生产用房,辅助用房,质检用房,物料和成品仓储用房等,衔接合理。 第七条厂区的生产和仓储用房应有与所生产的消毒产品的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足够面积和空间, 第八条厂区设置的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第九条动力、供暖、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应不影响生产卫生,并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生产区卫生要求 第十条生产区设置的配料间(区)、制作间(区)、分装间(区)、包装间(区)等应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生产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 生产区面积应不小于100m,净高不低于2.5m。 第十一条配料间(区)、制作间(区)、分装间(区)、包装间(区)面积和空间应满足安置设备,储存物料,便于生产操作,最大限度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生产区应有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 在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对储存、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区(室)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第三讲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第三讲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一、什么是企业清洁生产审核(cleaner production aduit) 定义: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从清洁生产审核的定义可以看出,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工作在于找出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此外,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一些无费、低费方案较容易实施,而一些中高费方案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必须与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才能够实施,而且这些方案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够完成。如果将方案的实施归在清洁生产的范畴,势必延长审核的时间,增加政府部门对清洁生产审核的管理难度,因此,《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在界定清洁生产审核时,没有把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包括在内。 意义: 《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要求: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其关键和核心,持续的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会不断产生各种清洁生产方案,有利于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逐步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目标: 通过清洁生产审计,达到: (1)核对有关单元操作、原材料、产品、用水、能源和废弃物的资料; (2)确定废弃物的来源、数量以及类型,确定废弃物削减的目标,制定经济有效的削减废弃物产生的对策; (3)提高企业对由削减废弃物获得效益的认识和知识; (4)判定企业效率低度的瓶颈部位和管理不善的地方; (5)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 二、怎么做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它由三个层次(即废物在哪里产生,为什么产生废物,如何消除这些废物),八条途径(即原辅材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成本、废物、管理、员工)、七个阶段性的35个步骤组成(即筹划和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靠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审核基本思路(三个层次) 判明废弃物的产生部位,分析废弃物的产生原因,提出方案减少或消除废弃物。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7日卫生部令第38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有下列法定依据: (一)法律、行政法规; (二)国务院决定; (三)地方性法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不得实施没有法定依据的卫生行政许可。

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下级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实施,但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行为加强监督。 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级别的,或者授权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此作出规定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需要内设的多 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和发放行政许可决定。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行为有权 进行举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文本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样本09.1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以上材料共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卫字[ ]第号 :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的申请材料(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卫字[ ]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 (1、招标;2、拍卖;3、检验;4、检测;5、检疫;6、鉴定;7、专家评审)期限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卫字[ ]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 卫字[ ]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经技术审查,认为: 请按以上意见补充材料,自补充材料全部提交之日起, (1、检验,2、检测,3、检疫,4、鉴定,5、专家评审)期限延长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食品生产企业车间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车间环境卫 生管理规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食品生产企业车间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一、车间指定专人每天必须对入口处进行检查,保证所需各项物品齐全。入口处用于鞋具消毒的消毒池的水,应一天更换一次,确保消毒效果。所有卫生清洁用品领取后必须统一放置指定专用地点,并有明显标识。 二、车间内不得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生产用具要按生熟使用分类,按指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混放、混用。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放入专用垃圾箱,保持车间清洁卫生。 三、如果生产设备或器具在生产过程中被废水或污物污染,车间应立即停止生产,将被污染设备或器具重新清洗消毒,经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车间里不得出现有消毒水、洗洁精、润滑剂等化学物品。 四、车间主管每天在开班前后必须对所有要使用的机械设备、各种配套分切机械进行检视,如发现存在污染隐患须协同设备维护人员及时处理,以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及卫生要求。 五、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所使用设备、工作台、用具等清洗消毒,车间地面按照清洗---消毒---冲洗---干燥的过程打扫干净,将废弃物及时清理出去,打开紫外灯(空气消毒不少于30分钟)和灭蝇灯后方可离岗。具体要求如下: 1、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掉地产品、原料等。 2、清理墙壁、踢脚线和窗台表面,做到无污渍。 3、灭蝇灯上附着的蝇虫要清理干净。 4、清理车间电源开关、插座外壳,做到无积尘,无污渍。 5、清理排水沟,保持排水沟表面清洁、无污渍,沟内畅通不堵塞。 六、车间内必须每周组织人员全面清理一次,具体要求:窗户、墙面、屋顶、墙柱、排风扇及网罩、空调、照明灯、紫外线灯无污渍、无积尘、无蛛网。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doc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 各乡镇环保所、局相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既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前置条件,又是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为了进一步推进辖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得满分,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性 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总量,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应当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引导、督促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的切入点,作为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来抓。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是对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为此,XX年国家环保部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前置条件,同时全国文明城市考核也将其列为考核指标。 各乡镇环保所、局相关科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推动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两高一低”的传统 第 2 页共 5 页

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事故隐患,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环保所、局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抓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将审核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推进,确保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明确任务,扎实工作 我局负责统筹辖区内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文件的送达、日常的检查。市环保局、市经委组织专家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验收。 加强环境管理 各乡镇环保所、局相关科室要将清洁生产审核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畴。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除责令其限期治理外,在限期治理期间,还应要求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过程、评估过程发现的环保问题,如环保“三同时”、环境安全隐患等,应及时查处。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其审批结果应用为核准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长效管理,加强监督 各乡镇环保所、局相关科室要督促省、市下达审核任务的企业,切实按照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关于公布XX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第 3 页共 5 页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一、卫生行政许可发放程序 (一)、依据和范围 1、食品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范围 a.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b. 职工食堂; c. 食品卫生法规定需要批准的食品、食品用产品;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发证的单位。 2、公共场所 (1)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范围 a.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b.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c.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d.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e.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f. 商场(店)、书店;

g.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3、化妆品 (1)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2)范围 化妆品生产企业 抑制粉刺类化妆品 4、消毒产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 范围 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单位和个人。 5、供水单位 (1)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范围 供水单位、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职业卫生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范围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 7、放射工作单位 (1)依据 国务院44号令《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GB4792-19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2)范围 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二)告知、承诺、申请登记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卫生行政许可须知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行为规范和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并签名。 3、申请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的承诺,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4、卫生监督机构经办人将申请人填写登记表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签名。 (三)受理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和内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 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2.召开评估会议,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及计划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人员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等。 3.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无/低费和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问询,查看工艺流程、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4.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5.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报告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和内容: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进行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2.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法合理。 3.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4.提交了完整、详实、质量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预期效果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流程 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申请 一、申请资料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应包括: (一)食品加工业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5)生产场所周围30米内环境平面图(注明是否有污染源)、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生产经营项目、生产产品名称、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8)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的种类和卫生安全性证明; (9)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0)健康相关产品的有关批件(如保健食品必须有国家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11)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或试产品三批样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及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12)生产用水的水质资料、检验报告; (13)卫生监测和卫生检验情况(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等情况,小型食品制造、加工业未设检验机构的可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 (14)委托加工食品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托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与委托加工产品工艺相同的产品的证明及食品卫

生产车间、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品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标准,制定新环源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岗位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许超过1毫米)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鞋帽、勤换洗晾晒被褥,防疾病,健身体。 2、生产岗位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工装,佩带卫生帽及口罩进入生产区,工装领口袖口扣紧,不许带各种首饰及饰物,头发不许外露,应全部罩在卫生帽内,不许化妆。 3、公司综合部应为员工发放两套以上工装,保证员工工装更换。 4、为保持工装整洁,生产岗位员工装应保存在个人更衣橱内,不准随意穿出厂区(维修人员除外),员工工装不准相互换穿。 5、生产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用洗手液按照“五步洗手消毒法”的要求洗手消毒,不准涂染指甲。 6、生产岗位员工不许将食品、饭盒、香烟、手表、戒指等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生产区,不准近距离正对产品、半成品等食品说话打喷嚏,不准在生产区内修指甲、梳头、挖耳朵、抠鼻孔等,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 7、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吐痰、擤鼻涕。 8、综合部应组织生产岗位员工定期查体(查体期限一般为一年),确

诊为传染性疾病(包括携带病菌、病毒的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或解聘;手部有伤口化脓性感染的员工,应带乳胶手套操作,避免伤口直接与产品、原料、包装材料接触。 二、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 1、更衣橱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2、更衣室地面、墙壁保持清洁干爽,无纸屑烟头、无痰迹;更衣室每天由专人定期打扫。 3、员工的雨具、饭盒等其他物品应整齐挂放在指定挂衣架和储物架上,不准放入更衣橱内。 4、员工个人更衣橱应保持橱面、挂锁整洁无损,不准乱涂乱画,用硬物杂撬。 5、生产岗位员工上下班更衣完毕,更衣室应及时关闭上锁,并打开紫外线灯进行杀毒灭菌,不准非生产岗位人员进入。 三、生产区及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厂区及生产区内外环境清洁优美,厂区周边应设有绿化隔离带。 2、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不准乱倒垃圾;各部门垃圾应倒入专门垃圾袋或垃圾筒内,每天由专人进行定期清理。 3、生产环境尽可能保持干燥清爽,生产车间、灌装间、消毒间等生产重地门窗密封严密。 4、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照明条件,区内送凤必须经过严格的过滤等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之实施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进程,对全市市属工业重点污染源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为此,市环保局会同市计委、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沈环保[2004]12号)规范审核。为确保清洁生产各项工作保质、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今年市重点污染源调整方案,市重点工业污染源166家,其中130家重点工业源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将对13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见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通知)。 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使企业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同工艺的先进水平。 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污染物总量削减5—10%。 二、工作任务 1、今年重点开展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项目包装提供依据。 2、企业是清洁生产主体。委托沈阳市清洁生产中心和市环境学会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进行咨询指导,使企业清洁生产规范化、科学化并卓有成效。 3、确定2004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对占全市排污负荷80%以上的重点源中的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4、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以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为基本特征,形成一批资源循环型企业。 5、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标准

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标准(一) 餐饮业审批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行业建筑规范》 4、《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0号) 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6、《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7、《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8、《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生部指导性意见) 二、经营范围 中餐、西餐、日韩餐 三、工作标准 (一)、选址原则:(依据2003年8月4日海淀区卫生监督所关于“食品制售业远离污染源标准”问题的请示报告) 1、禁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餐饮业、生产加工、制造、网吧、娱乐业等经营活动。(依据京工商发[2002]109号《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凡遇此情况环评前置。 2、餐饮业500米内不能有畜禽养殖场、垃圾处理场、粪场等污染源。周边25米内不得有露天厕所、垃圾楼(或垃圾站)、污水池(沟、坑)、无专业负责清理、无上下水设施的公共厕所、私人自建厕所等污染源。 3、有专人负责清理、上下水健全的公共厕所、垃圾楼(分类垃圾桶)、免冲厕所应距餐饮业10米以外。 (二)餐饮业图纸初审(参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标准》)

4、小吃城 由同一单位提供用餐面积及管理,并由多家餐饮单位供餐的餐饮形式。 注:1、图纸上注明水池、冰箱、各种柜子、架子、灶眼等设施及门、窗位置。 2、不需要初加工工序的餐厅加工间比例可以缩小。 (三)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1、加工间墙壁表面全部使用白瓷砖或其它浅色、防水、防潮、方便清洗的硬质材料。 2、加工间的地面由硬质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和地漏等排水设施,并设低位墩布池。 3、加工间内应安置有效的排烟、通风设施。 4、粗加工间(区域)分别设置畜禽食品、水产食品和蔬菜食品清洗池各一个。西餐、日韩餐肉类清洗和菜类清洗池不得相连。 5、冷荤(凉菜)制作有专用能密闭的房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并配有紫外线灯、冷藏箱、操作台和三个水池等专用设施,冷荤间内制作刺身区域与水果、冷荤区域分开。 6、餐饮具清洗消毒要设专用区域,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配置三个有足够容积的水池;采用消毒柜等物理性消毒的应设两个水池;水池不得小于40*60厘米2,并配置密闭餐具贮存柜。有密闭的垃圾容器。 7、加工间内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冷冻设施。 8、食品库房要通风良好,设置货架,货架底层距地面20厘米以上,不得用于生活起居。 9、餐厅、加工间、库房要设置纱窗、门帘,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10、设有顾客使用的洗手池。 11、设备布置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12、使用面积在30~50平方米的餐饮业,只能从事煎、炸、烙、烧、烤、蒸煮、涮等单一和简单制作方法的品种。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企业形象与企业品牌,遵照《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与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标准,制定新环源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岗位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许超过1毫米)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鞋帽、勤换洗晾晒被褥,防疾病,健身体。 2、生产岗位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工装,佩带卫生帽进入生产区,工装领口袖口扣紧,不许带各种首饰及饰物,头发不许外露,应全部罩在卫生帽内,不 许化妆。 3、公司综合部应为员工发放两套以上工装,保证员工工装更换。 4、为保持工装整洁,生产岗位员工装应保存在个人更衣橱内,不准随意穿出厂区(维修人员除外),员工工装不准相互换穿。 5、生产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用肥皂按照“五步洗手消毒法”的要求洗手消毒,不准涂染指甲。 6、生产岗位员工不许将食品、饭盒、香烟、手表、戒指等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生产区,不准近距离正对水线产品、半成品等食品说话打喷嚏,不准在生产区内修指甲、梳头、挖耳朵、抠鼻孔等,不准穿拖鞋与高跟鞋。 7、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吐痰、擤鼻涕。

8、综合部应组织生产岗位员工定期查体(查体期限一般为一年),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包括携带病菌、病毒的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或解聘;手部有伤口化脓性感染的员工,应带乳胶手套操作,避免伤口直接与产品、原料、包装材料接触。 二、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 1、更衣橱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生产车间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更衣室地面、墙壁保持清洁干爽,无纸屑烟头、无痰迹;更衣室每天由专人定期打扫。 3、员工的雨具、饭盒等其她物品应整齐挂放在指定挂衣架与储物架上,不准放入更衣橱内。 4、员工个人更衣橱应保持橱面、挂锁整洁无损,不准乱涂乱画,用硬物杂撬。 5、生产岗位员工上下班更衣完毕,更衣室应及时关闭上锁,并打开紫外线灯进行杀毒灭菌,不准非生产岗位人员进入。 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厂区及生产区内外环境清洁优美,厂区周边应设有绿化隔离带。 2、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不准乱倒垃圾;各部门垃圾应倒入专门垃圾袋或垃圾筒内,每天由专人进行定期清理。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环保法律法规; (2)市监测站最新监测报告或者当地环保部门证明企业没有环保违规的材料;(3)污染物(固废、液废)出厂登记; (4)培训计划、培训课签名记录、培训讲义; (5)职工提出的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表; (6)清洁生产知识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记录; (7)监测站对实施清洁生产前后污染物减排监测数据(总量、浓度); (8)清洁生产通讯及报纸专刊等; (9)针对清洁生产绩效审核办法对本企业清洁生产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部分企业现状各类调查表格 1.企业下发文件,后附模板,包括一个文件,三个表。 Xx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车间、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山东省去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公司从即日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这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一是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实施相应的清洁生产方案,最终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二是可以核对有关单元操作,原材料、产品、用水、能源和废弃料的资料;三是提高企业对由削减废物获得效益的认识;四是通过培训和实践,帮助企业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清洁生产队伍;五是建立实施清洁生产文件化的程序,使企业有持续清洁生产的能力;六是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技能。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公司实际经济效益,更关系到我矿的长远发展,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和好事。为此,公司专门成立了以xx为组长的清洁生产审核小组,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为保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环保局的验收,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让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人心;2)完善目前政策,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工作;3)强化管理,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4)认真搞好档案建立和收集工作;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将在泰安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的指导下完成,预计历时六个月。要求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确保这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1: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名单 附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企业 二O一一年一月*日

消毒产品及其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上)试题

消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上)试题判断题部分 第 1 题.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A. √ B. × 答案:A 第2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不需要重新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A. √ B. × 答案:B 第3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A. √ B. × 答案:B 第4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和卫生用品类 A. √ B. × 答案:A 第5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材料,经现场审核,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不予批准,并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A. √ B. × 答案:A 第6 题.申请办理新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直接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对所申报产品的生产能力审核和采封样申请 A. √ B. × 答案:B 第7 题.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新消毒产品、新涉水产品进行生产能力审核和采封样 A. √ B. × 答案:B 第8 题.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为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抗(抑)菌剂四类. A. √ B. × 答案:B 第9 题.抗(抑)菌制剂产品的卫生许可资质包括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A. √ B. ×

第10 题.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中的检验项目可用不同批次产品完成 A. √ B. × 答案:B 第1 1 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准字(年份)第XXXX号 A. √ B. × 答案:B 第1 2 题.《消毒管理办法》规定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每四年复核一次 A. √ B. × 答案:B 第1 3 题.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A. √ B. × 答案:A 第1 4 题.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A. √ B. × 答案:A 第1 5 题.国产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配方 A. √ B. × 答案:A 第1 6 题.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中的检验项目可用不同批次产品完成 A. √ B. × 答案:B 第1 7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A. √ B. × 答案:B 第1 8 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A. √ B. × 答案:A 第1 9 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和卫生用品类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XXXXXXXX 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WSG b2006 (第-版) 编制:卫生管理小组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20XX年2月1日实施日期:20XX年2月16日 地址: XXXXXXXXXXXX 电话: XXX -- XXXXXXX 传真: XXX -- XXXXXXX 邮编: XXXXXX

生管理制度 、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 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适用范围 我公司己获得市场准入、正准备ISO2000 质量认证,本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上秉承iso2000 体系,此卫生制度,符合体系要求。此次作为-个单独文件,是为了便于操作和强调卫生管理的重要性,本制度通用我公司任何部门。 、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3.卫生管理组织图: 副组长:生产主管副总经理 二).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 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

行政许可法释义_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

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释义】本条是对行政机关对申请予以审查的规定。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以后,行政程序进入审查阶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1.形式审查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是否符合条件作实质审查,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办学的资金来源是否真实、教师是否具备资格、场地和校舍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进行审查,因为这些容已经由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部门等进行过审查。民办学校登记,目的仅是确立其法人资格,因此,只要取得了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登记机关就应当即时予以登记。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容进行审查,因此,本法规定,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2.实质审查 所谓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例如,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委派食品卫生监督员深入现场进行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环节,提出意见,给予指导,待改正后再进行审查,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又如,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罐体)运输许可证发证规则第七条规定:“在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办理审查发证或复审过程中,必要时可实地核查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对于需要采取实地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件,以表明自己正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核查。例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第九条规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但需要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的,中心应当在10个工作日作出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请申请人予以确认。检查组在检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现场检查工作。”要求行政机关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主要是为了保证核查工作的公正性。 对于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极为慎重的态度,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一般是指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对于这类行政许可,除适用一般审查程序,给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以述和申辩的机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对于审查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行政程序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全套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编号: 本机关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管理部门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原卫生行政许可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认可书 7、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消毒保洁、采购索证制度必备) 8、设施设备布局或工艺流程示意图 9、基本卫生设施清单 10、食(饮)具、卫生用具、水质检测等卫生检验报告书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共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当事人(签字)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 卫字[ ]第号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的申请材料 (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卫字[ ]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1.招标;2.拍卖; 3.检验; 4.检测; 5.检疫; 6.鉴定; 7.专家评审)期限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卫字[ ]第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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