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派遣员工试用不合格退回通知书(用工单位留)

4、派遣员工试用不合格退回通知书(用工单位留)

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

四川省世伟国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系贵公司派遣到我单位从事工作的派遣员工,因其无法胜任工作,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其退回贵公司,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附该员工相关信息: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岗日期:年月日

最后在职日期:年月日

备注:年月日退回四川省世伟国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各存一份)

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人到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4.1、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4.2、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

险。) 4.3、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六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6.1、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6.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6.4、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6、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1)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招聘流程: 1、岗位、职务要求分析: 与客户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商讨,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职责说明、招聘要求、工资标准及其他配套待遇等信息。我们将根据这些条件和公司背景与文化进行目标分析,从而明确客户公司用人的真正需求。 2、确定派遣人员的组织渠道及方式:根据客户公司的用人需求,从我们的人力资源寻访网络中确定最佳的组织渠道及集聚方式,从而保证招聘派遣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3、对派遣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因事择人,德才兼备”的原则对所有组织的劳务工进行初步的筛选,将最优秀的劳务工输送至客户公司进行面试,从而提高客户公司的招聘效率。 4、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将挑选好的派遣人员集中起来,按照“整齐、有序和安静”的原则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面试完毕,安排派遣人员“安静、整齐和有序”的离开工厂。 5、协助企业对面试上人员进行后续安排:面试完毕,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名单确认,并安排、组织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安排及其个人的信息采集等等工作。 招聘制度: 一、协助办理工人的录用手续(安排体检、信息采集等)

派遣人员被录用后,我们负责安排派遣人员到相关的医院去体检,并负责收集派遣人员的信息资料,填写信息采集表等等。 二、代发劳动报酬(派遣人员工资): A.考勤卡的统计及工资单的制作,根据工厂提供的考勤卡及工资结算单,我们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统计及核算。对于核算结果的查验,我们将分三人进行三次的逐个稽核,从而杜绝统计结果的错误。 B.用工单位需向本公司提供如下资料: 1)工资发放日期。 2)工资清册。 3)需发放工资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工号。 5)盘片(按工号或卡号顺序:姓名、工资数、个调税、实发数等)。 6)提前五天工资款和管理费进账(工资部分通过银行划进个人工资卡)。 C.工资的发放: 我们为每个工人申办工资卡(银行卡),实行统一的工资发放。派遣人员领取工资卡需本人亲自领取,还需现场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签名,并经我们核对无误之后才能领取工资卡。 三、代理派遣人员入职前的培训,根据厂方的要求,我们对面试上的人员进行入职前的培训,从而使新员工更快的熟悉环境,并且更快的静下心来参加工作。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受派方:(以下称甲方) 劳务派遣方:(以下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白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劳务派遣合同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签订的本协议条款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得违法。今后,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修改和补充时,本协议条款中有不符修改或补充后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应随之修改,使之合法。 第二条双方均愿意切实遵守、忠实履行本协议中所属条款,使本协议成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坚实基础。 第三条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后的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所有附件均具有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应具体委派一人,负责同乙方联系相关工作,负责甲方应办理的实际事务,如被委派人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重新委派并告知乙方。 第五条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派遣员工发生人数减少时,甲方应在每月二十二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有权按原有员工数来结算各项费用。派遣员工发生人数增加时,甲方应在每月二十二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及时通知时,乙方按实际人数结算各项费用。 第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其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条件,并按甲方的管理规定管理。如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甲方职工等同。 可修改编辑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来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网作者: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劳动合同与传统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派遣劳动合同中雇佣与使用是相分离的,但从本质上说,派遣劳动合同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的范畴,劳务派遣单位也就应当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全部义务,其主要义务为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保 护照顾、办理社会保险等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依据派遣协议成立民事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确定。无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如何分配其权利义务,该约定只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效,而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并不生效,被派遣劳动者仍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分别形成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即使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约定“工伤事故用工单位概不负责”,该约定对劳动者亦不生效,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劳务派 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是向用工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用工单位享有对劳动者的指挥监督权,双方实际上存在着隶属关系与人身关系的结合,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将用工单位依据私法上的利他契约而负有的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附随义务通过劳动法而上升为其对劳动者负有的特殊保护照顾义务。这种保护照顾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及与其他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应当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一般人格权不受侵害等。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

中国十大外派劳务公司

中国十大外派劳务公司 国报告大厅网讯,通过对劳务派遣行业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前十的分别是外企人力、南方人才、中企人力、中普劳务、万宝盛华、任仕达、骏伯人力、鹏劳人力、汇思人力、豫星劳务。以下为排名的详细介绍。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一、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率先为外商驻华代表机构、外商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历史、丰富的市场经验以及完备的服务资质。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二、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隶属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是华南第一家具有政府背景、专业从事人才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经过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家注重专业服务和创新发展的大型国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三、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长期专注于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至今已拥有超过十五年的专业经验。中企人力秉承精益求精的管理传统,于2004年全面通过挪威船级社(DNV)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于2010年全面通过ISO9001:2008版本升级认证并且连续贯标至今。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四、深圳中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深圳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人力资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500万RMB,现有员工12000多人,公司业务涵盖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生产线外包、人事代理、业务流程外包、呼叫外包,后勤管理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五、万宝盛华集团(中国) 万宝盛华成立于1948年,公司年度总收益超过220亿美元,为雇主提供涵盖整个雇佣生命周期和商业周期的一系列服务,包括人才推荐服务、临时和合同派遣服务、员工测评和筛选、培训服务、转职推荐服务、外包和咨询服务等。万宝盛华集团——全球开创性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领导者——于1994年首次将业务拓展至中国大陆,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六、上海任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任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任仕达(Randstad)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一,1960年由创始人FritsGoldschmeding先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成立。经过长达50年的持续发展,任仕达集团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美金,位列2009《财富》杂志500强的450位。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七、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经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人事及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批文。骏伯公司专注中国人力资源外包领域,致力成为中国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之一,打造人力资源行业的NO.1品牌。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八、深圳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用工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

用工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员工):身份证号码: 乙方系(下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甲方 处工作的员工,为确认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双方就具体事宜做 以下确认,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作岗位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具体以职务说明书为准。 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岗位均系辅助性岗位。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协商或依法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具体工作内容。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可根据岗位变动情况调整乙方工资。 4、“不能胜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或劳动定额的; C.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D.被客户或关联部门三次以上投诉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 5、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或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议约定将乙方退回至劳务派遣单位,乙方认可退回安排。退回后,工资、社会保险等均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 除上述情形外,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 二、薪酬标准 1、乙方的薪酬标准 为: 2、乙方清楚并确认:

乙方清楚并同意,乙方薪酬标准不存在违反同工同酬的情形。 三、乙方用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工期限结束后,甲方可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将乙方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同意,无论用工期限多长或连续几次劳务派遣用工,无论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均不影响甲方到期退回。退回后乙方可依法向劳务派遣单位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四、乙方确认:已经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已经将与甲方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乙方。 五、乙方同意,如劳务派遣被认定为不合法,或被国家机关责令改正,则同意按照“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并依法计算经济补偿金。 六、乙方同意,无论如何,不向甲方索赔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劳务派遣补充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补充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为履行劳务派遣协议,乙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收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劳务派遣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进行结算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上述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视为代表乙方之意思表示。如乙方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 二、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时,甲方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如因派遣人员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退回;退回后由于乙方需要与派遣人员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法解除的,则退回后甲方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标准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劳务派遣管理费用(退回后的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减半收取)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接受退回,并继续向被退回员工依法发放最低工资。如被退回员工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被退回员工重新到其它单位上岗/上班,则甲方无需再支付劳动报酬、社保费用与劳务派遣管理费用。 三、如因乙方丧失或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资质导致劳务派遣不能再继续,则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在此种情况下,退回派遣人员之日前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正常结算支付,其它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如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责令改正,导致本劳务派遣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则甲方有权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劳务派遣。此种情况下:解除之前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正常结算支付;由此导致被派遣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实际发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但甲方承担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不高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省人社厅和滁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我局于7月5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辖区内专项检查,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共有9人,分两个专项检查组,共检查用人单位67家,其中企业57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0.62万人。共查出违法案件46件,其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2件,未依法支付工资1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6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7件。针对查出的违法案件,责令予以改正12件,督促1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7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37.91万元,责令支付工资80万元,涉及劳动者71人。同时,还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31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受检的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能够依法执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并依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劳动关系基本和谐。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使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有序开展,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调动各乡镇监察中队参与此项工作,在全市展开层级式检查,市区内由大队长亲自挂帅,乡镇由各监察中队长带队深入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展开检查。 (二)营造氛围,宣传有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我们利用此次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的契机,加强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使这些法律条款能够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看就明白,又能深入人心,结合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关心的有关问题,我们分别从以上劳动保障法律条款中节选部分条款,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分别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印制单位用工指南、农民工维权指南、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权知识问答、高温防护安全措施等宣传资料3000份分发给了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效地宣传了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增加了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管理知识,增强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广泛宣

20-070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一回事吗

问: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一回事吗? 答: 不是。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 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 3)被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用 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 对于用人单位,企业需掌握以下要点: 1)劳务派遣单位就是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劳动法》上 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虽然没有实际指挥被派遣员工进行劳动,而只是将被派遣员工组织起来,统一管理,并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安排被派遣员工前往进行工作。但是,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上,劳务 派遣单位就是与被派遣员工相对的用人单位一方,并须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对被派遣员工承担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有: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 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3)作为劳务派遣单位须注意: 用人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但是,可以将招用的劳 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岗位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 46条、第47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许可证

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许可证-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人力资源许可证 业务范围类别: 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 2.应聘人员推荐; 3.职业指导与咨询; 4.人力资源招聘会; 5.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 6.人力资源培训; 7.人力资源测评; 8.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和规划设计; 9.高级人才寻访;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申请材料: 1、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2、2、验资报告(200及以上,必须与注册资金一致) 3、 5名人员的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大专以上),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4、公司章程 5、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 特殊条件: 1、办理1-3项业务: ①80平米以上办公场所②专职人员3—5名 2、办理3项以上业务: ①200平米以上办公场所②专职人员8名以上 3、办理第四项业务的(4.人力资源招聘会)需应有固定招聘场所不得少于300㎡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公司的,总部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15名及以上。分公司有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及以上。 办理时间:一个月

注明: 申请此证审批机关需实地考察,对申请机构开展业务的综合情况,并作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劳务派遣许可证 申请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200及以上,必须与注册资金一致) 3、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4、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用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人到甲方从事_工作。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 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4.1、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4.2、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

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3、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 _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6.1、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6.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 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6.4、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 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6、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 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6.7、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 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

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 与派遣单位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人到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元/月标准支付)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六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

【2020年】劳务派遣协议书(人力资源和企业)新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乙方: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XX 邮编:邮编:XX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企业用工方式的简述和比较

企业用工方式的简述和 比较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企业用工方式的简述和比较 对很多企业来说,如何在法律框架中选择最符合自己行业性质、特点、规模的用工方式,以节约成本和最大效率的产出,是管理者经常思考的问题,这里,我们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几种通行的用工方式作出简述和比较,以便于企业能够富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 一、用工形式及分类 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选择的用工方式有(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自主招聘和劳务派遣用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标准工时用工、综合工时用工和不定时工时用工;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唯一劳动关系和多重劳动关系等。归纳起来,可以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进行归纳,具体陈述如下。 (一)劳动关系 1、普通劳动合同方式 按照《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劳动者直接订立劳动合同,形成正常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未予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就视为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企业就应该为其购买社保,假若因企业原因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而且企业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采此方式的企业应重点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购买社保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这三大方面。 2、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此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招工单位之间协议书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招工单位之间协议书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招工单位之间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丙方(招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________岗位,__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___日)。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

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

人事外包是当今新的经济形势下新型的人事管理和服务模式。所谓人事外包,就是企业为更好的发展,集中精力在战略核心上,通过与服务机构合作,将人力资源管理中琐碎、复杂且需要专业操作的人事事务工作交给服务机构的一种外包模式。服务机构提供的整体人事外包,包括社保代缴、招退工手续办理、薪酬管理、员工宿舍后勤管理、法务咨询等内容。 人事外包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主要有: 一、降低企业成本:通过与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可精简“社保专员”、“薪资专员”、“招聘专员”等职务,而将这些职务的工作交给亚洲人才来做,不但更加专业,且与原来的人工、办公费用等相比,大大降低成本。 二、规避用人风险:随着我国劳动法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企业在员工关系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服务机构拥有一批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专门为客户解答劳动纠纷的难题,且在管理之初就开始完善企业人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三、简化流程,提高员工满意度:服务机构提供的人事外包属一站式服务,员工和企业与服务机构均为单点联系,有任何问题集中解决,既简化了员工管理的流程,也提高了员工对人力资源部门服务的满意度。 社保代理是针对企业在国内多个地区有办事处或者营销人员,却很难及时给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很难及时缴纳当地社保、很难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停缴社保等需求,而建立的全国网络提供一站式服务。 企业通过服务机构拥有的全国网络进行全国社保代理,而实现在全国九十多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及二线城市为当地员工缴纳当地社保的工作。这项服务能为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节省大量人力成本,并能及时办理:录用、退工、停保等手续;且避免了因不熟悉当地社保政策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用工风险和劳资纠纷。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向用工企业提供劳务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基本相同,但核心区别是劳动关系的不同,即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之间。 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不仅可以节省用工企业劳动力的使用和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并且可以减少劳动关系风险。 劳务派遣按具体用工模式的主要分类: 完全派遣 由派遣机构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

无锡市劳务派遣型企业与用工单位

无锡市劳务派遣型企业 与用工单位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劳务派遣型企业 与用工单位劳务合作协议 (参考文本)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劳务人员总数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甲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论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

论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 董庆伟蔡焕有杜杰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05)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就其双方之间如何承担责任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承担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employing unit and accepting unit of labor in the service dispatching of the legal status and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two sides on the responsibility from the four aspects described in detail. Key Words: service dispatching; accepting unit of labor; the responsibility undertakes 劳务派遣作为连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桥梁,以其灵活、便捷、多元的用工形式,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即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上的责任难以界定、划分。对此,为了突出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则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虽然解决了二者对外赔偿的推诿、扯皮问题,使劳动者获得损害赔偿的目的不至于落空,但二者对内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却又成了一个难点。为了搞清楚这一问题,有必要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入手,进行分析、阐述。 一、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法律地位 为了便于搞清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法律地位,我们应先了解一下劳务派遣的概念。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动力的输出单位与劳动力的接受单位之间,在前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与后者形成提供或接受具体劳务活动关系的过程。这里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这里的劳动力接受单位,就是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运作须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数量、期限、劳动报酬的支付、保险费的缴纳等各项权利义务。该协议能否达成,不仅取决于作为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而且还取决于有没有、有什么样的可用之“人”、可用之“工”,即具体劳动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前,必须事先由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可用之“人”、可用之“工”的标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务派遣协议的存在而存在的,是直接为劳务派遣协议服务的。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它大大降低了用工单位的用人成本、解决了一些单位短期、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并且具有效率高、可跨区域等优势。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既交叉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实现了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的分离,将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有机地分为两部分,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有关系,但没有劳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虽有劳动,但没有关系,使得二者各得其所,各尽其用。 二、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因其不仅涉及到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而且还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不同,故二者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不同,为我们划分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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