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1.doc
培训管理制度11
培训管理制度
1.人员培训
1.1.明确培训需求:行政部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职能规定所需的资格要求,以及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竞
争的需要、各部门提出的需求,统筹培训工作,并将各部门的需求转化为相应的培训计划。2.培训计划
2.1.各部门按任职资格要求和在岗人员实际工作表现与标准之间的差距,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
标,并在当年12月拟制下年度部门培训计划,以《内部联络单》的形式交副总经理批准,呈交行政部统一安排。
2.2.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计划综合平衡后,于年底制定本公司下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经副
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各部门实施。
2.3.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和员工态度培训。
2.4.培训计划应覆盖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并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辅相承。
3.培训的实施
3.1.参加培训人员应于《培训记录表》上签到。
3.2.新入职的人员一周内由行政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培训、教育,包括公司概况、规章制度、质量方
针及目标、安全意识等。
3.3.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计划及实施。
3.4.行政部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监督执行。
3.5.各部门计划外培训或临时培训,应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报副总经理审批。
3.6.行政部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活动的顺利实施,如因特殊原因而导致培训未按计划实施时,
由行政部会知责任部门主管协调并督导实施。
3.7.行政部应落实各项培训活动,包括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外派培训。参加培训人凭培训总结、
培训合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批准报销培训费用。
3.8.特殊作业人员,如内审员、电工、驾驶员、电焊作业等,应由法定授权机构培训并取得证书,
对具备相关证书和资格者也可直接上岗试用。
3.9.各项培训结束时,应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测验,由培训主办部门和行
政部负责监考。
3.10.各项培训考核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一律按零分计算。需重新培训
3.11.培训结束后三天内,由组织培训的单位填写《培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报行政部存档。
3.12.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各种培训记录,并分类存档。
4.特殊岗位的培训
4.1.重点管控工序(生产焊锡、机台操作、测试、外观检查等)需培训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指导书、
注意事项、相关设备性能、操作流程、现场实际作业及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变的措施,产品的常识,环保知识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进行。
4.2.焊锡、注塑、喷油、移印、维修属特殊岗位由技术部门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由行政部登记办
理并发放《上岗证》。
5.培训有效性评价及资格鉴定:
5.1.实施培训后, 行政部或各部门主管针对培训成绩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可分为笔试、口试、实际
操作等方式进行, 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培训记录表》内,作为调配、晋升、调薪之参考依据。
5.2.经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安排补训, 补训以两次为限, 再不合格者, 予以淘汰处理。
5.3.外派受训人员须持“合格证书”、“结业证书”或“培训心得报告”方式进行资格鉴定.
5.4.“合格证书”等一律由文控中心保留正本, 必要时复印件交还本人.
5.5.本公司所有教育培训及执行结果的有关资料, 均需妥善记录保管,具体作业应依《文件和记录控
制程序》之规定予以保存.
6.意识
6.1.增强员工对其工作的重要性和品质意识。
6.2.员工必须树立确保完成本部门的具体质量目标的意识,并为此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7.相关表单
7.1.《内部联络单》
7.2.《年度培训计划》
7.3.《培训记录表》
7.4.《培训需求申请单》
7.5.《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