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为保障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怀孕后,应持相关资料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一、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足额缴费状态。

3、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就医确认手续及办理地点:

1、生育保险市内就医确认申请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参保职工选定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申请

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1)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提供《佛山市职工长期

派驻异地工作证明》;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长期居住市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或结婚证以及参保职工配偶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选其一。

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

参保人申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业务的(包括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认生效日期、预产期、准生证号/登记号、联系电话等),需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就医确认生效日期修改的,还需提供证明入院日期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属于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为产前检查的定额减去在原选定医院已报销的额度。若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的生育医疗费已超出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额度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现场办结。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就医确认在预产期42天后自动失效。

2、表格资料下载网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或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gdsdsi

3、参保人因病理性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4、“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是指单位长期(180天及以上,下同)派驻异地的或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

5、职工怀孕期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办理就医确认前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符合条件但分娩出院后仍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有关生育医疗费用应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6、就医确认办理时间:参保人怀孕后资料齐备的,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相关机构办理。

7、夫妻一方为外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员在境内生育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前需到计生部门登记生育情况。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在境内生育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明,无需进行计生情况承诺。

8、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的非中文的证明材料的,需同步提供中文译本,并由参保人在译本上签署真实性保证。

9、参保职工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12个月,需累计省内异地的生育保险参保时限才满12个月的,参保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1)省内异地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业务。

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公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镇街地址咨询电话大良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容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城路7-13号铺

勒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建设西路102号

陈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17号

22838180 北滘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即交警中队旁)

12345 乐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即龙江镇文华路文化

龙江

活动大楼二层)

杏坛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办事指南设定的相关文件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1

50号)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定的通知(2019)(佛2

社保〔2019〕7号)

2019年3月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9年版)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请正反双面打印) 参保人姓名 XXX 个人电脑号 XXXXXX ? 男职工未就业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配偶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不属未就业配 偶 (不属未就业配偶的 无 【 的无需填写) 需填写) : 单位社保号 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 经办人 XXXXXXXXXX 联系电话 】 计生服务证 XXXXXX 预产期 xx 年xx 月 办理时孕周 XX 周 ! 编号 xx 日 、 申 请 选 定 医 ' 院 产检选定 XXXXXXXXX 分娩选定 XXXXXXXXX 医院 ! 医院 @ 人流(引产) 人流(引产) □门诊 □住院 选定医院 … 就医 : 异地计生 ~ 异地医院 选定医院 地址 《 单位/个人意见 同意申报,本单位/个人同意授权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单位 /个人与办 理生育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与信息均真实完整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 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本单位/个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本单位/个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他承诺内容陈述如下: \ XXXXXXXXXXXXXXXXXX 本人签名: % 温馨提示: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 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XXXXXXXXX 填表日期:xx 年xx 月xx 日 填报须知 }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是多少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是多少 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又称: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选择到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

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穗劳险司字[1995]第006号 各主管局(总公司)、各统筹单位、各区、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根据广州市劳动局颁发的《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劳险字〔1995〕第005号和《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穗劳险字)〔1995〕第01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的征集 〈一〉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以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季征收”的办法,即每季度以本单位上季度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0.7%计缴生育保险基金。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7日前,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采取专用委托收款方式向单位征收。 〈二〉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市属以上单位直接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区、县级市单位向所在区、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中央、军队驻县级市单位向所在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 二、待遇的发放 〈一〉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者,按“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基数和标准,在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15日前,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一次性将应付款拨给用人单位,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二〉生育津贴、男配偶的假期工资统一以生育(流产)时的上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三、申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 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一〉填报《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及用人单位各一份)。〈二〉携带《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三〉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办理: 1.顺产、难产 (1)《生育证》; (2)《出生证》; (3)《独生子女优待证》; (4)难产的附难产证明。 2.婴儿死亡 (1)《生育证》;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 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 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 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须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 有广州户口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 划分的,缴费基数则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基数,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 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下面是为大家的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欢迎参考~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 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 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比例具体如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020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2020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可找定点医院搞掂 生育保险的就医凭证,在首诊医院就能办理,怀孕12周开始就 能享受生育保险提供的产检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10 月1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待遇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那10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近日, 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相关指引进行详细解读。 门槛降低不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其参保职工 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是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 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 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二是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 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等人群也能享受 享受人员范围也有所扩大,新增以下三类人群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是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 三是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者。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就医确认不用再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了 以往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生育保险卡)必须经过人社局审批,这往往需要耗费一周以上的时间。据介绍,自10月1日起,广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据悉,生育保险参保人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或者计划内终止妊娠,可直接在其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由医院直接通过系统申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由医院为参保人打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简称《确认回执》)并贴上参保人本人照片,同时盖上医院业务章。此《确认回执》为参保人生育就医的凭证,参保人无需再专程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就医确认办理,还是需要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另外,需变更生育保险选定医院的也需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怀孕满12周后即可办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产检由妊娠满16周起提前至满12周,也就是说,女职工怀孕满12周后即可到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原为妊娠后16周)。同时,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产检的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并确立了可由医疗学者根据产科医疗常规和产妇的实际情况确定产检项目、产检次数的机制,避免了生硬规定,既可满足“人性化”实际需求,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日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应享受其生育前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

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适用对象 本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非本市城 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 生育保险待遇。 2.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格下载: 社会保险登记表(面).doc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 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广州生育保险 的待遇: (一)生育就医确认 (二)备案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1.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局进行生育 就医手续确认。 2.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备 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 提供:①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怀孕职工经区级以 上医院确诊为妊娠(含孕周)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计划生育服 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 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内),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4.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提供省社保局或省内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示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在本市必须是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省 内各统筹区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先报社保经办 机构备案,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三)待遇申领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模板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广州市生育保险范围及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 广州市生育保险范围及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广州市生育保险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医疗费: 一、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 二、生育医疗费: a、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b、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分升的医疗费用;

c、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d、其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e、产前检查费用 广州市生育保险常见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阴式分娩:一级医院3450元(住院2600元,产检850元),二级医院3900元(住院2950元,产检950元),三级医院4400元(住院3300元,产检1100元)。 2、剖宫产:一级医院4950元(住院4100元,产检850元),二级医院5500元(住院4550元,产检950元),三级医院6550元(住院5450元,产检1100元)。 2017年8月4日,广州官方文件内容截取[《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生育医疗费用: 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项目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6号)的规定执行。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产科行业规范和参保人妊娠的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及其检查次数。 (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另外、生育保险,还需支付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侵权_外观设计侵权有哪些赔偿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qq/864742.html ?发明专利的新颖性是指什么_确定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标准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qq/864741.html ?专利申请被驳回如何申请复审_复审的结果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6311235338.html,/qq/864740.html

2020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2020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市生育保险新政本月1日起开始实行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可找定点医院搞掂 门槛降低不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其参保职工 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是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 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 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二是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 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等人群也能享受 享受人员范围也有所扩大,新增以下三类人群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是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 三是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者。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就医确认不用再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了

以往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生育保险卡)必须经过人社局审批,这往往需要耗费一周以上的时间。据介绍,自10月1日起,广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注意: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就医确认办理,还是需要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另外,需变更生育保险选定医院的也需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怀孕满12周后即可办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目前,在广州生二孩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但生一孩却仍然需要有“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可喜的是,下月起,不管是生一孩还是二孩都不用办“准生证”了。 近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内二孩之外可生育的七种情况仍需要审批。据悉,《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附:2016年广州产假天数新规定

广州市生育险定点、报销手续资料须知2017.9.1

关于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及报销须知 一、办理生育定点 办理条件: 1.怀孕满12周 2.广州参保累计满一年 所需资料:(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或准生证明等),广东省外户籍员工出具的准生证件(证明)须广州市内居住地计生办备案 3、《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医院盖章) 4、小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5、《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6、申请异地产检且异地分娩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注明参保人资料、居住地申请异地的原因)。(无法在广州市计生办备案的情况需要提供此项资料即《工作证明》) 温馨提示:分娩前必须在相关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定点手续后才能享受相关生育待遇!备注:(资料1-5是必要资料,6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二、生育津贴 A、《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参保单位盖公章)原件一份 B、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或准生证明等),广东省外出具的准生证件(证明)须广州市内居住地计生办备案(此项需在定点前完成) D、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医院盖章)及复印件 参考以上资料根据员工情况的需提供的资料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资料): ①顺产:ABCD ②流产:ABCE ③计划生育手术:ABE ④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ABCDE ⑤生育或流产时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年,现满1年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_穗人社函〔2011〕43号

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原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 4〕504号),省政府《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123号),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执行。 二、生育保险缴费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 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享受下列待遇的标准为: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含原领取非全额工资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二)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按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 (三)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相关的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结算办法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 0〕3号)规定执行。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按50%计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 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按顺产待遇享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新版)

穗府办〔2015〕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4日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含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参加生育保险。 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市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各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生育保险费征收等工作。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审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当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足。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资金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五)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8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超过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参保人姓名 个人电脑号 参保人 联系电话 未就业配偶 姓名 (不属未就业配偶可不填此 行) 配偶身份证号码 单位社保号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计生服务证 编号 预 产 期 办理时孕周 申 请 选 定 医 院 产检选定 医院 分娩选定 医院 人流(引产) 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 就医 □门诊 □住院 异地计生 选定医院 异地医院 地址 以 下 由 经 办 机 构 填 写 确认回执编号 经办部门盖 章 办理人 办理时间 以 下 由 选 定 异 地 医 院 填 写 异地医院等级: 异地医院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1级(相当) □2级(相当)□3级(相当) 异地医院盖章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

广州市生育保险津贴如何办理

广州市生育保险津贴如何办理 一、定点医院的申报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须由用人单位 办理定员医院申报,领 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提供资 料如下: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2、《生育服务证》或《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5、《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二、异地分娩的申报 1、提供上述1、 2、4项资料; 2、《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二份。 3、异地分娩在本市产检的,提供第一大点的1至5项资料。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出生证》(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 (5)领取二孩《生育证》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证服务证》(原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和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3)《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此表先到医保中心领取并审核医疗费用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 4、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应在生育或流产、引产后五个月内,除携带上述所规定的资料外需携带《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及有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注: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 确认申请表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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