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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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总结

2018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总结

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

1、国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法律的总称。

2、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规定”、“办法”等,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称“条例”。

4、社会政策分为:普惠型和特惠型两种基本模式。

5、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税收等方式集中财政资源,用于为民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

6、各种社会力量对各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也是社会政策资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对社会政策的资源供应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7、各类社会力量主要包括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两大类。

8、在资金投入方面,包括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以慈善捐赠等方式,向社会公益行动投入资金。

9、慈善事业是指,各种民间力量向社会公益行动自愿捐赠物质资源的行为体系及相关制度规范的总和。

10、慈善事业是政府公共财政之外又一类重要的社会福利资源投入方式,也有一定的再分配功能,通常被市场初次分配和政府再次分配之外的“第三次分配”。

11、民间个人和组织常常自愿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地向社会提供服务,这类服务行动被称为“志愿服务”,从事这类服务的人被称为“志愿者”或“志愿服务者”。

12、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资源供应有以下几种基本模式:一是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并在其中分担一定的资源供应责任;二是政府通过减免税收和其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各类公益活动的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形成公共财政提供的资金与社会力量组织的人力相结合的资源供应模式。

13、社会工作的法规与政策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别:①有关社会建设的一般性法规与政策②促进和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③社会工作主要领域中相关的法规与政策。

14、社会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民生事业与社会治理两大方面。

1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有三个基本维度:人民安康、社会安定、国家充满活力。

16、社会工作者不应该仅仅是各项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者,还应该是各项法规和政策制定、评估和改革过程的积极参与者。

第二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1、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意见》提出要组织实施三项工程,第一项工程是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第二项工程是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第三项工程是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2、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开展两项培训,第一项培训是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第二项培训是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3、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4、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5、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人才达到3万人。

6、《规划》首次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包括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和教育与研究人才三类人才。

7、《指导意见》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以及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8、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

9、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以及企事业单位。

10、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程序包括以下4个环节:编制预算、组织购买、签订合同、指导实施。

11、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

12、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短期效果评估与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程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重点章节)

1、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法规与政策;二是专项救助法规与政策;三是临时救助法规与政策。

2、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4、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5、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8、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9、低保资格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10、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1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12、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13、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14、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2)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15、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1)工资性收入(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3)财产性收入(4)转移性收入(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16、家庭财产主要包括:(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2)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3)房屋;(4)债权;(5)其他财产。

1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18、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信息核对(2)入户调查(3)邻里访问(4)信函索证(5)其他调查方式。

19、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评议。

20、低保申请民主评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宣讲政策(2)介绍情况(3)现场评议(4)形成结论(5)签字确认。

21、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22、对低保家庭中的下列成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1)老年人(2)未成年人(3)重度残疾人(4)重病患者(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23、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

24、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25、考虑到低保家庭的各种情况不同,民政部政策规定: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

26、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定义为特困人员,由国家提供供养。

27、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与方式包括:(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3)提供疾病治疗;(4)办理丧葬事宜。

28、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

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9、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30、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订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装备;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员。

31、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3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

33、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4、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35、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另一类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36、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须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核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医疗救助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3)审批。区(县)民政局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

37、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38、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39、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

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40、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41、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42、各地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

43、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

44、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45、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46、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47、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一般不超过10天。

48、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项: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49、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2)救助站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3)救助站决定是否实行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安排救助。(4)终止救助。

50、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政府提供给他们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1、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国家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领津贴制度。

4、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5、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

6、各地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7、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8、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9、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10、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为继承的影响。

11、《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

12、青少年的以下行为属于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3、“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4、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5、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6、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17、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

18、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19、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0、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1、结婚的禁止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类:一是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二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3、我国实行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双轨制。

4、《婚姻法》列举了常见的4类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6、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7、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须坚持以下原则: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

8、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以下要件:其一,有损害事实。其二,配偶一方有法定过错。其三,过错行为须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四,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不离婚,则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其五,请求权人无过错。

9、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0、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11、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12、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3、《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

14、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15、遗嘱的无效:无遗嘱能力的人所立遗嘱;受胁迫、受欺诈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内容无效。

16、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受扶养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

17、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1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

19、遗产分割的原则: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分割的原则;兼顾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

20、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第六章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

1、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人民调解是一种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活动。

3、《人民调解法》规定,当事人在参与调解活动的过程中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具体包括4个方面: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调解协议须载明下列事项:一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5、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6、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理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7、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进行处理。

9、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10、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2、《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七章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1、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2、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3、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状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4、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5、社区矫正的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

6、对未成年实施社区矫正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

成年人分开进行;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应当保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小组应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采用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义务;采取其他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必要措施。

7、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8、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最长可以延长1年。

9、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10、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1、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1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1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第八章我国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

1、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因执行军事演

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3、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牺牲情形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的,堪为楷模的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4、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5、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

6、对烈士遗属的优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优待、入伍优待、教育优待、就业优待、住房优待、供养优待。

7、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8、死亡抚恤的对象是被批准或确认为烈士、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的遗属。

9、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其他因公死亡的。

10、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均可享受抚恤。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可享受抚恤。

11、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12、自主就业适用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其享受的待遇主要如下:退役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税收优惠、土地承包、复工、复学入学、考录。

1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年满55周岁;服现役满30年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14、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

15、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九章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

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这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明确规定。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管辖范围。

4、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5、《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

6、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3个方面: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7、居民自治可将其基本内容概括为“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8、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其与政府组织的关系,突出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组织特别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服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9、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

10、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行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4)支持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5)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6)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11、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2)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解答有关选举咨询。(4)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5)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6)

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办法参选证。(8)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9)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10)办理委托投票手续。(11)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12)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13)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14)受理申诉,处理选举纠纷。(15)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12、年满18周岁的村民列入参加选举的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13、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14、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15、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16、《意见》将社区建设定义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17、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区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8、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19、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响好。

2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21、发展社区服务应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22、社区公共服务包括:推进社区就业服务;推进社区救助和社会保障服务;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推进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区安全服务。

2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一是大规模培养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二是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三是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四是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

24、社区志愿服务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记录保障机制;培训社区志愿者。

第十章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参照《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法规原文)

1、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2、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2)不以营利为目的(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4)有组织章程(5)有必要的财产(6)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3)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五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1)出现章程规定的终止情形的(2)因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3)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的(4)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6、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

7、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8、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1)发起人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2)募集的财产(3)其他合法财产。

9、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10、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

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的重大投资方案应当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慈善组织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

11、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费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12、公开募捐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13、企业利润12%以内的在应纳税所得税中扣除,并允许结转3年。

14、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15、公益信托是指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1)救济贫困(2)救助灾民(3)扶助残疾人(4)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7)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16、救灾捐赠人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7、救灾捐赠受赠人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

18、《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5个方面:解决灾民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

19、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20、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1)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要求以及申请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志愿者(2)可与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根据需要就服务的内容、期限、要求及其他必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3)应当对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4)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用于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

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5)可以通过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等形式,筹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6)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1、志愿服务组织的义务:(1)制定、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2)招募、登记、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志愿者(3)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4)建立志愿服务档案,制定志愿服务评价制度(5)筹集、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6)为志愿者提供必要帮助和保障(7)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8)如实出具志愿者或者其他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9)未经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10)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交流与合作(11)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政府扶持和社会捐赠的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开(12)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13)其他法定义务

22、志愿者的权利:(1)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2)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获得志愿服务必须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4)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5)拒绝超出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6)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7)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8)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9)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10)退出志愿服务组织(11)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3、志愿者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3)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4)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志愿服务标识(5)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传播志愿服务理念(6)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报酬(7)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隐私、私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8)不得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9)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志愿活动宗旨、目的不符的行为(10)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及时告知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11)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4、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1)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2)连续3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3)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4)组织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组织所隶属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5)志愿服务活动涉及外籍人员的(6)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第十一章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

1、社会团体是指由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

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需要经前置审批的社会团体,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二是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等社会团体。

4、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时,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5、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依法建账(2)规范会计行为(3)接受审计监督(4)依法管理资产。

6、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7、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收入项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有:一是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三是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8、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有:(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不再具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规定的条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发生根本变化(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导致其不属于原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5)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6)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7)民办非企业单位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

9、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

10、准予登记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可以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但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11、关于理事会的组成,有如下规定:(1)理事会的规模为5人至25人(2)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届期满,连选可以连任(3)理事选任限制(4)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5)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12、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13、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14、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章程的修改(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15、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16、重大公益项目,分为3种情形:一是当年该项目的捐赠收入占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二是当年该项目的支出占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三是持续时间超过3年的。

17、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18、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予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章我国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重点章节)

1、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2、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3)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每收一人罚500-1000元(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

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退培训费的,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8、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9、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2019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试题及答案(卷五)

2019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试题及答案(卷五) 一、单项选择题 l关于小组工作互动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聚集人的潜能,提升组员的社会功能 B.注重社会变迁,培养组员的社会责任 C.聚焦解决个人的社会适应问题,改变个人的社会行为 D.强调人与环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增强纽员的社会交往能力 2.在小组工作模式中,强调提升组员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促进组员的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是( )。 A.发展模式 B.社会目标模式 C.互惠模式 D.治疗模式 3.某老人能力建设小组的组员们正在讨论怎么榉开展活动。组员老张:“让老王说把,他退休前是局长,知道的事情多。我们都是平民百姓,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组员老王:“那我就不客气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正确的做法是……”根据互动模式此时社会工作者应当坚持的工作原则是( )。 A.推进老人的自我发展 B.培养老人的责任意识 C.促进老人的平等交流 D.培育小组的领袖人物

4.社会工作者小李针对某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拟开展一个社区骨干小组,以提升他们推动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为此,小李最适宜采用的小组工作模式是( )。 A.发展模式 B.互动模式 C.治疗模式 D..社会目标模式 5在小组工作实务中,不同类型的小组往往采取的不同工作模式,社会目标模式主 要强调的是( )。 A.培养并提升小组组员的社会责任、社会参与和社会行动的能力 B.带领小组组员建构和发展社会关系 C.促进组员之间、小组和社会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 D.通过与其他组员的沟通、理解与互动速成共识 6.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的行为治疗小组,旨在通过小组活动帮助组员改善行为障碍,以及情绪问题,促进其在行为、心理等方面得到发展和完善,该小组适合采用的工作模式是( )。 A.社会目标模式 B.治疗模式 C.互惠模式 D.发展模式 7.小组工作中。( )更强调小组组员间的平等及个体独立性。

2017中级社会工作法规和政策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7年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以上。 A.1/3 B.1/4 C.1/5 D.1/6 正确答案:A 解析:改进登记方式。在改进登记方式方面,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除要求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专职工作人员中应有1/3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章程中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故选A。 2、某市拟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失独老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当地只有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符合条件。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若该市民政部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则应事先向社会公示并经过同级()部门批准。 A.财政 B.审计 C.急件 D.发展改革正确答案:A 解析:购买程序,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职责的是()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正确答案:D 4、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下列已依法办理特困人员供养的人员中,应当及时终止供养的是() A.小华,16周岁,品学兼优,刚刚考入某市重点中学 B.小丽,19周岁,肢体残疾,刚刚到某福利企业就业 C.老王,65周岁,因盗窃罪被判缓刑2年 D.老李,70周岁,经过康复治疗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 正确答案:A 5、张某一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张某儿子最近参加工作,民政部门终止了张某一家的低保待遇。张某认为,虽然儿子已就业,但是家庭收入仍然很低,应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张某依法可以() A.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申请复查,如对复查结果不服,可越级上访 C.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6、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 A.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20%

2020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

2020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一、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与内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 1.法规的种类与制定过程 2.社会政策与社会政策运行 (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 1.我国有关社会建设的一般性法规与政策 2.我国促进和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 3.我国在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的相关法规与政策 (三)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对社会工作实践的作用 2.社会工作实践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作用 二、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依据与保障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 1.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 2.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要求 3.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目标 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 (三)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 1.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及范围 2.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与监督管理 (四)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 1.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 2.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的措施 3.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

4.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功能与作用的要求 5.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的要求 三、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一)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一般规定 1.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2.社会救助类型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规定 3.社会救助的监督管理 4.社会救助中的法律责任 (二)各类社会救助的法规与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 2.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 3.受灾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 4.医疗救助法规与政策 5.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 6.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 7.就业救助法规与政策 8.临时救助法规与政策 9.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 四、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一)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1.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 2.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 (二)妇女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1.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 2.妇女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 (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1.未成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2.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方法 3.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与矫治 4.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安置

大纲(社会工作政策法规)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课程代码: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是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既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也是社会转型和变革的进程中,适合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的基本工作之一。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是有关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定程序、颁布和实施研究的一门现代社会科学。它既有极其深厚的理论渊源又有十分广泛的应用价值。它力求对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形形色色的社会或文化行为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做出解释,对于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各种工作和管理内容进行总结、指导和规范。学习并在实际社会工作与管理中运用社会政策与法规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有利于提高社会工作与管理者的理论意识、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并且结合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好地进行工作,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该课程的目标与基本要求是:系统掌握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系统了解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方法。对在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处理、归纳、综合,培养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社会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做好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获取必要的知识本领,并为以后进一步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较强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学习本课程,应具备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知识,并能够以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知识为指导,加深对社会政策与法规内容的理解。在社会工作与管理的各门专业课程中,以《社区服务》、《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心理学》、《社会问题》等课程与该课程关系比较密切。 第二部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及体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全面掌握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概念;掌握当代社会中社会政策的目标与功能,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的关系,以及社会政策与法规体系和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政策的基本概念及特点(重点) 识记: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含义 社会政策的基本概念 社会福利的概念 法规的基本含义 理解:社会政策的特点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 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关系及差异 (二)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及社会问题的关系(次重点) 理解: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 社会政策与社会整体需要

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试论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老年人口规模的日益膨胀,尤其是高龄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全社会对老龄问题更为关注。其中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是老龄化时代中国政府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首要老年人问题。本文旨在探析老年人养老问题及老年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与社区照顾的关系。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问题社会政策社区照顾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中国65岁及其以上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这标志着在2000年前后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联合国相关机构认为,在2020年到2040年期间,中国老龄化人口将从11.5%急剧升至21.4%。李浩等预计在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80岁及以上老年人VI将达 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①与瑞典、El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进 人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已经1—3万美元相比,②中国面临着“老龄社会”来临带来的“未 富先老”的巨大养老压力。 养老问题,包括经济供养和日常照顾服务问题,是老龄化时代中国政府血药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③从社会发展来看,家庭养老不仅体现了待机之间经济上的互惠互助,更重要 的是体现了供养双方精神上的互相慰藉,在家庭中,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融洽的亲情关系,是任何其他社会关系所无法代替的,这是家庭养老的优点所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人口流动的加剧,人的个人意识增强,传统大家庭的观念逐渐淡化,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目前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家庭、老年人家庭日益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已逐渐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正是在此背景下,借助于包括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等社区资源在内的城市社区照顾养老模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尝试,成为继传统的家庭养老与现代机构养老之外的第三种养老模式。 “本文将城市老年人的“社区照顾”界定为:在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为满足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牛活照顾需求而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建立和发展老年福利设施、开展居家照顾、H问托老服务等一系列的照顺项目。包含两层涵义:①不使受助者脱离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区,在本社区内进行服务;②动员社区力量,运用社会人际资源(包括正规照顾资源与非正规照顾资源)RP社区支持体系开展服务.终极目标是协力让受助者尽量维持在社区内,过最大程度的独立自主的生活。 ① 李浩:《浅谈养老机构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国民政)2007年第4期 ② 屠瑾:《社会保障基金的危机与治理》,《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③ 关信平:《社会政策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页

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立法法》,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是行政部门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B.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C.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D.行政法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针对行政部门行为的规范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到2020年,我国要人才培训基地()家。 A.200 B.300 C.400 D.500 【答案】B 【解析】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原则,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现有培训资源,到2020年,重点扶持发展30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3.2019年2月25日,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示了拟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名单,陈某一家名列其中。公示期内无异议。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陈某一家最晚应在2019年()前领到低保金。

A.3月10日 B.3月25日 C.3月31日 D.4月10日 【答案】D 【解析】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2月25日才开始公示,公示无异议要3月份才正式批准。所以发放要在4月10日。 4.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某县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可将10%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发放志愿者补贴 B.县人民政府可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 C.县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企业在救灾中捐赠的定向捐款 D.县财政部门应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案】B 【解析】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5.(教材没有)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B.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C.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应当予以公示 D.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政策与法规

第九章社会政策与法规 第一节社会政策及其目标与功能 社会政策对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间接的工作方法。 社会政策是近代工业化的产物,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 19世纪80年代后期,德国制定实施了大量的社会保险法案,标志着政府大规模介入社会福利领域的开始。 一、社会政策的含义和特征 政府在一定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达到某种社会性的目标而采取的社会性行动的总和。 【特征】: 1、社会性的目标 社会政策最基本的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基本需要,其次是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和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2、社会性的价值 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关照的价值,政府通过社会政策去维护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关照困难群体,使全体人民能够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3、基本需要原则 基本内容:向广大社会成员,尤其是为其中的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满足人们的基 4、福利性的原则(区别经济政策) 是指与商业性运行原则相对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不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按照人们的实际需要,尤其是贫弱群体的特殊需要去分配财富和提供服务。 5、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 社会政策是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 6、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协调

二、社会政策的目标 1、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政府应该确立以需要为导向的社会政策目标,在制定社会政策的过程中认真研究社会成员的需要,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社会福利的水平、结构和具体项目。 2、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进步。 【历年真题】(单选) 社会政策是( c )。 a.政府的文件 b.人们对政府的要求 c.政府所采取的社会性行动的总和 d.社会的规定 三、社会政策的功能 (一)社会功能 1、收入再分配功能 解决劳动者通过工作,在市场里获得初次分配时出现的不平等问题,弥补困难群体在市场性分配中的不利地位,构建平等、公平、和谐的阶级和阶层关系。 2、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功能 通过公共投入的方式去增大人力资本和发展各项事业。 3、社会控制功能 控制人的不良行为和各种社会问题发生及其危害的制度与机制。 社会控制除了采取法律规范和社会教化的形式外,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社会政策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满足各种基本的需要,从而防止和降低社会中越轨行为的发生。 (二)经济功能 1、人力资本投资功能 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社会政策,投资于教育与健康等领域,使全社会的人力资本总量大大提高,从而提升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

社会工作政策和法规知识点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笔记 到2020年,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工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工人才达到3万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形式:①捐赠②设立帮扶项目③创办服务机构④提供志愿服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城市医疗救助形式:1、社会力量资助2、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3、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 “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高中阶段提供心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不论是否有本地户藉,都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站应根据受助人员情况确定救助限期,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报上级民政主管备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终止救助。 老年人:60岁以上公民。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集中使用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市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950年5月1日实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 无效婚姻:1、违反一夫一妻制2、近亲结婚3、患禁止结婚疾病4、未达法定婚龄。 可撤消婚姻:因胁迫而媂结的婚姻(结婚一年内提出撤消)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夫妻间的继承权,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法定与约定财产制的适用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只有在夫妻双方均承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 “感情确已破裂”4类法定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

第一讲社会政策基本概念 第一部分:学习目标 1、了解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 2、理解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一般性原理。包括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功能及基本运行方式; 3、掌握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如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以及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 4、了解社工专业人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5、理解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包括主要任务、政策目标、重点工程以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政策。 第二部分:内容辅导 一、社会政策 (一)基本含义 从属于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或政党为了维护经济与社会正常的运行与发展、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的总和),是指政府为实现其目标而采取的社会行动的总和。 (二)主要内容 社会政策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公共教育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特殊人群权利保护政策,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政策也是在不断地发展着的,如司法矫治便是新兴的社会政策。 (三)特点 1.目标的社会性; 2.体现社会共同利益的价值; 3.满足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需要; 4.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 5.坚持福利性; 6.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 (四)基本目标

1.满足民生需要; 2.保护人权; 3.维护社会公平; 4.解决社会问题; 5.促进社会和谐。 (五)主要功能 1.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调节经济运行、激励劳动积极性】; 2.社会功能【收入再分配、社会建设、社会控制】; 3.政治功能【社会管理、调节利益矛盾、增强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六)基本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2.以人为本、尊重人权;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社会保护; 5.政府与民间相结合。 二、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一)社会政策的主体 类型:1.直接主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政党);2.间接主体(利益集团、公民、其他党派)。 特点:1.主动性;2.多元性;3.权威性。 角色:1.政策制定者;2.政策实施者;3.政策评估者;4.政策调整者;5资源提供者。 (二)社会政策的对象 类型:1.普遍性对象——全体公民;2.选择性对象——部分公民。 特点:1.被动性;2.差异性;3.连带性。 角色:1.政策诉求者;2.政策接受者;3.信息提供者。 (三)社会政策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 (四)资源调动方式 1.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投入; 2.各类社会力量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

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运行及发展 社会政策的特点: 社会性--社会性目标价值性--体现社会共有价值、社会公平、社会关照服务性--以提供社会服务为基本内容结合性--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结合 福利性--无偿或低偿

2010年单选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定对本市失业人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但其对象不包括农村户籍失业人员。从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应遵循的原则看,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这一做法违背了( )。a.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b.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c.以人为本原则 d.社会保护原则 【答案】b 【解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是指政府通过公共服务的方式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促进、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并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这些方而基本的服务。在社会政策方而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在经济发展不均衡和收入分配不平等较大的情况下,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应该更多地照顾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各类弱势群体和城乡困难群众。 2011年单选 1.在社会服务提供中,由服务使用者支付部分费用,这种社会服务付费模式称为( )。 a.福利性模式 b.准福利性模式 c.市场模式 d.准市场模式 【答案】d 【解析】社会服务的付费方式是指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为服务付费。在此方面可依社会服务的福利性水平的高低而分为以下模式:①福利性模式,是指在社会事业中广泛实施再分配和收入转移,社会服务完全由政府的公共资金来付费,受益者可以获得无偿的服务而无须直接付费;②准市场模式,准市场模式是指在社会服务的提供中引入一定的市场机制,增加服务使用者的付费。这种付费模式,使服务使用者承担一定的费用,一方面体现受益者的个人责任,并约束其不合理的福利需要;另一方面也增加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并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2012年单选 1.各类法规与政策具有不同的效力,同一层次的法规与政策具有同等效力。下列法规和政策中,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的是(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d 【解析】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a项,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b项,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c项,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011年多选 社会政策主体可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主体。下列主体中,属于社会政策直接主体的有( )。 a.立法机关 b.行政机关 c.利益集团 d.执政党 e.公民 【答案】abd 【解析】社会政策的直接主体是指直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者,主要包括:①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社会政策直接主体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它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即履行制定社会政策这一政治系统中的主要职责;②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社会政策直接主体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社会政策,但同时也直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③执政党,执政党是社会政策直接主体中的一种核心力量。ce两项属于社会政策的间接主体。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知识整理

第一章 1、特点:①政府满足群众基本需要提供服务的行动②社会性(社会目标与社会价值)③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结合的政策体系④福利性⑤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 2、社会政策以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 3、社会问题:客观性;主观性;社会性;过程性。各国共同面临社会问题:①社会不平等贫困②老龄③犯罪④歧视⑤健康与疾病⑥居住环境及其它。 4、目标:①满足成员基本需要,提高生活质量②解决社会问题与维护社会稳定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进步。 5、功能:①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调节经济运行*激励劳动者积极性②社会功能*再分配*社会投资与社会建设*社会控制③政治功能*社会管理*调节群体利益矛盾*增强执政党执政基础与维护政治稳定。 6、原则:①兼顾公平与效率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③社会保护④政府与民间相结合。 7、我国社发展趋势:①经济增长模式②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关注度③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发展。 8、我国发展社的基本趋势:①进一步重视②确立新的目标体系③优化基本原则④加强在各个领域中的行动。第二章社会政策的运行 1、狭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就是指社会服务的具体传递方式,主要包括:①资金的筹措方式②社会服务的提 供方式③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 2、政府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权威性;严肃性;复杂性;变化性;*角色:政策制定者;实施者;管理者教育者; 资源提供者。 3:非营利性;自治性;开放性;可塑性。角色:参与与实施者;合作伙伴;政策咨询者;社会服务的提供者。 4:①确定实施的具体细节与主要步骤②对社会政策具体项目的规划③社会政策各个具体行动的实施程序④对特定问题与复杂情境的特殊说明或规定。 5:①确定基本的服务方式②确定社会服务的组织方式③确定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方式④建立各种规范与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 单选题: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2题. ( )是政府公共财政之外又一类重要的社会福利资源投入方式,它虽然在具体的资金运行中不直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的渠道,其运行方式与政府公共财政也有很大的不同,但同样能够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并且它也有一定的再分配功能,通常被称为市场初次分配和政府再次分配之外的“第三次分配”。 A.慈善事业 B.志愿服务 c.社会公益行动 D.社会捐赠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3题.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度规范建设和( )两个方面。 A.专业发展B.机构发展C.能力建设D.权利保障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4题. 社会建设的重点在基层,要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 A.城市 B.乡(镇) c.农村 D.少数民族聚居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5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基础之上首次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包括三类人才,以下不属于这三类人才的是( )。 A.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B.社会工作管理人才 C.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D.社会工作培训人才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6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不包括( )。 A.社会团体 B.企事业单位 C.基金会 D.国家机关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7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的导向是职业道德、能力和( )。 A.社会需求 B.国家发展 C.业绩 D.证书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8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那么在开展具体工作时所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是和( )和财政部门。 A.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B.民政部门c.人事部门 D.工商部门 答案: A B C D 单选题:第9题. 政府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 )方式进行。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真题及标准答案

2009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社会政策评估能够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某一个体的社会政策项目或社会政策实施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描述和分析,这种方法属于()。 A.比较分析 B.结果评估 C.个案评估 D.制度分析 【答案解析】c。本题考核的是社会政策评估所采纳的方法。选项A比较分析的目的是通过比较使研究者改善有关社会政策 的制定和推行实践。选项B不属于社会政策评估方法。选项D制度分析是对总体制度环境的分析。选项C个案评估是透过单一的研究对象来加深研究者对社会政策情境、具体实践过程和特定效果的深入理解。故选项C正确。

2.今后三年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人民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这体现了政府在该领域的()角色。 A.政策参与者 B.政策评估家C.资源提供者 D.政策治理者 【答案解析】c。本题考核的是政府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角色。具体表现为:(1)政策制定者;政策制定要紧通过政府各级权力部门来完成。(2)政策实施者;政策的实施一般须由政府不同具体职能部门和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来实现。(3)资源提供者;这一角色要紧体现在政府为实施社会政策提供资金上的保证。(4)政策治理者;社会政策的实施过程也是政府对政策本身进行治理的过程。(5)政策教育者;政府作为社会政策的主体,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来实现对公众进行政策目标和内容的宣传教育。据此得知本题正确选项为C。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认定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要紧依据。以下应当计算为家庭收入的项目是()。 A.继承的遗产和同意的赠与 B.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 C.因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D.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 【答案解析】A。本题考核的是确定都市低保对象的关键依据,即家庭成员收入。家庭成员收人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

2015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答案与解析)

2015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列说法中,属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举措是()。 A.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可免登记直接成立 B.限期实现事业单位与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真正脱钩 C.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D.所有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答案]C [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提出了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完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的政策原则。故答案选C。 2.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列事业单位中,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是()。 A.学校 B.医院 C.老年人福利机构 D.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答案]C [解析]具体来讲,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A.广覆盖 B.低水平 C.托底线 D.稳增长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整理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整理版

第一章 1、特点:①政府满足群众基本需要提供服务的行动②社会性(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③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结合的政策体系④福利性⑤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 2、社会政策以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 3、社会问题:客观性;主观性;社会性;过程性。各国共同面临社会问题:①社会不平等贫困②老龄③犯罪④歧视⑤健康与疾病⑥居住环境及其它。 4、目标:①满足成员基本需要,提高生活质量②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进步。 5、功能:①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调节经济运行*激励劳动者积极性②社会功能*再分配*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社会控制③政治功能*社会管理*调节群体利益矛

6、原则:①兼顾公平与效率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③社会保护④政府与民间相结合。 7、我国社发展趋势:①经济增长模式②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关注度③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发展。 8、我国发展社的基本趋势:①进一步重视②确立新的目标体系③优化基本原则④加强在各个领域中的行动。 第二章社会政策的运行 1、狭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是指社会服务的具体传递 方式,主要包括:①资金的筹措方式②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③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 2、政府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权威性;严肃性; 复杂性;变化性;*角色:政策制定者;实施者;管理者教育者;资源提供者。

3 可塑性。角色:参与和实施者;合作伙伴;政策咨询者;社会服务的提供者。 4 节和主要步骤②对社会政策具体项目的规划③社会政策各个具体行动的实施程序④对特定问题和复杂情境的特殊说明或规定。 5 社会服务的组织方式③确定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式 ④建立各种规范和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 6*优先顺序;对象;服务标准;资源的筹措方式和规划;运行机制;实现服务和对象的衔接②主要影响因素*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影响;政府资源的限制;政党理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社会成本的考虑;社会事件的影响;社会精英

2015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

2015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网友提供)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苦于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举措有() A.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不用登记 B.限期实现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C.适当将社会服务交由社会组织实施 D.所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都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中 2.《关于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意见》中,将社会工作专业列为专门性岗位的事业单位有() A.学校 B.医院 C.老年人福利中心 D.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3.社会救助坚持()、救济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A.广覆盖 B.低水平 C.托底线 D.稳增长 25.甲县某研究所职工李某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权为烈士提供评定烈士报告的单位部门是() A.甲县人民政府 B.甲县民政部门 C.国务院有关部门 D.小李生前所在的单位 27.根据军人抚恤、优抚条例,移交甲省乙市安置的军队退休班干部老王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有()评定? A.甲省卫生部门 B乙市卫生部门 C.甲省民政部门 D.乙市民政部门

47.下列企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A.乙企业为疏通被泥石流堵塞的公路,要求劳动者连续加班5小时 B.丙企业为完成订单,要求劳动者最近一个月天天加班,加班费按正常工资的200%支付 C.甲企业由于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决定劳动者每天加班3小时,每月66小时 D.丁企业为及时交货,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每周工作6天,周六上班的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支付,不再安排补休 48.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下列职工中,不这享受当年休假的是() A.甲,请年假累计22天,且单位按规定未扣其工资 B.乙,请年假累计25天,单位已按规定扣其工资 C.丙,累计工作15年,病假累计3个月 D.丁,累计工作21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 5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直到意见》,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进行支付。 A.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B. 个人和新农合基金 C. 政府购买服务和个人 D. 政府购买服务和新农合基金。 5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个孩子的政策。 A. 1 B. 2 C.3 D. 4. 54.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下列关于养老保险待遇的说法,错误的是() A.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到90岁为止 B.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C.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金储存额除以139 D.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与答案

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规章制定程序》,下列词语中,可用作国务院部门规章名称的是() A.法 B.条例 C.暂行条例 D.办法 答案:D 2.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具体负责本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的部门是() A.审计部门 B.民政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财政部门 答案:B 3.社区社会工作者小发现社区一户家庭遭遇变故。该户家庭65岁的母亲与41岁的儿子共同生活,原儿媳已与儿子离婚并携女改嫁外地。现儿子突患罕见肌无力症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更无力赡养母亲。小认为该户家庭中的母亲已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于是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街道办事处在为其办理供养时,正确的做法是()。 A.责成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B.主动依法办理供养 C.待该户家庭儿子病情稳定后再办理供养 D.要求该户家庭成员亲自提出书面申请 答案:B 4.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下列关于住房救助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配租经济适用房 B. 帮助搭建临时住房

C.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D. 降低购房贷款首付比例 答案:C 5.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家庭经济状况主要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收入和家庭财产。 A.可统计 B.可继承 C.可支配 D.可公开 答案:C 6.某县民政局对拟批准的10户低保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到多封来信反映王某家庭拥有多套住房。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其余9户家庭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无须再公示 B.对其余9户家庭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再公示7天 C.对王某家庭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3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不批准无须再公示 D.对王某家庭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拟批准必须重新公示 答案:D(之前答案是A,经纠正,改为D) 7.某城市低保家庭夫妻两人均40岁,无固定收入来源,不定期外出打零工,根据《最*》()。 A.每年一次 B.每半年一次 C.每季度一次 D.每月一次 答案:D 8.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提名。 A.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练习册试题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试题 第一章 摸底题 单选: 1.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下列词语中,可用作国务院部门规章名称的是(办法)。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举措有(适当将社会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被称为(行政法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基本法律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5.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策因其所惠及的人群范围和对象差异性的不同而分为普惠型和特惠型两种基本模式。以下属于普惠型社会政策模式的是(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提供免费教育)。 6.民间个人和组织还常常自愿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的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并服务于社会公益事项,这类服务行动被称为(志愿服务)。 7.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采用了新的“社会治理”概念,提出社会治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8.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将社会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行动体系中,对当前我国社会建设中面临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和民众关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应,既提出了建立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也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9.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度规范建设和(能力建设)两个方面。 10.社会工作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向有需要的个人和组织提供有关社会服务的行动体系。在当代社会中,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建构相应的制度体系。而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的建构需要由大量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具体实现。在此方面,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在环境营造和(具体制度建构)两个层次上对社会工作制度建构发挥重要的作用。 多选题: 11.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策因其所惠及的人群范围和对象差异性的不同而分为普惠型和特惠型两种基本模式。以下属于特惠型社会政策模式的是(为城乡困难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困境儿童提供社会保护)。 12.特惠型社会政策的缺点是(对象覆盖面窄、社会效益小、需要复杂的对象资格甄别程序、会产生“贫困烙印”问题)。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的责任主体作了明确规定:能够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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