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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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商直字[201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网宣(网管)办、人民银行、银监局: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行动目标

查处侦破一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能力,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地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

(二)集中打击阶段(7月下旬-11月),采取集中行动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发现和确定线索。各级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发现和

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及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

(二)加大查处力度,实现精确打击。行动中要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核心打击目标。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要积极开展线索经营,综合运用网络侦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全力查明组织者和领导者,集中力量予以打击,彻底摧毁传销组织。要充分运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措施,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

(三)适时采取措施,净化网络空间。对涉嫌从事传销活动的网站、网页,由工商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的网页,要依法查处;对传播传销内容和信息或公开销售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及网络传销平台源代码的网站,要在深挖线索、确定嫌疑对象、获取证据后及时查处;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要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适时予以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适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手法,揭露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五)做好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加强情况沟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开展打击、取缔传销网站行动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果断、依法妥善处置在当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将作为2011年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级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工商、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发现传销网站和服务器,获取线索和信息,依法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工商、公安机关对传销网站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网站进行处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人民银行要协调有关商业银行依法做好对涉嫌传销的银行账户的查询或资金冻结等工作;银监部门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查处。

(三)强化责任,协同作战。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地域广,各涉案地工商、公安机关均负有重要责任,对所发现的线索均要主动出击,深挖源头,延伸打击。其中,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组织者、领导者违法犯罪地和居住地,涉案资金主要流出地及流入地,违法犯罪活动人员集中地的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履行打击及协助责任。工作中,各地工商、公安机关要注重加强部门内和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妥善解决跨区域管辖及协作问题,形成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涉及人数众多、跨地区的网

络传销案件要加强督导,组织涉案地工商、公安机关做好查处工作。对涉及多个省份的特别重大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指导协调涉案地工商、公安机关联合查办。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组织好此次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打击网络传销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将视情况分别或共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事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专项行动开始后,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浅析网络诈骗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

第1章引言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身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使得公民的日常生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它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方式,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网络犯罪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近几年呈上升的态势,严重威胁着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 在我国网民规模及网络普及率保持如此快速增长的同时,相关网络法规和监管却尚不健全,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我国发生网络犯罪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因,分析其犯罪构成、管辖及刑事责任与形式,认真剖析网络诈骗犯罪其产生的根源,认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防控对策,而这些对于研究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 因此为了应对当前趋势下日益猖獗的网络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必须分析当前形势下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表现,探寻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原因,并寻找预防和最终控制该类犯罪的方法,大力打击该犯罪现象,以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的网络世界的目的。 第2章网络诈骗的概念及特点 2.1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根据这种诈骗形式的实际内容来看,它主要指那些具备非法意图,充分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在对方不了解实情之下诓骗其财产、或者是侵犯其他相应财产的不耻行为。从现实生活来看,诈骗方式当中像是发布虚假中奖信息、以及传播病毒网站等这些比较普遍。 总体而言,我们可以从广义跟狭义两个层面来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认真分析,从广义层面来看,通常说的是凭借因特网以及电信网、还有就是广播电视网这些途径来实施各种违法诈骗行为。狭义层面一般说的

是单纯的通过因特网来实施有关犯罪行为,笔者在下文中决定先围绕狭义层面来针对网络诈骗犯罪展开探讨,今后有机会肯定还会站在广义层面来继续进行认真分析。 2.2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2.2.1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目前网络诈骗的方式来看,跟之前固有的一些诈骗犯罪形式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犯罪团伙与受害者之间是属于非接触性的,因为它主要是充分利用信息、电话以及互联网等这些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只要罪犯得手后,他们就会迅速撤离,受害人在意识到受骗后不能提供罪犯的有效信息,通常只能提供罪犯电话号码、汇款的银行账户等这些难以发挥效用的信息,因为犯罪分子通常会选择没有实名制的电话卡、银行卡,或者是大量收购的普通民工的身份所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这些信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能够追踪到线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诈骗犯因风险低而屡屡得手,比一般常见的诈骗方式要更加厉害。尤其是现在的诈骗方式由以前的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网络来传播诈骗信息转变到现在直接变成了蔓延到网上银行,因此受害者需要对自己的网上银行信息加以保护,防止泄露出去,否则犯罪分子很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受害者的资金转移出去。最初的诈骗是发布虚假信息,例如:中奖,消费以及电话欠费等方式,同时冒充相关公司和国家机构人员加强信服度,对受害人说其账户有某些问题,需要接受审查,让受害人把资金转移到他们所说的“安全账户”,然后犯罪分子再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比如法律追究责任等话术,让受害人感到害怕,从而实现诈骗。而这些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之多,次数频繁,让受害者几乎没有办法去加以防范。 2.2.2犯罪黑数大 根据犯罪黑数内容来看,它通常说的是那些真实发生过、可最终却并未呈现于犯罪统计表里面的一个犯罪数,说明这些行为人成功躲过了司法机关的制裁。甚至该特点在经济犯罪活动中同样存在,只不过在网

银行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

银行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 作情况的汇报 XX 银行根据《XX 工作的通知》,认真学习并积极总结,现将2017 年度我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我行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牵头组织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配合监管部门及总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展开自查;负责牵头处理网点上报的可疑交易情况及风险账户、重大事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其他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事项等。 (二)建立及完善账户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我行认真核实,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我行在客户开立银行卡前做好在核心系统联网核查工作,对于不能识别身份的要求客户出具驾照、户口本等辅助证件,杜绝为客户开立假名、匿名账户。二是在开卡数量方面,我行系统自动控制个人名下开卡数量不得超过3 张。对于同一代理人,要求其代理开卡不得超过3 张。目前为止,我行存量客户中无客户开卡超过3 张。

(三)协助做好涉案账户的查询工作,防止风险事件发生。我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工作的及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 (四)加强对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教育。我行不定期在晨会、专题培训会议中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我行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在营业厅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等方式,积极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氛围。在2017年9 月,我行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员工深入居民社区、广场、超市,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及条幅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客户及其周边商户、居民普及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增强了公众维护自身权益、远离电信网络犯罪的意识,赢得了一致称赞与好评,也树立了我行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我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奖惩并举的制度。截至目前,我行未发生需严肃查处及通报批评事件。 二、2018 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一是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我行将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文明服务”的承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权益。

基本素材网络传销害人匪浅

网络传销害人匪浅 网络传销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形式,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尽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传销组织,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但是,传销活动依然存在,在个别地区还比较猖獗。下面,从网络传销表现形式等方面,谈一些粗浅认识。 1.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 一是利用所谓的“信息网络营销”模式,推销虚拟产品的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以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网络游戏、资本运作等名义,通过在互联网上销售所谓的“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私募基金”、“原始股”、“基金”、“网络游戏币”等虚拟产品,大力鼓吹网络致富的神话,吸纳会员。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向上级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即可获取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会员可以利用该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依据其发展下线的多少,从下线交纳的钱款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报酬。

二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并发展下线的网络版传统传销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以购物为依托,销售化妆品、服装、医疗器械、通讯设备甚至骨灰安放格位、绿化林地等实物产品,并制定一套所谓的“会员奖励”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交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后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所购买的产品金额为依据计算和提取报酬。 三是通过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的网络传销模式。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传销组织者依托网络,通过发布点击广告或浏览网页可以赚钱的信息,诱使用户成为会员。用户通过缴纳一定的“系统服务年费”获取会员资格,同时取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注册会员可每天在其系统平台上点击系统提供的广告来获取一定报酬。同时,注册会员通过其平台介绍他人注册,每介绍一人可获取一定奖励,注册会员可以无限制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中提取报酬。 为增强人们自觉识别传销、防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国家工商总局曾重提示——一、警“惕拉人头”式传销传销组织一般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通过打、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

分析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分析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摘要】络传销犯罪案件具有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运作模式新型等特点,侦查取证难度较大。络传销犯罪案件要在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构成要件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的收集中,紧密围绕构建定案证据体系展开,突出取证重点,紧扣取证核心,缜密开展侦查取证,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 【关键词】络传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取证 自《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司法机关陆续处理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但是,从这些案件的判决情况看,受打击的多是采取传统模式的传销犯罪,络传销犯罪很少受到打击,而且大多数案件不同程度存在被告人人数较少、构成要件事实表述不全面、量刑事实不清特别是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明等问题,法律效果并不理想。为此,笔者结合办理络传销犯罪案件实践,就如何对此类案件开展侦查取证略陈管见。 一、关于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的收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七)》设立的新罪名,对传销犯罪案件特别是络传销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侦查人员应在准确理解和适用该罪名及深刻把握络传销犯罪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具体而言,在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的收集上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尽早固定完善电子证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核心特征是以开展经营活动为名,行骗取财物之实。络传销组织往往在站公然宣称无需开店、无需进货、无需做售后服务,只需做推广宣传,且无需投入时间、精力管理,就可从中获取返利,这些都是传销的赤裸裸表述,体现的正是传销活动赚人头费,不开展任何经营活动而完全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完全符合该罪法条表述的客观特征。因此,这类络宣传资料证据是定案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公安机关要对这些电子证据尽早进行固定,完善规范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并在讯问、询问涉案人员时,听取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辩解。 (二)确保鉴定报告客观真实。络传销犯罪案件司法鉴定报告一般显示,传销组织往往都无任何经营现金流入,90%以上甚至100%都是推广返利,即发展下线的返利。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上交易和消费只是络传销活动的依托和幌子,其主要目的是传销,上经营只是犯罪的掩饰。因此,此类案件定案的关键结论来自

分行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 ****: 按照《******》文件要求,我分行对2018年以来相关工作进行了回查,整体情况良好。自分行成立以来,我行便高度重视电信诈骗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认识高度 在日常工作中,我行充分认识到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内容与要求。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分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且与创建平安金融建设工作相结合,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分行综合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了专项活动建设的有序开展。 二、密切各方协作,提升宣传广度 我行以“专项行动”活动为抓手,同时与“平安金融”活动的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一是警银联手抓宣传,我行积极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沟通协作,共同研究建立警银信息共享及查控止损机制,同时通过公安部门的信息及时了解当前新型智能诈骗犯罪信息,并不定期了解高发案件的作案手段和

防范措施。二是以网点为阵地开展宣传。在4个营业网点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提醒标语;在营业网点大厅部位张贴或放置醒目的防范宣传资料,发放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折页3000多份,便于广大民众深入了解相关知识。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宣传。组织员工队伍进行校园、进社区设点开展防电信诈骗知识宣传,受众学生、群众上千人。开办资阳地区唯一所老年金融学院,为广大老年朋友普及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目前已开班4期,受众老年朋友约300人。我行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扩大了金融知识在广大民众的覆盖面,增强了金融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深度 我行每月将收集汇总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常识、成功案例、防范经验等材料,并通过内部办公系统传递至每个网点,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形成学习记录,同时将金融安防范提示嵌入到业务操作流程中,对于柜台办理汇款、转账业务的每位客户要求柜面员工做好安全提醒义务,还要做好自身安全识别。针对当前多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通过银行汇款实施犯罪的实际情况,该行切实做好加强一线员工、驻点值勤保安的安全教育,对网点柜面员工、值勤保安重点讲授在银行转账、汇款等环节中的识别、劝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基本要领、技巧和方法,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西曹××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陈××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陈××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

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名。侦查查明:近年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为幌子,以组织大量内地人员到香港、澳门参加“培训”为掩护,采用“拉人头”和按层级返利形式,引诱内地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数亿元。 案例五:重庆大足明×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23日,重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明×、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月,重庆、广西、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该案,抓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41名。侦查查明:201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明×、郑××等人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7万元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同时规定每人必须发展3个直接下线,并按照发展人员和交纳“入门费”的多少确定级别,获取相应比例的返利。截至案发,共发展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六:上海城商城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4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海城商城公司刘××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截至8月底,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采取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826名。侦查查明: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

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今天,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范文,供各人在撰写下层反应、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所谓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获取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盘算和给付人为,实现非法图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生长,网络传销不停生长和渗入渗出,且较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传销重要范畴、蔓延缘故原由及面对困难的阐发,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用的步伐增强打击。 一、当前涉及网络传销的主要领域 一是电子商务范畴。一种是传销组织者以其建立的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办理平台或网站为中央,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推销实物产品,并以生长下线会员数目、下线会员购买商品数额等为尺度设定种种嘉奖,鼓励会员生长下线、提高业绩。另一种是组织者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红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并以高额的提成回报,鼓励入会者生长下线。如福建平潭一组织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帜从事传销运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 案金额超百万元。 二是投资理财范畴。组织者使用群众的投资生理,大肆宣

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庞大投资代价的项目,诱骗群众到场网络投资,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措施激励参加职员拉拢其他下线会员。如某3个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农夫,借用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纵先容等幌子,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三是网络游戏范畴。通常打着“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私人馈赠的金钱游戏”等旗号,在各游戏论坛、QQ群大打宣传广告,引诱网游玩家在其网站注册会员,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并按下线会员充值金额返利的情势,鼓励会员推荐其他玩家成为本身的下线会员。如某类似QQ农场游戏的网站——“梦幻庄园”便是以此情势开展网络传销运动,使全国各地不少游戏玩家被骗。 四是兼职招工范畴。组织者打着“在家创业”、“网络创业”、“创业兼职”、“网络加盟”、“网络代理”、“点击广告,有钱赚”等旗号,吸引网民注册会员,从事网站指定的网络储存空间营销、点击网络广告、网络电话卡行销、会员卡优惠卡发行代理等运动并勉励其先容、生长下线会员参加。如网购刷单军团公布勾引告白,由YY公会等构造接办对成员洗脑、专业培训并考核,推荐会员加入获得50%的入会费提成及刷单佣金被管理员抽走30%左右的管理模式,形成一条“附体吸血”的新型网络传销产业链。 二、网络传销迅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是组织者转移阵地躲避羁系。近年来,工商部门打击传统传销举动的力度不停加大,经验教训日积月累,使传统传销举动的重要表现形式、聚集场所、漫衍范畴渐渐明朗化,工商部门打击传统传销的举措也更敏捷、更有效、更成功。因此,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 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 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 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 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 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 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 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 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 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 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 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 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 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 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 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 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 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 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 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 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 索循线侦查。 提高其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引进技术性人才充实公安网络监察队伍,另派人员到上级部门或购置设备地蹲点学习。加大投入,添置监控及侦察网上设备,不断更新网络技术,增强网 络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重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进一步提升协作配合能力。加强与工商、文化、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 席会议、情报信息通报、联合查堵、协作办案、形成行之有效的多 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和管 理盲点,提升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 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短,不易捕捉,违法人员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意控制。犯罪行为不留痕迹,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只有一些由符号组成的数据,不易被发现和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循线侦查。 (二)重在学习,实施科技强警。加强对网络监察民警的业务培训,定期补充、更新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能,

打击网络传销的难点及对策初探

打击网络传销的难点及对策初探 2013-10-21 09:35 一、网络传销的特征 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 以暴利为诱饵, 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实现非法牟利, 扰乱经济秩序, 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网络传销结合了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特性,近些年来发展极为迅速,已成为当前危害性很大的一种传销形式。网络传销具有传播速度快、欺骗性强、涉及面广、违法经营规模较大等特点。 二、打击网络传销的难点 1.管辖权难以确定 这主要是由互联网跨区域性的特点决定的。网络传销的对象不是区域性的,而是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网络传销组织往往采取租用第三方服务器的方式进行运作,而这些服务器往往又设在国外,难以确定违法行为管辖权。 2.隐蔽性极强 在网络传销组织中,传销成员只通过互联网联系,相互之间不知晓对方的真实信息,也互不见面,上下线之间也是单线联系,一个会员甚至不知道有其他会员的存在。这种点对点的联系方式大大增加了网络传销的隐蔽性,使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很难弄清楚传销组织的具体架构。 3.技术要求高 网络传销往往采取注册会员制,借助于复杂而又防御性极强的软件作为技术支持。工商部门缺乏专门的技术手段针对网络传销进行全程监控,同时也缺乏一支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使得依法打击传销工作难度较大。 三、打击网络传销的关键 1.加强重要节点监管 加强重要节点监管具体包括,与网络经营服务提供商加强合作,严格网络经营准入审查;加大对重要门户网站的行政指导力度,严格对网络链接广告审查,及时发现网络传销线索;对BBS等容易涉及网络传销广告内容的开放式网络平台等予以特别关注。 2.围绕关键词加强排查 对借助高科技手段实施的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应加强信息研判,认真分析网络传销犯罪分子在联络过程中经常用到的关键词,逐步建立网络传销关键词库,对网络上涉及这些关键词的相关经营主体予以重点排查。 3.重视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是工商机关获取网络传销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对于通过投诉举报获得的案件线索,一定要予以足够重视,增强敏锐性,严防大案化小、小案化无。要主动跨前一步,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加强与群众沟通,建立并完善网络公众服务平台,畅通网络传销投诉举报网络渠道,加强与民间反传销论坛的合作。 4.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力度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性及其惯用手段,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 5.建立专业队伍

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对社会的影响

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对社会的影响 【摘要】网络,这个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新的世纪不断被赋予新的生命力。它有效地缩短了地球村的距离,使人类的文明和文化在短时间内在全球各地迅速的传播。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享受着它带给我们生活的方便,快捷,舒适。体验着它给现代化的国家和社会带来的进步,同时它丰富着我们的视野和内心。但是,潜在的破坏幽灵给我们在使用它时带来了许多的困扰和不便,甚至是经济上的损失。网银账号被盗,聊天密码被盗,个人信息泄露,电脑中毒,重要资料失窃。这些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行为,使社会公众加大了对网络犯罪打击的呼声,和网络安全的监管和维护。 【关键词】网络犯罪;社会影响 1.网络犯罪的隐蔽化和普遍化 与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不同,网络犯罪常常很难直接接触到嫌疑人,而且只有在受害者遭受到不法侵害,产生一定的损失后,才有一定的察觉,进而采取防范和不久措施,可惜这时,已经不能很好的挽回受害者损失了。许多网络罪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盗取客户密码等行为,不但让客户本人有时难以察觉,而且组织系统也无法有效的识别。给客户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这种行为很难收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网络犯罪的普遍化。 2009年,陕西区一位“传奇”玩家气愤的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花了很长时间升级得到的武器被别人转卖。警方声称,对此事无能为力。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络爱好者的注意。其实,在网络世界里,这类事件屡出不鲜,由于账号密码被盗损失金钱和个人资料的事件层出不穷。许多网络黑客乐此不彼,专以盗号为业,然后转卖给需要的下线。从某种意义上,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链。团伙作案趋势逐渐形成。这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研究,从而有效地防御和打击此类网络犯罪。 2.网络犯罪的复杂化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许多经济和金融部门都在网络上开办了与之相关的业务。这种新的模式有利于和客户方便联系和扩展新的客户群。这对相关部门提供了业务上的便利。但同时,也被许多犯罪集团利用。催生了一大批新生的犯罪手段。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各国执法部门研究和打击的重点之一。高智商的犯罪形式很大程度上与网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网络诈骗,网络赌球,网络色情,这些与传统犯罪形式与众不同的新的犯罪手段,使执法部门受到了严峻的考验。新型犯罪形式的复杂性和相关性,使犯罪活动常常难以得到有效彻底的打击。技术上的壁垒和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使其和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工商发〔2016〕52号)文件安排,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巩固“无传销县”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曲明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经检大队、市场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冯凡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牵头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行动目标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乔庄、竹园两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根据方案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打击整治阶段( 6月26日至 8月20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集中精力和资源,摸排线索,查处案件,铲除窝点,处置网站。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县局汇总后向市工商局上报。县局对各所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线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组织排查,社会举报投诉,网上监控等方式,摸清和锁定传销组织聚集、活动的地区和窝点。 (二)认真核查研判。认真核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特别是对传销团伙的组

简析办理传销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简析办理传销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论文摘要]传销犯罪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更有效打击传销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在司法实务中,侦办传销犯罪案件仍面临着不少困境,文章通过分析当前经侦部门在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时面临的难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论文关键词]传销犯罪侦查难点对策 传销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具有较强的经济破坏性和思想毒害性,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随着我国打击传销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犯罪活动已由公开转入地下,不断变化犯罪形式,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加了打击传销犯罪的难度。 一、办理传销犯罪案件难点分析 传销犯罪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经侦部门在侦办传销犯罪案件中主要遇到“五大难题”,即立案难、抓捕难、取证难、追缴难和处理难。 (一)立案难 首先,对传销的主观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传销犯罪立案工作的进行:有的地方认为传销牵涉人员众多,查处不利于当地的稳定;有的地方分不清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的区别,认为是合法的市场经济活动;有的地方甚至认为传销活动对当地的经济有促进作用,进行地方保护等。其次,传销的犯罪手段多样,多以代理商、加盟店等形式出现,迷惑性强,而前期获取的证据又非常有限,使得经侦部门对某些行为难以定性并及时立案,容易错失最佳打击时机。再次,传销的窝点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等通常不一致,并且为了逃避打击,频繁迁移犯罪窝点,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常引发管辖争议。此外,虽然我国已明确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立案标准——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但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条件很难界定。 (二)抓捕难 由于传销组织的头目行踪诡秘,多异地、幕后、单线遥控指挥,且经常更换联系方式、居住地和“卡账”账号,反侦查意识强,极易“人间蒸发”。所以,在不少案件中,虽然传销窝点被取缔,传销商品被收缴,但主要犯罪嫌疑人漏网,甚至无迹可寻,被抓获的大部分是“小鱼小虾”。另外,要将传销犯罪人员彻底抓捕归案,也并非易事。有的传销窝点以公司、连锁店等形式作掩护,更多则采取“家庭式”管理,这类窝点多设在城乡结合部等较为偏僻、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区域,不易引起注意。通常一个传销组织有多个窝点,分布广泛,甚至跨县跨市跨省,且每个窝点都有“家长”,一旦某个窝点被取缔后,其他窝点的人员便会闻风而逃。 (三)取证难 由于传销人员具有来源分散性和异地流动性等特征,涉案人员众多,且被害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网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根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

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三)作案技术科技化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到被害人家庭固定电话的开户资料后,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的电话来电显示出拨打过来的电话确实是110或12315或电信10000或等常见的业务电话,或是被害人熟悉的亲友的电话,使被害人相信对方确实是公安、工商或是电信和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或是自己的亲友,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电话、U盾转帐等技术,并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控制了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控其行为,致使其上当受骗。 (四)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和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五)社会危害剧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普通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针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篇一】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审判实践中,网络新型犯罪呈现多发和上升趋势,为了有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经过对我院近两年来涉网络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条款,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即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涉及到的刑法条文有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随着信息网络在社会各领域中广泛应用,有些犯罪分子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这种类型涉及的犯罪罪名比较广泛,有诈骗罪、盗窃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等。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有涉及第一类网络犯罪的情形,涉及到第二类网络犯罪的共有18案,包括盗窃罪1件、诈骗罪3件、强奸

罪3件、宣扬恐怖主义罪1件、贩卖毒品罪4件、出售假币罪及伪造货币罪各1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1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诽谤罪2件,其中审结15件、移送2件、1件未审结。 二、主要做法: 网络犯罪相比现实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大,隐蔽性更强,涉及的犯罪方法种类繁多,花样日新月异,这对我们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我院在刑事审判庭专门设立了审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由刑庭副庭长担任,合议庭成员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对我院受理的涉网络犯罪案件,统一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 2、依法履行职责,从重从快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传播快、危害人群众多、危害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受害人既有年轻人,也有中老年人;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企业工作人员;有知识分子,也有一般民众。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危害巨大。我院始终坚持对该类犯罪依法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已审结的15件案件中,我院平均结案时间为1个月,最快的在10天内结案。对审结的15案中的涉案人员21人,判处10年以上刑期的2人,3年以上刑期的9人。 3、精学深研,精准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隐蔽性和专业化相对其他案件都较强。我院从三方面入手强化审判人员的知识更新,以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标语

修文联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活动宣传标语 1. 防范诈骗手牵手,平安贵州心连心。 2. 家庭信息要保密,不明来电多警惕。 3. 积极提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4. 积极举报电信诈骗犯罪,警民合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5. 积极举报电信诈骗,警民合力共构平安。 6. 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7. 机上取款要当心,切莫轻信小广告。 8. 和谐网络你我共享,电信诈骗大家共防。 9. 号码陌生勿轻接,虚拟电话设陷阱。 10. 个人信息顶重要,密码账号保管好。 11. 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12. 家中隐私勿泄露,涉及钱财需小心。 13. 防范诈骗擦亮眼,拒绝诱惑心不贪。 14. 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坚决遏制诈骗犯罪反弹势头。 15. 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16. 短信说你卡消费,不予理睬最有效。 17. 电信诈骗不难防,不给不要不上当。 18. 电信欠费要核实,大额汇款绝不能。 19. 电信欠费要核实,大额汇款要当心。 20.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21.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22. 虚拟电话设陷阱,回拨号码能问明。

23. 幸运来了不(莫)惊喜,恐吓到了不(莫)慌张,110就在您身旁。 24. 幸福平安中国梦,防范诈骗全民行。 25. 心中无贪念,骗局远身边。 26. 心不贪、利不占,诈骗再诡也玩完。 27. 捂紧口袋多留神,资金安全有保障。 28. 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 29. 网上购物便利多,支付限额要设好。 30. 网上QQ要汇款,多方核实防被骗。 31. 网络购物要小心,低价商品莫贪心。 32. 网络购物便利多,支付流程要仔细。 33. 万般骗术皆为财,遇到疑虑找人问,紧急情况请打“110”。 34. 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勿轻信。 35. 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构筑电信诈骗“防火墙”。 36. 提防非法假网银,登录网址记清楚。 37. 代办退税有猫腻,骗取存款是目的。 38. 大额支付用转账,现金最好少搬家。 39.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40. 不要轻信涉钱信息,严防骗子乘虚得逞。 41. 不信陌生短信,拒接陌生来电。 42. 转账汇款须谨慎,万元以上到柜面。 43. 专利转让别轻信,全面验证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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