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市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我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索证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具体指索取供货方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本细则所称索票是指索取购物凭证,具体指索取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第三条在我市行政区域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采购记录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索证索票方式。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工作。

专(兼)职采购人员应当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先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索取、留存证件复印件和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

括保证食品安全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一)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采购的,应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二)从超市、商场、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供货协议或合同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四)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五)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采购散装食用油应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

照的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要求散装食用油外包装上应有符合国家有关标识要求的相关信息。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到有经营资质证明的单位进行采购,应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索取与所购食品添加剂品种相一致的检验合格报告。

(八)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九)餐饮服务提供者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带入)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采购有经营资质的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盖章的复印件)。

第九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见附表1)。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的,应留存每笔供应清

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相关制度。

实行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负责查验、索取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统立进货查验台帐。禁止承包方未经学校同意自行采购。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录和使用台帐,使用台帐应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人、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等(见附表2)。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的相关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应分类建立食品供货商名录,食品生产或供货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应以食品供货商为单位分类归档。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为记录册,按照

采购及验收的时间顺序记载。

购货凭证(供货小票或进货单据)的排序应与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的记录顺序对应。也可以将购货凭证按台帐的登记顺序粘贴于台帐背面,或者在进货凭证上编写流水,并在进货台帐记录上标明对应(相同)。

第十二条未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 (g/kg) 备注CNS号INS号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 (吐温8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硫酸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 铵(铵明矾)膨松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 100mg/kg(干样品,以 铝计) 06.004;06.005 522;523 氯化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2 509 氯化镁稳定剂和凝固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3 511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 2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24 493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 4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8 495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 6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3 491 山梨醇酐叁硬脂酸酯(司盘 65)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4 492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5 494 谷氨酰胺转氨酶稳定剂和凝固剂0.25 18.013 二氧化硅抗结剂0.025 复配消泡剂用 山梨糖醇及山梨糖醇液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 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 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甜味剂,乳化剂,稳定剂, 增稠剂,水分保持剂,膨 松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 2.5 以丙酸计17.029;17.006; 17.005 280; 281;282

食品饮料购销合同范本

食品饮料购销合同范本 近年来,食品饮料行业的产值保持着快速增长,食品饮料是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食品饮料购销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饮料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食品饮料购销合同范文1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商相关资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负责送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食品送至企业食品库房。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 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与非法食品添加物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非法添加物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GDP的不断增长,国民对健康的生活品质加快了追逐的脚步。食品安全问题逐渐被社会所关注。为改善食品质量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需要的食品添加剂在工业生产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而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一杯卫生部列入食品非法添加物的行列。是对人体有危害且不允许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国民利益不受不法企业所侵害。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故应加强管理监督工作。平民生活也应学习些简单易操作的方法来鉴别某些非法添加物是否存在,来维护自身利益。 关键字:食品添加剂,食品非法添加物,苏丹红,三聚氰胺。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GDP的不断增长,国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比起曾经的解决温饱,现在大多数家庭早已达到了小康水平,甚至是正向着更高的生活质量追求。高蛋白,更健康等字眼渐渐走入我们的生活。为了迎合国人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近几年一些大打养生旗号的保健食品层出不穷。然而,又有多少是真正安全的食品?有些所谓的保健养生食品不仅没有能够使身体健康的功效,反倒是为了达到海市蜃楼似的虚幻实时效果,给消费者造成“急速有效”的错觉,在产品中加入对人体造成不可修复的伤害的非法添加物欺骗消费者。因此,日常生活中我们在选购食品的时候一定要提高对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警惕性!以免在身体受到侵害后才知真相,到头来只有追悔莫及。 为了保证我们能够正确辨别食品安全与否,分辨清楚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与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区别是首要任务。 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 食品添加剂即为改善食品质量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①在工业生产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然而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 卫生部规定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才可定义为合法的食品添加剂: 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 加剂; 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另外,只有在能够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或是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等实际情况下添加剂的使用方能被认可。其它一切未被卫生部列入合法食品添加剂范畴内的食品添加物均应视为非法食品添加物。类似豆制品中的吊白块,乳制品中的三聚氰胺,红鸭蛋总中的苏丹红等,这些物品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的,共5批47种。

2021新版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2021新版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专店购买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 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品添加剂。不采购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2、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购入食品添加剂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登记台账。 4、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以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安全要求或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并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称、生产单位、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用途)、使用量、使用时间、责任人进行登记。 6、对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7、严禁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及其他非食用物质。 8、不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生、鲜肉等规定品种不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9、油条、油炸食品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10、指定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2020年食品采购合同范本

2020年食品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 合同 年度预算金额为:元。自日至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有本质区别

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有本质区别 民以食为天,从最早的苏丹红到三聚氰胺,再到近期发生的毒豆芽以及皮革奶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大多数不明真相的人,往往会把“问题食品”归咎于食品添加剂。卫生部于近期也公布了4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22种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实,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有本质区别,譬如在小麦粉里添加面粉处理剂(有漂白、增加面筋强度的作用)溴酸钾是非法添加物,而添加硫酸铝钾(膨松作用)是允许的,不过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过多添加就是滥用添加剂,也会对身体有害。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广泛使用,对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的发展,就没有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但是现在有一部分人把食品添加剂当成有害物质来看待,这是对食品添加剂不公的看待。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更多的是关心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有多高,或者说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程度到底有多大?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介绍一个标准,将于2011年6月20日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这个标准内含了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使用范畴(包括香料、香精、食品工业

用加工助剂和酶制剂),也包含了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或最大残留量。目前我国卫生部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类,2000多种。每种允许使用的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经过动物毒性试验,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然后考虑动物和人体的差异,得出日允许摄入量(ADI)。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就是根据每个食品添加剂的日允许摄入量(ADI)、我国居民的平均体重和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来确定的。因此,从目前来看,按照GB2760的规定来添加食品添加剂,其生产的食品是安全的。可以说在市场上不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几乎没有,目前的确有部分食品存在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现象,这种现象明显增加了食品的风险性。另外,由于小孩的体重与膳食结构与成人存在较大的差异,消费者在给小孩挑选食品时,应要慎重,挑选食品添加剂尽量少的食品。 这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为啥备受大家关注,主要还是违法添加物惹的祸,要么添加非食用物质,要么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管允许与否,例如:镉大米、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的本质区别在于非法添加物质没有经过动物毒性试验,其产生的危害性无法预知和控制,其使用所导致食品安全的风险性自然很高。没有动物毒性试验数据,自然也不可能得到卫生部门的许可使用。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食品添加剂。

幼儿园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 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 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四、入库前,库管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括检查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六、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精确的计量工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九、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为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规范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食品添加剂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及禁止要求: 1、提供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2、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从事经营的相关资质条件,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货形式:电话或传真。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所提供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关票据及检验报告单。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货物装运

食品添加剂试题及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把正确答案前的字母填入题后的括号内,错选、漏选、多 选均不得分,每题 1 分,共30 分) 1. 下列属于水溶性维生素的是( B )。 A. VA B. VB C. VE D. VD 2. 在中国魔芋胶属于(A)。 A. 普通食品原料 B. 新资源食品 C. 食品添加剂 D. 药食两用物质 3. 不法分子在食品中非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不包括(C)。 A. 使用非法添加物 B. 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C. 使用药食两用物质 D. 使用工业级添加剂 4. 工业明胶用途最不可能是( A )。 A. 果冻 B. 酸奶 C. 肉皮冻 D. 医用胶囊 5. 二氧化硫可用作防腐剂的食品是( A )。 A. 葡萄酒 B. 食醋 C. 泡菜 D. 面包 6. 甜度最高的是(C)。 A. 果糖 B. 甜蜜素 C. 阿斯巴甜 D. 木糖醇 7. 确定物质ADI 值的步骤是( B )。 A. 暴露量评估 B. 危害特征描述 C. 识别危害 D. 风险特征描述 8. 谷类蛋白质中的限制氨基酸是( A )。 A. 赖氨酸 B. 精氨酸 C. 酪氨酸 D. 色氨酸 9. 海藻酸钠形成的凝胶是(C)。 A. 热不变性的 B. 热可逆的 C. 热不可逆的 D. 热变性的 10. 不具有维生素C活性的物质是( D )。 A. L-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B. L- 抗坏血酸钠 C. L- 抗坏血酸磷酸酯镁 D. 异抗坏血酸钠 11. 不属于“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 应超过1”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是(B)。 A. 防腐剂 B. 甜味剂 C. 抗氧化剂 D. 相同色泽着色剂 12. 用于浓缩果汁澄清的酶制剂是( B )。 A. 糖化酶 B. 果胶酶 C. 蛋白酶 D. 脂肪酶 13. 属于食品非法添加物的是( A )。 A. 溴酸钾 B. 亚铁氰化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本着尽量少采购化学类的添加剂,尽量使用自然原材料的原则组织采购。 二、索证、验证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品管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生产品管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红章,否则不予接受;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生产品管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红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生产品管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公司生产品管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

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生产品管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2760和卫生部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4、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具体名称,配料登记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内容。 5、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为维护广大饮食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框架合同

食品采购框架合同 篇一:食品采购供货协议书 食品原料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 二、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货物,让甲方采购人员准时提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四、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甲方,保证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弄虚作假,少斤断两,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各品种。 五、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禁止下列食品供应进入学校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6.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六、针对货品价格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七、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协议,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篇二:年度物资采购框架合同文档 年度物资采购框架合同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滨州康利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存放、使用、记录。 三、术语及定义: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四、规定内容: 1、采购验收: 1.1食品添加剂采购必须选择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在进厂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证明。 (二)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成分规格书; (三)标签(含说明书)及正规发票; 注:无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添加剂一律拒收。 1.2标识: 1.2.1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产品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号、保质期、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1.2.2 复合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本规定1.2.1条规定标识外,还应当同时标示出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各单一品种必须使用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一致的名称。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9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9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协议书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为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规范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食品添加剂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及禁止要求: 1、提供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2、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从事经营的相关资质条件,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货形式:电话或传真。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所提供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关票据及检验报告单。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货物装运 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食品添加剂滥用的危害】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责任书

【食品添加剂滥用的危害】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责任书 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责任书 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责任书 (主要负责人) 为保障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发生,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食品非法添加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的要求,承担以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一、依法规范生产行为 1、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一致;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2、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3、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对产品

批批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4、建立企业诚信制度。主要是企业诚信教育制度、企业内部诚信档案制度、企业诚信管理检查制度、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等。 5、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6、建立销售台帐和召回制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制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8、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9、建立应急管理和处置制度。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对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发现的风险因素、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必须具有标签,标签上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2014)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 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 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 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 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8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 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 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 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 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 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 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食品添加剂采购合同

食品添加剂采购(供货)合同 购买方:当阳市新民小学食堂(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 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贰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贰仟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2817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二、进货查验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部、技术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生产品管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生产品管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公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生产品管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公司生产品管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生产品管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卫生部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4、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具体名称,配料登记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内容。 5、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餐饮企业采购合同协议合同书

餐饮企业采购合同协议合 同书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蔬菜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_________元。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于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