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1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1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结合《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管〔2015〕321号)(以下简称“评标办法”)实施以来的反馈意见,现对评标办法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招标人应当明确,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两家时,确定其中两家参加资格预审的具体办法。

具体办法可规定:由招标人或投标人的控股集团公司确定,或者采用其他确定方式,但不得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

前款所指同一公司是指同一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控股的所有公司。

二、关于合理最低价的计算

在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计算合理最低价时,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纳入合理最低价的计算范围。

三、关于商务标的评审

综合评估法商务标下限分值(常数分)与上限分值(满分)之间的分差不得小于10分。

四、关于技术标的评审

(一)技术标评审因素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

5.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6.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7.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

8.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采用票决制的,每项评审分为满足、基本满足和不满足三个等级,如1-3项中有一项不满足或4-8项有两项不满足的,评委则应认定该投标人的技术标不合格并书面详述理由。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采用等级制的,应参照执行。

(二)采用打分制的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采用打分制的,合格分值下限设置不得超过75分。技术标的各项因素评分区间下限设置不得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50%。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技术标低于合格分的,应书面详述理由。

(三)采用等级制的技术标评审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采用等级制时,当启动投票表决机制后,同意不合格的票数不足半数的,则将不合格的得分按照合格分纳入算术平均值计算。

(四)技术标的有效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先确定入围投标人、后进行否决投标评审时,当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应增补入围投标人最终使技术标合格投标人数达到3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外),具体办法由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关于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澄清

评标办法采用简单比价法的,评标委员会排序并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以确认其投标价是否能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可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价及商务标投标文件不作修改的前提下,依据复核情况进行技术方案优化和商务报价澄清。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澄清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或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2016年2月15日起办理施工招标登记的项目按本通知实施。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6年1月27日

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1)第46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网上申请、审核和课表编排等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开课要求 1.凡列入2008版本科培养方案中的稳定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作为一项指定性的教学任务,由开课学院(单位)分派任课教师,且开课教师资格必须满足《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程必需至少开出一个教学班,由任课教师直接上网填写教学安排要求。 2.对于新申请开设随机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或新申请开设的随机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再由任课教师上网填写教学安排要求。新开课教师资格及课程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凡已开设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任课教师可直接上网填写教学安排要求。 4.学院辅导员若需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需统一向学生工作处申请,并由学工处负责审核。 5.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中矿委[2010]20号)中提出的“博士生导师每学年要开设一门16学时以上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每学年要开设一门研讨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定,请各学院协调安排好博士生导师及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开设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所排名区域榜单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所排名区域榜单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客户指南:区域榜单》现已发布,本次榜单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份和直辖市,专业领域主要为商事法。领先律所的完整榜单详见下文,如您对排名有任何疑问或者意见,请联系我们中国区调研团队。 安徽 商事法 第一梯队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北京 银行与金融 第一梯队 环球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梯队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 海问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润明律师事务所 第三梯队 观韬律师事务所 公司并购 第一梯队 方达律师事务所 海问律师事务所 嘉源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梯队 通商律师事务所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柯杰律师事务所

第三梯队 达辉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师事务所 观韬律师事务所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 第一梯队 方达律师事务所 环球律师事务所 汇仲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天同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梯队 安杰律师事务所 通商律师事务所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第三梯队 达辉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师事务所 观韬律师事务所 海问律师事务所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润明律师事务所 天元律师事务所 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第一梯队 方达律师事务所 环球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 第二梯队 通商律师事务所 达辉律师事务所 海问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柯杰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百宸律师事务所 权亚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三梯队 安杰律师事务所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尚伦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合法、规范 l、合伙入的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的条件符合要求,不存在匿名合伙人、不合格合伙人的现象。 2、合伙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符合法律要求,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明确、规范,无欠缴、抽逃出资现象。 3、合伙协议、章程对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的规定合法、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实践中执行有效。 ·4、律师事务所主任符合规定条件。 5、合伙律师事务所名称、章程、住所、负责入、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变更,及时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内部机制健全、规范 6、合伙人会议制度健全、议事程序和规则完备。合伙人会议能够定期召开,及时对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策。舍伙人会议的重大决议均记录完整。 7、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伙人内部团结,共同研究管理决定律师事务所的事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8、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职责划分合理、明晰。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相互制约、运行规范。 9、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所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征求全体律师的意见,信息公开。 10、律师事务所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本所各项重大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对合伙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制度规范,业务运行机制完善 11、律师事务所以张贴等形式公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示律师事务所收费办法和标准等信息。 12、律师事务所建立统一收案制度。律侈事务所设专人统一保管委托合同、介绍信函、印章。接受当事人委托,由律师事务所审核、统一签订委托合同,出具各种手续。 1 3、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书面或口头向委托人告知诉讼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取的费用。律师与当事人首次谈话有书面记录备查。 1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发现利益冲突情形时,及时告知委托人另行委托。 15、委托合同的内容公平、合法,形式规范、完备。 16、律师事务所按照本所收费标准、委托合同,收取服务费用,并出具正式的收费票据。 l 7、律师事务所的统一结算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统一与当事人结算办案费用,不存在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或与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 18、积极主动地处理与当事人的收费争议,妥善、合理地解决争议。 l 9、建立并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20、建立所内律师办理各类业务的流程和标准,规范律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服务质量控制、检查制度。 21、拟受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报告。 22、建立案件质量反馈与评价制度。重视收集客户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备,执行到位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浙工大教[2013]39号 为帮助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学习不同学科思想方法,提升认知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优化知识结构;同时为保证选修课教学质量,规范选修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管理要求 学校鼓励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学科发展前沿和人才培养目标,多开选修课。我校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或硕士以上(含)学位的教师,有经过审定的教材、课程教学大纲都可申请开设选修课。教师新开课程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由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同意开设的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学分,其具体的教学管理、课程教学要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教学工作量计算,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办法等,均与必修课同等对待。 开课学院须于每学期第14周前将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课程选修要求、课程使用教材等相关信息输入选课系统,课程教师简介(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输入教师信息中心以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二、选课办法 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安排学生进行网上选课,并按高年级学生优先于低年级学生、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于已修学分多的学生的原则进行选课名单处理。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试听,第一周周末进行退选、改选和补选,第二周确定正式选课名单。 2.第二轮选课后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教学班不予开班;已选报该门课程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第三轮选课结束后,由于学生退课而造成选课人数不足的,原则上不能停开。 3.学生每学期选修课程最多选修2门(含选修外学院课程门数)。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加大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数。 三、学籍与成绩管理 1、从2013级起,通识选修课程分为模块课程(人文情怀,科学素养,社会责任,国际

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书范文

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书范文 优秀毕业生申请书怎么写,有哪些模板?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书范文,以供参考。 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书范文篇一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护理系XXX级20711班的学生,感谢班主任及校领导对我的精心培养,20xx年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认为我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我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的同学。态度积极向上,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二、工作情况 大一期间,学生会公开招聘学生干部,在众多选手中我脱颖而出,最终当选系膳食部副部长。在工作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

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会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一二九大合唱,运动会等为班赢得了荣誉。 三、学习情况 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没有使我满足,我知道自己距优秀学生的距离还很远,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为了不影响学习,工作之余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较之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没有达到拔尖的水平,但有些科目已达到了优秀。在课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去年报了C语言培训班,今年参加了计算机等级考试并拿上了二级证书,同时参加了高级保健按摩师的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社会竞争激烈,我只想在校多学点东西,充实自己,以利于将来的面试或者就业。 四、生活情况 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供一名大学生对在农村的父母亲来说非常不易,我下面还有两妹妹上学,所以空闲我在外面打点工以挣生活费。平时在校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最新发布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本次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的依据是行业内影响力、人数规模、胜诉率、客户满意度、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履约能力等,结合各大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仅做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

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首批20家(1998年) 北京:君合、天亢、中伦、金杜、共和、大成上海:新华、华亭 广东:格林、广信、恒益 浙江:星韵 四川:英济 江苏:同仁 河南:金研 山东:琴岛 湖北:得伟 吉林:常春 辽宁:申扬 湖南:骄阳 第二批29家(2000年) 上海:段和段、益石、建伟 重庆:合纵、中豪 北京:观韬、金诚、国浩 山东:德衡 浙江:导司、浙经、天册 广东:国信联合、广大、君信、华法、正平天成湖北:珞珈 江苏:金达

河北:太平洋世纪、三和时代 福建:兴天地、联合信实 河南:开物 湖南:天地人、金州 云南:震序 辽宁:法大 黑龙江:孟繁旭 115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2005年)北京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 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 上海华亭律师事务所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天津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重庆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河北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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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20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师事务所组织正处在改制的关键时期,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按照现代公司法原则的指引,正在探索依照公司制进行治理的途径。下面是有20xx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20xx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范文1 一、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创先争优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xx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

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三、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

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中山一路200号临华大厦A座三楼)

市律协党委直属党支部及党员名单 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中山一路200号临华大厦A座三楼)党支部书记:李超万 党员:李果、颜卫、陈理 重庆渝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中山二路99号华安大厦22楼B座)党支部书记:余时洵 党员:胡延非、朱成武、赖庆楷、王晓灿、谭峥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中山二路192号港天大厦B座23楼)党支部书记:舒克忠 党员:刘星全、杨殊芃、王国忠、李毅、罗宗吉、程源伟(源伟所)、朱姝(源伟所)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19楼)党支部书记:李盛祥 党员:杨晓平、王楠、王险峰、周密、叶代耀、梁建、陈业君、张伟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A座10层)党支部书记:杨文志 党员:俞明、许立、陈昊、余波、李庆、余正勇、陈原、姚辉、陶于权、张婷、刘玮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南岸区南坪西路3号商业大楼21楼)党支部书记:黎耘 党员:周贵华、吴强、陈龙桥、贺智莉、陈杰晶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22楼)党支部书记:张明杰 党员:张涌、卜海军、兰瑛、刘文治、吴新健、秦健、张诗韵、饶婷婷、邓桂生、丁丽莎、龙云辉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竞地花园商务楼8楼)党支部书记:朱代恒 党员:莫华林、张伟、曾杰、黄莉、张清明、张建、张冬梅 重庆向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北区人和镇龙湖西路157号) 党支部书记:陈向前 党员:夏皓、蒋静明、向兵 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25楼)党支部书记:周建国 党员:雷世鸣、杜斌、李晏、江洪、田荣明(昆德所)、陈宏(昆德所) 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北区嘉州花园B3栋5-6) 党支部书记:谷峡 党员:刘震海、董毅、蒋剑 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北区龙溪街道黄龙路35号4-2)党支部书记:唐禄军 党员:刘仁华、张定志、袁力 重庆渝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北区路14号富城大厦B1栋7-2号)党支部书记:黄跃 党员:甘立福、辛路、欧阳灵芝、高杉、张进渝 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大厦12楼)党支部书记:张元炳 党员:张子明、高海洋、喻涛、何守兵、文道才、徐成龙、张睿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江北区红黄路10号华创国际商务大厦28搂 9-14) 党支部书记:谢思羽 党员:刁太国、刘山川、吴轶、伍崇利、刘兴远(龙人联合所)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排名不分先后) 1李玉麟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2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3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4张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 5孙仁荣上海市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6金占良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 7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8王雪华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9童平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10王维嘉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11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12王凡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 13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14王天举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15薛云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16陈友兵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17周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 1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9刘信平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20陈少先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21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2张显峰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 22魏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3周正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24蒋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5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 26郑筱荷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27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28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29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0杨建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31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32唐有良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33颜湘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34窦万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 35张栋河南金研律师事务所 36林影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 37陈海航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 38刘彦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 39王向兵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40苏跃龙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41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42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43俞卫锋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网站建设方案

[键入文字]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网 站 建 设 方 案 池州博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1

一、国内律师网站的现状 目前在国内,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站大致有3种类型:律师事务所网站、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律师个人网站。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律师事务所网站,网站功能与内容较为丰富,注重对自身的专业性的法律服务业务宣传,专业性最强,对公众的吸引力较大。 其次是律师个人网站,一般均为个人介绍,网站功能单一且缺乏专业针对性设计,公众信认度较低。 最后是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这类网站一般为拥有法律业务资源的网络公司进行运营,极为注重与民众进行线上的互动,有很多的特色栏目,如律师在线、我要咨询、律师推介等,这类网站侧重于构建大范围的律师业界与公众的第三方交流平台,而不是专属于某个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且提供的资讯和法律服务最多,最全,因此浏览量也最大,传播范围最广。 二、公众寻求法律服务的一般途径: 1、搜索引擎+对比筛选 这是极为主要的途径,律师作为高端行业与公众的联系很少,当需要律师服务的时候,公众往往侧重于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搜索与对比筛选,然后再进一步面对面沟通进行筛选。因此,搜索引擎是公众寻找律师服务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第一道筛选关口。公众将能够从互联网上找到极多的法律服务网站,无论是个人、事务所,还是服务平台,并通过对比比较、查看别人对其的评价,进而选择他所认为服务

质量优秀的、值得信赖的律师。 2、朋友介绍 这种方式通常只能发生在小范围的圈子中,而无法面向全体公众进行普及。 3、114查询+电话询问 这种方式在过去互联网不普及的时候极为常见,但现在已经逐步被搜索引擎的方式所代替。 三、现今我国律师行业的竞争、服务情况: 1、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 2、法律服务业市场基础弱,公众对法律服务的观点仍很落后,“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仍是主流观念。 3、律师数量地域性不平衡,发达地区律师数量要远远超过欠发达地区。这也意味着发达地区的律师竞争极为激烈!在北京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上海则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广州每25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 4、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或主要出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5、法律服务业务一般属于地域性的业务,公众或企业单位寻求法律服务往往都是寻找本地律师服务。

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公选课管理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通识教育公选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识教育公选课是我校为扩大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一类课程,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性通识教育公选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优秀教师开设公选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公选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教师开设的通识教育公选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考核,同等待遇。 第三条通识教育公选课由教务部统一负责组织、审批、管理。 第二章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公选课按所属学科分为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矿业特色类、体育艺术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第五条通识教育公选课按开课类型分为稳定性通识教育公选课和机动性通识教育公选课。稳定性通识教育公选课是指由学校指定开设的系列公选课程,该类课程编入学校的培养方案中,由开课学院选派专职教师开设或由教务部聘请校外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授课。机动性通识教育公选课是指由具有开课资格的人员向学校申请开设的系列公选课程,该类课程不进入培养方案,由申请开课的人员授课。 第六条稳定性通识教育公选课全校设置140门左右,该类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各相关学院申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课程,另一部分是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而指定开设的课程,建立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公选课课程库,开课时不需重新申请。为确保稳定性

全校通识教育公选课教学质量,课程库每2年更新1次。稳定性通识教育公选课课程库内的所有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出一个教学班(接受人数一般不少于90人)。 第七条机动性通识教育公选课,首先由拟开新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然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每学期第8周之前报教务部教学研究科,教务部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课程进入机动性通识教育公选课课程库。 第八条通识教育公选课学时分16学时、32学时两种。原则上需完成4次及以上作业的课程,每16学时计1个学分,其他课程每16学时计0.5个学分。 第三章开课教师 第九条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开课试讲,其中稳定性通识教育公选课开课教师原则上要具有讲师及以上的教师系列职称。 第十条开课教师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开课程教学文件齐备(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选择或编印的教材及其他教学资料等)。 第十一条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一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公选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上一次公选课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低于良好的教师,取消再次开课资格。 第四章课程选修 第十二条根据培养方案规定,我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取得10个通识教育公选课学分,其中理工类各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经

论分配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影响

论分配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影响我国律师事务所现行的分配方式主要为两种,即提成制(含包干制)和工薪制(含计点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底,中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8万家,执业律师23万人,而在这1.8万家律师事务所中,有超过99%的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式为提成制或包干制,另有不到1%左右的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式为工薪制(含计点制),由于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导致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结局。 一、提成制严重阻碍了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其诸多弊端给律师事务所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1、所谓提成制,是指律师的个人收入来自于个人案源的提成,提成比例由每个所自己规定,律师没有底薪,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甚至连最低工资保障也没有。目前中国有超过99%的律师事务所都是采用此种分配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又产生了包干制,即律师只需要每年向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剩下的就是律师自己的收入,而律师事务所则根据律师交纳费用的多少,将单间办公室或公共办公室提供给律师使用,包干制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提成制的范畴。提成制或包干制的主要特征为:其一、律师和事务所表面上看是劳动关系,但实际上事务所不给律师发工资,本应由事务所承担的社会保险也全由律师个人承担。其二、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之间是一种松散型的管理,无实质上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律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受事务所约束。其三、事务所“旱涝保收”,对律师的加盟几乎来者

不拒,因此虽然事务所人数在不断增多,但各自单打独斗,缺乏团队合作。其四、律师为了生存,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办,律师成了万精油,事务所没有专业分工。 2、提成制的诸多弊端。 ①导致律师之间缺乏合作,事务所成为个体户协会。自从实行提成制后,事务所就变成了律师个体户协会,律师为了争抢案源,不但与所外律师竟争,还要与所内的律师同事竟争。因此律师各忙各的,缺少合作,因为合作就意味着分享提成,所以每个律师都成为散兵游勇、孤胆英雄,律师没有归宿感,自己的困难自己负责解决,律师对案件讨论没兴趣参加,不想让对手超越自己,此种模式使得律师丧失了团队精神,为了个人的既得利益都不想改变自己。 ②客户享受不到事务所的整体服务。虽然委托代理合同是以事务所名义签订,但实际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并不是律师事务所这一整体,而是律师个人,其他律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案件办好办坏都是律师个人的事情,对客户提供不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③不利于年青律师的培养,有很多年青律师在过五关斩六将的司法考试后,怀着美好的理想进入这个行业,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和案源,他们根本无法养活自己,只能靠父母的帮衬度日,有的年青律师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当初的理想而转行,留下来的年青律师,也只能依靠时间慢慢打拼,长此以来,就会导致事务所的发展呈现后劲不足、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在有些律师事务所就已出现创始合伙人面临退休,而年青律师还没有成长起来,不能独挡一面,事务所难以支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8-12-14 信息来源:重庆律师网作者:成晓明赵岩杰 核心提示:通过对律师及事务所管理的探讨,寻求中国律师业管理和发展的理想模式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公司化标准化商业化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将迎接一系列的新挑战,同时也将面临 很多问题,其中的首要问题就是外国律师的竞争。这种竞争一是业务的竞争,二是人才的竞争, 三是管理的竞争,四是素质的竞争。众多跨国公司扩大了在中国的投资和经营,中国进行企业改 制重组、更多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这为律师业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但是同时,外国 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资本、经验、理念及管理方面的优势,迅速实施“本土化”战略,抢占中 国法律服务市场。 我国律师业应积极面对“入世”挑战,紧紧抓住“入世”机遇,完善律师业管理机制,提高 律师业管理水平。走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公司化、标准化 的复合型路线。 一、律师队伍建设及具体架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机构,律师是律师事务所最宝贵的资源与财富,二者相辅相成。律 师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对律师队伍的建设是 律师事务所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 律师事务所要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必须依据“让最合适的人做最合适的事”的原则对 律师进行适当的划分。事务所各律师应当依据自身的综合素质与发展阶段进行定位,并努力向自

己希望达到的人力资源层级努力。 律师队伍的划分应当以给律师一个科学合理的发展阶梯为目标,使每一个律师经过“打基础阶段—提升技能阶段—树立品牌阶段”三个阶段的发展,最终成为品牌律师的阶梯式发展过程。律师通过遵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安排,能在扎实的基础上充分提高,最终提升全所人员的素质。 在打基础阶段的律师应当首先明确律师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的事业,不是一夜暴富的捞钱手段。这一阶段的律师要戒掉浮躁心理,踏踏实实,虚心刻苦。在充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学习如何同当事人、法官以及合作律师进行交往,如何提升律师的人格魅力与亲和力,如何提高当事人信任度,如何提高自身在法官心目中的地位。这一阶段在接案时要研究如何对当事人出于自己一方的愿望提出的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请求进行合理的解释,如何让当事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并给与配合,如何让当事人产生信任并最终委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及时同当事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将做过的工作以及成果向当事人进行说明。在案件的进展与自己预测出现偏差时,如何同当事人进行解释,如何解决这些偏差,如何避免当事人的不信任甚至不满。在案件代理完毕后,要同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联系,要进行一定的回访,以保持已经同当事人建立的良好关系,最终达到当事人满意。 在提升技能阶段要在坚实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入探究法律规定的根源,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对法律条文的立法背景及相关法律理论作更深层次的探讨,要对法律程序了如指掌,要能将法律基础理论同法律实践良好的结合。要充分了解法院及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人员构成,这些部门处理案件的内部流转程序,各部门以及部门内的各种制约关系,了解党委、人大对案件的督办与监督程序。了解当事人委托时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目前的处境,了解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及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中对本案以及自己承办其他案件有所帮助的部分。这一阶段在接受委托时要了解当事人的各种背景,要总结各种类型当事人的特点,要根据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谈判技巧,要体会、把握同当事人探讨案情时对案件分析的“度”,要通过同当事人的简单接触抓住当事人最为困扰的问题,要简明扼要地指出困扰当事人难题的解决办法,但要避免将办案细节过多的透露,以避免当事人自己办理案件。在接案时,应当简单叙述公检法部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 办法(试行) 中南大教字【2014】3号 为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在本科生中加强通识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与类别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意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国家公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由哲学与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等四大模块构成。 二、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负责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长由学校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学院、职能部门的主管领

导、教授组成。该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教务部,每学年向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并组织协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设认定及管理工作。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与遴选 1.开设条件 符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并能够连续开设。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团队成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开设课程的主体知识的专业教育经历,若无专业教育经历,应在申报课程时提供相关研究或经历的证明材料。 3.教学团队的组织条件 所申报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应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每位成员所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多于2门。 4.开设申请 学校教务部每学年定期接受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学院组织教师自主申报。教师根据教务部发布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通知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部审批,一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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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2014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银行与金融: 第一等 环球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方达律师事务所 通力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润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商事: 北京(中资律师事务所) 第一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嘉源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资律师事务所) 第一等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协力律师事务所 汇衡律师事务所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融孚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上海方旭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 上海世民律师事务所 毅石律师事务所 山东(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德衡律师事务所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文康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康桥律师事务所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 第三等

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 天津(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金诺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高地律师事务所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张盈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赫德律师事务所 明洲律师事务所 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耀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京衡律师集团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凯麦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江苏(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方本律师事务所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国浩律师事务所(深圳) 广大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信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安华里达律师事务所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信律师事务所 敬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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