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用地备案表

畜禽养殖用地备案表
畜禽养殖用地备案表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备案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

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县国土资源局制

关于畜禽养殖用地管理及建议

关于畜禽养殖用地管理及建议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举动农民确收。特别是高青县被列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之后,给我县畜禽养殖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山东小黑牛”已成为畜牧业发展的名牌。黑里寨是全县畜牧养殖大镇,奶牛养殖占全县总量的一半以上,数量已达12000余头,今年新发展“山东小黑牛”规模化养殖场10处计划养殖规模3200头左右。为更好的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2008年4月1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出台了(2008)61号文件,就有有关养殖用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提出了明确意见,我县今年也对养殖用地的充实出台了新的政策,养殖用地难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一、黑里寨畜牧养殖用地的现状 黑里寨目前畜牧养殖品种主要是以奶牛、“山东小黑牛”为主,全镇规模化牧场已达26处,养殖数量12100余头,其中今年新建设牧场10处,主要是以奶牛配黑牛来繁育山东小黑牛。养殖户已达232户,现在每头奶牛日产奶均在30公斤左右,每斤收购价现为2.3元,每天收益70元左右,去除养殖费用,每天纯收入在30元左右,每年每头奶牛纯利在6000元以上,按目前一个中等养殖户规模30头计算,可年收入18万元以上,效益非常可观。用奶牛配黑牛计算,每生产两头牛犊就有一公一母,养殖一年后母牛价格在800元左右,而公牛只能买150—200元,合计收入在1000元左右,如果用奶牛配黑牛,两头牛犊养殖一年后每头体重可在150公斤左右,按与布莱克特公司签订的回收协议每公斤为12元,两头牛犊可收入3600元,所以效益非常好,目前群众的养殖积极性空前高涨。 二、养殖用地存在的问题 1、畜牧养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传统的畜牧业养殖方式以小规模饲养为主,农民的住房往往是前面住人,后面养畜。卫生环境差,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养殖户将畜禽排泄物随意堆放,周围恶臭弥漫,引发邻里纠纷。这种小规模的人畜混居养殖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要求,不利于畜禽品种改良和规范化、标准化生成的实施,不利于动物防疫且增加人体感染病源的机会,一些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也受到了影响。 2、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困难较为突出 黑里寨镇目前畜牧养殖小区共有26出,占地为634.59亩,占地时间多在2002—2008年间,且有很大一部分是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的取得方式:一是自己分得的责任田,二是承包的村集体土地或承包别的户的责任田,三是用自己分得的责任田兑换别的户的责任田,这些占地大部分是违法占地。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共查处了黑里寨违法养殖用地4处。这些违法占地的发生极大

办理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手续相关材料

设施农用地 申 报 资 料 二年一二年

目录 1、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见局设计表样) 2、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附件 3、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复印件,个人提供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 4、设施建设方案 5、××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6、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 7、复耕合同履约金收据发票 8、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勘测 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表(土地面积分类) 9、关于设施农业的请示(街镇向政府请示文) 10、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11、区农业局关于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查意见 12、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查意见 13、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复 注:上述所需资料各五套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街道(镇): 我单位通过流转(租赁)使用村亩土地(耕地亩,基本农田亩)用于发展,为了生产管理和发展需要,需使用附属设施用地亩(耕地亩,基本农田亩),用于建设,设施用地占用的基本农田申请使用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指标,本单位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拟同意,请有权审批机关审批。 街道(镇)办事处 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单位:亩、平方米、万元 .

最新设施农用地备案

若说人生是一幅画,责任便是最为庄重的一笔;若说人生是一杯浓茶,责任便是一片香郁的叶子;若说人生是一首诗歌,责任便是最优美的一句。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是指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9号)文件的规定,经所在村集体研究同意,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施农用地使用申请并批准,同时经环保、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同意或备案,最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事项办理。 一、申请人 在淳安县内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使用的单位 二、审批单位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备案流程 用地科受理资料;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资料备案 四、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 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 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7、乡镇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正式文件);

8、农业部门关于设施农业认定意见,规划(沿湖沿线范围内项目必须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 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 备注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附提交资料的样表 用地申请书(参考样式) XXX乡(镇)人民政府 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年,在淳安县XXX镇XXX村流转土地XXX亩用于XXX,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附属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缴纳复垦保证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XXX有限公司 XXX年XX月XX日 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审批编号淳安县XX乡(镇)设施农业(XX年)X号 项目位置 (乡镇) 村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设施农业主体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2

附件1: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省畜牧兽医局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 —1—

持,切实抓好示范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六条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达到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 (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 (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 (GB16568-2006)。设有生鲜乳收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2—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

国土资源部 文件 农业部 国土资发[2007] 220号 ----------------------------------------------------------------------------------------------------------------------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办、委):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规模化养殖对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现就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一)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 (二)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

作,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足用地需求。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防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今年要从已下达的计划指标中调剂解决,以后要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

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XX区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 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全面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示范推广现代畜牧业生产技术,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肉羊等畜种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全年创建区级示范场10个以上。其中,已被评为国家、省、市级示范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上报。今后,申报市级以上示范场原则上从区级示范场中择优申报。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的养殖场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在养殖规模上,须达到以下标准: 1、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 2、奶牛:存栏奶牛1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100头以上。 6、肉羊: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 7、鸭: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 (二)创建内容: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6、示范区域化。采取传、帮、带等形式,推广在标准化生产、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安全高效饲料推广、畜禽粪污处理和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区域养殖水平。 三、重点工作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办、委):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规模化养殖对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现就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一)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 (二)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 一议,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统筹

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足用地需求。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防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 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报告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花卉苗木基地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鹿城区七都街道: 本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准备在樟里村和上沙村承包土地35亩用于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因生产建设需要设施农用地35亩计23330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农用地33亩计22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2亩计1330平方米。本公司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苗圃生产设施及苗圃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花卉苗木基地项目可行性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2、项目承办单位: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项目法人代表:卢新明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建设占地35亩的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一处。年供应乔木、灌木、盆栽花卉苗木共10万株(盆),辐射带动温州花卉苗木服务产业发展; (2)建设占地30亩的花卉生产大棚一座,面积19990平方米; (3)花卉展示大厅1323平方米; 以上建设项目拟定于2013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 5、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司专门从事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景观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花卉、苗木的生产经营和花卉租凭业务。 公司有多年从事花卉苗木生产和租赁的从业经验,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模式先进。公司下设办公室、设计工程部、财务部。现聘请有高级园艺师从事花卉的生产和管理,设计施工专业人员30人,配备了大批先进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

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

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 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1 小编整理: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建养兔场需要,特此依法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养殖用地15亩。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期间通过自学与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场,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一万只的皮兔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畜牧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土地面积15亩,地址为××市××县××镇××村西。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20××年××月××日

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胡丹丹申请人住所地: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小屯镇孙店村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胡丹丹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建养鸡场需要,特此依法向宝丰县人民政府申请养殖用申请事项地30亩。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期间通过自学与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场,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宝丰县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一万只的肉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土地面积30亩,地址为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翟庄村西。以上申请,敬请批复!此致宝丰县人民政府申请人:胡丹丹法定代表人:胡丹丹20xx年4月18日 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3 XX区畜牧局:我叫XXX,男,现年XX岁,系XX区XX 镇XX村七组村民。为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养殖业,

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精神,加快推进XX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经市农业局决定,在2010和201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肉鸭和肉(獭)兔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引导、技术支持,建设一批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 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在2010和201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肉鸭和肉(獭)兔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建设100个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化畜禽养殖场。通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全市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12年全市力争完成创建部、省、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3个,其中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市级2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肉鸭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肉(獭)兔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1个、市级2个)。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原则 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示范创建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示范场建设必须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突出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科学安排示范场发展重点。通过典型引导,带动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农业整体素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社会多元投入相结合。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扶持示范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为示范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和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等参与示范场建设,引导各类建设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三是坚持示范创建与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有机结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要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抓手,让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成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助推器,使无公害产品认证成为示范创建活动的强大推动力,达到畜产品无公害化要求,力争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作为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项目实施的前置或验收条件。四是坚持示范创建与全市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绵江平、绵三盐、绵梓产业发展带)等规划相结合,通过集中优势资源和条件,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五是坚持示范场自我发展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示范场要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发

有关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doc 8页)

有关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doc 8页)

日期:2010-03-29 14:26 发布单位:农业部畜牧业司

农牧发[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肉 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当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仍然面临规模养殖比重低、标准化水平不高、粪污处理压力大等问题的挑战。因此,当务之急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继续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逐步形成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新格局。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农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花卉苗木基地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鹿城区七都街道: 本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准备在樟里村和上沙村承包土地35亩用于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因生产建设需要设施农用地35亩计23330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农用地33亩计22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2 亩计1330平方米。本公司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苗圃生产设施及苗圃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 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花卉苗木基地项目可行性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2、项目承办单位: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项目法人代表:卢新明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建设占地35亩的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一处。年供应乔木、灌木、盆栽花卉苗木共10万株(盆),辐射带动温州花卉苗木服务产业发展; (2)建设占地30亩的花卉生产大棚一座,面积19990平方米; (3)花卉展示大厅1323平方米; 以上建设项目拟定于2013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 5、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司专门从事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景观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花卉、苗木的生产经营和花卉租凭业务。 公司有多年从事花卉苗木生产和租赁的从业经验,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模式先进。公司下设办公室、设计工程部、财务部。现聘请有高级园艺师从事花卉的生产和管理,设计施工专业人员30人,配备了大批先进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用的先进机械设备和工程用车。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业”的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制度,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诚信为根本”的经营思想;立足建设一流园林,提供一流服务的理念,创办现代企业。 6、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樟里村、上沙村。 7、投资规模:概算总投资500万元。 8、资金筹措:项目自筹资金投入500万元。 9、建设期限:2013年11月开始建设,至2013年12月完成全部投资计划并建成使用。 1.2结论与建议 一、综合评价 项目的在地属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樟里村,上沙村。水电路邮畅通,建设环境优;基础设施齐全,建设条件好;当地政府支持,单位实力雄厚,建设资金有保障。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行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 备 案 材 料 单位或个人名称: 年月

目录 1、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书(见局设计表样)及附件 2、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3、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 5、复耕合同履约金收据发票 6、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7、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勘测定界图 注:上述所需资料各五套

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我单位(个人)在__________________村承包土地_________亩,用于______________(见: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_____亩,折_________平方米(见:土地利用选址位置图)。我们已签订《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保证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 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 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 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 1、申请用地单位(个人)注册资料(复印件) 说明:注册资料是指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和规模化水产养殖的确认材料。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复印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土地面积: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 位移,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 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七、自觉服从各级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八、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 原状,同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方期满后确需继

养猪场生物安全的综合措施

誅卫生防疫 生物安全是指能以某些方式减少新病原体进入猪场的各种措施,以及能避免这些病原体在猪场中持久存在的所有措施。我国许多养猪生产者常常对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是因为不能充分理解猪群疾病发生的原理、传播的途径和疾病防制的原则。规模化猪场必须实施非常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才能有效预防疾病的传入并最大限度降低猪场内的病原微生物,从而能提高猪群的整体健康水平最终得以体现在经济效益的增加上。即便猪场已经有了多种流行性传染病,也需要采用有效的生物安全措施以稳定猪群的健康和防止新的疾病传入。 1传染病在养猪场的传播途径 传染病在养猪场内的传播是与病猪直接接触,通过病猪的精液、粪便、尿、唾液或脱落的皮屑间接传播,通过运输工具运猪车、拉下水车、饲料车及粪便车的机械性散播,通过机器设备、物品、衣物靴子等散播,通过场内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兽医选种人员等直接或间接传播,通过鸟类、鼠类、苍蝇、犬猫及野猪等野生动物的活动进行传播,通过空气、饲料和饮水进行传播。 2生物安全措施 控制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是控制疾病的有效手段,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控制主要从环境、人员、采购、污物、隔离措施、卫生措施几个方面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猪场四周应有良好排水沟,以保持猪舍地下水位低,地面干燥;猪场应远离村庄和其他养猪场,猪场周围须有围墙,防止其他兽类进入场内,猪场生活区外的入口处,安置消毒池,每天或间隔1天换消毒液,供进出场人员车辆消毒;每次出售猪后,对外来车辆人员行走过的地方,必须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每栋猪舍门口,特别是产房,保育猪舍门口同样必须安置消毒槽,每天或间隔1天换消毒液,进入者需将鞋底消毒。对猪舍内的设备,特别是与猪直接接触的用具例如料槽及水槽,必须每天清洗。堆积粪便处,每2个月撒石灰粉1次。 传染病传入猪场的危险途径是造访者。众所周知,人员可成为猪传染病的机械性携带者。因此要严格控制来访者,原则是越少越好,杜绝无关人员入场,更不允许来访者在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生产区。应该要求来访者穿上猪场提供的胶靴、衣服并戴上口罩。入口处应设置消毒设备,如脚浴,以供随时应用。另外,氯、碘和碱可有效地杀灭各种病原。 全进全出措施能够较好的隔绝传染病的传播,专业户猪场饲养的母猪很难做到全进全出,但仔猪、保育猪必须采用全进全出;尽量避免从外面引种,母猪尽量自己培育少量公猪,引种必须经过严格检疫,月内注射好各种疫苗,并确定没有疾病才可进入生产区。猪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垫料废物,猪的粪便、尿液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另外,猪舍每天要做好通风清扫等卫生工作,用具等每天做好清洗工作。新猪购入时,应先进行隔离检疫,度过隔离期后,再放进猪舍,并将此措施设为规章制度。 消毒是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杀灭病原微生物,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消毒是养猪防病最主要最有效的措施。猪的嗅觉和味觉都较发达,仔猪的皮肤又娇嫩,猪场选择的消毒剂要求无毒、无刺激性、无异味、无腐蚀性,对人畜安全、不污染环境,又要对引起猪烈性传染病的病毒有效。消毒剂种类非常多,质量不同,使用后的效果差别较大,养猪业目前没有检测消毒效果的设备,很难评定消毒的实际效果。尽量选择普遍使用的消毒剂,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以保证消毒的实际效果。 乳猪刚出生时没有免疫力和抗病力,所以仔猪早期非常容易从隐性感染的母猪身上感染疾病。早期感染的许多疾病可以影响和左右仔猪的一生,当母源抗体逐渐消失,给仔猪注射的疫苗未产生抗体的时候,仔猪最容易得病,所以临产前母猪体表和产房的消毒最重要。 3结语 猪病是养猪生产中无可争议的重要限制因素。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比疾病治疗重要的多。猪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共同具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实施良好的饲养管理和免疫程序可显著改善猪场健康状况降低疾病发病率。但若要达到最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最大限度降低病原量,以期最终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则必须采用合理有效的综合生物安全措施。 养猪场生物安全的综合措施 朱元举(黑龙江省克山县种猪场161600) 觼訐託訝 养殖技术顾问2012.6

江西省2019年畜禽养殖标准化

江西省年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年)》要求,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年,在全省开展生猪、家禽(含水禽)、奶牛、肉牛、肉羊和特色畜禽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创建部级、省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个,其中部级示范场个,省级示范场个,市级示范场个。 二、创建要求 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并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规范录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一)生产高效。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高,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三)产品安全。养殖场生物安全设施装备水平高,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 (四)管理先进。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另外,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养殖场,可适当降低入围要求。 三、重点工作 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

畜牧业设施用地的规定

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二)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三)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四)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对于兴建养殖场,原则上只收工本费。 三、兴办规模化养殖的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使用土地的,应经规模化养殖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场管委)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场)国土资源所现场勘察,对选址符合条件的,填写用地申请表并绘制平面图,乡镇(场)政府研究同意后,申请用地单位和个人持用地申请表、用地申请报告以及县畜牧局意见书等材料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和集约用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用地面积原则上按猪2-3㎡/头,牛7-8㎡/头,对15㎡/100羽的标准折算建筑面积,并安排相应的临时用地。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其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防止以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名义圈占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六、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建畜禽舍占用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其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七、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也可由相关部门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八、县国土资源局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 关于落实畜牧业用地政策的提案 摘要关于落实畜牧业用地政策的提案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畜牧业的发达程度,是农业发展情况的标志。国外发达国家畜牧业占农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在我国现阶段,人们每日平均摄入的动物食品,还不能满足营养需求。畜牧业是为人们提供动物食品的基础产业。 一、温州市畜牧业生产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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