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

【摘要】公民教育实质是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时代要求公民教育在认识上走出误区;大学生公民精神的培育要关注时代的要求和特征;应借助思想政治理论课载体对大学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

【关键词】时代视野;大学生;公民精神;培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问题,这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努力,大学生公民精神的培育对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

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民教育的内涵及其价值意义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所谓公民意识,指的是一种理性的自我意识,意识到与他人、

法律、政治教育,也包括道德教育,而德育是伦理道德教育。也就是说,公民教育内涵比思想道德教育广,但缺少道德教育也不是完整的。真正的公民教育。

三是,公民教育不能狭义地等同于公德教育。公民教育包括公德教育,但公德只是对公民在公共道德上的一种要求,用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公民教育决不仅为此。公德教育只有个人与公共性关系的面向,而公民教育除了公民与单位、组织、政府、国家、社会等公共性关系的面向及公共生活外,还包括了对其他个体、家庭等私人生活的面向。”所以公德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民教育所涵盖的内容显然远远不止公德教育。

四是,进行公民教育时,要把义务意识教育与权利意识教育相结合。不少人往往把公民意识看作是(或主要是)公民的义务意识,而把公民的权利意识看作是次要的、从属的内容。传统的公民道德教育,比较着力于强调公民的义务,忽略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植,这种倾向不利于公民道德的建设。要培养出健全自律的公民,就必须

确立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有机统一的理念,实现权利意识教育和义务意识教育的平衡。

三、现时代大学生公民精神缺失的表现

第一,权利意识认知模糊,主张狭窄,要求被动。公民权利意识是指公民作为特定社会中独立、平等、自由的成员主体,对所享有的利益和自由的自觉认知、主张和要求。目前大学生权利意识常表现为:一是不知晓自身权利,如不知道《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自身权利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些学生甚至对自己学校的规章制度也不了解。二是认知和行为的标准有了利己主义的倾向,表现出对自身权利的过度主张,对群体权利相对漠视。三是大学生的权利主张和救济存在不合理性。大学生维权意识较强,但是在权利受损时,寻求救济较为被动。四是受现实不良风气的影响进而崇拜权力,漠视权利,并且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信任。

第二,规则意识存在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分离。所谓规则意识,是社会个体对规则的认知、认同、尊重和信仰,并自觉遵守规则的观念。大学生关于规则知识学得很多,对国家法律法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