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24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2006424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2006424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X.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X.暖通专业施工图(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X.暖通专业施工图(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X.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X.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基本明确的几个问题

(建筑专业)

1、民用建筑的分类:

①按GB50352-2005 3.1.1 民用建筑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②根据上述定义,从建筑节能设计的角度可细化为:

居住建筑:住宅(含公寓式住宅)、宿舍、附设在住宅内的幼托、老年公寓。

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除宿舍外)、园林、独立建造的幼托建筑等。

③地下建筑根据使用功能可分别考虑:

a.作为地下商场及娱乐场所,有采暖空调功能的按公共建筑计。主要应考虑地下室侧墙和地面的热阻及顶板(注意防潮、换气)。

b.作为车库、设备用房、库房的,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2.工业建筑中涉及到的车间端头的生活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分别按下列情况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①由于车间的生活间,多数底层是为车间服务的工具间、设备间及出口等,上部为车间管理和技术服务用房,所占面积体积比例较小,可以暂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②独立的办公楼、综合楼、宿舍等,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3.吊层

由于重庆的地形特点,在建筑设计中,吊层情况时有出现。

①吊层中有部分外墙紧贴挡土墙,计算体形系数时,此部分外墙不必计入外墙面积,但要核算侧壁热阻。

②若不紧贴,留有空间,应计算外墙表面积。

4.底部楼板的界定

①首层架空(无外围护结构)的二层楼板,有地下室且地下室为自然通风、排烟的车库,设备用房的首层楼板,应按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考虑。

②有地下汽车库,但车库为机械排烟和通风的,居住建筑可按楼板考虑;公共建筑由于无楼板性能要求,但有地面热阻要求,应按地面考虑。

③有地下室,地下一层或地下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的,居住建筑不考虑底板的节能措施。

④有地下室,地下一层或地下一、二层为商业用房,而地下二层或地下三层为车库的,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的底楼板应按地面考虑。

5.上部为住宅的商住楼、综合楼

①有商业网点的按居住建筑考虑节能设计。

②上部为住宅,下部及裙房为商业或其办公、娱乐等用房时,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

6.小区建筑中多栋建筑,原则上应分别进行节能设计计算,若某几栋,平面、立面、层数,开窗及朝向等均一样,可只算其中一栋。但若朝向不同,即使其它都一样,应分别计算。

7.窗的物理性能应按GB/TXXXX-2002确定。

说明:上次讨论中对上述4的争论较大,鉴于在培训学习时,曾讲到过此方面的要求,从建筑节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此内容又细化,请再次考虑,故暂又列入。

施工图审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疑难问题

暖通空调专业(征求意见稿)

二○○六年三月

1.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储油间的通风设计

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排风管可并入机房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承担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独立的或合用的系统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1.说明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5.3.2条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10.3.12条第3款,穿越储油间的隔墙和楼板处的排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5.1条第5款,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的通风量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

根据《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 (2003年版)4.3.8条“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排风管可并入电站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防火阀。”;《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8-2005 5.7.7条“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应设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5次,接至储油间的排风管道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轻柴油为丙A类液体,闪点应在60℃以上,但是,由于国内实际油品供应状况,闪点低于标准数值的现象存在,故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当采用合用排风系统时,考虑通风运行停止期间较长,会发生柴油蒸气的积聚,导致风道内柴油蒸气浓度增加,同时注意到国内出现有商品柴油闪点低于60℃的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轻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5%。问题之一是部分产品闪点不合格。闪点是柴油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闪点过低将对柴油贮存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国家标准严格规定柴油的闪点值为≥55℃。但在抽查中,有4个批次产品闪点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 44.4%,其中闪点最低的产品测定值仅为17℃,比标准值低38℃。因此为保证通风系统启动时的安全,仍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2. 处于地下层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的通风设计2.1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应有独立的机械通

风系统。风机应选用防爆型。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机房房的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3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

4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

2.1说明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13.3.6条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

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通风装置应防爆。第13.3.7条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用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强条10.3.17条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3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33条燃气、燃油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组的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直燃机房的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燃气直燃机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设备专业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17.4.3条3(1)1

燃气锅炉间、燃油直燃机房的通风量,不应有小于每小时6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3(1)3)锅炉间、直燃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3(2)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宜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4.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

5.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通风设备应防爆。

2.2 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机组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或防爆膜,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共用烟道时,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机组排烟烟道按壁面温度300℃考虑,烟道外壁应设置隔热层。

2.2 说明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2.0.14条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当爆炸气体有可能危及操作人员安全时,防爆门上应装设泄压导向管。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9.11.4条第3款在容易积聚烟气的烟道处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材料可用0.3mm铝合金板或5mm 厚石棉板。第4款应设置防止倒风的装置。第6款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根据《设备专业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21.2.12条第11款燃油、燃气锅炉后烟道的转弯烟室和易受炉内爆炸波冲击部位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

3 建筑专业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5.3.3条,在汽车坡道出入口设置了防火卷帘时,当电气专业采用了防火卷帘分段延时

下降控制时,直接邻接汽车坡道出入口的防烟分区,可利用对外通道进行自然补风。不与汽车坡道出入口邻接的防烟分区,仍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3.说明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7条,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当车库面积小于≤2000m2时,如果车库内最远点距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

超出30m时,对该超出30m区域,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4.说明

依据为《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9.2.4条“自然排烟口距该防

烟分区的水平离不应超出30m。”

根据《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6条“自然排烟口,……。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5.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的风机当采用单速轴流式风机时,则应于通风系统中

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装置。

5. 说明

单速轴流式风机的噪声数值偏高,A声级多为80dB左右,故应采取消声措施。

6.. 排烟系统的风机当采用柜式离心风机时,应设置于专用的风机房内。

6.说明

依据重庆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 50/201-2005 7.3.12条“正压送

风机、排烟风机可采用排烟轴流风机或普通离心风机,安装在室内的普通离心风机应设专用机房。”

7.建筑内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可不设

防火阀,同时,穿越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应采用防火软接。

7.说明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5.3条条文解释图26,表达的是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的做法。显然,当该处无隔墙,实际是同一防火分区空间,此时,两侧就无需设置防火阀。

8.高层建筑地下一,二层,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使

用性质不属于大型商业建筑时,地下二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处于地下层独立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可采用贴建竖井+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2.2条规定;贴建竖井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开窗面积。

8 说明

按照《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大型商业建筑(单层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对于10m的划分认定,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8.2.2条8.2.2.5款规定,对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

9.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加压送风管需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送风

竖井、或穿越防火墙时,应在竖井处、防火墙处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9. 说明

本条是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5.3条的规定。

10. 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承担楼层数两层及以上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确定,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承担楼层数为一层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列数值一半确定,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人防工程则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6.2.1条规定。10. 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加压送风量确定时,对于20层以下取开启门的数量n=2。地下楼层数为一层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对人民防空地下室仍采用开启门的数量n=2(一进一出)。

11. 加压风机的风量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 8.3.2条规定确定。

11. 说明

防烟楼梯间、前室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时,已经反映有漏风附加率

b=0.1~0.2,故是否选择风机仍应再附加,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注,只是对防火门的漏风量综合考虑时,可以附加。考虑到对消防产品的严格管理,不另行提出新的风量附加要求。

12. 有关防火阀的设置部位:当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在外墙上开洞直接

从室外吸取时,不需在新风机组入口处、补风入口处和机械加压送风吸风口处设防火阀;当采用共用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竖井时,各层新风机组、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从共用竖风道取风,则每层新风机组、补风机械加压送风的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12. 说明

当采用共用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竖井时,实际风管是穿越了防火分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8.5.3.1条应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13. 有关排烟防火阀的设置部位,在排烟风机的入口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且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排烟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停止运转。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不论是竖向布置的走道排烟系统,还是水平式布置的房间排烟系统,均应在排烟支管与竖风道(或排烟干管)连接处设置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墙时,距防火墙200mm处应设置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13. 说明

本条依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8.4.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6.5.4条规定。

14. 当采用空调的新风作为排烟时的补风时,应维持室内负压状态,新风量应

不小于排烟时的补风量;新风管的调节阀应采用根据电信号全开的电动调节风阀,而回风管上应设置根据电信号关闭的电动调节风阀,二者互相联锁。同时,应向电气专业提出有关控制资料。

14. 说明

维持室内负压状态,是顺利实施排烟、控制火灾的需要。

新风管和总回风管如未设置自动控制的阀门,实现系统从空调运行工况转换至火灾工况时,将达不到符合要求的补风。

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设计审查咨询公司

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上课讲义

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及 注意事项

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节能设计的范围 深圳建设局深建规[2007]8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18日) 1.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 共建筑) 居住建筑:住宅、集体宿舍、公寓、招待所、普通旅馆(分 体空调)、疗养院和养老院客房、托幼建筑等; 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建筑、文 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建筑等; 2.采用集中空调的工业建筑; 3.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节能标准中所规定的应当进行节 能设计的其它建筑。 4. 居住区大于15万平方米用地,要做气流模拟设计。 与节能有关的内容还包括 预拌砂浆,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水及雨水利用,绿色建筑, 绿色再生建材

节能设计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建模 1.三维模型墙不闭合,屋顶悬在空中。 2.模型中不按实际施工图设置梁、柱、剪力墙等或梁柱尺寸过少, 不合常理。 说明:内保温只适合夏热冬暖地区。北方地区不合适。在热桥处会结露发霉。 深圳公务署的项目要求不做外保温。必须做时要申请。 3.简化建模在2009年建设局在深建节能[2009] 3号文件中,对简 化建模作了一些规定:“允许节能模型按不利原则进行合理的简化,但简化后模型的设计建筑能耗值不应低于未作简化模型的设计建筑能耗值。” 4.分别建模当一组建筑平面布局比较分散,靠走廊连接时,虽然 是一个建筑,但建模时应把它分成几个单体来考虑。 二.材料选择与取值 屋面

1.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9]46号《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 饰防火暂行规定》,公消[2011]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因上述规定,屋面保温要用燃烧等级A级产品。修正系数不要忘 记。选用时要注意。 3.找坡层计算厚度时应以最薄处计。 4.如果屋面的热惰性指标D<2.5,而K≤住宅1.0/公建0.9,也一定 要通过隔热验算。否则按轻质屋面D<2.5,K≤0.5或K≤0.4要求计算。 5.屋面及外墙计算出K值后,有时出现修正值。保温材料在计算中 都已附加了必须的修正系数,最终结果不应有修正值。 外墙 1. 外墙加气砼,修正系数1.25不要忘记。 要注意加气砼的容重,强度低于A5.0MPa不能用于外墙。可以查深圳市《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2004,一般用容重700,导热系数λ=0.22,蓄热系数S=3.59,修正系数1.25,还要注意加气砼外墙易渗水,要全部挂金属网粉刷。如果做外保温砂浆更应挂网,且不能贴面砖。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应按下式计算,并不应大于表5.3.26中的规定。 5.3.2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大于表5.3.27中的规定值。

5.3.28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亦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选用。 5.3.29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5.3.29的规定。 5.3.30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5.4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 5.4.1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1 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宜作为采暖或空调的热源; 2 具有热电厂的地区,宜推广利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 3 具有充足的天然气供应的地区,宜推广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气调节技术,实现电力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4 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 5 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冷、供热技术。 5.4.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 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 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5.4.3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5.4.4 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单台锅炉的容量,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荷时都能高效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总则 1.为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完整的设计文件(含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各专业齐全的设计图纸、设备和材料表、原工程设计图); (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消防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5.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二、设计深度 1.设计文件应加盖编制单位出图印章; 2.设计说明应有对所采用装饰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的要求; 3.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与深度应能满足施工操作,能据此安排材料、设备采购和非标准设备制作,并能作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概预算的依据; 4.图纸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名称、设计编号、编制年月、编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签字或授权盖章等内容。 三、建筑专业 (一)防火设计审查 1.根据使用功能对室内总体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是否满足防火规范要求进行审查; 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是否改变了原设计使用功能,若有改变是

否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原设计单位是否同意; 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是否改变原防火设计内容,包括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垂直或水平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如防火门窗、消火栓、喷淋头、报警器、防排烟设施等)的布置,若有改变应有相应专业修改图,并应得到原设计单位和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可; 4.室内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规定,特别是对地下室、门厅、公共通道和文化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所使用材料的等级应重点审查; 5.钢、木构配件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二)安全性审查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若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2.对改建工程的分隔墙体材料,应符合该类建筑的耐火极限,保证其强度和隔声的要求; 3.室内墙面、天棚装饰的分隔尺寸、材料规格、抗弯强度、主要做法、节点详图能否满足安全、环保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包括主体结构与主龙骨的连接、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防腐处理、干挂石材或装饰板的安装、封口处理、防火、保温处理及变形缝安装等; 4、室内装饰构配件材料选择是否安全可靠,措施是否到位(如装饰构件、落地玻璃等); 5.安全玻璃使用部位是否明确、恰当,材质是否满足要求等。 (三)环保、防疫审查 1.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对室内设计中有厨房、餐厅、食品储藏及加工等卫生要求较高的房间应根据国家卫生防疫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措施是否恰当; 3.对有特殊要求房间的装饰做法是否符合要求,如屏蔽、防震、防腐蚀、防爆、防辐射、防尘、防噪声等。 (四)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是否具备合法的鉴定证书和相关部门推广应用的意见,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五)室外装修工程审查

北京市-乙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北京市乙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公章)—设计单位名称(公章)— 建设项目名称—建筑面积—(m2) 建设地点北京市结构形式砌体/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钢结构/其他 规划许可证 编号 地上/地下楼层—/—联系人联系电话 施工图设计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代号DBJ01-621-2005 窗墙比东—南—西—北—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与屋面面积之比—体形系数— 屋面透明部分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屋面非透明部分传热系数—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外墙传热系数—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传热系数—或— 空调系统形式□全空气定风量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全空气直流系统□其他全空气定风量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全空气直流系统 建筑分类一般公建大空间和内区总新风量热回收比例总送风量热回收比例最大新风比

参照建筑的Σεi K i F i—调整后的设计建筑ΣεiKiFi— 设计选 用的材 料、产品、技术 情况承重墙体主要材料名称及数量(m3)非承重墙体主要材料名称及数量(m3) 墙体保温材料名称、做法、数量 内保温(m2) 外保温(m2) 预拌砂浆种类、数量 □砌筑砂浆数量(吨)□抹灰砂浆数量(吨) □地面砂浆数量(吨)□特种砂浆数量(吨) 屋面保温材料名称、做法、数量—、—(m2)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种类及数量□塑钢□断桥铝合金□铝塑复合□玻璃钢□其他(m2) 热源方式□城市热网□区域锅炉房□个体锅炉房□热泵机组□其他 燃料种类□燃煤□燃油□燃气□直接电□间接电□其他 室内系统 □散热器□地面辐射 □其他 散热器布管□垂直单管(带跨越管)□垂直双管□其他 室温控制方式□恒温阀□手动阀 冷、热计量方式□入口处安装热量表□入口处安装冷量表□楼内分区域计量 用电计量 动力与照明是否分别计量□是□否 是否分时段计量用电□是□否 空调用电是否单独计量□是□否 建筑节能管理 机构备案 日期(章)年月日 备案受理人

西安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西安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居住) 备案编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所填内容应与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一致。 二、表中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保温材料名称、厚度、表观密度、燃烧性能按顺序分别依次填写。例如:K=0.50W/(m2·K);EPS板;60mm厚;20kg/m3;B2级。 四、当某一围护结构没有保温层时,填写传热系数、围护结构材料。例如:K=0.52W/(m2·K);混凝土地面。 五、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传热系数、玻璃名称、空气层厚度、窗框材料按顺序分别依次填写。例如:K=2.8W/(m2·K)中空玻璃;6+6+6;塑钢。 六、当按规定需要进行建筑耗热量计算时填写建筑耗热量计算值和建筑耗热量指标限值。 七、新型墙体材料名称包括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非粘土烧结空心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填写该项目采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名称。 八、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其强度等级填写采用了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例如:采用了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九、热源方式包括:城市热网、区域锅炉房、个体锅炉房、热泵机组、其他; 十、燃料种类包括:燃煤、燃油、燃气、直接电、间接电、其他; 十一、室内系统包括:散热器、地面辐射、顶板辐射、其他; 十二、公共部分(走廊、楼梯等)照明是选择的节能光源、照明方式、照明控制方式的描述。节能光源包括太阳能灯、普通荧光灯、三基色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低压钠灯、高频无极灯,其他节能光源;照明方式包括混合照明方式,一般照明方式、分区照明方式、其他节能照明方式;照明控制方式包括光控、时控、人体感应、其他节能照明控制方式。 十三、雨水利用设施包括有、无。有时填写雨水蓄水池容积。例如:有500m3的雨水蓄水池。中水利用设施包括有、无。有时填写中水原水量。例如:有500m3/d的中水处理系统。 十四、热水供应方式包括:集中式、分散式 十五、热水利用用能类型包括:电、燃气、太阳能、蒸汽、其它 十六、太阳能与浅层地能利用面积为利用该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面积。 十七、本表不能有空项。工程不涉及某项时,在该项填写区划/。 十八、本表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可调整字体。 十九、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 二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包括该建筑节能设计符合要求,审查通过;该建筑节能设计不符合要求,审查不通过。审查人签字应为建筑、结构、水、暖、电各专业审查人、审核人签字。 二十一、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一栏不填写。 二十二、节能相关图纸至少应包括:1.建筑专业全套图纸;2.水、暖、空调设备房的水、暖、电专业全套图纸;3.结构专业设计总说明;4.暖通专业设计总说明、表达热力入口装置、分户计量、分室调温控制的平面图、系统图(或原理图);5、空调专业设计总说明、表达冷热源计量装置、分室温度控制与显示的平面图、系统图(或原理图);6、电气照明专业设计总说明、表达用电分项计量、照度标准、照明方式和控制方式的平面图、系统图(或原理图);7、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总说明、分户计量、给水分区的平面图、系统图;8、雨水利用设施、中水利用设施的各专业全套图纸;9、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各专业全套图纸。10、其他节能相关图纸。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审查要点 一、总图 1.七总图(建筑总平图、建筑+‐0总平图、主次道路路网总平图、停车位总平图、公共设施布置总平图、市政综合管线总平图、园艺景观总平图)是否完整,总平图中小区入口是否人车分流和主客分流,总平图指北针标识是否正确,保留的地形和地物是否准确(在设计工作开始前应安排进行相关的地形测绘工作,特别重要地块如池塘、河道、道路、桥梁、铁塔、需保留的树木和建筑等等,应准确测量、详细标注坐标)。 2.用地四界的测量坐标、建筑组团界线定位坐标、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是否准确,道路、水面、地面、建筑物室内外标高是否正确、合理(结合原始地形,对土方平衡、建筑与地形的结合等予以复核)。 3.建筑物单体、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轴线是否正确,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是否正确,标高、坡度是否正确、合理。 5.管线综合平面图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植栽以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场地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标高是否正确。 二、建筑专业 1.审核建筑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及质量通病防治的要求,是否和其他专业设计协调,有无冲突;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总说明是否完整和明确,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当地特殊要求。 2.审核建筑设计是否和扩初设计或方案设计统一,建筑立面效果是否满足要求。建筑总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室内、外装饰做法说明是否适用,建筑创新设计带来问题是否解决。 3.审核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是否合理,建筑造型、构造的做法是否完整、可行、合理。 4.审核建筑平面图的轴线和轴线尺寸标注是否准确,建筑物层高、净高是否能满足要求。 5.审核建筑内各功能区划分是否合理,交通组织是否合理,是否人性化,楼梯的设置和宽度是否合理,踏步计算和净高计算是否正确。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的布置、隔声减振设计是否能满足要求。 6.屋面、外墙、门窗等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是否能满足要求。 7.审核外装饰材料的经济性、采购的便捷性、施工的可行性。 8.审核外立面线条设计是否合理,空调机位是否漏缺,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安装,有没有考虑冷凝水的排放。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方案及各专业审查要点: 1)确认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法规的要求。 2)确认结构设计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3)确定设计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确定审查执行和应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涉及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条文情况。 5)确定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6)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每一个项目的审查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质保体系执行,确保每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 7)我公司拟组成有丰富的施工图审查经验的并由建设厅核准备案的审查师参与施工图审查审查项目组,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质量。 8)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合同条款要求,根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及施工图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内容,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包括提交审查意见、出审查报告。通过施工图审查,杜绝、纠正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情况,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基建程序合法性和项目科技进步性。 9)为承担本项目我公司拟投入一批足够的能完满地完成任务的设备。 10)施工图审查是一项专业化、领域化很强的工作,对专业人员的水平有较高的要求,所以专业人员的配备是重中之重。我公司安排具有25年以上勘察设计工作并具有管理经验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团队,主持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各专业审查要点 1)勘察专业 A、勘察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和《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 B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是否严格执行。 C 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告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D勘察任务委托书: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E勘察文件深度:是否满足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F 拟建工程概述:拟建工程概况,如位置、拟建建筑物高度、层数(地上、地下)、结构与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是否明确;勘探点高程及座标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G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要求是否明确。

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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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 hide=80] 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要点 一. 基础埋置深度 1. 天然地基:充分利用褐黄色粘性土层作为持力层(上:第5. 2.1-2条),一般埋置在2层土上: 2. 箱基:一般取建筑物高度的1/8~1/12(上:第5.2.2条); 3. 高层建筑简体结构承台板板底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20(上筒:第7.1.4条); 4.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天然地基上的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和桩箱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国:第 5.1.3条); 5. 不同埋深基础:两基础埋深高差一般取两基础间净距的1/2(上:第5.2.3-2条); 6. 基槽开挖后,应进行验槽(国:第10.1.1条)。 二. 基础类型选择 1. 独立基础: (1) 矩形基础长度与宽度比宜小于等于3(上:第5.4.1条); (2) 阶梯形基础台阶高度宜为300~500,锥形基础边缘高度不宜小于200,坡度不宜大于1:2(上:第5.4.2条); (3) 杯口插入深度按(上:表5.4.6)选用,同时还应满足受力主筋锚固长度及考虑柱吊装时的稳定性,插入深度大于等于柱长的0.05倍(上:第5.4.6条)。 2. 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 (1) 墙下条形基础底板厚度不宜小于250mm,边缘高度不宜小于1 50mm (上:第5.5.2条); (2) (2)墙下条形基础:如沿纵向遇不均匀土质,宜在墙下设置肋梁,肋中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上:第5.5.3条); (3) 柱下条形基础梁: (a)基础梁高度不宜小于柱距的1/4~1/8(上:第5.5.5条); (b)梁底的纵向受拉主筋应有2~4根通长配置,且其面积不应少于纵向钢筋总面积的1/3。(上:第5.5.6-1条); (c)梁顶面和底面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为0.15%(上:第5.5.6-2条); (d)基础梁高度(不包括板的厚度)大于600mm时,在梁的两侧沿高度每300~400各配φ10的构造筋(上:第5.5.6-3条)。 3. 筏板基础 (1) 设置基础梁的筏板厚度宜取200~400,当有防水要求时,最小厚度为250,且板厚与计算区段的跨度比不宜小于1/20(上:第5.6.2条); (2) 筏板基础悬臂板伸出长度不宜大于2m(上:第5.6.4条); (3) 筏板纵横向支座钢筋应有总量1/4连通,跨中钢筋按实际配筋率全部通过(上:第5.6.7条)。 4. 箱形基础 (1)平均每平方米箱形基础面积上墙体长度不小于40cm,或墙体水平截面积不小于箱形基础面积的1/10,其中纵墙配置不小于总配置量的3/5(上:第5.7.1条); (2)上部建筑体形应尽量规则,平面宜对称布置,荷重分布均匀,结构重心与形心宜重合(上:第5.7.2条);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一、总则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l、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建筑专业 序号项目审查内容 2.1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 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 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 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 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施工图深度 (1)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3.1 设计说明基 本内容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 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 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节能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 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 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 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6)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并、防火门、防火眷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 理等。

施工图设计成果评审要点

精细化审图任务书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图纸内容完整无遗漏,图纸深度达到国家要求和施工需要,提前发现各专业施工图错漏碰缺问题,有效减少施工时设计变更数量,避免施工后返工,对施工图进行精细化审查。 二、精细化审图原则 2.1施工图设计审查原则是以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为主,是否有错、缺、漏、碰的问题,计算书和设计图纸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设计深度和施工需要。 2.2审查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协调设计,要重点检查各专业的图纸之间是否有冲突、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 2.3轴线间距、构件平面定位尺寸、各层楼板及节点的竖向标高等一定要核对。 2.4审查设计应满足当地有关规定,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容易实现,对项目进度、成本等的影响如何,在满足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力求经济、合理。 2.5是否需要特殊的材料、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这些材料和设备是否容易获得,所需的费用是否可以承受。 2.6设计说明及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条件,如需要采用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7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是否清楚,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2.8对于设计变更,要重点审查其方案对已经完工部分的破坏及返工工作量及由此引起的成本变化。 2.9图签、专业会签及图纸目录 2.9.1各张图的图签中,工程编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人员签名和出图日期是否齐全,图纸名称、编号与目录中是否一致。 2.9.2专业会签栏是否有遗漏。 2.9.3图纸目录中,图纸序号是否连续,引用的通用图及标准图集是否列出,工程编号、名称、图纸名称、编号等与各图是否一致。 三、主要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要点.doc

附件3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 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 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 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 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 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 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 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 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 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 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5.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6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和负责的态度,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设计沟通,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系统审查,

施工图设计内审要点 -- 1 建筑专业.

施工图(含初步设计)内部审查要点XX 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建筑专业 2011.06 1. 设计图纸编制依据中所引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工程设计工作的建设规范、规程是 否齐全、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是□否(注:重点审查设计图纸中所引用的规范、规程等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据一致,不应有矛盾。) 2.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前一阶段报审图纸的审批文件要求是否落实。 2.1 是否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要求修改。 □是□否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是□否 2.2 是否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要求修改。 □是□否 2.3 是否按照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要求修改。 □是□否 2.4 是否按照其它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要求修改。 □是□否(注:以上审查内容应对照审批文件逐条落实,对于未按照要求修改的条款应作出特别说明。)

3. 公司领导、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城市公司对本工程前一阶段设计成果的内部审查意见 要求是否修改落实。 □是□否(注:以上审查内容应对照公司相关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逐条落实,对于未按照要求修改的条款,应作出特别说明。) 4. 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4.1 工程概况介绍中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类别、防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等,以及开发指标是否满足我方《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要求。 □是□否 4.2 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内容可与《节能专篇》合并)是否满足我方《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或《统一建造标准》要求。 □是□否 4.3 节能设计: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以上设计参数是否明确,做法是否满足我方《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或《统一建造标准》要求。 □是□否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 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 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 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 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 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 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 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 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 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 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5.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6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和负责的态度,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设计沟通,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系统审查,提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依据性文件批文、相关规范 2)项目概况:建筑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基地面积、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高度、防火分类、人防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 3)设计标高:相对标高和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墙体、底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材料和做法 5)防水设计:地下室工程、屋面防水设防要求、选用材料、厚度、细部构造要求等 6)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特殊做法的说明等 7)门窗表及门窗性能等的设计要求 8)幕墙工程及特殊屋面的性能及制作要求 9)电梯(扶梯)等的选型及性能说明 10)墙体及楼板等预留孔洞的封堵说明 11)节能专项说明 12)防火:防火分区划分、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宽度、消防设施、构造措施等 13)无障碍设计说明 14)根据工程性质需编写其他专项说明:如人防、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卫生防疫等 二、总平面图 表示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含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场位置、排水、竖向设计、绿化设计及必要的说明、大样图等。 三、计算书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应进行节能、视线、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 施工图文件需表达深度 总平面图表达内容 1)原地形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注明坐标及高程系统。 3)建筑基地各地坐标,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 4)建筑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和定位尺寸),基地外的主要建筑物位置、名称、层数 5)建(构)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坐标及相应关系,含地下),一般采用一层轮廓,若

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1.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要素,审查建筑物的分类和设计依据是否准确。 1.1.1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准确。 1.1.2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审查民用建筑的分类是否准确。 1.1.3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烟花爆竹工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办公建筑、展览建筑、体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老年人建筑、疗养院建筑、旅馆建筑、商店建筑、饮食建筑、宿舍建筑、特殊教育学院建筑、中小学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住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隧道等。 2.1审查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1根据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与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相对应的楼层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2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2.2审查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1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是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 2.2.2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时,采用的防火措施是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匹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3建筑构、配件的选用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技术标准。 3.1审查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3.1.1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酒厂、加油加气站等选址是否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3.1.2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部门审批一致。 3.2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1根据建筑类别审查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应审查民用建筑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 3.2.2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或山型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暖通部分

《甘肃省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暖通专业部分 (2015年1月14日稿) 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1 一般规定 5.1.1 设计室外气象参数的基础资料应正确可靠,采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付录A的数据,规范中未列出地区的气象参数应参照气候相近地区参数,或按上述规范附录B 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 5.1.2 设计所采用的室内设计标准及参数应符合《民用建筑采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阪相关规范和使用要求。 5.1.3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对设计说明编制的要求;同时民用建筑施工图审查应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要求。 5.1.4 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工程总体概况、设计范围,设计依据应列出设计依据的主要设计标准、规范,其名称应正确,并为有效版本。 5.2 采暖设计 5.2.1 计算书 采暖工程设计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的要求,编制设计计算书;当采用计算机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并附上相应的计算简图和输入数据。采暖工程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围护结构耗热量计算; 2 采暖系统的水力计算; 3 管道热膨胀计算。 5.2.2 设计说明 1 应说明工程设计室内外设计参数、总热负荷(存在采暖热负荷

之外的其它分项热负荷如生活热负荷等,则应分别说明各分项热负荷)、热源状况及热媒参数; 2 采暖系统的设计说明按本要点5.2. 3 的规定说明; 3 应有节能设计、消防设计专项说明,具有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项目,尚应有绿色设计专项内容; 4 对施工特殊要求及一般要求; 5 应有主要设备材料表。 5.2.3 采暖系统 1 采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供热计量、分室温控的节能设计要求:1) 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室内散热器采暖系统,应安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或其它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2)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 3)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系统,应具有分室(区)控温调节装置,并应充分考虑能实行分区热量计量的可能性。 4)地面辐射采暖应设自动控温装置,且应按环路分别设置。 2 幼儿园的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设安全防护罩。 3 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它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供暖,散热器前不得设置调节或关断阀。 4 居住建筑室内供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系统;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也可采用垂直或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公共建筑供暖系统可采用双管或单管跨越式采暖系统。 5 集中采暖系统中,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设施,不应设置于住宅套内。 6 住宅建筑计量供热系统,一个共用供、回水立管所负担的层数不宜超过12 层,不应超过16 层。超过12 层时宜根据水力平衡需要设置水力平衡阀,超过16 层时应进行竖向分区。 7 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连接层数不宜超过6 层,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宜超过6 组。 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优先采用集中采暖系统。即使某些地区具备设置燃油或燃用天然气分散式采暖方式的条件,但除较分散的低层住宅以外,仍推荐

施工图审查原则及五大要点

施工图审查原则及五大要点 现将建筑给排水、消防、人防工程供水系统审图的几个大原则和按图纸目录分述的要点 介绍如下,希望对做设计的工程师们有所帮助。 审图的原则 (1)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 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 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图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有关部位的标高、坡度、坐标位置是否正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完整。 (4) 设计说明及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 要采用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 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工艺要求是否明确。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工艺流程和施工工艺要求。 (6) 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 (7) 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 (8) 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 是否明确。 (9) 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 (10) 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审图要点 要点一:总说明 (1) 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消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汕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 ⑵主要设备、材料表中的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卫生器具 等的造型是否安全合理。 (3) 管道、设备的防隔振、消声、防水锤、防膨胀、防伸缩沉降、防污染、防露、防冻、放气泄水、固定、保温、检查、维护等是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 (4) 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水喷雾灭火、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 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总体评价 第8条评价设计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编制办法》及《公路设计图表示例》的格式和深度要求。 第9条评价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第10条评价设计文件所采用的地质、水文、地形等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可靠。 第11条评价设计文件所体现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 第12条指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总说明书 第13条审查总说明书是否包括地理位置图、说明书、平纵面缩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及附件等内容。 第14条重点审查说明书是否详细阐述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是否对初设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逐条阐述。 第四章总体设计 第15条重点审查平面总体设计图,检查图中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各结构物的设置是否满足功能需要。 第16条评价各专业之间的整体协调性,检查各结构物设置的经济合理性。 第17条对说明中有关总体实施步骤及工序衔接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第18条对特别困难路段或特殊结构物,必要时提请设计补充全景透视图或三维动态模型,检查空间立体线形的连续性、均衡性及结构物之间的协调性。 第五章路线 第19条审查该篇是否包括说明、平面图、纵断面图、直线曲线及转角表、导线点成果表、总里程及断链桩号表、逐桩坐标表、公路用地图和征拆迁数量表等内容。 第20条审查路线平面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走向,对路线平、纵面设计进行全面审查,评价平、纵面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线形组合是否安全、协调,是否与地形地质相吻合。 第21条重点核查纵断面设计,核查纵断面设计是否满足设计洪水位、通航净空、交叉构造物净空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是否体现经济合理。 第22条重点核查隧道洞口、互通区段及特殊结构物区段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第23条一般情况下平、纵面指标宜取大于标准规定的“一般值”要求,避免大量出现长直线、大半径曲线、长曲线及长陡纵坡;对山区公路、河网密集及居民集中区段,宜取用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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