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院学字〔2012〕33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计财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学生处长(兼)

副主任: 负责资助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资助措施、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资助资金的发放,对各系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公示和上报,受理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开展资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系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系全体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学生分会生活部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审核班级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并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受理本系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 政治辅导员

成员:全体班团干部和不少于班级学生总人数10%以上的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议,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和上报。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认定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级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等程序,通过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表2)

3、认定标准:根据我省规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学生实际,参照学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三、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80分以上,上学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综合表彰的;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同年级同专业前3名,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⑸注重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第一,两个以上素质拓展模块有新的积分(不含毕业班最后一学年)。

3、评审和发放

⑴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⑵每年9月下旬,学院受理学生申请(见附表3)。各系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10月中旬前报学生处。

⑶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⑷学院于11月底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⑸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比列

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⑶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80分以上,获院级以上综合表彰;

⑷学年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0%以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⑸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学年经所在系和学院认定并备案)。

3、申请、评审和发放

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⑵每年9月下旬,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按各系学生总人数确定比例及奖励名额。

⑶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见附表4),各系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10月中旬前报学生处。

⑷学院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⑸学院于每年11月底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⑹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及比例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5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在校生总人数额核拨的总金额,原则上分别按各系上年度末学生总人数的3%、13%、6%比例确定名额。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70分以上;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含补考成绩);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学年经所在系和学院认定并备案)。

(6)各档次国家助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①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

Ⅰ.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80分以上;

Ⅱ.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以内,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Ⅲ.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以内。

②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

Ⅰ.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2以内,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Ⅱ.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2以内。

③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三档国家助学金。

3、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2)每年9月下旬,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人数确定各系受助学生比例和人数。

(3)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见附表5),于当年10月中旬前经各系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

(4)学院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并按月或一次性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四)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

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限当年学生适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认定的在校生适用);

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③入学报到通知书及报到须知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④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

⑤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⑥家庭户口本;

⑦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一式二份);

⑧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一次性集中审批和发放。

网上申请: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现场受理:当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发放时间:当年11月20日前。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

①学生备齐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www.360docs.net/doc/655704927.html,,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②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新生持有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校生持有效《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③学生(含新生)在开学报到后的一周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回所在系。各系须在当年10月10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回学生处,以便及时签发合同电子回执。逾期不交者,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为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在学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或在校生,当年不得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且不超过申贷学生该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政策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且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财政贴息),无需支付利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每年12月20日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当年自9月1日起计算)。中途休学不享受财政贴息,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负担。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短5年,最长14年,原则上按照申贷学生完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的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贷款后,宽限期不因借款学生中途休学而延长。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在校学习期间享受财政贴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每年须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如需提前还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www.360docs.net/doc/655704927.html,,提出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允许,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偿还某借款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国家开发银行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不收取除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2、校园地贷款

贷款申请及条件见《运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3、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代偿制度

1、从2007年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组通字[2007]23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工作年限满5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工作期间的利息,由财政代偿30%;满8年的代偿70%;10年以上的代偿100%。

2、从2009年起,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文件精神,国家实行对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制度,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申请时间为服役当年年底或翌年初,可登录预征报名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655704927.html,/,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打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申请表。

(六)勤工助学

1、组织管理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处、用人单位和计财处组织管理。学生处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人员聘用、日常管理、考核和报酬核定工作;计财处负责报酬的发放工作。

2、岗位设置及申请

(1)学院各党政、教辅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向学生处申报用工计划,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设立相关岗位(见附表6)。

(2)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表格见附表7)。

(3)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

3、工资管理

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由学院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

4、具体办法见《运城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七)学费减免

1、减免条件

(1)烈士子女;

(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3)单亲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

(4)父母伤残,享受社会救济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且本人身患重病者;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者;

(8)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者;

(9)符合其他条件。

2、减免范围及原则

仅限学费,不含住宿费和其他费用。视家庭经济情况予以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部分减免一般不得超过学费的3/4。

3、减免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初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填写《运城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表8);

(2)班级民主测评,系级初审并公示;

(3)学生处复审后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

4、具体办法见《运城学院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八)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凭《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所在系审查后,报学生处备案。由学生处牵头,会同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单位,可优先办理入学和住宿等手续。结合本人实际情况,经核实后,分别采取不同资助方式予以帮助。

(九)缓缴学费

每学年开学初,对缴纳学费临时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缓缴学费(附表9),缓缴学费人数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3%左右。

(十)其他资助

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有:晋才奖学金、富士康残疾人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变故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院学字〔2012〕33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计财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学生处长(兼) 副主任: 负责资助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资助措施、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资助资金的发放,对各系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公示和上报,受理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开展资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系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系全体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学生分会生活部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审核班级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并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受理本系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 政治辅导员 成员:全体班团干部和不少于班级学生总人数10%以上的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议,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和上报。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认定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级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等程序,通过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表2) 3、认定标准:根据我省规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学生实际,参照学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三、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

开心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 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 助政策。 四、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 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 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 )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 定经济来源者。 (3 )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 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 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

XX中学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XX中学 ”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资助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定此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具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以及残疾;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资助办法和审批程序 义务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由学校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三原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学校拨付补助资金。 (一)积极宣传,把上级部门文件贴于学校门口,做到家喻户晓。 (二)召开学校家长会。 (三)提交申请。 (四)领导组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五)领表填写,提供有效证件。 (六)上交审核,完善学生信息档案。

(七)资金一到位,立即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学生信息建设。 学校要认真做好在园学生信息和受助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二)加强资金管理。 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 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 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 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校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 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 期末或学年末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接受老师及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规范收费行为。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定,不 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 立义务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 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 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评审领导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学校主管扶贫领导 成员:校委会成员 XX中学 2017.5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局资助中心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本学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引,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主要目的,以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顺利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使学生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接受资助;争取各方面资助资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三、工作任务 1、每学期做好贫困生的调查工作,及时家访。 2、填写贫困生登记表,建立贫困生档案。 3、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4、做好校内自救工作。 5、协调各方面力量发展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助政策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到理解和运用,准确把握、规范操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贫困学生。 (二)规范资助工作管理 制定资助管理工作制度,成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公室和家庭贫困学生评审小组,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评审工作,严格履行发放的签字手续,确保真实,信息资料齐全,按年、班级分类存档备案,评审结果公式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是专项资金,落实帐目资金流向。加大监管力度,使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时须经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否则追究责任。 (四)加大资金政策宣传 在资助过程中,要将资助政策规定和受助学生信息公开,通过黑板报、广播和主题班会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权利,把资助工作制度化、公开化。

2019学生资助感恩教活动方案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资助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方案 资助育人是高校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人才培养、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长效机制和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的了解,更加有效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我校“全员、全程、全方位”资助育人的良好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及资助育人系列教育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资助育人、筑梦青春,诚信感恩、励志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1月 三、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重点为曾获得国家、政府及社会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获得奖、助、补、减、免、贷等。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师生帮扶结对、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成才教育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一)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通过讲座、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在校生多角度、立体化地对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全面、详细的解读和宣传,全面宣传学生资助项目、对象、标准、办理流程等,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师生帮扶结对。为落实“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促进教育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针对建档立卡学生为主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继续实施“一对一帮扶”政策。对贫困学生进行生活、学习、就业、思想等多方帮扶,因人而异制定帮扶计划,有的放矢开展帮扶。要激发贫困学生立志成才,启迪学生知恩感恩,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报效祖国。 (三)感恩教育。学校筹建“德职蒲公英志愿者协会”,倡议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写一封感恩书信。各系开展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各班级召开感恩主题班会。 (四)诚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观看诚信宣传片,举行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仪式,通过微信平台推送《给2019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指导、提醒毕业生按时还款,举办诚信主题的微视频比赛等。 (五)励志成才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用好奖助学金,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心怀感恩,奋发有为,励志成才,开展助学成才典型事迹宣传,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同学经验交流分享会,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大赛等。

2019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及安排

2019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 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让了解信贷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原拆迁户多,搬迁后住址难找的特点,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提醒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信贷学生立志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校园电视台、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积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资助必须要有资金来源,否则也是一句空话,为解决资金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形成我校校内资助资金预算制度。发动全校教师献爱心,把爱心捐款用于困难学生

贫困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贫困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投身公益慈善(光彩)事业。先后为福利院、抗震救灾、困难学生、贫困地区、修桥铺路等捐款捐物累计1000多万元。2003年,首次资助贫困学生后,先后已经资助困难学生27人;为4所小学、一所中学等学校捐资助学。 为了提升资助贫困学生行动的持续性,积极响应市扶贫协会号召,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集团公司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专项行动。 一、资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在精神上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在技能上帮助贫困大学生毕业之前有一技之长,为贫困大学生毕业后尽快融入社会、更好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为集团发现人才、储备人才。 二、资助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贫困大学生子女(含在校大学生,下同); 2.集团公司员工亲属贫困大学生子女; 3.在校贫困大学生。 三、贫困大学生的界定 1.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无固定

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 3.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四、资助步骤 贫困大学生资助由党支部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 1.集团公司内部贫困大学生信息由员工提供、人事部门初审;在校贫困大学生,由人事部门与校方沟通,大学生递交申请,经人事部门会同校方有关部门共同初审后,报工会复审、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并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报送董事长审批。 2.贫困大学生采取动态管理,每年由党支部牵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核实,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 五、资助措施 1.贫困大学生现金资助标准,要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资助金额由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 2.集团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实行结对帮扶制度:董事长帮扶1人,高层管理人员每两人结对帮扶一人,其他管理干部、全体员工每年为贫困大学生捐款。 3.集团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根据每名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利用暑期安排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实习岗位要根据大学生本人意愿及学习专业,并指定专人作为指导实习老师。实习期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对毕业后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大学生,由创业导师、董事长亲自指导,并指定集团公司相关高管作一对一的帮扶,从项目选

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方案

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为了更好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拟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宣传 三、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四、活动目的:通过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了解普通学前和义教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从而达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总体目标。 五、活动方式: 一、成立教育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二、召开主题班会。 1、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向学生介绍普通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政策(以《资助政策明白卡》为依据),以及发放流程。 2、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由学校制作的《资助政策明白卡》,并引导学生阅读,以便其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优势。 三、利用手机朋友圈和家长群宣传 1、在学校墙体专用版面展示相关资助政策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2、利用教师朋友圈和家长群宣传义教阶段教育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增强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3、校园广播宣传。 利用学校电子广播系统,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四、家长会宣传 各班应召开家长会,重点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提倡将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秋季学生资助情况当面告知家长。各班召开资助、安全主题家长会,班主任应充分备会,并向教导处提交图片、记录等材料。 五、展板宣传。 1、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周大型倡议签名活动。 2、将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汇总做成展板,在村和村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展览。 3、各班要出一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黑板报。 六、要求 各班级要落实“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全面宣传学前和义教阶段在校学习期间国家、省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2018年6月30日

西湖小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西湖小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余市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校宣传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邓树松(校长) 副组长:沈亦琴胡玖莲罗国生李晖晖黎小清 成员:王玮詹洁平曾庆芳林英迪敖梦云杜思红朱斌萍李冬女陈晶晶官露瑶张丹周莉彭莉曾银女 袁莉简乔乔王优姚燕廖映陈园熊燕宋晓东 陈红闫慧菲黎淑琼陈淑兰何海燕杨璨朱斌萍 谭晟琼张文清 二、工作主题: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三、工作方式: (一)广播宣传。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的时间,积极利用我校校园广播进行广泛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让每位学生都了解到国家的宣传政策。 (二)网络宣传。在我校校园网上大力宣传各项国国家资助政策和困难学生申报流程,积极扩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影响范围。 (三)展板宣传。展板的内容可涵盖我市的各项资助政策、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的申请流程我校今年获得的各项资助的“自强之星”,以及发放资助金仪式的部分图片等。 (四)板报宣传。板报的内容可涵盖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申请流程、宣传受资助学生成才的典型事迹。(五)召开主题班会。通过资助政策“一堂课”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申请方式,同时对学生进行感恩、诚信、励志教育,并给学生发放宣传信,力争每个学生都能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以增强他们学习的信心、决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 (六)媒体宣传。积极主动向新余日报社、新余市教育城域网等媒体投稿,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教育民生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好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等。每月宣传报道不少于一次。 (七)其他宣传方式。 1、印发《至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横幅宣传 3、入户走访和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切实加强资助工作电话调查回访。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引进监督机制,加强常规管理,扩大社会捐资助学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工作目标 1. 拟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儿童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2.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3.拟资助普高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4.做好中职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发放中职助学金X万元,免学费资金X万元。 5.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力争各级各项资助资金X万元,资助大一贫困新生X人。以上五项资助资金共X万元。 6.营造氛围,广辟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7.全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8.开展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立志成才”演讲赛。 9.做好资助调研工作,撰写资助论文,争取在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 三、重点工作 1.做好做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摸准情况,摸实对象;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尤其是孤儿的资助力度,尽量做到免除他们在校的所有学习生活费用,特困学生继续按小学阶段1200元/每期,初中阶段X元/每期给予资助,对于那些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是通过以上资助还不能保障其在校顺利就读的学生,在每学期期末可以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及学校证实困难情况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呈报局领导批示,给予适当金额的特困补助。 2.全面落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按普高在校生X%的比例落实国家助学金。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督查工作,并鼓励和发展XX职业教育。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工作力度,按照“应贷尽贷,不留空白”的原则,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做好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大一贫困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 6.开展好“立志成才”演讲大赛。号召各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7.力争论文在省市研究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史回中学 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是义务教育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有效解决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特别是因家庭困难而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切实把此项工作搞好,用好此项经费,实事办实,特制定我中学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潞城市教育局拟定的各种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真正让义务教育阶段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的孩子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从而更好地接受教育。 二、领导机构 组长:杨济深(校长) 副组长: 王云亮(校长助理) 王慧楠(政教主任)成员:宋书琴(会计) 杜文奇(财务监督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三、申报程序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贯彻宣传阶段 组织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吃透文件内容,让广大师生、家长认识到实施“两免一补”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提高人民素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政府为人民办的实事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爱,真正使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贫困中学生的资助条件 ①受资助的贫困中小学生须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②受资助的学生家庭确系贫困,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孤儿、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优先); ③受资助的学生心态健康,有回报社会的理想; (三)调查摸底阶段 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班主任家访,由学生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然后再由学生填写“寄宿制贫困家庭学生‘一补’资助申请表”。 (四)审核公示阶段 审核逐级进行,一是班级审核。班级审核是经班主任、任科教师及学生代表评议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后经班主任、学生代表、科任教师签定意见后方可上报领导组。二是经学校核实、领导组研究、调查、问询后按照申报学生

学生资助宣传方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免学费资助政策、特定人员等三年生活费资助政策。 二、宣传形式 以招生简单、征文比赛、调查问卷、板报、专题报告、主题班会、海报、小手册、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力争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活动方式 (一)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宣传》给初中学校的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中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印制学校招生简单,并介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分发给各初中学校,并组织在初三年级教室内张贴,保证每个初中毕业班教室都张贴一份。 (三)设立并开通中职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起一个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互动平台。 (四)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开展以“感恩、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 (五)在学校宣传栏,开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专栏,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六)在学校广播站进行广播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主要途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各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把握好宣传节奏和进度,要把政策宣传与成就宣传结合起来,把政策宣传与理论宣传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促进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要以活动促学习,以学习促素质,以素质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行认真地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地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2012年2月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 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学校制定了《白土岗一中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永生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完成教育扶贫工作的日常工作。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会、学生家长座谈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校信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进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掌握。 同时,还在校园内开展了教育扶贫“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作文竞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发放一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一份教育扶贫政策告知

单,通过“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全面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三、精准识别,落实帮扶 开展万人大走访活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全校教职工帮扶全镇四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师们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去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核对相关信息。对全校每学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根据教育局、扶贫办提供的信息,一一核实比对,发现错误信息及时更正,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在校和非在校学生建立了详实台账。对那些孤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通过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帮助、行为矫正等给予特殊关爱。 四、控辍保学,形式多样 针对因病、因残、厌学、早婚早育、重男轻女、外出务工等原因失学辍学的特殊学生进行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采取签约教师劝返、送学、送教等方式进行逐一解决,已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只有个别重度残疾辍学人员难以劝返复学,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 五、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隆或镇中心校2017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4 月1 日—5 月31 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利济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帮扶对象。家庭贫困学生中的下列情况: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父母均残疾或其中一人残疾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或学生本人为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6、家庭无经济来源:农村,指父母没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只有口粮收入;城镇,指父母下岗、劳动能力较差。 二、帮扶程序 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审批、发放由县帮扶贫困中小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区教育局具体操作,学校负责本单位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申报及助学金发放工作。资金必须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审批程序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学生家长(监护人)会,把帮扶家庭贫困生的对象、标准、程序等向家长(监护人)及社会公开。 2、由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将能证明申请理由的有效证件交申请学校。需提供的主要证件为; 革命烈士子女,需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孤儿,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残疾人子女,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XX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 作归口报批制度和新闻宣传稿件审核把关制度,努力提高学 生资助宣传工作质量。下面是XX整理关于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XX。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XX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根据上级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多 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资助水平,形成“人人知道助学、人人参与助学”的良好 氛围,推动我县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1、组建队伍,制定方案、计划。各学校于6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宣传通讯员队伍并做好通讯员的业务培训 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将本校的工作方案及通讯员信息上 报县资助中心。 2、信息报送。各学校要结合本校的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及经验,每月5号前向县资助中心报送至

少一篇资助报道。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诚 信〃感恩”等主题,广泛开展征文、演讲等活动,宣传资助 政策及其取得的成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其 感恩意识。广播、班会、标语横幅、宣传单、展板、公开 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面向社会、家庭、学生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做到“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日常宣 传注重长效,做好制度建设、网站建设、档案建设等,多方 位全方面运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内容进行长 期、稳定的宣传,促进宣传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重点 宣传要把握宣传的时间节点。在两会期间、学校开学前后等 受到全社会关注的重要和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资 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让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解除 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2、做到“学校宣传”与“家庭宣传”和“社会宣传” 相结合。针对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这 三个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宣 传不同的内容。学校宣传是关键,创新各种形式,举办各类 主题活动,培养受助学生良好的素质教育。家庭宣传是基础,

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

2018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个学生,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计划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国之道、做人之本,修德之基,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学校将积极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精神。 二、强化资助政策宣传措施 1.制定暑期宣传工作方案。学校将牢牢把握暑期和新生入学两个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学校各类资助政策充分知晓,确保目标明确、计划完善、责任到人。 2.切实做好资助政策简介发放工作。使所有新生和家长对学校各项资助政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知,也使学校对新生家庭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真实的了解,为下一步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和准备。 3.确保学生资助热线畅通。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为学生和学生家长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同时保证了资助的精准和公正,

真正实现了家、校的“无缝对接”。 三、加大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力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以“资助育人”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在校园内营造知晓学生资助政策、关心学生资助氛围,发挥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宣传形式,利用课堂、校园等进行宣传,力争做到让学生、家长、教师都知晓国家助学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办理程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做好政策咨询,确保学生信息对称、资助渠道畅通。

最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贫困幼儿资助和贫困住校生资助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不因贫困失学,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了由王俊英校长为组长的“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张小雨、郭长春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担任主要小组成员。 二、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将文件精神通过会议,传达给到各个小组成员,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方案。 三、资助范围 小学: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住校生。指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幼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幼儿。指幼儿本人或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四、资助步骤 1、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将本次资助活动具体情况告知全体家长。 2、以班级为单位下发“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由学生和家长填写学生本人信息和户主信息后,去乡镇府进行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业务系统查询审查。 3、通过乡镇府资格审查,确认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将“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主任审核。 4、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住校生(幼儿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幼儿)报回学校,由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副组长负责进行审核查验,最终确定本学期的贫困住校生“一补”资金及贫困幼儿资助活动拟受助名单。 5、将所有拟受助学生花名在学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学校领导提出。 6、受助学生将本人及户主的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号复印件交回学校,由班主任进行审核后,交给学校文印室,由王伦老师统一进行电子信息录入。 7、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及户主的户口、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8、 9、资助小组领导成员进行最终确认后,将资助花名表交由学校报账员秦怀珠,通过银行统一汇款的方式,将每人受助金500元打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宣传,促进教育公平,提高群众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制定我县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少数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范围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宣传内容 各校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要认真规划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成就、资助育人成效、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二要做好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解读工作。各学校要重点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和生把握节奏。 三、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各校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合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组织

新闻采访团,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接受记者采访,提供采访线索,回答网民提问等有效方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牌及广告等手段和途径,让学生资助工作的新闻经常见诸媒体。 (二)网络宣传。各校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的基础之上,加强学生资助网建设,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学生资助专栏,用于介绍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编发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努力打造省、市、县、校四级宣传体系和电子政务平台。各学校资助中心要在建设本级学生资助平台的同时,提炼、总结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每月至少要上报1—2篇工作简报。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上饶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媒体开辟专栏。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3.校园宣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要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资助政策“一堂课”活动,发放民生工程资助政策的作业本,既宣传学生,又通过学生宣传学生家长。学校还要利用校报、校刊班刊、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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