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03施工阶段设计管理暂行条例 精品

管理制度-03施工阶段设计管理暂行条例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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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与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立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施工计划;建立设计单位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机制;规范项目施工过程的设计技术资料整理工作,及时总结设计技术成果。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施工阶段设计管理:是指建设工程从施工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管理。

4.职责

4.1研发设计中心

4.1.1负责Ⅰ类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对于Ⅱ类设计变更,定期收集、备案,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4.1.2负责施工图文件的移交工作,配合区域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4.1.3配合区域公司,就如何能在最低成本及准时完成工期的情况下提高建筑质量,提出有利施工的设计技术建议;

4.1.4配合区域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或咨询公司进行现场设计服务,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最有效及经济之解决方案;

4.1.5配合区域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索赔事项中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配合完成项目的有关设计技术成果总结;

4.1.6负责制定对设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并纳入委托设计合同中作为今后考核和支付尾款的依据;

4.1.7负责对设计单位最终履约情况的考核。

4.2区域公司

负责II类设计变更的信息收集、分析论证、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之后的日常设计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有关设计合同管理;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咨询顾问公司,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最有效解决方案;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3成本管理中心

根据施工图预算,组织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配合区域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并对变更设计的成本控制方面进行监督。

5.工作内容

5.1 . 施工图技术交底:研发设计中心配合区域公司组织有关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5.2 . 提供有利施工的技术建议:区域公司就如何能在最低成本及准时完成工期的情况下提高建筑质量,提出有利施工的设计技术建议。

5.3 . 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区域公司联系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最有效及经济之解决方案。

5.4 . 项目竣工验收:研发设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配合区域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5 . 设计技术资料收集与技术成果总结:研发设计中心配合区域公司竣工后的设计技术资料收集,以及技术成果总结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 《设计变更暂行管理条例》

6.2 《初步设计暂行管理条例》

6.3 《施工图设计暂行管理条例》

7.相关表格及记录

7.1 《设计工作流转联系单》

7.2 《设计资料审核意见单》

设计工作流转联系单

工程设计资料审核意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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