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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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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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

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抹残冬的斜阳,暖暖地照在我的脸庞。我的泪,感动的泪,滴在打开已久的扉页上。一篇文章——《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给我带来了无比的温暖。我舍不得擦去我的泪,一如舍不得窗外那金色的阳光!

是啊,生命诚可贵,是让人敬畏的。但为了一种大爱,可以义无反顾地抛出!

他叫孟祥斌,是一名解放军军官。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冬天,他领着妻儿要买一双孩子过年穿的红皮鞋,恰巧碰到一位姑娘因失恋跳入了冰冷的江水。孟祥斌二话不说,纵向跳下离桥10米高的河里。那时水温只有3度,该是多么得冰冷彻骨啊!他竭尽全力将姑娘拖上岸,自己却永远沉了下去……

掩卷沉思。我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孟祥斌英勇救人的壮举,他的毫不犹豫,他的舍己为人。生命是鲜活的、饱满的、厚重的,但一瞬就消逝了!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救人呢?同情?责任?义务……我突然觉得自己的种种猜测都是对英雄的亵渎!虽然他的呼吸停止在了冰冷的河里,但是他炽热的心,滚烫的情,却是永存的。冰冷的河水,被他用生命燃烧起来,变得温暖。当那名女子跳河的时候,难道在场围观的那么多人不会游泳吗?也许,他们缺少的不是一种救人的技能,而是

一颗温暖的心。

孟祥斌用自己的生命延续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姑娘的生命。每个人所有生命的尊严,都有生命得以张扬的权力,这是谁也不能剥夺的。也许生命是一张白纸,认真描画才会有意义。他纵身一跃,放大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地震、泥石流、雪灾、洪涝灾害面前,又有多少人感动着多少颗心啊。生活中,有时候人需要仅仅是一丝温暖,人需要付出的也只是一缕温暖,但这缕温暖可以感动一颗心,感动一座城市,甚至感动一个世界。

生命是短暂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宝贵个体,只要你认真而踏实地生活过,也就是一种完美和永恒。只有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交成美好的人间。我敬畏生命,我更渴望美好的人间!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

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只是汉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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