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吊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吊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制度

物资部仓库

汽车吊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7年

物资部仓库汽车吊安全管理维护制度

一、汽车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汽车吊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汽车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汽车吊作业人员认真执行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汽车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汽车吊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汽车吊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二、汽车吊驾驶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汽车吊的日常检查,配合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汽车吊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汽车吊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自用设备管理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汽车吊的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汽车吊清洁卫生,车容良好。

10.随车配备标准化围栏装备,并在作业时负责落实到位。11.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文明驾驶。遵守厂区道路限速管理规定。

12.不允许无派车单作业。

三、汽车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汽车吊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汽车吊技术档案种类

A.汽车吊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

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四、定期报检制度

1、汽车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汽车吊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汽车吊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设备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 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五、汽车吊的维修保养管理

日常保养

1、清洁全车:清扫、擦拭车身各部,保持车容整洁,无油污。

2、检查底盘转向系统:方向盘及转向联动机构各球销螺母必须紧固可靠,间隙调整适当。

3、检查底盘制动系统:制动液保持规定的储存量,制动管路无泄漏,制动应灵敏有效,不跑偏,轮载不发烫;驻车制动器应在拉回2/3工作行程时即可产生足够的制动力。

4、检查行驶系统:查看钢板弹簧及吊环、大梁有无断裂;轮胎气压按规定充足。

5、查看各仪表工作状况:经常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工作状态,水温保持在80-90℃左右,机油压力保持0.2MPa-0.4MPa,制动气压保持0.7MPa-0.9MPa。

6、电气设备及附件检查车灯、喇叭、后视镜、利水器、牌照及随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液压油箱:油面应在标定油位,不足时应加注规定的液压油,油箱通气孔不得堵塞。

8、检查钢丝绳与夹具连接牢固,钢丝绳无扭结或反拧,在卷筒上排列整齐。断丝、断股及磨损不应超出规定,否则更换。

9、紧固工作油泵,油马达、油缸、操纵阀、回转接头、控制同等液压

元件和管路及其接口处不得松脱或有渗漏,各处连接螺栓及销轴紧固可靠。

10、检查油泵和油马达:气压上升至0.45Mpa后方可接通取力器,家听声响是否正常,无负荷运转2min后再工作,检查压力表指示应正常,工作压力达到规定的数值,运转应平稳无异响,无渗漏。

11、检查各操纵机构操纵杆移动至各位置时不应有卡阻、跳动或阻滞现象。伸缩支腿、伸缩大臂,变幅、收放钢丝绳应灵敏可靠。

12、检查各部声响及温度工作时家听机构运转工作情况,不得有异响,液压油温度应正常,减速箱与回转蜗轮箱不得有发烫感觉。制动带应良好有效。

13、润滑工作:按润滑规定进行。

一级保养(每工作50h后进行)

1、进行每班保养的全部工作,见“每班保养”。

2、清洗、排污清洗汽(柴)油滤清器,排除贮气筒内的积水及油污。

3、检查变速器、分动器、差速器,转向机及助力器油面:不足时,应补充至规定高度节紧固各齿轮箱壳体螺栓,清洁通气孔。

4、紧固工作检查并紧固底盘及车身各部螺栓,重点是传动轴十字轴及中间支承,转向系统各接头,钢板弹簧U型螺栓、轮胎及半轴固定螺栓,负载调节器,油泵支架及联轴器固定螺栓。

5、重点润滑部位润滑传动轴、转向拉杆球头销、离合器踏板轴和车门等。

6、检查液压操纵机构:紧固各连接部位螺栓,液压操纵杯及起升机构限位联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7、吊臂滑块、滑轮检查磨损情况,必要时应更换。

8、调整工作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的磨损及间隙,离合器间隙为0.4mm-0.8mm,制动带与制动轮间隙为0.2mm-0.4mm,接触面积不小于70%,不得有油污。

9、润滑工作按润滑规定进行。

二级保养(每工作300h后进行)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见“一级保养”。

2、起升机构制动器:检查制动瓦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

3、回转齿轮副:洗刷回转齿轮副齿轮,重新涂润滑脂。检查齿轮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修复。

4、减速器:放出起升和回转减速器内的沉积物,更换清洁的润滑油至标定油面。

5、液压油箱:每两次二级保养清洗油箱一次,检查油质,必要

时更换符合规定的新油。

6、电器设备:检查各仪表、指示灯、报警器、幅度指示器是否正常,必要时调整更换。

7、紧固工作:检查紧固起升、回转、传动机构的固定螺栓。

8、检查调整底盘制动系统:检查并调整驻车制动机件的连接情况和操纵杆的工作行程。

检查制动总泵(制动间)的工作情况,制动系统不得有泄漏,管路不得有损伤、裂纹和老化现象,连接要可靠,视情况拆检制动室,调整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检查制动载与摩擦片磨损情况和各分系的技术状况,及时调整和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补充制动液。

9、检查调整行驶系统:检查减报器工作情况,根据摇要添加减振波;拆检和润滑铜板弹簧多拆检润滑轮载。进行轮胎和半轮换位,调整轮载轴承间隙及检查负载调节器。

10、检查调整转向系统拆检横、直拉杆和转向管各接头的磨损情况,检查转向节及管有无损伤和裂纹,检查转向节与主销的配合情况,按规定调整前来及方向盘游动间隙。

11、检查调整底盘传动系统:检查离合器片磨损情况,根据帮要调整踏板自由行程;检查变速器、分动器的坚固及换档机构和齿轮的磨损情况,清洗通气塞;检查传动轴万向节及中间支承的松旷情况,调换万向节十字轴的方向;检查后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补充齿轮油。

12、润滑工作。按润滑规定进行。

六、汽车吊交接班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a. 车辆停在指定位置,特殊原因需外部停放,要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并对安全停放负责,收车后驾驶员安排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b.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接班日报记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e.上述检查中,认为正常无误后,填写完成汽车吊完好确认表,方可从事起重作业。

七、汽车吊操作规程

1、参加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佩带明显标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汽车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起重臂下有人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汽车吊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警示标志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汽车吊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

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出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

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衡,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超重机移动换位时,必须卸掉负载,收回起重臂、千斤支腿,禁止带负荷移动吊车。

八、汽车吊的安全管理规定

1、对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2、汽车吊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3、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4、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5、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

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6、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7、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

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8、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9、当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0、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

场。

11、汽车吊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2、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13、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14、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a、信号不清时;

b、重量不明时;

c、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d、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e、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f、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g、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h、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15、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

最小距离不小于表四规定:

16、汽车吊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一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 办法

Xx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公司、*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我公司车辆管理水平,“明确目标促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使车辆管理工作进壹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对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和考核。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对车辆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购置、转入,且于生产技术部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壹条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组成,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由生产技术部和部门车辆管理的关联人员组成。 第二条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委会的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从公司运营管理的角度负责指导公司车辆管理。审批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设置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决策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生产技术部的工作职责为: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车辆资产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规,且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且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车辆的更新、入户建档、报废等管理工作;协调且指导完成每年车辆的年审工作。负责安排车辆的大修、保养及维修工作。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车辆百km油耗标准的制定及油耗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参和台班费年度指标的测算和部门台班费指标的分解工作。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 第 2 页共 7 页

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第 3 页共 7 页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 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 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 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

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3.2.6 吊钩的报废标准: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销子。 3.3 吊卡 3.3.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规定完整版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管理责任:办公室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队长为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人,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三、主要内容。 3.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2车辆检验。办公室需提醒或安排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办公室未尽到管理责任,需负担相应管理责任;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车辆使用人或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 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正式版)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汽车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安全使用的管理, 强化对汽车吊的管理力度, 全面实施汽车吊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提高进场验收、安全交底的工作质量, 保障我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确保施工现场汽车吊 的安全使用, 特作如下规定: 1、汽车吊的租用、管理, 各分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实施准入管理, 汽车吊的租赁单位必须符合公司《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 车辆必须是检测合格的设备并持有《汽车吊准入证》, 没有准入证的严禁使用。 3、汽车吊准入管理的内容包括租赁单位的抗风险能力、汽车吊的拥有量、保养能力、完好状况、操作和指挥人员技能及现场服务质量等。 4、汽车吊准入证上标明租赁单位、汽车吊型号、最大额定起重量、车辆牌照号、操作人员姓名、发证单位、发证日期, 准入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5、各分公司要对准入的汽车吊进行检查, 并对租赁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评定, 每年年末将年度业绩评定交公司动力设备科汇总, 动力科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 况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 确定下一年度的《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因租赁单位发生设备严重失修、脱保, 服务质量不到位, 经总包单位指出后不及时整改的,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汇编.doc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汇编1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 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 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车辆的保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维修人员为您提供的强制保养。另一方面就是车主司机作的一些日常保养,车辆的正常保养关系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司机的安全。若保养或使用不当会引发车辆故障,带来安全隐患。所以除了按时进行强制保养外,还应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有益于车辆的“健康”。才能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一、发动机油量检查 二、发动机冷却液液面检查 三、脚制动、手制动的检查 四、离合器总泵液面的检查 五、蓄电池的保养检查 六、轮胎的检查 七、皮带的检查 八、空气滤清器的检查 九、燃油滤清器的检查 十、各润滑部体点的检查 汽车保养、车辆更换周期(KM) 1.发动机部分 传动三角皮带4万检查必须时更换机油及滤清器1万~1.3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与职责

目录 一、汽车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汽车吊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汽车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汽车吊定期报检制度 五、汽车吊的维修保养管理 六、汽车吊交接班制度 七、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八、汽车吊的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汽车吊的管理工作,检查与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汽车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汽车吊作业人员认真执行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汽车吊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 门举办的培训班与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 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汽车吊技术档案与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汽车吊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 门考核合格。 汽车吊驾驶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汽车吊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与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与工作质量。 5、协助汽车吊的日常检查,配合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汽车吊进行检查与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汽车吊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自用设备管理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汽车吊的运行情况记录与交接班记录。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区水务局更新时间:2005-7-29 0:0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规范我局车辆维修费用核算管理,努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局基层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车辆维修 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如司机本人无法修理的项目需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车辆维修一律先审批后送修,并遵循如下程序: 1、车辆维修原则上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不了的车辆需在非指定修理厂修理,必须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报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意方可修理。 2、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一般故障修理应由司机提出申请,确定维修项目后,由司机填写《车辆送修单》,经司机班班长审签送修意见,报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征管所),办理车辆维修手续,送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 3、维修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的由车辆维修工作人员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4、维修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以专题报告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5、执行任务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驾驶员应向司机班班长汇报故障情况,经同意可就近修理或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联系维修厂人员到现场抢修,驾驶员应做好修理记录,更换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如属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事后应补《送修审批单》。 二、费用结算 1、车辆维修费按实际车辆维修费用核算,费用为一月一结,司机班班长需在月末将车辆维修单据签字汇总交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 2、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核定单车全年的修理费、油料用额数,为年终提供奖惩依据。 3、驾驶员没有按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或超出修理范围的费用不予结算、责任自负。 三、油料的管理 1、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卡,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加油卡不得转借任何个人或其它车辆,如有违反,将做出严肃处理。 3、本着厉行节约的方针,每月25日报车辆行程公里数,并按行程公里核实油耗一车一档。 四、车辆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要对车辆按一级保养标准(即:车辆内外,电瓶检查及机油、水箱、电路方向系统,车控气压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定期保养:

车辆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及安全系数,降低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的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正永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3.0 用车原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必须坚持“合理使用、统一调配”的原则。 4.0管理职责 4.1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监督 及统一管理; 4.2驾驶员应当做好车辆的年检、车船税、保险费等税费的交缴和车辆保养维修、违章、事故处理 等相关对外事项,保证车辆合法、安全行驶。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驾驶员的招聘、绩效、考勤等工作; 4.3行政人事部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车辆的日常调派,车辆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 修、保险等所有费用使用的统计分析; 4.4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中异常情况处理及车队管理工作的监督。 5.0用车管理规定 5.1因公处出必须使用车辆时,应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并充分利用周边各种可利用其它资源, 以此降低车辆费用开支及履行低碳环保的社会责任。 5.2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由行政人事部前台按事情缓急、职务高低、登记先后的原则统一调度,合理 安排,前台人员外出或休息时,由安全专员代为行使车辆及人员调度职责。 5.3各部门使用车辆,如用车须提交车辆使用申请,否则前台人员有权拒绝派车。 5.4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出车,未 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车。 5.5经核准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由实际驾驶员。在完成出车任务后,驾驶员应按照实际车辆 使用时间及车程公里数,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交与乘车人员予以签字确认,回程后将《车辆使用申请单》交还前台处。 5.6公司公用车辆出大门时,门卫凭有效的《车辆使用申请单》底联方可放行,对不能出具审核完 整的《车辆使用申请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并通知行政人事部处理。 5.8公司车辆派车任务结束后,进厂前由门卫检查外观,如有损坏或其他,须如实登记和上报。车 辆应有序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内,严禁停放在其它地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归位的,需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由用车人员负责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5.10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跨区域或长时间占用车辆的,需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 经理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特别批示,方可进入车辆申请流程。 5.12公司车辆原则上不予外借,严禁员工因私事申请用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注。 6.0行车管理规定 8.7用车人员应当每次出车及收车时,检查车辆安全部件的可靠性,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219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Vehicle maintenanc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