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分规定

高中学分规定
高中学分规定

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

模块考核指导意见

(试行)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以后需要进行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为了做好这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请各区县和学校参照执行。

一、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16学分、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学分。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生修满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的主体

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由校长主持,由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应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校的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并对模块考核的成绩和学科教师所初步认定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二)学分认定的办法

1.必修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生修习各科目必修模块,每修完一个模块,且在学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模块考核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应在学生修完某一模块且通过考核后及时予以认定。

2.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的认定

学生三年内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时间符合课程方案的规定,研究课题(或项目)都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研究结果以及综合性评价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应在学生

完成每一个课题(或项目)后及时予以认定。

3.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

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天,且活动都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综合性评价以及相关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应在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后及时予以认定。

4.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

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且活动都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综合评价以及相关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应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及时予以认定。

5.选修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生修习各科目选修模块,包括必选模块、建议选修模块和学校自主开设选修模块,每修完一个模块,且在学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模块考核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应在学生修完某一模块且通过考核后及时予以认定。

6.专题教育学分的认定

专题教育也须进行考核,其学分的认定由区县或学校决定。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学生每修完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后,或每完成一个

研究性学习课题、每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后,即可向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综合学生的出勤情况、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模块考核成绩等,集体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审核、确认。

3. 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应予公示。

4.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应对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下达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5.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申请复议。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应及时给予答复。

三、模块考核

(一)成绩的等第划分

模块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

(二)组织与实施

建立区县和学校相结合的模块考核制度。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必修模块、必选模块和建议选修模块可由区县统一命题,学校实施。试题应严格按照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编制。上述科目的任意选修模块、其他科目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学校自主开设选修模块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命题和实施。

学生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合格后可认定学分。补考仍不合格,允许学生重修相关模块和改选其他模块。

(三)考核方法

应实行多样的模块考核方法,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活动、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

四、学分管理

(一)学分管理

1.学生模块考核的原始成绩和所获得的相应学分、补考的原始成绩和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均应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由于休学等原因间断学习过程,但保留学籍的学生,其学分可连续认定。

3.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的学生和由其他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其在原校和原地认定的学分应予以承认。由其他未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省市转入的学生,区县和学校应根据其学习程度予以认定学分。

4.学生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网络学校修习相关模块并通过考核,或通过某些科目的公共等级考试,并有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明材料,可向学校申请认定相应的学分。

(二)保障措施

1.学校要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和模块考核工作,保持所做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所认定学分的可信性。

2.学校要组织家长代表和有关人士对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情况。

3.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并公布检查结果。

4.对检查出的或群众举报的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的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应予以严肃查处。

(三)其他

综合性高中和培养特殊专业学生高中的学分认定另行规定。

美国高中学分制具体规定

对于选择美国高中的留学生来说,申请美国高中留学应该了解一下美国高中的学分制,所以下面360教育集团就为您介绍一下,美国高中的学分制是如何规定的: 【美国高中学分制各州大体相当】 美国高中教育也是学分制的,美国各州高中毕业所需最低学分由州教育部门规定,各校可据此进一步制定本校学科、学分要求。各州美国的中学自定学分计算方式,但毕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即必修课各学科学分比例及必修课与选修课学分比例,各州大体相当。 【美国高中学分制构成】 一般来说学分构成中,选修课比例较高,约占学分总数的1/4至2/5,这与美国注重个性发展相关,必修学分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本相等,这反映了美国社会对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 学校要求学生在高中四年内完成规定学分,随年级升高,每学期学分数(即选课数)增加。一般每学期至少选6至7门课,完成上一年级学分,方可进入下一年级。如学生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申请进入大学或在校选修大学课程。 在美国高中教育中,学校设有“优秀毕业生证书”。获此证书的学生须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多修学分。如印第安那州中学要求47个学分,其中应包括外语学分。所选课程应为高等级课程,学业成绩不得低于“C”(相当于70分)。获优秀毕业证书的学生易于申请进入名牌大学及申请奖学金,这有助于鼓励学生参与竞争,奋发求进。 学分制与选课制体现了美国的高中教育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模式。学校只规定最低毕业学分,对课程种类、难度,无统一要求,因此,学生不必按某一固定模式塑造自己,在学业上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主动权,充分发挥潜力与特长,各层次美国的中学生均可按自身条件,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关于美国高中学分制情况,360教育集团专家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会对选择美国高中留学的留学生有帮助。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字体: 大中[[日期:作者:来源:] 2009-10-15]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研究性学习2(.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20%)、平时测验成绩(20%)、模块考试成绩(50%)、奖励(不超过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A,75-84为B,60-74为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

学分制的优点和缺点

学分制的优缺点 优点:⒈ 相比传统的教学制度而言,学分制下的学习生活更为主动、独立,这样学生就不会因各种各样的要求而陷入被动境地,而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扬长避短,让兴趣爱好融入到学习中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例如在我们所推行的学分之中规定,年段拥有统一的课表,什么时候听课,听那一节课,甚至连作业,也都由学生自己安排。这样的规定还可以锻炼学生对时间的调配能力,有利于今后的社会工作。 ⒉ 取消了升级、毕业的年限,便于充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习能力强的同学不拘于课堂的限制,超前学习,提早完成学业,也能让学习能力较差的同学,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已学知识进行巩固及加深理解。此外,还方便了因特殊情况而中途休学或停学的学生的学习。 ⒊ 在我们所构想的高中学分制中,学生是通过不断积累学分来随时获取与学分高低相对应的某高校的入学申请资格的,这就避免了传统教学制度中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相对减轻了学生的升学压力。另外,学分是通过自主性的阶段性测验获得的,也就是说,参不参加测验,参加什么科目的测验以及测验的难度系数,学生都可以自由选择,这样,就避开了状态不佳、难度脱节等不利因素,使知识掌握程度不同的同学,都能按自己所设计的方式来获取学分、完成学业。 ⒋ 学分制下的科目设置要比传统教学制度力所拥有的科目更为丰富。在学分制下,只要学校有办学能力,便可自由开设各式各样的课程,

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尤其是在高中阶段,学校适量增开一些有关于世界热门科学问题的课程,将科技和生产中的前沿知识在课堂上作介绍说明,让学生有所了解,这样有利于培养、调动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接受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⒌ 学分制要求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与此同时,增强了对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实行学分制有助于教师竞争意识的加强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例如,学生不但拥有选择课程的权利,还拥有选择教师及对教师教学进行比较和批评的权利,于是教师便能够通过学生的反映,自发完成自我的完善。 缺点:⒈ 由于学分制大幅度的放宽了对学生的要求,致使一些自觉性较差的学生忽视了学习的重要性,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将大量的时间放在休息和娱乐上,从而荒废了学业。较为随意的课程安排使一些应自0觉遵守的纪律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影响了教学质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 ⒉ 学分制在给学生创造了更大的独立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缺乏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等不利因素,还很容易使学生忽略了集体的力量,这些对学生今后步入社会都是很不利的。建议在实行学分制时,鼓励学生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晋教基[2008]14号)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实行学分管理。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效实施,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学分反映学生在高中学校学习期间课程修习状况。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对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学分管理。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 2、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总共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个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 3、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学分管理的要求和本市模块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学分管理具体办法,严格学分认定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形成完备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分配 1、高中学生必修学分至少达到116个,包括:语文l0个学分、外语10个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个学分、历史6个学分、地理6个学分、物理6个学分、化学6个学分、生物6

个学分、技术8个学分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个学分)、艺术6个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个学分)、体育与健康1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 2个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获得28个学分,其中选修Ⅰ课程至少获得22个学分(参加高考按文理侧向要求一般应达到36个学分以上),由学生从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修习获得;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个学分,由学生从学校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中修习获得。 3、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标准规定,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l8学时,计15个学分;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1周,获2个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个学分;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个学分。 4、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的机构 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高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

西宁三中物理学科学分认定方案 物理组 西宁三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根据《西宁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改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与操作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内容 物理学分认定内容是高中物理课程中的12个模块内容,其中2个共同必修模块、10个选修模块,每个模块占2学分。通过学分认定,评价学生物理学习的进展和变化,它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学习效果、学习潜力的判断,学生学习态度与品德、个性的评价;评价学生是否了解物理学的思想和研究方法、体会物理学的发展对人类文化、人类社会的影响,更深入地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模块结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二者按照4:6的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每个模块按照100分计,各项目之间的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过程表现(40%) 学习过程表现包括五个项目即:上课课时数、课堂表现、学生实验、作业质量、平时测验成绩。 (1)上课课时数(0~8分):课时数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9/10以上。因病、因事未能达到规定学习时间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课时数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记满分且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0.5分, 经批准的病、事假,不扣分) (2)课堂表现(0~8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其中对于课堂纪律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3)学生实验(0~8分):会正确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能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评定。 (4)作业质量(0~8分):作业质量包括课后作业完成的次数(达到要求)、是否独立完成作业和完成的质量(正确率达到90%,错误有更正)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5)平时测验(0~8分):即模块学习中的单元章节测试成绩、诊断性考试作为平时成绩。在修习某一模块过程中,任课老师将平时测验成绩总计,取其平均分的8%。 2.模块结业成绩(60%) 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根据物理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3.成绩汇总 由过程评价成绩和模块考核成绩相加得到模块总评成绩总分,⑴总分小于60分记为D等,总分在60~69记为C等,总分在70~84记为B等,总分在85分及以上记为A等;⑵获A或B或C等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⑶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课程标准和学校课程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江苏省普通高中实行学分管理。为了促进普通高中课程建设的正常发展,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选修制度的正常执行,满足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一、学分管理原则 (—)科学、规范、制度化地对高中课程和学生的学业进行学分管理。 (二)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学生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 (三)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三、学分认定 (一)认定的主体 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二)认定的机构 学校在课程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

特点设臵若干个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学分认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认定的方式 学分认定是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学校要遵循发展性评价的理念,构建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服务。 1.模块开设前要提出一个细致的学分认定方案。方案中要着重解决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及其权重、学分的分布与具体评定程序等问题。 2.学分认定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成就,又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素质和潜能发展,最终的认定要涵盖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 3.要重视对学分认定实践工作的不断反思,不断改进和完善学分认定方案,以保证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认定的条件 给予学分认定的课程(模块)是指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修习并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认定学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学生修习时间至少须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其中研究性学习每个学分必须要达到18课时,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不得少于一周,社区服务每个学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等多方面过程表现合格,文化课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3.研究性学习活动须以研究报告、总结等形式呈现;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认定须有实践和服务过程中的详实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美国高中学分制度规定

美国高中也是有学分制的,那么美国高中学分制度是怎样的呢?据有关注钻夹介绍不同州,学分制是不是一样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几方面。 学分制各州不同 美国高中教育也是学分制的,美国各州高中毕业所需最低学分由州教育部门规定,各校可据此进一步制定本校学科、学分要求。各州美国的中学自定学分计算方式,但毕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即必修课各学科学分比例及必修课与选修课学分比例,各州大体相当。 学分制构成 学校要求学生在高中四年内完成规定学分,随年级升高,每学期学分数(即选课数)增加。一般每学期至少选6至7门课,完成上一年级学分,方可进入下一年级。如学生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申请进入大学或在校选修大学课程。 一般来说学分构成中,选修课比例较高,约占学分总数的1/4至2/5,这与美国注重个性发展相关,必修学分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本相等,这反映了美国社会对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 学分制与选课制体现了美国的高中教育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模式。学校只规定最低毕业学分,对课程种类、难度,无统一要求,因此,学生不必按某一固定模式塑造自己,在学业上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主动权,充分发挥潜力与特长,各层次美国的中学生均可按自身条件,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在美国高中教育中,学校设有“优秀毕业生证书”。获此证书的学生须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多修学分。如印第安那州中学要求47个学分,其中应包括外语学分。所选课程应为高等级课程,学业成绩不得低于“C”(相当于70分)。 上述是对美国高中学分制度做出的分析,大家一定要记住,专家指出了解美国高中学分制度,获得更多学分很重要,因为只有获优秀毕业证书的学生易于申请进入名牌大学及申请奖学金。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举措

附件2: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规范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 (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及以上;

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过程记录; 2.学生获得的成果; 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 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 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 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 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高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学分认定样表.docx

枣庄市中学 20~20学年学期高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 姓名 性别 模块及名称(必修、选修) 项目 学习 考勤情况过程 课堂表现表现 作业测验评价合计 学分认定考试 综合评价 总分 任课 教师 签名: 意见 学分认定 小组意见 学分认定 委员会 意见 申请时间:年月日班级注册学号 领域科目 修习学时 分值任课教师评分 10 10 10 30 70 原始成绩:比例分: 补考成绩:比例分: 申请经研究同意 学分获得学分 学生本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组长签名:年月日 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注: 1、实修学时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4/5 以上方可参加学分认定考试,否则参加补考。 2、表格填完后,任课教师汇总上报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学分认定,经复核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签署意见。 3、表格整理后放入学生成长档案袋,班主任收齐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4、未获得学分学生的学分申请表单独存放,待补考合格后再放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姓名活动主题活动地点 个人主要活动内容简述 个人 活动 表现 体会 收获 评价 意见 及 评价 等级注: 班级注册学号 活动时间年月日—月日 参加人员活动组织者 签名:年月日 班干部(组长) 评价意见 签名:年月日 服务部门 评价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活动组织者 评价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1、本表作为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高中阶段每学年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认定 2 学分,三年总计6学分。 2、评价意见主要填写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

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 姓名活动主题活动地点个人主要服务内容简述 个人服务体会感想收获 评价 意见 及 评价 等级 班级注册学号 活动时间年月日—月日 参加人员活动组织者 签名:年月日 班干部(组长) 评价意见 签名:年月日服务社区 (单位) 评价及意见服务社区盖章(签名)年月日 活动组织者 评价意见 组织者盖章(签名)年月日 注:本表为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高中阶段三年内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认定 2 学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知识学分要求

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215学分,社区服务学生在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总学分学分,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中至少获得分并通过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毕业。达到144学分、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学分、信息技术46学分、生物6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15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3学分、体育与健康113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学分、美术学分。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学学分。1学分,每学习一个专题并通过考核可获得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生每学习12学分。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1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生每学习1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144学生修满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评价(40%)和终结评价(60%)两部分,总分100分。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一)、过程评价分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60学科)(折合为100分)包括分1、过程评价共40分:其中出勤10分、课堂表现10分、作业10分、平时考查10分。

分101)出勤(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取得该模块学分,不参加过程性评价,需重新修习;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迟到、早退、随便外出等一次扣1分,旷课一分。2次扣学生修习课时由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考勤,并填写学校印制的《巨野实验中学大成校区课堂课堂考勤表》,班主任负责统计记。分(物理、化学和生物包括实验操作、外语包括口语)102)课堂表现 ( A、优:上课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动手参与能;分记10力强,踊跃发言, B、良:上课能认真听讲,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较强,有时能发言,;8分记 C、合格:上课能遵守纪律,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不够强,偶尔能发;6分言,记 D、不合格:上课不能遵守纪律, 学习被动,不能动手参与教学活动,经常不发言,以下。4记4分或分。1上课睡觉者一次扣分10(3)作业根据作业质量(包括订正)和上交作业的次数和及时程度分别给出4-10分不等。分。02/3,则作业成绩分给若作业上交次数少 于*10满分值)分(平时测验成绩平均分/(4)平时考查102、终结评价60分(模块测试×):60%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学分管理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课改的配套措施,是全面实 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适应社会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的需要。实施学分管理,既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 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也有利于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发挥教师专长,促进教育知识 更新和科研水平提高。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 新课程方案顺利实施,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 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8]530号)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 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一、学分认定管理的领导机构 1.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马昌永 副主任:黄述学 成员:李社渊,耿春智,张凤华,陈忠民,逯传敏,沙宏伟,张健,孟召雷及 各年级组长。 2.学科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 成员:学科任课教师 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研究性学习小组组长:张健,程黎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研究性学习课题组指导老师 (2)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小组组长:逯传敏 副组长:沙宏伟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多样性原则。突出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将书面测试与非书面测试相结合; 2、过程性原则。评价不仅关注结果,而且要关注过程,将过程性评定等级与模块测试成绩相结合;

浅谈对普通高中学分制的认识

浅谈对普通高中学分制的认识 【摘要】普通高中学分制实行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实现有个性的全面发展。但是很多人对学分制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本文从学分制的概念、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提高人们对高中学分制的认识。 【关键词】高中学分制选课制发展 一、普通高中学分制的概念 1.学分及学分制 学分是测量课程教学量的计算单位,是课程内容深浅难易的量化表示,也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反映。例如,一门课程每周上课一小时,课外自习二小时,读满一学期,经考试及格,一般为一学分。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习的基本度量单位,在教学过程中允许学生在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范围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修课程,以取得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来衡量其学习总量,以取得一定的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采取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过程管理方式的教学管理制度。简言之。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的,以选课制为基础的教学管理制度。 2.学分制的产生和发展 学分制是在选课制的基础上产生的。选课制是允许学生自己选择学习学科、专业和课程的一种教学制度。首先,由于选修课的实施,每个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都不相同,这就要求以某种量化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统一管理和评价,从而学分制成为与选修课程相伴而生的一种课程和教学管理制度,离开足够数量和质量的选修课。学分制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其次,学分制反应学生达到某种教育目标的课程经历和学习的基本水平,是学生在课程领域的成长记录和履历反映。 最早实行选课制的是德国,而这种制度的发展和改进是在美国。19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校长艾里奥特认为:当学生学习他们喜欢的或具有一定天赋的课程时,他们的心智才会得到最好的发展。于是,哈佛率先在学生学习上采用“选修课制”,在课程管理上采用“学分制”。由于哈佛实验的成功,这种模式相继被世界许多国家的大学所采用。此后。为了强调一切学术性科目都具有同等的价值,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doc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 日期:2009-10-15]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 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基[ 2005] 6 号)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 2007] 11 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2)研究性学习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 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 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 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 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 20%)、平时测验成绩( 20%)、模块考试成绩( 50%)、奖励(不超过 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 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 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 分以上为 A, 75-84 为 B,60-74 为 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 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容 其成绩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 , 最终成绩取各次平均分。 模块考试考试由学部统一命题,学部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学部教务处对教 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 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奖励对学生应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可以是相应的制 作产品、论文、报告、征文等,也可以是参加相应学科的竞赛获奖。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参加校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2 分;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 三等奖分别奖励2-3 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包 括全国联赛省级评奖者)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4 分;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或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一)课程结构与学分配置 普通高中课程的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共8个,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而且除“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之外,其它7个领域都有相应的科目组成,每个科目制定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以及规定有一定弹性范围的学分数,为全面实施学分制课程管理提供了平台。 (二)学分配置说明 1.学分制及学分的规定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学分制的实施方式很多,考虑到我国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与班额太大、学制的相对稳定以及高考、大学录取等的配套政策跟不上,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学年学分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关于学分的规定如下:每一个学分等于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 2.毕业学分要求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的精神,根据我国高中已分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与职业高中的特点,没有必要再按毕业生的出路规定毕业要求。需要考虑的是,在普通高中范围内,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国家规定的学分底线适当降低一点,给地方和学校特别是学生个人留出空间。因此,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3.从学分结构看学生发展空间 从理论上分析,三年高中可以获得189学分,按新课程方案的规定,毕业学分最低要求是144学分,因此,有45学分(占总学分24%)的空间留给学校支配,这给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就选修Ⅰ来说,总的空间是55学分,如按最低要求22学分来说,还有33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必修课程中跨科目或/和跨领域选修;就选修Ⅱ来说,总的空间是18学分,如按最低要求6学分来说,还有12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校本课程领域自由选修。 即使是必修学分,同样给学生留有选择的空间,如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等领域,只规定最低必修学分,但没有规定学习相同的模块,学生有权决定自己学什么内容。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 3]6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第四条普通高中认定学生学分须具备的条件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第五条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一)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 /5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二)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 (三)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 第六条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可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第七条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教学班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须有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 第八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第九条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第十条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曹福文 副组长:叶浩张明周陈军 组成人员:年级行政、班主任、各备课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学分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审定结果并公示。负责接受学生对学分认定的申诉并答复学生。 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本年级备课组长或年级学科权威教师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三、学分评定构成项目及办法 模块学分认定以模块考核成绩为依据,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 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40%+终结评价(模块测试)

6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表现评价:由出勤和日常学习表现过程构成。 出勤2019出勤缺勤(含病事假)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两次并一次缺勤)。 日常表现80分,其中课堂表现10分,平时作业30分,平时测验40分。在课堂表现中,上课睡觉、玩手机,未经老师同意看与本学科无关的书、报、杂志及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他人学习者等情况之一的一次扣2分;平时作业(包括试验操作、小论文等)无特殊情况拖交和不交作业的一次扣1分;经证实抄袭作业的一次扣1分。平时测验按百分制平均值的40%计入。 3.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县或市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于开拓视野的模块可采用开卷考试)。各科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 (二)、非学术性课程(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模块考核成绩=终结评价分×50%+过程评价分×5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评价:出勤30分参照学术性课程过程表现评价方法。学习态度70分,根据学习该课程的参、认真程度、动手能力、掌握程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情况按5个等级优、B、C、D、E分别给出66-70,61-65,56-60,51-55,46-50不同的分值。 3.终结评价: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科组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作为终结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考核认定表

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考核认定表

学分认定的依据 学分认定的依据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试(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的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1、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时间的4/5以上; 2、学分认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学分认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学分认定考试难度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学分认定考核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活动、社会实践及学校课程。 考核科目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模块综合评价合格。 模块综合评价采用对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 (1).考试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考试成绩(60分) 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出勤分(满分10分)+课堂表现分(满分10分)+作业(满分10分)+平时测验分(满分10分)。 出勤分:迟到、早退扣0.5分/次,请假扣1分/节,旷课扣2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作业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平时测验分:平时测验平均分×10%。 出勤和作业情况由任课教师做好详细记录,经与班主任核实后,将原始表格交教导处存档保管。 考试成绩=学分认定考试卷面成绩×60% (2).考核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60分)+考核成绩(40分) 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出勤分(20分)+课堂表现分(40分) 出勤: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扣2分/节,旷课扣4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优秀36-40分、良好28-36分、一般20-28分、差0-20分。 课堂表现优秀:指学习认真,勤于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好。 课堂表现良好:指学习认真,较积极地回答问题和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较好。 课堂表现一般:指学习较认真,课堂知识检查掌握一般。 课堂表现差:指学习不认真,出现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的情况,出现干扰其他同学学习的情况。 (3).模块综合成绩评价 学生每一模块的修习最终评价分为两级,总分60分(含60)以上的为合格,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总分60分以下级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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