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等效性实验指导原则

生物等效性实验指导原则
生物等效性实验指导原则

生物等效性试验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生物等效性试验在药物研究开发的不同阶段,其作用可能稍有差别,但究其根本,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目的都是通过测定血药浓度的方法,来比较不同的制剂对药物吸收的影响,以及药物不同制剂之间的差异,以此来推测其临床治疗效果差异的可接受性,即不同制剂之间的可替换性。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属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5、注册分类6的口服固体制剂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2012版》

目录

第1章序言

第2章专业用语

第3章试验部分

A.口服普通制剂与肠溶制剂

I.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

II.生物等效性试验

1.试验方法

1)试验计划

2)例数

3)受试者

4)给药条件

a.给药量

b.给药方法

①单次给药

②多次给药

5)测定

a.体液采集

b.采集次数与时间

c.测定成分

d.分析方法

6)停止给药时间

2.评价方法

1)等效性评价参数

2)生物学等效性判定范围

3)统计学分析

4)等效性判定

III.药效学试验

IV.临床试验

V.溶出试验

1.试验次数

2.试验时间

3.试验条件

1)酸性药物制剂

2)中性或碱性药物制剂、包衣制剂

3)难溶性药物制剂

4)肠溶制剂

4.溶出行为等效性的判定

VI.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的记录事项

1.供试样品

2.试验结果

1)试验目的

2)溶出试验

3)生物等效性试验

4)药效学试验结果

5)临床试验结果

B.口服缓释制剂

I.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

II.生物等效性试验

1.试验方法

2.评价方法

1)生物等效性评价参数、生物等效性判定范围以及统计学分析2)等效性判定

III.药效学试验及临床试验

IV.溶出度试验

1.试验次数

2.试验时间

3.试验条件

4.溶出行为等效性的判定

V.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的记录事项

C.非口服制剂

I.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

II.生物等效性试验

III.药效学试验及临床试验

IV.溶出替代试验及物理化学常数测定

V.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记录事项

D.可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制剂

附件

图1 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决策树

图2 溶出行为相似性判定

图3 口服缓(控)释制剂溶出曲线同等性判定

序言

本指导原则为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以下简称“BE试验”)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BE试验的目的是为保证仿制制剂具有与原研制剂相同的临床治疗效果,BE试验常常采用两制剂生物利用度(以下简称“BA试验”)的比较测定来进行。如BA试验难以进行或BA测定结果与药品临床治疗指标相关性不大时,原则上可采用通过比较临床上的主要治疗指标来评价。另外,对于口服固体制剂,由于体外溶出试验提供了与BE试验相关的重要信息,所以实施溶出试验。

第1章专业用语

本原则中使用的专业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生物利用度:有效成分未变化态药物或药物活性代谢产物进入到体循环的速度与量。

生物学等效性制剂:生物利用度相同的制剂。

治疗学等效性制剂:具有相同治疗效果的制剂。

原研制剂:获得新药认可的药品或同级别的制剂。

仿制制剂:与原研制剂的主成分、含量和剂型均相同、且在用法用量上也一致的制剂。

第2章试验部分

A.口服普通制剂与肠溶制剂

I 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

原则上取原研制剂3批,在如下的溶出介质①或②中,按照本文第3章,A. V.项下的方法进行溶出试验(仅限于桨法,50转,6个单位以上的样品),选取中间那条溶出曲线的批次作为参比制剂样品。如果3批次样品在溶出介质①或②中,均达到15分钟,溶出率85%的情况下,任一批次均可作为参比试剂。

①质量标准及试验方法中已有溶出试验检验项目的,则选取该溶出介质

②第3章,A. V.项的溶出试验介质中,只要有1个批次平均溶出率达85%以上,则选取溶出速率最慢的溶出介质;如果所有批次样品,在所有溶出介质中平均溶出率均未达85%时,则选取溶出速率最快的那个介质。

如果采用上述溶出试验未能遴选出参比试剂样品,可根据该制剂特点,选择适当的溶出试验或物理化学试验,选取具有中间特性的批次作为参比制剂。呈溶液状态给药的制剂,无需做溶出试验,选取适当的批次作为参比制剂即可。

试验制剂最好是在实际生产同等规模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或者不少于实际生产规模的1/10。对于主成分呈溶液状态给药的制剂,生产规模可小于此规定。同时,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制剂,其工艺必须和实际生产的工艺相一致,以保证两者具有相同的品质与生物利用度。

参比制剂的含量或效价要与标示含量接近。并且,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的含量或效价差异应在5%以内。

II 生物等效性试验

1.试验方法

正式试验之前,需进行预试验。以确定必要的受试者例数和体液采集间隔等相关试验方法,明确试验法设定的理论依据。

1)试验计划

原则上遵循交叉试验法(cross-over法)进行。对受试者采用随机分组。对半衰期较长的药物,难以实施交叉试验法,可采用“并列组间比较试验法”进行试验。

2)受试者例数

生物等效性的判定,需要一定数量的试验例数。由于试验例数不足,导致等效性无法判定的,可以遵循试验原则进行一次“追加试验(add-on subject study)”。“追加试验”的例数为正式试验的一半以上。正式试验受试者在20名以上(10名一组)或正式试验与追加试验受试者共计30名以上时,如果不依赖置信限,可依据试验制剂与参比制剂生物利用度的差值以及溶出度试验结果进行生物等效性的判定。

如果测定对象成分的体内清除率存在个体差异大,需要多例受试试验时,可以采用多次给药或安定同位素同时给药试验。

3)受试者

原则上选取健康成年志愿者。

当药物的适应人群为某一特定人群,如果在第3章,A.V.项溶出试验中任一个条件下,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间溶出行为存在显著性差别*a,则应选取该药物的适应人群作为BE试验的受试者。当药物的适应症针对广泛人群,如果在第3章,

A.V.项溶出试验中,两制剂在pH6.8溶出介质条件下(对于碱性药物、则是pH3.0~

6.8),溶出行为存在显著性差别*b,则应选取胃酸缺乏者作为BE试验的受试者。但对于肠溶制剂,则无须选取胃酸缺乏者作为BE试验的受试者。

对于药效强烈和副作用明显的药物,则应尽可能避免选用健康人群,而应选用该药物适应症人群作为BE试验的受试者。由于遗传的多态性,药物的体内清除率会因受试者的不同而差异较大,故应选取清除率快的受试者进行试验。

试验前后和试验中,应时刻注意受试者的健康状态,并将每个人的观察结果记录在案。

[注] a类显著性差别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速释制剂两制剂中,一个平均溶出率达80%,另一个平均溶出率尚未达到50%。

如果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的溶出滞后时间(即药物溶出达5%的时间点)均值差在10分钟以内,且两者在溶出滞后时间点15分钟内平均溶出率达到85%以上,则可认为两者的溶出特性没有显著性差别。另外,当一种制剂的平均溶出率在15分钟时达到85%以上,而另一种制剂的平均溶出率为前者平均溶出率的60%以下时,则认为有显著性差异。

第二种情况:两制剂的平均溶出率在规定时间内均未达80%,且在结束时间点,溶出速度较慢者的平均溶出率不及较快者的平均溶出率的60%。

如果两制剂在规定时间内均达不到20%,由于无法进行比较,可看作两者间无显著性差别。

b类显著性差别的含义:在pH6.8溶出介质条件下,两制剂间存在a类显著性差别(对于碱性药物则是pH3.0~6.8),而在其他溶出介质条件中,如果至少有一种溶出条件中不存在a类显著性差别,则称为b类显著性差别。

如果两制剂在pH6.8溶出介质中(碱性药物pH3.0~6.8)存在a类显著性差别,在其他溶出介质条件下均有a类显著性差别,甚至差别更甚时,不能称之为b类显著性差别。

4)给药条件

a.给药量:原则上给予1个剂量单位或者临床常用量。对于检出灵敏度低,分析测定困难的,原则上最高给药量亦不应超过该药物规定的上限。

b.给药方式:原则上采用单次给药。但对于需反复给药的药物,亦可采用多

1.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2018年第103号 2018-10-17

附件1 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一、概述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 BE)研究是比较受试制剂(T)与参比制剂(R)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差异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研究,可用于化学药物仿制药的上市申请,也可用于已上市药物的变更(如新增规格、新增剂型、新的给药途径)申请。 目前生物等效性研究通常推荐使用平均生物等效性(Average Bioequivalence, ABE)方法。平均生物等效性方法只比较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平均水平,未考虑个体内变异及个体与制剂的交互作用引起的变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分析方法。例如气雾剂的体外BE研究可采用群体生物等效性(Population Bioequivalence,PBE)方法,以评价制剂间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平均水平及个体内变异是否等效。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报告提供技术指导,是对生物等效性研究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的一般原则。在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时,除参考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外,尚应综合参考《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 二、研究设计 (一)总体设计考虑 生物等效性研究可采用交叉设计或者平行组设计。 —1 —

1.交叉设计 生物等效性研究一般建议采用交叉设计的方法。交叉设计的优势包括:可以有效减少个体间变异给试验评价带来的偏倚;在样本量相等的情况下,使用交叉设计比平行组设计具有更高的检验效能。 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是一种常见的交叉设计,见表1。 表1 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 序列 周期 1 2 1 T R 2 R T 如果需要准确估计某一制剂的个体内变异,可采用重复交叉设计。重复交叉设计包括部分重复(如两制剂、三周期、三序列)或者完全重复(如两制剂、四周期、两序列),见表2和表3。 表2 两制剂、三周期、三序列重复交叉设计 序列 周期 1 2 3 1 T R R 2 R T R 3 R R T —2 —

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流程

为了避免大家在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帮助大家更顺利的通过,今天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流程吧: (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研究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提前30天申请,但未明确说30天未收到异议即可开展BE研究,这点很重大!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此条对讨论稿中的“合法原料”做了终版解释,无“合法原料”说法,所以可解读为新3+5,老3+6都是可以备案的啦。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BE试验过程中,参比制剂、原料药、制剂处方、工艺等发生变更,注册申请人应停止试验,通过备案平台提交试验中止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公示其中止试验。注册申请人根据变更情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变更资料,生成新的备案号后重新开展BE试验。 这条写的很好,BE试验过程中的终止与变更必须引起大家的关注,BE试验在国外的一次性通过几率有多少?偷偷做人体预试验这个事儿,靠谱不? (七)注册申请人应当在BE试验完成或因故终止一年内,在备案平台提交BE试验的总结报告或情况说明。 (八)注册申请人完成BE试验后,应将试验数据申报资料、备案信息及变更情况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药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要承诺其注册申请资料及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 BE结束后,才是正式的“药品注册申请”啦,在此之前都是企业自行验证药品质量的过程。而真实性的关注将化作永恒。 (九)未按本公告规定备案而开展的BE试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受理其注册申请。

总局关于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

总局关于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 年第87号) 2016年05月19日发布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5月18日附件 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中口服固体常释制剂申请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豁免。该指导原则是基于国际公认的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ystem,以下简称BCS)起草。

一、药物BCS分类 BCS系统是按照药物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对其进行分类的一个科学架构。当涉及到口服固体常释制剂中活性药物成分(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以下简称API)在体内吸收速度和程度时,BCS系统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即:药物溶解性(Solubility)、肠道渗透性(Intestinal permeability)和制剂溶出度(Dissolution)。 (一)溶解性 溶解性分类根据申请生物等效豁免制剂的最高剂量而界定。当单次给药的最高剂量对应的API在体积为250ml(或更少)、pH值在1.0—6.8范围内的水溶性介质中完全溶解,则可认为该药物为高溶解性。250ml的量来源于标准的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受试者用于服药的一杯水的量。 (二)渗透性 渗透性分类与API在人体内的吸收程度间接相关(指吸收剂量的分数,而不是全身的生物利用度),与API在人体肠道膜间质量转移速率直接相关,或者也可以考虑其他可以用来预测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非人体系统(如使用原位动物、体外上皮细胞培养等方法)对渗透性进行分类。当一个口服药物采用质量平衡测定的结果或是相对于静脉注射的参照剂量,显示在体内的吸收程度≥85%以上(并且有证据证明药物在胃肠道稳定性良好),则可说明该药物具有高渗透性。 (三)溶出度

生物等效性实验生物样品处理注意事项(严)知识讲解

生物等效性实验生物样品处理注意事项(严)

生物等效性实验生物样品处理注意事项一、样品采集后的的处理和贮存 鉴于生物样本的特点,为了避免样品中被测药物发生分解或产生其他化学变化,取样后最好立即进行分析测定,但实际工作中几乎无法做到,常需将收集到的样品冷藏、冰冻,临用前再融化并放至室温后使用。在样本冷冻贮藏前,需及时进行处理。 1.1血液样本处理注意事项 1.1.1. 在肌肉注射或静脉输含有葡萄糖或电解质(含钾、钠、氯离子)的液体时,建议3小时以后采集静脉血样本进行这些项目的检验,以防止上述检验项目因输液引起的假性升高。 1.1.2保定非麻醉状态的动物时应尽量避免用力挤压动物头颈和胸腹,以免引起血液淤滞,局部组织缺氧,造成血液某些成分的改变,特别是测定乳酸,血液含氧量等指标时。 1.1.3血液中红细胞内外成分有很大差异,溶血可造成红细胞内的物质向细胞外转移,如K+、Mg2+和某些酶类(LD、AST、ALT、ACP);另外,溶血还可干扰某些化学项目(TBil、DBil、TC等)的测定,严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血样本应防止溶血。引起溶血的原因有:注射器采血时抽吸力太大;血液与抗凝剂比例失调;混匀样本时过度振荡;注射器或采血容器带水或容器污染;全血放置时间长或突然受冷或受热;注射器中的血沫注入采血容器;真空采血时如未

采满至相应刻度,残存负压造成红细胞破裂;不拔针头直接注入采血容器;样本离心时离心力过大等。为避免溶血,取血时应注意: ①、抽拉注射器时应尽量避免注射器内产生大量真空; ②、添加抗凝剂后的容器在除必要干燥流程后应及时密封; ③、混匀样本时避免用力过度,切勿产生泡沫; ④、避免重复使用注射器、针头、采血管、毛细玻璃管等一次性用品,手术刀片和剪刀等器材取材时尽量洗去残留血液; ⑤、采血时的室温应控制在22℃至25℃,采取的血液容器在需要放入冰盒时,切勿紧贴冰袋,冰水; ⑥、当注射器内因吸入空气产生血沫时,注意弃掉血沫,在将血液注入采血容器时勿将血沫一并注入; ⑦、使用真空采血管需抽取负压时切勿过量; ⑧、将血液注入采血容器时要除去针头,轻柔推入; ⑨、离心带有血细胞的血样时,按照规格设定离心参数; 1.1.4. 正确选择采集管。通常情况下多采用血清为样本(不抗凝),部分检测项目需注意样本属性为血清或血浆,两者不可替代。一些特殊检验项目需要使用抗凝剂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抗凝剂并注意抗凝剂与血液的比例,以防止样本凝血或红细胞形态的改变;抗凝血样本采集后立即轻轻摇匀至少上下颠倒8次,以防凝血发生。 1.1.5. 多项化验采血顺序:血培养瓶(厌氧瓶优先)→蓝帽管→黑帽管→红/黄帽管→绿帽管→紫帽管→灰帽管→其他。

emea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问答

e m e a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问答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审评四部审评七室陈俊春高晨燕 EMEA自2002年对《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EMEA指导原则)修订后,于2006年7月发布了《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问答》(以下简称EMEA指导原则问答)对该原则的一些重要部分作出解释。以下就其问答全文结合我国的《化学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我国指导原则)与EMEA指导原则做一简介。 1.、生物等效判定时对Cmax的要求 EMEA指导原则的生物利用度等效评价要求Cmax比值的90%置信区间在–范围内。特殊情况下,如药物治疗窗窄,则可接受的区间范围应更窄。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可接受更宽的区间范围,如-;而且该区间应事先确定,即在试验设计时应考虑到接受大于常规区间范围的情况,事后扩大原方案中确定的可接受区间的做法不可取;并应证明该范围对于病人更换时在安全和有效性方面的合理性。 EMEA指导原则在此提及的增加Cmax比值(非AUC)可接受区间范围的情况并不多见,并且仅扩大了一点,仍窄于我国指导原则中规定的范围-。扩大时仅限于以下情况:1)该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PK/PD相关性资料足以显示Cmax可接受区间的扩大不会显着影响其临床药效。 2)如PK/PD资料不充分,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可以作为替代,但这些资料仅限于该研究药物。 3)药物在个体内的生物利用度具有高变异性。EMEA和我国的指导原则都对高变异性药物做了定义(即:个体内变异系数大于30%),但是要评价其个体内变异性需要设计重复试验。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经验指导原则

精心整理附件3 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 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体循环的过程,通常将受试制剂在机体内的暴露情况与参比制剂进行比较。 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又可表述为:通过测定可获得的生物基质(如血液、血浆、血清)中的药物浓度,取得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终点指标,藉此反映药物释放并被吸

收进入循环系统的速度和程度。通常采用药代动力学终点指标C max和AUC 进行评价。 如果血液、血浆、血清等生物基质中的目标物质难以测定,也可通过测定尿液中的药物浓度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药效动力学研究: 2)两 每位受试者依照随机顺序接受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对于半衰期较长的药物,可选择第2种试验设计,即每个制剂分别在具有相似人口学特征的两组受试者中进行试验。第3种试验设计(重复试验设计)是前两种的备选方案,是指将同一制剂重复给予同一受试者,可设计为部分重复(单制剂重复,即三周期)或完全重复(两制剂均重复,即四周期)。重复试验设

计适用于部分高变异药物(个体内变异≥30%),优势在于可以入选较少数量的受试者进行试验。 对于高变异药物,可根据参比制剂的个体内变异,将等效性评价标准作适当比例的调整,但调整应有充分的依据。 (二)受试者选择 18 60岁 通常推荐采用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评价生物等效性,因为单次给药在评价药物释放的速度和程度方面比多次给药稳态药代研究的方法更敏感,更易发现制剂释药行为的差异。 (五)稳态研究 若出于安全性考虑,需入选正在进行药物治疗,且治疗不可间断的患

者时,可在多次给药达稳态后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六)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食物与药物同服,可能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因此通常需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来评价进食对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生物利用度影响的差异。 2小 推荐采用实测药物峰浓度C max评价吸收速度。药物浓度达峰时间T max 也是评价吸收速度的重要参考信息。 2.吸收程度/总暴露量 对于单次给药研究,建议采用如下两个参数评价吸收程度: (1)从0时到最后一个浓度可准确测定的样品采集时间t的药物浓

USP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南(第一部分)

USP<1090>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南第一部分 背景 该章节提出进行药物制剂性能体内及体外评估的有关建议。该章节提供指导目的是为科学家或医师欲通过找到可以替代与人体临床试验相关或临床试验前研究的方法,用于评估药物制剂性能。USP-NF提供原料药、辅料以及成品的质量标准。法定物质或制剂的USP-NF中每一个品种正文均对应一个官方批准的原料药或制剂。品种正文包括产品定义;包装,储存条件;以及质量标准内容。质量标准包括一系列通用的检查(性状、鉴别、杂质、含量测定)以及特定的检查项目,每个检查具有一个或多个分析方法以及限度要求。质量标准是药物制剂不可或缺的重要属性。满足USP-NF的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均可作为高质量药物制剂的保障,并且是生物等效性(BE)、可替代的多来源药物制剂获批的必要要求。多来源药物制剂(Multisource drugproducts)必须达到体内及/或体外试验特性标准,以确认具有治疗等效性及可替代性。在不同的国家,可替代的多来源药物制剂的法规获批情况是不同的(参考即将颁布的章节《药物制剂选择的要点Essentials for DrugProduct Selection》(1096)仍在议)。药物制剂(drug performance)可被定义为活性成分(API)从药物制剂中的释放,产生API的体内利用度可以获得理想的疗效。该章节讨论了决定药物制剂特性的体内及体外方法,重点讨论口服固体制剂方面。 该章节参考了FDA指导原则,《行业指导原则-口服制剂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基本研究Guidance forIndustry—Bioavailability and Bioequivalence Studies for Orally AdministeredDrug Products—General Considerations(2003)》(https://www.360docs.net/doc/6717778175.html,/;请以文件名检索),以及WHO文件,《附录7 多来源(仿制)药物制剂:建立可替代性注册要求的指导原则Annex7 Multisource (Generic)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Guidelines on RegistrationRequirements to Establish Interchangeability(2006)》(http://who.int/en/;请以文件名检索)。FDA 的指导原则主要适合于在美国境内使用;各国家/地区药物制剂监督机构可以使用WHO、FDA和其他由国家/地区的指南。一旦获得批准,药物制剂质量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内部或公开标准进行,包括性能检查。USP提供了以下通则,描述了这些检查及实施步骤:《崩解度》<701>、《溶出度》<711>、《药物释放》<724>,《药物制剂的体内及体外评价》<1088>以及《溶出度实验方法的建立和验证》(1092)。 该章节提供了生物等效性(BE)研究以及溶出曲线对比实施的通用信息,BE研究作为体内药物制剂特性检查的替代方法,溶出曲线对比作为体外药物制剂特性检查的方法。该章节还讨论了针对特定药物制剂的体内BE豁免条件,并且叙述了如何应用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进行药物制剂性能的预测。该章节的附件定义了关键科学术语,并提供了FDA及WHO药物制剂释义评估的对比。 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以及溶出度 生物利用度(BA)研究主要是测定药物从口服制剂中释放并到达作用部位的过程及速度(参见FDA指导原则《行业指导原则-口服制剂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基本研究Guidancefor Industry—Bioavailability and

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方案医学设计模板

化学药品分类第XXXXXX类(未上市品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已上市品种) 注:以上批准文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后,删除不适用内容。 研究药物名称: XXXXXX 临床研究名称: XXXXXX 研究单位名称: 地址: 主要研究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检测单位名称: 地址: 实验室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药品注册申请单位: 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原始资料保存处: CRO: 统计分析单位:

保密声明 本文所含信息均属秘密,并为XXXXXX(申办方)所有。本方案提供有关信息的目的在于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供XXXXXX(研究药物名称)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可以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将方案中的内容透露给试验的参加人员或研究者机构审查委员、伦理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委员会。本方案的内容不能用在其他临床试验中,也不能在事先未经XXXXXX(申办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本方案内容透露给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另外,对本方案进行增补的任何信息也属秘密,并为XXXXXX(申办方)所有,其保密原则同方案内容。 本方案仅用于经XXXXXX(申办方)授权的事项,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他人公开。若事先未获得授权而持有本方案,请及时与XXXXXX(申办方)联系,并将方案和其复印件交还XXXXXX(申办方)。 注:括号斜体显示为需填写内容,具体根据项目信息确认后删除。

本研究方案版本信息及修订记录 注:括号斜体显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若未发生,需删除。

申请单位方案签名页 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声明: 我和研究者共同制定,并仔细阅读过该研究方案(版本号:XXXX,版本日期:XXXX年XX月XX日),并且同意按照该方案来执行。我将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规定,负责发起、申请、组织、资助、监查和稽查本项临床研究,任命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监查临床试验的进行,特别对临床研究中发生与研究相关的损害的受试者提供治疗的经济补偿,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 我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贴有特殊标签的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并保证提供的试验用药质量合格。试验药品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 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 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一般原则,适用于体内药物浓度能够准确测定并可用于生物等效性评价的口服及部分非口服给药制剂(如透皮吸收制剂、部分直肠给药和鼻腔给药的制剂等)。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时,除本指导原则外,尚应综合参考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试验。 生物等效性定义如下: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单次或多次给予相同剂量的试验药物后,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在可接受范围内。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法按照研究方法评价效力,其优先顺序为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动力学研究、临床研究和体外研究。 药代动力学(药动学)研究: 对于大多数药物而言,生物等效性研究着重考察药物自制剂释放进入体循环的过程,通常将受试制剂在机体内的暴露情况与参比制剂进行比较。 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

效性研究又可表述为:通过测定可获得的生物基质(如血液、血浆、血清)中的药物浓度,取得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终点指标,藉此反映药物释放并被吸收进入循环系统的速度和程度。通常采用药代动力学终点指标C max和AUC进行评价。 如果血液、血浆、血清等生物基质中的目标物质难以测定,也可通过测定尿液中的药物浓度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药效动力学研究: 在药动学研究方法不适用的情况下,可采用经过验证的药效动力学研究方法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 临床研究: 当上述方法均不适用时,可采用以患者临床疗效为终点评价指标的临床研究方法验证等效性。 体外研究: 体外研究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例如在肠道内结合胆汁酸的药物等。对于进入循环系统起效的药物,不推荐采用体外研究的方法评价等效性。 二、基本要求 (一)研究总体设计 根据药物特点,可选用1)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试验设计;2)两制剂、单次给药、平行试验设计;3)重复试验设计。 对于一般药物,推荐选用第1种试验设计,纳入健康志愿者参与研究,每位受试者依照随机顺序接受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对于

生物等效性样品的管理指导原则

1、简介: 本指导原则用于指导临床研究主办单位、药物生产商、CRO公司、现场管理组织、临床监察机构和第三方独立组织管理生物利用度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样品。本指导原则的重点内容有:⑴BE和BA试验的测试样品和对照品是如何分发给试验机构的。⑵试验机构如何随机挑选测试样品和预留样品。⑶预留样品如何保管。(本指南参考法规21CFR 320.38 and 320.63,320.38 and 320.63) 2、背景: 由于80年代的通用药物丑闻,FDA在1990年11月8号发布了临时法规限制BE和BA样品的保存。颁布这项临时法规的目的是制止实验赞助商或药品生产机构在临床实验中进行可能的欺骗行为。1993年4月28日正式法规颁布。 在法规的序言中说明研究赞助商或药物生产机构不能在将产品分发到实验机构之前分出测试样品和对照品的保存样品。这样是为了保证保留样品能够代表申报批产品。生产商应该多寄几批测试样品和对照样品,以便研究机构可以随机挑选试验样品和保留样品。产品应该保存在生产商提供的包装内。 在法规的序言中还提到,对保留样品的保存是进行临床试验的组织的责任。目的是避免生产商将样品替换以欺骗FDA。 FDA的科学调查部门和ORA的领域研究者为生产商提供检查临床 试验地点和分析样品场所的服务。这些检察人员经常发现临床试验机构中保留样品的缺失。在很多案件中,检察人员发现临床机构将样品

退回生产商。在其他的案件中,生产商指定实验样品和对照品阻止研究机构从生产商从提供的样品中进行随机选样。检察人员还发现在等效性实验中临床端点经常与临床安全性研究和功效性研究相混淆。药效学或临床的等效性研究的端点通常很多,由内科医生或临床监察员使用它们的诊所或办公地点根据合同进行盲目的研究。更过分的事,一些临床研究者相信他们不是CRO公司所以不用保存样品。本原则明确了保留样品的责任方。 3、保留样品的技术: 我们要求临床试验机构从生产商提供的多批样品中随机挑选实验样品和对照品以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并且样品要存放在生产商提供的包装内。因为生产商可能会提供多个包装规格。FDA对于这个样品的代表性问题有着灵活的观点。例如,以下任何一种样品的保管技术都可以被研究机构应用。 单包装——如果生产商只提供了样品和对照品的单个包装,研究机构应该取出足够进行实验的样品和对照品,剩余的在原来的包装内进行保留。 多包装——如果生产商提供了样品和对照品的多个包装,研究机构可以随机挑选出足够进行实验的样品和对照品的包装形式,剩余的在原来的包装内进行保留。 一般来说,不赞同打开很多包装。我们希望研究机构限制作为研究留样的打开包装的数量。 剂量单位——如果生产商按照剂量单位提供了样品和对照品,研究机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及规程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及规程 生物等效性主要包括临床应用得安全性与有效性。仿制药得研究开发与临床药品应用得替换,其基本要求都就是不同制剂间具有生物等效性。所以,生物等效性试验有着非常重要得地位与作用。但就是对于试验方法,很多都不知道,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得介绍一下吧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一般包括体内与体外两种方法,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得介绍一下: 1、药代动力学法:测量生物样本如全血,血浆,血清,或其她生物样本中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浓度与时间得关系;体外法:此种方法具有已确立好得体内外相关关系,可用于预测人体生物利用度得相关数据. 2、人体体内法:测量尿样样本中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浓度与时间得关系。 3、药效法:测量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即时药效与时间得关系。 4、临床试验法:通过设计良好得临床比较试验以综合得疗效终点指标来确立生物等效性。 5、体外方法通常为体外溶出度测定法:能够确保体内生物利用度。 6、FDA认可得任何其它用于测量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得方法。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得一些方法,现在就来简单得介绍一下实验前应准备那些: 1、材料 1、1药政部门同意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得批文,同一批号得药检部门得检验报告书。 1、2同类制剂得临床文献,应有疗效分析,不良反应及药代动力学得内容。 1、3受试药得临床前药理与毒理试验得报告及生物等效性试验得计划。 1、4受试药制剂及少量纯品(供作标准曲线用),参比药制剂。 2、受试者 为了减少个体误差并保障受试者得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2、1选男性青年: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身长以160一180cm为宜。体重应在标准体重土10%范围内。我国标准体重可按下式估算:标准体重kg二0、7火(身高cm一8得。特殊药物可选用妇女、儿童、肿瘤病人,不受上述限制。 2、2受试前检查:心电图、血压、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应正常,记录既往病史与既往用药史。注意过敏体质及有药物过敏史者切勿入选。受试2wk前未用其她药物。 2、3列表报告:体重、身长、心率、血压、ALT、BUN、Cr及用药顺序(TOR或ROT)。 2、4知情同意书:有每人病史、体检、化验结果及签名,伦理委员会总批件。 2、5例数:国内规定12一24例,FDA18一24例。例数少难合格,误差大者例数应多一 些。 2、6管理:用药前禁食12h,用药后禁食4h,统一上午7时(或8时)用药,以温开水200ml送服。实验期间统一饮食,用膳时间应一致,以免影响药峰时间。不吃茶、酒、高脂食物,不作剧烈运动或整日卧床,否则误差增大。 2、7取血点:FDA规定16-20个点,我国9-16个点。至少3个半衰期或最低药浓小于峰值药浓得1/10,建议根据文献或先以较密间距实测1-2人,以上升段、峰值段各3-4点,下降段4-6点为宜。最后一点至少已有3个半衰期或药浓小于峰值药浓得1/10-1/20。 2、8清洗期通常取1wk,说明间隔几个半衰期,就是否已达到清洗目得。 3、药物 3、1供试药及参比药均应报告药名、制剂、规格、厂商、批号、 3、2参比药应说明选用理由宜用已上市得同样产品。化学上就是同一物质,处方、生产工艺、制剂及剂量基本一致。特殊情况下可用不同规格、剂量或剂型,应充分说明理由。 3、3检测应报告仪器、试剂、内标物得规格、来源、详细检测条件(色谱柱、流动相、流速、波长、灵敏度、温度)及血药浓度检测方法。报告标准曲线(R>0,98)、回归方程、线性范围。 最低检出浓度。列出标准品、血浆及含药血浆得图谱以说明专属性及干扰情况。理论塔板数不得小于1000。回收率作3个浓度各5次重复,绝对回收率>70%,RSD<10%-15%。精密试验作3个浓度各5次重复得日间、日内差异,RSD(15%-20%)。 4、药代动力学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word版本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三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生物利用度是指剂型中的药物被吸进入血液的速率和程度。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以相同的剂量,反映其吸收速率和程度的主要动力学参数没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口服或其他非脉管内给药的制剂,其活性成分的吸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剂工艺、药物粒径、晶型或多晶型,处方中的赋形剂、黏合剂、崩解剂、润滑剂、包衣材料、溶剂、助悬剂等。生物利用度是保证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而生物等效性则是保证含同一药物的不同制剂质量一致性的主要依据。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概念虽不完全相同,但试验方法基本一致。为了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指导原则。何种药物制剂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或生物利用度试验,可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 进行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实验室和分析实验室,应提供机构名称以及医学、科学或分析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和简历。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 生物样品中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定量分析方法的专属性和灵敏度,是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成功的关键。首选色谱法,如HPLC、GC以及GC-MS、LC-MS、LC-MS-MS联用技术,一般应采用内标法定量。必要时也可采用生物学方法或生物化学方法。

由于生物样品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如无机盐、脂质、蛋白质、代谢物)及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生物样品测定,所以必须根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介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 1.专属性必须证明所测定的物质是原形药物或特定的活性代谢物,内源性物质和相应的代谢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对于色谱法至少要提供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注明浓度)及用药后的生物样品色谱图。对于复方制剂应特别加强专属性研究,以排除可能的干扰。对于LC-MS和LC-MS-MS方法,应着重考察基质效应。 2.标准曲线与线性范围根据所测定物质的浓度与响应的相关性,用回归分析方法获得标准曲线。标准曲线高低浓度范围为线性范围,在线性范围内浓度测定结果应达到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必须用至少6个浓度建立标准曲线,应使用与待测样品相同的生物介质,线性范围要能覆盖全部待测浓度,不允许将线性范围外推求算未知样品的浓度。标准曲线不包括零点。 3.精密度与准确度要求选择3个浓度的质控样品同时进行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考察。低浓度选择接近定量下限(LLOQ),在LLOQ的3倍以内;高浓度接近于标准曲线的上限;中间选一个浓度。每一浓度至少测定5个样品。 精密度用质控样品的日内和日间相对标准差(RSD)表示,RSD一般应小于15%,在LLOQ附近RSD应小于20%。 准确度是指用特定方法测得的生物样品浓度与真实浓度的接近程度,一般应在85%~115%范围内,在LLOQ附近应在80%~120%范围内。

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日本)

药食审发第1124004号文 2006年11月24日尊敬的各省市县医药卫生主管部门领导 厚生劳动省医药品食品卫生管理局管理科科长签发有关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等指导原则的一系列制订与修订事宜 在药品申报时、对于所应交付的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资料要求,曾在1997年12月22日医药审发第487号文“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2000年2月14日医药审发第64号文“含量规格不同的口服固体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2000年2月14日医药审发第67号文“口服固体制剂更改处方后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2001年5月31日医药审发第786号文“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等一系列指导原则的修订事宜(即增补版)”及2003年7月7日药食审发第0707001号文“局部皮肤用药的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等一系列文件中公布出来。此次对以上各指导原则再次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2、3和4。其中所附事项,请各相关单位敬请留意并遵照执行。 序 1.此次变更的指导原则 (1) 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2) 含量规格不同的口服固体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3) 口服固体制剂更改处方后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4) 局部皮肤用药的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2.以上各指导原则的执行时间 自2006年11月24日起执行。但原指导原则仍可并行使用至2007年11月24日。

附件-1 《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目录 第1章序言 第2章专业用语 第3章试验部分 A.口服普通制剂与肠溶制剂 I. 参比制剂与仿制制剂 II. 生物等效性试验 1.试验方法 1)试验计划 2)试验例数 3)受试者 4)给药条件 a. 给药量 b. 给药方法 ①单次给药 ②多次给药 5)测定 a. 体液采集 b. 采集次数与时间 c. 检测组分 d.分析方法 6)停止给药时间 2.评价方法 1)等效性评价指标 2)生物学同等性判定范围 3)统计学分析 4)同等性判定 III. 药力学试验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用药品的处理和保存 要求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用药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技术指导原则 (初稿) 药品审评中心

2012年10月

目录 一、引言 (1) 二、背景 (1) 三、抽样方法 (1) 四、多个研究和多次提供情况下的样品留存 (2) 五、留存样品的数量 (3) 六、研究承担机构的职责 (3) (一)在试验机构进行的临床研究 (4) (二)SMO参与的研究 (4) (三)在SMO中进行的盲法药效学或临床终点研究 (5) 七、吸入制剂的例外情况 (6) 精选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用药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 技术指导原则 一、引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向药品注册申请人、合同研究组织(CRO)、研究机构管理组织(SMO)、临床试验机构和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生物利用度(BA)和生物等效性(BE)试验用药品处理和保存方法的建议。本指导原则重点讨论以下内容:(1)用于BA和BE研究的试验用药品(包括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下同)提供至药品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机构)的方法;(2)试验机构随机抽取用于临床研究的试验用药品和用于留存的试验用药品的方法;(3)留存试验用药品的保存方法。 二、背景 在以前的BA和BE试验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是实施研究的试验机构未对试验用药品进行留样保存,在多数情况下,试验机构将试验剩余样品全部返回给注册申请人。这种情况难以确保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及可溯源性。为了保证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及可溯源性,有必要规定试验机构在BA和BE试验中应当对试验样品进行留存。本指导原则对各方在试验用药品提供及留存样品保存方面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注册申请人在将试验用药品提供至试验机构之前,不得从试验用药品中分出留存样品,以确保留存样品是注册申请人提供给试验机构用于临床试验的同批产品。试验机构应从注册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试验用样品中随机抽取进行临床试验药品和用于留存的样品。 本指导原则规定留存试验用药品是实施BA或BE的试验机构的职责,是为了消除注册申请人擅自更换留存样品的可能性。 三、抽样方法 注册申请人应将提供至试验机构的试验用药品(同批产品)进行适当包装,以便使试验机构可随机抽取用于临床研究的药品和留存样品,进而确保留存样品

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 一、研究概况:*******是由********研制生产的化学药品*类,本项目由*******申办,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号药物临床研究批件进行本项研究。*****化学名:******* 药理作用:**************。不良反应:*****************。 二、研究目的:本试验的目的是****************提供的************为受试制剂,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与国内上市*********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名:****,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计算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比较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临床批件号:*******)。 三、入选标准:1健康志愿受试者,年龄18~40周岁,同一批受试者年龄不应相差10岁以上;2体重指数(BMI)应在19~24[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同一批受试者体重应相近;3无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等疾病,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精神异常;4无循环系统、血液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异常;5经体格检查血压、心电图、呼吸状况及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均无异常(或经临床医师判断无临床意义);6试验开始前两周内未服过任何其他药物;7无体位性低血压史;8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9无吸毒史。 如果您不符合任意上述条件,您将不能作为受试者入选。 四、排除标准:如果您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您将不能参加此项临床研究:1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嗜烟或药物滥用史;2入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另一药物研究;3试验前三个月内使用过本试验药物;4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任何对盐酸氨溴索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5在研究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五、试验方法:如果您同意参加这项试验,您需要在参加之前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胸透检查以及全面的体格检查,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您是否符合本试验入选标准。如您符合试验要求,请于试验前一天晚7时进入**********医院I期病房,应保证试验前禁食10小时以上。本试验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方法设计,男性受试者18~24人,随机分为两组(A组,B组)在不同试验周期分别按以下方式服用受试制剂***(药物总剂量** mg)或参比制剂***(药物总剂量** m g)。您将按下表参与试验: 试验前1-7天全面体格检查 试验前1天报到入住I期临床试验病房 第1天空腹服药,分别于给药前及给药后***********************采集静脉 血5 ml(普通避光) 服药后2小时可 饮水,4小时、10 小时统一进餐 第2天于给药后*******小时取静脉血5 ml(普通避光) 第一周期服药后的一周为清洗期。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第二周期给药、采血方式同第一周期。给药2小时后可饮水,4小时、10小时后统一进食清淡餐。您在服药后应避免剧烈活动,亦不得长时间卧床。在试验期间,您的饮食和作息时间统一安排。禁服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的食品和饮料:巧克力、茶、咖啡及可乐等,并禁止吸烟,禁止饮用西柚汁。您应遵守试验方案,不服用任何药物。除非在治疗突发疾病时必须用药。并应及时告知研究者。您需在试验结束后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以保证您的安全。 六、受试者的受益和风险: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带来不适,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研究过程中医护人员将对您进行相关检查,对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采取及时、合理、必要的治疗措施,以确保您的安全。您将免费接受试验药物及全面的体格检查,并在试验结束时获得一定的补偿。 七、试验安全性及保障:本项试验研究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通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符合人体试验伦理标准。试验期间,您将由经验丰富且经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培训的临床医生、护士全程监护,试验病房内备有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抢救措施。

生物等效性试验你了解多少

随着一系列征求意见稿以及公告的出台,BE试验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那么关于BE试验,您又了解多少呢?今天通过第257号公告和大家简单的分享一下! 1.定义: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2.受试者: 选择:选择应当尽量使个体间差异减到最小,以便能检测出制剂间的差异。试验方案中应明确入选和剔除条件。一般情况应选择男性健康受试者。特殊作用的药品,则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受试者。选择健康女性受试者应避免怀孕的可能性。如待测药物存在已知的不良反应,可能带来安全性担忧,也可考虑选择患者作为受试者。 年龄:一般18~40 周岁,同一批受试者年龄不宜相差10 岁以上。 数量:受试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对于目前的统计方法,18-24 例可满足大多数药物对样本量的要求,但对某些变异性大的药物可能需要适当增加例数。 3.哪些情况可以进行BE试验备案: 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 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 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 4.哪些情况不可以进行BE试验备案: 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细胞毒类药品。 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 不以境内注册申请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进行BE试验药品。 注册申请人认为BE试验可能潜在安全性风险需要进行技术评价的药品。 注:上述情形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 5.备案程序: 在填写备案信息前,注册申请人需将试验方案提请承担BE试验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并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签署BE试验合同。 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6.备案资料包括: 申请人信息 产品基本信息 处方工艺 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 稳定性研究 原料药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设计

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

发布日期20110509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综合评价 标题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 作者王凌张玉琥 部门化药药学二部 正文内容 食物极有可能影响制剂的体内溶出和/或药物吸收,从而改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同一药物的不同制剂之间由于处方工艺不同,食物对其释药及吸收 的影响很有可能不同。 食物可通过多种方式改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包括: ?延缓胃排空 由于食物能降低胃排空速率,增加药物在胃内的停留时间,可使对酸不稳定 的药物分解破坏增加。但对于某些溶出较慢的药物,由于食物延长了药物在 胃中停留时间,可能有利于该类药物的吸收。此外,食物的存在可吸附水分, 增加肠道内容物的粘度,妨碍药物向胃肠道壁的扩散,如地高辛、奎尼丁、 地西泮、西咪替丁、格列苯脲等,均受此影响导致吸收的减慢和减少[1,2]。 ?刺激胆汁流量 食物(尤其是高脂肪饮食)可促进胆汁的分泌,胆汁中胆酸盐是具有表面活性的物质,能增加难溶性药物的溶出速度和溶解度,从而提高此类药物的吸 收[3]。 ?改变胃肠道(GI)pH 空腹时胃液的pH值为1.4~2.1,进食后pH值可增加至3.0~5.0;相对而言,食物对于肠液pH影响较小。这些部位pH的改变都极有可能会改变药物 的溶解度和溶出度,从而影响药物的吸收[4]。 ?增加内脏血流量 餐后内脏血流量增加,从而可以提高一些肝提取率较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如普萘洛尔、美托洛尔和肼屈嗪等[3]。

?改变药物的肠腔代谢 近年来有关食物影响药物代谢的研究报道越来越多,如葡萄柚汁能显著抑制CYP3A4的活性,因此大多数CYP3A4的底物都会因为同服葡萄柚汁后,该酶活性被抑制而使药物生物利用度增加。此外,烟草中的烟碱、酒中的乙醇可以诱导肝微粒体氧化酶,已经证实烟碱对安替比林、茶碱、普萘洛尔、氯丙嗪、氟哌啶醇、氯氮平、地西泮等药物都有酶促作用,从而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5]。 ?与药物发生化学相互作用 食物可以对药物分子产生吸附或螯合的作用,如四环素类、异烟肼等可与食物中的Ca2+、Mg2+、Fe2+、Al3+等形成难吸收的络合物,不仅可导致吸收程度的降低,同时也影响药物疗效。另外,有些药物与食物中蛋白质共存时,可被氧化成二硫化物,使其生物利用度降低,如尼卡地平、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和头孢菌素类等。 对于快速溶出的高溶解性、高渗透性药物(BCS分类I的药物)而言[6,7],因为此类药物的吸收大多与酸碱度和吸收部位无关,对溶出差异不敏感,因此食物对其生物利用度的影响不会太显著。然而,对于其他普通制剂(BCS II 类、III类和IV类药品)以及所有的缓释制剂,其体内溶出和/或药物吸收更易受到食物的影响,造成生物利用度的改变。不同制剂之间由于处方工艺的不同,食物对其生物利用度的影响亦可能不同,如果没有开展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则很难预测食物对制剂生物利用度影响的相对趋势和程度,以及对生物等效性证据的影响。因此,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不应该被忽视。 除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外,所有缓释口服固体制剂都应该开展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此外,也建议在饱腹状态下对所有口服给药普通制剂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所含药物本身具有高溶解性和高渗透性(BCS中I类药物),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均能迅速溶出且溶出情况相似;或者在参比制剂说明书的用法用量内容中陈述该产品只在空腹情况下服用;或者在参比制剂说明书中未说明食物对吸收的影响。除上述几种情况外,一般均应在空腹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基础上与原研制剂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可参考以下总体思路[8]。 A. 总体设计 无论是普通或者缓释制剂,在研究食物对生物利用度的影响时,推荐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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