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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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4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印发《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分目的、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流程图、工作要求、考核指标6部分。

颁布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2)测量方法:用腋表测量,保持5分钟后读数。

3.体格检查

(1)一般状况:精神状态,面色,吸吮,哭声。

(2)皮肤黏膜:有无黄染、紫绀或苍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糜烂、脓疱、硬肿、水肿。

(3)头颈部:前囟大小及张力,颅缝,有无血肿,头颈部有无包块。

(4)眼:外观有无异常,结膜有无充血和分泌物,巩膜有无黄染,检查光刺激反应。

(5)耳:外观有无畸形,外耳道是否有异常分泌物,外耳廓是否有湿疹。

(6)鼻:外观有无畸形,呼吸是否通畅,有无鼻翼扇动。

(7)口腔:有无唇腭裂,口腔黏膜有无异常。

(8)胸部:外观有无畸形,有无呼吸困难和胸凹陷,计数1分钟呼吸次数和心率;心脏听诊有无杂音,肺部呼吸音是否对称、有无异常。

(9)腹部:腹部有无膨隆、包块,肝脾有无肿大。重点观察脐带是否脱落、脐部有无红肿、渗出。

(10)外生殖器及肛门:有无畸形,检查男孩睾丸位置、大小,有无阴囊水肿、包块。

(11)脊柱四肢:有无畸形,臀部、腹股沟和双下肢皮纹是否对称,双下肢是否等长等粗。

(12)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度、对称性、肌张力和原始反射。

4.指导

(1)居住环境:新生儿卧室应安静清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室内温度在22~26℃为宜,湿度适宜。

(2)母乳喂养:观察和评估母乳喂养的体位、新生儿含接姿势和吸吮情况等,鼓励纯母乳喂养。对吸吮力弱的早产儿,可将母亲的乳汁挤在杯中,用滴管喂养;喂养前母亲可洗手后将手指放入新生儿口中,刺激和促进吸吮反射的建立,以便主动吸吮乳头。

(3)护理:衣着宽松,质地柔软,保持皮肤清洁。脐带未脱落前,每天用75%的酒精擦拭脐部一次,保持脐部干燥清洁。若有头部血肿、口炎或鹅口疮、皮肤皱褶处潮红或糜烂,给予针对性指导。对生理性黄疸、生理性体重下降、“马牙”、“螳螂嘴”、乳房肿胀、假月经等现象无需特殊处理。早产儿应注意保暖,在换尿布时注意先将尿布加温,必要时可放入成人怀中,直接贴紧成人皮肤保暖。

(4)疾病预防:注意并保持家庭卫生,接触新生儿前要洗手,减少探视,家人患有呼吸道感染时要戴口罩,以避免交叉感染。生后数天开始补充维生素D,足月儿每日口服400IU,早产儿每日口服800IU。对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提醒家长尽快补种。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新生儿,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有吸氧治疗史的早产儿,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转诊到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筛查的指定医院开始进行眼底病变筛查。

(5)伤害预防:注意喂养姿势、喂养后的体位,预防乳汁吸入和窒息。保暖时避免烫伤,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6)促进母婴交流:母亲及家人多与新生儿说话、微笑和皮肤接触,促进新生儿感知觉发展。

5.转诊

(1)立即转诊:若新生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1)体温≥37.5℃或≤35.5℃。

2)反应差伴面色发灰、吸吮无力。

3)呼吸频率<20次/分或>60次/分,呼吸困难(鼻翼煽动、呼气性呻吟、胸凹陷),呼吸暂停伴紫绀。

4)心率<100次/分或>160次/分,有明显的心律不齐。

5)皮肤严重黄染(手掌或足跖),苍白,紫绀和厥冷,有出血点和瘀斑,皮肤硬肿,皮肤脓疱达到5个或很严重。

6)惊厥(反复眨眼、凝视、面部肌肉抽动、四肢痉挛性抽动或强直、角弓反张、牙关紧闭等),囟门张力高。

7)四肢无自主运动,双下肢/双上肢活动不对称;肌张力消失或无法引出握持反射等原始反射。

8)眼窝或前囟凹陷、皮肤弹性差、尿少等脱水征象。

9)眼睑高度肿胀,结膜重度充血,有大量脓性分泌物;耳部有脓性分泌物。

10)腹胀明显伴呕吐。

11)脐部脓性分泌物多,有肉芽或粘膜样物,脐轮周围皮肤发红和肿胀。

(2)建议转诊:若新生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建议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1)喂养困难。

2)躯干或四肢皮肤明显黄染、皮疹,指趾甲周红肿。

3)单眼或双眼溢泪,黏性分泌物增多或红肿。

4)颈部有包块。

5)心脏杂音。

6)肝脾肿大。

7)首次发现五官、胸廓、脊柱、四肢畸形并未到医院就诊者。

在检查中,发现任何不能处理的情况,均应转诊。

工作要求

1.新生儿访视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访视时应携带新生儿访视包,出示相关工作证件。

2.新生儿访视包应包括:体温计、新生儿杠杆式体重秤/电子体重秤、听诊器、手电筒、消毒压舌板、75%酒精、消毒棉签,新生儿访视卡、笔等。新生儿杠杆式体重秤/电子体重秤最大载重为10kg,最小分度值为50g。

3.注意医疗安全,预防交叉感染。检查前清洁双手,检查时注意保暖,动作轻柔,使用杠杆秤时注意不要离床或地面过高。

4.加强宣教和健康指导。告知访视目的和服务内容,反馈访视结果,提供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情况进行随访。

5.发现新生儿危重征象,应向家长说明情况,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6.保证工作质量,按要求询问相关信息,认真完成测量和体检。完整、准确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并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考核指标

1.新生儿访视覆盖率=(该年接受1次及1次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同期活产数)

×100%

2.新生儿纯母乳喂养率=(同期纯母乳喂养新生儿数/满月访视有喂养记录的新生儿数)×100%[1]

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附件1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

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考试题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考题

考试题新生儿访视技术规 范考题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考题 填空题 1)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的目的是: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宣传 (),指导家长做好()、()(),并早期发现(),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和(),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2)首次访视:在出院后()之内进行。如()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3)高危新生儿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报告后()内进行。 4)符合();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及颅内出血者; ();()、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即孕妇年龄大于()岁、患有()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均为高危新生儿。 5)访视内容中的问诊中,需询问新生儿在住院期间是否做过()和()两大筛查。 6)新生儿访视的对家长的指导其中之一的居住环境情况,要求卧室应 (),(),阳光充足。室内温度在()为宜,()适宜。

7)新生儿访视的指导内容有:(1)居住环境(2)();(3)新生儿;(4)();(5)();(6)促进母婴交流; 问答题 1、请说出常见的几种高危新生儿 2、简述新生儿访视内容 3、如何进行新生儿体重的测量 4、在进行新生儿访视时哪些情况需要立即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从、体温、反应及面色吸吮力、呼吸、心率、肤色、四肢、外观发现五官任何部位考虑)

深圳市产后访视工作规范

深圳市产后访视工作规范 一、产后访视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深圳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办法》,按照其规定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2、积极参加市、区卫生局举办的产后访视培训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深圳市产后家庭访视合格证书》。 3、入户访视时应佩带深圳市卫生局基妇处制发的“深圳市产后访视证”,携带产后访视专用包。 4、按程序、按要求对母亲和婴儿做好产后2次家庭访视,并掌握社区孕产妇动态情况。 5、进行出生统计,孕产妇及婴儿、5岁以内儿童死亡监测并按时报告(如系新生儿、产妇死亡,请通知分娩医院)。 二、产后访视对象、时间及程序 1、产后访视对象:居住在本市母亲与新生儿。 2、产后访视时间:第一次家庭访视:产后7天或出院3天内;第二次家庭访视:产后14天;第30天产妇及婴儿回分娩医院或地段(社区)进行第三次访视。有特殊情况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或转医院诊治。产后42天回医院检查。 3、产后访视程序: ①核对:医院访视人员每天应到爱婴区核对产妇分娩日期、地址和联系电话。

②转出转入:将产妇按住址分类,通过电话或网络转给责任单位;接受转入的产妇。 ③按时到产家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2次家庭访视,有异常情况应酌情增访或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④督促母婴产后30天回分娩医院或地段注射第二针乙肝疫苗及体检;督促产妇产后42天回分娩医院检查,并将婴儿转至儿童保健系统。 ⑤访视人员每访视母婴1次,应收回1张产后访视卡,禁止访视1次收2张卡。 ⑥每次访视,应及时将访视情况详细记录在“母子保健手册”上。 三、产后访视内容及要求 1、产后访视要求:先洗手,后检查;先小儿,后成人。采用“看、问、听、查、指导”等方法对产妇、婴儿及生活环境给予指导。 2、访视内容: ①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所记载的孕期、产时的第一手资料,有无高危情况,现为产后多少天;休养环境是否整洁、安静、舒适、温度是否在24-26℃,空气是否流通,尤其是热天空调房,与外界温差不宜超过7℃;产妇和婴儿的被褥是否合适,特别是婴儿被褥的保暖性能是否良好;婴儿一

新生儿访视内容与方法

新生儿访视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2)测量方法:用腋表测量,保持5分钟后读数。 3.体格检查 (1)一般状况:精神状态,面色,吸吮,哭声。 (2)皮肤黏膜:有无黄染、紫绀或苍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糜烂、脓疱、硬肿、水肿。 (3)头颈部:前囟大小及张力,颅缝,有无血肿,头颈部有无包块。 (4)眼:外观有无异常,结膜有无充血和分泌物,巩膜有无黄染,检查光刺激反应。 (5)耳:外观有无畸形,外耳道是否有异常分泌物,外耳廓是否有湿疹。 (6)鼻:外观有无畸形,呼吸是否通畅,有无鼻翼扇动。 (7)口腔:有无唇腭裂,口腔黏膜有无异常。 (8)胸部:外观有无畸形,有无呼吸困难和胸凹陷,计数1分钟呼吸次数和心率;心脏听诊有无杂音,肺部呼吸音是否对称、有无异常。 (9)腹部:腹部有无膨隆、包块,肝脾有无肿大。重点观察脐带是否脱落、脐部有无红肿、渗出。 (10)外生殖器及肛门:有无畸形,检查男孩睾丸位置、大小,有无阴囊水肿、包块。 (11)脊柱四肢:有无畸形,臀部、腹股沟和双下肢皮纹是否对称,双下肢是否等长等粗。 (12)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度、对称性、肌张力和原始反射。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资料

桂阳县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

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4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印发《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分目得、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流程图、工作要求、考核指标6部分。 颁布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目得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与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与疾病,及时处理与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与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得新生儿。 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得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得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产后访视内容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培训内容 一:产后访视时间:产妇出院后3-7天 二:产后产妇访视操作规范: ■一问■二看■三查■四记录■五指导 具体内容综合解析: (1)产妇的休息、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是否正常:通常可能遇到的情况是产后早期,宝宝的睡眠时间较多,产妇的休息与睡眠较好。随着宝宝长大,活动增多,哺乳按宝宝需要,昼夜作息规律乱,可能影响产妇的休息与睡眠‘。因此要注意产妇的精神心理状态与全身感觉。家庭中所有成员应对月子中产妇的变化,予以充分理解与各方面的支持,使产妇能获得较好的睡眠与休息。 (2)产妇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产后最初10天内,如果每日测量口腔温度4次,有2次超过38℃则称为、“产后发热’’,但产后第1天除外。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是否有感染性疾病,如子宫内膜炎、泌尿道感染、乳腺炎、肺炎、伤口感染等。一时性的低热在阴道分娩的产妇中比较常见,体温在38℃左右,大多数不久自退。这可能因为补充水分不足,或因细菌暂时性侵入的反应。但在剖宫产分娩者的产后低热中,约30%可能自退,多数应寻找原因予以治疗才能消退。产后无心血管病、大出血、贫血者若脉搏增快,而无其他出血征象时,要注意可能为产后感染的先兆。进一步做相应检查,寻找原因。 (3)检查乳房情况:如乳房胀满的程度,乳量多少,有无红肿、硬结、触痛,乳头有无破裂。这方面的检查应经常又仔细,因为乳头破裂、乳汁郁积、乳腺炎是初产妇常见的问题。及时发现以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子宫下降程度:产后10~12天内应当检查子宫底下降程度。事先要排空膀胱再检查,子宫底应每天下降1~2横指,在产后10天大多数已不能在耻骨联合上触及子宫底了。还需注意触及官体时有无压痛,局部有压痛常是该处有炎症的表现。恶露的量多少、颜色如何,还有气味是否难闻都应逐日注意。量多而鲜红可能还有较多量的出血N,色由深而渐淡表示出血渐减少,色呈脓样则为感染。恶露正常者微有血腥味,如为难闻之臭味或腐臭味,常提示为感染或有遗留的胎膜组织,应由医生检查确定原因和处理。会阴和阴道如有伤口,要检查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硬结、分泌物等。正常情况下会阴伤口在最初24小时内有些疼痛,以后逐日减轻,如需拆去缝线者通常在产后5~6天拆除,此后疼痛不适的感觉几乎全消。(5)产妇保健指导:修养环境应安静、清洁、空气流通和温湿度适宜;注意个人卫生;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膳食合理;产后适当活动;心理保健:丈夫、家属应关心产妇的情绪变化;计划生育指导;盆底康复;动员产后42天到医院进行母子健康体检。 (6)产后访视对以下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转诊:□血压高□贫血□易疲倦或呼吸急促□阴道出血较多□发烧>38℃并伴有腥臭味恶露□尿淋漓不尽□伤口感染□外阴瘙痒□情绪低落或易哭泣 (7)有无合并症或并发症: 对有心脏病、先兆子痫等疾病者,应对有关疾病的病情恢复情况进行评定,对体征进行复查,对病体康复的程度作出评价,指导产妇的治疗与护理。需要间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依病情及恢复情况决定,直至产妇症状消失,功能恢复至正常水平,再定期到有关专科随诊。此一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桂阳县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

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

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2)测量方法:用腋表测量,保持5分钟后读数。 3.体格检查 (1)一般状况:精神状态,面色,吸吮,哭声。 (2)皮肤黏膜:有无黄染、紫绀或苍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糜烂、脓疱、硬肿、水肿。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试行) 第一部分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为接受过孕产妇中医保健知识技术培训的中医类别医师或其他类别医师。 三、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孕产妇愿意接受服务。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可以与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时间相结合。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第二部分管理程序 各地区结合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的时间要求,至少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主要内容为: 一、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孕产妇健康状态进行辨识; 二、提供孕产妇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三、对孕产妇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

或给予转诊建议; 四、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表1 孕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预约: 领取孕妇登记表1.询问生活方式 .心理 .饮食 .起居 .运动 2.询问健康状况 .既往胎产史 .既往体质辨识 情况 .目前保健方法 3.望、闻、切诊 .神色 .形体 .语声 .气息 .舌象 .脉象 根据 评估 结果 进行 分类 处理 有异常 情况者 进行有针 对性的中 医养生保 健指导或 建议转诊对所有孕 妇告知日 常保健方 法: 心理调摄 饮食调养 起居调摄 运动保健 分期保健 要点 无异常 情况者告知 保健 要点

表2 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第三部分 孕妇中医保健 中医认为女性妊娠期间脏腑、经络的阴血,下注冲任,以养胎元。因此整个机体出现“血感不足,气易偏盛”的特点,而有“产前一盆火”之说。妊娠初期,由于血聚于下,冲脉气盛,肝气上逆,胃气不降,则出现饮食偏嗜、恶心作呕、晨起头晕等现象,一般不严重,经过20—40天左右,症状多能自然消失。另外,妊娠早期,孕妇可自觉乳房胀大。妊娠3个月后,白带稍增多,乳头乳晕的颜色加深。妊娠4—5个月后,孕妇可以自觉胎动,胎体逐渐增大,小腹部逐渐膨隆。妊娠6个月后,胎儿渐大,阻滞气机,水道不利,常可出现轻度肿胀。妊娠末期,由于胎儿先露部压迫膀胱与直肠,可见小便频数、产 后第一 次访视 1.询问产后情况 .心理 .饮食 .起居 .运动 2.询问健康状况 .少腹痛及恶露情况 .大便情况 .乳汁情况 .出汗情况 3.望、闻、切诊 .神色 .形体 .语声 .气息 .舌象 .脉象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有异常情况进行 有针 对性 的养 生保健指导或建议转诊 对所有产妇妇告知 日常保健 方法: 心理调摄 饮食调养 起居调摄 产后保健 操 无异常情况者 告知保健 要 点 进行儿童 中医药保 健宣传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4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印发《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分目的、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流程图、工作要求、考核指标6部分。 颁布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2018年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为接受过孕产妇中医保健知识技术培训的中医类别医师或其他类别医师。 三、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孕产妇愿意接受服务。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可以与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时间相结合。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第二部分管理程序 各地区结合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的时间要求,至少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主要内容为: 一、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孕产妇健康状态进行辨识; 二、提供孕产妇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三、对孕产妇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四、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表1 孕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

表2 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产 后 第一 次访视1.询问产后情况 .心理 .饮食 .起居 .运动 2.询问健康状况 .少腹痛及恶露 情况 .大便情况 .乳汁情况 .出汗情况 3.望、闻、切诊 .神色 .形体 .语声 .气息 .舌象 .脉象 根据 评估 结果 进行 分类 处理 有 异 常 情 况 进行 有针 对性 的养 生保 健指 导或 建议 转诊 对所有产 妇妇告知 日常保健 方法: 心理调摄 饮食调养 起居调摄 产后保健 操 无 异 常 情 况 者 告知 保健 要点 进行儿童 中医药保 健宣传 预约: 领取孕妇登记表1.询问生活方式 .心理 .饮食 .起居 .运动 2.询问健康状况 .既往胎产史 .既往体质辨识 情况 .目前保健方法 3.望、闻、切诊 .神色 .形体 .语声 .气息 .舌象 .脉象 根据 评估 结果 进行 分类 处理 有异常 情况者 进行有针 对性的中 医养生保 健指导或 建议转诊对所有孕 妇告知日 常保健方 法: 心理调摄 饮食调养 起居调摄 运动保健 分期保健 要点 无异常 情况者告知 保健 要点

新生儿访视技术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产妇产后访视内容

产妇产后访视内容 产后访视三次。产妇出院后三天内、产后14天、产后28天,要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访视,并要求及时将访视情况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的管理登记中,高危产妇及体弱儿增加访视次数,并进行专案管理。 一、了解一般情况(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心理状况) 二、测血压,体温 三、检查:乳头有无皲裂,泌乳是否通畅,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汁分泌量;宫底高度,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观察恶露及其性状,会阴切口及剖宫产腹部切口愈合情况。 1、乳胀:多因乳房过渡充盈及乳腺管阻塞所致,哺乳前湿热敷3-5分钟并按摩,频繁哺乳排空乳房。 2、催乳:若乳汁不足,鼓励乳母树立信心,按需哺乳,适当调节饮食; 3、退奶:停止哺乳不排空乳房,少进汤汁,但会有产妇乳房胀痛,目前不推荐用雌激素退奶,生麦芽60-90g水煎当茶饮每日一剂连服3-5天;芒硝250g分装两纱布袋内敷乳房并包扎,湿硬时更换;维生素B6片200mg口服一日三次共5-7天 4、乳头皲裂:轻者可继续哺乳,哺乳前湿热敷3-5分钟,挤出少许乳汁,使乳晕变软,以利新生儿含吮乳头和大部分乳晕,哺乳后挤出少许乳汁涂在乳头和乳晕上,暴露干燥,也可凃抗生素软膏,严重者停止哺乳,可挤出或吸奶器吸出乳汁后喂给新生儿。 5、恶露:产后3-4天为血性,浆液性10日左右,白色持续3周干净,正常恶露有血腥味但无臭味,持续4-6周总量250-500ml,保持会阴清洁干燥,会阴有水肿者可用50%硫酸镁湿热敷,恶露有腐臭味且子宫有压痛应给予广谱抗生素及甲硝唑控制感染。会阴切口及剖宫产切口发现异常应给予及时指导处理。 四、指导母乳喂养,计划生育措施的选择 五、指导产褥期保健防止产后并发症,如晚期产后出血等。 魏村镇卫生院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天宁区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国家技术规范中: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根据《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为辖区内新生儿开展3次访视的考核要求,我们仍然执行3次新生儿家庭访视。 1.正常足月新生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新生儿分娩信息后,应于2天内、出生14天、出生28天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家庭访视。 (1)首次访视:在收到新生儿分娩出院信息后2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第二次访视:新生儿出生后14日进行。 (3)第三次访视:在出生后28日进行。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 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 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2)测量方法:用腋表测量,保持5分钟后读数。 3.体格检查 (1)一般状况:精神状态,面色,吸吮,哭声。 (2)皮肤黏膜:有无黄染、紫绀或苍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糜烂、脓疱、硬肿、水肿。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4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印发《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分目的、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流程图、工作要求、考核指标6部分。 颁布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新生儿访视内容与办法

新生儿访视内容与方法(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部有无红肿、渗出。 (10)外生殖器及肛门:有无畸形,检查男孩睾丸位置、大小,有无阴囊水肿、包块。 (11)脊柱四肢:有无畸形,臀部、腹股沟和双下肢皮纹是否对称,双下肢是否等长等粗。 (12)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度、对称性、肌张力和原始反射。

4.指导 (1)居住环境:新生儿卧室应安静清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室内温度在22~26℃为宜,湿度适宜。 (2)母乳喂养:观察和评估母乳喂养的体位、新生儿含接姿势和吸吮情况等,鼓励纯母乳喂养。对吸吮力弱的早产儿,可将母亲的乳汁挤在杯中,用滴管喂养;喂养前母亲可洗手后将手指放入新生儿口中,刺激和促进吸吮反射的建立,以便主动吸吮乳头。 2)反应差伴面色发灰、吸吮无力。 3)呼吸频率<20次/分或>60次/分,呼吸困难(鼻翼煽动、呼气性呻吟、胸凹陷),呼吸暂停伴紫绀。 4)心率<100次/分或>160次/分,有明显的心律不齐。 5)皮肤严重黄染(手掌或足跖),苍白,紫绀和厥冷,有出血点和瘀斑,皮肤硬肿,皮肤脓疱达到5个或很严重。

新生儿访视(DOC)

新生儿访视 1.新生儿童家庭父母情况填写不包括( D ) A、父母的姓名 B、父母的职业 C、父母的联系电话 D、父母的身份证号 2.新生儿童如果没有取名儿童姓名的填写正确的是( C ) A、母亲姓名 B、父亲姓名 C、母亲姓名+之男或之女 D、父亲+之男或之女 3.出生孕周( A ) A、新生儿出生时母亲怀孕周数 B、新生儿从出生到一个月 C、从知道怀孕到婴儿出生 4.出生日期填写正确的是( C ) A、1949-1-1 B、1949-01-1 C、1949-01-01 D、1949-1-01 5.新生儿身份证号如何填写( C ) A、必须填写 B、不填写 C、有则填无则不填 6.新生儿的喂养方式不包括( D ) A、母乳喂养 B、混合喂养 C、人工喂养 D、其他喂养 7.新生儿童听力筛查询问是否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将询问结果填写不包括( D ) A、通过 B未通过 C、未筛查 D、不知道 8.新生儿查体不包括() A、眼外观 B、耳外观 C、皮肤 D、腹部 9.医护人员应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的次数访视的内容是() A.宣传母乳喂养的优点B.督促完成基础计划免疫C.指导添加辅食D.日常护理指导E.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 10.某产妇分娩一正常足月新生儿出院,医护人员应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的次数( B )A.1~2次B.2~3次C.3~4次D.4~5次E.5~6次 11.世界第一位访视护士是( ) A.威廉?勒斯明 B.圣菲比 C.丽莲?伍德 D.露丝?依瑞曼 E.罗宾森 12简答题:新生儿家庭访视半月访的访视重点有哪些 13.新生儿满28天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什么内容? 答:重点观察询问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14.社区护士对新生儿家庭至少访视3次,首次访视应在新生儿( B ) A.出院后24小时之内 B.出生后第7天C.出生后第14天 D.出生后第21天 15..新生儿脐炎发生时最初的表现是( A )

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家庭访视 对生后1月内的新生儿家庭访视共三次,分别在出生后的3天内、14~16天、26~28天进行。由于产后3天内大多数产妇尚在住院期间,因此,第一次访视一般由接生单位完成;第二次、第三次的访视分别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以及出生窒息等高危新生儿应增加访视次数。 一、访视包装备 必备物品:听诊器、体温计、75%乙醇、消毒棉签、婴儿秤、手电筒等。其他育儿宣传资料、一次性鞋套。 二、访视流程 (一)社区访视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 (二)按门铃或敲门、自我介绍、说明来访目的,与产妇及家属沟通,取得信任。 (三)进入产妇家,在接触母婴之前先清洁双手。 三、访视内容 (一)询问: 1、围生期情况:孕期健康状况、孕周、分娩方式、孩子出生体重、有无窒息或产伤等。 2、新生儿的吃奶、睡眠、大小便等。 3、有无呕吐。若生后2~3周或更早出现呕吐,持续性加重、呈喷射状、吐出物为奶及奶凝块、不含胆汁,则怀疑幽门狭窄,应转诊。 4、预防接种情况:询问是否接种了卡介苗和第一剂乙肝疫苗。

5、新生儿筛查:询问在出生时是否进行了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若没有,督促家长尽快带孩子到出生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接受筛查。 (二)观察:家居环境、卫生;新生儿的面色、精神、活动等一般状况。 (三)体格检查及处理 1.观察新生儿整体情况,有必要时测量体温。若体温超过38.5℃或物理降温无效或体温低于35℃或不吃奶,建议转诊;呼吸频率过快,超过60次/分或出现呼吸暂停者,立即转诊。 2.皮肤: (1)观察有无胎记和色素异常; (2)有无黄疸、发绀、苍白、皮疹、包块、硬肿、红肿等;腋下、颈部、腹股沟部、臀部等皮肤皱褶处有无潮红或糜烂。若有异常或突然迅速生长的血管瘤,建议转诊; (3)若咖啡牛奶斑数量超过6个,大小超过0.5cm,建议转诊;若有皮肤皱褶处潮红或糜烂,给予针对性指导; (4)若黄疸过早出现(生后1~2天),或短时间内加重;持续时间过长(≥14天);退而复现;建议转诊。 (5)若有湿疹,给予针对性指导。 3.四肢:检查四肢活动、对称性、肌张力;检查锁骨有无骨折;四肢有无畸形。初次发现新生儿四肢畸形,应建议转诊。 4.头部:检查囟门、颅缝情况,检查有无血肿。

新生儿访视技术要求规范

桂阳县新生儿访视技术规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居住的新生儿。 三、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目的 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处理,降低新生儿的发病率和减轻发病的程度。 新生儿访视内容 包括1、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2、回家后的生后情况。3、预防接种情况。4、喂养及护理指导。5、体重测量。6、体格检查。重点注意有无产伤、黄疸、畸形、皮肤脐部感染等。7、咨询及指导。 (一)第一次访视 又称初访,是对出生后7天内的新生儿访视,最好能在新生儿出院或出生后2—3天内尽早访视。 初访的重点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高危新生儿,注意新生儿的各种特殊生理状态,如生理性体重下降、生理性黄疸、乳腺增大、假月经等。 1、询问 (1)询问母亲新生儿是否有高危因素,如早产、低出生体重、产时窒息等; (2)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出生时体重、身长、头围、母亲的分娩方式及孕周等;(3)了解新生儿预防接种情况: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等; (4)询问新生儿生活情况:包括新生儿的喂养、大小便、睡眠、哭声等情况; (5)了解母亲的情况:如睡眠、饮食、喂乳情况。 2、观察 (1)观察新生儿一般情况:新生儿在安静状态下,每分钟呼吸次数、全身及面部皮肤的颜色。 (2)观察新生儿居室的卫生状态:包括室温、湿度、通风状况、室内用具是否清洁卫生、新生儿的衣被及尿布是否合乎要求等。 3、检查 (1)体格测量:主要测量体重,有条件者可测量身高及头围; (2)全面体格检查:应从新生儿的头部、颈部、口腔、胸部、腹部、心肺听诊到会阴、下肢、肛门及皮肤等检查。检查时应特别注意脐部有无分泌物或感染;颈、腋、腹股沟及臀部等处有无皮肤糜烂等情况; (3)检查身体各部位有无畸形、各种神经反射及四肢活动情况等。 (4)测量体温,以指导保温。 4、指导 指导是新生儿访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指导内容。 (1)护理指导 对新生儿的皮肤、脐部的护理;新生儿的衣着;新生儿居室的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指导。指导母亲的合理营养。纠正不良的风俗习惯,如脏布擦口腔、用针挑马牙、挤新生儿的肿大的乳房、不吸安慰奶头等。 (2)喂养指导 强调母乳喂养,做到母婴同室,按需喂乳,不要轻易放弃母乳喂养。尤其是在新生儿出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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