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_T 818-2010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_T 818-2010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_T 818-2010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城市道路系统

城市道路系统 1.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与城市的关系 城市交通系统是城市型体建设空间系统的一个组成成分。交通与运输是密切联系的,运输应有一定空间渠道流通,用交通工具才产生了交通。所以首先是运输系统的结构可以影响城市建筑系统的整体布局,因此,首先研究运输,进而研究交通。 交通是一个动态体系,关系到城市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以及生态作用。 2.布置城市道路系统的基本要求(总体规划、详细 规划多城市道路系统的影响?) a. 在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基础上要有一个完整的系统; ①城市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市通过城市道路构成一个互相协调有机联系的整体,所以道路系统应以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组织为前提,进行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交通的要求。所以两者紧密结合才能的道较完善的方案。 ②城市道理系统不是消极的适应城市的总体布局,而是积极配合对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提出具体意见。做出相互协调、有机联系,使整个城市具体布局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③现代城市道路必须满足交通方便、安全、快速,也要满足清洁、安静、生动、美观,因此要做到道路功能清楚,系统分明,组织城一个合理的交通网。 ④城市用地安功能布局时,要求形成各部分交通系统及全市性交通系统; ⑤城市总体布局中要尽量使交通能够均衡分布; ⑥城市道路系统要求要有一定的干道网密布; b. 区分不同功能的道路性质; c. 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 d. 要考虑城市环境和城市面貌的要求; e. 要满足敷设各种管线及与人防工程相结合的要求; f. 要考虑远期的发展; 3.城市道路为何要形成系统 交通运输与城市的生产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交通运输的发展能促进生产和城市发展。城市生产生活的发展也为交通运输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城市的道路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效益的发挥也是紧密相关的。 a)从城市的角度将城市道路应当形成系统; 城市中各个组成分是通过城市道路构成一个相互协调有机联系的整体,道路是城市的骨架; 道路形成系统市城市用地风能组织合理化的前提,有句俗语“条条大路通罗马” 说的就是古罗马发达的道路系统; b)从道路本身来讲也要形成系统 i.只有形成系统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成体效益。 ii.城市是融汇多种类型交通的统一体,如果不加以规划使之形成系统,会造成混乱不堪的局面,所以在考虑交通运输组织市要 1. 合理的布局城市的人流吸引 点从而影响,从而影响部分设施的布置;2. 引开过境交通;3. 交通分流 4. 组织立体交通。如此从系统的交通出发发挥城市道路的最大组织能力。

CJJ《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 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 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 测量 5.1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 路基 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构筑物处理 13 6.7 特殊土路基 13 6.8 检验标准 16 7 基层 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 22 7.3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 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 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 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28 7.8 检验标准29 8 沥青混合料面层 34 8.1 一般规定34

8.2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9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检验标准44 9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47 9.1 一般规定 47 9.2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 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 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 60 10.8 检验标准60 11 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检验标准64 12 广场与停车场面层 66 12.1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 66 13 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检验标准69 14 人行地道结构71

(整理)城市道路交通状态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章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拥挤问题也逐渐产生并日益严重。近20年,内地民用汽车年平均增长率为13.3%,私人汽车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3.7% 。其中,北京作为人口超过2000万人、机动车500万辆的特大城市,交通拥堵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2010年10月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书更是将北京列为世界五大拥堵城市之首。 城市交通拥挤已严重阻碍中国城市经济及空间布局结构的良性发展,在社会各个方面造成负面效应,具体表征为时间延误、能源浪费、大气污染及情绪影响等。这些负面效应使得社会外部成本增高,危害了人类的经济利益和健康安全,更不符合建设和谐交通的目的。 因此,从科学的角度对城市道路拥挤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显得格外重要。这不是单纯地统一增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路网规模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量,而是通过拥挤识别确定城市不同道路的拥挤度来实施不同的解决措施。建立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交通拥挤识别体系并合理运用成为当务之急。 1.1.2 研究意义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自1991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持续超过10%,而持续的经济增长使得人民对交通的需求扩大。汽车产量增大,人民的购买力上升,人民的配车率提高,私人小汽车的数量快速增长,城市的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出现了不平衡状况,导致了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严峻的交通拥挤问题。因此,此次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交通指挥中心的固定检测器采集和实地考察的交通数据,在交通拥挤识别体系下,计算出有效的道路实时动态交通信息,根据获取的数据信息实时、准确地为管理者制定合理有效的交通拥挤疏导策略。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复习资料老师总结自己整理

第一章 城市交通规划的概念:(1)通过对城市交通需求量发展的预测,为较长时期内城市的各项交 通用地,交通设施,交通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综合布局与统筹规划,并进行综合评价,是 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2)城市交通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活动 特点的调查资料为基础,对城市未来交通进行研究的过程和对未来交通的安排。 城市交通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一个战略: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两张网:城市道路网,城 市公交网。 城市四大基本活动:交通、居住、工作、游憩。 城市道路的概念及其功能: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城区内的道路。功能:为地上地下工程管线 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铺设提供空间; 是城市的骨架,建筑物的依托,分别用地各地块的边界; 是商贸活动的场所之一;是城市居民交通与活动的空间;城市防灾避难提供场所;为城市通 风新鲜空气的流通提供渠道;反映了城市的风貌,反映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又是显示当代精 神文明的场所,是组织城市景观的导线。 城市道路按国标、按功能、按目的分类:(1)国标(作为城市骨架)的分类:快速路、主 干路、次干路、支路;(2)按道路功能的分类: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3)按交通目的的分类:疏通性道路、服务性道路。 我国城市交通和道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问题及原因:(1)人口密集与城市用 地的矛盾:由于人口稠密,国家又实行劳动力密集、广就业、低工资的政策,所以中国城市发展的最大问题是人口密集而城市用地紧张,从而导致交通密度大。(2)城市用地布局带来 的交通分布的合理性问题: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模式是单一中心的同心圆式发展,由于在城 市的发展建设上缺乏远见,缺乏清晰的规划思想,城市布局的不合理性也越来越明显,从而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的分布和合理性。(3)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落后带来的系统性问题: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运输体系和交通结构缺乏科学性。 (4) 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性问题:我国城市中城市运输、城市道路、城市交通管理三个系统分别 由多个部门管理,思想认识不尽统一,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脱节,城市交通管理跟不上城市交通发展需要。(5)居民交通意识问题:交通意识是衡量国民素质和 城市居民意识水平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事故的根源,事故是交通阻塞的主要原因。对策:(1) 研究城市交通机动化的发展趋势,规律及城市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的城市交通发展 战略和城市交通政策。(2)立足于城市布局向合理化转化,从根本上减少交通量,使交通分 布趋于合理。(3)优化城市道路系统结构,一是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现代化城市交通需求,二是要与用地布局相协调。(4)搞好交通规划与用地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的结合。 (5) 实施科学的现代化交通管理。 第二章 人的交通活动特性的 4项要素:出行目的、出行方式、平均出行距离、日平均出行次数。交通生成指标的用地相关因素有:城市用地性质、面积、居住人口密度、就业人口密度(就 业岗位密度)。 描述道路上车流的三项参数:速度V、流量Q、密度D ; D=Q/V 动力净空长度:即一辆车所需的净空长度 L,动力净空长度为 L=l+lt+lr+IO ; I—车长;10 —安全

城市道路交通状态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道路交通状态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章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拥挤问题也逐渐产生并日益严重。近20年,内地民用汽车年平均增长率为13.3%,私人汽车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3.7% 。其中,北京作为人口超过万人、机动车500万辆的特大城市,交通拥堵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10月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书更是将北京列为世界五大拥堵城市之首。 城市交通拥挤已严重阻碍中国城市经济及空间布局结构的良性发展,在社会各个方面造成负面效应,具体表征为时间延误、能源浪费、大气污染及情绪影响等。这些负面效应使得社会外部成本增高,危害了人类的经济利益和健康安全,更不符合建设和谐交通的目的。 因此,从科学的角度对城市道路拥挤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显得格外重要。这不是单纯地统一增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路网规模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量,而是经过拥挤识别确定城市不同道路的拥挤度来实施不同的解决措施。建立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交通拥挤识别体系并合理运用成为当务之急。

1.1.2 研究意义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自1991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持续超过10%,而持续的经济增长使得人民对交通的需求扩大。汽车产量增大,人民的购买力上升,人民的配车率提高,私人小汽车的数量快速增长,城市的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出现了不平衡状况,导致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严峻的交通拥挤问题。因此,此次研究的目的就是经过分析交通指挥中心的固定检测器采集和实地考察的交通数据,在交通拥挤识别体系下,计算出有效的道路实时动态交通信息,根据获取的数据信息实时、准确地为管理者制定合理有效的交通拥挤疏导策略。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拥挤识别研究现状 到当前为止,国内外对很多学者研究开发了许多的 ACI 算法。 加利福尼亚算法。经过比较邻近检测站之间的交通参数数据,对可能存在的突发交通事件进行判别,由此确定交通拥挤的发生。此算法于 1965-1970 年间,由加利福尼亚洲运输部开发。 McMaster 算法。该算法由Persaud et al(1990)根据突变理论开发出来。它使用大量的拥挤和非拥挤交通状态下的流量-占有率历史数据,开发一个流量-占有率分布关系模板,经过将观测数据之

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

第一章 1.概念解释:交通、城市交通系统、城市道路。 交通:是指“人和物的流动”,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备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交通更为广义的概念是“人、物、信息的流动”,是以某种确定的目标,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空间进行的,涵盖了航空、水运、铁路等不同的交通方式。 城市交通系统:是城市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体现了城市生产、生活的动态的功能关系。城市交通系统主要由城市运输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和城市交通管理系统所组成。城市交通系统是为城市运输系统完成交通服务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则是整个城市交通系统正常、高效运转的保证。 城市道路:是城市中担负城市交通的主要设施,是行人和车辆往来的专用地。 2.城市道路如何分类分级,城市道路的功能有哪些? 城市道路分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城市道路的功能:①城市交通的主要措施,是行人和车辆往来的专用地②组织城市布局结构的骨架③是通风、采光和防火的通道④公共工程基础设施(地上、地下管线)的主要空间⑤是城市面貌和建筑风格的媒介,是城市景观的组成媒介 3. 现代道路系统规划思想是什么? ①城市道路系统的交通分流②疏通性和服务性的分离是现代化城市交通和城市道路系统演变的必然和特点③注重城市非机动交通环境的营造④城市快速路与高架路:快速路应该与到达性的机动车流分离,采用立交或联系匝道的方式实现快速路交通与常速路交通之间的转换。高速道路在城市中的建设应该慎之又慎。 第二章 1. 名词解释:交通生成指标;车流密度;动力净空长度;停车视距;道路容量。 交通指标生成:确定不同性质、不同分类的城市用地生产和吸引交通的数量的指标,表示交通的生产和吸引量与城市用地等相关因素的关系。 人的交通活动特性:出行目的;出行方式;平均出行距离;日平均出行次数。 车流密度:车流密度D指道路单位长度上的车辆数,D=Q/Vs(V速度.Q流量) 动力净空长度:保证前后两车之间安全的车头距(车头间距)的长度,即一辆车所需的净空长度L。 停车视距:ST是司机发现前方障碍物进行制动时所需要的最小安全距离,相当于动力净空长度减去车的长度。 道路容量C:指在通常的道路条件下,可以合理期望在单位时间内通过车道或车行道某一断面的单向或双向最多的车辆数(相当于通行能力)。 论述交通规划方法:出行生成;出行分布;出行方式划分;交通分配 2. 说明居民出行和货运OD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居民(OD调查)出行调查:目的:为了取得客流的出行生成规律以及土地使用特征、社会经济条件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家庭地址(交通区)、用地性质、家庭成员情况、经济收入、出行目的、每日出行次数、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等。调查方法:家庭是居民出行的主要来源,所以一般都采用抽样家访的方法进行调查。 货运调查:方法:采用抽样发调查表或深入单位访问的方法。内容:调查各工业企业、仓库、批发部、货运交通枢纽和专业运输单位的土地使用特征、产销储运情况、货物种类、运输方式、运输能力、吞吐情况、货运车种、出行时间、线路、空驶率以及发展趋势等情况。目的:在于取得出行率生成规律以及土地使用特征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资料。

(整理)城市交通系统.

《城市交通系统》读书报告 1城市交通系统概述 城市交通系统是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物质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把分散在城市各处的生产:生活活动连接起来,在组织生产、安排生活、提高城市容货流的有效运转及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的布局形态、规模大小,甚至城市的生活方式都需要一个城市交通系统的支撑。 城市交通系统主要由城市运输系统、城市道路系统和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组成。其中城市道路系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核心,是为城市运输系统完成交通行为服务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则为整个交通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提供保证。 1.1城市综合交通 交通运输系统由各种相对独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交通类型组合而成。城市交通是一个独具特色、由多种类型交通组合而成的系统,城市中的各种交通形式的系统构成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从形式上,城市综合交通可分为地上交通、地下交通及水上交通等;从地域上,城市综合交通又可分为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两部分。 1.1.1城市对外交通 城市对外交通泛指城市与其他城市间的交通,也包括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间的交通。其主要交通形式有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城市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具有相互联系、相互转换的关系。 1.1.2城市交通 广义的城市交通是指城市范围以内的交通,即城市各种用地之间人和物的流动。这些流动都以一定的城市用地为出发点,并以一定的城市用地为终点,经过—定的城市用地而进行。城市交通土要包括城市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和水运交通等通常所指的交通是指城市道路交通,主要分为货运交通和客运交通两大部分。 1.2道路交通系统 1.2.1道路交通网络 所谓网络,即包含节点集合和连接结点的弧线集合。网络规定了发点和收点,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2市政大、中修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辖区内的改扩建、翻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大、中修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工厂厂区、生活小区、社区等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可参照本规程使用。 1.0.3 城镇道路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道路工程的材料与施工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第 3.1节、第3.2节的规定执行。 2.0.2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及其验收程序和道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的规定执行。 2.0.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拟采用的施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可按照下表的规定执行。

2.0.4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等控制资料。 2.0.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执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的检查验收。 2.1.2 施工测量所使用仪器的具体要求,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

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标准货车 以载重量4-5T的汽车为标准车,其他型号的载重汽车,按其车型的大小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货车,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规定取值。 2.2乘客平均换算系数 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算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2.3存车换算 将自备车辆存放后,改乘公共交通工具而达到目的地的交通方式。 2.4出行时耗 居民从甲地到乙地在交通行为中所耗费的时间。 2.5当量小汽车 以4-5座的小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道路交通量的当量车种。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2取值。 2.6道路红线 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界线。 2.7港湾式停靠站 在道路车行道外侧,采用局部拓宽路面的公共交通停靠站。 2.8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 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上有公共交通线路经过的道路中心线长度,单位为KM/KM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3 基本规定 4 施工准备 5 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 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 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 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 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 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 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 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 人行地道结构71 14.1 一般规定71 14.2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74 14.4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 14.5 检验标准74 15 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 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 检验标准84 17 冬雨期施工 17.1 一般规定 17.2 雨期施工 17.3冬期施工 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92 附录A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记录表 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