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题(2019年)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题(2019年)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题(2019年)

以出题方式预测和大题知识点为主,例题只是为了理解,不要光背题目答案(鲜红色是特别重要的重点,跟出题方式预测相对应的)其中增值税、所得税、合同法、票据法、有限合伙必考的,而且分数很高,多看看增值税和所得税需要多做题练习

客观题核心知识点概要,这些地方一定要认真看,分数很高

第1章法律行为、表见代理、仲裁、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第2章按综合题掌握

第3章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入伙和退伙,按简答题掌握

第4章股票发行、要约收购、保险合同(这些知识点容易混,失分重灾区,尤其是多选),票据法按简答题掌握

第5章合同订立、担保、合同终止和买卖合同等,按简答题掌握

第6章按综合题掌握

第7章按简单题掌握

第8章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利、预算组织程序(大家陌生的知识点,猜都不易猜,考前一定要看一遍)

一、增值税(有一批次考综合题,一批次考简答题)增值税内容得做题练练

出题方式预测:

核心:主要考察征税范围、税率、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①征税范围:视同销售(如集体福利、对外投资、无偿赠送等)

②税率(16%、10%,6%):考试不给税率,注意应税项目适用的税率

③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考察简易征收的问题、注意单独计算)

销项的计算:

④换算不含税额(注意含税、不含税的换算,含税价如零售价、价外费用、普通发票)

⑤可能牵扯到价外费用,要先识别哪些是价外费用(含税的要换算成不含税的)

⑥视同销售的组合计税价格

⑦以旧换新、余额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进项的计算:

⑧免税农产品进项抵扣

⑨进项不得抵扣(管理不善的损失、管理不善的损失对应的运费也要进项转出、外购用于集体福利、

购进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如果扣过进项要做进项转出)、扣减进项税额(农产品)、转增进项税额大题背诵知识点:

【考点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征税范围:

(1)销售及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营改增应税服务:

2.★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货物:委托代销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异地移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用于对外(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无偿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必背法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处理。

【考点二】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1.税率★

2.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3%

(2)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按 3%,一经选择,36 月不变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销售旧货:

【考点三】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

1.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注意1】价外费用不包括: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垫运费;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

【注意2】含税:商场的“零售额”肯定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肯定含税。★

3.营改增行业销售额的规定(新增)

【考点四】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注意】①(新增)无论“购入”或“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额抵扣。

2.进项税额转出(新增)

(1)如果知道原进项税额——直接转出

【示例】1月份购进原材料已认证抵扣的税款100万元,2月份发生非正常损失10%,则进项税额转出=100×10%=10(万元)

(2)如果不知道原进项税额——通过实际成本确定进项税额

①货物或劳务:应转出进项税额=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16%

【示例】甲企业2019年1月外购材料拟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已抵扣了进项税额。2月,甲企业将该批材料中的40%用于集体福利。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转出=100×40%×16%=6.4(万元)

②服务:应转出进项税额=实际成本×10%(或6%)

【示例】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0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10万元,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转出=(610-10)×16%+10×10%=97(万元)

③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应转出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即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税率

【补充】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税率)×税率

④外购免税农产品:

A.非深加工:应转出进项税额=农产品成本÷(1-10%)×10%

B.深加工:应转出进项税额=农产品成本÷(1-12%)×12%

例题

例题1、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国内运输旅客,取得含税收入600万元。

(2)将公司的一部分车辆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1年的含税租金12万元。

(3)委托装修公司对自用房屋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装修费5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

(4)新购进汽车5辆并将其中一辆作为职工通勤班车,每辆车不含税价款为60万元。

(5)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其中80%用于公司运输旅客,20%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甲公司的进项税额。

(4)计算业务(4)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甲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业务(1)销项税额=600÷(1+10%)×10%=54.55(万元)

(2)业务(2)销项税额=12÷(1+16%)×16%=1.66(万元)

(3)业务(3)进项税额=50×10%+3×6%=5.18(万元)

(4)汽车用于职工通勤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5-1)×16%=38.4(万元)

(5)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0×16%×80%=6.4(万元)

(6)甲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4.55+1.66-5.18-38.4-6.4=6.23(万元)

例题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1月发生如下事项:

(1)购进一批生产用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一台检测设备,支付给国外企业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10万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本企业于2017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100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大货车4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03万元。(5)将一批A型电冰箱赊销给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1月15日付款。1月15日甲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0万元。丙公司于1月31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5.8万元的违约金。

(6)将新试制的10台B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1万元,市场上无B型电冰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检测设备的关税税率为20%;B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为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事项(4)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计算事项(5)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6)事项(6)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16%+10×10%=49(万元)。

(2)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0+20+10)×(1+20%)×16%=28.80(万元)。

(3)销项税额=1100÷(1+10%)×10%=100(万元)。

(4)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

(5)销项税额=[1000+5.8÷(1+16%)]×16%=160.80(万元)。

(6)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货物。在无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销项税额=1×10×(1+10%)×16%=1.76(万元)。

例题3、59.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80%的产品对外销售,成本为600万元,取得含税价款1000万元;另外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2)购入生产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48万元。

(3)购进一辆小汽车作为销售部门公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

(4)在某市租入3间房屋作为当地办事处工作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3万元。

(5)支付某广告公司广告设计费,取得该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4万元。

(6)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失,已知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25万元(含运费成本0.15万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上月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事项(1)中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事项(3)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事项(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事项(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事项(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额。

【答案】

(1)事项(1)中该企业的销项税额=1000÷(1+16%)×16%+1000÷80%×20%÷(1+16%)×16%=172.41(万元)(2)该企业事项(3)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16%=3.2(万元)

(3)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0%,事项(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10%=0.3(万元)

(4)广告设计适用税率6%,事项(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6%=0.24(万元)

(5)进项税额转出=(1.25-0.15)÷(1-10%)×10%+0.15×10%=0.14(万元)

(6)当月应纳增值税=172.41-(48+3.2+0.3+0.24-0.14)=120.81(万元)

二、公司法(有一批次考综合题)公司法非常容易失分,要多看看

核心:担保、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出席、全数、过半数、三分之二)、股权转让出题方式预测:

①公司对外担保(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决议通过方式、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②出资方式(哪些不能出资、交付未变更、变更未交付)

③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对内、对外责任)、抽逃出资责任

④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创立大会)

⑤股东(大)会VS董事会的职权(注意区分)

⑥股东(大)会召集、决议、特别决议(内容及决议办法)

⑦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人数、委托出席、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

⑧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

⑨临时会议

⑩公司决议效力(新增内容)

?优先股(发行限制、参与表决)

?股权转让(转让当中的要求、怎么样才能转、有什么样的限制、异议回购)

?短线交易、哪些情况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不能担任董监高的情况

大题背诵知识点:

【考点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30%。

(3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二】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3.★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5.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6.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三】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考点四】组织机构的职权对比★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组成

1.★董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组成

【考点六】会议制度

1.★临时会议:

3.召集:

4.通知:

5.★公司决议效力(新增)1.情形:

(1

【注意】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新增)。

★(2)决议不成立(新增):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②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③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④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2.诉讼列置(新增)

【补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3.后果(新增):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5.★其余内容:

(1)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3%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董事会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②累积投票:选董事、监事可以用;

③签名: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2)【必背法条】股份公司董事会:

①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②董事会的决议违反规定致使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责。

(3)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①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②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出席可举行,须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通过。

③出席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考点七】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

1.对内:股权代持协议意思表示一致即有效,投资收益最终归属实际股东。

【必背法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点八】股权转让、股份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自愿转让:先看约定 ①对内:可以;

②对外: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满30日未答复、不同意且不购买视为同意。——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注意】优先购买权:

(2)强制转让:法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20日内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回购转让:五年盈利未分红,合并分立转财产,公司到期还继续,股东反对可退出。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

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必背法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③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④短线交易:将其持有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3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

依章程或股东大会授

权,经2/3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1)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2)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按证券法进

行信息披露;

(2)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的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4)股票质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考点九】股票发行

1.优先股:

(3)【必背法条】发行条件: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4)★发行主体:公开发行限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限于上市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5)【必背法条】表决权不受限制:

①表决权恢复:累计3年或连续2年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

②与优先股东有切身关系:出席普通股表决权2/3以上+出席优先股表决权2/3以上。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B.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C.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发行优先股。

【考点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1.★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无或限制行为能力;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经济犯罪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吊销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

【考点十一】股东诉讼

1.股东直接诉讼: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解散公司诉讼

2.★(1)股东代表诉讼

【注意1

类型原告被告第三人

监事代位的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代位的诉讼公司监事

股东代位的诉讼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注意 2】针对股东代位的诉讼: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例题

例题1、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日发布公告,甲公司将于5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根据董事会的公告,除例行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选举和更换2名独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

(2)在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除通过了上述提案外,还根据控股股东B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加注册资本的提案,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甲公司董事李某将其2018年2月1日买入的甲公司股票200万股,于2018年6月1日卖出,获得收益500万元。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的公告内容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董事李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董事会公告中以普通决议方式修改公司章程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2)甲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董事李某买卖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例题2、2018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公司股东会于2019年2月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配利润决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以谁为被告?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未作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本题中,丁自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满30日未给予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乙、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①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应当以公司被告。

根据规定,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例题3、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10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1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16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15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3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符合规定。其次,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3年内转让。该公司拟于3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三、合同法(大概率考简答题)

(必考,主要是背知识点)

出题方式预测:

核心:主要考察合同订立、合同终止、担保方式(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其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担保是绝对的核心。

①要约:撤销(约定承诺日期可不可以)、要约失效的情形

②涉及第三人的合同(责任问题)

③不安抗辩、

④担保(保证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一般保证、共同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

物保)清偿顺序、保证期间)

⑤抵押(流押条款、抵押物登记、重复抵押的顺序排位、抵押权转移、浮动抵押(结

晶前))

⑥动产质押设立时间、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受偿顺序

⑦定金、

⑧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⑨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继续履行)

⑩一物多卖的处理、风险承担的问题(一般情况、需运输)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中哪些广告内容视同要约、预售合同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情形(不得撤销的情形)、

?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优先权和排除事项

?民间借贷利率的问题(24%、36%、6%)适用哪个利率要区分好(如出现逾期利率用哪个)大题背诵知识点:

【考点三】合同的订立

1.要约:

(1)★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符合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注意】要约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②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的失效:拒绝;撤销;期限届满未作承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

2.承诺:

(1)以信件方式要约的承诺期限的起算:信件载明的日期→投寄的邮戳日期

(2)承诺可以撤回,但是承诺不得撤销。

(3)★是否新要约:

①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一般为新要约(注意迟到一般为承诺)

②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对主要条款):为新要约。

【考点五】合同的履行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不论是向第三人履行,还是由第三人履行,责任只约束债务人和债权人。

2.★抗辩权

【考点六】代位权和撤销权★

【考点七】保证

1.保证人:

(1)职能部门;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绝对不得作为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一般不能做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作为保证人。

【注意】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订立保证合同后不得反悔。

2.保证合同:

(1)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必背法条】。

3.保证方式:

(2)共同保证:按份共同和连带共同(关键看是否和债权人约定保证义务份额)

(3)★共同担保(人保+物保):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看物保谁提供

①主债务人提供:先物后人

②第三人提供:或物或人,追偿只能找债务人。

【必背法条】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保证与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4.保证责任:

(1)债权转让: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一般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内容变更:未经同意,减轻债务按减轻后,加重债务按加重前。

5.★保证期间:

(1)起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约定不明,看宽限期满)。

(2)长短: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注意1】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注意2】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视为约定不明。

(3)提出方式:一般保证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向保证人提出。

6.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考点八】抵押

1.★抵押财产:动产、不动产

【注意1】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注意2】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必背法条】

2.设立抵押权(不转移占有):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必背法条】

3.【必背法条】抵押权的生效:

4.租赁权VS抵押权【必背法条】:

(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5.抵押物的转让: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未经同意,一般不得转,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

6. 【必背法条】物上代位性: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7.★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8.★留置权>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同一动产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并存时,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9.最高额抵押:债权转,最高额抵押权不转。债权确定注意设立2年。

10.浮动抵押:

【考点九】质押

1.★动产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注意】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权利质押:

【考点十】留置

1.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如承揽、运输、保管、仓储、行纪合同。

2.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3.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考点十一】定金

1.性质: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定金担保以定金交付为成立要件。【必背法条】

2.适用:

3.定金的数额: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必背法条】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

【考点十二】合同的转让

2.债务承担: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经对方同意。

【考点十三】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1.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混同。

2.合同的解除:

【注意】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必背法条】

3.抵销:法定抵销需要品质相同,还可以约定抵销。

【注意】不可抵销的情形: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按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约定不得抵销的;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4.★提存:

(1)情形: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提存费用、孳息由债权人承担。

(3)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或继承人、监护人。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考点十四】违约责任

2.违约金:

(1)【必背法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3.定金 + 损失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考点十五】买卖合同

1.所有权:动产所有权交付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登记转移。

2.孳息: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3.交付:

(1)电子信息产品:约定→协议补充→按合同条款交易习惯→买受人收到即为交付

(2)【必背法条】一物多卖:

①普通动产:交付→付款在先→合同成立在先

②特殊动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在先

4.★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纠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例题·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6年12月1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合同履行地(交货付款地)为厦门,被告住所地(乙公司所在地)为长沙。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考点】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义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联系微信号cpa10010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 一共8章,考试时间2h。重点章节:2/3/5/6/7 题型:单选30*1、多选15*2、判断10*1、简答3*6、综合题1*12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 二、经济法主体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法定取得、授权取得 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布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调控主体、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规制主体、受制主体) 3、调制权: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职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立法权、市场规制执法权)。 4、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贯彻法定原则(基本职责)、依法调控和规制、不得弃权等。 5、规制主体、受制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 6、规制主体、受制主体的义务:①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②依法竞争的义务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法律行为(这里指民事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特征:①法律行为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为目的②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核心)③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债务赦免)和多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以单方/多方意思表示成立 (2)有偿法律行为(买卖、租赁等)和无偿法律行为(捐赠) (3)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如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如从合同的成立与否视乎主合同法律行为是否成立 3、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实质有效要件 (1)形式有效要件: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沉默形式 (2)实质有效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约定将未来某一条件的发生与否作为法律行为生效与否的依据 5、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预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依据 6、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违法性 (1)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

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doc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单项选择题 ( 本类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 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 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 正确的是 () 。 A. 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 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C. 法院中止审理,持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 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答案】 B【解析】 (1)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2) 如果甲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 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应选B。 (P21) 2.A 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 年2 月, A 与 B 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 B 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 A 而发生纠纷, A 欲起诉 B,此时 B 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答案】 B【解析】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 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居住地 ( 乙市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管辖。 (P23) 3.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和答案

一、单选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备案答案在,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悬点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某项特许使用权的原价为960万元,已摊销6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A.12.5 B.15 C.37.5 D.40 答案:A 【解读】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960-600-60)/2/12=12.5(万元) 【试卷点评】本题考核“无形资产的摊销”知识点。 2.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已完成改造,累计发生的改造成本为400万元,拆除部分的原价为200万元。改造前,该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2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改造后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750 B.812.5 C.950 D.1000 【答案】B 【答案解读】该项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200-200/800×250=137.5(万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的账面价值=800-250-137.5+400=812.5(万元)。 3.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丙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80万元,拟全部用于生产1万件丁产品。将该批材料加工厂丁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总额为40万元。由于丙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丁产品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由原160元下降为110元。估计销售该批丁产品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合计为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批丙材料的账面价值应为()万元。 A.68 B.70 C.80 D.100 【答案】A 【答案解读】丁产品的可变现净值=110-2=108(万元),成本=100+40=140(万元),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产品发生的减值,所以丙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08-40=68(万元),成本为100万元,存货的账面价值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所以2012年12月31日丙材料的账面价值为68万元。 4.2012年12月31日,企业某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960万元。当日,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万元。 A.860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1.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商务部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财务负责人 B.独立董事 C.总经理

D.职工代表 4.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6.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 )。 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 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 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8.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B.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不属于有价证券 C.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D.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是完全相同的法律要求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最新】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赵某是一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中国公民闫某是某检察院检察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中国公民吴某下岗后以卖糖葫芦为生,因其无固定门面,经常被城管驱赶,吴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从事上述业务 D.王某成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高某进行管理,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选项C不满足条件。

2.赵某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将企业事务委托给侯某管理。侯某从事的下列行为,应当经过赵某同意的有()。 A.以合伙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同本企业订立合同 D.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四个选项均选。 3.赵某、侯某、甲国有独资公司拟成立一合伙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有50个合伙人 B.赵某或侯某至少要有一人为普通合伙人

C.若侯某选择成为有限合伙人则其可以以劳务出资 D.甲国有独资公司有权查阅该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错误。 4.赵、钱、孙、侯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约定由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钱某和孙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则钱某和孙某行使的下列权利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钱某有权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孙某有权对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C.钱某有权对赵某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D.赵某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2、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8.1 B.6.9 C.10.8 D.7.05 3、陈某等5人拟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一从事服装加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拟为500万元。根椐《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B.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C.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150万元 D.发起人中至少要有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5、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40800 B. 42500 C. 47736 D. 49725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A.50% B.100% C.150% D.200%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 及答案解析 (WORD版本真题试卷+解析答案,建议下载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选项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 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 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B:不可抗力,属于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 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一、单选题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B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知识点。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勤务员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A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参考答案:D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当然退伙”知识点。 5.某中外合人选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董事会决议事项”知识点。 6.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5年)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 甲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规定的是()。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 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 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3.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 限延至2014年12月30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 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 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 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 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 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财政拨款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关于保险人可否解除合同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 C.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投保人按照真实年龄调整保险费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分配给投资者 B.增值税免税项目 C.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D.个人消费 3.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4.下列关于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B.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5.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6.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为()。 A.1年 B.30日 C.2年 D.3个月 7.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是()。 A.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8.甲广告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甲公司取得含税广告制作费收入400万元,支付给某媒体的含税广告发布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通过认证,此外,当期甲公司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万元,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中级会计《经济法》2020练习题与答案,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请持续关注。 1、单项选择题 A上市公司持有B公司51%的股权,另外,C公司是A上市公司的一个分公司,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A公司与B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 B.A公司与C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 C.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D.C公司可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D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种类。

【答案解析】选项D: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得领取法人营业执照。 2、单项选择题 A直辖市甲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甲公司在B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乙,那么乙公司的登记管辖机关是()。 A、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B、A市工商管理局 C、B市工商管理局 D、国家工商管理总局、A市工商管理局和B市工商管理局都可以 【正确答案】A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登记管辖。

【答案解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外商投资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

2020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归纳(第一章)

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考点归纳(第一章)[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 (三)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四)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 (七)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八)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点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法规 (四)规章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协定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即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三、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1.宏观调控权 2.市场规制权 3.调制权的分配 (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 2.依法调控和规制 3.不得弃权 (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中的常考知识点归纳

1.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予以增加。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 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 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0.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1.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2.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3.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或解除合同。 1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要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15.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16.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若持股5%以上的 股东人数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7.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 18.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19.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0.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1.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并不得超过60天。 22.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23.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应当 适用于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 2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5.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6.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 日起3日内通知该公司。 2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 1.3 月 1 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见钱某,钱某告知赵某其所在公司欲出售一批钢材,赵某要求钱某给甲公司发一份要约。3 月 2 日,钱某用快递给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 月 3 日快递被送往甲公司传达室,3 月 5 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3 月 6 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3 月 6 日 B.3 月 2 日 C.3 月 5 日 D.3 月 3 日 【答案】D 【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 月 3 日为到达时间。 2.甲会计事务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5 月甲会计事务所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取得收入 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6%);出租 2016 年 10 月购入的不动产,当月取得现金收入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11%),已知:甲事务所对不同类别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事务所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77 B.42 C.67 D.52 【答案】D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额=500*6%+200*11%=52万元

3.2018 年 2 月,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 60 万元,已知:该批货物的进口关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率为 17%,甲公司进口该批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11.22 B.8.7 C.10.2 D.9.18 【答案】A 【解析】增值税税额=60*(1+10%)*17%=11.22万元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17%,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 3 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 1000 套新款服装,市值为每套 200 元(不含增值税),将该款服装 300 套用于员工福利,该款服装成本为每套140元,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4034 B.44200 C.34000 D.41854 【答案】B 【解析】(1)自产的服装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需要确认销项税额;(2)甲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300)*200*17%=44200(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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