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合同修订记录

合同修订记录

编号:Q/DW·R·业25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自《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以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上也同步实施,对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文件等也不断完善,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和问题,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一、《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 1、房屋交付方面 增加了房屋交付条件,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实行同步交付。因此,新修改的合同中明确对于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者是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房屋交付时还必须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明示出卖人承诺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合同中约定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应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 3、房屋交接方面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的查验事宜。增加合同相关条款,明确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4、增加了建筑隔声方面的约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愈发严重,环保局和我委联合出台规定,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根据规定,增加相应条款,提示性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并在合同附件中细化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上所标注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合同中有关噪声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北京市环保局,电话:12369。 5、增加了风险提示 提示出卖人不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6、物业方面

劳动合同范本 (附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四)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内容对照与解读

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内容对照与解读 2017年10月30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简称“2017版合同文本”)。与2013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2013版合同文本”)相比,2017版合同文本主要针对“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见附件《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对照表》。 一、关于“缺陷责任”的修改 (一)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的修改 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2017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方面修改: 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由“实际竣工日期起”,修改为“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增加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实际上,将此种情况下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向后推了90天。 (二)关于缺陷责任具体内容的修改 关于缺陷责任的具体内容,2017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修改:

1、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了关于“缺陷责任的具体内容”的描述,即第15.2.2项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 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 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2、2017版合同文本明确缺陷责任期包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3、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如下内容,“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二、关于质量保证金的修改 关于质量保证金,2017合同文本在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第15.3.2目和第15.3.3目进行了以下修改: 1、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即履约担保和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使用。 2、2017版合同文本将质量保证金的额度从“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修改为“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减轻了承包人的负担。 3、2017版合同文本明确了如果发包人扣留的是质量保证金,则“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4、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了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程序,即: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添加微信号653278912索取新版施工合同全文。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

保密协议修改

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注册地址: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有关事项,签订本保密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不干涉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经甲方核实的非职务成果,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若乙方对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或乙方申明后经甲方核实确属职务成果的,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合同评审程序文件

合同评审程序文件 1、目的 对接受合同前的产品进行评审,确保本公司能满足合同中的各项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修订与协调。注: A、定型产品:已经设计定型,通过产品鉴定,并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纳入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司已完成生产准备。 B、合同:营销部提供的合同的总称。本公司包括: a)A类合同:定型而且能按照正常生产周期生产能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合同。 b)B类合同:有特殊要求或订货数量及交货周期超出公司正常生产能力的合同。 3、职责 3.1 营销部是合同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营销总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及评审信息的传递,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2 技术部负责合同中产品性能及有关技术要求的评审。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保证能力和验收方法、验收准则的评审。 3.4 生产部负责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限的评审。

3.5商务部负责对合同进行法务评审。 3.6 其它各项由营销总监通知有关部门负责评审。 4、程序内容 4.1 合同评审的方式: 4.1.1 A类合同一般采用评审表(见附录A,含附表2,但不含附表1)传递,会签评审。 4.1.2 定单金额较大,特殊要求难度较高涉及面广的B类定单由营销总监主持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根据会议结果填写合同评审表。(见附录A,含附表1,但不含附表2) 4. 2 A类合同的评审 由营销部将合同连同合同评审意见表传递给技术部,技术部根据合同作出评审意见及相关的产品描述,由生产总监签字确认后交生产计划部门编制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收货计划。如果技术部或生产部在评审的过程中发现合同提出的要求超出公司A类合同的条件均可要求营销总监以B类合同的评审方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4. 3 B类合同的评审 4.3.1 每份合同在签订前应进行评审,以确保: A、合同内容明确并形成文件; B、本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能满足合同要求; C、与营销部不一致的意见得到解决。 4.3.2 合同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A、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能否及时到位;

合同归档记录表范文

合同归档记录表范文合同归档登记表 合同类别: 黄山XX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登记本 综合管理部 合同归档登记表 合同归档登记表 合同类别: 武汉欧芹科技公司 合同登记本 __ xx年

附件6. 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案卷归档记录表 姓名:徐若冰律师事务所: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_合同归档记 录表。_合同归档记录表。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 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合同网 合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合 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合同档案在经济运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法人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档案,指油田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在授权、立项、审批、招投标、履行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后集中保管的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四条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合同承办单位应配备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管法规处是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执行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文件修改控制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各销售部门 3.2合同评审员 3.3项目管理部门 3.4开发部门、软件营销部门、采购仓储部门、技术支撑部门、客户培训部门、服务策 划部门、法律顾问 3.5主管副总经理 4. 术语及缩略语 1. 工作程序 5.1软件合同分类 5.2国内项目合同草案制定 5.3国内项目的合同评审 5.4国内项目的合同生效及执行。 5.5生效后的合同修订 5.6国际合作项目的合同评审 6. 引用文件 7. 质量记录 7.1N R502200A“国内合同评审记录” 7.2N R502200B“国际项目合同评审记录”

1. 目的 规范合同的制定和评审规程,减小市场风险,确保本公司交付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客户签定的软件、系统集成(包括硬件)以及相关内容合同的评审。 3. 职责 3.1 各销售部门:负责制定合同草案。 3.2合同评审员:负责主持国内项目的合同评审。 3.3合同管理员:负责生效合同的归档、分发等管理工作。 3.4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主持国际项目的合同评审。 3.5软件营销部门、开发部门、采购仓储部门、技术支撑部门、客户培训部门、服务 策划部门、法律顾问:负责评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通过评审的合同。 4. 术语和缩略语 本程序采用NQ402100《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缩略语及其定义。 5. 工作程序 5.1 软件系统集成合同分类 根据合同内容分为: 1)计算机软件合同①:包括软件产品以及相关培训、技术支持内容的合同。 2)计算机软件合同②:包括技术开发软件及其系统集成的合同。 3)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包括系统集成、安装联调、技术支持等内容的合 同。 4)技术服务合同:定期或不定期为客户进行计算机系统技术维护的服务合同。 5)计算机硬件合同:专指系统集成项目中硬件设备的购销合同。 5.2 国内项目的合同草案制定 各销售部门负责了解客户意向、与客户洽谈并介绍产品。在客户确有合作意向,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版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外业务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质量,并将合同信息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公司对外签订的业务合同:《合作协议》、《外包协议》、《采购订单》、《购销合同》等。 2.2目前只针对物资采购类合同需要合同评审(具体是哪些合同需要评审?从后续的内容看,这个评审 规定好像是特别针对《购销合同》的),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生产性物料、营销推广物品。2.3合同金额或者累计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均需订立正式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执行。 2.4 销售类合同暂不纳入合同评审范围。 3.权责 3.1 经办人员:为合同的起草人或者合同的订立人,具体业务经办人,需对合同的执行承担直接责任。 3.2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物资(业务)需求,质量条款、技术标准,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 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价格付款期限予以总体把握予于审核。 3.3副总经理: 负责对所辖部门的合同物资(业务)需求,质量条款、技术标准,供货单位的资质、验 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价格付款期限予以总体把握予于审核。 (副总经理是否需要根据行业的惯例,指导制定相关条款的参考标准; 在合同评审时,需要复核部门经理对条款符合度的审核和说明,并针对有较大差异的地方,要重点审核

和提醒评审成员; 对合同项目是否在计划内要进行审核,对计划外的,需要重点审核和特别说明。 根据合同的重要性,推荐合同评审的方式。 部门经理要参与参考标准的制定,对合同条款的符合度进行审核,并针对有差异的地方,要提交相关的说明。 3.4 财务经理: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计算合同毛利率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 3.5 管理副总:负责编制及修订《合同评审管理规定》。审核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并组织相关人员参 加合同评审,有效监督合同的规范性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6 总经理:最终审批但不参与合同评审过程。 3.7 部门文员:负责汇总、登记部门所有已签订的正式合同,建立合同登记明细台账。 4.内容 4.1 拟定合同 4.1.1经办人员(或部门经理)在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 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1.2经办人员(或部门经理)将根据客户需求拟定《购销合同》(见附件一),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 表》(见附件二),提交管理部组织合同评审。 4.2 合同评审 4.2.1 合同评审方式,会议评审、传递会签,其他三种方式选择。评审方式由业务部门推荐,由管理 部门最后确定。 4.2.2 合同评审前,业务部门应准备和提交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提交的各类《购 销合同》,初步审核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