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备案资质办证指南

安防备案资质办证指南
安防备案资质办证指南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办证指南

1、办理对象

列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除国家规定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2、申办程序

(1)申请程序

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应到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市、州局技防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申请书》及如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简介;

④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报告;

⑦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⑧产品检验或鉴定报告复印件;

⑨产品照片和说明;

⑩质量管理制度;

⑾售后服务措施。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

(2)审批程序

①生产登记的初审

市、州局技防办应当在接到企业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包括对申请材料审查和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经初审合格的,由受理的市、州局技防办在申请书中填写初审意见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厅技防办复审。初审不合格的,由市、州局技防办将申请材料退回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并出具初审不合格理由的书面材料。

②生产登记的复审

省厅技防办在接到市、州局技防办报送的企业生产登记申请书及其它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在申请书中填写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由省厅技防办作出批准登记决定,按所申请的产品型号规格颁发生产登记批准书,加盖“湖南省公安厅技防产品生产登记专用章”印章,生产登记批准书由市、州局技防办交给申请企业。复审不合格的,由省厅技防办做出不批准登记决定并将不批准登记决定书下达市、州局技防办,由市、州局技防办将不批准登记决定书面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

3、年检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实行年检制度。

年检每年1至4月份进行,主要检查企业变更及所获准生产登记产品生产销售的基本情况。至开始年检之日,获准生产登记不满半年的产品免检。年检采用企业填写年检登记表,公安机关复核审查的方式进行。其内容包括实地审核和产品年检。其年检程序为:

(1)领取了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份到当地市、州局技防办领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年检登记表,并在领表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市、州局技防办。每种产品填写年检登记表一式两份,省厅技防办、市州局技防办各一份。

(2)市、州局技防办在接到年检登记表的7个工作日内到申请年检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

①企业场地和人员的变更情况;

②生产和检验设备的运转情况;

③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④量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变更情况及执行情况。

(3)审核合格后,企业持市、州局技防办封样产品和开具的湖南省技防产品质量检验抽样单,送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或湖南省安全防范机械产品定点检测站进行产品质量年检。

(4)产品年检合格的,由省厅技防办在生产登记批准书副本上加盖湖南省公安厅技防产品生产登记专用章,在正本上加贴标志;生产登记批准书正、副本由市、州局技防办交给企业。

(5)对于年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年检的产品,由省厅技防管理部门取消其生产登记批准书并由市、州局技防办书面通知企业并收回其生产登记批准书。被取消生产登记批准书的企业如需重新申领生产登记批准书,按新申请企业受理。

(6)对于年检合格及年检不合格的产品或逾期未年检的产品,省厅技防办将于年检后上报公安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4、换证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有效期为4年,到期换证。持证者需在期满前30天提交换证书面申请,换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办条件、程序相同。换取新证时,上缴旧证。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函[2005]3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治理局,国资委治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的程序、提升效率、方便企业,现将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畴 (一)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建设部外,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部不再办理。 (二)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均由建设部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一正四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一正六副。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增补审核表)格式填写变更和增补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附件3)。 (二)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截了当办理的变更,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毕15日内要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模板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 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 (四)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 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 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 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 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认可文件; (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 自行组织验收, 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 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提交给监理单位;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给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

4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07] 4号 第一条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证书格式 1.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下称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两种证书都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印制,底色为浅灰色,周边印饰纹。 2.正本资质证书使用B4纸(257mm x 364mm)竖式排版,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最下方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右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 3.副本资质证书使用A4纸(210mm x 297mm)横式折分排版,左侧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左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右侧下方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副本资质证书装配外壳。

证书内容第三条. 1.在正本资质证书的中安协会徽和协会名称之间自上往下依次列示证书内容: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②编号; ③企业名称; ④企业地址; ⑤资质等级; ⑥颁发日期; ⑦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⑧年审记录栏及证书有效性说明。 2.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左侧中安协会徽以下依次列示: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证书编号; ③颁发日期; ④有效期。 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右侧“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之上,自上往下依次列示: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地址; ③资质等级; ④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第四条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编号由ZAX- QZ加1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编号含义及示例(含有关数字间的空格)如下: ZAX - QZ 01 2006 11 01 000111-1位数9-1位数 7-位数 3-位数 1-2位数字 ZAX:“中安协”汉语拼音字头; QZ:“企业资质”缩写“企资”汉语拼音字头; 第1-2位数字:资质等级(01、02或03); 第3-6位数字:颁证年号(如2007); 第7-8位数字:企业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见附件); 第9-10位数字:资质评定机构序号(00-99)。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序号是00; 。同一资质等)0001-9999位数字:资质证书序位号(11-14第 级按省域内先后顺序跨年排序。 第五条证书制作 1.首次颁发证书的制作 颁证机构根据资质评定结果,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四、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性要求:无 六、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在贺州市区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的法人。

七、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八、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材料目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最新

精心整理 河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 全监督 备 案 表 年月日 说明 1.建设单位应通过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本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本表及上传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工程名称及相关责任主体名称应填写全称。 3.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不符合要求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4.此表一式5份。 工程概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层数地下层数 基坑深度 建筑高度造价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编 号 计划施工工期自至 建设单位 (章) 年月日 资质等级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资质证书编号 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项目 负责人 项目安全 负责人 施工单位(章)年月日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法人代表 项 目 经 理 姓名 注册建造师 执业证号

企业技术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 专职安全 员 专职安全 员 专职安全 员 监理单位(章)年月日法人代 表 资质 等级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号项目总监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分包单位 (章) 年月日 法人 代表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资质 证书号 资质等级 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 勘察单位(章)年月日 法人 代表 资质等级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章)年月日 法人 代表 资质等级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上海安防资质公司

1、一级从业单位(共计114家) 证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1001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韦忠义24025459 1002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国际技贸联合有限公司) 余新民64378818 1003 上海永安保全报警系统有限公司赵新春58901085 1004 上海景鸿(集团)有限公司郁惠其64286789 1005 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钱敏超22046121 1006 上海公共安全器材厂(上海倍安实业有限公司)闵永林64436799 1007 上海安保设备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凌红61069797 1008 上海因特尔安全技术工程公司孔庆珉65931500 1009 上海铭通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王苏辉54681828 1010 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马仁德64959090 1011 上海格瑞特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王衍德58735300 1012 上海冠林银保科技有限公司倪锡高56559393 1013 上海亨特电子有限公司傅子芬55058258 101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顾有根 62710701 1015 上海三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张豪62462181 1017 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孟昭文63559858 1018 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倪建平54261166 1019 上海宝通汎球电子有限公司许又天52390150 1020 上海文迅电子有限公司陈德兴64682525 1021 上海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史铭祥63600562 1022 上海华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袁斌52308791 1023 上海安达泰报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杨伟汉61135588 1024 上海富凯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迟海62309705 1025 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怡新52340077 1026 上海古北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郑旭明62753948 1027 上海JVC系统开发工程有限公司陶力54265583 1028 上海恒生电讯工程有限公司张传谷63778975 1029 上海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陈冈54262335 1030 上海恒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作荣63539181 1031 上海长臣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吴锡宏62134966 1032 上海保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朱晓萌 65319955 1033 上海昂泰兰捷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科61805890 1034 上海新干线城市交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徐荣生 62948982 1035 上海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佐佐木信行33848500 1036 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赵微节64739193 1037 上海集宝保安消防系统有限公司徐海良61611800 1038 上海高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樊永生54234071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安防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本章导读: 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工程资质。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安防资质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根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在中安协指导下,评价机构按照行业价格自律和补偿成本的原则。 安防资质样本 概述: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八)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3名中级工程师,2名初级工程师,其中中级工程师的相关专业是机械中级、通信中级、电信中级等专业),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防资质的承接范围: 对于几级安防施工资质可以承接多大的工程,书面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是根据甲方要求来的,如果项目只有10万但是甲方要求安防一级资质企业也没啥方法,但是能承接多大安防工程,可以从评定标准来看, 1、三级资质可以承接2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项目; 2、二级资质可以承接300万以上的项目; 3、一级资质应该可以承接大部安防监控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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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资质等级管理办法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资质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的评定与管理。 第三条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管理,是指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安防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资质评定过程和结果,推进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资质管理以建立和完善安徽省统一的资质评价体系为目标,遵循坚持统一领导、依据统一评定标准、运作统一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 第四条资质评定,是指安防协会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认定资质评价机构和资质评审员资格,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

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资质评定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由安防协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由经安防协会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承担资质评价及其相关事务。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制定、完善以及资质评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安防协会的领导与行业专家组成。 第二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安防协会负责安徽省资质评定管理,批准颁发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已获授权的安徽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 具体实施资质评价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资质评价机构 第九条安防协会选择设立企业资质评价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本机构资质评价实施程序。 (二)资质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 1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2020年4月19日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 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2020年4月19日

安防工程资质

申报安防工程开工资料须知 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合同(或协议书) 3、设计任务书 4、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 5、工程预算报告(含工程设备清单)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7号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66570823 66570819 申报安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须知 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4、开工通知单 5、合同(或协议书) 6、设计任务书 7、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 8、工程预算报告(含工程设备清单) 9、竣工报告 10、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验收单) 11、系统试运行报告(含试运行记录) 12、工程决算报告(含工程设备清单) 13、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说明及日常维护说明) 14、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7号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66570823 66570819 申请办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告知证明 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60平方米); (二)具有6名以上专业技术(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等)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博士学位等同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等同中级职称);外聘人员不超过1人,并不得担任主要设计人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技术人员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 (三)具有必要的检测、调试仪器设备(兆欧表、示波器、万用表、直流稳压电源、照度计、接地电阻仪等),且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四)具有完善的技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技术、质检、人事、技术档案等部门)和完善的涉及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7版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以下称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指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对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四条中国安防协会设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第五条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下设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作为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第六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负

责在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认定的范围内开展资质评审工作,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与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七条为确保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委托监审机构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第三章资质设定 第八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称安防资质)是对企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综合能力和水平的客观评价,安防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五个等级,其中特级最高。 安防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四章资质申请与认定 第九条凡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企业,可根据中国安防协会发布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和自身能力水平情况,自愿申请相应级别的资质认定。 第十条资质认定根据评审与审定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评审机构评审,再由中国安防协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企业)应具备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

第一条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 第二条申领一级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二)获二级资质等级两年以上,近一年内承担过4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及相关总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三)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相当于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强,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

行。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为企业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条申领二级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二)获三级资质两年以上,近一年内承担过4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相关总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 (三)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相当于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具备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设备。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的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建法〔2008〕75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23日厅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2007] 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资质评定,推进企业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资质评定机构,培训资质评审人员,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企业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以下称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成立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一级资质终评和特许的企业资质评定。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二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安协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组织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定机构,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安防工程企业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资质评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获得法人授权。 (二)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置必要的资源,包括经过专门培训的资质评审员及资质评定管理人员。 (三)有适用的网络数据管理平台。 第九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资质评定 第十条安防工程企业向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省安协受理委托后交资质评定机构进行评定。资质评定机构可以是省安协建立的内设机构,也可以是省安协委托的中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额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装饰装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对专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 件; (五)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竣工报告应当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二)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筑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 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有关部门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各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 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许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汇编(doc 7页)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汇编(doc 7页)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汇编 本准则适用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简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适用于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构的资格认定;适用于资质评审员的资格授权。 一、申报机构 安防工程企业向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省安协受理委托后交资质评定机构进行评定。资质评定机构可以是省安协建立的内设机构,也可以是省安协委托的中介机构。 若企业所在地尚未建立省级安防行协,可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介机构,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后,授权其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二、程序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程序是: (一)评定机构组建评审组,审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编制评定报告,明确评审结论。 (二)评定机构组织专家审定评审组评审结论。 (三)评定机构负责人审核评审结论。 (四)省安协批准资质评定报告,颁发二级或三级资质证书。 (五)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一级资质终评,进行网络公示,批准一级资质终评,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六)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在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上发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

息。 三、申报条件(详见下表) 新成立的安防工程企业,须在企业运行半年后方可办理资质评定委托。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

建筑企业初次办理施工资质证书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建筑资质 标题:建筑企业初次办理资质证书需要了解哪些 企业在初次办资质时,很多企业对申报流程并不清楚,因而浪费了很多时间,即使找资质代办公司代办,仍有部分材料需要建筑企业自己准备,那么,初次办资质,建筑企业需要了解哪些情况,做哪些准备呢? 一、建筑施工资质有哪些分类? 建筑施工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2项施工总承包资质、36项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每项资质设为若千个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资质等级(部分地区已取消)。 二、建筑资质申请表如何获取? 申报建筑资质准备材料的时候,第一件就是资质申请表,企业可以登录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打印。 三、首次申报资质有什么要求? 建筑资质代办企业如果是初次申办施工资质,那么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办理。比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企业首次申请必须申请三级;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是从二级开始的,需要直接从二级开始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那么,直接申请便可以。 四、企业相关人员怎么解决? 企业相关人员一般是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资质等级越高对人员要求越严格,要符合资质标准并不容易,配置人员简单来说也就两条途径:招聘和档案保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分析一下当前是否还需要招聘人才,既能满足资质需要又能在项目施工中发挥作用,如果人员已经饱和,只是需要证书,那么可以选择档案保留的方式。 五、建筑资质证书有有效期吗? 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期限为5年,所以在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前,企业若想继续经营,就应当准备资质延期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正本和副本是一样的,如已到期,需尽快办理延期手续。 六、到哪里去办资质? 建筑资质的审批要到建设管理部门办。三级资质可以在地级市的建委办理,二级资质在省住建厅办理,一级资质,在省住建厅办理报住建部备案,特级资质在住建部办理。

安全条件备案说明(精)

安全条件备案说明 (一)安全开工条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申报备案时填写一式四份,备案单位盖章后,施工、建设、监理、备案单位各留存一份。 1、备案表填写应齐全完整,相应人员签字应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备案表封面的编号由备案机构填写。 2、表中“安全开工意见”一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必须为企业公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盖公章,应提供企业的委托书(原件),说明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员和其他公章。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时,应同时收集和提交下列资料: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指施工企业针对该项目成立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文件必须盖公司公章且为原件。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经过注册且取得印章的建造师担任,还须有企业的聘任文件。 (2)经批准的现场各项制度 指经过公司批准、且持续改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必须包括量化的考核办法和奖惩的内容,按照制度规定的期限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填写岗位责任制考核表。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案时提供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蓝色印章和企业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何工程项目备案、原件留存于某单位某处、再次复印无效、时间等;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施工企业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如有变更,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原件);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造师执业管理的通知》(甘建建[2009]294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建造师经企业聘任,在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中行使项目经理职权,企业在聘任建造师为项目经理时需有书面聘任,在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时,需提供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聘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留存盖有执业印章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和聘书原件。根据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建[2008]299号)的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持有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无效(不包括焊工)。办理备案时,须持专职安全员IC卡,已担任其它项目专职安全员且工程未竣工、未办理总体安全评价的专职安全员IC卡在刷卡时将被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屏蔽;在工程项目办理总体安全评价后,系统会解除对该专职安全员IC卡的屏蔽,该专职安全员方可在后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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