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

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
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

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

1、单轨吊在正常运输物料时,必须由主副司机同时跟车作业。在运送物料途中因机车故障、装卸物料时可以短时间停放,停放地点要选择平坦的轨道段停放,严禁停放在有坡度或狭窄

的巷道区域内。

2、单轨吊出现故障时,当班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按机车牵引操作规程操作,将机车拖回加油

峒室进行检修。如机车出现故障正处于有坡度的轨道段,单轨吊司机应在轨道上加设挡车装置,如遇狭窄巷道出现故障,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或将车拖回加油峒室检修,严禁在该区域

长时间停放。

3、单轨吊司机在采区大巷运输物料途中,严禁长时间停放车辆,如机车故障,应立即组织

人员将机车拖回加油峒室,严禁大巷检修车辆或长时间停放车辆。

4、单轨吊司机在下班时,必须将机车开回加油峒室或充电硐室,机车上严禁载重停放于顺

槽内、风门内、顺槽口及轨道巷。

5、单轨吊在运输支架时,要严格按大件运输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单轨吊在吊有支架时在顺

槽口,大巷及转换站区域停放,杜绝单轨吊长时间吊载支架悬空等待交接班。

6、单轨吊吊运集装箱物料时,应使用专用的集装箱卡,也可使用吊装链吊运,严禁使用铅

丝代替。

7、单轨吊吊运支架、机组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吊装大架进行运输。在吊运其它大于6T的设

备时,必须使用支架起吊梁吊运。

8、单轨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相关措施。

9、单轨吊在起吊散装物料期间,在初次物料起吊离开车盘200mm高度、待物料有效收拢后,要重新使用吊装链对物料进行进行二次紧固、捆绑工作;进而保证物料有效聚拢,保证散装

物料在运输途中不会出现散开现象。散装物料二次紧固、捆绑结束后,要尽可能降低吊装链

活动空间,尽量缩短所吊物料与机车起吊梁间距,从而有效降低物料横摆范围。

10、在运送无法紧贴机车起吊梁、存在来回摆动的散装材料设备时,机车运行速度严格控制

在1.0m/s,同时跟车工要密切关注物料摆动幅度,出现物料大幅摆动时,及时通知司机减速

慢行。

11、各综采队组及综采安装队配备的小型单轨吊机车不得将本单位的机车借于其它队组随意

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经运输科、机电科审查同意后,由被借用的综采队组司

机配合使用单轨吊机车,严禁借用单位私自开车使用。如有发现违反者将按红线管理规定进

行处罚。

12、运搬一、二队在各采区内的单轨吊机车必须严格按照队组内部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同

时运搬一、二队的单轨吊机车除本队单轨吊司机使用外,其余人员严禁使用、借用。

13、单轨吊在遇到紧急情况急停车后,司机或跟车工必须下车检查车辆及轨道线路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没有问题才可继续运行。

14、考核:不执行以上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1000元罚款。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回柱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回柱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1、各单位采区斜巷运输使用的回柱绞车,应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责任”的原则,该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机电运输的副职,负责主要管理责任,每周查阅所辖范围绞车运输安全运行检查记录并签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2、各单位机电副职及技术人员是本单位使用的回柱绞车管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各施工地点回柱绞车的设计审核、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对施工地点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运管办、安监处机运科对采区辅助斜巷运输负检查、监督责任。 3、凡申请使用回柱绞车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编写相应施工措施,措施经审核、批准后,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气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4、凡安装后的回柱绞车必须由调度所、机电科、运管办、安监处机运科及使用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绞车安装符合要求,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使用单位方可正常投入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明确专人负责。 5、回柱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回柱绞车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其基础尺寸及地脚螺栓参照绞车使用说明书及现场施工地质环境,按要求施工。 (2)、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要有正规的绞车峒室。绞车与设备、巷帮的有效间距不小于

0.8米,绞车后部应大于0.8米。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应安装盘绳装置,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一致,误差不大于50mm,其过卷距离不小于3米,否则在绞车前方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霸王桩)或盘绳装置。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米,必须安装盘绳装置,并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对服务时间为三个月以上的绞车安装固定,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岩石底板可用锚杆固定,锚杆数量不得少于5根,埋入长度不小于1.4米。服务时间小于三个月的绞车也可采用不少于4根直径大于200mm木质压车柱固定,两根前戗柱打在顶板柱窝内,要固定牢靠,但压车柱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绞车必须有可靠的生根绳,严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绳头用不少于3副钢丝绳卡卡紧,生根绳破断拉力总和应大于提升主钢丝绳的三倍。绞车的固定严禁使用金属支柱。 (4)、绞车滚筒中心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在近水平机、风巷中可采用侧向布置,其绞车滚筒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夹角要合适;做到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出现咬绳、爬绳、跳绳现象,滚筒上应经常缠留5圈摩擦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钢丝绳尾部绳头必须压在绞车滚筒上,压绳板不少于两副且有防松垫圈,绳头不得磨绞车电机端盖螺丝。 (5)、司机操作地点应有不小于2平方米的活动面积,保持卫生清洁;司机操作时应有照明。 6、回柱绞车牵引车数必须必须通过计算,并且标注在现场管理牌板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轨吊运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单轨吊运输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单轨吊效能,杜绝单轨吊事故发生,特制定山浪煤矿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责划分: 1、明确单轨吊运输为小运输,责任领导为生产矿长,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安设过程验收、监督管理,单轨吊物料捆绑及单轨吊运输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下发的《单轨吊责任区域划分及维护使用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延伸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填写到验收表上,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对轨道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验收以《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为准。 3、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对单轨吊轨道进行编号管理,在轨道下表面进行喷号,并将对应号码填写到验收表上,便于下一步轨道验收、维护及管理工作。 4、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在单轨吊轨道终端安设阻车装置及醒目的标志牌,防止单轨吊掉落。 5、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6、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小班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 7、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 第 2 页共 7 页

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第 3 页共 7 页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17页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一、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1、斜巷巷道、各车场、甩车场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 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躲避硐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 2、各车场具体要求: 1)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2)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3)上车场不得有负坡,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4)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3、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1)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2)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 4、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绞车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绞车,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峒室或在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 5、倒拉绞车前方8至15米处必须支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根11#矿用工字钢)。 6、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

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 7、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 8、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距离不小于600mm,绞车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符合安全要求。 二、绞车 1、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操作方便。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绞车滚筒最大容绳量,应距滚筒外沿2.5倍钢丝绳直径以上。 2、绞车发放审批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机电科和安全科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 3、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根据现场情况确保钢丝绳不锈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 范围内并吊挂在巷道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对于倒拉或对拉绞车的钢丝绳也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吊挂应整齐有序。 4、对拉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5、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毫米,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

电气动单轨吊使用、维修制度、完好标准

电(气)动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小型电气动单轨吊是以气动马达或电机驱动滚轮沿吊挂在巷道 顶板上的轨道运行,用于井下采掘工作面机风巷的物料、设备运输。 电动单轨吊适用于坡度不大于18°的巷道,最大运行速度0.25m/s; 气动单轨吊适用于坡度不大于20°的巷道,最大运行速度0.335m/s; 额定起吊重量均为5吨,在各种坡度巷道上的运载物料重量不同,具 体如下表: 电动单轨吊在各种坡度上运载物料重量: 巷道坡度(度)0-8 10 12 14 16 18 吨位(T) 5 4.3 3.5 3 2.6 2.3 气动单轨吊在各种坡度上运载物料重量: 巷道坡度(度)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吨位(T) 5 4.5 4 3.5 3 2.8 2.5 2.2 2 1.8 1.5 一、一般规定 1、结合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操作规程。 2.设备下井前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 由机电科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单轨吊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牵头、运管办、技术科、安监处和安 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熟练操作设备,懂得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应急处理知识。 6、单轨吊操作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协助并履行监护职责。 7、单轨吊检修工、司机离开设备及交接班时,必须切断上级电源(风源),停电检修时必须挂停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8、前后挪移轨道时,必须有牢靠的作业平台和防护设施,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 9、供应风动单轨吊的气源应清洁干燥,必要时应安设风包,保证风压、风量满足使用要求。 10、型材运输捆扎要牢固,散料运输采用袋状放入托子或集装箱。 二、使用前准备 1、作业环境检查: 1)对单轨吊运行区间的通风、瓦斯、巷道支护、有无障碍物等进行安全确认,行人侧巷帮距离单轨吊宽度不小于0.8米,另一侧宽度不小于0.3米。 2)对悬挂轨道的生根点(锚杆、锚索、U型棚或工字钢棚)和吊挂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同时检查轨道及连接点是否完好,轨道内不得有杂物。轨道延设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检查单轨吊轨道两端的限位和阻车装置,必须可靠有效,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板。 2、设备检查:

单轨吊机车检修工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单轨吊机车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1、单轨吊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单轨吊检修专业知识,并熟悉和掌握本业务有关的应知应会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上岗,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2、检修工必须掌握本设备的工作性能、结构及原理以及各个部件的故障处理方法,并能正确进行操作。 3、检修工检修前必须了解上班机车运行情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等,并听取机车故障要点,据此判断分析。 4、按有关规定认真详细检查和试验机车,发现机车故障及时检查,确保机车能够正常运行。 5、检修机车时对所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先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使用。 6、检修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时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专用检修平台处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上进行,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溜车或其它事故发生。 7、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按时段进行维护,定期更换各种过滤装置及油脂。检修工作必须认真仔细,不得蛮干,确保检修质量。 8、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并及时填写检修记录。 单轨吊机车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单轨吊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单轨吊检修专业知识,并熟悉和掌握本业务有关的应知应会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工必须熟悉本设备的工作性能、结构、原理以及各个部件的故障处理方法并能正确进行操作。 3、检修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详细检查和试验机车,发现机车故障及时检查处理,确保机车能够正常运行。 4、检修机车时对所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先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使用。 5、检修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时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专用检修平台处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上进行,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溜车或其它事故发生。 二、检修前的准备 1、检修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上岗,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2、了解上班机车运行情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等,并听取司机机车故障要点,据此判断分析。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4298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气动绞车管理制度

气动绞车管理制度 一、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二、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绞车的性能、结构、原理,熟悉操作方法,方能独立操作。 三、提升运输巷道内,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四、所有气动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气动绞车牵引距离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执行“一声停、二声提升、三声下放”的信号。 六、气动绞车进气管路必须连接牢靠,严禁超载和超速运行,严禁停气或脱开离合溜放。 七、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提升车辆的钢丝绳、连接装置、保险绳等必须符合要求。 八、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司机负责,在绞车使用现场应建有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九、所有使用气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 气动绞车操作规程 一、运转前的准备

1、检查绞车周围环境:检查调度绞车安装地点5米范围内顶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行车轨道有无障碍物,以便于操作和瞭望。 2、检查绞车的安装固定是否平稳牢固,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小于500mm,绞车底座不得有裂纹。 3、检查制动闸和离合器:制动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各部螺栓、销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制动闸不得过位(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度,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检查离合器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4、检查钢丝绳:钢丝绳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得超过规定,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排列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检查钢丝绳绳头是否符合要求,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松绳至终点时,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 5、检查气动马达、油雾器:保证油液充足、润滑正常(润滑油刚到油位镜中心为最好)。 6、开车前,应先空转1-2分钟,检查验证绞车滚筒运行方向是否与手柄箭头标志一致,并检验刹车机构是否可靠,有无异常声音。 二、启动 1、接收到准确的开车信号后,辨明开车方向,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 2、操纵气动开关手柄,缓慢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平稳运转,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3、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进行操作,严禁司机在绞车两侧或滚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安全有序运输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能,杜绝设备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设备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责任划分: 1、机电科是单轨吊运输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检查、监管、考核工作。 2、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保证设备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停运事故。 3、单轨吊设备和轨道及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单轨吊运输系统责任划分》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的验收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牵头,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要求队组建立有安全验收专门台帐。验收以《轨道安装及验收标准》为准。轨道终端必须设阻车装置,由调度室明确道轨责任范围,做到责任清楚。 掘进或综采队组单轨吊轨道及安全设施安装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后,行驶单轨吊前由运输队安质副队长对其安装质量进行单轨吊运行前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行驶单轨吊,验收不合格运输队不得行驶单轨吊。 4、集中运输系统中的单轨吊运输系统的安装及运输前的验收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正职队干参加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队组管理,对于验收中检查的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整改,在有较大安装质量问题时不得予以验收。 三、检修及维护 1、使用单位必须有实用有效的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做到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损坏按照机电科下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考核。 2、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每班机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充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单轨吊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能和运输能力负责。 3、轨道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和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责任区域内单轨吊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2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

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附件: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型固定设备是矿井生产的关键性设备,其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保证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型固定设备主要指:主通风机、空压机、主排水泵、主提升胶带输送机、710瓦斯抽放泵、瓦斯加压泵、副井提升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电科 (一)对全矿大型固定设备业务管理和技术管理负牵头管理责任,监督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的普查登记, 参与设备选型、安装大修的方案论证,参加设备安装、大修等验收和试运转,审核安装大修队伍的资质,参与事故追查分析,且统一对外联络和协调相关工作; (三)分管大型固定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动态,强化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不解决、隐患不消除,设备不得运行。 (一)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操作和维护人员,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达到“三知、四会、五严”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二)大修后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报告,方可验收。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所辖各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一责任者。大型固定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明确每台设备的管理人员,并书面报机电科备案。各岗位司机、维护电钳工对本岗位操作负全责。 第六条岗位人员要求 (一)各岗位司机必须参加上级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年度安全技术统考,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除主排水泵以外,各岗位每班不少于2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执行岗位司机操作规程及巡回检查制。 (二)加强岗位交接班制和巡回检查制,严格按要求认真检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单位查、记录,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 领导和机电科;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修改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规范单轨吊吊梁的敷设标准,提高单轨吊运输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料集中运输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工作面安装、撤除和掘进机安装、撤除地点以及各施工单位下井的设备、物料。 (二)劳动组织 1.4#交叉点集中供料。 2.运转工区负责各单位下井物料的装载、升井物料(包括废料)卸载工作。 3.运转工区负责下井、升井物料的运输工作。 4.物料的装卸载工作集中早班施工。 (三)运行程序 1.物料下井流程 (1)物料计划单审批 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天计划物料,签订物料审批单,交于运转工区。 (2)物料的装载 运转工区根据物料审批单装载物料。 (3)料车的运输 运转工区负责将料车从料场运输至井口房,运输至井口时与信号把钩工交接并签字确认下井,井口信号把钩工做好下井物料 - 1 -

记录。下井后,运转工区负责运输至调度站,将料单交于调度员。 (4)单轨吊的运输 由调度站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物料运输,将料单交于单轨吊或无轨胶轮车司机,物料运输到制定地点后,与施工单位交接签字确认。单轨吊出车时,沿途能外捎的物料必须外捎。 (5)物料单的反馈 物料单签字确认后,由班长负责交付工区值班室,值班室统计记录后将物料单交于经营部。 2.物料升井流程 (1)箱车审批 各施工单位使用箱车时,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进行申批,办理箱车使用计划单(一式四份),使用单位、机电工区、运转工区、调度室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将计划单分别报送调度、机电、运转留存。 (2)箱车供应 运转工区根据施工单位箱车使用计划单,在指定时间内将箱车送至施工地点,并签字确认。 (3)物料装载 箱车到位后,各施工地点组织人员将废旧物料进行装车,并与运转工区调度站联系,通知施工地点箱车需要升井,运转工区具体安排料车升井事宜。设备及大件升井时,施工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将设备及大件运至单轨吊梁下,正对吊梁,确保单轨吊施工安全。 (4)箱车升井 - 2 -

单轨吊操作规程

单轨吊机车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单轨吊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 求进行操作,并会一般性的保养、维修和故障处理。 第3条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准确使用信号,通讯设施;同一区域行驶两部及以上单轨吊时,机车的“信集闭”系统或机车的定位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第4条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的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脚踏安全阀。严禁将头 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发动机和车灯,但必须取出控制手 把,关闭刹车油门。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 事故。 第6条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二、启车前的准备 第7条单轨吊车司机操作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如下检查: (1)柴油机单轨吊车: 1)检查专用的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排气水箱(必须启动发动机 才可以加水)、排气散热器,是否达到开车要求。 2)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及机械联接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 必须更换。 3)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的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 得开车。 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伤、变形、接头是否漏液等。 6)检查发动机排气阻火器是否堵塞,否则必须清洗畅通。 7)带润滑油的过滤器是否有水既少润换油。 8)空气滤芯是否干净。 9)检查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警铃是否响亮;通讯设备是否完好。 10)监控设施、机车定位装备是否正常;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和防灭火设施 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蓄电池单轨吊车: 1)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各承载轮驱动轮、导向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必 须更换。 2)检查各部位机械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各马达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时应及时更换,否则司机 不得启动机车。 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坏、变形,接头是否漏液等。 6)检查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警铃是否响亮;通讯设备是否完好。 7)监控设施、机车定位装备是否正常;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和防灭火设施 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最新起重机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资料

起重机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

小绞车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调度绞车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和尚嘴井下小绞车的管理,杜绝运输事故发生,制订本标准。本文所提到的小绞车主要包括:JD-1 、(25KW)、(40KW) 和JD-4(55KW)。 一、井下小绞车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小绞车的基础固定要满足以下要求: (1)固定使用三个月以上的上、下山小绞车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或顶板条件差无法使用四压两戗固定的小绞车,必须作预埋架和浇筑水泥基础,并用螺栓将绞车牢固固定在预埋架上。 (2)运送大型综采、综掘设备的上、下山小绞车除作预埋架和浇筑水泥基础外,必须加装四压柱和两戗柱稳固。 (3)使用25kw以下的小绞车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可使用锚固技术进行安装固定。其锚杆的直径、长度,使用数量、锚孔深度及锚固力必须符合规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备案. (4)平巷经常移动的小绞车,(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及25kw 以下的小绞车),可打临时支柱固定,顶压支柱为四压两戗(或双压

柱和两地锚)将绞车稳固。地锚采用Ф18×1800㎜规格的锚杆,锚杆打入底板实体的深度不小于,每条锚杆的拉拔力不小于5吨;地锚拉拔抽检数量应不少于50%,试验时按对角选择锚杆。打地锚前,应先在绞车安装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础台,地锚螺栓紧固后,露出的长度应30—50mm。地锚的拉拔力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戗柱与地板倾角为55-75°; 压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压柱要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红松木或硬杂木,颜色为红白相间,间距300mm。严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 (6)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四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7)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砼压柱固定绞车。 3、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300mm的检修空间,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 安全操作空间,绞车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4、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一致,安装牢固,方便操

单轨吊施工方案

天津嘉里中心酒店幕墙工程单轨吊施工方案 编制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第二章单轨吊安装拆除说明 (5) 第三章单轨吊使用说明 (11) 第四章单轨吊使用注意事项 (13) 第五章单轨吊验收检查 (14)

第一章工程概况 1、概述 塔楼单元体总共有4672 樘,施工期间单元体以每日运输40 块单元体进场,每天需进3车,场地及时间都有较多限制,需总包大力协助,指定一处板块放置的专用场地和配置夜间照明设施。 单元体采用小吊车配合环形轨道进行单元板块安装,小吊车用于单元体的垂直运输,环形吊装轨道用于单元体的水平运输,卸货及地面水平运输运输用5吨叉车。 单元体吊装操作步骤 操作步骤说明: ○1先用固定在一点的小吊车把所要安装的板块从地面吊到安装高度。

○3通过手动跑车把单元板块运到安装位置,使用手动葫芦进行竖向调节安装板块。 吊装轨道设置

第二章单轨吊安装拆除说明 单轨吊机是悬挂在楼板四周的工字钢轨道与电动葫芦所组成的吊装设备。用于幕墙单元板吊装的专用设备,它具有操作方便、灵活、安装速度快等特点,第一次安装在20层楼面,此后安装在33层(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情况架设)。 1、安装拆除方法 1)、定做好的单轨吊(工字钢)运输到需要安装的楼层,分别放置在需要安装的位置旁边。 2)、因单轨吊安装在结构楼板的外边,所以安装时要防止坠落,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安装程序: 单轨吊车安装流程图 安装悬挑工字钢及环形轨道的工字钢的操作安全措施: 轨道安装控制两个方面的安全:防止操作时轨道的坠落伤人和操作

吊车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939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吊车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吊车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加强吊车检修作业中的联系确认,规范信息传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实现检修安全顺行,特作如下规定: 1、吊车停死车检修时,必须在两侧吊车轨道上打道卡,在司机操作室对面一侧挂红旗、安警示红灯,以防被其余的吊车碰撞。 2、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厂调度室、本车操作司机联系停车事宜;钳工负责打道卡、挂红旗,电工负责安红灯;本车司机负责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凡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值班调度汇报,由值

班调度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3、相邻吊车司机行车时必须做好确认,严禁碰撞道卡、红旗、红灯。 4、检修吊车时,严禁从高空落物。凡从车上往下吊物件,地面必须设专人监护,设安全防护圈,以防坠物伤人。 5、窜车时,检修位置清除各种障碍,必须达到通车条件,以防发生意外。 6、检修吊车结束后,安全措施谁设置、谁拆除;经操作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 7、检修吊车遇特殊情况由设备科临时研究决定。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资料

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运输安全装备,提高运输基础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依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分管矿长负责属地范围内的窄轨运输管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井窄轨运输技术管理工作,与运输生产相关的各单位行政正职是运输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本单位运输管理工作。运管办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负职能管理责任,安监处负责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三、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修和运输作业责任,积极开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运输区负责主运系统的轨道、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机电、保运、采掘等单位负责属地范围内的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采区内部各区段的运输作业、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和把勾必须由负责该“属地”单位的绞车司机、把勾工负责。矿车及各种特殊车辆由运输区统一管理、维护。 四、井口调度分站应有运输系统图、小绞车安装位置图及轨道安全设施装备布置图。全矿实行现场小绞车上锁管理制度,绞车司机和信号把勾工凭证换牌拿钥匙上岗操作,并将使用地点的运输系统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到井口调度分站。调度分站人员每班将全矿运输系统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汇总并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到调度分站签字,做到问题和隐患闭合管理。

五、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每周由机电副总组织运管办对各运输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管辖的运输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人员管理。 六、运管办要参与矿井窄轨运输的规划、设计、技术审查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以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矿井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的管理。 七、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切实做好矿井运输大巷、主要采区轨道上、下山、地面运输轨道线路,直流供电网路、大巷照明、采区轨道提升设备、机车、矿车、人行猴车、井口操车设备、卸载中转设备和通讯、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与管理工作。设备维修必须实行包机制,责任到人,并写在标志牌上,同时做好记录。 九、严格运输秩序。安监处负责对运输安全环境、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运输沿线、副井上下口等重要路段的运输秩序进行维持。 十、矿井运输各岗位工种,包括信号工、扒钩工、装车工、运输调度员及各类司机都必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 十一、工程建设公司项目部的运输安全管理纳入矿统一管理,执行本规定。 十二、采区轨道、运输上山及长度超过200m、倾角大于15°的上下山掘进巷道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于2011年一季度完成。 十三、运输系统的其它要求按照2011年《关于加强xx煤矿运输管理的特别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xx煤矿。 第二章平巷运输 一、基本要求 1、轨道运输平巷的净断面、人行道位置和安全距离必须《煤矿安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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