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1.3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1.4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1.5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2.1 计划与委托

2.1.1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

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2.1.2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2.2 材料准备

2.2.1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2.2.2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2.3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2.3.1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

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部门。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校审报告验收,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答疑及讨论会。

2.3.2 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校审报告,形成正式审查意见反馈给区规划主管部门,区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就成果修改完善落实情况出具书面核实意见。

2.3.3 第三方校审机构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进行技术答疑,负责核实修改完善后的上报审批成果是否落实了校审意见,并出具书面核实意见。第三方校审核实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报批。

2.4 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要求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2.5 校审单位原则上在收到校审文件15个工作日内提出校审意见。

3 校审工作

3.1 程序合法性校审

(1)核实在报审前是否完成了现状调研、区住建局审查、区(镇)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公告等必备程序。

(2)核实各项程序是否完善,如各阶段审查意见是否完整及有对应回复,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是否均已征询意见等。

3.2 成果文件构成完整性校审

(1)核实成果是否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管理文件三部分。

(2)核实技术文件、法定文件、管理文件中具体成果构成,是

否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草案)中成果构成相关规定。

(3)核实技术文件中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技术图纸和公众参与报告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核实法定文件的文本、图则内容是否齐全;核实管理文件的管理文本、管理图则内容是否齐全。

3.3 规划内容校审

3.3.1 准确性校审

(1)核实相关主要规划依据是否准确、完备。

(2)核实各类图表、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3)核实各类现状图纸之间的一致性。

(4)核实土地利用规划图与各专项规划图的一致性。

(5)核实图则中各项指标之间是否闭合。

(6)核实法定文件、技术文件、管理文件之间同类内容是否一致。

3.3.2 规范性校审

(1)核实各项具体文字内容、图纸表达是否达到深度要求,是否准确。

(2)核实各类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建筑面积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重点为用地面积是否满足建设规模需求,设施规模是否满足片区的需求。

3.3.3 上层次规划主要内容落实情况校审

(1)目标、定位、规模对比上层次城市总体规划(含总规充实

完善)、近期建设规划等法定性规划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校审提交控规成果中的相关分析论述是否完整。如存在调整,需对定向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校审,并重点审核专家评审、区(镇)审查中关于目标、定位、规模的意见,核实是否得到充分落实。

(2)绿地及配套设施校核上层次法定性规划中确定的绿地与广场用地(含林地、水域等非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含区域)、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含区域)是否落实,规模是否合理。如有调整,校核是否进行了相关的分析论述及其合理性。

(3)主干路网对比上层次规划路网,如有重大调整,校核是否进行了相关的分析论述及其合理性。

3.3.4 相关规划衔接合理性校审

(1)周边已批详细规划衔接叠合周边已批详细规划图,重点校核路网及市政管线的衔接,道路两侧的用地功能衔接情况及其合理性。

(2)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对比分析控规、专项规划、规划许可及建设情况之间是否一致。存在矛盾时,校核是否进行了相关的分析论述及其合理性。

(3)其它规划的衔接对比其它相关规划的研究结论(包括发改委、环保、林业、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划),校审是否进行了相关论证及衔接。

3.3.5 国土部门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土规”)衔接情况校审

(1)资料解读情况核实基础资料中是否收集“土规”资料,校审在资料分析中是否明确了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等“土规”规划用地的分类、分布、规模及具体控制要求。

(2)衔接落实情况对比“土规”、控规的成果,核实本次控规成果是否符合“土规”的具体控制要求。如与“土规”不相符,核实是否进行了针对性研究,如“两规合一”或“三规合一”等,以及核实该研究是否与国土等部门进行了协调。

3.3.6 现状衔接合理性校审

(1)现状建设衔接对涉及改造的用地,校审在相关章节、图则、管理图则中是否有相对应的说明及其合理性。

(2)权属、规划许可衔接校审规划成果是否与权属及规划许可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需校审是否在规划说明及管理文件中进行了相关论述及其合理性。

3.3.7 上版控制性详细规划校审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需校审是否对上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和阐明修改原因。

3.4 各方意见落实情况校审

逐条核对公众意见、部门意见及评审意见等各阶段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与回复是否一致。

4 校审报告成果构成

4.1 校审报告成果可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项目概况重点表述项目的背景缘由、校审对象概述、校审依据及内容说明、校审人员构成说明、校审具体历程。

(2)程序校审对比规定(或地方惯例)报审报批程序要求,提出本次控规编制及报审程序的完善建议。

(3)成果文件构成校审对比《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草案),提出成果文件构成完善建议。

(4)成果内容校审针对法定文件、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区分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分别提出具体校审意见,并逐条提出完善建议。

(5)结论及建议提出校审总体结论及成果完善建议。

4.2 在本试行办法执行过程中,可在本办法基础上逐步完善校审成果构成。

5 计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惠州市物价局《转发国家、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查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上限收费标准为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的6.5%。鉴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的工作量和难度,按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左右计费。

6 附则

6.1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政府令[2007] 第208号 (2007年4月3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 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 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编制。 第九条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 第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通过公开征集、邀请征集等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工作。 承担我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任务 所在地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和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以及其他城 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城市 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要求。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关于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改的说明 (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试行两年多,《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结合两年来的实际运用以及兄弟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将《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宗旨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人性化管理。下面,就我们的修改内容重点向大家进行说明: 1、适用范围的界定原《技术规定》适用范围是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依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范围。(第1条) 2、老、旧、新区建设提出新要求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市民网站的意见,结合我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具体要求,我局在《技术规定》中对老、旧、新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城区以“双增双减”为基本原则;旧区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新区以“建设一片、配套一片、成景一片”为目标;(第17、18条) 3、日照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原《技术规定》中对高层进行日照分析要求用累计法计算。鉴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维权意识逐日加强。仍按简单的日照累计法计算建筑物的间距,经常造成被遮挡的既有建筑物内的居民提出异议。修改中对日照分析法计算间距提出了具体要求并

增加了“连续日照一个小时以上”的内容。(第39条) 4、临街建筑退让标准提高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09]47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56条) 5、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进行了调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居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要求也在提高,停车难已成居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此,我们对住宅部分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调整,保障性用房的标准也做了适当的修改。(第75条) 6、交通影响分析范围扩大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10]78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82条)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两年多来,得到了诸多关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热心人员的关注,真诚地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和见解。我们结合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体会以及设计、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提请大家讨论,目的是为了将安庆市规划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试题A及标准答案

(A)卷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姓名:学号:

…………………………装……………………………订…………………………线………….………………………………

……………………………装……………………………订…………………………线………….…………………………… 六、案例分析(11分) 某市(历史文化名城)决定编制滨湖核心区面积约4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如下图示)。由于湖面及外围地段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有十分丰富的传统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因此,要求核心区开发项目的安排充分考虑旅游风景区的特点,开发强度不宜过高,沿湖设立保护绿地以保证湖面景观,并且交通组织上要求将旅游线路和主要车流分开。 试评析该方案的主要优缺点。 1 2 3 4 5 6 河 流 第五题图

……………………………装……………………………订…………………………线………….…………………………… 湖 面 第六题图

城市规划设计Ⅱ—控制性详细规划A卷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C 6、B 7、B 8 ABD 9 AD 10 BCD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宅旁绿地 2、、至、 3、土地性质兼容、建筑性质兼容 4、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5、 6、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脊项 7、7、17 8、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建筑的体形处理 9、项目准备阶段、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成果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10、修编、整合、局部调整 三、解释下列专业术语(每题4分,共16分) 1 指令性指标:规定性指标是指为保障城市规划的法律性和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而由规划人员制定的,在进行规划管理时,必须遵守执行的不能被突破的指标,体现一定的“刚性”原则。(2分) 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整变化,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参照执行的指标,它可以根据规划用地的要求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条件灵活选用,体现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2分)2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性的要求。(2分) 环境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2分) 3绿地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2分)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为所有绿化植物覆盖的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其他绿地、宅旁绿地和树冠覆盖用地的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分) 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让众多的城市成员能够参与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2分) 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和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和引导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2分) 四、简答题(24分) 1、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及特征,分析其成果深度的基本要求。(14分) 答题要点: 作用:(5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更是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085、保护视角下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讨——以安徽省寿县历史城区为例

保护视角下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讨 ——以安徽省寿县历史城区为例 安艺冯新刚令晓峰于代宗 摘要:历史城区作为历史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其发展一直备受重视,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要么大拆大建、要么破旧不堪,保护的思路无法落实,而发展的需求更是无法满足,本文借机寿县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基础上探讨历史城区控规的编制思路、控制内容、控制方法的调整。 关键字: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引言 历史城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历史文化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历史城区的保护发展一直都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核心所在。随着近年来文化发展需求快速增长,蕴涵丰富文化资源的历史城区从原来的城市角落变成了开发建设的热点地区,各种古城再造计划层出不穷,动辄数百亿、上千亿的投资使古城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在投资热潮涌动的同时,对历史城区保护的真正思考却受到冷落。 历史城区发展保护方法一直都是城市规划领域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在历史城区里担负责任更多的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文保单位的保护规划,名城保护规划因缺乏手段而难以落到实处,这直接造成了文保单位保护较好,历史城区整体保护较差的现状局面。随着古城中建设活动的快速增加,对具体建设活动有更多指导意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变得愈加重要,在多数地区成为指导历史城区建设的核心文件,因此,针对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探讨成为热点。 对于历史城区而言,一般的控规控制体系中缺乏对于保护内容的衔接和落实手段,其它地区控规编制的思路和控制方法难以直接套用,更加难以达到真正落实保护历史城区的目的,因此,对于历史城区控规编制中控制方法的调整成为未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体系变革的重要任务,并且相当紧迫。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说明书

目录 一、城市基本情况 (3) (一)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3) (二)自然环境 (4) (三)社会经济发展 (5) 二、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6) (一)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点 (7) (二)近几年规划建设实施情况 (9) 三、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原由及主要内容 (13) (一)影响城市发展的宏观因素分析 (13) (二)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原因 (16) (三)关键问题的分析 (19) (三)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区域 (29) 四、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局部调整 (30) (一)指导思想 (30) (二)规划原则 (30) (三)规划依据 (32) (四)规划期限 (34) (五)城市规划区 (34) (六)城市性质 (34) (七)城市发展方向 (34)

(八)城市规模 (35) (九)城市结构 (35) 五、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36) (一)建设用地的现状特点 (37) (二)建设用地调整的目标 (38) (三)建设用地布局的局部调整思路 (38) (四)建设用地的总体调整 (40) (五)主要建设用地规划调整 (42) 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52) (一)综合交通建设目标 (52) (二)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2) (三)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53)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4) (一)绿地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 (55)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7) 八、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58) 给水排水规划 (58) (二)电力电信网规划 (59) 九、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9) (一)近期建设规划措施 (59) (二)近期建设用地规划 (59) (三)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60)

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

《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 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 《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需要应对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实施,广东省建设厅出台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下文是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主任

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议事规则等有关事项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他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一、市域规划人口 2015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56万人左右,2020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75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为710万人左右。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8%,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依据市域人口预测,2015年总人口规模按656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4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按675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9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按710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495万人左右。 三、次区域划分 整个安庆市域划分为安庆中心都市区、桐潜重点发展区、西南沿江发展区、西北生态发展区四个次区域。 1、安庆中心都市区.区域空间范围 安庆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市辖三区和皖河农场;枞阳县城所在地(枞阳镇)、官埠桥镇、铁铜乡;怀宁县城所在地(高河镇)、洪铺镇、月山镇、凉亭乡、茶岭镇、石镜乡;桐城的鲟鱼镇。 2、桐潜重点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桐城市区所在地、孔城镇、范岗镇、青草镇、大关镇、金神镇、新渡镇、双港镇、吕亭镇、嬉子湖镇;潜山的县城所在地(梅城镇)、源潭镇、余井镇、黄铺镇、王河镇、油坝乡、黄泥镇;怀宁的金拱镇、马庙镇、公岭镇、三桥镇、黄墩镇、平山镇、黄龙镇、江镇镇、小市镇、秀山乡、清河乡;枞阳的汤沟镇、义津镇、钱桥镇、项铺镇、横埠镇、周潭镇、麒麟镇、浮山镇、老洲镇、函山镇、陈瑶湖镇、风仪乡、长沙乡、会宫乡、雨坛乡、金社乡、白湖乡、钱铺乡、白梅乡。 3、西南沿江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望江全县域;太湖县城所在地(晋熙镇)、新仓镇、徐桥镇、江塘乡、大石乡、小池镇、城西镇;宿松县城所在地(孚玉镇)、复兴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汇口镇、凉亭镇、河塌乡、高岭乡、程岭乡、千岭乡、九姑乡、五里乡、佐坝乡、洲头乡、趾凤乡;怀宁的腊树镇、石牌镇、雷埠乡。 4、西北生态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3)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3) 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4)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5)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5)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7) 第八章城市设计 (10) 图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适用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惠城外环路以南,莞惠高速公路以北,惠大高速公路以西,惠大铁路以东的城市 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4.17平方公里。 第二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第三条本规划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则构成。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容的规 划图纸及相关表格。文本与图则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 应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省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规相关 条款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围,可能在详细设计时略有修改,但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本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需调整,必须符合《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八条本片区发展目标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的市体育文化中心、教育园区以及数码园,将本片区发展成为集商业/商务中心、 体育/文化中心、高等教育园区、城市住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为一体的,服务于市的综合新城。 第九条本片区主要有五大发展功能,分别是:体育/文化、商务/商业、城市住区、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条主要根据道路界线进行本片区的街坊及地块划分,编号的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地块编码采用两级编码 方法,由编制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第十一条本片区总共分为26个编制区(街坊),由448个地块组成。 第十二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 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六安市规划局 2007.06

前言 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附则等。 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 规定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 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韩晓东汪海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2) 第三章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4) 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8) 第五章建筑间距 (12) 第六章建筑退让 (16) 第七章建筑高度 (23) 第八章绿地控制 (25) 第九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28) 第十章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 (31) 第十一章村镇建设 (35) 第十二章附则 (41) 附录一名词解释 (42) 附录二计算规则 (46) 附录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及成果要求 (52) 附录四用词说明 (54)

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03月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12年0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8号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六安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燃气工程规划 (3) 第一节气源规划 (3) 第二节天然气供气规模 (3) 第三燃气调压器气调压器天然气输配系统 (4) 第四节天然气场站工程规划 (8) 第五节液化石油气规划 (12) 第三章投资估算 (13) 第四章规划实施 (14) 第五章结论和建议 (15) 附件: 附件1:关于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的委托书 附件2:六安市燃气专项规划评审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3)《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4)《六安市产业承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2030)》 5)《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总体规划(2010~2030)》 6)《六安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燃气专项规划(2005~2020)》 7)规划基础资料(包括气象、环保等资料) 第二条编制原则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实行分期气化、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为远期留有一定发展余地。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用户市场调研,科学预测各类用户的燃气需求量及发展梯度,并满足其工业发展的需要。 3)规划气源以清洁环保、优质经济、长期稳定供应和安全可靠为原则。输配系统统筹解决调峰问题,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气需要。 4)管网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并根据气源位置和各类用户用气量综合确定;规划地下燃气管网主干管道走向,符合城市道路长远规划和各类用户分布的要求,尽量避免在管道可用期限内开挖道路致使改建或重建燃气管道,做到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5)以满足市场需要、安全、可靠、稳定供气为目的,统筹考虑,远近期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合理配置全市燃气资源,优化系统方案。 6)合理规划六安市各类用户用燃气工程建设分期,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扩大供气范围。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关系,以近期为主,做到近、中、远期相结合,量力而行,留有余地。 7)坚持科学的态度,运用详实的资料,深入分析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本规划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切实可行,造福于民。 8)合理选择各种参数,优化设计方案,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建立一个适合的燃气供应系统。 第三条规划范围 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本规划的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六安市市域范围,总面积为17976平方公里;六安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新安镇、徐集镇、三十铺镇、城南镇、苏埠镇、城北乡、中店乡、分路口镇、韩摆渡镇、先生店乡、椿树镇10个乡镇以及横排头风景区。规划区面积为1096.8km2;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合武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接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的部分用地,总面积约120km2。 本燃气规划以六安市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城镇为主,具体如下: 中心城区: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8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邻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徐集镇和城北乡的部分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城镇:三十铺镇区、产业承接集中区和城北片区。 其他区域: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以及中心城区周边平桥、城南工业园、其他乡镇等。 注:其他区域本规划不对其进行用气量预测,仅对其供气方案进行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12年-2015年 中期规划:2016年-2020年 远期规划:2021年-2030年 第五条规划发展目标 1)近期 规划近期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11606.0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居民气化率66.3%,气化居民户数21.5万户;商业用户年用气量1213.6万标准立方米/年;工业用户年用气量2668.8万标准立方米/年;发展CNG出租车2160台,替代率100%,发展CNG公交车561台,替代率85%,发展LNG城际客运车118台,替代率25%,发展LNG重型货车300台,替代率8%。 2)中期 规划中期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0889.6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居民气化率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具体地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二)、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四)、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五)、制订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该是功能相对完整或地域比较独立的区域,规模一般在1km2。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一)、基础资料的收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至少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

3、人口分布现状; 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5、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 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地价变化、开发方式等; 8、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和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分至小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划分可按规划和管理的需要划分为区、片、块几级。块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其划分的原则为: 1、应保证地块性质单一,避免不相容使用性质用地之间的干扰; 2、严格遵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要求; 3、尊重现有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 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 5、兼顾基层行政管辖界线。便于现状资料的收集及统计。 地块划分可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变化,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小块合并成大块或细分为小块)。 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大些。面积控制在0.5-3公顷,旧城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六安市旅游总体规划》

《六安市旅游总体规划》 2008年10月,《六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初稿形成。经过一年的时间,2009年10月10日,市政府和安徽省旅游局共同组织了评审会,《规划》通过专家组评审。12月4日,《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题规划。总体规划包括了规划总纲、资源评价、发展目标战略、空间规划、重点项目策划、线路规划等21项内容。专题规划包括重点景区概念性规划、徒步旅游规划、自驾车旅游开发、区域旅游合作等7个专题研究。规划时间段为2009-2020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近期指2009-2010年的夯实基础阶段;中期指2010-2015年的品牌确立阶段;远期指2016-2020年为全面提升与成熟阶段。 规划总体战略目标明确:一是打造全省一流旅游目的地。以大别山为品牌的综合独立旅游目的地,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二是大别山旅游的代表性区域;三是面向专业化市场的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挖掘旅游发展的独特优势 制订《规划》依托的是我市旅游资源的分布和存在的优势。那么我市发展旅游具有哪些优势?记者了解到,从总体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特征看:我市可分为①北部古文化区。该区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寿县为代表,古城文化和楚文化资源丰富。②南部生态红色区。该区地处大别山脉地区,地质、水库、森林、动物等自然旅游资源数量众多,品位等级也较高,有六安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白马尖主峰景区和万佛湖风景区。红色革命旅游资源丰富,共有国保单位2处;③中部服务与文化区。六安市区近几年发展很快,同时拥有较为丰富文物资源,可以作为整个皖西旅游区的中心服务区。因此,我市旅游资源从总体上看,具有较多的优势,旅游资源数量多,种类齐全;其中以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为代表的原生态、地质遗产资源具有绝特性;以“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为主打的红色旅游资源具有品牌性;以安丰塘、淠史杭等水利工程为代表的古代和现代水利水文化资源拥有独具性;以寿春古城、八公山为代表的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具有珍稀性。 构建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 《规划》中明确我市旅游目的地功能定位,即以绿色山水为骨架、红色资源为主线、古文化为底蕴、地质遗产及民俗文化为特色,构建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围绕“四环五区”,即四纵二横六条干线形成的四条交通环线和城市、天堂寨、万佛湖、白马尖、寿县五大重点开发片区,在规划期内,力争把六安市打造成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能适应多类型、多层次游客需求的综合型旅游目的地。 规划期内,围绕绿、蓝、红、古、特五大产品体系,我市还将着力塑造品牌旅游产品。同时明确旅游目的地产业定位,力争在近期即至2010年,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六安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达到GDP的5%以上。中期:2015年,达到GDP的6%,把旅游业培育成六安市的支柱产业。远期:2020年,达到GDP的8%,旅游业成为六安市的富民产业和强市产业。 “123456”空间布局结构清晰 “123456”,即一条环城游憩带、两个旅游集散中心、三大旅游区、四条环形旅游线路、五大旅游功能区、六条旅游发展轴。这构成了六安旅游发展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一条环城游憩带。由金安、裕安两区之主城区外围部分组成。主要包括独山革命旧址群、横排头、九公寨、黄巢尖、龙井沟、苏埠老街、双墩汉墓、皋陶墓等。 两个旅游集散中心。主城区——旅游集散主中心和城市旅游目的地;舒城县城——旅游集散次中心。 三大旅游资源区。南部大别山生态与地质遗产型旅游区;中部城市休闲型旅游区;北部古文化体验型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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