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新建工程启动试运工作顺利进行,整套启动试运后顺利渡过考核期,加强设备代保管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关系和明确职责,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第1215号文件)

3.专用术语定义

“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是指设备在整套试运结束、结束考核期(保修期)运行前,对某些已具备独立封闭条件的设备或系统以及具有独立功能的车间,交由公司生产准备部实施生产管理的行为。

4.职责

4.1 项目部

4.1.1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和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运行。

4.1.2 负责组织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验收签证工作。

4.1.3 负责协调、解决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期间有争议的问题。

4.1.4 负责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消除代保管设备及系统施工缺陷。

4.1.5 负责组织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相关的建筑工程(包括照明、上下水、道路、暖通等)的完善和维修,给运行人员提供文明生产的基础条件。

4.1.6 负责落实代保管设备、系统及相关建筑工程的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代保管与非代保管部分的安全隔离。

4.1.7 负责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消防、安全、保卫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4.2 生产准备部

4.2.1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设备、系统代保管的验收签证工作。

4.2.2 负责根据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现场制度,组织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操作、监护和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生产报表等有关

记录。

4.2.3 负责更换代保管设备的易损件和代保管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连续运行。

4.2.4 负责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维修(非施工缺陷)、更改、消缺等工作。

4.2.5 负责按事故处理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在运行中发生的异常现象和事故,确保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运行。

4.2.6 负责收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提交项目部组织处理。

4.2.7 组织分析代保管设备及系统在运行中发生的异常现象和事故原因,并按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提出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4.2.8 组织有关生产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活动。

4.3 监理公司

4.3.1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设备、系统代保管的验收签证工作。

4.3.2 负责对代保管设备或系统缺陷、技改项目的认定,并对相应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

4.4施工(调试)单位

4.4.1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设备或系统代保管验收签证,并负责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4.2 负责向有关生产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4.4.3 对于需要代保管的设备、系统,按照有关制度完成试运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交给项目部。

4.4.4 负责设备、系统在代管期间的施工缺陷的继续消缺、检修和施工阶段未完成项目的继续完善工作。

5.代保管条件

5.1 已验收签证的设备和系统,如生产或试运行需要继续运行时,由生产准备部负责代保管。

5.2 经公司同意,并会同施工、调试、监理单位进行相应的阶段验收后,生产准备部可对部分设备或系统进行代保管。

5.3 代保管设备或系统应满足安全要求,达到运行人员能够操作维护的标准,基础资料齐全,环境照明、卫生、防火、防盗等设施应齐全可用。

5.4 委托代保管方确认未完工作和消缺清单,并按规定办理设备或系统代保管签证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代保管,否则,生产准备部有权拒绝接受代保管。

5.5 不能因为对设备进行代保管而省略设备最终验收移交的正式程序。

5.6 对设备不完善、系统不健全、缺陷较多、不完整等不能满足代保管条件的设备或系统,生产准备部不进行代保管。

6.代保管内容

6.1 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

6.1.1 需要生产人员提前进入管理的独立生产车间。

6.1.2 独立的生产构筑物。

6.1.3 需要提前交由公司管理的主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系统。

6.1.4 在装置启动前需要投运,并需有专人值班、操作和管理且能独立运行的设备、系统及车间。

6.2 各独立的辅助厂房及具备独立封闭条件的设备及系统在分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代保管手续。办理完成代保管签证手续的设备及系统纳入正常的生产管理,由生产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和巡查。

6.3 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的期限:自公司工程项目部、生产准备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证“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之时起,到设备考核期结束,正式移交生产运行为止。

6.4 代保管签证生效后,施工单位如进入上述范围内从事施工或消缺工作,应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办理手续,并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公司管理者,公司生产准备部有权拒绝配合工作,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相应施工单位负全责。

6.5 对已实行代保管的设备、系统,生产准备部严格按照公司现有的生产管理制度,按正式运行的生产设备及系统进行管理;项目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考核细则进行严格考核;对于尚未实行代保管的设备、系统,有关施工、操作如涉及到已代保管的设备、系统安全稳定时,施工单位工作前应得到公司生产准备部当值班长的许可。

6.6 代保管期间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在代保管阶段,建设、调试、施工、设计、设备制造等单位,应按本制度要求,继续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设备在各种工况下的试运和调试工作。考核期内设备的非施工问题,由建设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承担经济责任。

7.设备代保管申请及审批程序

7.1 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见附表)交公司工程项目部。

7.2 由公司项目部负责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生产准备部等有关单位,复查代保管设备或系统是否具备移交条件。

7.3 经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各方确认已满足代保管基本条件的,以各方代表正式签字的“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为依据,代保管行为即时生效。

7.4 “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一式四份,项目部、生产准备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8.附则

8.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酒精工程试运阶段的设备代保管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工程项目部。

附表:

设备或系统代保管交接签证书代保管区域和设备: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

生产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doc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21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设备档案的形成与归档(2) 第三章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2) 第四章设备档案的保管与借阅管理(5) 附则: 一、目的(6) 二、职责划分(6) 三、借阅方式(7) 四、借阅程序(8) 台城煤矿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设备档案资料,保证全矿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含义界定

凡购置的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护、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随机材料等均属于设备档案。 第2章设备档案的形成和归档 第2条机运科是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汇总部门,兼 职档案人员集中管理本矿机电设备文件材料。从申购设备到验收完毕,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均由设备处部负责收集、积累,此过程结束后移交档案室。 第3条、设备到货后,机运科参与设备开箱验收,以监督、检查、指导设备随机文件材料的清点、验收工作,并在(设备验收记录单)上签章。 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做好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管理工作,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要爱护设备的技术文件,对设备的使用、维修、改造做到“有活动就有完整的记录”,确保设备文件的完整、系统、准确。 第3章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4条外购设备归档材料范围 1、外购设备计划与选购阶段的归档材料。 (1)设备使用部门的《采购申请书》及可行性方案论证报告。 (2)购买设备的审批文件。 2、外购设备验收阶段的归档材料。 (1)《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精度检验单》。

设备代保管实施细则

设备代保管实施细则设备代保管实施细则 1.目的为了保证国电电力酒泉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启动试运工作顺利进行,整套启动试运后顺利度过考核期,加强设备代保管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关系和明确职责,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2.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T 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210-200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3、4、5、6、8部分)DL/T 5210-2005《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1、7部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 3 总则3.1 “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是指机组在168 小时(启动锅炉72 小时)整套试运结束、结束考核期(保修期)运行前,对某些已具备独立封闭条件的设备或系统以及具有独立功能的车间,交由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实施生产管理的行为。 3.2 各独立的辅助厂房及具备独立封闭条件的设备及系统在分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代保管手续。办理完成代保管签证手续的设备及系统纳入正常的生产管理,由电厂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和巡查。 3.3 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的期限:自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酒泉公司”)工程建设部、生产准备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证“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之时起,到机组考核期结束,正式移交生产运行为止。 3.4 代保管签证生效后,施工单位如进入上述范围内从事施工或消缺工作,应按照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的相关制度办理手续(如:停送电联系单、工作票等),并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酒泉公司管理者,酒泉公司生产准备部有权拒绝配合工作,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相应施工单位负全责。 3.5 对已实行代保管的设备、系统,生产准备部严格按照公司现有的生产管理制度,按正式运行的生产设备及系统进行管理;安全监察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考核细则进行严格考核;对于尚未实行代保管的设备、系统,有关施工、操作如涉及到已代保管的设备、系统安全稳定时,施工单位工作前应得到酒泉公司生产准备部当班值长的许可。 3.6 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包括: 3.6.1 需要生产人员提前进入管理的独立生产车间 3.6.2 独立的生产构筑物; 3.6.3 需要提前交由电厂管理的主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系统。 3.6.4 在机组整套启动前需要投运,并需有专人值班、操作和管理且能独立运行的设备、系统及车间。 4 代保管条件 4.1 已验收签证的设备和系统,如生产或试运行需要继续运行时,由生产准备部负责代保管。 4.2 经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同意,并会同施工、调试、监理单位进行相应的阶段验收后,生产准备部可对部分设备或系统进行代保管。 4.3 代保管设备或系统应满足安全要求,达到运行人员能够操作维护的标准,基础资料齐全,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020版) 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 1、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物资代保管管理办法

QB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标准 物资代保管管理办法 Q/ZEPDI.TJ.209.005-2014 现行版本: A 控制性质: 不受控 受控号: 2014-07-01 发布2014-07-01 实施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发布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1) 2 编制依据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1)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项目物资代保管管理过程与职责,确保物资代保管符合物资保管要求与工程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物资代保管管理工作的开展。 2 编制依据 2.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1 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1.2 Q/33-225K.004-2012 总承包项目采购控制程序 2.1.3 Q/33-2252.001-2012 总承包项目施工控制程序 2.1.4 Q/33-221E.001-201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2.1.5 Q/33-244A.004-2012 企业管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 职责 3.1计划控制部负责在安装分包合同中明确物资代保管单位与工程项目部的责任要求; 3.2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按照物资代保管合同要求,开展物资代保管活动,并对工程项目部物资现场管理活动予以必要配合。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物资代保管合同签订 4.1.1 项目分包招标完成后,应在安装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物资代保管事项和要求,原则上,一个工程项目只能选择一家安装分包单位作为物资代保管单位; 4.1.2 在物资代保管合同中,应明确物资代保管方与工程项目部双方责任,具体内容可以参照本标准4.2条。 4.2 物资代保管方与工程项目部双方责任要求 4.2.1 物资代保管方责任要求 4.2.1.1 服从工程项目部质量与安健环管理及其他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设备档案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 设备档案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电管理部,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设备的档案应分三级保存。分别为机电管理部、使用设备的项目单位、使用设备的车间。机电设备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第三章(主题释意与说明) 第四条 有关设备档案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员负责将本部门(单位)机电设备逐台建立设备档案及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 维护保养项目等)。 12、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 验收规范等)。 13、其他资料。 第六条 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等。 第四章(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

代保管制度

设备代保管制度 1.为了使机组调试顺利进行,需要项目公司可以对某些分部试运已合格的独立 区域、独立系统年的设备进行代保管。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使工作程序规范化,理顺代保管各方关系,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代保管的基本要求 1)要求代保管的设备和系统必须满足安装调试交接验收的规定的条件。设备、 系统已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要求通过分部试运且各项试验合格。 2)与代保管相关的建筑工程(含照明、通讯、上下水、暖通、道路、消防、劳 动保护、环保等配套设施)已完工。委托代管区域范围内,不得遗留较大的土建工程项目及其他配套施工项目,如消防、照明等。现场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良好。 3)被代管的设备(系统)应便于代管单位单独进行管理,凡能关门上锁的场所, 应关门上锁,并移交全部钥匙(不少于三片钥匙)。 i.委托代管的设备(系统)与仍在施工或调试的设备系统应有明确的分界线, 并已作好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隔离措施。对设备系统采取防暑防寒防冻措施和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一、二次设备、系统名称编号齐全、清晰、正确无误,保温齐全,介质流向 清晰。代管场所内卫生状况良好,沟道畅通无淤泥、杂物。各通道畅通,电缆沟、排水沟、孔洞盖板完善或封堵良好。代管场所已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保卫设施。 5)被委托代管的设备(系统)及相关的设备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远方操 作功能、自动控制和各项保护已按规定投入。代管单位提出的设备缺陷和可以进行改进的设备问题已按期完成。 6)独立系统经过试运合格,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建设、 生产、调试检查,填写代管签证卡,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应在签证卡中说明。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1(范围 2(引用文件 3(定义和术语 4(管理职责 5(管理内容及要求 6(检查和考核 7(附录与附表 为了公司设备的合理使用,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1.范围 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设备随机资料和图纸、设备安装工艺图纸、码头设备布局图、各种操作规程、技术手册、修理规程、设备修理资料、技术革新资料、设备改造资料、港口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等,与设备、技术相关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资料、图纸、图表、文件、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特制定本标准。 2、引用文件 1、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发布的《机械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2、GD/JS 11.0501 《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3、QG/JS 02.10 《仓库管理标准》 4、QG/JS01 .10 《档案管理标准》

5、QG/JS 《设备管理标准》 6、QG/JS 03.14 《保密管理标准》 3.定义和术语 设备档案资料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技术文件资料,设备动力部负责将各分厂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资料档案及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 4.管理职责 4.1 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除了设备动力部可保留部分常用设备资料(主要应为复制件),凡是需用资料的部门均应到档案室借用。 4.2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主要责任部门为设备动力部,其职责主要: 4.2(1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 4.2(2归集记录工作; 4.2(3资料加工分析工作; 4.2(4归档审定工作; 4.2(5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4.3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盾安集团或公司的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审批和销毁手续等。 4.4设备档案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4.4.1负责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分类、保管、编目、鉴定、销毁工作,严格执行归档、保管、登记、查阅制度。 4.4.2设备档案管理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严格按规定办理档案归档、保管、登记、查阅等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及要求

《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修改状态:0 iq/gdx-gjrd-30807a-xx 修改状态:0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术语和定义 代保管。指公司采购的设备委托安装单位或施工单位或委托有资质、业绩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设备催交、催运、到货后的卸车、二次转运、清点、组织验收、堆放、保管保养、维护、发放和统计、剩余物资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公司等全部或一部分工作。 3职责 3.1公司职责 3.1.1物资部负责按设计院开列本工程设备清册(包括补充清册、设计修改)所列的全部设备及甲供材料的供应。 3.1.2物资部负责编制合同催交清册,连同订货合同副本,合同附件、补充订货材料等一式两份,在每次订货后,及时交被委托单位作为开展代办业务的依据。 3.1.3物资部及时向被委托单位通报设备合同的变更、重订、终止及其他相关信息。 3.1.4物资部负责向设备供货方发函说明已授权被委托单位代办

设备有关事宜,并移交被委托单位授权委托书副本一份。 3.1.5物资部是货物安全运输、装卸等管理归口部门。 3.1.6物资部负责协助被委托单位处理与供货厂家及现场卸货过程中因地方关系引起的纠纷。 3.1.7物资部负责进口设备和材料的商检、索赔工作。 3.1.8物资部负责与铁路部门签定专用线运输协议。 3.1.9物资部负责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发放工作;工程部负责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申请、审批工作。 3.1.10工程部负责与制造厂家签订设备合同的交货期(设备交货期由被委托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制定,经双方共同认可)。 3.1.11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领用前的审批、参与开箱检验。 3.1.12工程部资料室是工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开箱检验箱内材料如装箱单、合格证明、质保书、说明书、图纸等原件由被委托单位及时向工程部资料室移交。 3.2被委托单位职责 1q/gdx-gjrd-30807a-xx 修改状态:0 3.2.1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催交、催运、卸车、二次转运、清点、组织验收、堆放、保管保养、维护及发放工作。根据本工程进度安排,督促供货方按要求如期发运、交货,及时向公司通报设备发运情况或存在的问题。 3.2.23.2.2设备在卸车、二次转运、保管、发放过程中发生的损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由公司指定档案处负责人保管。 1.3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当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档案资料。 2.归档 2.1合同订立后,公司应将合同文本的复印件送经理和办公室各一份。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 2.2合同履行完毕后 10日内,公司应将全部合同资料整理成册,按照时间顺序先后编排,装订成册,正本送交经理办公室,并制作副本一份交办公室。 2.3办公室接收资料时应当出具收据。 3.档案借阅 3.1根据工作情况,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由查阅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到档案处办理借阅手续。 3.2借阅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阅读室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确有必要借带出档案室阅读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 4.责任 4.1借阅档案人丢失档案的,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记过、500-1000元罚款,并扣发3至12个月工资的处罚。 实施6. 6.1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总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实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采购、销售、预算及其它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施工图、项目合同文件、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资料、预算资料等。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由公司工程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工程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资料 3.财务部可除外(可留下项目合同复印件做为做催收货款的使用)。 4、合同档案要实行分类管理,便于文件的管理及查找。 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工程部。 2、合同项目终止后各部门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册,经部门经理鉴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工程部移交。 3、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见附件表一)。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按公司原制定的项目文件编号方法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及时处理,要查明原因,损毁,如有遗失、年清理核对一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工程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X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保存和科学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设备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分厂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设备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图纸等 (2)设计院的设计图纸、技术说明、设计计算书、设备清单等 (3)设备附录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年修理施工总结、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造、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设备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12)其他资料 1.3 按介质划分设备档案资料可分为下述类型: (1)纸拷贝(蓝图、透明图、照片、白图和其它印刷文件) (2)电子文档(用CAD或其它软件形成的设计图、文字资料和音像制品等) 2.管理职责 2.1设备部是设备技术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2.2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备部设立设备技术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档案室在设备部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设备、基建等设备技术档案。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3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要把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制度借阅并及时返还,并在使用中对技术档案中的错误及时通知档案室或设备部,以保证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设备档案的归档 3.1技改和基建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速将下述技术资料归档: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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