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临床诊断标准

肺结核临床诊断标准
肺结核临床诊断标准

肺结核临床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项目之一者:

1.痰结核菌检查阴性,胸部X线检查怀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者;

2.痰结核菌检查阴性,胸部X线检查有异常阴影,病人有咳嗽、吐痰、低烧、盗汗等肺结核症状或按肺炎治疗观察2-4周未见吸收;

3.儿童结核菌素试验(5个单位,相当于1﹕2000)强阳性反应者,伴有结核病临床症状。

二、确诊病例:

凡符合下列项目之一者:

1.痰结核菌检查阳性(包括涂片或培养);

2.痰结核菌阴性,胸部X线检查有典型的活动性结核病变表现;

3.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

4.疑似肺结核病者,经临床X线随访、观察后,可排除其他肺部病变;

5.临床上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胸腔积液,可诊断结核性胸膜炎。

【消毒】

75%酒精数分钟可杀灭,痰内菌体用50%苯酚或2%甲酚皂溶液12-24小时可杀灭,日光直接照射4小时可大部分杀灭。痰可焚烧或用2倍量25000—50000mg/L有效氯溶液拌匀作用6小时候后倒入厕所。

英国签证申请人结核筛查体检登记表

英国签证申请人结核筛查体检登记表 UK Pre-Departure Tuberculosis Screening Programme =================================================================================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日/月/年) 国籍: 护照号码: 护照有效期: 签证类型: 同行11岁以下儿童人数(不含11岁): 电话号码: 中国居住地址(请用英文填写): 英国联系地址(请用英文填写): 英国邮政编码: 请如实回答下列问题: 请仔细阅读表格反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申请人申明: 本人已了解下述情况: ?在申请入境英国前,我必须接受肺结核筛查(X光检查),并可能进一步接受痰液检查; ?如果胸部X光检查发现异常,医师将对我进行单独询问并告知我进一步检查的步骤; ?如果我的胸部X光检查结果为异常,无论是新发病灶或陈旧病灶,只要该病变提示结核可能,或者存在其他临床表现提示结核可疑,我都必须提供三次痰液标本供结核菌涂片和培养检测。痰培养检查结果需10周时间,我对此表示接受。 ?如果需要进行痰液检查,我应在胸部X光检查后7天内返回进行留痰,采痰需在连续3天早晨进行。如果不能在7天内返回留痰,我将无法获得签证用“医学证明”。 ?如果痰涂片或培养显示有结核杆菌存在,我须接受抗结核治疗,治疗费用将由我自行承担。我还应告知承担抗结核治疗的医疗机构,与我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的结核病评估。 ?我有权拒绝接受结核病筛查或抗结核治疗,但该行为可能影响申请赴英签证。 ?医务人员对于是否给予医学证明具有最终决定权,我对此表示接受。 女性申请人: 所有的女性申请人都将被询问末次月经时间以便确定是否妊娠。 ?如果我已怀孕,以下几个检查方案可供我选择:⑴穿上铅保护裙后进行胸部X光检查;⑵将胸部X光检查(和结核病筛查)推迟到分娩后再进行;⑶连续留三次痰液标本用于实验室检查。 ?我已了解:胸部X光检查对胎儿可能存在危害,但该风险在妊娠第二、第三个阶段非常低。在接受胸部X光检查前,我可以就相关风险问题咨询主签名医生或妇产科医生。一旦我决定接受X光检查,所有风险将由我自行承担。 本人谨申明如下: ?同意接受结核病的相关检测; ?授权贵方及贵方指定的实验室保存检测过程中收集的所有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医疗记录和胸部X光片; ?授权贵方和贵方指定的诊所与英国移民当局、英国卫生部、英国健康保护署和英国国家医疗保健服务系统,共享我的个人信息和评估结果; ?如果我所居住国法律有所要求,我授权贵方将我的检测结果告知该国卫生部门; ?英国政府及贵方对于结核病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可能对我造成的一切损失、伤害或其它危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 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 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 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 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 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 十三、主任医师职责 十四、主治医师职责 十五、住院医师职责 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做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 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肺结核筛查登记表 (1)

永靖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肺结核筛查登记表 筛查日期:年月日乡(镇)(社区)村 填写说明: (1)如果筛查有结核病症状,则可进行多选项,填写数字代号即可: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如果无症状填写“无”;如果未筛查症状,对未能进行筛查的患者填写具体原因,1.“外出”、2.“拒查”、3.“其他(请注明具体原因)”。 (2)如果进行PPD皮肤试验填写判读结果,<5mm为阴性,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 +),≥20mm 或局部出现水泡、坏死或有淋巴炎,均为强阳性(+ + +)。

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 (一联交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周岁) 住址:县乡(镇)村(居委会) 患者户主姓名:联系电话: 患者工作单位:(农户则无须填写) 结核病症状(可多选并标注代号): 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 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 请患者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联系医生: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推荐医生: 推荐单位: 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 (二联推荐单位留存) 患者姓名: 门诊或住院号:性别:年龄:(周岁) 住址:县乡(镇)村(居委会) 患者户主姓名:联系电话: 患者工作单位:(农户则无须填写) 结核病症状(可多选并标注代号): 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 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 请患者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联系医生: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推荐医生: 推荐单位:

结核病报告制度一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必须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 二、学校保健医师为结核病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凡我校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为病例报告对象。对具有咳嗽、咳痰3 周(或3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时进行肺结核的排除、诊断 四、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12 小时内报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结核病晨检制度 结核病晨检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结核病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结核病体检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 立即通知级部、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计表签字后交级部,由级部信息员如实填写汇总表,交级部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班级原始报表一并于9时前交卫生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知识测试题(答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知识测试题(答案) 单位: 姓名得分: 单项选择题(每题5分,总分100分) 1.“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是哪一天? ( C ) A.4月7日 B.4月25日 C.3月24日 D.12月1日 2. 肺结核病人最常见的症状是下列哪一个?( A ) A.咳嗽、咳痰 B.恶心、呕吐 C.午后低热 D.疲乏无力 3. 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应该留几次痰进行痰菌检查?( C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4. 肺结核病人的确诊标准是什么?( A ) A.痰结核菌的检查 B.查血白细胞 C.查尿 D.查肝、肾功能 5. 政府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提供免费检查,主要包括( A ) A.痰涂片检查和X线胸片检查 B. CT检查 C. B型超声波检查(B超) D.痰普通培养检查 6. 全程督导化疗的定义是什么?( D ) A.全程的化学疗法 B.短程化学疗法 C.监测下短程化学疗法 D.医务人员监督下短程化学疗法 7. 抗结核治疗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D ) A.早期、联合 B.早期、联合、适量、规律 C.早期、联合、规律、全程 D.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 8. 肺结核病是由什么引起的?( B ) A.肺炎双球菌 B.结核分枝杆菌 C.病毒 D.肺吸虫 9. 何种结核病人具有传染性?( B ) A.骨结核 B.痰涂片阳性肺结核 C.结核性脑膜炎 D.肠结核

10. 传染结核的主要途径( D ) A.输血 B.共用碗筷 C.握手 D.咳嗽 11. 防治结核主要的措施( D ) A.发现病人,治愈传染源 B.预防用药 C.接种卡介苗 D.以上都是 12. 结核成功治疗的关键是( D ) A.间断治疗 B.规律治疗 C.随意治疗 D.以上都不正确 13. 对未感染结核的人群采取何种措施预防( C ) A.治疗传染源 B.预防用药 C.接种卡介苗 D.发现病人 14. 对已经感染结核,但未发病的人群可采取何种措施( B ) A.治疗传染源 B.预防用药 C.接种卡介苗 D.发现病人 15. 肺结核病人最常见的症状是( A ) A、咳嗽、咳痰 B、恶心、呕吐 C、午后低热 D、疲乏无力 16. 肺结核患者初次就诊一般检查需要留取( A ) A、夜间痰、清晨痰和即时痰 B、夜间痰、清晨痰和午间痰 C、清晨痰、午间痰和即时痰 D、夜间痰、午间痰和即时痰 17. 肺结核病的正规彻底治疗疗程必须达到( C ) A、3~4个月 B、4~6个月 C、6~8个月 D、8~10个月 18. 目前抗结核药物中最有效的快速杀菌性药物是( A ) A、异烟肼、利福平 B、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C、利福平、吡嗪酰胺 D、异烟肼、链霉素 19. 初治涂阳病人在治疗满( C )个月时各查痰一次 A、 2 3 4 B、 2 5 8 C、 2 5 6 D、2 3 5 20. 初、复治涂阳病人在疗程满2个月时痰菌仍为阳性者,应在治疗满( A )个月时增加查痰一次 A、 3 B、 4 C、 5 D、6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医生在首次入户访视结核病患者时填写。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患者类型、痰菌、耐药情况和用药的信息,均在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 4.督导人员选择:根据患者的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督导人员。 5.家庭居住环境评估:入户后,了解患者的居所情况并记录。 6.生活方式评估: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7.健康教育及培训的主要内容 (1)肺结核治疗疗程 只要配合医生、遵从医嘱,严格坚持规律服药,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彻底治愈的。服用抗结核药物1个月以后,传染性一般就会消失。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 (2)不规律服药危害 如果不遵从医嘱,不按时服药,不完成全疗程治疗,就会导致初次治疗失败,严重者会发展为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疗程明显延长,治愈率也会大大降低,甚至终生不愈。治疗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如果传染给其他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也是耐药结核病。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抗结核药物宜采用空腹顿服的服药方式,一日的药量要在同一时间一次服用。应放在阴凉干燥、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夏天宜放在冰箱的冷藏室。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不舒服、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痛、手脚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当出现上述任何情况时,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不要自行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服用利福平后出现尿液变红、红色眼泪现象为正常现象,不必担心。为及时发现并干预不良反应,每月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复查。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注射期每个月、非注射期每两个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并拧紧痰盒盖。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两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夜间痰:送痰前一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如果患者在留痰前吃过东西,则应先用清水漱口,再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如果患者需要短时间的外出,应告知医生,并带够足量的药品继续按时服药,同时要注意将药品低温、避光保存;如果改变居住地,应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能够延续治疗。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患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将疾病传染他人,最好住在单独的光线充足的房间,经常开窗通风。不能随地吐痰,也不要下咽,应把痰吐在纸中包好后焚烧,或吐在有消毒液的痰盂中;不要对着他人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传染期内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如需外出应佩戴口罩。 吸烟会加重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大量咯血可危及生命。另抗结核药物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并且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饮酒会加重对肝脏的损害,降低药物疗效,因此在治疗期间应严格戒烟、禁酒。要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活动,加强营养,多吃奶类、蛋类、瘦肉等高蛋白食物,还应多吃绿叶蔬菜、水果以及杂粮等富含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品,避免吃过于刺激的食物。 (8)密切接触者检查 建议患者的家人、同班、同宿舍同学、同办公室同事或经常接触的好友等密切接触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筛查。 8.下次随访日期: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患者。 9.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肺结核转诊流程

肺结核转诊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 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

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传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939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得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得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得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就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得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与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得“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得填写方法、取药得时间与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与复诊. (2)对患者得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

1、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得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得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得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得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得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就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得,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就是否规律,就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得症状.询问其她疾病状况、用药史与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得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得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就是不良反应引起得,则转诊;若其她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得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得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与上报患者得“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为贯彻实施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会议精神,为及时治愈肺结核病人,有效控制传染源,降低患病率,现根据《浙江省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转诊制度:(一)各临床医师在院内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除重症肺结核病人需住院或急救者外)应及时转诊至县疾病控制中心服药治疗。(二)转诊医师应及时填写肺结核报告卡及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三联,一份由病人随身携带到肺结核病诊治单位就诊,一份随同报告卡交防保科上报至防疫部门,一份留存备档。(三)各门诊医师不得开抗结核药处方,出院病人一律不携带抗结核药品。(四)转诊医师负责向病人进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宣教。 结核病转诊制度一、在来院就诊的患者中,如发现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消瘦、食欲不振、盗汗、月经不调等,尤其是连续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建议其到防疫站做痰检,并给予做胸部X线检查。拍胸片后,如果是疑似肺结核病人,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并及时通知防保科。二、各科都要建立结核病人疑似登记本,对疑似和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登记入册。三、放射科是发现结核病人的关键科室,在做胸透、拍胸片后的同时,注意保存胸片,同时填写转诊单、传染病报告卡,通知防保科。四、门诊医生对疑似和确诊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转诊至饶河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正规治疗。五、防保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的结核病人登记本上加盖“疫情已报”章,进行网络直报。六、防保科定期对有关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奖罚措施按结核病转诊奖罚制度执行。

肺结核病人转诊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 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 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肺结核的管理与疫情报告要求

肺结核的管理与疫情报告要求 一、肺结核管理要求 肺结核是法定乙类传染病之一,我国每年新发结核病人数占全球的17%,位居世界第二位。为了加强肺结核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制定了肺结核归口管理制度和转院要求,全院各科室凡疑似或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陈旧性肺结核除外)均应及时转往辖区(西城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查治。 二、哪些结核病需要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结核病分类标准,为适应当前结核病控制和临床工作的需要,特别制订报告标准。 Ⅰ原发型肺结核:原发性肺结核为原发结核感染所致的临床病症,包括原发综合症及胸内淋巴结核。 Ⅱ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包括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急性粟粒型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 Ⅲ继发型肺结核:继发型肺结核是肺结核中的一个主要类型,包括浸润性、纤维空洞及干酪性肺炎等。 Ⅳ结核性胸膜炎:临床上已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胸膜炎。包括结核干性胸膜炎、结核性渗出性胸膜炎、结核性脓胸。 Ⅴ其它肺外结核:其它肺外结核按部位及脏器命名,如骨关节结核,结核性脑膜炎,肾结核,肠结核等。 前四种均按肺结核进行传染病疫性报告,并填写转诊单,转院诊治。

三、肺结核疫卡报告要求 肺结核属乙类传染病,根据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报告时限为: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好传染卡,同时由专人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填写传染病卡片时,同时填写转诊单,转诊单一式两份,交患者一份,为转往就诊医院时使用,另一份与传染卡放在一起,由专人转往结防所。传染卡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齐全,住址要详细,尽量填写好能与患者联系的通迅方式,卡片备注栏内应填写患者诊断分型及转往医院地址和外地病人原籍地址。 以上要求希望各科临床医生认真执行,不得迟报、漏报,这也是每位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履行的法律规定的义务。 冯玉荣 2005.10.18

肺结核筛查登记表(1)

肺结核筛查登记表(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永靖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肺结核筛查登记表 填写说明: (1)如果筛查有结核病症状,则可进行多选项,填写数字代号即可: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如果无症状填写“无”;如果未筛查症状,对未能进行筛查的患者填写具体原因,1.“外出”、2.“拒查”、3.“其他(请注明具体原因)”。 (2)如果进行PPD皮肤试验填写判读结果,<5mm为阴性,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 +),≥20mm或局部出现水泡、坏死或有淋巴炎,均为强阳性(+ + +)。

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 (一联交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周岁) 住址:县乡(镇)村(居委会) 患者户主姓名:联系电话: 患者工作单位:(农户则无须填写) 结核病症状(可多选并标注代号): 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 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 请患者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联系医生: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推荐医生: 推荐单位: 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症状者推荐单 (二联推荐单位留存) 患者姓名: 门诊或住院号:性别:年龄:(周岁) 住址:县乡(镇)村(居委会) 患者户主姓名:联系电话: 患者工作单位:(农户则无须填写) 结核病症状(可多选并标注代号): 1.咳嗽、咳痰≥2周、2.咳嗽、咳痰<2周、3.咯血或血痰、4. 胸闷或胸痛、5.低热、6.盗汗、7.乏力、8.食欲减退、9.体重减轻; 请患者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联系医生: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推荐医生: 推荐单位: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 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 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 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 、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 、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 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具有咳嗽、咳痰2 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 似 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 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Word文档

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 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

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 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 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 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 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 结核病患者须知 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 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 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测试题库_10.结核病(2018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测试题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部分) 一、判断题(25题) 1、患者完成疗程后,“肺结核患者服药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由患者自行保存。() 2、管理期间如果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每个月随访1次。() 4、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5、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3天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6、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后,3天要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7、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结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访视患者。() 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9、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随访。() 10、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1周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11、如72小时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12、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每个月随访1次。() 13、规则服药是指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95%以上。()

14、肺结核患者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15、通常情况下,肺结核患者治愈半年后,可以正常妊娠。() 16、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 17、结核病开始治疗后,症状消失了就可以停药。() 19、只要配合医生、遵从医嘱,严格坚持规律服药,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彻底治愈的。() 20、痰结核菌培养阳性者与涂片阳性者具有同等程度的传染性。() 21 、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进行网络报告。() 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可以降低病人作为传染源的流行病学意义。() 26、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服用标准化疗方案抗结核药后,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

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及答案

6抗结核药物宜采用()的服药方式,一日的药量要在()一次服用。应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30空,每空2分,共计60分) 1、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 ),咯血、血痰,或() 2、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 ()、()或()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3、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 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月随访1次。 4、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 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 进行报告。 5、服用抗结核药物()月以后,传染性一般就会消失。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 者的治疗疗程为()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 月。 在阴凉干燥、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夏天宜放在冰箱的( 7、服用()后出现尿液变红、红色眼泪现象为正常现象,不必担心。为及时发现并干 预不良反应,每月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8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月时、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月时、耐多药肺结核患 者注射期()月、非注射期每()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

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中医医院 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门诊、病房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患者 需进行X线检查,如疑似肺结核,立刻进行疫情上报,完整详细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并及时将病 人转诊到旗结核病防治所接受诊断、治疗,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 核药品处方。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 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放射科医生发现疑似 肺结核病人,立刻向临床首诊医生和预防保健科人员进行反馈。 首诊医生接到放射科医生反馈后,应立刻向保健科进行疫情上报, 并填写《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 至旗结核病防治所进行诊治。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 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保健科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 记,并核查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传染病登记本是否登记齐全,并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 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将

病人转诊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进行诊治,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 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 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 后,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 每半月一次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保健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 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