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中国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中国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恰当地设计和实施函证程序可以为相关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也是应对舞弊风险的有效方式之一。函证程序设计和实施不当,可能会导致其无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一一函证》要求注册会计师恰当设计和实施函证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本问题解答旨在针对与函证有关的实务问题,强调注册会计师在函证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提示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是否实施函证程序、如何设计和实施函证程序,以及评价回函结果时需要关注和考虑的事项,以提高函证程序在应对舞弊风险方面的有效性。

一、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是否实施函证程序时可以考虑哪些因素?

答:《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釆取的应对措施》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将函证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一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一一函证》指出,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以函证方式直接从被询证者获取的审计证据,比被审计单位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因此,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程序以获取认定层次的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尽管函证可以对某些认定提供相关审计证据,但对于其他一些认定,函证提供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并不高。例如,函证针对应收账款佘

额的可回收性提供的审计证据,比针对应收账款佘额的存在认定提供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要低。

(一)在确定是否实施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考虑的因素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一一函证》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程序的决策时,应当考虑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以及通过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何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同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一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釆取的应对措施〉应用指南》第51段的指引,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以确定是否选择函证程序作为实质性程序:

(1)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如果被询证者对所函证的信息具有必要的了解,其提供的回复可靠性更高。

(2)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例如,在下列情况下,被询证者可能不会回复,也可能只是随意回复或可能试图限制对其回复的依赖程度:

①被询证者可能不愿承担回复询证函的责任;

②被询证者可能认为回复询证函成本太高或消耗太多时间;

③被询证者可能对因回复询证函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担

心;

④被询证者可能以不同币种核算交易;

⑤回复询证函不是被询证者日常经营的重要部分。

(3)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如果被询证者是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则其回复的可靠性会降低。

(二)审计准则中关于对特定项目实施函证程序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分别对注册会计师针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应收账款以及存货等账户实施函证程序作出了规定。

1.关于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的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一一函证》第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佘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关于应收账款的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一一函证》第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实务中,表明应收账款函证很可能无效的情况包括:

(1)以往审计业务经验表明回函率很低;

(2)某些特定行业的客户通常不对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如电信行业的个人客户;

(3)被询证者系出于制度的规定不能回函的单位。

3,关于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的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一一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八条规定,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

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一一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规定了有关诉讼和索赔的具体审计程序,并规定如果评估识别出的诉讼或索赔事项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或者实施的审计程序表明可能存在其他重大诉

讼或索赔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通过亲自寄发由管理层编制的询证函,要求外部法律顾问直接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外部法律顾问沟通相关事项时应遵守该审计准则的专门规定,本问题解答对此不适用。

二、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哪些控制措施?

答:为使函证程序能有效地实施,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地设计询证函,并对询证函上的各项资料进行充分核对,注意事项可能包括:

1.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

一致。对于银行存款的函证,需要银行确认的信息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等保持一致;

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被询证者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

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

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可以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拨打公共查询电话核实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通过被询证者的网站或其他公开网站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相关合同等文件核对;对于供应商或客户,可以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收到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对方单位名称、地址进行核对。

三、通过不同方式发出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哪些控制措施?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判断,以及被询证者的地址和性质、以往回函情况、回函截止日期等因素,询证函的发出和收回可以釆用邮寄、跟函、电子形式函证(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直接访问网站等)等方式。

(一)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为避免询证函被拦截、篡改等舞弊风险,在邮寄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核实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被询证者的联系方式后,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函(例如,直接在邮局投递)。

(二)通过跟函的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跟函的方式(即注册会计师独自或在被审计单位员工的陪伴下亲自将询证函送至被询证者,在被询证者核对并确认回函后,亲自将回函带回的方式)能够获取可靠信息,可以釆取该方式发送并收回询证函。如果被询证者同意注册会计师独自前往被询证者执行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独自前往。如果注册会计师跟函时需有被审计单位员工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在我国目前的实务操作中,由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商业惯例还比较认可印章原件,所

以邮寄和跟函方式更为常见。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询证函,在发函前可以基于对特定询证方式所存在风险的评估,考虑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收到回函后,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回函的可靠性?

答:收到回函后,根据不同情况,注册会计师可以分别实施以下程序,以验证回函的

可靠性。在验证回函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职业怀疑。

(一)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的回函

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并收到回函后,注册会计师可以验证以下信息: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

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其他文件进行核对或亲自前往被询证者进行核实等。

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二)通过跟函方式收到的回函

对于通过跟函方式获取的回函,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

3.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例如,该人员是否在其计算机系统或相关记录中核对相关信息。

(三)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

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由于回函者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很难确定,对回函的更改也难以发觉,因此可靠性存在风险。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釆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这种程序安全并得到适当控制,则会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电子函证程序涉及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

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可以与被询证者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例如,当被询证者通过电子邮件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被询证者,确定被询证者是否发送了回函。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四)对询证函的口头回复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直接书面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因此,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收到对询证函口头回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如果仍未收到书面回函,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实施替代程序,寻找其他审计证据以支持口头回复中的信息。

五、如果被询证者在回函中包括兔责或其他限制条款,这种免责或限制条款是否会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答:无论是釆用纸质还是电子介质,被询证者的回函中都可能包括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回函中存在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是影响外部函证可靠性的因素之一,但这种限制不一定使回函失去可靠性,注册会计师能否依赖回函信息以及依赖的程度取决于免责或限制条款的性质和实质。

(一)对回函可靠性不产生影响的条款回函中格式化的免责条款可能并不会影响所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实务中常见的这种免责条款的例子包括:

1.“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

2.“本回复仅用于审计目的,被询证方、其员工或代理人无任何责任,也不能免除注册会计师做其他询问或执行其他工作的责任”。

其他限制条款如果与所测试的认定无关,也不会导致回函失去可靠性。例如,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投资是否存在,并使用函证来获取审计证据时,回函中针对投资价值的免责条款不会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二)对回函可靠性产生影响的限制条款

一些限制条款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对回函中所包含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注册会计师能够信赖其所含信息的程度产生怀疑,实务中常见的此类限制条款的例子包括:

1.“本信息是从电子数据库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询证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

2.“本信息既不保证准确也不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

3.“接收人不能依赖函证中的信息”。

如果限制条款使注册会计师将回函作为可靠审计证据的程度受到了限制,则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额外的或替代审计程序。这些程序的性质和范围将取决于财务报表项目的性质、所测试的认定、限制条款的性质和实质,以及通过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等因素。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通过替代或额外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限制条款产生的影响难以确定,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要求被询证者澄清或寻求法律意见是适当的。

六、实施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的舞弊风险迹象以及釆取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答:在函证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始终保持职业怀疑,对舞弊风险迹象保持警觉。

(一)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的舞弊风险迹象

与函证程序有关的舞弊风险迹象的例子包括:

1.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

2.管理层试图拦截、篡改询证函或回函,如坚持以特定的方式发送询证函;

3.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

4.注册会计师跟进访问被询证者,发现回函信息与被询证者记录不一致,例如,对银行的跟进访问表明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银行函证结果与银行的账面记录不一致;

5.从私人电子信箱发送的回函;

6.收到同一日期发回的、相同笔迹的多份回函;

7.位于不同地址的多家被询证者的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相

同;

8.收到不同被询证者用快递寄回的回函,但快递的交寄人或发件人是同一个人或是被审计单位的员工;

9.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被询证者的地址不一致;

10.不正常的回函率,例如:银行函证未回函;与以前年度相比,回函率异常偏高或回函率重大变动;向被审计单位债权人发送的询证函回函率很低;

11.被询证者缺乏独立性,例如:被审计单位及其管理层能够对被询证者施加重大影响以使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是被询证者唯一或重要的客户或供应商);被询证者既是被审计单位资产的保管人又是资产的管理者。

(二)针对舞弊风险迹象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舞弊风险迹象,注册会计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实施的审计程序的例子包括:

1.验证被询证者是否存在、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缺乏独立性,其业务性质和规模是否与被询证者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交易记录相匹配;

2.将与从其他来源得到的被询证者的地址(如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上签署的地址、网络上查询到的地址)相比较,验证寄出方地址的有效性;

3.将被审计单位档案中有关被询证者的签名样本、公司公章与回函核对;

4.要求与被询证者相关人员直接沟通讨论询证事项,考虑是否有必要前往被询证者工作地点以验证其是否存在;

5.分别在中期和期末寄发询证函,并使用被审计单位账面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核对相关账户的期间变动;

6.考虑从金融机构获得被审计单位的信用记录,加盖该金融机构公章,并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相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没有记录的贷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事项。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获取信用记录时可以考虑由被审计单位人员陪同前往。在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注意确认该信用记录没有被篡改。

审计学第3章练习题..

第三章审计证据 一、单项选择题 1、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而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的阶段是()。 A、初步业务活动 B、实质性程序 C、风险评估程序 D、总体复核阶段 2、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使用分析程序的是()。 A、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重大错报风险 B、用作实质性程序,识别重大错报 C、执行控制测试,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D、对舞弊等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 3、下面有关分析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过程中,分析程序是必须执行的程序 B、实质性分析程序是细节测试的一种补充,注册会计师仅仅依靠实质性分析程序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C、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可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D、分析程序的资料主要涉及财务信息,但注册会计师视需要也可以利用非财务信息 4、下列关于“函证的内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所有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B、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此时可以考虑不对该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C、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行决定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D、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5、下列有关函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受托代销时,函证能为计价认定提供证据 B、根据应付账款明细账进行函证能更有效地实现完整性目标 C、函证的截止日通常为资产负债表日 D、无论如何都应该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6、下列有关审计程序的种类说法中错误的是()。 A、检查可以为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和分摊等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B、函证只能对账户余额进行询证 C、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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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会《审计》: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哪项是局域网的服务器? A:a.将局域网上各节点连接起来的电缆。 B:b.为局域网的用户存储程序和数据文件的设备。 C:c.将局域网与其他网络连接起来的设备。 D:d.专门为局域网的一个用户使用的工作站。 2、根据审计准则,下列哪项是舞弊报告的必备信息 A:审计意见表达的目的,范围,结论以及最佳时机; B:原则,条件,原因与影响; C:背景资料,审计结果以及建议; D:审计结果,结论,建议以及修正措施。 3、对于内部审计师在注意到某些舞弊征兆之后的责任,以下哪项是最好的描述?A:扩展审计工作来确定是否有理由进行调查。 B:将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申请经费以便聘请外部专家来帮助调查可能存在的舞弊。 C:咨询外部法律顾问,决定如何采取行动。 D: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并询问他们希望审计活动怎样继续。 4、慈善组织的审计委员会怀疑它的一位高级经理可能收受了一些大额捐赠并将它们存在其他账户,或者以另一个组织的名义索取捐赠。在检查这些不当行为的存在性时,以下审计程序中最适当的是 A:运用通用审计软件抽取尚未收到的已抵押捐赠的样本,并向捐赠者函证总额。B:抽取过去三年中所有大捐赠者,并对其它捐赠者进行统计抽样,然后函证他们向该组织和其附属组织捐赠的总额。 C:对现金收入进行发现抽样,并向捐赠者函证金额,调查差异。 D:运用分析性检查程序对本组织与其他类似组织同期收到的捐赠相比较,如果差异很小,对现金收入进行详查并追踪至银行对账单。 5、如果即时采购政策成功减少了某制造公司的库存总成本,那么最有可能发生以下哪种成本变化组合? A:采购成本增加,缺货成本降低 B:采购成本增加,质量成本降低 C:缺货成本增加,储存成本降低 D:质量成本增加,订货成本降低 6、平行模拟是一种适合于以下哪项的审计方法 A:测试文件上合法的签名; B:总结应收账款确认的结果; C:计算加速折旧费用的数额; D:扫描总分类账文件,以检查非正常交易。 7、某政府承包商的审计师发现了舞弊行为。该公司有专门负责调查舞弊的部门。审计师与高层管理人员和舞弊专门调查部门进行了沟通,此后调查工作就转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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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法规文号: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国家审计准则考试模拟题目.doc

国家审计准则考试模拟题目 《国家审计准则》知识竞赛模拟试题 (答案仅供参考、以法律原文为准) 一、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1分) 1.审计机关对审计业务实行(A)级质量控制。 A. 7 B. 5 C. 4 D. 3 2.审计组长对应审计组成员的「1.作实施(B )。 A.监督 B.督导 C.指导 D.评估 3.审计机关对(A ),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 A、必选审计项日B>初选审计项1=1 C、自选审计项日 D、年度计划项H 4.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未遵守《国家审计准则》(D )的,应当说明原因。 A.指导性条款 B.杳证要求 C.实施细则 D.约束性条款 5.( A )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 A、真实性 B、合法性 C、效益性 D、合规性 6.( C )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 A、相关性 B、可靠性 C、适当性 D、充分性 7.审计组实行(A )负责制。 A、组长 B、主审 C、协审 D、副组长 8.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小需要持续关注标准的(A )。 A、适用性 B、相关性 C、可靠性 D、适当性

A 、 主题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适为。 B 、 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反映及时。 C 、 主题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内容精炼 D 、定性准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反映及时 9?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坏境,判断其(A )。 A、重要性 B、必要性 C、严重性 D、有效性 10、某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预期运行有效,能够防止重要 问题的发生,应当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D) A、可行性 B、健全性 C、效率性 D、有效性11.国家审计准则屮规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原则上应当由(B)审定。 A、审计机关主管领导 B、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 C、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 D、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 12、(C)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 A、一般项日B.必审项日C、重要项日D、备选项目 13、不同來源和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存在不一致或者不能相 互印证时,审计人员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措施,确定审计证据的(B) Q A、适当性 B、可靠性 C、适用性 D、真实性 14、审计人员在检查重人违法行为时,应当关注重人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和(C )。 A、过程 B、原因 C、坏节 D、后果 15、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不包括下列基木要索(B ) A、标题 B、文号 C、被审计单位名称 D、审计项日名称 16、专题报告应当(A ) 17、新准则废除了旧准则和规定(B)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汇编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月15日,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财会[2006]4号 (1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财会[2006]4号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财会[2006]4号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财会[2006]4号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财会[2006]4号 (3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财会[2006]4号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财会[2006]4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财会[2006]4号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财会[2006]4号 (6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财会[2006]4号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财会[2006]4号 (9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财会[2006]4号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财会[2006]4号 (10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财会[2006]4号 (1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财会[2006]4号 (1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财会[2006]4号 (12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财会[2006]4号 (1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财会[2006]4号 (14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财会[2006]4号 (1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财会[2006]4号 (1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财会[2006]4号 (1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1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6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财会[2006]4号 (17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财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测试题 部门姓名成绩 选择题(每题至少有1个正确答案,请直接根据准则条款判断选择),每题1分共10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自 B 起施行。准则附件所列的审计署以前发布的审计准则和规定同时废止。 A.2011年6月1日 B. 2011年1月1日 C.2011年4月1日 D. 2010年12月1日 2.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开展下列 ABD 工作,不适用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 A.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 B.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检查事项 C.接受交办属于法定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 D.接受委托办理不属于审计法定职责范围的事项 3.审计机关应当针对 ABCDE 要素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A.审计质量责任 B.审计质量监控 C.审计职业道德 D.审计业务执行 E.审计人力资源 4.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ABC 。 A.遵守国家审计准则,保持审计独立性 B.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C.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D.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5.审计组组长应当从下列 ABD 方面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A.将具体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等信息告知审计组成员,并与其

讨论 B.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C.配臵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 D.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6.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组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对审计组请示的问题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导致严重后果、要求审计组不在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中反映重要问题等事项承担责任。上述表述 B 。183 A.正确 B.错误 7.审计项目归档工作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立卷归档工作由 C 审查验收。 A.立卷责任人 B.所在处室领导 C.审计组组长 D.其他审计人员 8.审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审计档案、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方法,检查下列事项 ABCD 。 A.审计结论的适当性、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B.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 C.审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情况 D.与审计业务质量有关的其他事项(有a?)191 9.审计机关(法规部门)在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发现被检查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审计机关应当作出审计决定而未作出的,可以依法直接作出审计决定;发现其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直接变更、撤销审计决定。上述表述B 。 A.正确 B.错误193(多法规部门,少在规定的期限内)

函证的内容

函证的内容 【内容导航】: (一)函证的对象 (二)函证的范围 (三)函证的时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三章审计证据第三节函证的内容。 【知识点】:函证的内容 (一)函证的对象 1.函证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2.函证应收账款(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3.函证的其他内容 1.函证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函证应收账款(依据审计准则原文)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3.函证的其他内容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以下财务报表项目实施函证: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5)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6)长期股权投资; (7)应付账款; (8)预收账款; (9)保证、抵押或质押;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 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期后事项的责任,制定本准则。对于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相关事项,本准则不予规范,而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作出规范。然而,这种其他信息可能揭示出本准则范围内的期后事项。(新增) 财务报表可能受到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事项的影响。 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专门提及期后事项,将其区分为下列两类: (一)对财务报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 (二)对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 审计报告向财务报表使用者表明,注册会计师已考虑其知悉的、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和交易的影响。 第二章定义 >> 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知悉的事实。 >> 类型包括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 >> 前者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事项[跨期事项/根在上期/需调整],后者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出现的事项[彻头彻尾都在期后/需披露]。 财务报表日,是指财务报表涵盖的最近期间的截止日期。 审计报告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在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署的日期。 财务报表报出日,是指审计报告和已审计财务报表提供给第三方的日期。 财务报表批准日,是指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已编制完成,并且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的日期。 第三章目标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

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按目的分类(注意,有些概念请先掌握) (一)获取审计证据的总体审计程序(理解掌握) 按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划分,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三种,审计准则将审计程序的这三种分类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第六章展开)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 (展开) 3.实质性程序(展开) (二)风险评估程序 1.含义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序。 2.目的 风险评估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和检查。 (三)控制测试 1.含义 控制测试是为了获取关于控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有效性而实施的测试,其目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有关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四)实质性程序 1.含义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2.实质性程序类别 (1)细节测试是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细节测试被用于获取与某些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如存在、

知识点 应付账款审计

第三编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的审计——第十章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难度不大,很容易理解,只需要按照课程中讲解的内容进行掌握即可。 目录 01应付账款审计 02一般费用的审计程序 知识点应付账款审计 1.应付账款函证 2.应付账款入账的检查 3.寻找未入账负债的测试 4.应付账款的其他检查程序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注册会计师应结合赊购交易进行应付账款的审计。 对应付账款的风险考虑 对于一般以营利为导向的企业而言,采购与付款交易的重大错报风险常见的情况下是通过低估费用和应付账款,高估利润、粉饰财务状况。 但某些企业可能为平滑各年度利润,在经营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的年度倾向于高估费用,则高估费用和负债可能是其相关年度审计时需要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PART 01 应付账款的函证 1.应付账款函证的目的 ●主要是针对应付账款的完整性进行考虑 ●特殊情况下也会考虑大额且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的存在性 2.应付账款函证的对象 ●获取适当的供应商相关清单,例如本期采购量清单、所有现存供应商名单或应付账款明细账。 ●询问该清单是否完整并考虑该清单是否应包括预计负债等附加项目。 3.应付账款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包括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等信息,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等。 4.对回函的检查 询证函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如存在差异,检查支持性文件。评价已记录金额是否适当。

浅析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异同

浅析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异同 孙晖吴申昊薛超薛林伟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级会计4班 225300) [摘要] 2006年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本文采用对比和比较分析方法,在充分研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了趋同分析和差异分析。 [关键词]审计;准则;趋同;差异 1 引言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的标准,用以规范审计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一套与国际趋同的高质量的审计准则,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并且对于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2006 年2 月15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中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突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体现了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实务,严格了审计程序。 本文采用对比和比较分析方法,在充分研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了趋同分析和差异分析。 2 中国审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修订后形成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准则,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准则同时废止。 2006年发布的审计准则结构为:第一部分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45个),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个)、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019版) 2019年6月1日

目录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9)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3)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5)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8)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1)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3) 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6) 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8) 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3)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7)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3)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6) 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1) 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7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1) 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73) 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76) 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0) 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84) 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88)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95)

国有企业审计准则

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试行] 颁布单位:审计署 发文字号:审法发[1999]10号 颁布时间:1999-01-12 实施日期:1999-01-1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四章审计方法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企业审计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权,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评价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处理、处罚其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企业财务审计方案或者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凭借专业判断,评估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或者会计报表中的单个项目反映的会计信息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并据以合理确定所需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以便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者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者决策。 第四条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选择测试和审计程序、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保持应有的专业谨慎。 第五条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被审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全面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是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发现并揭露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严重失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的责任。 由于被审计企业不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企业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而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受法定职责、权限和检查手段的局限,无法揭示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作出完整、正确的审计结果,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0注册会计师 审计 第15讲_函证(1)

第三节 函证 知识点4:函证决策应考虑的因素★★ (一)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越高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注册会计师对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 越高 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 函证程序的运用对于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是有效的。 2.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低,注册会计师需要从实质性程序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低。 【审计实务】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在2018年度已对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借款及其条款进行了函证。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其他工作(包括必要时进行的控制测试)表明借款的条款没有改变,并且这些工作使得未偿还借款余额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被评估为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实质性程序可能只限于测试还款的详细情况,2019年审计工作中则不必再次向债权人直接函证这笔借款的余额和条款。 3.如果认为某项风险属于 ,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是否通过函证特定事项以降低检查 特别风险 风险。 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从事了异常的或复杂的、容易导致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交易,除检查被审计单位持有的文件凭证外,注册会计师可能还需考虑是否向交易对方函证交易的真实性和详细条款。 (二)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 针对不同的认定,函证的证明力是不同的。 存在、权利和义务 1.在函证应收账款时函证可能为 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准确性、计价与分摊认定(应收账款涉及的坏账准备计提)提供证据。 完整性认定 2.在函证应付账款的 时,向被审计单位主要供应商函证,即使记录显示应付金额为零。 (三)实施除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 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除上述三个因素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以确定是否选择函证程序作为实质性程序: 1.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2.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 3.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知识点5:函证程序的具体内容★★★ (一)函证对象 1.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完整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doc78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 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 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 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国家审计准则》试题.doc

《国家审计准则》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指导性条款( )。 A、应当 B、不得 C、可以 D、需要 2.()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 A、真实性 B、合法性 C、效益性 D、合规性 )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 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 A、相关性 B、可靠性 C、适当性 D、充分性 4、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审计() A、独立性 B、合法性 C、客观性 D、公正性 5、审计机关对(),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 A、必选审计项目 B、初选审计项目 C、自选审计项目 D、年度计划项目 6.审计组实行()负责制。 A、组长 B、主审 C、协审 D、副组长 7、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标准的()。 A、适用性 B、相关性 C、可靠性 D、适当性 8.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 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其()。 A、重要性 B、必要性 C、严重性 D、有效性 9、某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预期运行有效,能够防止重要 问题的发生,应当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 A、可行性 B、健全性 C、效率性 D、有效性 10、()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 A、一般项目 B、必审项目 C、重要项目 D、备选项目 1K不同来源和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存在不一致或者不能相互印证时,审计人员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措施,确定审计证据的

()。 A、适当性 B、可靠性 C、适用性 D、真实性

A 、 B 、 C 主题突出、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主 题突出、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内容精炼、 15、 新准则废除了旧准则( A 、 30 B 、 28 C 、 20 16、 新准则于()起施行。 A 、2011 年 1 月 1 日 B 、 C 、2011年3月1日 17、 审计机关应当对其( D 、 定性准确、建议适 当。 内容精炼、 定性准确、 格式规范、 )个。 D 、26 格式规范、反映及时。 内容精炼 反映及时 2010年10月1日 2010年6月1日 )实行审计业务年度考核制度, 12、 审计人员在检查重大违法行为时,应当关注重大违法 行为的高发领域和()。 A 、过程 B 、原因 C 、环节 D 、后果 13.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不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A 、标题 B 、文号 C 、被审计单位名称 D 、审计项目名称 14. 专题报告应当( 考核审计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A 、业务部门、派出机构 B 、业务部门和下级审计机关 B 、派出机构和下级审计机关 C 、下级审计机关 18. 审计机关实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制度,对其( ) 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 A 、 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和下级审计机关。 B 、 业务部门、派出机构 C 、 业务部门和下级审计机关 D 、 业务部门 19.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征求( )。 A 、 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意见 B 、 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获取审计证据得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按目得分类(注意,有些概念请先掌握) (一)获取审计证据得总体审计程序(理解掌握) 按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得目得划分,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与实质性程序三种,审计准则将审计程序得这三种分类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第六章展开)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 (展开) 3。实质性程序(展开) (二)风险评估程序 1。含义 风险评估程序就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得程序。 2。目得 风险评估程序得目得就是为了识别与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与内部其她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与检查。 (三)控制测试 1。含义 控制测试就是为了获取关于控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得有效性而实施得测试,其目得就是测试控制运行得有效性. 2。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就是必要得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得运行就是有效得,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有关认定层次得充分、适当得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得审计证据。 (四)实质性程序 1.含义 实质性程序就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得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得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得审计程序,包括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得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2.实质性程序类别 (1)细节测试就是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得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得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就是否存在错报。细节测试被用于获取与某些认定相关得审计证据,如存在、

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的应用(一)

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的应用(一) 企业虚增利润的常用手法是多记收入,在会计入账平衡的制约下,收入多记必然对应的是应收账款的高估,从而使资产总额增加,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为了确定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可靠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债务人进行函证。 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可以有效地证明债务人的存在和被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由于函证所取得的是外部证据,证明力较强,这有助于实现与管理当局的“存在或发生”认定、“权利与义务”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估价或分摊”认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因此审计人员应把函证作为应收账款审计的一项必要程序。在具体运用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时,可以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是严格控制函证过程。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函证的可靠性,应做到确保询证函上的名称、地址、金额与函证账户的有关资料一致;函证资料寄出之前,应妥善保管;要求被询证者将回函直接寄给审计小组,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审计人员除了直接接收外,还应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询证函寄出要由审计人员亲自办理;对于因无法投递而退回的信函,要进行分析、研究、处理,查明是由于被函证者地址迁移、差错而致信函无法投递,

还是这笔应收账款本来就是一笔假账。 二是合理确定函证的范围和对象。审计人员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函证的范围和对象应根据职业判断做出选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1)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性。如果应收账款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应相应扩大函证范围;反之,缩小函证范围。(2)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若内部控制较混乱,则相应扩大函证范围;反之,可以相应减少函证数量。(3)以前期间函证的结果。若以前期间函证时发现重大差异或有未曾回函的账户,应扩大本期函证范围,并把有问题的账户选为本期函证的样本。 另外,审计人员应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项目、关联方(包括持股不少于5%以上股东)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项目以及非正常的项目等作为函证对象。 三是科学选择函证方式。函证方式分为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两种。肯定式函证,又称正面式、积极式函证,就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他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复函。一般来说,相关的内部控制无效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高水平;预计差错率较高;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存在争议、差错等情况应选择肯定式函证方式。否定式函证,又称反面式、消极式函证。它也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但所函证的款项相符时不必回函,只有在所函证的款项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向审计人员复函。一般来说,

新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 基本要求 (2010年11月1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第七条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在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治理层成员,如治理层中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兼经理)。 第八条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

国家审计新准则解读

国家审计新准则解读 孙宝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已于2010年7月8日经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9月1日刘家义审计长签署审计署第8号令予以公布,并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涉及面广、内容多,为便于引导学习、扩大宣传和促进贯彻落实,2010年11月15日我曾在审计署视频培训会上作过解读,主要是对新准则的内容作了一些概括和提示。现将此解读提纲稍加整理,刊登出来,仅供参考。解读采用我认为易于简化和记忆的“四六句”、顺口溜形式,更可能词不达意,或以偏概全。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本着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精神,对新准则先作三个层面的概括,然后再作较具体的解读。 ——从新旧准则关系角度概括:新准则八号令,全部条目二百整;所有规范成一本,廿八规定变废品。 上段概括的意思是: (1)“新准则”,即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之所以称之为新,是与以往国家审计准则相对而言的。过去十多年来,审计署曾先后数次颁布过若干审计准则,而这是最新版本。“八号令”,是本次颁布审计准则审计长令的序号。特别要指出的是,2004年曾有审计长六号令,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通常简称“六号令”,代指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这里则可以用“八号令”代指新准则。 (2)“六号令”内容正好一百条,也常用“一百条”代指“六号令”。而新准则条目数正好扩大一倍,为二百条。为便于对比和记忆,也可以把新准则简称“二百条”。 (3)按常规做法,审计准则可分为业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审计人员培训准则等等,而业务准则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我们过去的审计准则不完全这样分类,但是分开来的。“六号令”将质量控制问题集中在一起,但并未明确与其他准则的关系,更没有明确废止其他审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六号令”在施行过程中,感觉倒有一大便利,相关问题统统在一个规定中便可找到。在这个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八号令”将所有审计准则全部集结为一本,便于学习,更便于掌握和实际使用。 (4)新准则是在总结继承过去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其附件同时废止了以往相关的二十八项审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所以,在此特别强调了“廿八规定变废品”。以后工作中要注意克服惯性,不再使用已经废止的准则,而是完全彻底实施新准则。 ——从新准则地位和特征角度概括:承接法规更细化,理论实践融一体;所有规范全包括,各种业务均适用;中外经验相贯通,三类审计互兼容。 上段概括的意思是: (1)审计必须依法进行,即依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审计。但法律法规要求比较总括,还需要承接这些法律法规,作出更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部门规章,这就是新的审计准则。新准则是依法制定的更具可操作性的广义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 (2)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又用于指导审计实践。近些年审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在新准则中得到了较好体现,如“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准则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较好地体现了审计准则的科学性。作为行为规范和职业标准,新准则也更具实用性。特别是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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