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民事主体或当事人)。

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必须要有人的参加。民法上的“人”是指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某些可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组织(称为非法人团体)。国家在特殊场合也可以参加民事活动(如发行国库券),国家在民事活动领域被视为“公法人”。

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根据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情况,可将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享受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主体。由于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大都具有财产交换的性质,所以,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如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就交付货物而言,买受人是权利主体,出卖人是义务主体,但就支付价款而言,出卖人是权利主体,买受人成为义务主体。

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例如,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双方当事人就相互交付货物和价款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民事权利

对于民事权利的本质,各国学者有各种解释。美国法学家庞德曾列出历史上关于权利本质的六大学说。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三种:

1.意思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所支配的范围。

2.利益说,认为权利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3.法力说,认为权利为法律上的一种力量。

前述三种观点从不同侧面说明了权利的属性:

首先,利益是行使权利想要达到的目的及行使权利所产生的结果,任何权利都与一定的利益相联系,不存在无任何利益的权利,所以,利益(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是民事权利的核心;

其次,任何利益都要同特定的人相联系,而任何利益的取得或者利益的处分,依民法的基本原则,都应当遵从利益享有人的个人意志。所以,民事主体的意志(意思)使特定的利益得以与个人发生联系;

第三,法律强制力是当事人实现一定利益的意志所获得的保障。离开法律的强制力,任何权利都无从产生。

因此,对于民事权利的本质,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理解:

第一,即任何权利都必然体现、实现和维护主体的一定利益;

第二,主体的利益总是可以通过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来主张、实现和维护。

第三,主体意图实现一定利益的意志,取决于法律对一定合法利益和意志的承认、保护和限定。

因此,对于民事权利的概念,可以作如下表述: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意志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民事权利。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主体法律上的利益,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义务具有以下特征:

1.限定性:民事义务是义务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限度,民事义务可依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如损害赔偿义务),也可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如合同义务),但任何义务均有其特定的范围,义务主体仅在其义务范围之内承担履行责任。

2.强制性:民事义务对义务主体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义务只能由权利人加以免除,但不能基于义务人的意思而发生变更、免除或抛弃。

三、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了民事主体活动的目的性。如果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无法体现、无法落实。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一)物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物,但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具有法律属性,即民法上的物一般应当具有财产的性质。

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重要部分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所以,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都是以物即财产为客体(如买卖、租赁、借贷等法律关系的客体均为物)。在民法上,客体也可称“标的”,如果客体为物,则习惯上可称之为“标的物”。

(二)行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

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三)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人身利益

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主体、内容和客体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该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法律关系的概述、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部分法律关系 考点1 法律关系的概述★ 【学习提示】本考点可考性不强,但需要都基础概念有一定的理解,为后续学习做铺垫。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1.概念: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VS社会关系 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在于: ①其他社会关系通常不涉及法律调整,或尚未形成有效的法律规范; ②法律关系是法律化的权利义务,是一种明确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③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 【例题?多选题】(2016年)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有()。 A.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B.二人共进晚餐 C.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D.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答案】AC 【解析】选项AC:属于合同关系,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选项BD:不发生法律后果。 二、法律关系的种类 1.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划分: (1)民事法律关系; (2)刑事法律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 2.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划分: 绝对法律关系一个主体对其他一切主体如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等 相对法律关系某个主体对某个主体如债权法律关系;大多数的劳动法、行政法等领域的法律关系 3.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划分: 调整性法律关 系 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如合同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 系 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如刑事法律关系考点2 法律关系的要素★★★ 【学习提示】本考点中最关键的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中包括主体的范围和行为能力的界定。

浅谈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浅谈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罗瑜20090857工程造价2班 经济法律关系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特殊主体 2.国家机关 3.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4.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内部主体 5.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6.外国自然人和社会组织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性要素,它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A.经济权利 经济法主体在法定范围享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它包括: 1. 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某种行为 2. 根据自己的意志不进行某种行为 3. 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做出一定行为 4. 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不做出一定行为 B.经济义务 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它包括: 1.义务主体必须依照法定范围做出一定行为 2.义务主体必须依照法定范围不做出一定行为 3.当主体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包括: 1.物---指的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能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的物质。 2.货币和有价证券 3.经济行为---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4.非物质财富---精神财富 【案例】 某百货大楼与某服装厂签订了加工10万套服装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百货大楼应于8月5日前向服装厂预付300万元,待服装厂于10月底前交付全部服装后结清货款。

2015北大法学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法理学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点科目,只有掌握了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才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今天大家分享法理学简答题,并附有答案,希望考生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复习的知识点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己的做题能力。 凯程在2014年北大法学考研中录取8人,其中2人勇夺细分方向状元,3人复试第一名,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最好的法学院,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包括总理,凯程对法学的理解,具有独到的优势,三级法是北大法学考研的法宝,并且北大法学专业课6+1,凯程都有全面而应试性的辅导,集训营提供了最强的专业课和公共课保障,也是凯程法学成功的保障。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1.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①主体:自然人、法人。 特殊权利能力须以一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

责任能力是行为能力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 ②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条件:1)一种资源2)有稀缺性3)有可控性。 法律关系客体种类:1)物(主要地位)2)行为3)精神产品4)人身利益。 ③内容: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取得或付出的状态。 权利义务是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 本质上,权利是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行为方式上,权利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自由。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限制。 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特有,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法律与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民法学重点

民法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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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考试复习题。 知识点 1.民法概念;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典;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 3.民法渊源; 1.宪法2.民法基本法-民法通则3.民法单行法-民法特别法(我国民法通则的简单化,民商合一 的立法模式,造成了民法单行法的条目众多)4.全国性行政法规5.地方性民事法规6.有权解释 7.法理8.国家政策 4.民法平等原则、等价有偿;( 在民法上,主体地位平等主要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 人的垄断地位威胁了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地位的平等是意思自治的基础和前提,协调形式的平等 和实质的平等是民法的重大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其内容具体体现为;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5.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客体类型 6.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7.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重点),有案例,宣告死亡时行为效力监护制度。 8.法人的条件(判断是不是法人) 法人的变更:指的是法人在其存续期间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上的变更或活动宗旨、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 9.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0.民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9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1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12.善于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1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民事关系,其以当事人地位相互平等为基本特征。在辨析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时,首先应当厘清相关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事实,剥离无关当事人。然后,在以民事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对事实进行界定。 民事法律关系有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是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权利义务效力之所及。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客体;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给付),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人格权法律关系客体)和身份利益(身份权法律关系客体)。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受到法律强制力保护、享受私法上利益的自由。民事权利以私法利益为内容,以自由为形式,以法律强制力为保障。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辨析) 生命权是指人保有生命不受侵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人保有身体机能正常发挥生理作用的权利;身体权是指人对于身体的支配

及保有其完整的权利。 生命侵权是阻断生命存续,所以健康权侵害和身体权侵害要以“时间段”内的生命存续为条件。 肖像权的侵权以及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肖像是指人的形象通过其他的载体再现。肖像本质是他人能够通过该外部载体的形象与其本人产生联系。即知道“那个人是谁”。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有权决定是否制作本人的肖像以及如何使用的权利。肖像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二者缺一不可。 当肖像中包含隐私内容的时候,构成肖像侵权的同时也构成隐私侵权。 关于照片所有权、肖像权、著作权三者之间关系。(图示)

案例十一 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实例_1

案例十一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实例 对应章节: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 相关知识点: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案例背景】 原告:甲电讯公司 第一被告:丙建筑设计院 第二被告:乙建筑承包公司 基本案情: 甲电讯公司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乙为共同被告,判决乙与丙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小组讨论】 1、分析本案中的法律主体及主体的类别、说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2、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以上法律主体将如何承担责任? 要求:

1、每组4-5人,结合书本内容,深入探讨; 2、各组形成书面结论; 3、各组就分析的结果进行探讨交流。 【参考答案】 1、本案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乙丙丁。 甲属于社会组织中的建设单位; 乙属于社会组织中的施工企业; 丙属于社会组织中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丁属于社会组织中的施工企业。 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甲是发包人,乙是总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 2、《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工程质量问题,乙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丙和丁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甲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本案必须说明的是,《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本案中乙作为总承包人不自行施工,而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虽经发包人同意,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其与丙和丁所签订的两个分包合同均是无效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经济法教程部分作业题参考标准答案

经济法教程部分作业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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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部分作业题参考答案 第一单元 4. 简单题 1.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结构.P18-20 答:我国经济法大致分为三个部分:(1)经济主体组织法,它是经济法的起点,主要是确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资格和地位的法;(2)经济管理法,它是经济法体系的基本部分,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明确经济职权、规范经济管理职能行为的法律规范系统;(3)经营规制法,它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基础法,它也是调整经营者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受政府规制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2.如何认识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P22-23 答:(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具有经济权利(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之一,没有主体不可能形成经济法律关系。(3)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者、消费者和其他特殊主体。(4)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是指承担国家的具体经济职能的国家机关;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合伙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其他特殊主体是指国家和个人。 5论述题P12-15 试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答:经济法的基本特征是指经济法具有不同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的属性。经济法是由社会经济的社会化所导致的国家规制与调控经济活动之法。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特征除了具有天然的经济性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本位法。经济法的社会利益本位,是指它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都以广大民众的意志和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为优先。经济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和应尽的社会责任。二是经济法是平衡协调发展经济的促进法。是指经济法可能通过其特有的各项制度,规范和保障经济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和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各种经济互动行为,为国家根本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人类长远利益提供强制力保护,以其实质公平的制度设计去平衡协调各方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三是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系统法。经济法反映经济关系分化与综合两种发展趋势要求,一方面,它通过具体的制度和规范,分别细致地调整着各种经济关系;另一方面又在总体上和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的调整。经济法既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对经济实行综合治理的法律部门,同时也是上下位制度层次清晰,体现现代法律控制机制特色的系统法律部门。四是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兼容的复合法。因为经济法不是只体现国家意志和利益、单纯干预和管理经济的公法,也不是只立足于个人权利本位的私法。它是公法与私法相互兼容的复合集成型法,是对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的一种复合型的法。 第二单元 4. 简单题 1.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P34 答: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

民法通俗读本第七讲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变动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变动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在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都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也称为权利主体,也就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道了主体,就容易理解客体。用法律的语言来说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看起来挺拗口的,举例一说就明白。一个人拥有一辆小汽车放在楼下,楼上的人不小心碰掉了花盆,砸坏了小汽车。这样在两个人之间就形成了法律关系,主体是这两个人,客体就是小汽车和碰掉花盆的行为。小汽车是自然人所有权保护的,防止花盆掉落砸到别人的人或财产是自然人应尽的义务。这样就解释了“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结合起来产生的后果,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用法律语言这样解释: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义务。以买卖合同关系为例,首先要有买方和卖方,这是主体、其次,买卖双方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你有收钱的权利我有交货的义务等等,这就是内容。买卖合同体现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它指向的对象是交付行为,也就是客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每天社会生活中都充满了纷繁复杂的现象,并不是所有事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我们把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原因)统称为法律事实。例如一个人丢了钱包,并没有与他人产生联系,丢钱包只是一个事件,而不是法律事实。一个人捡了一个钱包,也不构成法律事实。当丢了钱包的人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他人所捡到而要求返还时,这时丢钱包和捡钱包就称为法律事实了。丢钱包的人有权要求捡钱包的人返还;捡钱包的人则应当返还,不能私自占有。 所谓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但并非一切客观情况都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例如,属于自然现象的日出、日落、刮风、下雨,属于人的活动的散步、读报、起床、睡觉,均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因此不能成为法律事实。而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神失常等,却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于法律事实。可见,客观情况之是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因此,所谓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情况。 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法律事实。如下冰雹砸坏汽车,车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我们还应该知道,一个法律事实引发的法律关系可能不止一个。例如,某人下雨天在树下躲雨,被雷劈中死亡。他的死亡使得继承和被继承的法律关系形成;使得他与单位的立法关系消灭;他生前的一些债权债务都发生了变更。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相互结合引起同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例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需要以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事件是客观事实,如洪水、人的出生与死亡;行为是主观事实,例如订合同、请律师、盗版等。 1、行为是指以法律主体的意思表示为核心的主观事实,如你与一个人订立合同,这种订立合同的行为就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他引起了你跟对方合同关系的产生。另外提醒注意的一点是,民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与其相对应的是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也叫表意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比如上面说的我订立合同的行为。但是,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考点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一般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等构成。(一)法律关系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种类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1)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行为能力。&考&试大$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参加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二)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人类认识和控制、有用的财富。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产物;可以是活动物,也可以是不活动物。(2)行为。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利益要求的结果。(3)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西方学者称之为“无体(形)物”。&考&试大$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4)人身利益。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它是人的物质形态,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体现,包括公民、法人的姓名权、名称权;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三)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它是法律规范的指示内容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落实,是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一种状态。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是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法律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2.权利义务的分类(1)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 (2)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根据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法人)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3)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3.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第一,从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第二,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权利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混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第四,从数量上看,权利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来源:考试资料网4.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由法律的一般规定转化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实有权利和义务以后,也还存在着一个实现问题,权利不能实现就歪曲了它的本质,而义务不能实现就造成了对权利人利益的损害。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国家来保障。例解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2005/1/92,不定项)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c.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D.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答案及解析]D。

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五 (@)二、法律关系的,陵质和特征 在理论上,对法律关系的概念曾有不同的解释。卡尔·冯·萨维尼最早将它界定为“由法律规则所决定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法律关系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 称为关系的实质要素——事实状态;第二部分称为关系的形式要素,它使事实状态被上升至法律层面。而温特沙伊德则指出,萨维尼的“两要素说”并不完全科学,因为在某些 情况下(如所有权关系)即使没有任何实质的事实要素,法律关系仍可能得以建立。温氏认为,法律关系是法律上规定的关系,它包括两个类型:一是由法律所设立(如所有权关 系);二是法律追究其法律后果的事实状态(如占有关系)。这一争论实质上涉及对法的性质的认识:法到底是法律规则(规范)体系,还是法律关系体系?对此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 构成了法学理论上两大学说,即“规范(规则)说”和“关系说”。比尔林对两种学说作了一个综合的解释,指出:一切法律规范都表述法律关系(即被授权人和受约束人之关系) 的内容。而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包括一方的权利和另一方的义务。后世法学在论述法律关系问题时基本上是以比尔林的解释为基础的。本书也采此通说,对法律关系的概念作如下

定义: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此一定义可以看出,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命题至少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 关系。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 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本身(如刑法所 保护的关系不等于刑事法律关系)。即使那些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例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 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的性质,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 生活中得到具体地贯彻。换言之,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练习题)精选.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 ) A.资格 B、行为 C、权利 D、利益 2..经济法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属于经济法主体的() A.经济权利 B.经济义务 C.经济职权 D.经营管理权 3.以下可以作为经济法律事件的是() A、公司的设立 B、税务征收 C、确定利率 D、突发洪水 4.以下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国家检察机关 B、学校 C、厂长 D、学生会 5、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参加者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6、以下不是民法主体而不是经济法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7、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 C、社会团体 D、事业单位 8、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 C、社会团体 D、事业单位 9、经济法律关系() A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B、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或其中任何两个要素构成 C、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构成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或其中任何两个要素构成 10、下列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物 B.经济行为 C.客观事件 D.专有技术 1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是法律行为 B、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不是法律行为 C、合法行为是法律行为,违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D、违法行为是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12.企业的内部组织是() A、民法主体 B、宪法主体 C、经济法主体 D 、行政法主体 1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为依据 A 、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C 、法律关系内容 D、法律事实 14.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关系 A 、奖励和处罚 B 、管理和服从 C 、权利和义务 D 、市场和计划 15..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标的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生产资料 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王某 B.西安市国税局 C.在中国居住14年的外国人杰瑞 D.中华人民共和国 3.为购买货物,甲公司的会计张某签发一张汇票交给乙公司的会计李某,该票据关系的主体有()。 A、甲公司 B、张某 C、乙公司 D、李某 4.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归结为() A、财 B、物 C、完成一定工作 D、非物质财富 5.无效的经济行为有() A、主体不合格 B、意思表示不真实 C、内容或形式不合法 D、显失公平 6.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是() A、法律规范 B、法律行为 C、法律准则 D、法律事件 7.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货币 B、衬衣 C、修理自行车 D、祖传秘方 8.经济法主体能够享有的经济权利有() A、经济管理权 B、财产权 C、人身自由权 D、专利权 三、判断 1.经济法律关系等同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 3.任何组织或公民所为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讲解.doc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讲解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三种主体)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教材P3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作为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没有国籍的人,他们都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注意:区别“自然人”与“公民”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是指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自然人是主体,这就意味着不仅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可以在我国签定合同,外国人乃至无国籍的人都是可以在中国与别人签定合同成为合同当事人。 2)法人 法人的概念——教材P10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与自然人相对,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存在的必备条件(四个)——教材P10-11 a)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就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物、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区别“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经济法学形考任务四

经济法学形考任务四 一、单项选这题: 1.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B )。 A. 经济法的地位 B. 经济法的本质 C.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D. 经济法的渊源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 D )。 A. 乙方 B.甲方 C.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D.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3. 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A )。 A.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B.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D.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 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B )。 A.无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 5. 在某市工商行政局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B )人民法院管辖。选择一项:

A.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C.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D.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D)。 A. 5000元—3500X 3% =应缴税额 B. 5000元—四金—3500 X 10% =应缴税额 C. 5000元—四金—3500 X 5% =应缴税额 D. 5000元—四金—3500X 3% =应缴税额 7 ?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D)。 A.汇票 B.支票 C.货运单 D.股票 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征的选项是( C )。 A. 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B.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C. 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D. 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B )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10 年 10. 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 D )。 A. 鲜活商品 B. 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 C?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D. 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多选题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与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就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与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就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就是(C )。 A、行政法就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就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就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就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就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内容:权利与义务是其内容。 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简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无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完全行为: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及十六周岁以上但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简述代理的特征?(P24) 答: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简述有效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答:(1)意思表示一致:说明双理解并同意有关交易的要素;(2)具有合法的“标的”:指具有合法交易价值的东西,如:现金、货物、某种行为的许诺等等;(3)具有明确的“协议”:尽管在特定的场合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大家认同的典型“协议”形式;(4)合法的主体:意思是合同主体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人,指成年人并具有完全的意思能力。 简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8种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现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利益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简述合同抗辩权?(P74)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简述合同终止的原因?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触;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券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简述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3种?(P90) 继续履行: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后台业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和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罚款等。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企业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企业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企业协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企业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企业人承担全部亏损。(私自合伙的禁止)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和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职权。简述票据的种类?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简述银行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7个? 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经济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它是以作为调整对象的。 2.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带有、具有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以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包括、、。 4.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规法所确认的的经济职权、经济权利和。 5.经济诉讼是在的主持下,依照严格的诉讼和诉讼进行的。 6.在市场经济中,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和公司。 7.《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元整。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组成,是公司的,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9.股份有限公司有设立和设立两种形式。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形式。 11.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该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12.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13.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 14.合伙的财产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即的财产和的财产。 15.中外合资企业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 16.合营企业属于的合营,合作企业属于的合营中外合作各方不得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7.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其资产净额和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 18.合同法必须以为目的。 19.依双方当事人是否负有给付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合同和合同。 20.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 21.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指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 为主要来源的人。 22.合同订立的程序通常包括和两个阶段。23.合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履行。 24.合同成立的方式有成立、成立、成立。 25.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定金。 26.合同的转让是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和 的变更。 27.承诺应以方式,承诺生效,合同。 28.当事人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29.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30. 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 3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行为。 32.限制政府机构的竞争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 33.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得作虚假的宣传。 34.消费者协会不得从事和,不得以牟利为目的。 35.我国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制度。 36.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的,可以使销售者检验所进产品的质量,。 37.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标志、标志等质量标准。 3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所还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年。 39.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具有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和。 40.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责任。 41.工业产权是一种,它与版权统称为。 42.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43.按商标的使用对象划分,商标可以分为和。 44.会计年度从起至止。 45.会计凭证包括凭证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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