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DB13-1461-XXXX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省)DB13-1461-XXXX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省)DB13-1461-XXXX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1461—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11-15发布2011-11-30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促进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钢铁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排放废水、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李杰、王大勇、胡晓波、宋继宽、李伟、张雪斌、徐铁兵、尹崧、张国宁、常海平、陈俊芬、李士雷、任钢、刘庆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以及采样、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对河北省钢铁工业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铁工业

本标准所指钢铁工业包括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及热轧生产工序,不包括冷轧、耐火材料、炭素制品、焦化及铁合金生产。

3.2

现有企业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生产企业或设施。

3.3

新建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生产企业或设施。

3.4

标准状态

指温度273 K、压力101325 Pa时的状态。

3.5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6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放、开放式物料输送产生的扬尘,管道和设备的含尘气体泄漏等。

3.7

企业边界

指钢铁企业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3.8

排气筒高度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3.9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

指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烟气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监测,又称为烟气排放在线监测。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基本规定

4.1.1 年限划分

本标准将污染源划分为“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两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2年内执行现有企业排放限值,2013年xx月xx日起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新建企业于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4.1.2 河北省境内钢铁企业除执行本标准外,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应满足当地总量控制要求。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4.2.1 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浓度限值按表1~表3规定执行。

表1 颗粒物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生产设施或单元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监控位置 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80 50

烧结机尾 50 30 烧结

(球团)

其他生产设施 50 30

原料系统、煤粉系统 50 30

高炉出铁场 50 30

高炉炼铁

热风炉 20 20

混铁炉及铁水预处理(包括倒罐、扒渣等)50 20

转炉(一次烟气) 100 50

转炉(二次烟气)、电炉、精炼炉、中间

罐倾翻和修砌、钢包修理

50 20

石灰煅烧窑、白云石窑含尘烟气 50 30 炼钢

其他含尘废气(包括石灰煅烧窑、白云石

窑原料及成品系统,炼钢副原料加工,废

钢加工等)

50 20

热轧机组 80 50 热轧

加热炉 20 20 各排污工序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或污染物排气

表2 二氧化硫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生产单元或设施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监控位置 烧结(球团) 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烘干机(球团) 650 200

高炉炼铁 热风炉 100 80

燃煤 850 400 炼钢 石灰煅烧窑

燃气 80 80 热轧 加热炉 150 150 各排污工序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或污染物排气筒

表3 氮氧化物(以NO

2

计)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生产单元或设施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监控位置 烧结(球团) 烧结(球团)设备 500 400

高炉炼铁 热风炉 300 300 炼钢 石灰煅烧窑 800 800 热轧 加热炉 240 150 各排污工序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或污染物排气筒

4.2.2 无组织排放源颗粒物按表4中规定的浓度限值执行。

表4 颗粒物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场所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浓度限值*1

(mg/m 3)

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源

企业边界外10 m 处

1.0

注:*1 指监控点处颗粒物1小时浓度值

4.2.3 钢铁企业生产尾气确需要燃烧排放的,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

4.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露天储料场应当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对起尘点采取洒水、防尘网或喷洒抑尘剂等污染防治措施。各生产单元在装卸、加工、贮存、输送物料时的扬尘点,以及烧结(球团)设备,炼铁出铁场的出铁口、主沟、铁沟、渣沟等,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兑铁、电炉加料、出渣、出钢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序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

4.4 排气筒(烟囱)高度要求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m ,并应高出相邻建筑物3 m 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高度的排气筒,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气口标志。

5.2 排气筒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采样点位置的设置及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按 GB/T 16157执行。采样频率、时间按(HJ/T 397)的规定执行。 5.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按HJ/T 55执行。

5.4 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及运行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5.5 标准中工业炉窑污染物的实测排放浓度的换算按GB 9078执行。 5.6 对企业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5 大气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来源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6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6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3

氮氧化物 (以NO 2计)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4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

6 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本标准颁布后,如国家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综合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应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1 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2) 2.1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2) 2.1.1环境污染治理形式严峻,钢铁企业污染控制任重道远 (2) 2.1.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存在的问题 (2) 2.2 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4) 2.2.1编制原则 (4) 2.2.2技术路线 (4) 3钢铁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6) 3.1发展现状 (6) 3.2存在问题 (7) 4生产工艺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 (9) 4.1 烧结及球团工艺 (9) 4.1.1生产工艺 (9) 4.1.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18) 4.1.3 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20) 4.2炼铁 (22) 4.2.1生产工艺 (22) 4.2.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24) 4.2.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25) 4.3炼钢 (28) 4.3.1生产工艺 (28) 4.3.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35) 4.3.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36) 4.4轧钢 (39)

4.4.1生产工艺 (39) 4.4.2 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40) 4.4.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41) 5排放限值的确定 (29) 5.1 时段划分 (29) 5.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29) 5.2.1烧结(球团) (29) 5.2.2炼铁 (48) 5.2.3炼钢 (49) 5.2.4轧钢 (37) 5.3大气无组织排放 (39) 5.4监控要求与标准实施 (39) 5.4.1 大气排放监控要求 (39) 5.4.2标准实施 (40) 6 效益分析 (5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铸造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铸造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49-80 铸造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项目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本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1)冲天炉烟气由水冷器对烟气进行降温后进入高效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脱硫处理,粉尘和二氧化硫可达标排放,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一级。(2)铸件清理工序产生含大量颗粒物废气废气采用抛丸机旋风除尘器进行一级除尘后,由袋式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处理,经处理废气由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3)砂处理工序产生粉尘,砂处理过程的工业粉尘的产生浓度为2000-2400 mg/m3,该项目砂处理、振动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工业粉尘,实行封闭处理,同时采用过滤效率为95%的单机除尘机组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5%以上,处理后工业粉尘浓度为100-120 mg/m3,, 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停产限产钢铁企业名录 唐山市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901*180 开平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90*3,132*1 烧结机古冶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烧结机2*180 古冶区限产 唐山市河北津西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0 平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 烧结机320;2# 烧结机96;3# 烧结机108 平方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1# 烧结机210 平米,2、3# 烧结机92 平方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8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96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顺兴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12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2*1201*22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322*2302 *11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焦炉1座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瑞丰(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05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4*962*20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981*112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清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1*1201*100 (企业已停产) 丰南区停产唐山市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2# 烧结机500 平方米,焦炉1组2座曹妃甸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2004*100 遵化市限产 唐山市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5*1 、210*1 、265* 2烧结机迁西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烧结机1*200 遵化市限产 唐山市河北友利钢铁有限公司1台36 平米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迁西县停产 唐山市津西迁西万通钢铁有限公司265*1 烧结迁西县限产 唐山市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1#2#6 兆瓦*2 机组(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滦县天物津源不锈钢有限公司2台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901*12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海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6*18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1*1122*2101 *98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金利达钢管有限公司1台90 平米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121*9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荣程钢铁有限公司1台180平米烧结机滦南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1台230 平方米烧结机乐亭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1、2# 烧结机210 平方米乐亭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区1 台360 平米烧结机;北区210 平米2 台、180 、

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40.4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 2169 —2015 代替DB13/ 1461-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2015 - 02 - 15 发布 2015 - 03 - 01 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草。 本标准的第4 章和第5 章为强制性内容。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冶金行业协 河北省会、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绍进、于海、徐铁兵、李梧森、刘洪滨、王大勇、任钢、杜静、李巍、张雪斌、于 欣沛、吕静、孙玉艳、龚鹏飞、杜鹏芳、耿媛媛、王婷、程飞、柳领君、马跃涛、刘永攀、惠文武、刘庆辉、 田楠。 DB13/ 2169-2015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 1461-2011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工业烧结 (球团) 、高炉炼铁、 炼钢、热轧、冷轧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限值,明确了采样、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 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 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 /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 / 二硫化碳解吸 - 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 DB13/ 2169 — 2015 3 术语和定义 气相色谱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控制的主要措施有: 1)在道路沿线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挡,减少风蚀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中,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粉状材料(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砂石料、弃方运输时应有篷布遮盖,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的撒漏。对于施工工场内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在雨天和大风日应用篷布遮盖; 3)道路施工时,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 4)施工场地及车辆道路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等防尘措施;施工作业在有风天气进行洒水降尘;破碎原有路面时要洒水,尽量减小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扬尘的装卸等施工现场,有定期喷水、覆盖等防护措施,以防止扬尘污染;来往施工车辆引起的扬尘会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加强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6)为施工人员发放防灰尘口罩,减少粉尘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 7)使用商品沥青砼,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 8)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土、砂、石、取弃土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有风天气状况下必须遮盖蓬布; 9)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等措施; 10)采取封闭施工、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要及时冲洗,封闭运输,按照指定路线和地点,处置弃土、弃渣。 ②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区域大气污染的研究现状和对策

区域大气污染的研究现状和对策 摘要:大气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之一,大气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文章分析了我国的大气环境问题和特征,剖析了大气污染的成因;在几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研究现状与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大气环境大气污染趋势防治对策 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之一,但是由于工业化的推进,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已经受到了不容忽视的污染。大气污染会造成酸雨、臭氧层空洞、气候变暖等多种问题,如不及时治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我国已经认识到了大气污染的严重性,加紧了治理大气污染的脚步。在2012年正式批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配套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1 研究背景 1.1 我国的大气环境问题和特征 (1)城市环境质量(常规污染物)和区域酸雨污染没有根本改善,污染格局没有明显变化;(2)京津唐、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区域性臭氧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主要障碍;(3)细颗粒物污染加剧,二次颗粒物污染呈上升趋势,大气灰霾天数增加,区域大气能见度下降;(4)沙尘暴和扬沙现象时有发生;(5)随着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业结构趋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成为潜在危害。 1.2 我国大气污染的成因 如果自然以及人为所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已经超过了环境的自身净化的能力,并且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时,人类、公共物品、植物以及动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这就是所谓的大气污染。导致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城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所向大气所排放的大量的污染物和有毒气体,在这部分的大气污染物中,我们又将其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两类,通过污染源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的就是一次污染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以及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而一次污染物与大气的组成成分之间有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所生成的新的污染物就是二次污染物,常见的如二氧化氮以及三氧化硫等有害气体[1]。 2 几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研究现状与变化趋势 2.1 大气颗粒物 煤烟型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有大气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其次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多环芳烃等。因此,我国大气污染的研究一开始对颗粒物的表征较为重视,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由浅人深,由点到面,发展较快。表征研究的主要内容有颗粒物的化学组成、物理化学特性、存在状态等以及在大气中的变化、时空分布规律、污染来源的识别等[2].。 我国大气环境中的颗粒物和降尘平均浓度均大于国家的二级标准,且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上限值90ug/m3的1-7倍,但从全国总体分析,城市大气环境中颗粒物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2.2 二氧化硫

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附件1 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编制目的 中国是一个钢铁生产大国,近10余年来钢铁工业发展迅速,粗钢产量从____年的1.26亿吨发展到____年的7.8亿吨,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50%。 钢铁企业占地面积大,污染物排放量大、节点多,是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的重点行业。目前全国各地对钢铁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度和管理水平差别较大,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和计算,普遍存在计算方法不统一,核定标准不统一,征收强度不统一的现象,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排放,降低污染。因而需要制定一套简单易行、适应当前状况的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产排污量核算方法,指导环境监察人员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应收尽收,用经济手段促进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 本《方法》根据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借鉴《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中国钢铁工业环境保护统计2011》等相关资料基础上,对各种产排污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不同规模和不同管理水平的钢铁企业进行调研,以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管理水平为切入点,结合不同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水平,核算出钢铁企业各个排污节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环境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和核定征收水泥企业排污费的参考依据。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钢铁行业长流程(有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及短流程(仅有炼钢、轧钢工序)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 钢铁联合企业中石灰窑、燃煤电站工序的排污量核算,分别参照建材行业石灰窑、电力行业燃煤电厂的核算方法。 编制依据 1.《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著,____年);

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废治理

三废治理情况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含油污泥处置中的三废治理情况,通过治理和回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含油污泥三废治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 1 引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日益提高,在众多的生产中都会产生有害气体、和渣尘,因此需要合理的治理。其中以含油污泥生产为代表,为了尽可能降低其危害生命和对环境的影响,使工业自身能够持续发展,国家队对环保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因此在生产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资源化,废水零排放,废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要务必达到国家标准。本文主要简要讨论的就是含油污泥工艺的发展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意义。 2 废水的治理 2.1 废水的来源 含油污泥处置中的废水主要来源于蒸发、分离、稀释、等。 2.2 废水的治理 ①废水不外排,回收再利用,用泵送集水罐,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③本装置设有五个集水池,设计能力为250m3,对本装置的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及事故时排出的废水收集应急池, 3 废气的治理 3.1 废气的来源

含油污泥利用行业排放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造成酸雨危害农作物、树木、森林,影响人类生存,因此大气污染至关重要,必须研究对策加以解决。 3.2 废气的治理 本装置采用脱硫除尘器,避免了直接废气排放有利于控制和降低废气排放,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4 废渣的治理 含油污泥处置行业产生废渣主要有:泥渣、干泥、炉渣等。 泥渣进一步烘干成为干泥,进一步降低含油率。干泥制砖后用于非民用行业建设。 目前炉渣用量最大是建高速公路路基填土代替三合土,硬度强,质量好。 5结论 通过各项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集成应用,不仅完善了含油污泥处置工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而且也使得整个行业向良性可持续发展。

河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97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级财政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下同)、县(市、区)投入为主,中央、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资金主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地区。 (二)注重实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安排资金。 (三)公平公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四)权责一致。资金使用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环境保护厅(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分配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专项资金分配采用项目和因素相结合的方式。有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分配;其他资金按照因素分配。分配因素主要考虑年度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率和上年度考核结果,并结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任务来确定。其中,下拨各设区市的资金,由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中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省级牵头单位”)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审定。省本级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规定对其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审定后按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清算的方式下达。 (一)资金预拨。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根据预算安排和省政府审定后的分配方案预拨补助资金。 (二)资金清算。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要求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第六条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专项资金使用应按照资金分配额度,全部用于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第七条收到预拨资金两个月内,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提

小论文——大气污染成因及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的成因及治理措施 摘要: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人类需要发展但更需要保护环境,如何保护好环境是人们共同关心的问题。此文主要针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及治理措施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治理措施 目前,工业生产给环境带来的主要污染物为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废渣(即工业“三废”)。其中,工厂每天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工业废气对人类的健康威胁极大,尽可能将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到最低限度是非常必要的。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1]。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一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 1.1大气污染的概念及废气污染的成分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2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1461— 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 - 11 - 15 发布2011 - 11 - 30 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 1461—20 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促进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 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 管理办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 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钢铁 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排放废水、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 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李杰、王大勇、胡晓波、宋继宽、李伟、张雪斌、徐铁兵、尹崧、 张国宁、常海平、陈俊芬、李士雷、任钢、刘庆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I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3-9-12 9:20:16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 (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下降30%,、、下降25%以上,、下降20%以上。 (2)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完整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措施

中铁X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XX第二大桥IV合同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大榭第二大桥工程IV标段施工生产时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污染,保障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实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如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成立机构建立体系明确责任 (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各职能部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各作业队负责人组成的施工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仕卿 副组长:颜彬文冯非洲 组员:蒋仁强李新凯戴燕王好勇 伍永彬颜洪波陈建颜宏伟 以及各作业队负责人 (二)、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完善环境保护体系(见下图)。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二、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和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开工后,针对本标段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水土保持法》要求,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劳动环境,尽可能保持原有绿化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路堑爆破污染 (1)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工程可以选用减震效果比较好的爆破方法,同时利用一些优质炸药,以减少爆破对环境的污染。 (2)合理设计孔网参数 深孔微差爆破的孔网参数包括炮孔深度、最小抵抗线、孔距和排距等,确定孔网参数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为:①炮孔密集系数要尽量大于1;②采用大孔距小排距爆破新技术;③减少炮孔超深;④深孔堵塞要合理,防止孔口药量集中;⑤采用孔内间隔装药。 (3)强化炮孔堵塞,提高堵塞质量 根据目前的试验研究,被爆破岩石的破坏与高温高压爆炸气体膨胀做功的多少密切相关,因此,爆炸气体由炮孔口直接喷出而泄漏成为爆炸能量严重损失、炸药单耗量明显增加的根本原因之一。实践证明,用高强材料堵塞炮孔与用常规方法堵塞相比,一般可节省炸药20~30%。因此强化炮孔堵塞,提高堵塞质量对于节约炸药单耗,减少爆破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是十分有利的。 (4)设置爆区表面覆盖,减少飞石影响 对爆区表面进行覆盖,以避免爆破产生的飞石对周围建筑物造成破坏。目前,经常采用的覆盖方法为沙土袋配合草垫、尼龙网的逐层覆盖法,由下至上的覆盖顺序为:一层沙土袋→一层草垫→一层沙土袋→一层尼龙网→一层沙土袋,具体覆盖结构见图。 炮区覆盖防护结构示意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鼓励和扶持清洁能源的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和城市地面覆盖、乡村路面硬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或者特殊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第七条拥有大气污染物固定排放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根据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单位洲个体经营者应当按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种类、数量、浓度、方式、时间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保证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处埋没施因故障、检修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当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

石家庄市 大气污染 原因分析 政府行为对策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原因分析政府行为对策 一、概述 二十一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回首二十世纪,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但是,传统模式下的生产力的提高在驱动经济增长和为企业带来的利润的同时,却使我们的地球家园变得千疮百孔,不堪重负。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该报告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够成危害的发展”。这个定义鲜明的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 人类要发展,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发展; 发展要有限度,他不应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石家庄市我国华北地区新型的一座现代化工业城市,是河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总面积15848平方千米,总人口845万。其交通发达,京广、石太、石德铁路和京深、石港、石太高速公路交汇于此。近年来,石家庄市工业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他一跃成为全国著名的环境污染大市。而其中,尤以大气污染最为突出:尤其是在风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尘土满天飞舞,纵横肆虐,有些区域垃圾泛滥成灾。 二、石家庄大气污染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石家庄大气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河北省环境监测总站4月11日队本周空气质量检测表明,石家庄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由于它们直径很小,且夹杂着细菌,可以被人体吸入体内,引起疾病。同时,由于它们很轻,不宜沉降,总是漂浮在空中,阳光照射在这些微尘上,被吸收或散射,致使天空显得灰蒙蒙的,能见度明显下降。扬尘污染也比较严重,特别是雨后就更显得直观,汽车挡风玻璃上全是泥水,就连眼镜片上也满是泥水。由于少数地区垃圾处理不善,成堆的垃圾在地面上腐烂,随风一锤,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让人倍觉恶心。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也使大气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不便。 1.2 石家庄大气污染原因分析 1.2.1 地形和气候因素是影响石家庄市大气质量的基本原因 石家庄位于河北省中南部,西依太行山脉,东、南、北均为辽阔的华北大平原。而与此同时,石家庄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具有冬季寒冷少雪,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凉爽等特征。这些特定的地理和气候因素,是石家庄的大气污染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东南风的作用,石家庄上空的可吸入颗粒物和其他污染物质随风西移,当遇太行山

DB13 2169-2015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40.40 Z 60 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2169—2015 代替DB13/1461-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 pollutants forironandsteelindustry 2015-02-15发布2015-03-01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2169—2015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草。 本标准的第4章和第5章为强制性内容。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绍进、于海、徐铁兵、李梧森、刘洪滨、王大勇、任钢、杜静、李巍、张雪斌、于欣沛、吕静、孙玉艳、龚鹏飞、杜鹏芳、耿媛媛、王婷、程飞、柳领君、马跃涛、刘永攀、惠文武、刘庆辉、田楠。 DB13/ 2169-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1461-2011。 I

DB13/2169—2015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冷轧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限值,明确了采样、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 539 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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