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项目级)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项目级)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项目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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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建建〔2018〕72号)要求,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的要求,根据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细则,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支持安全员工作。

(二)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各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执行“奖惩规定”。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不得违章指挥。

(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做出处理。

(五)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工长、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查出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六)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验证。

(七)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作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部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项目部两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管理要求、目标并实施。

(三)完成项目部的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积极配合公司的年度风险评审工作。

(四)负责对二级风险进行管控。

(五)负责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工程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评价等,及时制定更新安全生产分级管控清单。

(六)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宣贯和培训。

(七)负责监督班组、作业人员对三、四级风险管控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要求

第五条项目部应结合集团管理制度制定本区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推进进度和奖罚考核等。

第六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推广”三步骤实施。项目部全面开展两体系建设。

(一)项目部熟知在建项目的风险点分布情况及一二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班组至少应有2个班组熟知三级风险点的分布和管控,作业人员至少塔吊司机、施工升降机、电工、项目自有常工熟知四级风险点的分布和管控。

(二)项目部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开展风险告知活动,危险源公示、告知可以采用设立公示牌、标识牌、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二维码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多种形式。

(1)项目部应对属于一级风险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工程项目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如:工地大门两侧或人员出入口处)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级别、可能出现的后果、控制措施(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管控层级和责任人、紧急联系人等内容;

(2)项目部应对属于一级风险的危险源设置标示牌进行告知,宜对属于二级风险的危险源设施标示牌进行告知。项目部应在一级风险危险源的施工部位设置标识牌,宜在二级风险危险源的施工部位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级别、可能出现的后果、控制措施(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管控层级和责任人等内容。标识牌应根据危险源风险级别对应的颜色,分色标示;

(3)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宜采用发放告知卡形式进行告知,告知卡应包含本岗位涉及的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级别、可能出现的后果、控制措施(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管控层级和责任人等内容。

(4)项目部在有条件的部位(如施工升降机操作室、塔式起重机操作室等)可以设置二维码,二维码应包含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内容,员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掌握风险相关内容;

(5)项目部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增加包含风险告知的内容,包括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级别、可能出现的后果、控制措施、管控层级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部应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项目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等要求。

第八条项目部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由上到下,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到班组再到作业人员,逐级全员培训学习,切实掌握领会两体系建设的内涵、方法、步骤、目标。培训完毕应对培训的内容进行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处罚。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现场经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及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考核奖惩的标准。

第十条项目部应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实施指南要求,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及判定方法,并完善工程项目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二级风险点的管控,建立健全各分部二级风险点管控台账。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严格按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活动,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活动落地生根,严禁流于资料管理形式,切实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新理念来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奖罚

第十三条鼓励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及作业人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创新管理办法,项目部视情节对新思路、新办法的有效实施进行奖励,对两个体系建设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及单位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对在两个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处以100元-3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知识提问回答不正确的,处罚50元,并督促学习。

第十六条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未编制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清单编制不完善、不齐全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十七条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的或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十八条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未按企业风险分析评价进行风

险判定的或判定不准确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十九条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与实际不符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二十条岗位人员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一条各风险点和危险源未确定责任人,处罚相关分管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二条未采取有效方式进行风险告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第二十三条对本人所从事的岗位风险的级别、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掌握熟练的职工,每月奖励100元,并通报表扬。

第二十四条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知识提问回答不正确的,处罚50元,并督促学习。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未编制隐患排查清单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隐患排查清单编制不完善、不齐全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部)各岗位负责人未按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部)各岗位负责人隐患排查记录不详细、不准确、不全面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隐患排查周期不符合要求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九条未定期通报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三十条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处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第三十一条隐患治理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第三十二条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500元。

第三十三条凡在每次隐患排查完毕后,不存在事故隐患的,奖励相关班组或员工100元。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隐患及时上报给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其他负责人的职工,每次奖励50元。

第三十五条对本人所从事的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熟悉掌握并按要求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的员工,每月奖励200元,并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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