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在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准确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第四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由登记管理机关公开过的事业单位信息。如:是否在本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中形成的事业单位历史档案信息。如:设立登记日期、历次变更结果、历次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第三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依法经有关保密部门或主管部门确认不能予以公开的登记管理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信息。

第五条任何组织、公民个人查询第一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提供。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查询第二类信息,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其合法利用目的的,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类信息原则上不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查询人现场申请查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应凭证: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应当出示单位相关证明或本人身份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国家机关应当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应当出示与所查询事业单位相关的法院立案证明或法院调查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身份证明;其他单位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

证明文件。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和程序做好查询服务: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申请提供加盖查询专用章的书面证明的,应当经两名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复核并签字后予以提供。

电话查询第一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询问查询人身份和查询目的后,予以答复。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确认查询人身份,经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答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留存出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国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申请查阅、摘抄第二类信

息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在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留存查询人摘抄内容的复印件。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不提供查询人申请查询的信息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查询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条查询人不得在档案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不得超越所申请的查询目的使用登记管理信息。

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信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布、泄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查询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

体规定。

第十三条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查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责、权、利”准确匹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管人员的年薪制是指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和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确定并支付高管人员年薪和年终奖励的一种分配方式。 第三条实施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年薪总体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工作进展挂钩; 二、年薪既要与高管人员承担的职责和工作的难度相匹配,又要与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相匹配; 三、绩效年薪、年终奖励先考核后兑现。 第四条年薪发放的范围 一、对企业经济效益或者项目推动负有直接职责的人员,如集团各分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高管人员; 二、对集团整体经营绩效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管人员,如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的构成 第五条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由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年终考核后发放。 第六条每个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在入职时由集团计划发展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根据企业(资产)经营规模、多处行业、经营所在地,高管人员岗位层级、任职资格、个人资历等因素确定,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以后每年度初在拟定目标责任状时重新调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各占年薪的60%和40%。 第七条高管人员绩效工资依据高管人员经营指标考核成绩和管理指标达成情况等分档浮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包括经营型企业年薪制高管人员的超额提成计划、房产板块人员的节点奖励计划及总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计划(奖励办法另定)。

xx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2 (1)

xxx煤矿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对技术人员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附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 三、考核指标:下井次数、管理和技术创新、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学习培训情况。 四、考核细则: 1、各考核指标满分均为100分。 2、入井指标考核:权重20%。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下井跟班不少于4次(中夜班均不少于2次),下井每少一次扣3分,跟班每少一次扣5分,由安检科考核。 3、管理技术创新考核:权重10%。每月由本人组织或参与的管理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2项,生产科每月根据报告编写情况及现场应用情况,组织机电科、通防科三个单位共同评分,少一项扣50分。 4、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权重30%。此项考核本单位负责人考核占60%;科室技术人员由相应分管矿领导考核,占40%,机电队、运输队技术人员由机电科考核,占40%,采掘区队技术人员由生产科考核,占40%,通风队、防突队技术人员由通防科考核,占40%。 5、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权重20%。此项由生产组织相关单位对技术人员编写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考核打分。 6、业务技能和企业文化培训学习考核:权重20%。各单位技术人员每月月中进行一次理论考试,由总工程师出试题,劳资科、综合办配合监考、评卷。 7、每月底各单位将分管考核结果报送劳资科汇总。 五、考核效果运用: 劳资科每月根据各单位技术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张贴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或处罚。 奖励: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副科级技术人员,奖励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管,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办,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见习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提前转正三个月;对于年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 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doc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411号2004年6月27日发布(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登记 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管理制度-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使用等管理工作,形成和发展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1、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总经理(主任)助理、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行政人员; 2、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是指担任项目公司财务总监、工程师、集团公司审计师及以上职务的技术人员。 二、管理方式 1、学习教育——集团公司将从实际出发,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学时事政治,学政策法规,学新技术、新知识,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专业强、能打硬仗的骨干队伍。 2、重点培养——集团公司将对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有工作业绩、有发展前途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定向培养,采用关键岗位、重要职务的实践锻炼,境内外深造学习等形式,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脱颖而出,堪当重任。 3、考核使用——根据“德、能、勤、绩”的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会同资产经营部、计划财务部、总师室等,负责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一年一次考核,业绩优秀者,给予提升、重用。反之,则给予降级、降薪、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三、管理权限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奖惩由集团公司总裁室报主席办公会议决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任程序 1、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包括提拔使用),除由集团公司主席、总裁提名外,也可由所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对其进行考察并写出考评报告,经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后由总裁签发聘任书。 2、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聘(包括提拔使用)设考察期为三至六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同所在项目公司或职能部门写出查评报告,提交集团公司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聘任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每两年聘任一次。 五、交流制度 1、为了更好地发掘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促进在职高级管理人员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为其提供优良的发展机遇和平台,以适应集团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展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轮岗工作。 2、交流轮岗的对象为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高级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的具体安排由集团主席办公会议作出。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签报单 高级管理人员晋级转正审批表

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髙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矿井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防尘部、地质保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β各专业副总负责组织本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β各业务部室是分管专业考核的主管部门,各专i分管主任协助分管副总对本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汇总上报.具体分工为:生产技术部负贵采.掘专业的考核;机电运输部负责机、运专业的考核;通风防尘部负责通防专业的考核;地质保障部负责地测专业的考核(以上人员按各自晋升职称专业参加对口专业季末理论考试),要根据各专业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严格考核,各专业(部门)分别将季度考核结果上报到生产技术部进行统一汇总上报β 二、考核范围 全矿各部室助理以下具有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采掘和辅助区队分管技术副区长、技术员;见习期满大中专毕业生及通过集团公司组织考评取得成人学历的职工β 三、考核内容 结合目前矿井实际,分六个专业考核,即:采煤、掘进(巷修)、机电、运输、通防、地测。内容按各专业(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并分专业每季组织一次理论考试,出现下列情况者责令转岗,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作业规程编制严重不切合实际或遇现场条件发生变化不及时补充措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2、支护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相当于一级非伤亡事故经济损失以上的)或责任事故的负责人. 3、提供技术基础资料不准确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4、其它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是否为重大技术事故,由矿技术委员会进行分析确定). (一)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1、季度得分为三个月综合工作、技术管理及季末理论考试成绩为考核依据,考核周期 总得分为考核周期内所有季度得分之和.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祁连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进壹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保证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逐步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 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为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编制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依据《祁连县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部门主要职责、人 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际工作需要加以核定。 第三章车辆购置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更新、购置编制内车辆时,需要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中注明:1、更新车辆的理由;2、更新车辆的资金 来源。申请方案由县监察局、审计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统壹 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安排专项购车经费。 第七条单位处置车辆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由财政处置,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各单位无论是财政性资金或单位资金购买的车

辆,仍是无偿调拨、捐助的车辆,均必须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目,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未经同意擅自购买、处置、调拨的车辆壹律追回收缴县财政局,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给予处罚。 第十条各单位公务用车严格按核定的车辆编制数配备。 第十壹条车辆配备严格按国家有关公务用车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车辆配备原则上为国产车。 第十三条车辆更新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 (壹)行驶里程达30万公里或年限到期的; (二)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无法修复的; (三)破损严重无法正常行驶的; (四)其它。 第十四条凡经批准更新车辆的部门和单位,于购置新车和处置车辆前,将需要更新和处置的车辆上交县财政局。对经车管所鉴定,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县财政局委托州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价格变卖,且将变卖款上缴国库,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统壹调剂使用,或由县财政局委托州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由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第十五条所有车辆的购置必须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统壹采购。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4年 1月 2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 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 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 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促进证券行业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提高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合规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选聘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下简称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高管人员;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管人员。 高管任职资格应当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第四条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高管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六条申请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长高管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二)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水平测试;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5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熟悉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具备履行高管人员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没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情形;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合规负责人高管任职资格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证券业执业资格; (二)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5年以上; (三)曾担任证券、基金、期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两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主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一)高级职称职责 1.工程类 (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报告 2014年度,我单位在处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我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大力拓展港闸建设业务 2014年,长沟船闸完成了省办确定的年度目标,累计完成项目产值9000万元;邓楼船闸D标段下游前港工程累计完成项目产值2826.99万元,全部完成了合同内的各项施工任务;微山一线船闸改建B标段工程,累计完成项目产值4000万元,占工程总量的109.3%;洙水河航道改造一标段工程、白马河航道专项养护五标段航道疏浚及航标工程、盐城港滨海航区疏港航道工程11月份已陆续展开二、我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正常开展航道养护工作,为航道畅通提供维护保障 京杭运河被称为黄金水道,其水上运输的船舶水平递增,清障打捞工作是保障安全水道畅通的有力条件。作为承担清障打捞的专业化队伍,我们也深感责任重大。为做好船舶打捞工作,我们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精心养护船舶打捞设备,配备了60T打捞船和山东内河最大吨位的150T打捞船各一艘,组建了专业化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清障打捞队伍,做到了接警迅速、及时到位,打捞快捷。一年来,以及时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广大船主的一致好评,确保了航道的畅通。 加强对下属投资公司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4年度,在业务开展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对下属投资公司加强监

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下属运河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取得了净利润34373.14元,做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单位事业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情况 我单位2014年度事业收入87110346.98元,事业支出8680866.76元,经营结余302180.22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由于我单位主要从事工程施工工作,工程分包商容易出现工程安全事故,对此,我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定时举办安全生产学习,出台了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尽最大努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七、我单位一直严格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工作,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从未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我处公章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没有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我处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按规定要求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我站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单位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与核准登记的一致。在此期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四、济宁市 港航局财务科对我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一)审计结果 我单位2014年度事业收入87110346.98元,事业支出8680866.76元,经营结余302180.22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则总第一章引导高 级管理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完善公司治理,第一条人员提升胜任能力,促进本行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基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本办法所指的尽职考评是董事会发起组织的、第二条 行岗位职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情况所进行的考评工作,不同于上级组织部门发起和实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综合考评。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董事第三条会秘书、分行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事业部总裁的尽职考评主要由银行经营管理层负责,第四条 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银行董事会专门机构可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基本信息,经营管理层。本行向投资机构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依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第五条 有限公司附属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全方位尽职考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方式以多维度、持续性为原则。第六条 评每年进行一次,尽职问卷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辅以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专门网站等尽职信息渠道作为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以促进能力提升、改进工作水平为基本目标,同时第七条体现奖优罚劣原则,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解聘、薪资等级调整、年度业绩薪资分配、特别贡献奖励挂钩。尽职考评内容及方法第二章 领导力综合评价和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内容分两个部分:第八条形式反 映,”综合得分满分为分“考评结果以综合得+尽职考评报告效考核。分。分, 其中领导力评价、绩效考核各占100200 领导力综合评价是基于特定的领导力评价工具、结合本行战略与文化设计的包第九条括德、能、勤、廉多要素的关键性综合能力指标,用于评估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 范文. . 的领导能力、行为表现与本职岗位目标要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关键性指标:(一)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决策、统筹协作、合规管理、变革创新、执行力、人才发展;(二)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思路、沟通协调、内控管理、开拓创新、运行效率、团队管理;(三)总行部门总经理:廉洁自律、勤勉敬业、整体观念、专业水平、流程与效率、主动创新、有效沟通、团队培养;领导力综合评价采取多纬度领

技术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技术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18年3月27日

目录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核的分类与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核组成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项目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季度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年度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1、项目考核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2、季度考核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3、安全咨询部项目提成奖励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4、2018年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调动安全技术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报告编制水平和质量,形成激励机制,规范考核标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相结合、兼顾结果与过程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运用 本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作为安全技术人员的项目奖励、惩罚、先进评定的参考。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全技术部全体员工。 二、考核的分类与内容 第五条按考核的对象分为: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长考核、项目负责人、内审人员考核、评价人员考核;按考核频次分为:项目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项目考核:主要针对项目质量、进度及过程控制文件进行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针对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能力而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是个人全年考核的综合成绩,由个人季度考核平均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9143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

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工程技术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程技术部各员工的积极性,更进一步的明确工程技术部各岗位的职责、规范施工、科学管理、增强员工素质,以公司的企业文化为导向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思想。将公司的生存观为指导路径来明确自己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工程技术部所有员工,以及工程相关人员。 一、编制依据 1.《公司项目提成办法》 2.《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 3.《工程技术部工作流程》 二、项目实施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工程技术工作量:20% 项目管理工作量:70%,其中项目 售后服务工作量:10% 所有项目按《公司项目提成办法》规定进行提成,项目的总提成统一 发到工程技术部,由部门经理根据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三、主要内容 3.1 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及绩效考核方法 工程设计人员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预算,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优化施工设计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利润。对工程设计人员作如下管理及考核: 1)接到营销部设计任务后,应积极配合营销部与甲方进行沟通,按客户要求做好项目的设计,尽量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20%提成,超过规定时间则不提成;若因设计方案不合理造成损失的,给予所造成损失总额的10%的经济处罚。 2)完成深化设计及报价,协助营销部成功签订合同,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40%提成,未签订合同则不提成。

3)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和相应的设备及材料清单,经甲方签字确认,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60%提成;每个工程的材料预算不能超出实际使用量的5%,否则扣罚超出部分总额的10%。 4)工程安装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80%提成;若因设备预算不足造成工期延迟则不提成。 5)完成竣工图的绘制,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100%提成; 若因竣工图不够完善造成工程验收不能通过,给予50元的罚款。 6)投标未中标的项目按完成设计工作量达到25%提成;若因设计原因造成废标则不提成。 3.2 项目经理的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1)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表、工程设备及材料供货时间表、工程进度总计划表等的编制,做好施工准备,落实好材料库房,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现场需要的各种申报表格齐备,完成开工报告,施工队伍进场,按完成工作总量的10%提成;若因组织不及时或施工准备工作不够完善,导致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工,则不享受提成,并给予所造成损失总额的10%的经济处罚。 2)管线及隐蔽工程的安装基本完成,收回相应部分进度款(指合同约定有进度款的项目),按完成进度达到40%提成,进度款未收回不提成。 3)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若因施工计划不周影响到工程工期的给予100元罚款。 4)设备、材料进场及时报验,作好现场设备、材料、机具的保管;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或材料丢失,且无确定责任人,则按实际价格扣罚。 5)设备安装完毕,并初步调试合格,按完成进度达到80%提成。 6)整理好竣工资料,编写好验收报告,通过三方验收合格,收回除质保金以外所有工程款,按完成进度达到100%提成,工程款未收回不提成;若因竣工资料的整理不完善导致工程验收不能通过,给予100元的罚款; 7)竣工资料的存档工作必须做到健全、完整、整齐,如果出现遗漏,每缺一个工程的给予50元的罚款; 8)每个工程的材料实际使用量不能超出材料预算的5%,否则扣罚超出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股东权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高管人员年薪制旨在建立起高管人员个人收入与企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考核、动态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体现高管人员责任、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司高管人员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的薪酬另行制定。 第四条试行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管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 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管人员收入与本企业员工工资收入适当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与绩效收入、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 系,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五)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的发放应先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薪酬是指企业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所有收入。实行年薪制后,企业高管人员除应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继续享有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助、劳保福利费等正常福利,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目获取其他工资和兼职收入,但政府给予的奖励、特殊津贴、稿费除外。 第二章高管人员年薪及其构成第六条高管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其中: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长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长期绩效年薪 总经理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长期绩效年薪 其他高管人员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 第七条基本年薪:主要依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以及高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确定。其中: 董事长基本年薪:参考本公司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5)倍,暂定为¥18 万元。总经理基本年薪:参考本公司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5)倍,暂定为¥15万元。 其他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由总经理根据个人所在岗位的责任、贡献、风险,结合公司整体效益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确定(即按公司现行的岗位工资制度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