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三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二、《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力度,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修复。鼓励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干流、支流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划入生态公益林区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开采矿产,逐步禁止除抚育和更新性质以外的采伐,禁止种植会引起土壤退化、污染地表水的速生树种。在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一千米或者一重山范围内,禁止修建尾矿库或者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闽政〔xx〕16号)》规定禁止砍伐天然阔叶林,限制发展以木屑作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不再扩大干流一重山经济林面积。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只可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林木间伐,禁止林事活动施用化肥;鼓励将该区域内的林木划为生态公益林。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一)第三条规定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二)第二条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1、一级保护区内(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般舶;(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5)禁止设置油库;(6)禁止从事种值、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7)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设、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3、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建筑工地进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一) 编号发布单位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实施日期 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04.01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0.10.01 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995.9.1 4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5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2、27-30条,56条适用)1997.3.1 6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六章第41条)2000.9.1 7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15、16、19、34-37、47条适用) 8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1、2、5条,第三章:第13、15、19、20-22条,第四章:第28-30,32-34条,第五章:第41-42、44-45条,第六章:全部)1989.11.1 9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9届2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适用)1998.9.1 10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8届28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7条,第二章:第18条,第三章:第21、22、30条,第五章:全部)1998.1.1 1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7届16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31条适用)1989.12.26 12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06.28 13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58号城市供水条例1994.10.1 14中国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 15中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文适 用)1996.08.0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水产品购销合同标准格式

水产品购销合同标准格式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品种名称数量(千克)质量标准及要求第二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________委托______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三条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

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____%以内(含____%)。 第七条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

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

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相关部门。 3.2 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上报安全部。 4、工作程序 4.1 获取内容: 4.1.1国家、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国际条约里有关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4.1.2其他要求事项 (1)行业标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与有关机构的协定; (3)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4.2 获取途径: 4.2.1安全部负责从专业报纸、杂志、网上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2安全部定期(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 4.2.3各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部; 4.3 确认适用性: 4.3.1安全部根据本公司的特点,确认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填写《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4.3.2《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经厂长审批后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4.4 符合性判断: 4.4.1安全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

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 4.4.2安全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4.5安全部应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4.6 当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时,由安全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

美国FDA水产品HACCP123法规..doc

美国FDA水产品HCCP法规123 A部分——总则 §123.3定义 (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条款及本章101部分对术语的定义和解释除非重新定义、否则均适用本部分,以下定义也将适用: (a认证编号:贝类控制当局授予软体贝类加工者的一个特定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 (b关键控制点:可实施控制的食品加工的一个点、工序或过程。它能防止、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使危害减少至可接受的水平。 (c关键限值:为防止、消除已确认的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或使危害减少至可接受的水平。必须在关键控制点加以控制的一个物理、生物或化学参数的最大或最小值。 (d水产:淡水或海水中供人类食用的,除鸟类、哺乳类以外的有鳍类、甲壳类和其他类型的水产生物、包括,但不限于鳄鱼、蛙类、龟类、海蛰、海参、海胆及此类动物的卵、以及所有软体动物。 (e水产品:以水产为主要成份的人类食品。 (f食品安全危害:任何会使食品对人类消费安全构成威胁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特性。 (g进口商:商品进入美国后,其在美国的货主或受货人,或是国外货主或受货人在美国的代理人或代表、此人负责确保获准进入美国的货物符合一切有关进口的法律。为此,通常进口商不能是海关代理人、发货人、承运人或轮船代理人。

(h软体贝类:指新鲜或冷冻牡蛎、蛤、贻贝、扇贝的可食种类或它们的可食部分。完全由闭壳肌制成的产品除外。 (i预防措施:用于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化学或其他要素。 (j加工监测装置:显示关键控制点加工情况的仪器或设备。 (k(1加工:对于水产及水产品是: 处理、贮存、准备、去头、去脏、去壳、冷冻,以变成不同的商品形式,以及加工、保鲜、包装、贴标、卸货或装船。 (2本部分规定不适用于: (ⅰ在捕捞或运输过程中未经加工的水产及水产品。 (ⅱ在捕捞船上仅为水产保鲜而做的,例如去头、去脏或去壳处理。 (ⅲ为零售而规定的操作。 (l加工者:任何在美国或外国从事水产及水产品商业性的、通关的或普通加工的人。加工者包括那些从事生产供销售或消费者检验用食品的人员。 (m产鲭鱼毒素的品种:金枪鱼、深蓝色鱼(bluefishmahi—mahi,以及其它不论是否属鲭鱼亚目的种类,这种鱼被捕捞后处于嗜温菌可繁殖的温度条件下,其肉中的组氨酸被分解,产生游离的组胺,并可达到一个显著的水平。 (n必须:用以表述强制性的要求。 (o贝类控制当局:指一个联邦、州或国外机构、或是君主部落的政府,其依法从事包括诸如: 软体贝类生长区分类,实施贝类捕捞管制及对软体贝类加工者进行认证等活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五大类。下面对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做简要的介绍: 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十项权利: (1)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2)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美国FDA水产品HACCP123法规

美国FDA水产品HACCP123法规 部分——总则§定义(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条款及本章部分对术语的定义和解释除非重新定义、否则均适用本部分,以下定义也将适用:()认证编号:贝类控制当局授予软体贝类加工者的一个特定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关键控制点:可实施控制的食品加工的一个点、工序或过程。它能防止、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使危害减少至可接受的水平。()关键限值:为 () () (ⅱ)在捕捞船上仅为水产保鲜而做的,例如去头、去脏或去壳处理。(ⅲ)为零售而规定的操作。()加工者:任何在美国或外国从事水产及水产品商业性的、通关的或普通加工的人。加工者包括那些从事生产供销售或消费者检验用食品的人员。()产鲭鱼毒素的品种:金枪鱼、深蓝色鱼()—,以及其它不论是否属鲭鱼亚目的种类,这种鱼被捕捞后处于嗜温菌可繁殖的温度条件下,其肉中的组氨酸被分解,产生游离的组胺,并可达到一个显著的水平。()必须:用以表述强制性的要求。()贝类控制当局:指一个联邦、州或国

外机构、或是君主部落的政府,其依法从事包括诸如:软体贝类生长区分类,实施贝类捕捞管制及对软体贝类加工者进行认证等活动。()贝类原料:未经加工的带壳软体贝类。()应当:用于表述推荐或建议的步骤或明确所推荐的设备。()去壳贝类:指软体贝类的一侧或两侧贝壳已被去掉。()烟熏或有烟熏味的水产品:指用以下方式制成的食品:()水产经盐()处理。()用木头、木屑或类似物质燃烧产生的烟直接熏制,或是通过诸如将其浸入有木烟味的溶液中,将烟味传给它。()贝类标牌:捕捞者或加工者 容:()要列明按照本节()段确定的。有理由且有可能发生,并且在水产及水产品中必须加以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要考虑到是否由于下列原因,食品安全危害有理由且有可能发生:()天然毒素()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杀虫剂()农药残留()产鲭鱼毒素品种的腐败,或者与食品安全危害有关的其它种类水产品的腐败。()寄生虫。加工者必须对那些携带有寄生虫的水产及水产品可能会在未经足以杀灭寄生虫的加工处理的情况下被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关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 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 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 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 (一)宪法 《宪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位阶。 宪法中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安全生产方面最 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 二 )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1.基础法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 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 度的一部普通法律,处于第三法律位阶,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创制,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 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 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 法律。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3.相关法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 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等。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 ( 三 )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创制主体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处 于第四法律位阶。国务院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 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等。 ( 四 )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 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处于第五法律位阶。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

水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近年来,围绕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了农业部第176、193、235、1519号公告等文件,对包括水产品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其中,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九条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第九条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4、《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持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5、《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6、《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7、《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知情、建议权 (2)批评、检举、控告权 (3)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保(险)外索赔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2)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 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 它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2、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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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购买合同精华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52513

水产品购买合同精华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l、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l、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

最新[护士条例主要内容]中国护士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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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水产品买卖合同

编号:FS-DY-20832 水产品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l、品种:_________ 。 2、数量: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l、等级和质量:______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 。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 。 3、奖励办法:________ 。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 ,地点:_____ ,____ ,方式:_____ 。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l、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____%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卖方交售的____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

《护士条例》及相关知识竞赛问答

1.《护士条例》是何年何月何日通过的,自何年何月何日起施行? 答:于2008年1月23日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2.国务院为什么要专门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 答: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3.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①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②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 ③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4.什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5.《护士条例》中护士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6.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给予何种表彰? 答: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7.《护士条例》赋予护士哪四项权利? 答:①获取报酬、享受福利保险;②获得卫生保护、医疗保健; ③获得职称职务、参加培训;④获得诊疗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8.《护士条例》赋予护士哪五项义务? 答: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②对危重患者的通知、急救; ③对违法医嘱的提出、报告;④尊重保护患者隐私权; ⑤突发事件中服从工作安排。 9.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可享受何种待遇? 答:可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 10.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③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④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几年内提出? 答:3年内。 12.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答:20个工作日内。 13.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答:5年。 14.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日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答:30日。 15.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情形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答:①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docx

.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制(修)订识别(更新)获取途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适用条款索引状态获取部门日期时间径 一 安全生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13号全文 有效安监总局 全公司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 10月 3日 网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2016/9/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主席令第 52号全文 有效安监总局综合部安大会常委会 2016年 8月28日 网站环部 32008/10/282009/05/01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6号 有效安监总局综合部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会全文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环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章防治有效 环保部网 综合办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2015/1/12015年1月2日环部 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污染和其他公害站 生产部 52009/8/272009/8/27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18号 有效中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会全文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综合部 6 72015/8/292015/11/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134 条,第 135 条,有效中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136,1,146 条2015年 11月 2日 网站 全公司 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 2005/8/282005/12/1 第十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40号第四章、第六章 有效中国政府 综合部法常委会 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2012/10/262013/1/1主席令第 65号第28条第48条 有效中国政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1月1日 网站综合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2007/8/302007/11/1 第十届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 69号第二十二条 有效中国政府 全公司法常委会 2012年 10月 2日 网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3/6/292014/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 4号 第二章,第五章,第有效中国政府法会六章 2014年1月1日 网站 全公司

水产品HACCP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 编号/发布日期名称 201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包装法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02 年 4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43号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辽宁CIQ检办动[2007]4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地区出口鱼片产品多聚磷酸盐使用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令第5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 123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2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国家质监总局认监委2011 年第23号公告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2006年1月1日国家质检 总局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4年6月17日出境水产品追溯管理规程 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27341-2009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 用要求 GB/T27304-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GB/T19838-2005 水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 指南 GB/T20941-2007 水产食品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SN/T1347-2004 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注规范 SC/T3009-199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 CAC/RCP1-1969,Rev.4(20食品卫生通则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1.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B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 日 C.有效期届满后30 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 针刺伤可以传播多种血源性传染病,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C A 50% B 60% C 80% D 90% 3. 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B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 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A A 人道主义精神 B 利他精神 C 博爱精神 D 公正精神 5. 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D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6.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执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对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D A 所有病人的血液 B 所有病人的体液 C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D 上述均是 7. 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但除外()。D

A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B 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C 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D 用人单位除负责患职业病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 以下法规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的是()。D A 《护士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D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9.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不适合依照护士条例进行处罚的是()。C A 泄露患者隐私 B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C 因工作疏忽造成医疗事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及时通知医师 1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 A 医疗机构支付 B 患方支付 C 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D 属于医疗事故的, 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11. 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B A 2 年 B 5 年 C 8 年 D 10 年 12. 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C A 五日以下拘留 B 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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