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

3.1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与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

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

3.2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a)信息采集:

——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旅客肖像采集;

——X射线图像采集;

——X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

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当然是完全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

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

——综合信息查询;

——视频、音频记录设备;

——数据库;

——服务器;

c)网络相关设备。

4设备的技术要求

4.1摄像机

4.1.1旅客肖像摄像机

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MH/T7010—2003

——分辨率大于450TVL1

——信噪比大于44dB。

4.1.2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

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分辨率大于450TVL;

——信噪比大于44 dB。

——具有背景光抑制功能。

4.2数字视频记录设备

应选择嵌入式或基于PC(工业控制机)的数字视频记录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服务器

安全检查通道在10条以上的机场应采用主流工作组级双路服务器、硬盘数据冗余保护。

5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5.1基本功能

5.1.1旅客基本信息采集

住处管理系统应采集以下旅客信息:

——旅客航班信息:航班号、座位号、目的地;

——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姓名、证件号码;

——旅客特征:旅客静态面像图像;

——旅客属性:正常、延误、复检、查控、危险度;

——安全检查时间和安全检查位置。

通过连接民航离港系统、订座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采集以下信息;旅客中文姓名、证件号、性别、国籍;订座号;订票信息;同行人数;办理登机牌时间;办理柜台号;交运行李件数、质量等。

5.1.2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采集

住处管理系统应能采集X射线机输出的被检物品图像,并记录行李图像创建时间(精确到秒)\行李尺寸。

5.1.3视频、音频监控及信息采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安全检查现场的动态情况,并能按规定的标识采集旅客通过安全检查及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主要活动的视频、音频信息,包括经过安全门、开包、人身检查的现场全景视频、音频,并支持网络视频、音频重放。

5.1.4安全检查岗位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具有信息如下:

——上(换)岗时间;

——上(换)岗岗位;

——人员岗位资料;

——工作业绩;

——工时;

——检查旅客数量;

——检查旅客行李数量。

5.1.5信息检索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通过条件组合的检索,实现旅客信息、行李信息、视频信息、音频信息和岗位人员等信息的关联查询。

5.1.6有效事件日志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采集和处理以下安全检查信息:

——旅客行李检查属性(开包检查、开包结束);

——旅客行李中的查获违禁品和协查物品分类;

——查获违禁品和协查物品处理方式;

——查获岗位信息。

5.1.7安全检查设备信息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采集和处理以下安全检查设备信息;

——设备运行时间;

——查获岗位信息。

5.1.8信息存贮、备份和恢复

——住处管理系统应采集的旅客信息、图像信息以及视频、音频信息进行完整地存储及备份,并应以数据安全、损失小和易于检索为原则。

5.1.9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

信息管理系统尖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5.2可选的扩展功能

5.2.1人员布控、查控功能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人员布控、查控功能,并具有自动提示功能。布控、查控信息包括文本与图像信息。

5.2.2管理功能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实现安全检查现场工作数据的统计、查询和输出。

5.2.3登机口再确认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在登机口对旅客安全检查信息进行再确认。

6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技术要求

6.1旅客信息获取

6.1.1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每个旅客的登机牌信息。旅客信息获取应以登机牌信息为主并兼顾其他安全检查相关信息,可通过连接民航离港系统和订座系统获取信息。旅客信息获取方式应以自动为主,手工为辅。

6.1.2通过自动获取方式的信息正确识别率应不低于99%,自动获取方式失败的应能转为手工获取方式。

6.1.3手工获取每位旅客信息的平均时间不应大于8。

6.2图像信息的完整性覆盖

6.2.1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旅客从办理值机手续到登机的各安全检查过程。

6.2.2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摄取每位旅客的一幅肖像。

6.2.3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每件行李的静态数字图像。

6.2.4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记录旅客安全检查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同步音频。

6.3图像的鉴别等级

MH/T7010—2003

6.3.1旅客肖像的有效分辨率应高于352X288px1,图像亮度色度编码应为4:2:2,旅客肖像占全图像的比例不应小于1/4。

6.3.2安全检查通道应采用分辨率高于450TVL的彩色摄像机,盖旅客人身检查、行李开包检查、行李外观区域,应能根据旅客的衣着、形态对目标进行同一性识别。

6.3.3重放的安全检查图像不应有明显的劣化,辨率不应低于原图像。

6.3.4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图像的主观评价不应低于4级。

6.4图像处理

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对采集的X射线安全检查图像进行多种便于进一步图像识别的处理。

6.5数据信息的关联性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机场图判读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机场图判读 机场图: ①航图种类:机场图 ②机场坐标:N24°59′32″ E102°44′33″ ③机场标高:ARP(Airport Reference Point机场基准点)高度1894.9米6217英尺 ④机场各席位频率:通波128.45 放行121.7 塔台118.1,塔台备用118.85130.0 地面121.85,地面备用121.65 ⑤机场名称:昆明巫家坝 ⑥RWY:跑道TWY:滑行道 PCN代表道面强度,后面的数字为数字,数字越大强度越强 第一个字母有R或F,R是刚性道面(水泥),F是柔性道面,沥青 第二个字母是道面下面土的强度,A是最高,D是最低 第三个字母是可以允许的轮胎压力,W最高(1.5mpa~),Z最低~0.5Mpa) 第四个字母是评定标准,T是技术评定和U是经验评定 ⑦进近灯光种类:PALS CAT I类灯 PLAS( Pre. App.Lt.Sys.):精密仪表进近灯光 CAT:Category ⑧VAR(Variation ):磁偏角 N为正北方向,VAR是磁偏角,此处的磁偏角往西偏一度,就是说MAG(Mag heading 磁航向)=360,则TRU(True Heading真航向)=001

⑨CWY(clearway):净空道 SWY(stop way):停止道 后面是规格净空道60m*200m 停止道60m*45m ASPH(Asphalt)为沥青 ELEV(Elevation)是入口标高 ⑩HS(hot spot ):热点,比较容易拥堵的地方 ?ARP(Areodrome Reference Point):机场基准点 ?跑道规格:3400m*45m CONC(Concrete):混凝土 后者Strip是升降带长宽 ?跑道磁航向:033° ?跑道编号:03 最下面有个表格我忘记标号了,我只解释下第一个 34发来说,HIRL与RCLL都工作,VIS就是500米,只有RCLL不工作,VIS就是600米,都不工作,就是800米 HIRL:High Intensity Runway light 高强度跑道灯 RCLL:Runway Center Line Light 跑道中线灯 VIS:Visibility 能见度 PALS:Precision approach lighting system 精密进近灯光 REDL:Runway edge light 跑道边线灯 REIL:Runway end identifier light 跑到末端识别灯 SFL:Sequenced Flashing Light 顺序闪光进近灯 TDZ:Touchdown Zone Light 接地地带灯 HIALS:High Intensity Approach Light System 高强度进近灯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2007年4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

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 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 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 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迁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场址选择。 第三条民用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民用机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机场净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 (三)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四)地质状况清楚、稳定,地形、地貌较简单; (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六)经协调,能够解决与邻近机场运行的矛盾; (七)供油设施具备建设条件; (八)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 (九)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较小; (十)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 (十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民用机场选址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预选。由机场所在地的省(市、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简称民航省(市、区)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组织经民航总局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按

照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三个(含)以上机场场址,提出场址预选报告书后,报机场所在地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初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场址预选报告书后,会同有关单位对预选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具体的初审推荐场址方案),报送民航总局。 (三)审核。民航总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场址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场址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场址概况: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含地震情况); 4.净空条件; 5.场址的障碍物环境和空域条件对飞行的限制(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及电磁环境; 6.气象条件; 7.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 8.地面交通条件; 9.地上和地下原有各种设施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情况; 11.供油条件; 12.环境及生态情况,尤其飞机噪声对机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建筑材料的料源情况;

MHT 7003-9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MH/T 7003-95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 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1976〕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8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51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Airport rwstricted area 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需要限制的区域,机场控制区包括飞行区、航站楼内旅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需要控制的其他区域。 3.2 封闭管理Closed managemen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结合对机场控制区实施严密控制的手段。 3.3 地区航空运输Reg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前地区航空运输在操作上视同国际 航空运输,对航线上民用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邮件等都要办理联检单位的进出港手续。 3.4 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The civil part of the military &civil airport

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

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 一、简答 1、机场活动区是什么? 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2、损坏的定义。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航空器机体、发动机以其附件残破,但不影响航空器放行。 3、不安全事件分类。 航空器运行、航空器维修、地面保障、飞机场运行和空管保障。 二、选择题 1、以下不属于不安全事件的范畴的是:(A) A、天气原因的返航、备降 B、飞机中断起飞 C、危险或有潜在危险情形导致的复飞 D、飞错进、离场程序 2、以下不属于不安全事件的范畴的是:(D)A:航空器没在指定的跑道起飞或认错跑道导致复飞 B:航空器在滑行中偏出跑道或滑行道 C:航空器根据机载防撞系统告警(RA)的提示,改变规定或

者指定的飞行高度和航迹 D:起飞或着陆过程中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 3、以下那几条属于空管保障类别中有关的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B、D )A:运行中航空器部件脱落 B:飞行中的航空器与航空器或地面障碍物之间小于规定间隔 C:航空器起火冒烟 D:由于无线电干扰影响空管运行 4、以下那几条属于地面保障类别中有关的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A、B )A:静止的航空器发生非正常明显位移 B:提供有料保障过程中造成燃油泄漏 C: 运行中航空器部件脱落 D: 飞错进、离场程序 5、以下那几条属于航空器维修类别中有关的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A、C )A:航空器未经授权人员签字放行并起飞 B:行李货物污染航空器 C:航空器低于最低设备清单(MEL)标准放行并起飞 D:紧急撤离 6、以下属于航空器运行类别中有关的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

第一章-民用机场应急救援概述

第一章民用机场应急救援概述 第一节应急救援与航空安全管理 机场应急属于航空交通灾害危机管理范畴,根本目的是在航空交通灾害及其他影响机场运行的紧急事件临近或已发生时,如何在有效时间内采取救援行动,有效弛救,尽量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适用于灾害临近或已发生时的管理。众所周知,理想的和绝对的安全是难以达到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惟一可以抵御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 尽管世界安全专家普遍认为,航空运输比公路运输安全至少高20倍,但是航空灾害的难预测性、突发性、可能造成的极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给人们的精神打击和带来的恐惧心理远远超出任何其他交通事故。目前,机场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主要是由机场承担的。机场应急的目的是把紧急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关于抢救生命和维持航空器运行方面的影响减至最小。 应付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飞机事故或事件中,机场是头等重要的,因为就是在这个地区里才有挽救生命的最大机会。 第二节民用航空事故的灾害特征 传统决策过程中,一般的决策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情报、设计、选择和实施,但是应急决策的特点决定了应急决策区别于一般决策,也就是说无法完全遵循这四个阶段。在现实的决策环境中,应急决策具有以下特点。 (1)反应时间短。由于危机的突发性以及危机信息难以及时传输到决策者手中,使得决策者所面临的反应时间很短。在这种情况下,决策的选取显得更为突出。 (2)危机信息高度不确定。从危机初始征兆,到危机暴发,危机情景都在不断发生着演化。不确定的信息也对需要采取的危机应对措施产生影响。 (3)决策难度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危机信息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释放出来,通信渠道闭塞或是信息大量扩散都导致难以获得可靠、有效的高水平信息。加之决策者处于高度不确定的复杂环境中,无疑会增加决策的难度。 (4)控制成本高。控制成本是由应急决策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所决定的。在危机管理中,由于应急决策的时间很短,为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决策者所选择的应急方案中往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这就使决策的实施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决策的制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章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本章提示:安全是民航工作永恒的主题。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早在1957年10月5日就对民航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这一指示高度科学地概括了民航工作的特点,深刻地阐明了民航工作的基本内容,精辟地确定了航空运输质量的综合指标,成为民航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对民航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习本章课程目的是掌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的内容,了解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和组成及国际相关民航组织对于安全管理的职权和职能。 ·

2 第一节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MS)是国际民航组织倡导的管理安全的系 统化方法,它要求组织建立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通过对组织内部的组织结构、责任制度、程序等一系列要素进行系统管理,形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体系,并实现既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 一、中国民航推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背景 2005年3月,加拿大民航局局长到中国民航总局访问,期间介绍了加拿大开展SMS的情况和SMS的理念,帮助中国民航建立SMS,由此正式拉开了中国民航开展SMS研究的序幕。 2006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通过了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航空器运行》的第30次修订。该次修订增加了国家要求航空运营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各缔约国应要求其航空运营人实施被局方接受的安全管理体系。 2006年,民航总局将SMS建设确立为民航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工作重点之一,设立6个专业组,其中航空公司组由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局方整合各方力量,深入研究国际民航组织有关SMS的内涵和要求,向全民航宣传SMS的理念。编写SMS差异指南材料和指导手册,开展相关培训。选择海航、深航作为SMS试点单位。 2007年3月,总局颁发了《关于中国民航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全行业进行SMS总体框架、系统要素和实施指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于10月份正式印发了《中国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2007年11月,总局飞行标准司根据SMS的要求提出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做相应修订,增加要求航空运营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总监等条款;同时,下发了相应的咨询通告《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就CCAR121修订内容和咨询通告征求各航空公司的意见。 2008年,民航工作会上进一步明确:2008年是SMS“全面实施年”,要求航空公司要重点抓好安全质量管理系统、主动报告机制、飞行数据译码分析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

民用航空机场对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航空运输是全球最重要的产业之一。而航空业的发展及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也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正是航空运输业,为我们提供了世界范围的运输网络,使全球范围的商务和旅行成为可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中,航空运输业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自从1949年第一架喷气式客机开航以来,全球商业航空运输量已经增长了70倍。这种增长是任何一种其它的运输方式都无法相比的,同时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航空服务需求促进了航空运输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带来了世界范围内数百万的航空乘客量和数十亿美元的商业销售额。 多年来,世界航空业的需求稳步增长。乘客数量在过去的10年内增长了45%,比20世纪80年代中期翻了两番。货运交通的增长更快,吨公里数在过去10年内增长了80%,比80年代中期提高了3倍。这种快速增长的驱动因素很多。首先,随着GDP的增长,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商业与休闲出游的机会增多。其次,航空业效益的提高和逐渐增加的竞争,使全球航空费用比20世纪70年代中期降低了40%(可比价)。第三,全球化推动了空间相互作用和国际贸易,增加了长途旅行和在国外政策和社会环境优越的地区进行商务活动的频率。最后,70年代源自美国,并在80年代逐步被欧盟及其它地区所采纳的放松管制政策,使得航空业得以迅速扩张、重组以及实现航线网络结构最优化,这极大提高了航空业的承运规模,并降低了航空飞行的费用,因而促进了乘客数量的持续增长。根据航空运输组织(ATAG)[1]的研究,2004年航空系统输送近20亿的定期航班乘客,3800×10t的货物,以及40%(按照货物价值)的区域间货物出口量,和大约40%的国际旅行。航空运输业在世界范围内带来了总计2900万个就业,和大约29600亿美元的全球经济影响,相当于全世界GDP 的8%。 很久以来,人们都认为运输对经济发展有强大的积极影响,运输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可以是间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例如,便捷的交通网络可以降低运输成本,扩大服务市场,还可以在广阔的活动范围内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集聚经济式的节约。更间接的实例还包括交通设施建设所诱发的其它行业的就业机会,以及建设中的自然资源投入和劳动需求所引发的乘数效应。 航空服务水平和航空网络的组织对于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日俱增。Bell和Feitelson指出,在每一个城市体系中,高效的交通网络都有两个最基本的效果——使商品和服务的流通更加便捷;使劳动者的流动更及时,更有效。这对于需要频繁交流和直接接触的现代生产和生活来说至关重要。尽管近代技术革命减少了某些领域直面接触的需要,许多经济部门之间依然严重的依赖于他们和同行、供应商、顾客等的直接接触。Nooteboom认为便捷的交通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空间、认知和文化距离,从而成为知识交换的关键。对于管理和辅助人员(administrative and auxiliaryemployees)来说,由于涉及到各个层次的沟通,合作研究以及开发领域的工作,尤其需要面对面的频繁交流,因而高效的交通网络就愈加重要,相应的,这部分从业人员的乘机率大大高于其它产业。Button和Taylor的研究指出,从事信息业,生物科技,电子业以及管理的新经济部门,员工的乘机率是传统产业雇员的1.6倍。 在现代经济活动的地理分布和运作模式的诸多决定因素中,“接近空港”而带来的可达性越来越关键。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更好地理解航空运输系统的性质,以及航空运输和机场在城市集聚区的作用。这篇文章集中探讨航空机场的经济作用。笔者将通过分析主要机场,特别是大型枢纽机场的优势,以及这种机场所在城市和地区所获得经济利益,着重探讨机场相关活动和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 1 航空枢纽对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影响 如今,航空枢纽已经基本拥有现代城市所拥有的一切功能和物质性基础设施,和地方社区一起承担许多职责,包括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的职能。一个机场可能有上百个承租人,从事一系列的航空事业或商业活动,为机场和地方创造可观的收入。机场年度预算可能达到上千万、上亿美元,投资计划可能达到数百万、数十亿,或者更多。即使是一个中型的商业机场,候机楼群、通用航空设施和机场辅助支撑设施(如用于飞机维护保养的建筑与器械,跑道、停机坪,滑道等航行区域)也价值数亿美元。现代机场是一笔“大生意”,极大影响着现代人类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 因此,航空服务的方式对人口的地理分布,产业的发展和布局,都有重要影响。航空放松管制20年来,美国国内主要的航空公司都发展了轴辐式(hub-and-spoke)的航空网络。这为美国公众减少了航空费用,并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旅行线路。这种轴辐式的结构,使得不同城市航空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差别很大。 某个城市成为航空枢纽,不仅给乘客带来多种利益,也对本地的整个经济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居住在枢纽城市的居民

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

目录 1 绪论 (2) 2 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国际条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国内立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犯罪种类及其法律特征......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劫持航空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危害国际航空机场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完善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法律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完善三大种类罪名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明确规定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 增加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3刑罚设置的完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加强条文规定的针对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关于过失犯罪的完善.......................... 错误!未定义书签。结论.. (2) 参考文献 (2) 致谢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 区消防设施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ICS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应答时间 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注:规定的喷射率见表2。 消防通道 fire channel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 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 1976 〕 6 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 - 81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 - 8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 151 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 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 Airport rwstricted are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doc

【类别】国家法规 【编号】 【下发日期】 【施行日期】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1 —

第四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民用航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九条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 —2 —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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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6) 2术语和定义 (6) 3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7) 4应答时间 (8) 5机场消防站 (9) 6飞行区消防通道 (13) 7飞行区消防供水 (13) 8机坪灭火器材配置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机场消防站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2.2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2.3 机场飞行区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2.4 应答时间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 3.1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与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 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 3.2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a)信息采集: ——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旅客肖像采集; ——X射线图像采集;

——X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 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当然是完全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 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 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 ——综合信息查询; ——视频、音频记录设备; ——数据库; ——服务器; c)网络相关设备。 4设备的技术要求 4.1摄像机 4.1.1旅客肖像摄像机 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MH/T7010—2003 ——分辨率大于450TVL1 ——信噪比大于44dB。 4.1.2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 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分辨率大于450TVL; ——信噪比大于44 dB。 ——具有背景光抑制功能。 4.2数字视频记录设备 应选择嵌入式或基于PC(工业控制机)的数字视频记录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服务器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xx-02-13 实施日期:20xx-03-16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2月1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6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xx年2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 (一)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 1.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 2.安全问责制; 3.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 4.应急预案的协调; 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二)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危险源识别; 2.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三)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 2.变更管理; 3.持续改进。 (四)安全促进,包括: 1.培训与教育; 2.安全交流。 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像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 3.1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和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射线图像、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

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 3.2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a)信息采集: ——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旅客肖像采集; ——X射线图像采集; ——X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 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当然是完全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 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 ——综合信息查询; ——视频、音频记录设备; ——数据库; ——服务器; c)网络相关设备。 4设备的技术要求 4.1摄像机 4.1.1旅客肖像摄像机 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 MH/T7010—2003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章定义、类别 1.1定义 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类别 1.2.1《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未经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1.2.3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 2.1处置原则 a)确保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ˉ! 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f)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3.1机组和航空安全员职责 3.1.1机长对机上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处置负全责。 3.1.2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机长的指令,在紧急情况下,航空安全员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先行处置后报告机长。 3.1.3航空器飞行中发生非法干扰时,航空安全员(乘务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机长,机长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地面有关与局,并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3.1.4在飞行中,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机长可视情节予以劝阻、警告,并决定对行为人采牧管束措施、中途令其下机等必要措施。管束措施是指机长指令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必要时可请求旅客协助)对非法干扰行为人实行看管、强制约束以使其不能继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1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6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2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全国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 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 1.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 2.安全问责制; 3.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 4.应急预案的协调; 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危险源识别; 2.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 2.变更管理; 3.持续改进。 安全促进,包括: 1.培训与教育;

2.安全交流。 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 制定并实施必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 持续监测与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依法经民航行政机关审定。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应当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备案。 第九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持续完善制度,以确保其持续满足相关要求,且工作绩效满足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十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应当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持续监督,以确保其有效性。 第二节安全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施安全绩效管理,并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 第十二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与本单位运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安全绩效指标,以监测生产运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资源借鉴)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 国际民航组织将机场(航空港)定义为:供航空器起飞、降落和地面活动而划定的一块地域或水域,包括域内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装置。机场可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民用机场主要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此外,还有供飞行培训、飞机研制试飞、航空俱乐部等使用的机场。运输机场的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使用较频繁,知名度也较大。通用机场主要供专业飞行之用,使用场地较小,因此,一般规模较小,功能单一,对场地的要求不高,设备也相对简陋。 机场还可分为: 国际机场:为国际航班出入境而指定的机场,它须有办理海关、移民、公共健康、动植物检疫和类似程序手续的机构。 门户机场:国际航班第一个抵达和最后一个始发地的国际机场。 国内机场:供国内航班使用的机场。 地区机场:经营短程航线的中小城市机场。 轴心机场:有众多进出港航班和高额比例衔接业务量的机场。 备降(用)机场:由于技术等原因预定降落变的不可能或不可取的情况下,飞机可以前往的另一机场。 民用航空的定义、分类和组成 民用航空的定义: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了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的航空活动称为民用航空。 这个定义明确了民用航空是航空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的不同。 民用航空的分类: 分为两部分。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 商业航空 也称为航空运输。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门,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用系统。尽管航空运输在运输量方面和其他运输方式比是较少的,但由于快速、远距离运输的能力及高效益,航空运输在总产值上的排名不断提升,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和国际交往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 通用航空 航空运输作为民用航空的一个部分划分出去之后,民用航空的其余部分统称为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罗多项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可以大致分为下列几类: (l)工业航空:包括使用航空器进行工矿业有关的各种活动,具体的应用有航空摄影、航空遥感、航空物探、航空吊装、石油航空、航空环境监测等。在这些领域中利用了航空的优势,可以完成许多以前无法进行的工程,如海上采油,如果没有航空提供便利的交通和后勤服务,很难想像出现这样一个行业。其他如航空探矿、航空摄影,使这些工作的进度加快了几十倍到上百倍。 (2)农业航空:包括为农、林、牧、渔各行业的航空服务活动。其中如森林防火、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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