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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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2年05月11日”。

2.2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资料

2.5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

2.6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照片:粘贴近三年1寸正面免冠照片。

2.8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资料

3.1起止时间:按时间先后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

3.2工作(或主办)单位、学习地点:填写全称。

3.3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从事专业或培训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3.4职务、职称:填写学生、学员、工人、干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业绩、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4.1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前(后)或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后)取得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4.2起止时间(日期):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著作、论文发表、技术报告完成时间。

4.3专业技术工作(著作、论文、技术报告)名称及内容提要:填写专业技术工作的项目、课题、成果名称或著作、论文、技术报告的名称或核心内容。

4.4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填写项目、课题、成果获奖励名称、级别、排名或创造的产值、利润、社会效益。

4.5完成情况及效果:填写项目、课题、成果、专利获奖励名称、级别、排名或创造的产值、利润、社会效益。

4.6出版、登载、交流获奖情况:填写出版、登载著作、论文的书刊、论文集的全称、期刊号或交流、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资料

全称及获奖情况。

4.7合(独)著、译:填写著(译)作、论文是否独著,合著的著作、论文要写明第几作者。

5、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5.1考试种类:填写所参加考试的类别。如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5.2考试科目:填写所参加考试科目或课程名称。如英语、俄语、政治理论、计算机、模拟托福考试、俄语水平考试。

5.3考试成绩:填写参加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或其他考核、测验成绩。

5.4组织考试(考核)单位(机关):填写组织考试(考核)的单位或机关名称。如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吐哈油田公司职改办。

5.5答辩情况:根据答辩人的述职、材料、答辩情况对答辩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学术观点、获奖成果等方面写出综合评价意见,由答辩组长签名,吐哈油田公司职改办公室盖章。

6、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考核鉴定)

6.1主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或完成任期目标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取得的工作实绩、成果,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反映出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如下表述:

在××期间主持(负责、组织、独立、参加)××工作,工作量资料

很大(饱满、较饱满、不足),工作质量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在所承担工作中做出了重大(重要、突出、较大)贡献或起了重大(重要、突出、较大)作用。

对××全过程有全面(较全面、一定)的了解,基础理论知识雄厚(扎实、较扎实),对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发展状况熟悉(掌握、了解),具有很强(较强、能够)独立工作(科研、解决疑难问题、组织)能力。

6.2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的结论。

6.3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填写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方面的表现。

6.4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司所属单位印章。

7、基层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呈报单位意见

7.1基层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公司所属单位的基层单位对申报者从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做出鉴定,填写“同意(不同意)推荐××同志参评××专业××任职资格”。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基层单位印章。

7.2呈报单位意见:公司所属单位对推荐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同意呈报××同志参评××专业××任职资格”。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公司所属单位印章。

资料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或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技术员、政工员、档案管理员。

1.3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技术员、助理政工师等。

2、基本情况

2.1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2年05月11日”。

2.2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资料

2.4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

2.6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照片:粘贴近三年1寸正面免冠照片。

2.8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资料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3.1起止时间:按时间先后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

3.2工作(或主办)单位、学习地点:填写全称。

3.3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从事专业或培训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3.4职务、职称:填写学生、学员、工人、干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业绩、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4.1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前(后)或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后)取得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4.2起止时间(日期):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著作、论文发表、技术报告完成时间。

4.3专业技术工作(著作、论文、技术报告)名称及内容提要:填写专业技术工作的项目、课题、成果名称或著作、论文、技术报告的名称或核心内容。

4.4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填写项目、课题、成果获奖励名称、级别、排名或创造的产值、利润、社会效益。

4.5完成情况及效果:填写项目、课题、成果、专利获奖励名称、级别、排名或创造的产值、利润、社会效益。

4.6出版、登载、交流获奖情况:填写出版、登载著作、论文的书资料

刊、论文集的全称、期刊号或交流、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全称及获奖情况。

4.7合(独)著、译:填写著(译)作、论文是否独著,合著的著作、论文要写明第几作者。

5、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5.1考试种类:填写所参加考试的类别。如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5.2考试科目:填写所参加考试科目或课程名称。如英语、俄语、政治理论、计算机、模拟托福考试、俄语水平考试。

5.3考试成绩:填写参加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或其他考核、测验成绩。

5.4组织考试(考核)单位(机关):填写组织考试(考核)的单位或机关名称。如集团公司考试中心、吐哈油田公司职改办。5.5答辩情况:根据答辩人的述职、材料、答辩情况对答辩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学术观点、获奖成果等方面写出综合评价意见,由答辩组长签名,吐哈油田公司职改办公室盖章。

6、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考核鉴定)

6.1主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或完成任期目标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取得的工作实绩、成果,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反映出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如下表述:

资料

在××期间主持(负责、组织、独立、参加)××工作,工作量很大(饱满、较饱满、不足),工作质量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在所承担工作中做出了重大(重要、突出、较大)贡献或起了重大(重要、突出、较大)作用。

对××全过程有全面(较全面、一定)的了解,基础理论知识雄厚(扎实、较扎实),对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发展状况熟悉(掌握、了解),具有很强(较强、能够)独立工作(科研、解决疑难问题、组织)能力。

6.2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的结论。

6.3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填写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方面的表现。

6.4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司所属单位印章。

7、基层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呈报单位意见

7.1基层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公司所属单位的基层单位对申报者从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做出鉴定,填写“同意(不同意)推荐××同志参评××专业××任职资格”。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基层单位印章。

7.2呈报单位意见:公司所属单位对推荐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同意呈报××同志参评××专业××任职资格”。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公司所属单位印章。

资料

8、评审审批意见

8.1专业评审组考评意见

填写:经考核,同意推荐XX同志评审XX任职资格,组长由组织单位(部门)的专业评审组组长签名。

8.2评审组织评审意见

填写:经评审,XX同志具备XX任职资格,主任委员由组织单位(部门)的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加盖组织单位(部门)的初级评审委员会印章。

8.3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填写:经审核,批准XX通知XX任职资格,负责人由组织单位(部门)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签名,加盖组织单位(部门)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章。

资料

资料

煤炭的质量指标

煤炭的质量指标 第一个指标: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第二个指标: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 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第三个指标: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 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 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个指标:固定碳 煤的固定碳与挥发分一样,也是表征煤的变质程度的一个指标,随变质程度的增高而增高。所以一些国家以固定碳作为煤分类的一个指标。 固定碳是煤的发热量的重要来源,所以有的国家以固定碳作为煤发热量计算的主要参数。固定碳也是合成氨用煤的一个重要指标。 固定碳计算公式:FCad=100-Mad-Aad-Vad (FC)ad——分析煤样的固定碳,%; Mad——分析煤样的水分,%; Aad——分析煤样的灰分,%; V ad——分析煤样的挥发分,%; 第五个指标:全硫St 是煤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机硫、无机硫。1%以下才可用于燃料。部分地区要求在0.6和0.8以下,现在常说的环保煤、绿色能源均指硫份较低的煤。 常用指标有: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干燥基全硫(St.d)及收到基全硫(St,ar)。

完整word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ofDesignonBuildingFirePr

Fire Truck Passage 6.0.1 The road within the street should be considered with pass of fire truck, it's better the distance of road central line is not more than 160.0m. When the length of biiilduig along the stieet is more than 150.0m or the total length is more than 220,0m, then tlie fire tiiick passage passiug thiough the builduigs should be anauged. When it's really difficult to realize, then the circled fire truck passage should be arranged. 6-0-2 For the buUduigs with closed courtyard or open yard, when he length of its shon side is more than 24-Om, it's better the fire truck passage is arranged to enter tlie courtyard or open yard. 6.03 If the builduigs with closed couilyaid and open yard is built along the street. then the pedestrian passage counectmg the street and the couiiyard should be arranged (the staircase could be used), but ifs better the distance is not more than 80.0m. 6.0.4 On both sides of fire tnick passage passiug lluougli the builduigs or entering the courtyard, the facilities affecting the fiie tiiick pass or people evacuation should not be anaiiged- 6.0.5 For public buildings such as the stadium with more tliau 3,000 seats, conference hall with seats more tlian 2,000 and exlubition hall with site area more than 3,0(X)sqm, tlie circled fire truck passage is better to be anaiiged. 6.0.6 Fire truck passage should be arranged ui the factory and storage area. For the Class-A. Class-B and Class-C factoiy with site aiea more than 3.000sqm or Class-B & Class-C storage with site area more tliau l,500sqm, the circled fiie truck passage should be anaxiged, if it's really difficult to realize, then the fire truck passage should be arranged aloug two long sides of buildings.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燃气集团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市煤气设计院 吉林省中吉大地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09 年8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通知 现批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4-2009,自2009 年8 月1 日 起实施。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函[2005]84 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 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性能规定、燃气质量、燃气厂站、燃气管 道和调压设施、燃气汽车运输、燃具和用气设备等。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 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 号;邮政 编码: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燃气集团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煤炭的各项指标

煤炭的各项指标 第一个指标: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第二个指标: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 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第三指标: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 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 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他指标: 煤炭的固定碳(FC) 固定碳含量是指去除水分、灰分和挥发分之后的残留物,它是确定煤炭用途的重要指标。从100减去煤的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后的差值即为煤的固定碳含量。根据使用的计算挥发分的基准,可以计算出干基、干燥无灰基等不同基准的固定碳含量。 发热量(Q) 发热量是指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主要分为高位发热量和低位发热量。煤的高位发热量减去水的汽化热即是低位发热量。发热量的国标单位为百万焦耳/千克(MJ/KG)常用单位大卡/千克,换算关系为:1MJ/KG=239.14Kcal/kg;1J=0.239cal;1cal=4.18J。如发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进行了修订,经建设部2006年7月1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1号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编制组根据建设部关于编制工程标准、条文说明的统一规定,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供本规范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气象台路,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300074)。 1 总 则 1.0.1 提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要求,这是结合城镇燃气特点提出的。 由于燃气是公用的,它具有压力,又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等特性,所以强调安全生产是非常必要的。 保证供应这个要求是与安全生产密切联系的。要求城镇燃气在质量上要达到一定的质量指标,同时,在量的方面要能满足任何情况下的需要,做到持续、稳定的供气,满足用户的要求。 1.0.2 本规范适用范围明确为“城镇燃气工程”。所谓城镇燃气,是指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从地区性的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1.0.3 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早日改变城镇燃气落后面貌,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需要在设计方面加以强调,故作此项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 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 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链条炉排锅炉对煤炭质量的要求及煤质指标供参考修订稿

链条炉排锅炉对煤炭质量的要求及煤质指标供 参考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链条炉排锅炉对煤炭质量的要求及煤质指标供参考 (1)水分煤的水分对于燃烧的影响具有两重性。煤中适当的水分使碎屑和块煤粘在一起能使漏煤和飞灰减少。燃烧碎屑较多的煤时,保持炉前有一定的水分是必要的。对于细粉较多、易粘结的高发热值煤,加入适当的水分在运行上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还可使煤层不致过分结焦。同时由于水分蒸发能疏松煤层,使煤粒间空隙加大,减少通风阻力。在常压下,由水变成水蒸汽体积要增加1 650倍,因而水分从煤层中燕发出来,在煤层内要留下很多空隙,这有利于通风,有利于强化燃烧。但另一方面,由于煤中水分增加使干燥时间加长,水分蒸发要吸收热量,这对煤的着火是不利的。而且水分增加时,水蒸汽混合到口J^燃气体中,既增加了pJ^燃气体的热容量又降低了它的浓度,这对口J^燃气体燃烧也是不利的,因而使燃烧室温度下降。同时水分增加,烟气体积增加,使排烟损失也跟着增加。煤中加入的水量应当根据煤的粒度组成而定,细粉越多,加水量就应增加,但要适量,同时要加得均匀,要有7~8h的渗透时间。煤中水分还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对低煤化度煤如长焰煤、不粘煤等,它们挥发分高、焦炭的化学活性高,极易着火,往往一进入炉膛就会着火,这样易烧坏煤斗。为了防止烧坏煤斗,就要提高煤的水分,推迟着火时间。对于高煤化度煤,特别是无烟煤、挥发分低,焦炭活性差,着火困难,为了减少蒸发煤中水分的热损失,应降低煤中水分。但降低煤中水分后,会增加漏煤和飞灰,因此,燃用无烟煤应尽量减少粒度小于6mm的含量。如低煤化度煤和高煤化度煤按合适比例掺烧,则煤中水分取决于它们的粒度组成。 (2)粒度煤的粒度对链条炉的工作影响很大,未经筛分的原煤在链条炉排上燃烧是十分不利昀。因为粒度不一,粉煤和末煤嵌于块煤之间,煤层容易堆得很结实,使热量不易传到煤层深处,同时十燥过

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版共10页

最新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版)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 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 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可以不计入。 4.饮料厂建厂房,9层高,下面4层为厂房,上面5层为办公,可否?可以。但是必须明确该厂房属于丙、丁、戊类厂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宜”与“不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宜”与“不宜”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用词说明中,有如下的描述。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采用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在规范实际应用时,“必须”、“严禁”、“应”、“不应”或“不得”的相应条文内容均能得到完全的执行,但是关于“宜”与“不宜”的具体实施内容,最容易引起争论。往往“宜”的要求要比“应”的要求高,“宜”所建议的是更高的安全等级、更可靠的技术措施、更先进的消防技术,而在现阶段,相应的工程投资或是运行维护工作量较大。“不宜”则意味着可以商榷,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根据具体是情况做讨论,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而“不宜”的内容往往是安全等级、可靠性、技术的先进性相对较低。 在实际工程设计工作中,设计者出于追求工程投资控制、运行维护工作简单等目的,或是出于业主的授意,通常“宜”就变成了“可以不执行”,而“不宜”则意味着“也可以这样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消防工程和消防设计工作的重要准则,是设计的重要依据。条文的内容最好是明确执行或不执行,措辞应尽量严谨,而尽量避免模棱两可的做法。消防规范的条文中最好是只有“Yes”或“No”。规范应该是让人做是非题而不是做选择题。先进的技术理应推广,就不应该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反之,如果在现阶段确实可以暂时不提出更高的要求,那么无妨在规范中干脆删除相应的内容。或者,再进一步细化条文,明确在哪些工况条件下,一些先进的技术必须得到贯彻执行;而哪些工况条件下,一般的技术就可以满足要求了。 在其它的消防设计规范中也有这样的问题,常常思考。消防可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呀。

煤炭指标-煤炭的各项指标-六大指标

煤炭指标-煤炭的各项指标-六大指标 来源:中国煤炭价格网数据整理 煤炭六项基本指标: 第一个指标: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第二个指标: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 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第三指标: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 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 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个指标:固定碳 不同于元素分析的碳,是根据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计算出来的。 FC+A+V+M=100 相关公式如下:FCad=100-Mad-Aad-Vad FCd=100-Ad-Vd FCdaf=100-Vdaf 第五个指标:全硫St 是煤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机硫、无机硫。1%以下才可用于燃料。部分地区要求在和以下,现在常说的环保煤、绿色能源均指硫份较低的煤。 常用指标有: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干燥基全硫及收到基全硫(St,ar)。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 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 答: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 答: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 答: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 答: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

答: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答: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 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 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 答:可以不计入。 4.饮料厂建厂房,9层高,下面4层为厂房,上面5层为办公,可否? 答:可以。但是必须明确该厂房属于丙、丁、戊类厂房。 5.端部房间面积小于75平方,甚至小于60平方,门是否可小于1.4M? 答:不可以。 6.5.2.2条注2、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应满足不同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此条相比原规范严了很多,原为4M,现在要6、9、13等。注3、通过连廊连结的建筑物不应视为同一座建筑。也提高了要求。 7、5.3.1注:住宅建筑的防火分区按单元进行划分,不考虑其建筑面积,通廊式仍应划分防火分区。本条明确了单元式住宅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既按单元划分。 8、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为2h,只满足人的疏散时间要求即可;防火墙耐火极限为3h,是为了隔火,使一个防火分区的火不蔓延到另外一个防火分区。二者之间不同。9.在使用预制构件的时候,应注意审核构件的检测报告,一般为四川所、天津所检测。 10、5.5.5条规定公共建筑剪刀楼梯可以采用,但是应分别设置前室。剪刀梯之间的隔墙采用防火玻璃都可以,只要满足耐火极限即可,实际很少采用。 11、5.5.8条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此条明确了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层数范围。5层及以下的均可不设,如5F的教学楼、办公楼等。 问:若不设封闭楼梯间,防火分区如何划分?如某教学楼5层,总面积为4000平方,每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第1章总则 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 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2.0.1 城镇燃气city gas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 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 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 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2.0.5 基准气 reference gas 代表某种燃气的标准气体。 2.0.6 加臭剂odorant 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泄漏的燃气在达到其爆炸下限20%或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即被察觉。 2.0.7 直立炉 vertical retort 指武德式连续式直立炭化炉的简称。 2.0.8 自由膨胀序数 crucible swelling number 是表示煤的粘结性的指标。 2.0.9 葛金指数 Gray—King index 是表示煤的结焦性的指标。 2.O.10 罗加指数 Roga index 是表示煤的粘结能力的指标。 2.O.11 煤的化学反应性 chemical reactivity of coal 是表示在一定温度下,煤与二氧化碳相互作用,将二氧化碳还原成一氧化碳的反应能力的指标,是我国评价气化用煤的质量指标之一。 2.O.12 煤的热稳定性thermal stability of coal

【建筑设计总结】第二期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5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新建规。总体来说,最新版相比上一版调整的地方比较多,但总的来说,相关规范是放宽了。下面是子衿在网上找的比较全的规范解读,希望能给大家做个参考。 ☆☆☆新规范整体解读☆☆☆ 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 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 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 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术语解读——建筑高度的计算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夹层的处理 回答: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应计算到最高夹层的楼面。

问题2: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算首层还是地下室?建筑高度如何计算? 回答: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做了明确的规定。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 术语解读——裙房的最新界定

术语解读——综合楼的最新界定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商业网点中的300平方,指的是一层?还是一、二层之和?如有净高5米多的底层店铺,面积300平方,装修后隔成二层使用,是否可以定义为商业网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号 关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为适应我国西气东输工程中城市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其中:2.2.1A(第1款)、2.2.3 、2.2.、15.1.5、5.1.6、5.3.1、5.3.1A、5.3.2、5.3.7、5.3.8(第1款)、5.3.9(第2款)、5.3.10(第2、4款)、5.3.13、5.3.15(第1、3款)、5.4.2(第6款)、5.4.3、5.4.3A、5.4.3B(第2、3款)、5.4.3D (第5、8款)、5.4.7(第2、3、6款)、5.4.7A、5.4.12、5.4.12A(第1、2、3、6款)、5.4.13、5.4.14(第1款)、5.4.14A、5.4.14B、5.6.2(第2、6款)、5.6.3、5.6.8(第2、5、7、8款)、5.7.1、5.9.4(第2、6款)、5.9.6、5.9.7、5.9.8、5.9.9、5.9.11、5.9.12、5.9.13、5.9.1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强制性条文5.5.3、5.5.4、5.5.5、5.5.8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 2002年局部修订条文 1 总则 1.0.1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①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但由长距离输气管道气体分输站至城镇门站(或大用户)且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管道工程设计,宜按本规范执行; 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庆按本规范执行; ③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说明]本规范适用范围明确为“城镇燃气工程”。所谓城镇燃气,是指城市、乡镇或居民中,从地区性的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公

煤炭质量常用指标的含义及中英缩写对译

煤炭质量常用指标的含义及中英缩写对译 煤质分析结果表示方法: 一、水分符号:M,单位:%, 是一项重要的煤质指标,煤的水分对其加工利用、贸易、运输和储存都有很大的影响。一般说来,水分高要影响煤的质量。在煤的利用中首先遇到的是煤的破碎问题,水分高的煤就难以破碎;在锅炉燃烧中,水分高就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在炼焦时,水分高会降低焦产率;而且由于水分大量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在煤炭贸易中,水分也是一个定质和定量的主要指标,故在签订销煤合同时,用户一般都会提出煤中水分的限值。 煤的水分简单地说分为:全水分、内在水分 内水:由植物变成煤时所含的水分。 外水:在开采或运输等过程中附在煤表面和裂隙中的水分。 在煤的变质程度越大,内在水分越低.水分的存在对煤极其不利,在煤作为燃料时,煤中的水分会成蒸汽,在蒸发时消耗热量。 煤炭运销中常用的水分指标有:全水(符号:Mt),全水分包括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一般分析煤样水分(也称空干基水分,符号:Mad ),它是指分析用煤样(《0.2mm)在实验室大气中达到平衡后所保留的水分,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分。有时用户也会要求使用收到基水分(符号:Mar),一般可认为Mar=Mt。 二、灰分符号:A,单位:%,

煤在彻底燃烧后所剩下的残渣。外在灰分通过分选大部分能去掉,内在灰分是成煤的原始植物本身所含的无机物,内在灰分越高,煤的可选性越差.灰分是有害物质。 动力煤中灰分增加,发热量降低,排渣量增加,煤容易结渣。 在煤炭运销中常用的灰分指标有:空干基(又称分析基)灰分(符号:Aad)、干基灰分(符号:Ad)和收到基灰分(符号:Aar)。 三、挥发分 (全称为:挥发分产率,Volatile matter ) 煤的挥发分符号:V,单位:%,是煤中的有机物质和一部分矿物加热分解的产物;它不是煤中固有物质;而是在特定温度下的煤热分解产物,所以确切地说挥发分叫挥发分产率。煤的挥发分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很大的关系,随煤化程度的增加,挥发分降低; 煤在高温和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时,所排出的气体和液体状态的产物。 挥发分是决定煤炭利用的重要指标,在燃煤中,根据挥发分来选择适于特定煤源的燃烧设备或适于特定设备的煤源(在锅炉设计时已将挥发分值设定在某一范围,所以用户在购煤时要强调挥发分指标);在炼焦中,要根据挥发分来确定配煤比例,因挥发分适中的烟煤,粘结性好,适于炼焦;在气化和液化工艺的条件选择上,挥发分也有重要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中,挥发分还作为一项制定烟雾法令的依据。 在煤炭运销中常用的挥发分指标有:空干基挥发分(符号:Vad )、干基挥发分(符号:Vd)、收到基挥发分(符号: Var)和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符号:Vdaf )。 四、固定碳含量符号:FC,单位:% 指除去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后的残留物,它是确定煤炭用途的重要指标. 从100减去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后的差值即固定碳含量,FC=100-(M+A+V)。常用的固定碳指标有:干基固定碳(符号:FCd)和收到基固定碳(FCar)等。 五、全硫符号:St,单位:% 硫是煤中有害元素之一。煤中硫包括有机硫和以黄铁矿为主的无机硫,一般来说煤中的无机硫通过洗选可以大部分脱除;而有机硫则很难除去。煤中硫在煤燃烧中大部转化为SO2排入大气,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甚至造成酸雨,因此各用户在购买煤时都对煤中硫含量提出较严格的限定指标,但煤中硫在某些利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word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条文说明)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条文说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3.1 用气量 3.1.1 供气原则是一项与很多重大设计原则有关联的复杂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国家的能源政策,而且和当地具体情况、条件密切有关。从我国已有煤气供应的城市来看,例如在供给工业和民用用气的比例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工业和民用用气的比例是受城市发展包括燃料资源分配、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等多因素影响形成的,不能简单作出统一的规定。故本规范对供气原则不作硬性规定。在确定气量分配时,一般应优先发展民用用气,同时也要发展一部分工业用气,两者要兼顾,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气源厂的效益,减少储气容积,减轻高峰负荷,增加售气收费,有利于节假日负荷的调度平衡等。那种把城镇燃气单纯地看成是民用用气是片面的。 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在气源充足的条件下,可酌情纳入。燃气汽车用气量仅指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气源时才考虑纳入。 其他气量中主要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管网的漏损量;另一部分是因发展过程中出现没有预见到的新情况而超出了原计算的设计供气量。其他气量中的前一部分是有规律可循的,可以从调查统计资料中得出参考性的指标数据;后一部分则当前还难掌握其规律,暂不能作出规定。 3.1.3 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气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这样做更加切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于燃气已普及,故一般均具备了统计的条件。对居民用户调查时: 1 要区分用户有无集中采暖设备。有集中采暖设备的用户一般比无集中采暖设备用户的用气量要高一些,这是因为尤集中采暖设备的用户在采暖期采用煤火炉采暖兼烧水、做饭,因而减少了燃气用量。一般每年差10 %~20%,这种差别在采暖期比较长的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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