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干部四项监督制度闭卷模拟试题答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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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干部四项监督制度闭卷模拟

试题答案

济宁市粮食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测试题及答案

姓名: 职务: 得分:

一、填空题 ( 共10题)

1.四项监督制度分别是: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 试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 试行) 》。。

2.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权责一致、惩教结合, 严格要求、的原则。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规定了五种责任追究对象, 分别是: 追究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4.党委( 党组) 组织( 人事) 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 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 人事) 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 》规定了12 种应当事先报告和征求意见的事项。其中, 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 5 种; 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 7 种。

6.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 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经组织考核认定, 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 党组) 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7.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1 年内不得提拔;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 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2 年内不得提拔; 受到降职处理的, 2 年内不得提拔; 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 按照的规定执行。

8.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 对本级党委( 党组) 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 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9.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 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 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10.《责任追究办法》共20条, 规定了5类责任追究对象, 38种责任追究情形。

二、多项选择题( 共20题)

1. 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CDEFG ) 等。

A.警告B.记过C.引咎辞职D.责令辞职E.降职F.调离岗位G.免职

2.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 ( ABCDEF)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 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 党组) 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 ABCDE)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 或者不如实向党委( 党组) 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

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4.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 ABDEF)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 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 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 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 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5.下列情形中, 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 ABCD )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6.下列情形中, 按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 ABCD )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 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D.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E.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ABD ) 情形的, 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 不经民主推荐, 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下列( ABCD) 情形的, 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 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它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9.”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包括: ( ABCDEF) : A.全委会成员;

B.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C.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D.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及本级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E.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F.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

10.”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 ABCDE)

A.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B.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C.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它正职领导干部;

D.破格提拔( 含越级提拔) 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E.其它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

11.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 重点检查( ABCDE )

A.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B.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C.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D.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

整干部的情况;

E.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1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 ABCD) 等情况, 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A.推荐提名

B.考察

C.酝酿

D.讨论决定

13. ( ABC) 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A.党委( 党组) B.纪检监察机关

C.组织部门 D.人事部门

1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 ABCDE)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E.开除党籍

15.引咎辞职和受到( ABC) 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 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

A.责令辞职 B.免职 C.降职 D.调离岗位

16. 县级以上( ABC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执行。

A. 党委直属事业单位

B.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C.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17.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时机是: ( ABC)

A. 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的全委( 扩大) 会上进行

B. 能够

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C.能够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8.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ABC) 等原因即将离任时, 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A.提拔使用

B. 平级交流

C.到龄退休

19.在发生( ABC) 等情况下, 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 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 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 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A.突发重大自然灾害 B.群体性事件 C.其它紧急情况

20.”一报告两评议”的报告内容包括( ABCDE) 及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A.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B.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C.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

D.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三、判断题( 共20题)

1.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

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2.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

3.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 能够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申诉期间, 停止责任追究的执行。( ×)

4.上级组织( 人事) 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下一级组织( 人事) 部门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 5.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6.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领导干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

7.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若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

8.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 党组) 参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9.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时, 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 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 经组织考核认定, 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其中拟提拔使用的, 应当取消

其资格。(√ )

10.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5年进行调整的, 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11.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 未经答复, 不得提交党委( 党组) 会议讨论决定。(√ )

12.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 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 所有程序能够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 ) 13.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 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 × )

14.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不包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 )

15.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 市县党委书记应当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考察组或者检查组应当对其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 )

16.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 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

17.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

18.”一报告两评议”由本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

19.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 党委) 书记的离任检查, 可参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 试行) 》执行。( √)

20.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

四、论述题( 选做一题, 共12分)

1、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答: 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 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经组织考核认定后, 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有关规定, 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 党组) 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 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2、您对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建议。

答: ( 略)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作者:————————————————————————————————日期: 2

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3.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5)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7)种。 5.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6.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选择题(请将所选项目对应的字母填在_____ 上) 1.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A、B、C、D、E、F)。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G.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2.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A、B、C、D、E)。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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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四)不胜任工作的; (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 (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 -2-

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管理。因工程项目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可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实行任务导向的灵活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日放假休息,少数民族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表》),按审批权限经公司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实施。部室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和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加班应从严审批,除非十分必要,不得安排。 (三)经批准的加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倒)休。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离职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直接上级报告,获批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9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Company personnel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

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是指中央办公厅在2010年4月份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颁布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 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

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创新和突破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5: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本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

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范本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2017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

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措施经验交流汇报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措施经验交流汇报 第一篇: 全国“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结束后,汉阴县委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在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县委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视频会议精神和部署全县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工作,决定从5月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活动。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采取“召开一次学习讨论会、听一场辅导讲座、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一次书面测试”的“四个一”措施,组织干部畅谈学习体会,深刻理解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参加以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县电视台、党建网等各县内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在全县形成人人关注四项监督制度的浓厚氛围。 二是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探索制定《汉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实施办法》;深化拓展“四级差额遴选”的领导干部选任办法;对部分重点岗位,探索实行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探索

建立党政机关内部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干部的轮岗制度;制定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制度,防止滥设岗位、超编配备干部;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探索完善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差额票决干部选任办法。 三是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充实全县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建立起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县、乡、村三级覆盖的举报网络,对举报反映的违规用人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建立组织部部内“倒查机制”,认真对照四项制度,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执行中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存在的与四项制度不相符的做法进行纠正。 第二篇: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措施情况汇报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后,市委进行了认真学习,认识到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试点工作,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创新监督制度体制,在试点中推动制度落实,靠制度深化试点工作。 一是健全科学规范的全程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如市直部 门正职干部初始提名由市委全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署名推荐;实行民主推荐否决制,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深化XX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XX局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管理 (一)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应认真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有关规定,实施规范管理。 (二)局直属单位部门设置及部门管理人员的职数,应根据本单位的服务、经营、管理与发展的需要,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自主确定方案,报局备案。 (三)凡成立新的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局研究决定后,由政工科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二、班子建设 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局一般每年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考核情况向局党组(党委)

汇报后,分别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三、干部选拔任用 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进行,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干部交流等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严把干部入口关,疏通干部出口关,搞活干部队伍。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局机关科级干部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相关程序进行。局政工科科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在任职前还要征得市有关部门的同意。要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 (三)局直属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聘任。由局直属单位领导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与局党组(党委)书记或局分管领导沟通同意后,自行聘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第一章试用第一条试用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试用 第一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根据华为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部和客服员工必须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任职资格后方可转正。如参加补考仍未合格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综合管理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4.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附表五) 5.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安排试用期转正考试。 6.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考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上,由综合管理部签署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表六) 第二章调配 第三条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范围内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四条内部调配 8.1、内部调配 (1)如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表七)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第三章解聘 第五条解聘的种类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金仓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根据《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三、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才招聘 一、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公司行政部予以招工。 二、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初试、复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公司行政部)---- 复试(主管部门)---- 通知结果(主管部门) ----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行政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四、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公司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公司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照片4张; 5.体检表及健康证; 6.其它必要的证件。 五、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公司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六、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行政部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今年4月份,国家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结合本人自身工作来看,我个人认为这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目前,我市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先行一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认为深刻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提出的新要求。四项制度破解了许多制约干部选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作了具体规定,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如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5个大类,共规定了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规定的类别和情形,要对号入座,违反了哪一条就追究相对应的责任,应报告哪一项就必须按规定报告。必须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这些新要求,全面深入地查找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符合要求的继续坚持执行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摒弃,把思想完全统一到新的要求上来。

结合试点工作抓好深入贯彻落实。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完善干部选任过程中在初始提名、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常委会和全委会无记名票决等方面的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一把手”要做学习和执行的模范 市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地位特殊,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为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带头加强学习、模范遵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市委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带头认真履责、严格把关。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未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院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管理,实行政工科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政工科作为院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领导应当协助政工科做好本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 第四条各层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工科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五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并有空缺职位。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选拔任用的干部,除应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身体健康。 第八条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的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或越一级提拔。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按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拔任用: (一)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在受党纪处分后一年年限内的:其中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两年内,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的两年内,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 (三)受政纪处分,在处分的有效期内; (四)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五)已正式申请辞职、退休或调离本工作单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期间的;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由政工科制定方案报请院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 3 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 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考勤规范 1、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 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 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2、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 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 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4、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5、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 00---12: 00 下午13: 00—18: 00 2、指纹签到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签到次数: 一日两次, 即早上上班签到一次, 下午下班签到一次。 (3)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员工在签到时, 应自觉遵守秩序, 指纹考勤时听到”谢谢”方可离开; 听到”请重按手指”时, 应重新考勤。 (5)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考勤者, 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填写《出勤解释单》说明原因, 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否则按缺勤处理。 (6)因公外出不能签到: 因公外出不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 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 否则按缺勤处理。 (7)因停电、考勤机故障等原因未签到的员工, 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签到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8)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正常考勤者, 填写《出勤解释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9) 如因主管/经理外出,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 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 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 事后补齐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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