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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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

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

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

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

络连接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

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

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

率。智慧城市主要公共场所WLAN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

网和有线电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

发展水平。智慧城市的NGB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2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居民通过各类宽带接入渠道可实际享受的网络带宽。主要包括2个三级指标。

1.2.1户均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

均带宽(包括各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智慧城市的户均

网络接入水平应在30M以上。

1.2.2平均无线网络接入带宽。指通过各种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实

现的室外网络连接的平均实际带宽。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

平均接入水平应在5M以上。

1.3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水平。指在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投入和建设水平。包括2个三级指标。

1.3.1基础网络设施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比重。指城市

基础网络设施投资的总量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

智慧城市年度基础网络设施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

比重应在5%以上。

1.3.2传感网络建设水平。指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政府和社会)

在安装传感终端、建设传感网络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传感网络建设投资力度保持

较大水平(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以上)。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8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

2.1智慧化的政府服务。指当地政府部门整合各类行政信息系统和资源、提供开放协同、高效互动的行政服务方面的发展水平。包括5个三级指标。

2.1.1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水平。指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区

域内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比例。智慧城市的行政审批项

目网上办理比例应在90%以上。

2.1.2政府公务行为全程电子监察率。指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对

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的全程电子监察率。智慧城市政府公

务行为全程监察率应达100%。

2.1.3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指政府非涉密公文通过网络

进行流转和办理的比例。智慧城市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

转率应达到100%。

2.1.4企业和政府网络互动率。指城市区域内通过各类信息化手

段和政府进行沟通和互动的企业在与政府有交互行为的

企业中的比例。智慧城市中企业和政府网络互动率应在

80%以上。

2.1.5市民与政府网络互动率。指城市市民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

和政府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比例。智慧城市市民与政府网络

互动率应在60%以上。

2.2智慧化的交通管理。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改善车辆通行效率,提高交通流畅度,优化市民出行体验,使城市交通管理更为精细化和智能化。主要包括5个三级指标。

2.2.1市民对交通信息的关注率。指经常关注各类交通信息的市

民所占的比例。智慧城市市民对交通信息的关注率应在

50%以上。

2.2.2公交站牌电子化率。指电子公交站牌在城市所有公交站牌

中的比例。智慧城市公交站牌电子化率应在80%以上。

2.2.3市民交通诱导信息服从率。本指标针对驾车出行的市民。

指在驾车出行的市民中,服从交通诱导信息提示的比例。

智慧城市驾车出行市民交通诱导信息服务率应在50%以

上。

2.2.4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指安装停车诱导系统的停车场在城

市所有停车场中的比例。智慧城市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应

在80%以上。

2.2.5城市道路传感终端安装率。指各类交通信息传感终端在城

市次干道级以上道路中的安装率。智慧城市道路传感终端

安装率应在100%。

2.3智慧化的医疗体系。指市民可切实享受到的具有便捷性、准确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3.1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拥有电子健康档案的市民所

占的比例。智慧城市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到

100%。

2.3.2电子病历使用率。指城市内使用电子病历的医院占医院总

数的比例。智慧城市的医院电子病历使用比例应达到

100%。

2.3.3医院间资源和信息共享率。指城市内实现医疗资源及信息

共享的医院占总数的比例。智慧城市医院间资源和信息共

享率应在90%以上。

2.4智慧化的环保网络。通过各种传感终端和感知网络,对环境(主要是大气、水源等)进行实施监测、预警,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4.1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比例。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大气和水

实现自动化实时监测的比例。智慧城市环境质量自动化监

测比例应达100%。

2.4.2重点污染源监控水平。对城市内重点污染源的信息化监控

比例。智慧城市重点污染源监控比例应达到100%。

2.4.3碳排放指标。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智慧

城市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以上。

2.5智慧化的能源管理。指城市能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这是体现城市绿色低碳的重要指标。包括5个三级指标。

2.5.1家庭智能表具安装率。指居民家庭中安装智能型电、水、

气表具的比例。智慧城市的智能表具安装率应在50%以

上。

2.5.2企业智能化能源管理比例。指企业中应用各类信息技术进

行管理和平衡能源消耗的比例。智慧城市企业智慧化能源

管理比例应达70%以上。

2.5.3道路路灯智能化管理比例。指城市次干道级以上道路的路

灯中实现智能化管理的比例。智慧城市道路路灯智能化管

理比例应在90%以上。

2.5.4新能源汽车比例。指新能源汽车在城市所有机动车辆中所

占比重。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比重应达10%以上。

2.5.5建筑物数字化节能比例。指城市乙级以上办公楼中采用信

息化技术实现节能降耗的比例。智慧城市建筑物数字化节

能应达30%以上。

2.6智慧化的城市安全。包括城市应急联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控犯罪等领域。主要包括5个三级指标。

2.6.1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指可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食品

药品追溯系统在主要食品药品种类中覆盖比例。智慧城市

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2.6.2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率。指一年内对城市遭遇的自然灾害

(如地震、暴雨、台风等)及时发布预警的比例。智慧城

市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率应在90%以上。

2.6.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率。指城市管理各个领域中对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化应急系统的建设水平。智慧城市重大

突发事件信息化应急系统建设率应达100%。

2.6.4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率。指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城市区域

在总区域中的比例。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率应在

99%以上。

2.6.5危化品运输监控水平。指对各类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

控比例。智慧城市危化品运输监控比例应达100%。

2.6.6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信息跟踪。指对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

详细身份信息的采集和跟踪。智慧城市户籍人口及常住人

口信息库应覆盖99%以上的城市内人员。

2.7智慧化的教育体系。指市民获得各类教育资源和信息的便捷、精准程度,以及教育设施的信息化程度。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7.1城市教育支出水平。指用于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投入。

智慧城市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应达5%。

2.7.2家校信息化互动率。指各类中小学中,通过各类信息化技

术,实现家校互动的比例。智慧城市家校信息化互动率应

在90%以上。

2.7.3网络教学比例。指城市中各类学生通过信息化手段接受网

络教育的比例。智慧城市网络教学比例应在50%以上。

2.8智慧化的社区管理。指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社区(以居委为单位)管理中的居民管理、信息推送、养老服务等提供便捷。主要包括4个三级指标。

2.8.1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拥有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的社

区在所有社区中所占的比例。智慧城市的社区信息服务系

统覆盖率应在99%以上。

2.8.2社区服务信息推送率。指社区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向

社区居民主动推动各类服务信息占信息总量的平均比例。

智慧城市社区服务信息推送率应在95%以上。

2.8.3社区老人信息化监护服务覆盖率。指对社区实际提供的养

老监护占需要监护的老人的比例。智慧城市社区老人信息

化监护服务覆盖率应在90%以上。

2.8.4居民小区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率。指城市内具有独立物业

的居民小区中安全监控类传感器的安装率。智慧城市居民

小区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率应达95%以上。

3、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

主要指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而催生衍化或支撑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

3.1产业发展水平。指城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实力。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3.1.1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主要用于衡量

信息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智慧城市的信息服务业增加值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应在10%以上。

3.1.2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重。主要用于衡量

区域经济运行的电子化程度(包括以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

平台和采用电子商务手段销售的相关生产和服务型企

业)。智慧城市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重

应在30%以上。

3.1.3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智慧

城市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在

10%以上。

3.2企业信息化运营水平。指通过信息化系统支撑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水平。主要包括4个三级指标。

3.2.1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指数。指城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

展的水平。智慧城市两化融合指数应在85以上。

3.2.2企业网站建站率。指拥有网站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

智慧城市企业网站建站率应在90%以上。

3.2.3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主要指企业在采购和销售等过程中

是否具有电子商务行为。智慧城市的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

应在95%以上。

3.2.4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率。指企业在研发、生产和管理过程

中使用各类信息化系统的比例。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系统

使用率应在95%以上。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欢迎阅读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 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

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 (一)建设进展情况 智慧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完成规划部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新主题。截至2012年9月,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的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有22个,占比46.8%。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杭州、南京、宁波、武汉、厦门等地方已制定形成智慧城市

发展的专项规划。 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大致可分为社会应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四个方面。总体来看,对社会应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程度较高,在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22个地方中,有16 , 1.84到 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高,技术应用准备不足、保障条件不配套的情况下,盲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造成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无法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重影响智慧城市的建设进度和效果。 第二,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效取决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开展状况。当前,我国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 L1P1-A1分项分数 =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 截至 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 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 L1P1-A2):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 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 =8%×三个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

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 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 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 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 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 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 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 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公共场所WLAN应达99%以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体系框架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N应达99%以上。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doc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城市规 划的通用性,降低建设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互 联互通、共享协同,推广最佳的技术和应用实践。 据悉,到2016 年,国内将逐步建立健全中国智慧城市国家标准体系。其中,共性、关 键性标准涵盖的主要标准领域主要包括: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主数据、数据挖掘分析、跨 系统信息交互、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系统运维等促进系统、数据与服务融合等。 国内目前负责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的标准组织包括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林透露,目前已立项的智慧城市国家标准包括《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等 6 项。 《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 了智慧城市的SOA 应用参考模型及智慧城市建设中SOA 标准的综合应用建议,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评估、运行和维护。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 市的技术参考模型、基本技术原则 6 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 目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维护,是指导和综合应用智慧城市的具体技术、服务实现标准的依 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1 部分:信息基础设施》: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评价对象、范围和指标,并提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其中评价指标中包括技术原则和要求以及设计与使用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 及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评价,是指导智慧城市具体技术、服务实现的标准依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2 部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了智慧城市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评价模型、评价指标。适用于智慧 城市整体规划及信息化应用与服务项目建设与评价。本标准是评估后续智慧城市具体应用与 服务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 3 部分:建设管理》: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 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标准中建设管理内容主要指城市建设中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管网的建设标准,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管 理运营理念,致力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协同化、智慧化,提供城市生活的舒适度。 《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目前相关资料较少,应该是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标准制定。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精编版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

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 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 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 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 络连接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 率应在95%以上。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

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 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 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享协同的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有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 (建科研函〔2013〕183号) 一、为规范和细化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试点城市特点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区(县)、镇。 三、过程管理实行下列原则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二)目标导向,进度控制。以创建目标为导向,加强试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计划的管理。 (三)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试点工作的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四)控制风险,措施保障。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制定明确的应对措施,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应当成立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一)制定试点工作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试点工作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 (三)落实配套条件 (四)根据需要提出调整试点工作的申请 (五)按季度报送试点工作动态简报,并组织年度自评价工作等 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协调 (二)负责审查试点城市年度自评价报告,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年度检查,并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三)协助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开展试点工作中期检查。 (四)负责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调整申请的审查和报送。 (五)研究制定管理制度、配套政策等。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指导试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设计及总体部署 (二)审查试点城市年度评价报告 (三)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检查 (四)批准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调整申请 (五)研究落实管理措施、配套政策等 (六)开展试点工作管理与技术培训 七、过程管理以创建任务书、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为主要依据,包括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变更管理三项内容。 报告制度 八、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包括季度工作动态简报(格式见附件1)和年度自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 九、季度工作动态简报内容包括:试点工作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介绍。每年第一、二、三季度末,由办公室通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在下载打印并加盖办公室印章之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十、年度自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创建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进度计划,以及相关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初,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 21项二级指标, 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 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 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 L1P1-A2 分项分数= 30%×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 L1P1-A3 分项分数= 40%×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批、二批、三批 及专项) 2013年1月29日,公布第一批试点城市90个,后增补9个 2013年8月1日,公布第二批试点城市103个2015年4月7日,公布第三批试点城市84个,扩大范围试点13个,专项试点41个 北京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长阳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门头沟区、大兴区庞各庄镇、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西城区牛街街道 上海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无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武清区、河西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静海县 重庆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永川区、江北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渝中区 内蒙古自治区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乌海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石拐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安达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佳木斯市、尚志市、哈尔滨市香坊区 吉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辽源市、磐石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四平市、榆树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山市抚松县、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通化市、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吉林市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辽宁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沈阳市浑南新区、大连生态科技新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营口市、庄河市、大连市普湾新区、沈阳市沈河区/铁西区/沈北新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沈阳市和平区、新民市 河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迁安市、北戴河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滦南县、保定市博野县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唐山市 河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鹤壁市、漯河市、济源市、新郑市、洛阳新区、郑州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许昌市、舞钢市、灵宝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开封市、南阳市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批、二批、三批 及专项) 2013年1月29日,公布第一批试点城市90个,后增补9个 2013年8月1日,公布第二批试点城市103个2015年4月7日,公布第三批试点城市84个,扩大范围试点13个,专项试点41个 北京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长阳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门头沟区、大兴区庞各庄镇、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西城区牛街街道 上海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无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武清区、河西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静海县 重庆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永川区、江北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渝中区 内蒙古自治区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乌海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石拐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安达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佳木斯市、尚志市、哈尔滨市香坊区 吉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辽源市、磐石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四平市、榆树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山市抚松县、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通化市、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吉林市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Word文档可以编辑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L1P1-A1 分项分数=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 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Word文档可以编辑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 本指标评价得分=8%×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 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 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规定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 市试点暂行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时间: 2012-12-05 中国网12月5日讯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日发布《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四个条件,试点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以下是全文: 一、总则 第一条?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包括3个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1.1.2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指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 1.1.3户均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均带宽(包括各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生活智慧程度和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8个要素,16个指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 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 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 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包括3个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及名单

索引号: 000013338/2013-00478 主题信息:城市建设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成日期: 2013年08月01日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有效期: 文号:建办科[2013]22号主题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镇化,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275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了基于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的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经综合评审,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针对本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制订出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制订创建任务和重点项目的时间节点;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二、要高度重视信息整合和共享协同,抓好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各应用系统效能;注重城市发展中的应用体系建设,突出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志性成果。 三、指导试点城市编制重点项目投融资规划,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元投资落到实处,逐一落实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建设时序,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日附件 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一、市、区(83个) 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市 武清区、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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