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编制技术导则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2)

二、规划主要依据 (2)

三、基础资料收集 (4)

四、规划编制内容 (13)

五、主要技术要点 (15)

六、成果要求 (21)

七、附件(仅供参考) (23)

前言

1、工作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三届人代会的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6个新城区构筑中心区域明确、中心镇和特色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要求,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6个新城区的城乡统筹建设,积极促进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工作目的

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为指导,参考《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研究成果,结合各新城区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市、区“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村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打造特色鲜明的重点镇和中心镇、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推进措施为重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工作思路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本项工作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由市新城办会同市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完成后由市新城办组织市新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后印发各区;然后,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最后,由市新城办会同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

局组织编制完成《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

4、适用范围

本技术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各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各新城区在编制规划时应遵循本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之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充规划内容。

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考虑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参考本技术导则。

一、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

考虑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衔接,确定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基期年为2011年,规划期限为2012年—2020年。其中,根据《通知》要求,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2年—2016年,有利于明确政府各项目标,落实各项建设要求。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各新城区行政辖区。

二、规划主要依据

1、法规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

(3)《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

(4)《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2006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8)《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参考、未正式发布)(9)《武汉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试行)》(10)《武汉市镇域村庄规划编制要点》

(11)《武汉市村庄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2、相关规划

(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2009-2020年)》

(4)《武汉市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2008-2020年)》

(5)《武汉市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

(6)《武汉市“十二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送审稿)(7)《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

(8)《武汉都市发展区新城群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9)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3、政策文件

(1)《关于做好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武新城领[2012]1号)

(2)《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新城

领办[2011]9号)

(3)《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武发[2011]11号)

(4)《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鄂发[2010]25号)(5)《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

4、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基础资料收集

1、综合资料

(1)新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年度总结(报告)、调研成果、研究报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2)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区城镇体系规划、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以及区内层面的有关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相关规划;

(3)新城区2012、2013年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实施计划;

(4)区域内各城镇(乡镇)总体规划;

(5)全区行政区划资料及图件。

2、自然条件

(1)区域地形图:比例尺为1:10000,有条件时可搜集航片图、卫星遥感图;

(2)地质:地质构造发育历史及近期构造活动特征,区域性断裂

带的位置、走向、活动性及分布等;

(3)气象:气候类型、等温线、等降雨量线等;

(4)地形:地貌形态的类型、分布、面积等。

3、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土地总面积,包括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等的面积、分布;

(2)水资源:地表水的水资源总量、可开发利用量分布,主要水系的名称、源流、走向及其分布,主要江河、湖泊、水库等的名称、类型、范围、面积、水量等;

(3)矿产资源:主要矿种及其品位、储量,矿产资源分布示意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等;

(4)生物资源:森林、栽培作物、水产等的类型、数量、分布等。

4、历史发展

(1)历史演变:不同历史时期城市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变化等;

(2)行政区划变动:撤县设区、乡镇撤并等的变动情况,城市、镇、村庄等的数量变化。

5、历史文化

(1)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数量及其分布;

(2)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名录;

(3)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分布。

6、人口

(1)户籍人口:近十年户籍人口总量、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六普”新城区各街(镇、乡)户籍人口数量等;

(2)外来人口:近十年外来人口总量、构成,“六普”新城区各街(镇、乡)居住半年以上暂住人口数量等;

(3)外出人口:近十年外出人口总量,各街(镇、乡)外出人口数量等;

(4)常住人口:近十年常住人口总量,“六普”新城区各街(镇、乡)常住人口数量等;

(5)城镇人口:近十年城镇总人口、不同等级规模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等;

(6)就业人口:近十年各新城区三次产业就业人口数量及构成,主要街(镇、乡)三次产业就业人口数量及构成,乡村劳动力人口数量及构成等。

7、经济社会

(1)经济总量:近十年区级、街(镇、乡)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等;

(2)产业发展:近十年区级、街(镇、乡)三次产业总产值、增加值,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产值、各产业内部产值构成和就业结构,全区各产业内部产值构成和就业结构等;

(3)开发区:省级以上各种类型开发区、独立工矿区以及新型工

业化园区的名称、占地面积、已开发面积、工业总产值、就业人数等;

(4)社会发展: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卫生机构数、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均期望寿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等。

8、土地利用

(1)建设用地:近十年各街(镇、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等;

(2)耕地:近十年各街(镇、乡)耕地面积等;

(3)基本农田:各街(镇、乡)基本农田指标等。

9、公共设施

(1)文化设施:大型博物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的数量、规模、分布;

(2)教育科研设施: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数量、规模、分布;

(3)体育设施:综合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的名称、数量、规模、分布;

(4)医疗卫生设施:医院的数量、规模、分布;

(5)社会福利设施: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设施的数量、规模、分布。

10、生态环境

各类型生态资源分布、数量及保护状况等;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状况、影响范围及治理措施等。

11、综合交通

(1)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的名称、等级、里程、布局,主要公路客货运站等级、运量及布局;(2)铁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Ⅰ、Ⅱ、Ⅲ级铁路及重要铁路专用线及站场等布局、年均客货运量;

(3)水运:航道等级、里程及分布;港口布局及主要港口码头的泊位等级、数量、通过能力、近十年客货吞吐量、流向及对外集疏运系统;对外口岸:港口、陆地、航空等口岸的等级、分布、功能、近十年客货运吞吐量;

(4)航空:民用机场的等级和布局、各机场近十年航线以及客货运量;

(5)管道:区域性油、气等管道布局及其近十年流量、流向,主要配套阀站布局;

(6)城镇内部交通:城镇现状主次干道网络布局、道路宽度、长度;近十年机动车拥有量及各种构成;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交通设施分布及规模;交通管理现状基本情况。

12、旅游

(1)近十年全区、分街(镇、乡)游客人数、旅游总收入、旅游从业人数,基准年全区客源市场构成、游客构成,主要旅游线

路;

(2)主要旅游资源的名称、分布及特征等;

(3)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的名称、等级、分布。

13、市政基础设施

(1)供水:主要水源名称、分布及水质达标、饮用水源保护状况;主要引水通道的名称、分布,大型提水工程和大中型水库的名称、分布、规模;区域供水工程设施的数量、规模、服务范围、分布;重要河流沿线城市取水口的位置等;

(2)污水:区域性污水处理厂的名称、分布、规模、服务范围、网站分布、处理等级、尾水排放水体,达标尾水通道等;

(3)雨水:排涝泵站、港渠分布、湖泊水位控制等;

(4)供电:主要电源的名称、类型、装机容量、电压等级、分布、服务范围;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名称、位置、功能、主变容量、服务范围;220kV及以上电网结构和线路走廊分布等;

(5)通信:通信枢纽中心、邮政枢纽中心、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大型卫星地面站等设施的名称、规模、分布等;

(6)燃气:主要气源的名称、来源和可供应量;燃气长输管线的走向、压力、管径,燃气分输站(分输阀室)、接收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等区域性燃气设施的名称、分布、规模等;

(7)环卫:区域性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的名称、分布、规模、服务范围等。

14、综合防灾

(1)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

(2)防洪:区域防洪设施的分布、设防标准,泄洪通道的名称、分布、泄洪能力,蓄滞洪区的名称、范围、面积、滞洪能力等;(3)抗震防灾:地震、海啸等的历史记载,地震烈度及抗震设防标准等;

(4)气象防灾:冰雹、雷击等气象灾害的分布、影响范围、强度、出现时间、发生频率等;

(5)消防:消防站规模、布局及防火要求等。

15、附表

表1:行政区划一览表

单位:人、平方公里、公顷

表2:人口与城镇化水平变化一览表

单位:万人

注:暂住人口是指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表3:人口与就业情况

单位:人

表4:现状农村基层组织数量与规模

单位:个、户、公顷

表5: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表

单位:万元、元

表6:现状产业一览表

单位:亩

表7:现状工业园区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万元

表8: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

单位:公顷

表9:现状教育设施一览表

单位:人

表10:现状文化、卫生设施

单位:个

四、规划编制内容

1、综合评价区域的发展条件

进行新城区区位、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与评价;认真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现状,提出区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2、深入分析解读既有规划,将规划设想与地方诉求相结合,明确规划任务

重点针对《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都市发展区“1+6”战略实施规划》等上位规划进行分析,落实各区城乡体系、城镇定位等要求;加强与《都市发展区新城组群控规导则》《乡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对接,落实城乡空间布局和规模;强化与各区战略规划、重点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协调,充分考虑地方发展的实际诉求,明确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任务。

3、制定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区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提出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区域发展目标与定位,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并划分为经济区。

4、预测全区人口规模,确定城镇化战略

预测规划期末和近期全区总人口数量构成情况及分布状况,确定新城区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5、划定区域空间管制分区,确定空间管制策略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要求,

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结构。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提出各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6、划定城乡空间发展分区,确定新城区城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镇和特色镇

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明确城镇发展区、镇村协调区、生态控制区等分类型发展分区。构建结构清晰的城镇村层次等级,以此为基础,明确重点镇和特色镇,确定各乡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建设标准等。

7、制定新城、重点镇与特色镇的发展策略及空间指引

提出新城、重点镇和特色镇的发展定位、拓展方向和用地规模,制定城镇建设发展的总体方案,划定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围,确定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城镇中心等空间发展核心内容。

8、确定村庄布局基本原则和分类管理策略

明确重点中心村、中心村和一般村数量、规模和位置,制定重点中心村、中心村与一般村建设标准,提出村庄整治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

9、统筹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制定专项规划

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因地制宜地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教科文卫、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规划。

10、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结合“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确定至2016年发展目标、重点发展的区域和空间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的人口规模及总体建设用地规模,提出近期内重要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及其它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等,建立近期建设实施项目库。

11、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提出城乡建设统筹实施途径、机制等方面的实施建议,为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实施提供依据。

五、主要技术要点

1、合理制定新城区城镇村体系

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主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四个等级城镇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向农村居民点延伸,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对于农村地区的基本构想,在城乡空间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新城区城镇村体系结构为“新城—新市镇—新农村”三级结构,相应建立“新城(新城组团)—中心镇—一般镇—重点中心村——中心村—一般村”六个层次的金字塔基本体系。各新城区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区内城镇村体系结构。

(1)新城(新城组团)

新城大多分布在主要发展轴线上,是城市空间拓展的重点区域。新城重点发展工业、居住、对外交通、仓储等基本功能,吸纳主城疏散人口、转移农业人口,形成具有相对独立、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综合性城市。各新城按照中等城市规模以上,独立成城的标准进行建设,人口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发展,明确主导产业发展类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TOD模式为引导,通过轨道和高快速路复合交通走廊带动新城发展;通过SOD开发策略,强化新城“反磁力”吸引力,以新城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人口转移,积极培育具有综合功能的独立新城;构建良好的生态框架,确保新城与主城、新城与新城(组团)之间控制永久性生态隔离带,避免城镇空间的无序蔓延。

新城组团是新城功能的重要补充,是以特色功能为主导的城市化地区,是都市发展区功能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功能继续向外辐射的重要节点,人口规模一般在5万人以上。一般参照城市标准进行规划,明确规模、定位、发展方向、空间结构、用地布局、配套设施等空间发展核心内容。

(2)中心镇和一般镇

中心镇是新城与一般镇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城乡体系重要的中间环节,是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和农副产品加工、流通基地。由全市和各新城区内地理位置相对居中、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具有产业发展潜力、与周边村镇联系密切和有较大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建制镇发展而成,人口规模一般在2-5万人。一般镇由乡镇行政辖区

内的政府驻地城镇和集镇发展形成的一般建制镇,是所辖区域城乡社会、经济及生产服务中心,为城乡物资集散的重要环节,人口规模一般在0.5-2万人。中心镇和一般镇要参照《镇规划标准》进行规划,明确发展职能、城镇性质,确定城镇空间发展主导方向,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应当集中布局。

(3)重点中心村、中心村和一般村

重点中心村是镇域内发展基础较好,综合服务职能较强的行政村,按照每个镇(街、乡)1-2个左右进行重点扶持,和镇区一起辐射整个镇(街、乡)域。重点中心村主要选取原来乡镇驻地和现状规模比较大、位置适中、交通便捷的行政村,一般服务村民3000—5000人,设有基本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并与所服务的其他行政村共享。

中心村是镇域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为本村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职能,规划将逐渐在村域内集并形成几个较为集中的居民点,有利于服务设施配置。

一般村是除上述重点中心村和中心村之外的行政村,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基本行政单元,设有简单的生活服务设施。

2.明确重点城镇和特色城镇,原则确定重点城镇和特色城镇空间布局

全市要在城镇村体系规划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约发展、综合配套”的原则,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中心服务型、工业主导型、工商贸易型、旅游休闲服务型、交通枢纽型等重点小城镇和

特色小城镇。

各新城区要按照5-10万人的小城市规模和标准,重点沿快速路、城际铁路和轨道交通,打造1-2个重点城镇。在新城组团和中心镇中择优培育重点镇,使其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同时结合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及旅游名镇创建等;在规划确定的一般镇中,规划建成1-2个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特色小城镇。

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原则性确定重点城镇和特色城镇的规模、功能、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等空间发展核心内容。

3、科学划定空间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

指河道、湖泊、湿地及周边控制区,堤防及护堤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体及周边控制区,地面塌陷沉降区、地下矿藏分布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生态绿楔的核心区等。原则上不得进行城乡建设,已有城镇、村庄应逐步向适建区和限建区迁移。

(2)限制建设区

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蓄滞洪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生态绿楔的非核心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等。限建区内的城镇、村庄应加强居民点整理,控制

湛江大环境分析

一、国家层面城市发展背景下湛江的发展演变 中国城市的发展一直伴随着国家战略和计划的重大影响,以改革开放为转折点,中国城市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城市发展也经历了非均衡、低水平均衡、非均衡和区域均衡发展的变化过程,城市化建设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化重点战略由重点发展小城镇转向了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1. 1949—1960年有计划推进经济建设,为工业化打下良好基础 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国家“一五”计划开始,提出了逐步实现工业化,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重点强调了发展重工业,推进工业化,改变小农经济的国民经济性质,建立相对独立的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一五期间苏联援建的156项目是工业化建设的中心,大规模有计划的工业化开始。 一五初期湛江被列为国家重要建设的城市之一,主要建设项目有湛江港和黎湛铁路等。湛江市制订了《1955-1975年湛江市初步规划》,定位湛江为“粤西与广西南部交通枢纽、粤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56年湛江港开港。 2. 1960—1977年城市发展大起大落时期 1960年后国际形势严峻,中苏关系僵化,中国城市开始了新的探索,先后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城市发展停滞不前。1964年开始,国家开展了“三线建设”工作,对西南和西北内陆地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三线建设违背了发展规律,很少形成城镇规模,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但对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973年湛江港被列为全国重点项目进行扩建,同年南海西部石油公司开始建设,1976年兴建湛茂输油管道。湛江市制订了《1975-1985年湛江市总体规划》,定位湛江为“具有一定工业基础,有亚热带风光的清洁社会主义港口城市”。

有关广东省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要点

有关广东省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要点 一、相关政策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湛府函〔2012〕338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湛府〔2014〕76号) ——《根据《湛江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开发强度核准细则》(湛城规(办)〔2011〕48号)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 ——《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 二、相关政策条款 (一)三旧改的定义与范围,“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范围: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和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属于“三旧”改造的房屋和土地,未经确权、登记,不得改造 (二)“三旧”改造的各类方式与流程 1、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 收回或收购土地使用权,可用货币方式向原使用权人补偿或支付收购款,也可以置换方式为原使用权人重新安排用地。——广东2009年规定 2、符合城乡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情况下,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进行改造。 自行改造应当制订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

续,涉及补缴地价的,按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办理。——广东2009年规定 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或其他使用条件的(现有工业用地改造后不改变原用途只提高容积率的除外),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均须经地价评估、集体决策和公示程序后,按照市场价缴交或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抄送当地审计部门。——广东2016年规定 3、市场主体,可以收购相邻多宗地块,申请进行集中改造。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收购人的申请,将分散的土地归宗,为收购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收购改造应当制订改造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涉及补缴地价的,按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办理。——广东2009年规定 对于独立分散、未纳入成片改造范围的“三旧”用地,原土地权利人可以优先申请自行改造或者合作改造,对于纳入成片改造范围的“三旧”用地,原土地权利人可以优先收购归宗后实施改造;原土地权利人无法实行收购归宗的,当地政府可以统一收购储备和组织改造,并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确定项目改造主体。——广东2016年规定 一边临市政道路、并且面积小于1公顷和改造地块非临市政道路、并且面积小于10亩以下的项目,原则上应与周边地块进行整合。 4、旧厂房的改造即“工改商” 旧厂房、旧城镇改造涉及将工业用地等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下称“工改商”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的,必须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所得出让收益可按规定用于补偿原土地权利人。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的,除应当按规定补缴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外,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将不低于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广东2016年规定 5、旧村庄的改造: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旧村庄改造,原

城市区域规划论文

古代中西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与各自特点 摘要:城市发展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很大。中西古代由于文化、哲学思想不同,导致了城市规划思想的差异,从而造成城市形态的不同。 关键词: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哲学思想、城市形态 正文: 一、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儒家礼制规划思想 礼制规划思想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末年齐人著的《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徐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周礼》的“营国制度”深刻影响着中国历代的城市尤其是都城的规划.提出了都城规划布局的理想模式,奠定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基本轮廓。同时,从《周礼》的“营国制度”中,也可以看出“择中而立”、“居中为尊”等礼制思想在城市规划上的反映。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与古代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有很大关联。在战国以前,诸子百家争鸣,并没有统一的政治哲学思想。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就成为当时封建统治的理论准则。儒家思想强调重礼、崇孝、尚文。在重礼的倡导下,一切建筑活动都要受礼制的约束,无论是都城规划、宫殿庙宇还是百姓住宅都讲究对称、均齐、规矩、等级。在崇孝的主张下,儒家提倡尊敬长辈、敬祀祖先,形成了中国的大家庭制度,营造了以礼为纲的传统合院式住宅布局(二台、三合、四合院等),并成为我国古代各类建筑组合方式的缩影——如宫殿、王府、衙署、庙宇、祠堂、会馆、书院及其它建筑,乃至村镇、城市的布局等。 天人合一和象天法地的规划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对天人关系的一种观点,强调“天道”(自然法则)与“人为”的合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表现在城市规划上,其突出特点就是:要顺之以天理,追求与天同源、同构,与自然和谐统一。天人合一和象天法地的思想一直贯穿于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始终。从距今6000年的仰韶文化遗址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雏形是建立在对以北极为中心的宇宙模式模仿的基础上的。周代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都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如春秋时期吴国伍子胥营建苏州城、越国范蠡营建会稽城时,都“象天法地,建成大城”、“乃观天文,拟法于紫宫”。秦朝都城咸阳的规划也体现了这种思想,咸阳城市的设计思想,反映了当时人们一种朴素的关于天人合一的观念,天上的种种星象,与人间秩序一一对应。唐朝都城长安中的十三牌坊里象征十二月加闰月,皇城南面四行坊里象征四季,东为春、南为夏、西为秋、北为冬。明清北京城中南面建天坛,北面建地坛,东面有日坛,西面有月坛。另外,兽中四灵“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也在城市布局及地名中得到了体现。 相土、形胜、风水的规划思想 相土、形胜思想相比,风水说通过对山川形势所蕴涵的“气”的研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概念和技法体系,其思想上也更为成熟。它通过推测不同方位的“吉凶”来强调城市布局方位要和命相结合,对城市的选址和布局有深刻的影响。在城市内部建筑的设置中,也强调通过一定的建筑设施的摆布.以弥补地方风水的不足,“城市之地,其正穴多为衙署诸基用,余者不论东南西北,四周总以高地为吉,低处为界水,不可居”。城墙除了防卫功能以外,也是重要的风水手段。城墙环抱、四面设门.门内设神守卫,是中国古代城市的理想布局模式。唐长安城皇城南面的四行坊,不开南北门只开东西门,是为了不冲“王气”。明清北京紫禁城的规划设计也受到了风水理论的影响,紫禁城的整体立意,极为注重“非壮丽无以重威”。竭力突出其九鼎之尊的地位。 数字的应用 数字本身是抽象和无意义的,但有时也与一些观念形态结合起来。在中国古代,数字“3”代表了天、地、人合?的思想,“5”代表了金、木、水、火、土和阴阳五行,?9’象征着九重天,寓意尊贵。这些思

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 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货币补 偿或产权调换及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危旧房改造、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文 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使用被拆迁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湛江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 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市属各县(市)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及对业 务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市)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 监督管理。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本办法所规定的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 各县(市)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的实施部门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建设、规划、财政、公安、物价、工商、税务、教育、信访、市政、司法行政、电信、供电、供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人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四章建筑间距与退让距离 第五章公共设施 第六章道路交通 第七章市政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八章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 第九章户外广告设置 第十章城市综合防灾 第十一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 第十二章附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提高湛江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特制定《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 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规范与标准为依据,参考国内先进城市和地区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湛江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实际制定,是湛江市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1.3 湛江市域城市规划区内与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有关的工作,必须执行本《规定》的要求。湛江市原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性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凡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1.4 凡本《规定》尚未涵盖到的相关技术性规定内容,原则上按国家和广东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或就具体问题由湛江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的要求进行处理。 1.5 本《规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湛江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需对本《规定》的内容作增补或修订,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2 城市用地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统计工作。 2.1.2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 大类、53中类、81小类。 2.1.3 在湛江市域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实施规划管理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应符合表 2-1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的要求。 2.1.4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分类,规划选址确定用地性质以中类和小类进行划分。表2-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基础设施规划

区域分析与规划(教学参考书) 前言 内容提要 第七章区域进展战略 第一节战略与区域进展战略 第二节进展方向与战略目标 第三节战略抉择 第四节进展战略的理论模式 第八章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理论第一节增长极理论 第二节核心-边缘理论 第三节点-轴渐进扩散理论 第四节圈层结构理论 第九章区域土地利用与爱护 第一节土地和土地利用 第二节土地的需求与供给 第三节土地类型与土地利用分区第四节优势区规划

第五节土地爱护 第十章区域产业规划布局 第一节产业的分类及区域产业结构演变 第二节第一产业规划布局 第三节第二产业规划布局 第四节第三产业规划布局 第十一章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基础设施的性质和作用 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第三节区域交通运输规划 第四节区域给水、排水规划 第五节区域电力规划 第六节区域电信规划 第十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第二节城镇进展区域条件分析评价 第三节城镇进展战略与人口城镇化水平预测第四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五节重点地区和要紧都市的进展战略规划

第十三章区域环境规划 第一节区域环境特征与环境规划要求 第二节区域环境规划编制程序与工作步骤 第三节区域环境规划要紧内容 第四节区域环境规划方法与技术要点 第七章区域进展战略 第一节战略与区域进展战略 战略那个词本是军事上的用语。军事战略指对战争全局的谋略和谋划。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略研究已超出军事的范围,被引伸到经济、科技、教育、社会进展等领域。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的《经济进展战略》著作出版后,经济进展战略研究逐步受到重视。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亦广泛开始经济进展战略的研究。 战略那个概念,泛指带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大谋划。战略研究对推动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进展有重大意义。战略研究具有如下特征: 3 / 502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式版2017年

.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提高湛江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特制定《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1.2 本技术规定依据国家和广东省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湛江城市规划发展要求和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技术规定尚未涵盖到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内容,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1.4 为提高湛江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贯彻落实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 1.5 本技术规定作为湛江市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依据,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均应按本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宅(民房)的规划建设要求另行规定。 1.6 本技术规定在施行过程中如需增补或修订的,应按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

2 建设用地与开发强度 2.1 建设用地分类 2.1.1 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执行。在规划图纸中同一地类的大、中、小类代码不能同时出现使用。 2.1.2 规划选址和规划条件确定用地性质应以用地分类中类或小类进行划分,并标注类别代码。 2.1.3 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多种性质用地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性质进行分类。规划多种性质混合使用地块,其用地类别代码为各类土地用途代码并列,之间以符号“/”分隔。 2.2 建设用地管理 2.2.1 应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功能布局,保护景观和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新建项目用地应以规划道路为界限,按城市规划单元成片实施。 2.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对建设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在不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建设用地兼容性按表2.2.2规定执行。确需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且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范围的,应先行依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2.2.3建设用地范围内存在多种规划用地性质,且规划要求单独占地的,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划定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并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各类用地面积;不需要单独占地的,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各类设施的建筑面积及位置。

012 案例三 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

案例三:: 案例三 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1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与工作框架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湛江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热带海滨港口城市。解放以来,历届市政府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都很重视。20世纪50-60年代,湛江曾掀起过园林绿化建设的高潮,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全国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一颗璀灿的南国明珠,并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1970年代后,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湛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曾长期停滞不前。2002年后,湛江市政府加大了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力度,城市景观焕然一新,全市人民无不为之欢欣鼓舞,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因此得到有效促进。 2003年初,湛江市政府进一步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宏伟目标,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科学地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编制了《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与《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步推进,同期报批,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绿地优先”的现代园林城市规划理念。 经过全市人民的努力奋斗,《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城市绿化的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度提升,城市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都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12月,建设部经严格考核后,正式命名湛江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湛江成为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热带花园城市。 工作框架 二、工作框架 《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历时15个月,规划成果的内容框架如下: 1 规划文本 规划总则与目标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1 《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于2003-2004年间进行,主编单位是湛江市市政园林局、湛江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参编单位有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中山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精一规划勘测科技有限公司等。笔者作为湛江市政府的高级顾问应邀主持了该规划的编制,具体参与指导湛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成功。本书编辑时,对部分规划内容作了简化或缩写。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

摘: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 (2012-01-03 16:29:05) 转载▼ 分类:转:城乡规划与规划管理 标签: 全国城镇体系 导言 (1)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目标 (2) 1.1 指导思想 (2) 1.2 规划目标 (2) 1.3 城镇发展的阶段目标 (3) 1.4 技术路线 (3) 第二章城镇发展的背景与条件 (4) 2.1 城镇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 (4) 2.2 城镇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 (10) 2.3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特征 (15) 第三章城镇化与城镇规模预测19 3.1 城镇化的现状与趋势 (19) 3.2 城镇化总体策略 (20) 3.3 城镇化政策分区与发展指引 (20) 3.4 城镇化水平预测 (24) 3.5 城镇规模结构 (29) 第四章城镇空间规划 (35) 4.1 城镇空间发展策略 (35) 4.2 城镇空间布局 (36) 4.3 城镇空间发展指引 (41) 4.4 省域城镇发展指引要点 (44) 第五章城镇发展支撑体系 (47) 5.1 综合交通设施 (47) 5.2 市政基础设施 (57) 5.3 社会基础设施 (60) 5.4 公共安全体系 (62) 第六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63) 6.1 生态保护 (63) 6.2 环境治理 (64) 第七章规划实施 (65) 名词解释 (66) 大都市连绵区 (66) 城镇群 (66) 全球职能城市 (66) 区域中心城市 (67) 门户城市 (67) 老工业基地城市 (67)

矿业(资源型)城市 (67) 历史文化名城 (67)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目标 1.1 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实现健康城镇化; (2)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协调发展,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3)进一步发挥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城乡规划的社会服务功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4)继承与发扬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弘扬民族精神,保护好珍贵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融传统与现代于一体的多样化的社会主义城市新文化。 1.2 规划目标 具体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落实“五个统筹”,实现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科学决策;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在地域空间上的落实,协调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形成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的良性互动与循环;调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从全国层面出发,提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跨区域的协调发展;导和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城市规模的合理确定提供依据和指导。 1.3 城镇发展的阶段目标 (1)近期(2005-2010):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相协调,提出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重点,确保健康城镇化战略的实施; (2)远期(2011-2020):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相协调,确保城镇化的有序和健康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1.4 技术路线 重视前提条件分析。以人口、资源、环境分析为基础,以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分全国城镇发展的条件,全面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 突出公共政策属性。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为依据,体现城乡规划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实现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根据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针对中央政府对空间发展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现决策的科学化。 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与国家批准的各级各类规划相协调,多种收集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利用航空遥感、卫星照片分析等手段,提高空间资源分析的科学水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第二章城镇发展的背景与条件 2.1 城镇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 (1)经济全球化 (2)农业发展与农村政策 2003 年,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择了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水产品等11 种优势农产品,规划了35 个优产区作为近期发展重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内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在农产品加工服务方面的专业将

湛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doc

湛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文本评审稿)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组 2011年3月

《湛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阮日生湛江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魏小安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主任王林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连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志鹏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吕冠嵘湛江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李卫湛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红市旅游局局长 罗锡平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杜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滇南市建设局局长 张文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康华市农业局局长 梁车生市林业局局长 车斯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李更盛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梁培市财政局局长 陈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敏市体育局局长 黄丽萍市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陈振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广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陈奇石雷州市副市长 李启明廉江市副市长 麦东生吴川市副市长 符贤徐闻县副县长 曾伟川遂溪县副县长 肖培舜赤坎区副区长 黄毅霞山区副区长 叶焕泉麻章区副区长 詹汉强坡头区副区长

课题组名单 首席专家: 魏小安教授博导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主任 课题负责人: 王林教授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专家组长: 许春晓博士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主要专家: 郑焱博士教授博导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翟辅东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叶文智中国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名旅游营销专家 吴甫成教授湖南省地理学会秘书长 赵玉燕博士后北京大学 粟路军博士厦门大学 蔡卫民博士北京理工大学 熊礼明博士四川大学 刘江龙博士后中南大学 李映辉博士教授长沙大学 唐健雄博士后中南大学 刘焱博士湖南大学 周亮博士中南大学 张慧硕士长沙大学 王洁硕士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周慧硕士长沙大学 许杰兰硕士北京大学

城乡规划实务-城镇体系规划知识点

城镇体系规划一基础知识 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1.城镇体系的类型 城镇体系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智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的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其基本特征包括整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城镇体系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以中心城市数量的多寡 组合方式分类:包括单中心城 镇体系、多中心城镇体系 2)按区域的经济类型分类: 包括矿区类型、农业类型、流域类型、铁路公路沿线型体系等 3)按行政等级和管辖范围分类: 包括全国、省域、市域、县域城镇体系,以及以特殊的地理区域和经济区域为对象的, 如沿海、演讲、边境地区城镇体系等。 2.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包括: 1)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 2)制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 3)预测区域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 4)拟定各相关城镇的发展方向与规模 5)协调城镇发展与产业配置的时空关系 6)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7)引导和控制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与布局 8)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3.城镇体系规划的层次 城镇体系规划一般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包括直辖市、市和有中心城市依托的地区、自治州、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域)城镇体系规划4个基本层次。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一般按行政区划定。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另外,还有一种跨行政区的城镇体系规划。虽然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一般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定的,但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需要(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可编制跨行政区的城镇体系规划。(类似都市圈规划) 4.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审批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 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 城市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行审批。 跨行政区的城镇体系规划 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上报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5.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

湛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湛江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对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的理解,洞悉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现状 (1) 第二节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湛江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湛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湛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湛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湛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湛江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实施细则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实 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湛府办[2010]23号 【发布部门】湛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实施细则的通知 (湛府办〔2010〕23号) 各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提高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美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综合环境,依据《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景观照明的范围是指《湛江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范围。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电费补贴比例: (一)行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湛机关事业单位、驻湛部队)非商业楼宇、中心城区其他住宅楼或商住楼住宅部分的城市景观照明用电电费,按100%比例补贴; (二)企业和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非商业楼宇的城市景观照明用电电费,按70%比例补贴; (三)中心城区经营性娱乐场所、旅业、酒店及商场的城市景观照明不予补贴; (四)现有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经改造符合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要求的,可享受本条第(一)、(二)项相应电费补贴。 第四条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区域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条件应包括历史背景、区域基础和经济基础等方面。 (1)历史背景 分析的主要内容:分析该区域各个城镇的分布格局和演变规律,解释区域城镇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导致每个阶段城镇兴衰的主要因素,特别要重视历史上区域中心城市的变迁 目的:研究城镇体系发展的主要因素演变的历史规律的目的是解释当前城镇体系的形成特点,从而为预测未来影响城镇体系发展的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提供启示。 (2)区域基础 分析目的:研究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劳动力、经济技术基础、区域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等广阔的领域。 (3)经济基础 分析内容:①要深入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②明确各城镇中主要部门的发展方向。 通常需要回答的问题:①区域的工业发展方向,工业结构的调整及时序安排,主要城镇的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②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向,农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对城镇发展的影响; ③综合运输网的改善与城镇发展的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城镇发

展的关系; ④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等。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人口和城市化水平的预测所涉及的方面和影响因素较多,其中总人口的预测因资料丰富、方法成熟相对简单,城市化水平的预测则比较复杂,尤其是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前后年份的城镇人口资料缺乏可比性,给城市化水平的预测带来较大的难度。 确定城镇人口的实际含义和收集每个城镇最接近实际的城镇人口资料是准确预测城市化水平的关键。 应该从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可能性和城镇对农业人口可能的吸引能力两个侧面进行预测与互校。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城镇在区域中承担的职能是影星城镇规模和增长的重要因素。城镇职能结构的规划首先要建立在现状城镇职能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各城镇之间职能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确定城镇的职能分类。 对重点城镇还应该具体确定他们的城镇性质,力求把他们的主要职能特征准确表达出来,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所依循。 有必要指出的是城镇体系的职能类型也应考虑未来一定年限内的新设城镇,确定其职能类型,使其与城镇体系原有城镇协同发展。 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的确立应建立在分析现状城镇规模及分布

湛江区位优势与未来发展

湛江区位优势与未来发展研究 摘要:湛江市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的雷州半岛,地处粤桂琼三省(区)结合部。全市面积1.3万平方公里,人口750多万。现辖三市、两县和四区,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个省级经济开发试验区,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国家一类大市,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先后荣获“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和“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关键词:湛江、区位优势、未来发展 一、湛江具有的优势 港口优势。港口资源是湛江最重要的优势资源,港湾众多,建港条件优越。全市现有交通运输港口码头16个,大小泊位165个,2008年,年吞吐能力超亿吨,形成了以湛江港为中心、环雷州半岛中小港口相互配套的港口群。湛江港是国家级主枢纽港,为粤西、环北部湾地区最大的天然深水良港,有万吨级以至5万吨级泊位20多个,拥有全国第一座30万吨级油码头、30万吨级现代化铁矿石码头和华南沿海最深的航道,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目前湛江港已建成30万吨级航道,近年来,投入巨资进行大型项目建设,已初具国际一流深水大港规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南方大港。 交通区位优势。湛江内联“三南”、外连“五洲”,为大西南、华南、海南的交通枢纽。海上,是全国主枢纽港;铁路,与广州、深圳、韶关并列,为广东四大铁路枢纽;公路,是全国45个枢纽之一;还有粤西唯一的民航机场。形成了发达的海、陆、空和管道运输立体交通网络。连接广州、海南和大西南的铁路干线在湛江交汇,黎湛线、三茂线及粤海铁路与国家铁路干线对接,洛(阳)湛(江)铁路广东段和黎湛铁路复线湛江段基本建成;国道207线、325线纵横贯通,广湛、渝湛两条高速公路已于2005年底建成;湛江民航机场已开通至北京、广州、海口、长沙、香港等地航线30多条。湛江是连接中国西南与东部地区的结合部,我国大西南的重要出海口,也是我国大陆沿海通往非洲、中东、欧洲、东南亚、大洋洲海上航程最短的港口城市,处于承东启西、沟通南北、连接海内外的重要战略位置,是中国加入世贸扩大开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西部大开发、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的理想立足点和结合点,是我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的“桥头堡”。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简称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含部队、中央、省驻湛单位)和个人在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按《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编制并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1994~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见附件一)。 第四条 湛江市规划局是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湛江市所属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审批建设项目选址;负责全市规划区各项建设项目的统一规划,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各项建设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查处违反规划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 第五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

建设的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开发水平,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逐步完成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各项建设要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房屋建设和配套基础、公共设施同步进行。 第七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对于可需要开发建设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评议和审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须报市规划局审查后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的规划成果必须送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八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逐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 第九条工业项目的规划应按不同的生产类别进行合理布局,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有污染的项目应安排在远郊工业区内,市区内的污染工业应逐步外迁或转产。 工业小区必须按规则要求配套必要的环保、市政、能源、交通等设施。在政府统一开发的工业小区内建设的项目,只承担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经政府批准单独征地、自行开发建设的项目,除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配套设施外,还要合理分摊工业小区内公共使用的配套设施的费用,并在项目建设前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以确保配套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时使用。 工业小区(或工业项目)的生活配套设施的安排,除一类工业可在其用的30%以内范

区域与城镇体系规划

区域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章绪论 1、名词解释:区域、区域分析、区域发展、区域研究、区域科学 区域是一个空间概念,是地球表面上占有一定空间的,以不同物质与非物质客体为对象的区域结构形式。 区域分析主要是对区域发展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背景特征及其对区域 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区域内部各自然及人文要素间和区域间 相互联系的规律。 区域发展是指一定时空范围内所进行的以资源开发、产业组织和结构优化为中心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活动。 区域研究是以综合、全面的把握或理解某一特定区域的人类团体所创造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系统为目的的。他把区域作为复合系统来研究,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整体的把握研究对象。区域科学是用各种近代计量分析和传统区位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由区域或空间的诸要素及其组合所形成的差异和变化的分析入手,对不同等级和类型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应用学科。 2、问答题:区域分析的主要内容;区域发展的新趋势及我国当前区域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区域研究的新动向。 区域分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区域发展条件分析(自然、社会) (2)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经济分析)经济水平、阶段、产业结构 (3)发展方向机策略研究 区域发展的新趋势 1)区域分工全球化的趋势更为明显 2)区域间竞争与合作并行不悖 3)可持续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主题 我国当前区域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区域差距、发展与资源、地区间恶性竞争、区域合作不完善。 区域研究的新动向 1)更新区域资源的观念 2)强调区域间关系研究 3)重视区域创新环境研究 4)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区域规划及其发展 1、区域规划的综合性、战略性和地域性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1.综合性。综合性又可称为整体性或全局性。区域规划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规划内容广泛,涉及区域内的各个部门、各个方面。 (2)规划思维方法,着重综合评价、综合分析论证,强调各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的相互协调,弥补单一部门、专项论证的不足。 (3)规划方案的决策,是多方向、多目标、多方案比选的结果。 (4)区域规划工作队伍,一般都由多个专业、多个部门的成员综合而成。 2.战略性。区域规划是战略性的规划,它主要体现在: (1)规划时间跨度长。一般而言,区域规划的期限都在20 年以上,可以展望到30 年甚至更

论湛江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论湛江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湛江概况 湛江市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的雷州半岛,地处粤桂琼三省(区)结合部。全市面积1.3万平方公里,人口750多万。现辖三市、两县和四区,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个省级经济开发试验区,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国家一类大市,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先后荣获“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湛江具有的优势 (一)港口优势。 港口资源是湛江最重要的优势资源,港湾众多,建港条件优越。全市现有交通运输港口码头16个,大小泊位165个,2008年,年吞吐能力超亿吨,形成了以湛江港为中心、环雷州半岛中小港口相互配套的港口群。湛江港是国家级主枢纽港,为粤西、环北部湾地区最大的天然深水良港,有万吨级以至5万吨级泊位20多个,拥有全国第一座30万吨级油码头、30万吨级现代化铁矿石码头和华南沿海最深的航道,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目前湛江港已建成30万吨级航道,近年来,投入巨资进行大型项目建设,已初具国际一流深水大港规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南方大港。 (二)交通区位优势。 湛江内联“三南”、外连“五洲”,为大西南、华南、海南的交通枢纽。海上,是全国主枢纽港;铁路,与广州、深圳、韶关并列,为广东四大铁路枢纽;公路,是全国45个枢纽之一;还有粤西唯一的民航机场。形成了发达的海、陆、空和管道运输立体交通网络。连接广州、海南和大西南的铁路干线在湛江交汇,黎湛线、三茂线及粤海铁路与国家铁路干线对接,洛(阳)湛(江)铁路广东段和黎湛铁路复线湛江段基本建成;国道207线、325线纵横贯通,广湛、渝湛两条高速公路已于2005年底建成;湛江民航机场已开通至北京、广州、海口、长沙、香港等地航线30多条。湛江是连接中国西南与东部地区的结合部,我国大西南的重要出海口,也是我国大陆沿海通往非洲、中东、欧洲、东南亚、大洋洲海上航程最短的港口城市,处于承东启西、沟通南北、连接海内外的重要战略位置,是中国加入世贸扩大开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西部大开发、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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