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视觉传达

设计方向)

一、培养目标

在通用设计理念的指导下,以“医、艺、工”跨学科融合应用角度开展设计实践、研究与教学,在大健康领域下研究视障碍信息设计、通用视域下多感官通道的视觉障碍设计研究等主要研究领域。关注通用设计理念对视觉传达设计的影响以及艺术与科技等跨学科领域的融合趋势研究,以本院通用设计研发中心、实验艺术和数字媒体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优势跨学科实践研究,促进领域的当代设计人才培养并提升学科创新水平。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秀,

掌握并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自己的艺术创作或表演活动,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及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

表现力。在相应的设计领域内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内外相关设计市场与前卫思潮的现状,把握本领域的设计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很强的设计实践能力;能独立完成大中型设计项目的调研策划、可行性论证、设计表达、设计与实施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招生方式

1、全日制培养方式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学校组织的

复试。

2、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需参加相关入学考试。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1、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5年~3年。采全日

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2、全日制学习在第1年学习理论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第1年后进

行专业艺术设计实践,完成学位论文;第2.5年结合专业实践成果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设计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非全日制学习在第

1.5年学习理论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在1.5年后进行专业艺术设计实

践,完成学位论文;第3年结合专业实践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设计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

五、培养方式

1、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加大实践

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与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

地,以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适应地方发展为内涵的人才培养方式。

3、强化一流队伍建设,培养一流学生。以导师组的形式构成人才培养团

队,聘请国际国内高水平的艺术设计师,展开课程、课题建设,促进学生

的国际视野,合作指导学生的艺术实践。

4、强化课题育人。将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特点作为研究内容,

利用艺术传播的可感形式,展开价值教育和社会传播教学活动;开发石油材料的终端应用产品,开展服务地方的教学活动。

5、打通本、硕培养环节。在学院科研内容总体规划内,本科生侧重在操

作和知识层面研究和学习,硕士生侧重解决“内容根据、研究方法或新视角”;本科硕士同在一个课题组,互相影响和带动,学生根据课题系统进行团队组合(明确每人在环节上的具体工作内容),切实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

六、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

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达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规格。专业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

2、课程设置总学分55学分。其构成是:公共必修课8.5学分,专业必

修课36.5学分,其中专业实践30.5学分,选修课10学分。毕业展示和论文不计学分。

3、课程目录

所有实践课程成果都要求公开展示,设计实践展示分为实践(1)展示、实践(2)展示和毕业创作作品展示。

1、实践课程成果展示主要对研究生入校后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查,分别在第一、二两个学年进行。毕业创作作品展示安排在答辩前进行,是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2、实践展示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可进行单独展示或联合展示。展示形式主要为艺术设计作品展览。包含作业展览、成果汇报展览、观摩展览等。

3、实践环节成绩均需要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七、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成绩由毕业设计作品和学位论文二部分组成,以毕业作品评价为主。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在校期间必须发表一篇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省级以上与其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或者在行业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参加省级以上的专业展览。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所获得的与研究方向有关的每项授权专利(包括公开的发明专利)按1篇学术论文计。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毕业创作选题实行开题评审制度。开题报告评审要在取得规定学分后进行,由学院组成开题报告评审组进行评审,并按百分制记录成绩,不合格者,须重新开题。研究生提交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须经开题评审和导师同意后,方能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2、学位论文撰写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案例、方法等研究进行分析和阐述。字数要求不低于5000字(正文,不包括图形、图片)。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八、毕业考核

1、毕业考核包含毕业设计作品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在学期间,须按艺术设计领域方向培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次的实践展示。

2、学位论文答辩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授予研究生学位的工作细则》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硕士论文答辩管理与实施细则》进行。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作品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的最终环节,聘请3-5位相关领域的专家为毕业作品打分(包括校内导师、外聘导师、行业专家),按百分制记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评分细则》。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者并颁发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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