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须知

3申请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须知
3申请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须知

申请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须知

一、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单位须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2、拟购买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须符合《辐射安全许可证》所规定的许可范围。

3、申请单位当前无闲置、废弃放射源(有闲置、废弃放射源的须先将放射源送贮后购源)。

4、供货单位应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必须包含销售活动种类。

5、申请单位与供货单位有效的购买合同(协议)复印件。

二、购置放射性同位素需提交的资料

购买国产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向省环保局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购买放射性同位素申请表》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

2、购买合同(协议)复印件;

(Ⅰ、Ⅱ、Ⅲ类放射源须明确放射源退役后处理方案);

3、供源单位许可证和副本复印件;

4、已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需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申报登记表》;有废放射源的单位须提交废源存放及处理情况说明;

5、其他材料:一些特殊情况的说明文件等。

(申请单位应准备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省、市、县环保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不留存《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其余材料可留一份存档案。《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伴随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活动的整个过程,等转让活动完成后,由转入、转出单位按表上说明送相应部门。)

购买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必须用有单位台头的纸打印并盖公章;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概况,进口理由,所进口放射源的核素、活度、数量、到岸时间,联系方式、联系人;

②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③购买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果通过外贸公司进口,则须有用户与外贸公司的合同以及外贸公司与外商的合同;外贸公司的许可证复印件);

④如果所购买的源属1、2或3类源,则必须提供这些源使用期满后由外商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

三、注意事项

购买单位须在放射源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市环保局备案(上报所购放射源编码,许可证副本登记),向省环保局上交《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一份。

郑州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

郑州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为,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2011]28号)精神,结合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配建,是指依据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拟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土地规划、出让条件,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步备案(立项)、同步设计、优先建设、优先验收。 配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设,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配建比例按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商业、商品住房混合用地项目配建比例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配建比例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对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类型、面积、户型、层数、建设位置等指标的认定,配建合同的签订及建成后的房屋接收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局在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及商业、住宅混合建设用地出让前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商品住房建设的总面积。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局在办理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前置条件时,根据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市规划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xx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xx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

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xx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关于申请刻公章的请示

关于申请刻公章的请示 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公章外出期间,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接把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另外大家的申请书一定要理由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主观想法写下去,这样可能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2、写申请书的时候语言要准确,不要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样会引起领导的反感,要直接说明自己的情况,做到申请书简洁,而且大家写申请书的时候态度要诚恳、朴实,把具体的情况完全写明,这样申请书才可以得到别人的好感。 范文介绍: 扩展资料: 单位的工作需要最大的一类文笔知识就是写申请书,无论是请假还是家里有什么事情或者是其他一些工作公务办理的事情,都需要做一个申请书才可以,这样领导才可以批示,你的申请书就是留下的证明或者底案。

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称之为“公章” 。我国对公章的管理有健全司法管理体系,任何私刻都是违法犯罪的,对于脱离法定主体行为虚构私自刻制的印章,按伪造行为主体的犯罪论处。 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 参考资料:单位公章-百度百科 申请书格式要求: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比如,尊敬的校领导: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 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一、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 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政府批文或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 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 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民政部门核发的团体登记证明; 2、民政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 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外地驻穗机构需提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核发的《全国各地驻穗代表机构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其 复印件一份,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需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以及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一份; 2、派出机构同意刻章证明; 3、驻穗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关于刻章的规定

第五章印章业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申办公章刻制企业所需条件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业场所,并设有单独的公章刻制间及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库房或保险拒; (二)有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 (三)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四)具备从事公章刻制能力(符合《GA 241.9-2000标准》)。 (五)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申办公章刻制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湖北省特种行业审批表》及申请报告;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法人(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及从业人员名册和身份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场所布局及平面示意图; (七)具备从事公章刻制能力(符合《GA 241.9-2000标准》)的证明文件; (八)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治安安

全制度; (九)其他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九条申办公章刻制企业许可程序 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的,由负责审批发证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受理申办公章刻制企业申请的,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凭证。自受理申请之口起2 0日内组织民警对申办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签署意见,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准予开办的,由受理的县级公安机关向审请人颁发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书面告知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第三十条公章刻制企业变更审批程序 (一)已经获得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公章刻制企业不得擅自转包、转让经营。要求转包、转让经营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公安派出所初审,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准后,才能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变更报告:2原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现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资格审查表:3从业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4转让或转包合同协议;5原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副本。 (二)公章刻制企业要求改变名称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公安派出所初审,县级治安部门核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三)对于公章企业改建、扩建、变更营业地址的,应按照新开

保障性住房的一般规定

保障性住房的一般规定 “保障性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经济适用房和定向安置住房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再次出让。 法律要点: 1.“保障性住房”上市出卖的类型及特定条件如何? 本合同范本以实践中最为常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安置房”再次上市出卖为对象,研究和设计针对性的合同条款。 (1)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条件: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货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的规定,“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任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

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教后取得完全产权。”此外,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第四针对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管理也作了特别规定:“(十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十二)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十三)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要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其中,政府出资额为土地出让金减让、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之和。” (2)定向安置房交易条件:目前,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部门规章尚

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关于保障性住房 土木工程学院康胜清404000 摘要:安居才能乐业,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眼下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学习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地产市场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及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从2011年起,我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保障形式继续以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政策性产权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实物住房保障为主,同时结合租金补贴。未来五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2011年全国就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比上年增长70%

以上,创历年之最。通过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和二战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住房严重短缺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不少政府都制定并实施了住房保障制度。比如美国提出“可承受住房”的保障目标,旨在公平、公正地解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使“人人拥有居住的机会”。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也将“居者有其房”当作国策,成立了建屋发展局,专门负责公共住房的建设。而英国出台了“标准住房福利”与“优先购买权”政策。 住房保障作为一种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需要政府从长计议,制定相关法规保证措施的顺利实施。美国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和贫民窟问题,先后通过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国民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等;德国政府将改善居民房屋短缺问题作为执政的重中之重,1950 年颁布了《第一部住房建设法》。 (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的一些问题 1.保障对象的明确 住房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本应体现为中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但在实施过程中,政策保障对象发生了偏离,导致了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在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具体实施中,则出现“富人买经济房”现象。由于非政策目标群体占用了大量的住房保障资源,使得其他群体无法获得政策惠顾,造成了对住房保障公平性原则的损害。并且还申请过程中,也存在诸多漏洞。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

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

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范围内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商品房,是指由政府提供的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限转让,定向配售给市区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是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的扎口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配售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财政,民政,物价,统计,公安,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保障性商品房建设,配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购条件 第五条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指配偶及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成员,下同),在市区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2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业户,以下简称市区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 (三)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标准;

(四)家庭全部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股份,债权等)在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 (五)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含私有住房和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第六条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员申报制。配售保障人口按家庭中有市区城镇户籍的人数计算。 户籍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市区的,仍可作为共同申请和计算保障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迁入市区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 第七条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现有住房面积应按家庭成员名下全部房屋面积合并计算,包括租住公房和私有住房(含使用宅基地建设的市区农村住房)。 第八条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一)本办法实施后有转让(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下同)房产行为,且转让前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 (二)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保障其他优惠政策,包括优惠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获得安置房或领取货币安置款,以及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等,且优惠购买,安置或货币补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已享受低价位商品房保障的; (四)曾使用市区农村宅基地指标建房,未分户居住或分户居住不足5年的; (五)已婚夫妇离异时间不满2年的。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请勿填写此栏 轮候号NO: 申请时间年月日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 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社区区街道居委会户籍所在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实际居住地社区区街道居委会实际居住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邮编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特别告知 申请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时候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情形,将被取消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收回所购房源,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且全体申请家庭成员5年内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其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除外)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申请,将可能导致申请家庭购房资格的丧失。 表格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填写,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处应用斜线划去。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所附资料系复印件的应经申请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请使用A4纸。 未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将对购房资格的取得造成影响。 除非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将默认以申请人的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

承诺书 本人以申请人的名义并代表共同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成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均已同意参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所填报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瞒报或故意隐瞒等行为,将接受相应的惩处。 二、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将积极配合保障性商品房资格审查部门的核查,并同意其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同意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社会保障性商品房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 三、本人及参加申请的全体家庭成员同意将所填报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成年家庭成员除外)如不同意参与申请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同意或放弃申请申明的,将有可能导致申请人申请资格的丧失。 五、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并符合下列条件,或愿遵照下列条件执行: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厦门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厦门户籍满3年。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申请前5年内无任何房产转让行为,未购买过房改房、统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3、单身申请人已满35周岁。 4、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参加申请。 5、申请人与其他申请家庭成员的关系为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或其他属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6、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都不是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 XXXX局(科室队所): 我单位(XXX有限公司)因为xxxx(原因)需刻制XX印章,印文是“ XXXXXXXX ”,现授权xxx(姓名,身份证号)前去办理相关事宜。 批准为盼! XXXXXX 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致:公司领导 由:XX管理处 时间:20XX年10月10日 主题:关于XX管理处申请刻制公章事宜 XX交楼在即,各种日常管理工作随之开展。根据工作要求,XX管理处现需申请刻制公章两个(一方一圆)。 管理处公章申请刻制后,主要作以下用途: 一、方形章,主要用于小区内日常事务办理时盖章确认。 1、如小区内业户物品搬迁时,管理处盖章确认,予以 放行;

2、小区业户装修、维修时施工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3、小区内各种通知、通告的发放等。 二、圆形章,主要用于外联业务的办理。 1、代业户办理燃气、供电开通、开户业务时需盖章确认; 2、业户要求开具的各种证明,如居委会需物业公司证明业户是xx业主才能办理相关证件的; 3、与物业公司及小区有关的各种协议和合同的签订等。公章的使用 严格遵循用章申请制度,专章专用。 上述妥否,敬请公司领导批示 !(附公章样本) xx管理处 XX县公安局: 兹有 XX******公司,工商注册号: 332527******* ,因业务需要(或旧印章损坏……),申请刻制“遂昌******公司” 和“遂昌******公司财务专用章”各一枚,请批准。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13********* 年**月**日 附:公章刻制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_建设方案_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20xx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xx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

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20xx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报告表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 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社区区街道居委会户籍所在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实际居住地社区区街道居委会实际居住地地址路(街、里、巷)号(幢)室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邮编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特别告知 申请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时候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情形,将被取消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收回所购房源,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且全体申请家庭成员5年内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其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除外)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申请,将可能导致申请家庭购房资格的丧失。 表格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填写,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处应用斜线划去。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所附资料系复印件的应经申请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请使用A4纸。 未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将对购房资格的取得造成影响。 除非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将默认以申请人的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

承诺书 本人以申请人的名义并代表共同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成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均已同意参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所填报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瞒报或故意隐瞒等行为,将接受相应的惩处。 二、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将积极配合保障性商品房资格审查部门的核查,并同意其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同意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社会保障性商品房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 三、本人及参加申请的全体家庭成员同意将所填报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成年家庭成员除外)如不同意参与申请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同意或放弃申请申明的,将有可能导致申请人申请资格的丧失。 五、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并符合下列条件,或愿遵照下列条件执行: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厦门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厦门户籍满3年。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申请前5年内无任何房产转让行为,未购买过房改房、统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3、单身申请人已满35周岁。 4、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参加申请。 5、申请人与其他申请家庭成员的关系为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或其他属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6、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都不是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通过投靠子女取得厦门户籍的。

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分析及建议

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分析及建议保障性住房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在保障对象上,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均有不同规定,但绝对多数地方政府更多的是以户籍、人均年收入、目前居住的人均面积作为硬性指标,但这种标准是否科学和公平值得探讨。以减少在保障对象的设计上缺乏合理性,科学性及社会的认同性,将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公,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不可否认,配建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对于改善城镇居民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多采用两种方式:集中建设方式和配建方式。所谓集中建设方式是指在行政划拨的建设用地上单独选址,集中建设;配建方式是指在新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可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城市采取配建方式,我省主要是以政府集中建设为主。 政府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的同时又引发了大量问题,主要体现在: (1)将会引发大量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包括治安、市容等问题。国外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此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促成贫民窟的形成,与和谐社会形象严重不符。

(2)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立项、融资、建设全部由政府一手操办,政府变成了房地产开发商,缺乏激励机制决定了在提供过程中存在“政府失灵”,这种“政府失灵”必然导致提供的低效率。 (3)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及土地资源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建成后却无人问津,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纠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障对象“参与”的缺位,保障性住房大多在市区边缘,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全,导致无人问津,成为无人区,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4)低收入群体过渡集中,与其他社会群体隔离,会引发大量问题,从欧美国家经验来看,这样不仅会带来高密度、拥挤、公共设施缺乏等城市环境方面问题,而且会引发诸如犯罪率提高、失业、严重依赖社会救济等社会问题。 相反,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有效地避免上述难题,而且,配建方式比比集中建设方式还有许多优势,具体包括: ①一般商品房在规划建设时应按详细规划先行或同步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这样可充分利用已有道路交通给排水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社区服务机构,减少保障房单独建设的成本和管理运行社会负担,方便使用者避免集中建设因距市中心远、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而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 ②保障房与普通商品房一起配套建设混合居住,让不同社会

房开企业项目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法律属性及涉税分析

一、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产权的法律权属分析 为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条件,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房开企业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房开企业将保障性住房的建安成本报住房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经认定的建安成本回购或者由财政部门支付房开企业建安成本。房开企业在办理权属的时候,分开办理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商品房的权属,直接将保障性住房办理在房管局或者指定的单位名下,此时保障性房产属性为国有直管的房产。 二、项目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法务处理: 1、土地供应方面:在经适房或者普通商品房项目的土 地上配建,《廉租房保障办理》规定,廉租房的来源主 要有: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 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取得的住房等;对于新建的廉租 房,主要在经适房或者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在土地 规划中或者出让合同明确廉租房的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户型及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2、配套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属 于财政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 法》规定,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如下: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 (3)支农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如:城市保障性住房支出等)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财务处理 在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三条的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是政府补助是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从财政部门获得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资金,是保障性住房的对价,不具有无偿性,从而不是政府补助,实质上是政府购买服务。 (财会[2017]1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号)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 可以分为哪几类-【领仕网】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可以分为哪几类?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了保障中低收入阶层买房难出台的一项民生措施.它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保障性住房是指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主要分类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北京常营廉租房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一: 致:公司领导 由:xx豪廷管理处 时间:20xx年10月10日 主题:关于xx豪廷管理处申请刻制公章事宜 xx豪廷交楼在即,各种日常管理工作随之开展。根据工作要求,xx豪廷管理处现需申请刻制公章两个(一方一圆)。 管理处公章申请刻制后,主要作以下用途: 一、方形章,主要用于小区内日常事务办理时盖章确认。 1、如小区内业户物品搬迁时,管理处盖章确认,予以放行; 2、小区业户装修、维修时施工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3、小区内各种通知、通告的发放等。 二、圆形章,主要用于外联业务的办理。 1、代业户办理燃气、供电开通、开户业务时需盖章确认; 2、业户要求开具的各种证明,如居委会需物业公司证明业户是xx豪廷业主才能办理相关证件的; 3、与物业公司及小区有关的各种协议和合同的签订等。 公章的使用严格遵循用章申请制度,专章专用。 上述妥否,敬请公司领导批示!(附公章样本) xx豪廷管理处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二: 遂昌县公安局: 兹有遂昌******公司,工商注册号:332527*******,因业务 需要(或旧印章损坏……),申请刻制”遂昌******公司“和”遂 昌******公司财务专用章“各一枚,请批准。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13********* ****年**月**日 单位刻制公章申请报告三: xxxx局(科室队所): 我单位(xxx有限公司)因为xxxx(原因)需刻制xx印章,印文是”xxxxxxxx“,现授权xxx(姓名,身份证号)前去办理相关事宜。 批准为盼! xxxxxx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AA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

AA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我区中低收入家庭和来我区就业各类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配建保障性住房是指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发我区的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根据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比例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配建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符合我区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类型。 第二章配建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可按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求配建保障性住房,在出让商品房用地的规划告知书、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明确配建套数、建设标准、移交条件等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批复中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可采取在大亚湾辖区内购买或提供成套住房的方式置换需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用于置换的成套住房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套建筑面积以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户型包括单间、一室一厅或两室一厅; (二)按照《大亚湾区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详见附件)完成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三)购买或提供现房置换的,房屋取得初始产权登记的时间不超过5年;购买或提供预售房置换的,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四)购买或提供置换的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租赁等权利限制。 (五)购买或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须位于开发项目所在的澳头、霞涌或西区辖区内,经规划审批的商品住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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