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采购授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授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授权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一、目的

为规范授权采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授权范围

1、整体授权范围

工程设备采购授权中东置业公司采购;

计算机及相关用品采购授权集团网络部采购;

相关采购原则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2、授权经营单位(含集团职能部门)采购范围

日常行政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劳保用品、维修材料、物业工具(单价1000元以下)、美陈用品(不需人工)、庆典用品、年度计划内的5万元以下的改造项目的材料采购权授权给各经营单位采购。具体授权范围见采购平台明细为准,以下均是针对此授权部分的规定。

工程材料、地砖类、消防物资、媒体、演出、宣传画册、广告片、促销品、印刷品、美陈工程、煤炭、单价超过1000元(含1000元)以上物业设备、年度计划外及年度计划内5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的材料及其他未进行授权项目的材料采购由集团采购管理部采购。

三、管理原则

统一控制、分权管理原则,具体为:

采购管理部统一建立采购信息平台,提供适合供应商,对信息平台商品的质量、价格的合理性负责;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授权单位有指导权、检查权、监督权、处置权;按月编制采购分析报告、对采购过程出现的问题提示预警。

经营单位为授权采购的实施者,请购、比价、采购、验收均由被授权单位具体实施操作,对采购内容的合理性、准确性、操作的合规性负责。

四、具体管理办法

(一)经营单位授权采购管理办法

1、请购:

(1)各经营单位按网上请购流程自行请购及审批;

(2)有关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物业工具或设备等物资的请购,要依据集团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及各经营单位相关配置标准请购,相关财务部核对是否在标准范围内,如发生超标准请购责任由需求单位(部门)领导负责;

(3)需求单位的请购计划由经营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控制,计划外采购责任由各经营单位财务负责。经财务审批后的请购,无论是计划内和计划外,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4)《请购单》填写内容要齐全,包括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单价的填写要依据采购平台价格及比价后价格填列。请购单上要清晰请购原因或用途;

(5)维修材料的请购需经库管员签署意见,库管员不仅要查看本单位库存情况,同时要查看其他单位库存情况,并在请购单上签署查看结果,仓库有库存或可替代的不允许请购,仓库不足部分可请购。集团原则上强制调配,具体调配行为由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

(6)库存量原则上要求零库存,若必须备用库存的需将审批资料报至采购管理部备案,但库存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余额。

(7)按规定要求供应商多退少补,但请购数量超过实际使用数量10%以上部分,采购部不予退货。

2、比价:

(1)单次单品采购金额超过下述标准规定金额时(标准见下表),各经营单位采购时要填写《比价单》,各单位不得通过拆分等手段降低比价条件;

(2)针对首次购买商品比价要求:授权类商品首次购买(含规格不同)的,商品单价不超过100元、总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产品,经营单位无须比价。购买后由采购部进行再次比价并录入采购平台。

(3)灯具类、钢材类、铝型材类等由于市场的特殊性、价格波动频繁、使用频率较少,因此采购此类商品必须询价、填制《比价单》;

(4)针对特殊政府部门指定供应商的商品采购报采购管理部备案后,可无需比价。

(5)使用内部相关供应商(联营非租赁)时,主要为新天地、医药的相关物品时,如谈到进价或折扣价,经首席经营者同意,无须采购部比价。在采购流程中标注“内购”。

(6)《比价单》需经各经营单位主管副总审批。如特殊情况需首席经营者审批时,由主管副总提交流程审批。

(7)填制比价单时至少需要询问三家供应商进行比价,其中必须有一家平台外供应商;比价后可先由经营单位采购;采购管理部在接到网上请购单时在5内日完成询价,若有异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常情况采购管理人员要及时提示经营单位,同时将采购信息补充到采购平台;

(8)未授权类无须经营单位比价,此项工作必须由采购管理部进行。

填制比价单标准明细表

类别 单次单品总额标准 说明

办公用品 500.00

行政办公 1,000.00

办公设备 1,000.00

劳保用品 1,000.00

物业工具 1,000.00

化工类 1,000.00

五金类 1,000.00

水暖类 1,000.00

类别 单次单品总额标准 说明

板材类 2,000.00

建材类 2,000.00

玻 璃 2,000.00

电气类 3,000.00

美陈类 按采购信息平台价格执行

庆典类 按采购信息平台价格执行

灯具类 由于供应商经营品牌不同,所以每笔均需比价 钢材类 价格波动频繁,每笔均需比价

铝合金 价格波动频繁,每笔均需比价

3、采购:

(1)经审批后的请购各经营单位依据采购平台提供的供应商自行采购或由供应商直接送货;

(2)供应商原则上免费送货,但送货量较小,平台供应商均不送货时,送货费用由各经营单位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采购原则上首选采购平台提供的第一家供应商(内购)。

4、验收:

(1)原则上要求各经营单位采购物资均需入仓库,由库管员验收并签《(验收)入库单》,并保存相关产品的说明书等资料。若各经营单位有其他验收模式,需将验收模式报至采购管理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行政用品和维修用品两个库管员,并将其名单报至采购管理部备案);

(2)验收人员要依据请购单上品名、品牌、规格、数量、金额逐项验收,并填制验收入库单、签字确认,入库单上要标注请购单编码;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3)若无《请购单》或未按请购单内容验收的,责任由验收人员承担。

5、报账及报销:(所有指定供应商(除美陈类)的采购报销由采购部在月末统一进行结算,所有未授权类的采购均由采购部进行结算,授权类的非指定供应商可由各经营单位自行结算)

(1)各经营单位请购经办人在每月21日整理(上月21至本月20日)所有单据(包括入库单、比价单、低值易耗品增加单、固定资产增加单等),23日交到采购管理部;

如发现漏报,扣罚当事人100-200元/次,并在未报齐单据前停止所有供应商对该经营单位供货。

(2)采购管理员填制费用报销单后,在每月26-30日到各经营单位审批后报销。

采购管理部事先就请购与报销差异进行简要分析及沟通后上报各级领导审核,如仍不清事项或疑议,各级领导直接询问原经办人,采购管理部仅对发票、价格负责,财务对发票、入库单、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增加单入账手续负责。

除集团统一要求不予付款外,需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得拖欠,若拖欠产生的如供应商停止供货等方式造成的损失由经营单位负责;

(3)由于授权范围内的美陈用品、庆典用品使用频率高、时间性强、价格固定、位置重复使用性等特点,美陈用品、庆典用品的请购、采购、验收、对账、填制报销单工作由经营单位自行操作实施,但采购平台没有列示的除外,各经营单位每月26-30日将上月的美陈用品、庆典用品报销单明细报到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对授权的单价进行审核签字;

(4)日常招待用品如水果、烟、茶、活动用品(不含奖品)及特殊用途用品的采购,由经营单位(职能部门)自行采购及报销,不需采购管理部签批。

6、出库:按各经营单位规定办理。

(二)采购管理员管理办法

1、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

(1)每月按比例和考虑数量、价格较高或价格波动频繁的品种进行市场询价,抽查比率不低总量的5%,并填制《本月商品询价表》;

(2)采购管理员需在下列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比价工作:

A、由经营单位派人共同确认商品或服务后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美陈工程:5个工作日完成;促销品:5个工作日完成;演出类:3个工作日完成。

B、下列类别由采购员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消防类:2个工作日完成;钢材类:2个工作日完成;印刷品类:1个工作日完成。

(3)采购管理员依据上述市场调研结果按月更新平台价格信息。

2、采购管理员按月对各单位采购情况进行采购分析,填制《本月采购明细表》、《供应商明细表》。

3、协调供应商关系,提高供应商服务情况,协调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每月定期对经营单位及供应商进行拜访,了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协调和处理客户投诉事项,并提交书面报告。

4、每天早8:30-9:30查看网上请购单,注意请购价格、供应商、需比价等方面信息,填制查看记录,对价格异常现象向经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交书面报告。

5、采购管理员每月21-25日与供应商对账,依据网上打印的《请购单》、经营单位交报的入库单、比价单、低值易耗品增加单、固定资产增加单、供应商提交的入库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费用报销单。

6、采购管理员每月26-30日(预留转帐时间)将经采购管理部部长审批的报销单送达请购部门进行审批及报销。

(三)供应商管理办法

1、资质合格的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标方式入选中东长期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及时、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3、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货物价格不高于同类市场平均价,若高于市场平均价,供方承担当月所供货物10倍差价款,需方有权从其货款直接扣除,不足部分,需方保留对供方的追偿权。由于市场价格变动,价格确需提高的,供应商应提出书面材料,经采购管理部市场调研后确认,对未确认提价的,执行原价格。

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货物质量,如是假牌或以次充好,供方承担供货总金额的2倍违约金,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其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需方保留对供方的追偿权;

5、供应商承诺免费送货,但一次送货量金额较小的除外,送费费用由经营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并由经营单位承担;

6、供应商若在年度内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需方有权终止供方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1)年度内接到需求单位三次书面投诉事项;

(2)年度内出现二次价高事件;

(3)年度内出现一次假牌或以次充好事件。

(4)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有其他有失诚信,弄虚作假行为的。

7、供应商在同意上述条款条件下,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供应合同;

8、定期对供应商考评

采购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资信、价格等情况的考评,经营单位负责供应商商品质量、服务及时度、售后服务等情况的考评。

(四)外埠经营单位的采购

供应商由采购管理部在当地选定,采购价格参照采购平台价格。请购、比价、对账、报销由经营单位自行控制,采购管理部定期进行抽查。

五、奖罚

文件编号 ZD/ZD-CG-05 版次/修订状态 C/1 生效日期 2009-02-26

1、经营单位未按本制度请购、比价、采购、入库、报账的,每一项在年度内出现三次违反本制度《具体管理办法》之规定的取消该单位授权采购资格。违反本制度每一项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中东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奖惩制度办理;

2、采购管理部未按本制度完成职责的,采购管理员每次每项罚款100元,累计罚款500元降一级工资,年内累计罚款1000元的交由人力资源部待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中东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奖惩制度办理;

3、采购管理部鼓励全员参与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监督,包括对采购平台价格的监督和提供更优秀的供应商,采购管理部将设立年度采购建设突出贡献奖,对在采购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奖惩制度标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附则

1、本制度由中东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2、本制度中罚则部分不排除其它制度约束;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XX集团授权管理制度

天山集团授权管理制度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天山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1.3释义 1.3.1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为使下级或部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或完成某项任务,在一定时间赋予其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过程。 2 授权管理的原则 在保证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效率,集团公司授权按照权责一致、合理适度的原则。 2.1统一指挥原则。在授权的过程中,要坚持一人只对一人负责、一人向一人授权工作的原则,不能多头授权。 2.2逐级授权的原则。集团公司的内部授权,应从最高层组织开始,自上而下的逐级授权,不能越级授权。 2.3职权与职责相对称的原则。职权是执行任务的权力,职责是完成任务的义务,两者必须相称,行使职权的同时就应当负有相应的职责,把职责交给下级的同时要给予下级履行职责的相应职权。 2.4可控原则。授权不仅要适当,还要可控。正确的授权,不能放任、撒手不管,要在授权的范围、时间、人员等方面保留某种控制权。 2.5例外管理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已有的规定由各级组织行使自己的权力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既能保证正常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又能应付特殊性的例外管理工作。 2.6考绩原则。权力授出后,定期对下属进行考核,对下属的用权情况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并与下属的利益结合起来。 2.7职权绝对性原则。集团公司内部的上级组织授权给下级之后,对下级人员的权力使用情况仍负有责任。 3 授权者管理职权及职责 3.1董事长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19 /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授权管理机构与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授权的形成............................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授权的形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五章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六章授权责任追究机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七章授权监督检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八章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19 / 2 为确保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第一条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建立合理的授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确立集团公司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指集团公司授权机构(或岗位)第二条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向受权机构(或岗位)授予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包括集团公司对下属二级成员单位有关财务、资金、人事、资产、业务等管理活动权限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管理层级之间的逐级授权。 第三条授权与赋予责任、受权与承担责任相统一。自受权之日起,受权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和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越权;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三)越权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受权权限内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遵行如下原则: (一)逐级授权原则。上级授权机构(或岗位)对下级机构(或岗位)授权,下级机构(或岗位)根据需要可再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机构(或岗位)向原授权机构(或岗位)负责和承担全部责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宝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原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准确率。 以便有效地实施招投标和计算机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分厂的原料、辅料采购计划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采购管理程序 3.2 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程序 4、管理职责 4.1 使用部门 4.1.1 原料、辅料各专业的专业工程师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股份公司各分厂的主管 部门负责审核。 4.1.2 参与本单位库存量的控制。 4.1.3 参与采购资金价格管理。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确定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代储代销、零库存) 4.2.2 执行各类采购计划,负责计划价的控制。 5、计划管理 5.1 计划分类 5.1.1 类别: 5.1.1.1 原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铁水、铁合金、萤石、废钢、切头、冷条、钢渣等。 5.1.1.2 耐火材料:指股份公司使用的镁碳砖、钢包砖、中包涂料、水口、塞棒、连 187

铸保护渣等。 5.1.1.3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类、有色材、建材类、木材类、电线电缆类、二类机电、电器元件、交电、工具、小五金、水暖配件、标准件、阀门、输送带、橡胶管、三角带、化工、油漆、化学、玻璃器皿、密封材料、杂料、金属软管、劳保用品等。 5.1.1.4 能源材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水、氧气、氩气、氮气、电、汽油、柴油。 5.1.1.5 生产准备金: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满足生产正常运转所需预留的资金。 5.1.2 年计划: 5.1.2.1 年计划范围: a.每年都消耗且批量大的、短期不变的原材料。 b.通用、标准的原材料。 5.1.2.2 年计划申报时间:每年8 月20 日-9 月25 日。 5.1.2.3 年计划执行情况 a.原则上年计划均进行招投标。 b.年计划中要求分期、分批到的要写清楚。 5.1.2.5 年计划的审批、编制、审核必须由作业区专业技术员、生产分厂主任工程师、 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股份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1.3 月计划 5.1.3.1 采购周期:严格按股份公司制定的采购周期表中时间申报月计划。 5.1.3.2 审批:严格按股份公司统一表格中设置的栏目,签字、审核。 5.1.4 临时计划: 5.1.4.1 凡在年计划、月计划中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临时计划的采购周期为一年。 5.2 紧急计划管理 5.2.1 由于特殊原因如: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原材料采购计划变更或需要紧急采购物资,如时间紧张,可先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由生产分厂先到供应部门领用,但在两天内必须按计划申报程序补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 5.2.2 需到厂家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时间紧张,生产分厂可根据以前物资使用的情况, 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物资需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推荐的厂家等,由供应部组织协调紧急采购,但在电话通知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报供应 188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 3 —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 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 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 4 —

集团公司授权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集中管理和内部控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授权,指为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以法人身份委托其所属分支机构或相关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 “以公司名义”,指以“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的名义。 第三条公司授权,一般采取在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规定分支机构或者相关人员的经营管理权限和就特别的经营管理事项向相关机构或者相关人员签发公司授权书两种形式实施。 第四条公司授权管理实行权责一致的原则,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授权人为分支机构的,由被授权人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经营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被授权人为个人的,由被授权人负责实施授权经营事务

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授权根据对象和层次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 直接授权,指公司以法人身份对相关被授权人进行的授权。 转授权,指在直接授权的范围内,被授权人对他人的再行授权。 第二章授权事项范围 第六条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级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以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范围,为公司对分支机构及相关人员经营管理权限的直接授权。除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另有规定或者相对人有特别要求外,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其经营权限及职责范围内从事下列经营行为,可不再另行办理书面授权: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各种项目谈判、招投标,并签订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中介、团体保险、业务外包、业务合作以及租赁、装修、采购等); (二)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人员招聘,并与相关人员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代理合同、辅助用工合同或其他用工合同; (三)其他属于本级机构或相关人员经营权限范围、

集团与子公司的权限管理规定

关于集团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 限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责任制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履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 第二章相互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

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1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既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又是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 2.2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视各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 2.3各子公司的经营实行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原则上,集团公司不直接干预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但当各子公司经营的各项指标出现异常或集团公司下达给各子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完成视,集团公司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监督的权力。 第三章权限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主要职权 (1)集团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和管理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xx公司(集团)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范公司商标管理,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xx企业x产品、x 产品企业商标的授权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一、职责划分xx 企业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x产品x产品营销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许可使用;(三)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四)负责监管、督查被许可使用商标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五)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二、商标使用条件(一)xx企业x产品企业现拥有“xx”、“xx”两个中国驰名商标,“xx”、“xx”等个省级著名商标。其中,xx公司为“xx”牌商标的实际持有人、xx公司为“xx”牌商标的实际持有人、xx 公司为“xx”牌商标的实际持有人、xx公司为“xx”牌商标的实际持有人。(二)目前,被授权使用“xx”牌商标的企业有:xx产品有限公司(含xx分公司)、xx产品有限公司、xx产品股份有限公司、xx产品有限公司、xxx产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被授权使用

“xx”牌商标的企业有:xx产品有限公司、xx产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被授权使用“xx”牌商标的企业有:xx产品有限公司、xx产品有限公司(含xx分公司);被授权使用“xx”牌商标的企业有:xx产品有限公司。(三)集团内部企业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由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进入OA审批流程,由商标持有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授权,并报x公司备案。(四)其他企业(如股权合作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等)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必须经销售公司对该企业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资信情况、生产和质量保证能力、近一年的x产品产品质量数据进行审核,并形成申请材料上报x公司。在达到公司要求并经各级领导完成审批后,与商标持有公司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三、商标使用许可程序对拟使用相关企业注册商标的公司,必须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办理程序如下:(一)由商标持有公司(或销售公司)向x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进入OA流转;(二)x公司x产品x产品营销部对被许可使用公司进行资格审核;(三)由商标持有公司(或销售公司)草拟商标许可合同(合同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许可使用商标的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专业资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性文件; (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围的采购结果;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 (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 (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 (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 41 —

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汇编

A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管理机构与职责 (4) 第三章授权的形成 (5) 第四章授权的形式 (6) 第五章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7) 第六章授权责任追究机制 (8) 第七章授权监督检查 (10) 第八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控制、自我约束和风险防,建立合理的授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确立集团公司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指集团公司授权机构(或岗位)在法定经营围向受权机构(或岗位)授予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包括集团公司对下属二级成员单位有关财务、资金、人事、资产、业务等管理活动权限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管理层级之间的逐级授权。 第三条授权与赋予责任、受权与承担责任相统一。自受权之日起,受权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和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权限围行使职权,严禁越权;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三)越权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受权权限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遵行如下原则: (一)逐级授权原则。上级授权机构(或岗位)对下级机构(或岗位)授权,下级机构(或岗位)根据需要可再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机构(或岗位)向原授权机构(或岗位)负责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授或变相转授已有权限之外的权限; (二)适度授权原则。受权机构(或岗位)在授权围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的风险与其控制风险的能力相一致;

(三)制约监督原则。授权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经办机构(或岗位)对超越授权围事项有权拒绝,并向上级授权机构(或岗位)报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经理层对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授权、集团公司对各二级成员单位等授权的管理。二级成员单位对三级成员单位授权,可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授权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授权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对经理层进行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进行授权。授权形成的集团公司“授权表”由董事会同意审批并签署执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是集团授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授权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与调整授权管理相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授权方案,对授权容进行初步审查; (二)具体办理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事宜、制定各类授权表; (三)规授权管理,对授权表、授权书等授权有关的文书进行登记、使用、保管、归档; (四)负责、督导落实公司授权管理工作,检查授权执行效果; (五)其它与公司授权管理相关的工作。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 .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 .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突发事故等情况下,造成物资需求计划不能及时报送,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等需要所进行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资紧急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响应、规范决策、备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 第二章适用情形 第五条物资紧急采购适用以下紧急情况: (一)因突发自然灾害对生产建设造成损害,为抢险救灾、保障人身安全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因生产建设中发现重大隐患,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因突发生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或限电、供热中断

及其他紧急情况,为尽快恢复生产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四)因主要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所需零星设备或备品无库存,必须立即安排采购,否则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中,为保障物资供应需紧急采购的。 第六条以上紧急情况下,应优先通过库存储备、协议库存、应急储备、紧急调拨等方式满足使用需求。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七条为提高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物资供应保障的需要,物资紧急采购一般由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需求单位在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紧急采购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予以协调帮助的,可向上级单位书面提出有关协调事项和要求。 第九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满足紧急情况下救援抢险需要,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或特别紧急情况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紧急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经主要负责人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听取采购承办部门汇报后予以确认,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决策会议审议后确认。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物资需求的计划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避免管理原因导致的物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集团公司和谐、高效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项目公司负责人的基本授权、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向项目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相关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以及集团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的特别授权,各相关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相关被授权人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项目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项目公司负责人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项目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基本授权,接受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可以再向其所辖机构中的其他个人转授权,但转授权范围不得超过基本授权范围。接受

基本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及接受转授权的人共同对转授权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转授权行为实施的后果。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具体事务处理需要可向其他相关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中的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书》,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 (2)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项目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相关负责人签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授权书》,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 第三章基本授权的制定、管理和变更程序第八条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项目公司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使以下授权权限(具体在《授权书》中体现): (1)人事任免、调整岗位(建议权、决定权); (2)绩效考核、奖惩(参与权、建议权、决定权); (3)晋升、降职、调薪、福利(建议权、决定权); (4)组织建设; (5)制度建设。 第十条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岗位职责范围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财务日常报销、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及报送等财务工作; (2)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目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完善业务流程; (3)负责对项目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制定,集团本部计划财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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