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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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总说明

一、《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401~407-2005)(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共分七册,包括:第一册通用专案;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排水工程;第六册给水、燃气工程;第七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市政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市政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以及厂区、小区和单体建筑室外总体的道路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格的市政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标准图集,结合现场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基础数据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技术手册等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不分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场内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周转性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挡土板和临时固定螺栓等施工措施性消耗量,均为周转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周转性材料在场外的运输费用。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护费未考虑在定额内,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考虑。

3. 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包括了配制损耗,定额中的半成品消耗量包括了施工损耗。

(1)配合比是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现行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的。

(2)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存在下列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① 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

② 混凝土的塌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

③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同;

④ 抹灰砂浆的体积比不同。

(3)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制定。

4.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的其他直接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或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带括号材料)的百分数表示。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主要机械分别按机械容量、性能及工作物对象分类,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占机械费的百分数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量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的其他直接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3.机械幅度差: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并按不同的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来确定机械幅度差。

九、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本定额如使用商品混凝土,按下列规定计算:

1.《道路工程》册项目:套用相应的集中拌制混凝土定额项目,混凝土单价按商品混凝土单价计算,非泵送混凝土还应计算从卸料点至浇筑点的水平运输费用。

2.除《道路工程》册以外的项目:使用泵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工程量扣除0.753工日和混凝土搅拌机、机动翻斗车、起重机的全部台班,其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泵送商品混凝土单价计算。使用非泵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工程量扣除0.655工日和混凝土搅拌机的全部台班,其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单价计算。

十一、本定额未编列的项目,可套用我省现行其他专业定额相应项目的消耗量及其规定(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相应费用。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册

册说明

本册适用于各专业市政工程。各专业市政工程套用定额的先后顺序为:本专业册定额项目与《通用项目》册重复时,套用本专业册定额相应项目;本专业册定额没有的项目,先套用《通用项目》册定额相应项目,若《通用项目》册缺项,则套用市政其他专业册定额相应项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按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用。本章定额中的施工机械按合理的机械配备考虑。

二、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三、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四、本章回填土压实、碾压项目均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人工松填土、机械松填土项目均按松填体积计算,其他土方项目(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项目)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有的地区存在大孔隙土,利用大孔隙土挖方作填方时,其挖方工程量系数应相应增加,系数可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土壤地质情况协商确定。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挖湿土及淤泥时所发生的排水费用,可另行计算。

六、人工挖土方项目不设深度,深度不同时不作调整。

七、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定额四类土项目乘以系数1.43。

八、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九、挖土方项目和山坡切土项目以原地面标高作为划分界限,以上为“山坡切土”,以下为“挖土方”。

十、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项目。

十一、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分别套用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定额项目。

十二、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且人工挖土工程量≤总挖方工程量的10%的,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十三、花格铺草皮项目,如定额与设计草皮面积不同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数量按草皮面积比例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十四、单位工程的单项机械土石方定额工程量在2000m3以内时,相应定额的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10。

十五、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c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7。

十七、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十八、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不另行调整。

十九、自卸汽车运土、石方项目,采用人工装车或反铲挖掘机、抓铲挖掘机装车的,相应运输1km以内定额中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3;采用拉铲挖掘机装车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6。

二十、运淤泥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30。

二十一、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定额适用于无法采用振动压路机施工的土方工程量。

二十二、石方爆破定额按电雷管、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未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采用火雷管的,雷管材料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按每个雷管增加导火索用量2.12m。

二十三、本章定额未考虑现场障碍物清理,如有发生,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另行计算。

二十四、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0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二十五、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十六、人工铺草皮定额适用于道路边坡铺草,不适用于路边绿化项目。

二十七、回填砂包土不分路基、沟槽,均套用机械填土碾压定额项目,砂包土材料按1.2m3。

二十八、台背回填砂套用槽坑回填砂定额项目,人工、机械台班数量乘以0.9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挖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超挖量并入石方工程量计算,超挖量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计算。挖土、石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二、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人工挖土堤台阶按挖前的堤坡尺寸以面积计算。人工满铺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人工花格铺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格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三、因放坡和工作面预留宽度增加的开挖工程量并入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工程应根据工程实地情况、采用合理施工工艺决定是否放坡及采用放坡情况下合理的放坡系数。因预留工作面导致基坑、沟、槽底尺寸加宽的,工作面的预留宽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四、填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或按挖方工程量扣除埋入物体积计算。

五、运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包括沿线的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按挖方工程量扣除埋入物体积计算回填方工程量的,2.5%系数不扣除。

七、机械沟槽、基坑土方、淤泥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如清底、切边、修整底边等),在编制预算时,机械挖土可按总挖方工程量的90%计算,人工挖土总挖方工程量的10%计算,结算时人机比例按实计算,若人工挖土部分超过10%,不能乘以系数1.5。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重心至填土石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闽建法〔2002〕148号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4),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函告省厅法规处、建筑业处。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2.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 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正确依法行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具体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法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行政监督机关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设置审批核准环节,已经设置的,一律废止。 第五条监督机关采用下列方式实施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关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浙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 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定额中混凝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的有下列不同时,按《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1)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 (2)混凝土的塌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 (3)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同; (4)抹灰砂浆的体积比不同。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一章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和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2.建筑物超高降效,包括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按降效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11、附件2闽建科〔2017〕7号《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报批稿)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3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in Fujian 2017-0 - 发布2017 -0-0 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in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35-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7年月日 2017年福州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办科【2017】1号文要求,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文件管理规程使用的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施工、监理、检测、建设、监督等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市政工程质量控制资料;5.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检验资料;6.市政工程竣工文件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城市隧道(钻爆法施工)的内容; 2 增加城市综合管廊的内容; 3增加污水处理厂及城市照明等内容; 4 增加部分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检验资料内容; 5引入工程总承包和代建模式,并在相关内容及表单中体现; 6 对原规程部分条文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或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邮编:350008),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00福建安装消耗量定额2012版(总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213-2000),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审核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控制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安装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企业具备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施工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标准图集,结合现场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基础数据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技术手册等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各种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场内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主要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功效考虑,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量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3.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并按不同的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来确定机械幅度差。 4.仪器仪表费按正常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及合理的台班费用计算。 九、本定额已考虑设备、材料(含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水平和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设备、材料需要再次搬运的,另行计算二次搬运费。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规定按定额或材料乘系数换算的项目,计算基数不含带“( )”的材料。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 一、《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九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 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市政管网工程、第六章钢筋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其他相关项目、第九章措施项目。 二、《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203-1999)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11-2000) 5.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 6.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合订本)》(1997)

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 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9.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10.兄弟省市相关市政定额及其他相关资料。 我区原有补充定额及有代表性的工程现场测算资料。11.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人工工日的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按不同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市政综合工日(一类)、市政综合工日(二类)、市政综合工日(三类)。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的损耗。 2.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3.用量少、价值少的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已综合 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第九册地铁工程 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九、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调整办法。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适用海拔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调整办法。

福建省消耗量定额造价站解释

闽建筑函[2010]39号 闽建筑函[2010]39号|关于调整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计取办法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用的通知 文件号:闽建筑函[2010]39号新闻来源:晨曦软件阅读数:1189 更新日期:2010-5-24 闽建筑函[2010]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10]17号),现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总说明第十条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按照定额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 二、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检测单价按塔吊2000元/台.次、施工电梯1500元/台.次,检测次数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金额不得低于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 三、本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建筑檐高 40m以内 40-70m 70-100m 100-130m 130-160m 塔吊检测次数(次) 2 2 3 3 4 施工电梯检测次数(次) 2 3 4 5 6 注:塔吊检测次数在套用建筑檐高(建筑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时,高于建筑檐口的结构高度和塔吊基础顶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并入建筑檐高计算。(例:建筑檐高65m,高出屋面的结构高度有3.5m,塔吊基础顶面位于地下室底板标高处为-5.0m,建筑室内外高差0.5m,65+3.5+5-0.5=73m,则塔吊检测次数按70-100m檐高套用,即检测3次。) 闽建筑[2009]38号、 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闽建筑[2009]38号 浏览次数:553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08]43号)等有关规定,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详附件1),并补充调整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详附件2),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建筑定额》)配套使用。 二、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一章垂直运输工程的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 三、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二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说明第五点、第十点、编号12015~12017、12042~12046、12048~12050、12070的定额。 附件:1.《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 2.《补充调整的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_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 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 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 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 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以下简称本单价表),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 212-2000),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单价表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单价表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单价表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单价表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单价表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侯、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单价表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人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单价表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城市桥梁工程

福建市政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 第二章、桥梁工程 1.总则 1.0.1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促进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常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本篇适用于福建省城镇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管理,本指南未涉及的桥型按有关规范执行。 1.0.2编制依据. 1.现行的与城市桥梁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 2011 3)《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 77-98 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6)《公路纲吉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2.福建省颁布施行的现行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3.行业内同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0.3本篇示意图尺寸均以mm为单位,文字说明中大于等于1m以m为单位,小于1m以mm为单位。 1.0.4当采用本指南时,除遵守图集有关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0.5章节划分

总则、基本规定、基础工程、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及其他附属工程。 2.基本规定 2.1桥梁施工工序 一般桥梁施工工序 2.2外观质量要求 1.应采用同一类型的模板、修饰方法和脱模剂,结构物表面纹理和颜色应均匀一致。 2.竣工后的桥梁应线形平顺,外形美观,弯道、坡度、超高、加宽要做到流畅顺适。 3.一种结构形式与另一种结构形式连接过渡段应匀称、协调、自然,赋予美感。 4.结构物外路面的表面应平整密实,外观整齐,无蜂窝、麻面、露筋、空洞及缺边掉角。分段浇筑时,段与段之间不得有错台。预制构件尺寸准确,拼装时接头平顺。 5.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 2.3施工要点 2.3.1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 1)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钢筋应按不同品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对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泥 1)选用水泥不得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耐久性和使用条件产生不利影响; 2)水泥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75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进场水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 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 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 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 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 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 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 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编制说明 第一节概述 一、市政定额简介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 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 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 2.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全国新的计算方法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云南省历来均按混凝土 的休积摊消,考虑到历史习惯,结合简化计算的要求,统筹法表明可以大大地减少模板计算的工作量, 提高预结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了和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相统一,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93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模板工程量仍按混凝土的体积来摊消,定额单位也相同,即模板工程量等于混凝 土工程量。套用子目时注意紧跟混凝土子目(工程量相同),汇总时注意汇人措施费用中。3.为了保持专业上的习惯,市政定额中的土建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 额》一致;市政定额中的安装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一致。4.土建工程中不分主材辅材,定额所用材料其费用全部进入基价,使用时按清单或合同认定的主

安徽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安徽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作者:佚名建筑定额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5 更新时间:2008-11-30 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估价表),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十章591个子目。二、本估价表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三、本估价表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第三册“桥涵工程”; 2、合肥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00)。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位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的具体计算办法按各地、市规定执行。 3.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可按地、市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估价表),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 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十章591 个子目。 二、本估价表适用范围: 1.单跨100 米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 米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 乘以1.25 系数)。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和《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简介(二) 一、楼地面工程 1、本章第1节垫层项目移植原2002建筑定额第六章地面垫层。 2、根据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将原2001装饰定额第八章栏杆、扶手项目归入楼地面章节。其中铝合金栏杆带铝合金扶手区分半玻、全玻、不带玻项目列项。 3、将2001装饰定额的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归并为陶瓷地砖项目,材质和规格不同在材料价格中体现。取消旧定额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 4、本章踢脚线定额消耗量除了成品踢脚线(大理石、花岗岩定制材踢脚线,杉木、硬木成品踢脚线)外,其他计量单位均按m2编制,与规范相衔接。增加塑料踢脚板(粘贴和装配式),计量单位为m2。 5、说明表述定额考虑的内容,一般不再有不得调整消耗量的规定。不管是人工、材料还是机械台班消耗量,发生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情况,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对消耗量进行调整。(如说明第2点“各种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粘结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与原2001装饰定额比体现了定额指导性(原定额仅调整材料,人工、机械不调整。) 6、工程量计算规则第1点地面垫层的计算规则由原砂垫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计算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与计价规范中的计算规则一致)。 7、间壁墙,隔墙的一种,墙体较薄,多采用轻质材料(如石膏、空心板、胶合板等),在地坪做好以后再进行施工的墙体。 8、楼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新编建筑定额中楼梯混凝土、模板的计算规则一致。与2001装饰定额区别在于新定额楼梯水平面积包括楼梯与楼板相连的梁位。 9、本章人工消耗量比2001装饰定额平均下降幅度达10%~15%,机械台班消耗量下降幅度达15%左右。其中块料面层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下降幅度较大。 二、墙柱面工程 1、新增第2节仿古建筑抹灰定额项目,移植2002仿古建筑园林定额第三章抹灰工程。 2、墙柱面抹灰增加小型构件水泥砂浆抹灰项目;在墙面分格嵌缝基础上增加了柱(梁)面分格嵌缝(木条嵌缝、玻璃嵌缝、金属条嵌缝)三个项目。取消墙、柱、梁面抹混合砂浆、外墙面假面砖。 3、墙柱面镶贴块料取消人造石板材项目和粘结剂粘贴大理石、花岗岩项目;补充挂贴大理石腰线等其它零星项目中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墩、柱帽四个子目;补充瓷板、面砖贴定额,取消2001装饰定额中的瓷质墙面砖、釉面砖项目;将墙柱面贴文化石(腰线砖)项目细分为墙面贴文化石(腰线砖)和柱梁面、零星项目贴文化石(腰线砖)。 4、瓷板、面砖、腰线砖、波形面砖、劈离砖定额项目中的主要材料原来以“块”为单位,现均与国家消耗量定额一致,改为以“m2”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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