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由于临时用电具有施工作业单位多,拆接和移动频繁,各施工单位供配电设备完好情况和人员对施工用电规程和规范熟悉程度差异大等特点,因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成为现场施工作业中潜在危险性最多的危险源之一。作业过程如果不认真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则潜在的危险性往往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 临时用电定义 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程序

根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应先到各级用火审批单位办妥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电申请人还应持电工作业证向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单位应到期停电。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对于非禁火区内临时用电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 对于220/380V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系统。 ●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配电箱内开关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 现场使用的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 配电箱要有单位名称、编号、联系电话等标识;要有防雨措施。箱门应能紧密关闭并上锁。 ● 供电线路横穿道路或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用保护管等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269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03-44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 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4月19日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 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管理。 3.编写依据 3.1国家电网安监[ ]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2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7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8中油化安〔〕163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3.9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4.术语和定义 4.1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技 3 2020年4月19日

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4.2本规定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的 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 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组织制定工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机械动力部 5.2.1机械动力部是全公司电气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合同、框架协议 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的审批,负责公司外区域临时用电的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安全等管理。 5.3用电区域的电气管理单位 5.3.1负责管辖范围内保运队伍临时用电的签发。 5.3.2负责厂区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3.3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管理。 5.3.4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5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5.3.6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 时责令停止作业。 6.管理要求 4 2020年4月19日

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 4.1.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

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列》和国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伤、亡)、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结合朝阳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朝阳分公司内的工程、临时施工、维修的临时用电作业,以及外来(包)施工单位用电作业。 二、临时用电审批 1、分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需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由安保部门,确定用电部位,落实好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电工班长指定专职电工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临时用电的用途,由安保部到现场实地查看,确保安全后,通知电工班长安排专职电工人员为其接、拆电源线,严禁施工单位私自乱接、拆电源线。 3、外来施工单位需进行用电作业是,必须是持有国家承认资质的证书,持证上岗作业,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时间需要延期使用时,必须由用电部门/施工单位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临时用电作业使用时间,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用电主管部门可随时为其断电。 5、施工临时作业现场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监控,确保用电防火安全。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组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装置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具有国家“CCC”认证,或具有建委相关部门许可证方可使用。 9、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10、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应使用接线端子板分开连接。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94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加油站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识别 1、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 2、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第四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运行的加油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

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 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 (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 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 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 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开关箱、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电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附件1)。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人员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持电工有效资质证上岗;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申请单》和相关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并应: (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申请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六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西南油气田公司临用电申请单》。 第七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挂牌。 第九条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得 1、1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得职责、程序与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就是临时用电安全得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得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4、1 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得电源省所接得非永久性用电。 4、2基本要求 4、2、1 作业前,作业单位与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得安全措施。 4、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有关作业得安全规章制度。 4、2、2、2 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得具体安全措施。 4、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得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2、2、4 事故得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2、2、5 相关事故案例与经验、教训。 4、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3、2 对作业现场得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2、3、3 腐蚀性介质得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2、3、4 夜间作业得场所设置满足要求得照明装置; 4、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与熟悉现场环境,进一

步核实安全措施得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得位置及分布。 4、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得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2、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得杂物应清理干净; 4、2、4、2 作业现场得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得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2、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得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得设备上得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2、4、4 作业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2、4、5 作业使用得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得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与电源开关。 4、2、5 进入作业现场得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得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得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得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得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得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3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4、3、1在生产车间、罐区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属时应 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要求。 4、3、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3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3、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的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4.1 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省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4.2基本要求 4.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4.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2.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2.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2.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2.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2.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4.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59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临时用电定义 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程序 根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应先到各级用火审批单位办妥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电申请人还应持电工作业证向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单位应到期停电。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临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临时用电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4.2的要求。 4.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4.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4.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临时用电的作业要求、作业前准备、作业要求、安全检查等安全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岗位操作人员。 2.要求 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a) 公司内部需临时用电的,由用电部门填写《临时电源安装申请》向电工部提出申请,经电工部主管审批后,由电工部主管安排接线作业。 b) 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部门填写《临时电源安装申请》向电工部提出申请,经电工部主管初审签字,由主要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电工部安排接线作业。 c) 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项目主管负责人填写《临时电源安装申请》向电工部提出申请,经电工部主管、主要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电工部安排接线作业。 d)《临时电源安装申请》由电单位留存,作业完成后,交电工部和安全管理部存档。 2.2临时用电的作业要求 a) 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b) 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有持证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c) 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d) 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e) 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f) 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g) 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h)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i) 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2.3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a) 对临时用电管理,由电工部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b) 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临时用电管理系统规定

1.目的 为了规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临时用电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 4.1属地部门职责 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XXXX公司 XXXX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一级文件 □二级文件 ■三级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5)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6)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7)测试临时用电配电柜、总阀、漏电保护开关、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安全防护措施,不正常不得送电; (8)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9)执行临时用电接线、装表、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 临时用电作业受益部门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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