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家庭结构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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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家庭结构变动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着,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

作者:王跃生,1959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

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

一、简单说明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②「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制。

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

数据库做过开发①「曾毅、李伟、梁志武:《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2期;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3年第3期。普"长表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

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本文将通过开发"五普"长表1%抽样数据库(以下简称"长表数据"),力求对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有所把握。

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可进一步分为:1.夫妇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若从与户主关系的角度表述,指户主与其配偶组成的家庭。2.一般核心家庭,或称标准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和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另外一种关系形式也属标准核心家庭,即未婚子女为户主,与其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因为它是核心家庭的完整形式,亦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3.缺损核心家庭,或称单亲家庭,指夫妇一方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同样,未婚户主与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也是残缺核心家庭。4.扩大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

(二)直系家庭。可细分为:1.二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儿子及儿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夫妇同儿子儿媳组成的家庭。2.三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从与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是直系家庭。3.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种表达。从普查数据的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儿子儿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户主夫妇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4.隔代直系家庭。从形式上看,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间一代可称为隔代直系家庭。从户主关系角度看可表述为户主或户主夫妇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及户主同祖父母或祖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以上所述为三代隔代家庭。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四代隔代家庭。

(三)复合家庭。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在此将其分为两类:1.三代复合家庭,主要是父母、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2.二代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儿子儿媳或两个以上已婚兄弟和其子侄组成的家庭。

(四)单人家庭。只有户主一人独立生活所形成的家庭。

(五)残缺家庭。可分为两类:1.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2.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

(六)其他。指户主与其他关系不明确成员组成的家庭。这其中有的彼此之间关系可能很密切,如叔侄关系等。但因无从判定,只好将其列入其他类中。

以上分类是建立在不同代际家庭成员血缘和婚姻关系明确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的成员关系比较简单,所构成的是不同形式的核心家庭。稍微复杂的是夫妇和一个已婚儿女(包括儿媳或女婿)及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构成的直系家庭。因而,通过"五

二、当代家庭结构基本状态及形成方式

(一)不同类型家庭统计

表1显示,核心家庭是当代中国最普遍的家庭类型,直系家庭也是重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复合家庭比较少见。根据这项统计,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是目前中国最基本的家庭类型。为了对不同类型家庭有进一步认识,可将表1再作分解(见表2)。根据表2,标准核心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主体。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比重最大。复合家庭以三代复合家庭为多。

(二)不同类型家庭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这里不打算对所有家庭类型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展开分析,主要探讨变动比较明显且有代表性的家庭类型。 1.核心家庭

依据表2,核心家庭中,标准核心家庭比重最大,占%.在我们看来,它应占核心家庭的绝大多数。那么,为什么核心家庭的其他形式还占相当比例下面着重对标准核心家庭以外的两类家庭加以观察。

(1)夫妇核心家庭

根据长表数据,夫妻组成的核心家庭是重要的核心家庭形式。夫妇核心家庭比重高低主要受制于两个因素,一是已婚夫妇婚育间隔,一是夫妇所养育子女离家独立生活的时间。当然,若青年夫妇婚后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对夫妇核心家庭的比重将不产生影响;一旦其婚后独立生活,影响将显示出来。

那么当代夫妇核心家庭究竟以子女已婚离家的中老年夫妇为主,还是已婚未生育青年夫妇为主呢图1显示了夫妇核心家庭户主的年龄分布。夫妻核心家庭户主年龄集中于45-69岁年龄段。根据长表数据,这几个年龄段夫妻核心家庭比重超过总数的60%;低谷在30-40岁各年龄段,同时24岁以下75岁以上年龄段所占比重也较低。这种曲线走向与中国当代家庭生命周期有密切关系。24岁以下比重较低,在于这一年龄段者尚未普遍完婚,城市尤其如此;25岁年龄组夫妇核心家庭上升,与该年龄段已婚夫妇晚育有关。30-40岁年龄段夫妇处于养育子女时期,他们多半已经生育,但子女尚未成年,由此组成的多是标准核心家庭。45岁以上夫妇的子女逐渐长大成人,他们或离乡

求学,或出外谋生,夫妻"空巢"家庭比重随之上升。75岁以后,丧偶情形增多,其中一部分人因此进入单人户行列;一部分年老体弱且有已婚子女的丧偶老人则可能与子女生活,形成直系家庭。

标准核心家庭夫妇生育数量与夫妇核心家庭的形成有密切关系。这是因为,当代中、高等教育相对普及,子女离开父母赴外地求学比重增大;同时自主择业普遍,子女于家乡之外寻找工作渐成趋势。即使在本地就业,子女婚后独立生活的比例明显增加。这种背景下,只有一个或两个以下子女的标准核心家庭易于"转型".对父母来说,很容易形成"空巢"家庭。

长表数据提供了15-50周岁妇女的生育史数据,借此可观察20-50周岁之间各年龄段夫妇核心家庭户主妻子的生育状况,进而了解中青年夫妇核心家庭的形成。夫妇核心家庭中,户主妻子在

20-50岁未生育者占%.而长表所有20-50岁妇女样本中,尚未生育者只有%.这表明,20-50周岁夫妇核心家庭中,妻子未育率明显高于同龄组所有妇女未育比例。

其中25岁年龄段户主妻子未育者占%,30岁年龄段户主妻子未育者仍有%.它意味着晚育对这些年龄段夫妇核心家庭的维持和占有相对高的比例起着很大作用。

独生子女政策对夫妇核心家庭形成所起的作用更加突出。40岁年龄段户主妻子只生一孩者占%,45岁年龄段户主妻子的这一比例为%(而这两个年龄段所有已婚妇女中,生育一孩者分别为%和%)。若这两个年龄段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在25岁左右,至2000年其子女已基本成人,离开父母是造成夫妇核心家庭比例升高的主要原因。

计划生育政策下少育环境的形成亦促使夫妇核心家庭增加。根据长表数据,夫妇核心家庭中,40岁和45岁年龄段户主之妻生育二胎比例分别为%和%,而三胎以上分别为%和%.其中45岁年龄段户主之妻生育二胎者在不同胎次生育中所占比重最大。从时间上看,2000年普查时40岁和45岁年龄组户主夫妇90%以上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结婚,正值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期。其子女在90年代末逐渐长大成人,并开始离家。夫妇婚后推迟生育使婚育间隔扩大,将直接提高夫妇核心家庭在核心家庭总数中的比例。而只生育一孩家庭比重大,当夫妇进入中年之后,随着子女离开家庭,形成夫妇核心家庭的概率也将提高。可见,198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对核心家庭所起的影响和作用,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日渐突出。(2)缺损核心家庭缺损核心家庭主要由户主与未婚子女组成。下面观察户主婚姻状况以认识其形成方式。

初婚有配偶与再婚有配偶者在有婚姻行为户主中占%.这说明,户主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是缺损核心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根据统计,缺损核心家庭户主初婚有配偶类中,男性占%,女性占%;再婚有配偶类中,男性占%,女性占%.它表明,夫妻两地分居时,子女随母亲生活是主流。

丧偶所产生的缺损核心家庭比重接近30%,可见它也是导致核心家庭"缺损"的重要原因。

性别构成上,女性户主稍高,但两者差距并不很大。年龄构成39岁以下占%,40-59岁占%,60岁以上占%.中年户主丧偶者所占比重最大。老年户主未占主导地位的原因是,丧偶老年人的子女绝

大多数已结婚,若与子女居住,他们所组成的多是直系家庭;若未与子女同住,则生活在单人家庭中。中年以下丧偶户主占较大比例表明不少丧偶者未及时婚配。

当然,离婚是形成缺损核心家庭不可忽视的因素。离婚户主的性别构成为男性%,女性%.就数据而言,夫妇离婚后子女跟父亲生活的比重大于随母生活。这一点城乡之间应有区别。在城市,人们的一般印象是,夫妇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比例较高;在农村,婚姻方式仍以妻随夫为主,离婚则以妻子离开丈夫村庄回娘家、子女留在丈夫家为表现形式。长表数据证实了城乡夫妇离婚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差异:城市缺损家庭离婚户主的男女构成分别为%和%,农村分别为%和%.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表3,有183个户主样本为未婚,在该类缺损家庭中占%.若从亲生子女角度去理解,未婚男女将婚外生育子女养育起来会形成未婚有子女家庭。不过,在中国现阶段,虽不能排除这种情形,但应该比较少见。我们推测,这种现象主要是未婚户主收养子女所造成,当然也包括过继子女。若从这一点去认识,未婚男性户主应是主体。长表所做统计证实了我们的推断。这些样本中,男性占%,女性占%.其年龄集中在40-60岁年龄段,20岁以下占%.一般而言,低年龄户主收养子女的可能性较小。或许这些未婚有子女样本的产生还有收养之外的其他原因。

2.直系家庭

根据长表数据,直系家庭的主体是三代直系家庭。在当代,从家庭代际生命周期和成员关系角度来看,大多数家庭能实现三代共存①[这里的"共存"是指直系亲属中有三代、四代人或以上者同时在世,包括分居另爨的直系成员。]的目标。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实现四代人共存的家庭也在增加。当然其中有城乡之别,城市由于推行晚婚晚育,四代共存家庭较少。2000年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发现,不少70岁以上老人的孙辈子女开始结婚生育。但这些老人或与配偶生活,或单独生活,多代同堂已不是他们的追求。孙辈子女结婚生育后或独立居住,或与其父母生活,而不是与祖父母同住。所以四代直系家庭产生的可能性提高不等于其在实际生活中比重增加。"五普"数据对家庭成员关系分类线条相对粗略,也许会掩盖部分四代及以上直系家庭。

当户主下有儿孙、上有父母,或上有父祖、下有子女时,能容易判定其属于四代家庭;若户主是四代中辈分最长或最低者,就需设定曾孙子女或曾祖父母等关系类型,这样才能判定其是否为四代家庭。然而,"五普"将曾祖父母以上直系长辈均定义为"祖父母",将曾孙子女以下直系晚辈定义为"孙子女"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编《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7页。].由此失去判定其代际数的线索,因而可能丢失四代以上家庭样本。

就社会实际而言,四代及以上家庭中,最年长一代往往退出劳动领域,最低辈分者多未成年,由他们充当户主的比例是比较低的。所以,从这一角度讲,被"丢失"的四代家庭样本不会很大。

直系家庭中隔代直系家庭值得关注。这些隔代家庭主要是祖父母与孙辈子女构成的生活单位。隔代家庭形成有两种途径,一是子、媳先父母去世,留下孙子女,这种情形是存在的。不过,子、媳双亡形成的隔代家庭比例不会很大。二是户主子、媳在外地工作,孙子女留给老人照料。在相对

封闭的农业社会,这种情形比较少。即使儿辈离家谋生,也以儿子为主,儿媳与未成年孙子女留在家中。现代化水平高的社会,未成年子女以跟随父母生活为主,他们很少被留给异地居住的祖父母照顾。但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阶段,在妇女充分就业的社会,人口迁移受户籍约束较多的社会和现代化水平不均衡的城市社会,第二种隔代家庭有了形成条件。

"五普"长表有对家庭户籍人口外出半年以上者的统计。这有助于认识隔代家庭与人口流动的关系。整体而言,隔代直系家庭比重在2%以上地区(省级单位),离家半年以上者在隔代直系家庭中所占比重超过60%.其中一户有二人以上离家且超过50%的省份均在南方,这些地区有高比例的隔代直系家庭(如江西隔代家庭占%,重庆%,四川%)。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人口集中且隔代直系家庭比重大的地区,离家半年以上人口所占比重并不大(如北京为12%,上海3%)。这说明这些都市隔代直系家庭并非由于子辈离家所形成,而与孙辈子女寄居有很大关系。

3.复合家庭

复合家庭是传统时代的一个重要形态,亦是被当时社会推崇的家庭类型(虽然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同一历史时期多数家庭难以保持复合家庭的居制)。传统意义上的复合家庭建立在"同居共财"基础上,家长统领家庭事务。

根据2000年前后我们在河北、浙江和湖北等地农村所做调查,一个上百、数百户的村庄,已很难见到复合家庭的踪影。然而,按照长表数据,当代中国复合家庭虽少,却仍然存在。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具有传统意义的复合家庭或许尚有遗存,但已婚儿孙将经济收入如数上交给家长的复合家庭不会是多数。它们更多的是一个共伙单位。有的则是"虚拟复合家庭":户口登记簿上两个已婚儿子均在父母名下,或已婚兄弟同登一处,但日常生活单位却相互独立。

4.单人家庭

单人家庭存在的前提是户主本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根据长表数据,8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单人户主中占5%.这些老年人究竟真实地独自生活,还是"虚拟"性单独居住依据"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课题组1998年一项调查,80岁以上老人独居比例占%,其中85岁以上独居比例为%②["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课题组:《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调查数据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7页。].它表明,当代社会高龄老年人独自居住并非个别现象。当然,不排除曾经单立户口、但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高龄老人被登记为单人户。

幼童,甚至婴儿单人户也出现在数据中。一般而言,未成年人单独生活的可能性较高龄老年人小得多。14岁以下少年和幼儿构成的单人户占%,这一比例不低。实际上,不仅14岁以下,甚至19岁以下者单独生活也是很少的。故其中大部分应是虚拟单人家庭。通过对其户口性质进行检查,我们发现,所有14岁以下样本中,农业人口占%,非农业人口占%.那么这些单人户是怎样产生的呢比较一致的看法为,留守儿童是其中的主体。即父母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其一个子女留在家中,依附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生活。普查时往往将这个子女单独统计,形成虚拟单人户。而按照家庭

类型划分原则,这些未成年人如与祖父母生活,应被列入隔代直系家庭之中。若是这样,留守儿童所形成的虚拟单人户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隔代直系家庭比重。不过,普查当年出生者或只有一两岁者成为单人户户主的现象表明,还有其他虚立户口行为。如将单人户中19岁以下者除去,单人家庭户主年龄构成比例如表4所示。总的来看,25岁年龄段和65岁年龄段比重相对最大。不过从20岁年龄段到75岁年龄段,都有一定比例。可见,单人家庭并非年轻和年老人口群体所特有。

根据长表数据,单人家庭户主中男性占%,女性占%.图2显示,两者在不同年龄段的构成有明显区别。男性峰值在25岁年龄段,但比较窄;女性峰值在60岁和70岁年龄段,且明显高于男性,范围也宽。可以说,前者尚处于青年阶段,后者则在老年时期。这种分布状况提示我们,很可能婚姻行为差异导致这种特征。即30岁前后男性单人家庭户主中有高比例的晚婚者,而女性单人家庭户主在70岁左右有高比例的丧偶者。长表数据显示,未婚类别中,30岁年龄段男性高于女性%;丧偶类别中,75岁年龄段女性高于男性%.

三、1982年以来三次人口普查年份家庭结构比较

曾毅等利用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抽样数据带对家庭结构进行了分析①[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这为纵向考察家庭结构变动提供了可能。

表5显示,尽管笔者依据2000年长表数据对家庭结构的分类与曾毅等对1982年和1990年普查数据分类有一些差异,但基本指标是一致的。故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具有可行性。

从基本构成看,2000年核心家庭较前两次普查减少,比1990年下降了%.单人家庭则较1990年上升了%.直系家庭若包含二代直系家庭,上升%;不含二代直系家庭则上升%.若将核心家庭视为当代小家庭的代表类型,直系家庭作为偏大家庭的代表类型,那么是否可以说2000年普查数据显示出中国家庭向偏大方向转变要回答此问题,需从家庭具体构成来分析。

(一)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中夫妇核心家庭从1982年以来呈上升趋势。2000年比1982年提高%,较1990年增加%,由此表现出大幅增长的势头。前述夫妇核心家庭户集中于45-65岁年龄组,而不完全在年轻夫妇和年老夫妇中间。这种状态与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开居住有关,但并非与老年父母分开居住有直接关系。实际上,农村40岁以上中年户主儿女多进入婚姻年龄;多子女家庭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比例较高;子女婚后普遍与父母分居增加了中年夫妇生活在无子女家庭中的比例。城市50岁以上中老年夫妇中也有与已婚子女分开生活的趋向。此外,城镇19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进入2000年后即使未到结婚年龄,也有不少人离开父母外出求学,身边无子女的夫妇核心家庭由此增加。从这一点看,2000年夫妻核心家庭上升是独生子女政策推行的效应。25岁前后,城镇人口中夫妇核心家庭较高则与晚育有关,但农村的这一年龄组并不突出。

资料来源:1982年家庭结构中核心家庭类的夫妻核心家庭、单人家庭和"其他"家庭类数据来自《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总数据(见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第476-477页)。其余类型数据来自曾毅等《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由于本表数据由普查数据和普查抽样数据两种组成,因而其合计数有一定误差。1990年家庭结构数据来自曾毅等《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2000年数据同表1.

说明:曾毅等对1982年和1990年家庭结构的分类与作者有所不同。在核心家庭中,笔者分类中有扩大核心家庭,曾毅等的分类没有这一类型。在直系家庭中,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笔者的分类中有二代直系家庭,曾毅等无此类型。

我们强调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作用,从夫妇和子女组成核心家庭比重变化上也能体现出来。根据表5,这一类家庭从1982年至1990年呈上升之势,提高了%;至2000年则明显下降,减少了%.在多子女生育环境下,一个子女离家求学或工作虽使家庭规模缩小,但尚不会引起家庭类型发生转变。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子女离家则直接导致家庭类型改变。

父母一方和子女所形成的缺损核心家庭从1982年至2000年呈下降之势。1990年比1982年下降了%,2000年比1990年下降了%.曾毅等认为,户籍管理登记系统是造成分居核心家庭的主要原因。2000年较以前下降,主要因为现在获得以家庭团聚为理由的城镇居留许可比以前容易多了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5期。].我们认为,这一分析是合乎实际的。

综上所述,核心家庭既有总比重下降的一面,也有其中夫妇核心家庭上升的另一面。

(二)直系家庭

就绝对值而言,直系家庭比重1990年与1982年相似,2000年最大。但建立在前两次普查数据基础上的分析未把二代直系家庭包含进去。若对2000年数据进行分析时将二代直系家庭数据剔除,仅观察三代和四代以上直系家庭,其结果与1990年很相似,表现出三、四代直系家庭相对稳定的特征。但若分城乡看,城、镇三代直系家庭分别降低了%和%,农村则增长了%.城乡之间三代直系家庭变动方向的差异使其在家庭总量中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隔代直系家庭在家庭总量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增长率最高。2000年隔代直系家庭约高于前两次普查200%.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它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劳动者在向城镇转移过程中还有许多障碍和困难,为减轻生存压力,他们不得不将子女留给老年父母照料。二是城市内部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有差异,导致一定数量虚拟隔代直系家庭的产生。如近年城市扩展迅速,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老城区教育条件较好,出于这一考虑,孙子女常被送至祖父母身边,就近入学。如果不包含二代直系家庭,那么可见,2000年直系家庭增加主要是隔代家庭上升所拉动。显然,不能因隔代直系家庭增多而产生当代中国家庭有向偏大方向转变的认识。

(三)复合家庭

1982年普查数据中复合家庭比重约为1%.当然,在有的地区它可能已经消失,有的则可能稍高于这个水平。"五普"长表数据显示,2000年复合家庭只有%,比1990年下降了%.即使如此,我们仍怀疑在实践中兄弟均婚后共同生活的复合家庭能否达到这个比例。

(四)单人家庭

前述已经提到,2000年普查中单人户有一定"虚拟"成分。但该问题在历次普查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考虑到这一点,若仅从2000年数据中剔除"虚拟"部分,反而会影响与此前普查数据的比较。所以,在此保持数据原貌。2000年单人家庭与1982年相比无大变化,但比1990年上升了%.我们认为,影响单人家庭比重变化的因素很多。在当代家庭核心化的背景下,家庭进一步简化并不困难。

夫妇核心家庭中老年夫妇一方故逝、中青年夫妇婚姻解体,缺损核心家庭子女离家赴外,隔代家庭孙子女返回父母身边,都有可能使之转变成单人家庭。2000年比1990年单人户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曾毅等将其归结为两点,一是那些离开父母家去工作从而独立居住者的平均初婚年龄在不断提高;二是伴随着离婚率的提高,那些不与子女同住的离婚者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1990年代一人户数量的增长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

根据对2000年单人户婚姻状况统计,20岁以上单人家庭户主中,丧偶所占比重最大,为%;未婚占%;有配偶而分居两地形成单人户占%;离婚只占%.丧偶虽然在各个年龄组夫妇中都会发生,但老年人丧偶比率最高,且最有可能形成单人家庭。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促使老年人口比重增加,但期望寿命在男女老年中存在差异,它极易形成老年单人户,特别是老年女性单人户。晚婚比重在受过高等教育者中一向较高,1990年代以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这一群体迅速增大,由晚婚而形成的单人户上升。故我们认为单人家庭增加主要受丧偶和晚婚两因素影响。离婚只是诸影响因素中之一,还不能成为主要因素。

四、讨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仅对世纪之交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有了基本把握,而且对198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特征有了具体认识。

核心家庭较前两次普查略有下降。在其内部,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明显,标准核心家庭稍有下降,缺损核心家庭则有显着下降。直系家庭整体状态表现为上升,其中三代直系家庭相对稳定,隔代直系家庭明显提高。单人家庭尽管在部分地区出现下降,但全国总体水平较1990年代上升。若将单人家庭和核心家庭增长视为家庭趋于小型化,直系家庭上升视为偏向较大家庭的话,那么,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存在向较大家庭和小家庭变动两种趋向,整体上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状态。但家庭的小型化特征更突出一些。从家庭规模上看,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内所生活的成员数量进一步减少。中国的平均家庭规模由1982年的人②[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610页。],降至1990年的3196人,再降至2000年的人③[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司编《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第59页。].那么,中国当代不同类型家庭分别表现出的稳定、上升和下降是由哪些因素决定或导致的,中国未来家庭结构的变动趋向又怎样这里尝试做一综合分析。

(一)家庭结构变动的三种表现形式

家庭结构的变化实际是家庭成员组合方式的变化。家庭组合方式往往不是其成员随意的选择,而是受到特定社会环境的制约或推动。

1.以稳定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这类家庭主要体现在三代直系家庭上。"五普"与"四普"数据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与1982年"三普"数据相比,二者也十分接近。当然,地区和城乡之间是有增减差异的。

三代直系家庭实际是两个核心家庭的叠加,血缘纽带和财产传承关系将其粘合在一起。传统时期,家长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有效控制为三代、甚至四代直系家庭创造了维系条件。当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家长对成员制约能力下降、成员迁移流动增加之时,三代直系家庭维系难度将增大。那么,为什么当代中国能相对稳定地保持住一定比例的三代直系家庭

当代三代直系家庭中,父母和子媳(或女儿女婿)两个夫妇单位各自支配主要收入,成员间利益冲突减少,且共同居住还对彼此生活产生互补作用,因而能够存在下来。笔者以为,当代三代直系家庭虽然保持着成员同居之形,但与传统时代的直系家庭相比,已"形同而实异",尤其是在城镇,它实际是一个"共伙"单位。有收入的成员在家庭中共同消费部分则带有一定分摊性质,这使当代直系家庭"同居"中有"分异".既有共同利益需要维护,又有一定"私人"空间。或者说,"集体生活"

中又包含着高度自主成分。因而,这种居制能将家庭矛盾降到最低,使两代夫妇找到"合作"生活的优势和基础。

在农村,三代直系家庭得以维系甚至比重有所增加与1980年代以来少生形势的形成有直接关系。农村生育两个以下子女夫妇占主导地位,独子家庭(这里将有一子一女或一子二女也视为独子家庭)因而增加。独子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多子家庭。与后者相比,独子夫妇与父母较少财产冲突,生活中的矛盾也较少,相对容易相处。

独子婚后与父母组成直系家庭,有传统孝道作用,而中国现行法律对家庭养老传统也起到维护作用。既然照顾父母之责义不容辞,与父母同居生活又会给彼此带来便利,直系家庭也就能产生并维持下去。当然,赡养父母与同父母组成直系家庭并没有必然联系,但那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父母,惟有与子女同居才能获得基本赡养条件。从这一角度看,农村直系家庭上升并非家庭观念和代际关系中传统意识增强所致,而与子女数量减少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老年父母对子女养老作用的依赖有直接关系。

中国当代城乡都存在直系家庭"同形而异实"的现象。在城市,这种制约关系相对较少、但又使不同代际成员受益的直系家庭弥补了家政服务不足或服务水准不高的社会缺陷。农村独子与父母所形成的直系家庭则在实际上承担了老年父母的养老功能。目前,这种家庭的代际互助作用仍然是难以替代的。它使代际关系中的"弱势"者获得了基本生存保障。

2.以上升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夫妇核心家庭是这一时期大幅上升家庭类型的代表。当代夫妇核心家庭的增加受到三股力量推动,一是年轻夫妇婚后推迟生育,城镇尤为突出。这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特征,而不完全是晚婚、晚育政策作用的结果。二是中年夫妇仅有的独生子女离家上学或就业,导致"空巢"家庭急速增加,这也是城镇社会的突出现象。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多子女家庭子女渐次走出家庭的慢节奏不复存在,从而使家庭生命过程中有子女时间大大缩短。三是相对低龄老年夫妇在身体尚好,生活能够自理时,与子女分居生活形成夫妇核心家庭带有一定普遍性。

另一个上升明显的类型为隔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增加既显示出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是社会发展不健全的表现。根据长表数据,隔代家庭增幅较大、所占比重较高地区主要是大量农民出外谋生的地区。为减少支出,降低风险,农民夫妇外出时常将未成年子女留给父母照管,它成为隔代直系家庭增加的重要原因。可见,这类隔代直系家庭并非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无奈的选择。

丧偶老年独居和青年阶段未及时婚配则是单人家庭上升的主要原因。单人家庭并非绝对集中于年轻人和老年人中间,表明现阶段的单人家庭还有增长潜力。

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缺损核心家庭下降相对明显。此类家庭的主体是夫妇分居两地生活所致。1950年代至19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夫妇长期分处两地的现象十分普遍,改革开放以后,各种人性化政策的推出解决了户籍藩篱所造成的夫妻两地分居。可以说,分居所形成的缺损核心家庭降低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标准核心家庭也是下降的家庭类型,其下降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或者说是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构成调整的结果。复合家庭是持续下降的家庭类型。且普查数据中的复合家庭可能多数是"同形而异实",是对家庭成员较少约束的"共伙"单位,甚至仅是户籍上的复合家庭。

总之,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受到三种力量的作用。一是父子、兄弟分爨和分家行为的影响。父母和已婚子女彼此经济自立是对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最主要的瓦解力量,早在196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同爨共财的复合家庭就已处于消失的边缘,直系家庭主要存在于只有一子的家庭。1982年"三普"数据表明,全国的核心家庭已经达到72%,超过2000年水平。笔者认为,当时家庭的核心化

主要是分爨、分家行为所推动,尚与人口控制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二是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主要是独生子女政策对夫妇核心家庭的作用。独生子女政策不会对核心家庭总量变动产生直接作用,但它对夫妇核心家庭具有明显推动作用。当然,政策的效应主要是在它实行一段时间之后,2000年前后正是其作用开始显现之时。三是人口迁移流动影响。这一点在受教育较高群体中,在城镇居民中更为突出。受教育水平越高,迁移率越高。实际上,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也主要通过"独生"或"少生"子女的迁移流动来表现。

(二)西方发达国家家庭结构参照

中国家庭结构的当代状态有自身传统的作用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如直系家庭尚占有一定比重。但在一些方面亦显现出追寻发达国家所走过路径的趋向,如青年男女晚婚、晚育,甚至婚后不育。当然,就目前而言,中国同西方国家家庭结构类型还有很大不同。以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为例,其一人户为%,夫妇(Married couple households )及18岁以下子女组成的家庭占%(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母亲单亲家庭为%(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父亲单亲家庭占412%(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其他没有亲属关系者组成的家庭(Nonfamily households)占%.在所有家庭中,三代及以上多代家庭(Multi2generational households )占%,未婚同居家庭(Unmarried part ner households)占%①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这意味着美国的单人户占四分之一,夫妇核心家庭占四分之一。其核心家庭总数为%(1990年为%)。从这一比例上看,中国的核心家庭比重与美国基本一致。当然核心家庭内部还有差异,中国的夫妇核心家庭明显比美国低,美国的单亲家庭又大大高于中国。它表明中国夫妇与子女生活的比例高于美国。两者的最重要区别体现在核心家庭之外的单人家庭和直系家庭之上。美国的直系家庭已经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而其单人家庭已经成为单项家庭类别中与夫妇核心家庭旗鼓相当的家庭类型。可以说,目前中国直系家庭的相对高比例和单人家庭的相对低比例是发展中国家家庭结构的重要特征。

(三)中国家庭结构的发展趋势

从总体上看,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为基本结构的状态将持续,仍呈现出核心家庭为主、直系家庭居次、单人家庭作为补充的格局。但城乡之间存在差异。在城市,与晚婚相伴随,青年夫妇晚育现象将继续目前的势头,从而使夫妇核心家庭比重上升。就全国而言,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那些"少生"、"独生"子女开始大批离开家庭,从而使中老年夫妇核心家庭增幅加大。根据长表数据,在由夫妇与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中,三人户在这类核心家庭中占%,四人户占%,两项合计占%.年龄在30、35、40岁和45岁4个年龄组的户主占%.这4个年龄组户主在三人户核心家庭中占%;四人户核心家庭中占%.它表明,只有一个和两个子女的核心家庭是夫妇与子女所组成核心家庭的主体,并且其年龄集中在30-49岁年龄组。这正是未来夫妇核心家庭的成长源泉。夫妇核心家庭的增加,客观上使夫妇在中年阶段即从养育子女之累中解脱出来,从而有助于提高夫妇生活质量。但对以往靠共同承担养育子女责任而得以维系的家庭来说,夫妇二人世界对夫妻关系也是一个考验。

城市青年人中的晚婚保持着高比例,将直接增大单人家庭比重。同时,预期寿命延长,丧偶老年人比例也将扩大,亦将成为单人家庭的增长因素。根据长表数据,70、75岁和80岁以上3个年龄组丧偶比例分别占同龄组%、%和%.若分城乡看,农业人口3个组丧偶比例分别是%、%和%,非农业人口分别为%、%和%.无疑,如此高比例老年丧偶群体是单人家庭的潜在促进者。当然他们能否成为事实上的单人户取决于是否再婚和是否与子女同住。就目前而言,老年再婚比例是比较低的,老年女性尤其如此。这种状态在短期内不会有很大改变。并且,在生活能够自理时,与子女分居的比例也将增加。根据长表数据,70、75岁和80岁3个年龄组丧偶老人单独生活者在同龄丧偶老人中分别占%、%和%.这要比60岁(%)和65岁年龄组(%)丧偶者在同龄丧偶者中所占比例稍低。但有接近或超过20%的丧偶老年人单独居住(至少从普查资料看是如此)。

城市独生子女婚后即使全部与父母住在一起,也意味着50%的独生子女家庭没有组成直系家庭的条件。不仅如此,城市直系家庭受到多种条件限制,故城市直系家庭将不会扩大。但随着人口预

期寿命延长,一些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父母将会通过与子女同住而获得照顾。家政服务和老年公寓的发展,则将减少其对子女的依赖,保持独立生活状态。

农村独子家庭比重相对上升是当代直系家庭比重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后一段时间农村独子家庭将进一步增加,直系家庭在一些地区有可能还要上升,但其增长也会受到制约。不同代际家庭成员生活习惯的差异,会促使父母与已婚子女分爨生活。此外,城镇化使受过中高等教育的农村青年多数将选择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在城镇获得稳定工作的中青年农民,迁移进城镇的可能性增大,从而与父母分处两地生活。当然,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些独子父母进城投靠子女养老的情形也会增加。但相对来说,前一种可能性更大。

(四)中国当代家庭结构变动与社会政策的应对

中国当代家庭结构的变动表明:中国家庭的核心化局面在1980年代初期即已形成。"五普"数据揭示的新变化在于,夫妇核心家庭迅速上升,单人家庭继续增加。尽管三代直系家庭的总水平相对稳定,甚至在农村有所增长,但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趋向仍在继续。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人口流动空前加剧,它不仅限于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而且扩展到国际之间。宏观视野下的人口流动即是微观环境下家庭成员的地域分割,由此促进家庭"转型".虽然这不一定会导致家庭成员间经济关系的减弱,但代际之间的生活照顾关系肯定会受到制约或趋于弱化。这将使家庭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大大提高。

此外,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进一步变动是在"少生"和"独生"现象相对普遍的环境下进行的。它表明,即使没有人口迁移流动行为的广泛发生,家庭可资利用的成员关系资源也在缩小。可见,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在当代中国具有特别紧迫的意义。

当然,中国当代社会变革和制度变迁对家庭中不同代际成员的影响并不相同。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和乡村之间不同代际成员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异,甚至大相径庭。因而,家庭结构变动、家庭的小型化及家庭抚幼养老功能的削弱,在不同家庭成员之间会有不同的感受。如农民中劳动年龄主要是在集体经济时期度过的一代人经济积累很少,目前他们已经或即将进入老年。城镇传统国有企业老年职工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可见,在中国现阶段,从经济支配能力上看,家庭代际中也有比较突出的强势和弱势之分。那些福利待遇低的老年弱势代对子女的依赖程度提高,家庭养老负担将随之加重。这将使老年的弱势处境进一步增强,甚至会降低其生活品质,因而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注。

参考文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中国城市家庭——五城市家庭调查报告和资料汇编》,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

郭志刚:《当代中国人口发展与家庭户的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

查瑞传、曾毅、郭志刚主编《中国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文章来源: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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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风险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风险 龚维斌 2012-8-12 14:52:5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京)2010年5期第16~21页【内容提要】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结构,时代不同社会结构也会有所不同。社会结构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动。社会结构和社会需求结构变动的一个后果是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增加社会风险。 【关键词】社会结构变迁/社会风险 [中图分类号]D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314(2010)05-0016-06 一、社会结构变迁 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与关系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等诸多方面。 (一)人口结构转变 1.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其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此,中国的生育率开始大幅度下降,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本世纪伊始,中国完成了向出生率和死亡率都较低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经

过上百年才完成的向现代人口增长模式转变的过程。主要表现是,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总和生育率表现出持续的下降。1971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5.4,从那以后,这个指标大幅度下降到2,即更替水平以下,目前总和生育率为1.7左右,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国家的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自1998年以来,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低于10‰,2004年进一步降到6‰以下。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人口转变过程,实现了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与这种变化相伴随的则是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老年人口比例迅速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由于生育观念的变化,大城市老龄化程度远高于一般中小城镇。例如,上海市老龄化程度已经接近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一倍。2008年上海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00.57万人,占户籍人口21.61%,而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为23%至25%。据专家预测,到2030年上海老年人口将达到500万至600万的峰值,且上海人口日益向高龄化方向发展。而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将成为上海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主体,据预测,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 2.当前正处于人口红利期 统计数据显示,0-14岁少儿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已经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的40.69%下降到2007年的17.88%,足足下降了20多个百分点。而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所占比重,则由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的55.75%上升到了2007年的72.78%。从理论上说,目前中国人口结构正处于人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 院 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调 研 报 告 系别:__________ 专业班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关于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化调查的实践报告 一、实践主题: 《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化的调查》 二、实践目的: 通过实践来了解我国目前的城乡家庭变化情况,变化形式,所呈现的状况等。 三、实践形式: asd 1. 上网查询资料。 2. 去单位下乡地调查。 3. 在实习单位查询整理资料。 四、实践时间: 2012年8月15日到2012年8月30日 五、实践地址: 甘泉县计生局 六、实践人: 熊世洲 八、实践体会与结论: 通过这次实践调查使我对中国家庭结构变动有了清晰的认识,对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规律有了较清楚的认识,家庭结构的变化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九、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

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 一、简单说明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制。 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库做过调查,其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 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 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 二、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学的理论回应

2010年第3期 (总第120期)黑龙江社会科学H e il o ng ji a ng Soc i a l Sciences N o 3,2010G enera.l N o .120 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学的理论回应 刘仲翔 (人民出版社,北京100706)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为身份制的合理化改革、单位制的社会 化改革以及国家、市场和社会合理化格局的形成。社会学对这种巨变作出了及时的理论回应,对于人们理解 和掌握这种社会结构变迁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转型;身份制;单位制 中图分类号:C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10)03-0137-05 收稿日期:2010-03-17 作者简介:刘仲翔(1973-),男,湖南怀化人,编辑,社会学博士,从事社会学理论和医学社会学研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把工作重心放到经济建设上,各项体制改革进入了加速时期,尤其是1992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社会转型进入了加速期,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身份制的合理化改革、单位制的社会化改革以及国家 市场 社会合理化格局的形成。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社会科学,对这种社会结构的变迁表现出足够的理论自觉,对社会结构的重大变迁作出了独特的理论回应。 一、身份制的合理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国的社会转型明显加快。社会转型对身份制造成了很大冲击,身份制得到了合理化的改革。 由于经济建设成为各项工作的中心,社会生活中的政治色彩开始淡化。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为错划的右派平反以及为!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受害者落实政策、平反昭雪无疑纠正了经济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倾向。与此相连,政审制度虽然还存在,但范围缩小了,且更加注重人们的现实表现,而不是其阶级身份和家庭出生。这意味着阶级身份系列已丧失了它赖以维系的条件。社会的评价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评价一个人不再将其家庭出生放在首要位置,而是着眼于他的能力和成就。因此,原有的阶级身份系列在城乡社会日益弱化,并趋于消灭。 以!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有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导致了国家对生活资源的松动。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又相继出现了可以自由流动的资源。这又导致了与生活资源的分配密切相连的户籍制度与票证制度的日益松动。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城市中计划外经济的发展,则使大批农民有了进城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和乡镇,出现了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维系城乡居民身份的前提条件日益减弱,导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逐渐模糊和松动。 城市中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创造了大量体制外的新的就业岗位。这些就业岗位也意味着多种新的职业身份,而这些身份是原有的干部与工人两大身份系列都无法涵盖的。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在利益驱使下流向体制外这些新的就业岗位,模糊了原有的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并发展出一种用 体制外的职业身份系列来包容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身份系列的趋势[1]。随着体制外力量的增强,所有 制身份也日益弱化,社会上逐渐出现了新的社会群体,他们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群体,被概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答案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0.0分; 默认单题2.0分) 1、社会互动是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互动就是互相影响,互为因果。()(2.0分) 正确 错误 2、按照马克思·韦伯的理论框架,位于社会最底层的群体是弱势边缘群体。()(2.0分) 正确 错误 3、04、05年时,国际组织的有关报道指出,我国的自杀率达到了万分之二点三,居全球第一位。()(2.0分) 正确 错误 4、我国的城市化被称为“瘸腿的城市化”、“半拉子城市化”。()(2.0分) 正确 错误 5、众多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之中,但很难获得城市户口。()(2.0分) 正确 错误

6、解放以后,中国用户口这种最基本的制度性安排,把中国人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种类型。()(2.0分) 正确 错误 7、我国社会处在剧烈的转型时期,人民的生活水平由过去的绝对贫困发展到了小康社会,人民的精神世界也愈加丰富。()(2.0分) 正确 错误 8、社会学的理念:治社会病,解决社会问题。()(2.0分) 正确 错误 9、我国地方政府收入的极少部分来自出售土地换取的土地转让费。()(2.0分) 正确 错误 10、要保证我国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解决好工人问题。()(2.0分) 正确 错误

第2部分:单选题 (共20题,共40.0分; 默认单题2.0分) 1、()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2.0分) 双轨制 “农转非” 人口迁移 下乡运动 2、农民问题的实质是()(2.0分) “三农问题” 社会变迁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经济问题 土地问题 3、社会学的维度不包括下列的()(2.0分) 声望 财富 权力 阶级 4、社会互动的根本目的是()(2.0分)

龚维斌: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风险

龚维斌: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风险 [摘要]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结构,时代不同社会结构也会有所不同。社会结构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动。社会结构和社会需求结构变动的一个后果是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增加社会风险。[关键词]社会结构变迁;社会风险[作者简介]龚维斌,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北京100089 一、社会结构变迁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占有 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与关系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等诸多方面。? (一)人口结构转变 1.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其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此,中国的生育率开始大幅度下降,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本世纪伊始,中国完成了向出生率和死亡率都较低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才完成的向现代人口增长模式转变的过程。主要表现是,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总和生育率表现出持续的下降。1971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5.4,从那以后,这个指标大幅度下降到2,

即更替水平以下,目前总和生育率为1.7左右,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国家的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自1998年以来,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低于10‰,2004年进一步降到6‰以下。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人口转变过程,实现了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与这种变化相伴随的则是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老年人口比例迅速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由于生育观念的变化,大城市老龄化程度远高于一般中小城镇。例如,上海市老龄化程度已经接近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 家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一倍。2008年上海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00.57万人,占户籍人口21.61%,而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为23%至25%.据专家预测,到2030年上海老年人口将达到500万至600万的峰值,且上海人口日益向高龄化方向发展。而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将成为上海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主体,据预测,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 2.当前正处于人口红利期? 统计数据显示,0-14岁少儿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已经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的40.69%下降到2007年的17.88%,足足下降了20多个百分点。而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所占比重,则

未来家庭结构

未来家庭结构 肖晓鸿 内容提要:实行二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不仅是中国未来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而且也对中国未来家庭结构起着重要的影响。中国家庭结构呈现出以核心化家庭为主,小家庭式样多样化的趋势,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等,正在构成中国城乡家庭结构的重要内容。中国核心家庭越来越多地取代过去的那种大家庭。核心家庭增长的速度在降低。在中国,特别在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常规家庭,比如说宾客家庭,DINK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还有不婚的单身和不婚而育的家庭,还有同性恋等等。这些将在中国未来家庭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高的比例。随着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可能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价值,自己的实现,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从父母的家庭分出来,分开居住,这成了一个主要的模式。年轻人现在越来越多地讲究生活质量。这种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文化在年轻人中不断扩大,从而也对中国未来家庭结构的变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家庭结构、未来家庭 一.家庭结构 家庭成员之间的组合状况以及由此形成的家庭模式和类型。它的内容有:家庭成员、家庭成员的数量、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和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家庭成员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不同结构的家庭。家庭结构不同,从而也表现出家庭角色、家庭功能、家庭关系、家庭生活管理等方面的不同。当今,社会现存的家庭结构类型,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 (一)完整家庭: 1.单纯夫妻型:指男女已婚尚无子女或无子女及与子女分居和父母也分居的家庭。 2.夫妻子女Ⅰ型:指夫妻与成年而尚未结婚的子女居住在一起。 3.夫妻子女Ⅱ型:指夫妻与尚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一起,而和双方上一辈分居的家庭。这是典型的 "小家庭" 。 4.两代型:指夫妻尚无子女,仍和上一辈人居住在一起的家庭。 5.三代型:指夫妻与子女并和上一辈住在一起的家庭。

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演变和选择

课程论文 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演变和选择 课程证券投资分析 指导老师吴剑平 学院商学院 专业金融硕士 姓名汪娇(121613010007) 日期2013年4月1日

摘要:我国居民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手持现金,储蓄性存款,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及基金等)及储蓄性保险。总体上看,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选择 行为经历了由无到有、总量由少到多、结构由单一到多元化的过程。本文通过对 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演变和现状的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 对策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健康发展。 关键字: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结构多元化 一、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演变与特点 总体上看,我国居民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经历了由无到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由少到多、结构由单一到多元化的过程。根据1999-2011年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 数据库相关数据分析发现,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的总体发展特征是以储蓄存款为主 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如表1所示,可以了解到近十几年来我国家庭金融资产的动 态变化过程,这个过程主要体现在资产规模变化和资产结构变化两个方面,一方 面是家庭金融资产规模由少量到巨额的变化过程;另一方面,家庭金融资产的构 成要素由简单到多样,结构水平由低度向高度的发展过程。 表1 1999-2011年间我国家庭金融资产存量状况单位:亿元 年份手持现金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外币存款总计1999 10764.80 59621.80 4928.38 8433.60891.20 4224.11 88863.89 2000 11722.12 64332.38 9652.51 484.84 10103.30 1003.00 5712.64 103010.79 2001 12551.04 73762.43 8677.90 398.31 12282.13 1443.00 6944.97 116059.78 2002 13822.42 86910.65 7490.73 460.64 15297.65 2298.00 7396.24 133676.33 2003 15796.79 103617.65 7907.11 634.73 18987.70 3030.00 7077.14 157051.13 2004 17174.64 119555.39 7013.18 1548.16 21185.52 3209.00 6640.82 176326.71 2005 19225.34 141050.99 6378.31 2397.41 23522.08 3661.00 6006.94 202242.07 2006 21658.10 161587.315002.18 4185.5525078.54 4072.00 5039.23 236622.89 2007 24267.46 175749.45 55838.61 18286.30 39121.64 4966.70 3710.84 321941.00 2008 27375.17 217885.35 27128.34 11254.42 40472.84 7350.70 3622.16 335088.98 2009 30597.58 260771.66 90755.40 15483.14 44821.96 8261.47 3997.55 454688.76 2010 35702.54 303302.49 115866.00 15144.63 49862.28 10632.33 3921.59 534431.86 2011 40598.78 353536.42 101410.30 13151.42 53562.76 9721.43 3764.89 575746.01 1. 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量迅速增长 2011年末,居民金融资产总量高达近60 万亿元,约为1999 年的7 倍。每年,我国家庭金融资产总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造成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改革开放 以来迅猛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奠定了金融 资产增长的物质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 DP 的平均增长高达9 . 5%,国民经 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了居民货币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经济转型时期的预期不 确定性促进了金融资产的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原来由国家统包的一系列社

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作者:张静 29人参与3评论 新周期的一个深刻社会背景是中国社会结构以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变了,但工作方式还跟不上社会结构的复杂变化,导致社会建设方面问题重重,老办法解决不了新问题。 我主要想回应的是新周期政体或国体的整体性问题,为什么或如何获得公民的认同,用社会学的术语表达,就是一个整合的问题。包括社会的整合的问题。政府的控制权为什么会得到承认的问题。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普通人对社会怎么看、怎么想,他们发生了哪些重大的变化,是我们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而不是从高层的角度怎么看、怎么想。前几天发生的事件就是很好的说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女儿带她坐高铁去成都看病,买不到全程坐票,在没有座位的阶段,她没有离席,结果就有人上来了,年轻人就要求老太太起身,老太太女儿说老人年纪大了,又是要去看病,能不能跟他挤一下,但年轻人断然拒绝。这件事在网络上热议,从大家的讨论中可以看出,现在年轻人的思想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关键的是,他们对这件事情的理,什么是道理,看法已经完全不同了。过去的看法毫无疑问是非常统一的,在上一代人看起来,尊老是道理。但这一代年轻人就会认为,我买到票了,我就有坐在这儿的权利,你为什么不去买票,买更高级的票,总之你没有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占了我的座位,这是错的;如果我同情你,是我的情,如果我不同情你,是我的理。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并非一个简单的代际问题,而是人们对自己生存环境及其中人与人关系乃至个人与其所在组织的责任、关系的认识,都发生了非常重大的变化。所以我认为,从执政、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对于中国社会究竟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进行判断,是非常重要的。

2019年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现状调查研究

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现状调查研究 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现状调查研究 赵静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 15001)8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正处在激烈变化时期,这一变化既体 现了农村发展的文明与进步,又给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带来了某些不利影消除不利影响响,应采取完善社会保障。 体系与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相结合;改革户籍制度与改进考试制度相结合;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就近就业相结合,以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朝着有利于农村家庭建设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农村;家庭结构;结构变迁;原因;影响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042,02 根据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居住乡村的人二、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的原因口共 80 739万,占总人口的63.91%, 组建农村家庭数大约 “现代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家庭的发展和变迁与—2.38 亿,占全国家庭总数的半数以上,但这些数据也非常不稳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化紧密相连。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及其生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移民城市,包括农村家庭移产力将对传统的家庭制度、家庭模式及其结、构功能乃至观 ? 民的数量呈明显上升势“,头中国城乡一体化已开始起步”。?念等产生全面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包括社—”就目前形势来说,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激烈变化时期,中国会阶层在内的社会结构急剧变化、社会物质生活水平高速发农村家庭结构形式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仍然存在的城乡二高元结构,乃至 国家相关制度、政策等因素,都对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产一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类型及变迁、生了巨大影响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间不同的组成方式和组合方式,第一,普遍的分家风俗与计划生育导致农村家庭结构核即家庭是由哪一种或哪几种家庭关系组成。农村家庭结构指心化与空巢化。分家是家庭成员亲属关系在财产所有权方面的中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成员间不同的组成方式和组合方式。的进一步延伸和体现。自1978 年土地包产到户政策后,核心目前国内学者对家庭结构分类主要按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 家庭组织生产表现出了有效性与灵便性的特点给中国农村以及家庭结构完整性两个方面来分析家庭结构类型。从代际 层次和亲属关系来看,中国农村家庭主要包括核心家庭、主家庭带来了第一次分家高。近些年外出务峰工的增多,年青干家庭、单身家庭和联合家庭等;从家庭成员结构的完整性一代在非农经济中的优势地位,“父辈在非农经营中的权威来说,又可分为完整家庭与不完整家

家庭结构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家庭结构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需求决定消费,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需求满足,从而选择消费,但人们的消费行为从来都不是盲目的,往往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快速消费泛化的社会,消费者在身处其中,其消费行为是不自觉的,在潜移默化中便形成了消费。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消费行为产生的可靠的保证,针对家庭设计产生的各种消费品总是源源不断的袭来。 一家庭结构 家庭对消费行为的影响是占主要地位的,家庭人员组成一般是指家庭人数、年龄、性别、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等,家庭影响了大多数的消费决策,当前家庭规模变小,就要求消费品朝着强调小包装的食品和化妆品,小型厨房用品和家具发展,现代小家庭在饭店吃饭和娱乐场所的花费将越来越大,单身和没有孩子的家庭在旅游,休闲和投资上更舍得花钱。这是家庭发展的趋势对消费的影响。在家庭消费决策的制定中,购买决策不同于一般的组织购买,购买决策隐含了感情因素,从而影响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在家庭购买决策中,主要的产品使用者也许既不是购买决策者也不是购买者,所以营销人员必须判断影响家庭购买决策的角色有哪些成员构成。往往妻子和孩子在购买决策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家庭结是复杂多变的,家庭结构不同,购买的特点也不同。家庭结构直接影响着为谁买、买什么、买多少等决策。 二家庭结构对消费结构的影响 由于我国实行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国策,使家庭明显趋于小型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对家庭消费结构带来重大影响。具体为:(1)家庭小型化的结果,使儿童消费品趋于高档化、多样化,儿童娱乐用品、服装、营养品的需求量将逐步增大,儿童和婴儿在家庭中的地位上升,这种情况下,儿童成为消费的主要源动力。如专为孩子服务的儿童乐园,靠婴儿市场养活的奶粉业和尿布厂商等。(2)随着家庭规模趋小,家庭生活用品也趋向小型化,吃大锅饭的时代一去不复返,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人们所追求的家庭生活质量则摆到了显要的位置,一个三口之家再也不必去为吃饭穿衣而担忧,而是考虑该吃什么,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3)家庭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数量、种类都会增多,而且以高档品为主。(4)食物支出 结构同时也会变化,如在外吃饭的人数和次数增大,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的消费量会增加。(5)家庭用于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比重增大。家庭结构的变化不仅对家庭自身消费结构产生影响,对工商企业、服务业等也都产生直接影响。 三家庭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消费者购买活动一般以家庭为单位,但是购买的决策者,通常不是家庭这个集体,而是家庭中的某一成员或某几个成员。不同的家庭成员对购买商品具有不同的实际影响力。在一般家庭作出购买决策的过程中,我们通常可以发现家庭成员扮演着五种主要角色:(1)提议者:促使家庭其他成员对商品发生兴趣的人。(2)影响者:提供商品信息和购买建议,影响挑选商品或服务的人。(3)决策者:有权单独或与家庭其他成员一起作出买与不买决定的人。(4)购买者:购买商品的人。(5)使用者:使用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人。至于家庭中多少人充当这些角色,什么人充当哪些角色,则要根据家庭的不同和他们所买商品的不同而变化。 从所购商品的因素来划分:对于不同的商品,家庭成员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如家庭食品、日用杂品、儿童用品、装饰用品等,女性影响作用大;五金工具、家用电器、家具用具等,

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

《社会学概论》 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 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庭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迁。家庭子女减少,家庭规模减少,家庭结构简单化,空巢家庭增多等都是家庭结构变迁的突出表现。就以南京为例, 1979年实施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城市中涌现出一大批父母与孩子组成的两代人家庭,并且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每户的平均规模明显缩小。(见下表) 1982年-2005年南京家庭户规模的构成(%) 1982年1990年2000年2005年合计100 100 100 100 一人户11.85 8.46 12.12 14.13 二人户12.43 14.27 23.51 28.67 三人户20.67 33.5 39.58 37.57 四人户23.22 24.1 14.31 11.11 五人及五人以上户31.83 19.67 10.48 8.52 资料来源:1982年、1990年、2000年南京市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从家庭人口数的变化和分布看:1982年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比重前三位的依次为5人及5人以上户、4人户、3人户。从1990年开始,3人户的家庭数量一直位居家庭户的第一位。至2005年,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比重居前三位的已演变成3人户、2人户和1人户。与此同时,4人及以上户所占比重明显下降,其中尤以5人及以上户所占比重下降幅度最大,已由1982年家庭规模构成中第一位降为第五位。1人户、2人户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等,正在构成南京家庭结构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家庭规模在经历了几次升降起伏的变化后,从1973年开始进入较长时间的持续缩小过程。1973年,全国家庭户规模为4.81人,1990年缩小到3,97人,到2000年缩小到3.44人。按人数划分,三人户和四人户最为常见,2000年两者合计已超过总户数的一半。中国家庭规模缩小的原因如下:一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妇女的生育率下降,家庭中的子女数减少。城市家庭基本都是独生子女,甚至出现了不愿生育的夫妇;农村家庭也以独生子女居多,部分符合国家政策的夫妇生育了两个孩子。二是家庭结构类型中,核心家庭的比例上升。由于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住房条件改善,成年子女婚后一般都分立门户,多代合住的直系家庭和同代人婚后仍未分家合住在一起的联合家庭已大量减少。 家庭结构的变迁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家庭观念变化的外在表现。家庭观念是指人们对家庭,包括婚姻的意义、家庭的功能、子女价值、家庭成员关系等诸方面的认知与理解。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家庭观念也会不断更新。当代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急剧的社会变迁,这必然会在人们的家庭观念上反映出来。 首先是婚姻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婚姻自由,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的行为。婚姻自主权受到法律保障。现在的青年人结婚不再是为了家族的利益,

中国家庭结构 书面报告

“中国家庭结构与女性地位”调查报告 ---------------------- A.调查对象: -数量:36位(男:14位,女:22位) -年龄:41至60岁 -住地:大城市(上海、河南、天津、安徽、浙江等),小城市 -学历:初中、高中、大专、大学本科和硕士 -职业:营业员、公司职员、金融工作者、管理、公务员、老师、.. -月收入: 1000- 50000人民币 B.调查步骤: - 设计调查问卷(20个问题,涉及到中国人家庭结构和女性地位) - 发问卷,去采访 - 根据调查获得的实际数据, 从家庭结构和女性地位两方面入手,从男方和女方的角度,特别是对他们所选择最高比例的内容,进行评价与分析。 调查内容 I.中国的家庭结构 1.实际情况:家里的人数:3-7口人,分别属于一代、两代和三代之家,其中三 代占大多数,其次是两代,一代家庭为少数。 2.最理想的家庭模式,男女两方的选择恰恰相反: -52.9%男性选择大家庭之模式最为理想,其次是小家庭和两口子。 -86.4%女性选择小家庭是最为理想的,其次分别为大家庭,两口子和单身。 传统的中国家庭模式是大家庭,四世同堂一起住在四合院,但自1982年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社会各个方面越来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并不断地提高。在新社会背景下,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家庭类型正在走向多样化趋势。

家庭类型的多样化趋势是家庭变化中最为突出的变化。随着家庭观念的更新和社会的宽松,人们更多地拥有了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特权,具有个性化的家庭生活方式比以往更多。大家庭日益减少,小家比大家更流行,各种新兴的家庭类型踊跃出现。流动人口家庭、单身家庭、丁克家庭、空巢家庭等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同。 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国策,对控制人口增长起了很好的作用。独生子女家庭占社会的大多数,同时,由于学习、工作压力增大,有些家庭选择不生育。青年人进入结婚年龄后,愿意自己生活,而许多老年人习惯在即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满足自己晚年生活需要,因为他们经济独立、身体状况较好,能够独立生活,有自己的爱好和人际交往,希望避免因与子女生活方式不同造成的矛盾。 在我们所调查的36位中,属于三代之家的比例为50%,仍占总数的一半,其次是两代家庭,为39.9%,一代家庭排第三位,占11.1%。 II. 一、在家庭关系方面,家庭关系走向平等化趋势 1.家庭中如果发生任何事情,“夫妻一起商量”是排首位的选项(有64.3%男性 同意,59.1%女性同意),两方都有发言权,互相聆听。 2.做家务的问题: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分析模式的转换

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分析模式的转换 孙立平 2012-7-11 15:03:15 来源:《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摘要:社会结构变迁是转型社会的核心特征。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转型的后果主要体现为社会结构的多方位、多层次、多向度的变迁。其中结构的分化向结构的定型化过渡,从而导致了社会阶层分化逐步朝着阶级化型塑。这些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了社会结构的断裂与失衡,逐渐成为了当今较为显见的碎片化的社会生态。 关键词: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变迁;社会分化;社会阶层化 社会结构的变迁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核心性的变迁过程。本文将从有关分析模式转换人手,来透视改革以来中国大陆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最新的趋势。 从结构分化到结构定型 关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系统研究始于上世纪8O年代初。那个时候,在刚刚恢复和重建的社会学中,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不过,由于中国社会学重建时主要是受美国主流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影响,因此,当时研究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主要分析模式就是在美国社会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分层研究。 但这种居于主流地位的研究模式与当时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现实之间实际存在很大的张力。

因为分层研究一个隐含的前提是,其所研究的社会已经是处于相对稳定的定型状态。也就是说,分层研究更适合研究定型社会的结构变迁。而当时现实的情况却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才刚刚开始。就社会结构而言,当时的典型过程是伴随体制变革而发生的结构分化。因此,在80年代的时候,中国社会学界虽也进行了许多社会分层的研究。但实际上,当时进行这些社会分层分析是很勉强的,因为当时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处于开始分化的过程当中,正在形成中的阶层不仅很不成形,而且是非常不稳定的。当时分出来的那些“阶层”或“层”,没有存在多长时间,很快就发生变化了。 但在进入90年代之后,特别在到了9o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这个时候起,定型化的过程开始了。其标志主要有四点。 第一,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最显而易见的是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如果说由居住分区形成的阶层边界是可见的,那么,由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成的阶层边界则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边界,不仅可以作为阶层边界的象征,而且,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还是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第二,内部认同的形成。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是与阶层之间的边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们正是从这种边界中萌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的。在1991年,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曾经对上海市民的阶层意识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还是“有阶层化差别但无阶层化意识”。而在1996年的武汉进行的调查则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具有阶层认知,其中314的人认为自己是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当中。第三,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在80年代,包括在9o年代初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是相当频繁的。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市人口、家庭结构变化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市人口、家庭结构变化分析 江苏省统计局2009-02-27 10:37:02 人是社会生产的基础和主体,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承担者和一切社会生活的出发点。家庭则是构成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改革开放30年来,南京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不懈地实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了人口素质、改善了人口家庭结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改革开放以来南京人口的发展状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把进一步控制人口增长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1980年,南京市明确规定生育政策为:晚、少、优,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79年至1981年,在全市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配备计划生育专职或兼职干部,同时将计划生育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1982年国家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写入了《宪法》,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同年,南京市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198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南京市计划生育试行细则》,对严格控制生育第二胎、杜绝多胎作具体规定,人口出生率在前期一路回落,从1980年的13.91‰降至1985年的10.16‰。但由于受60年代自然灾害后期至70年代前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期(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期从1949年底到1958年末,这期间全市人口由256.7万人增加到311.93万人)出生人口已进入婚育期的影响、加上改革开放之初市区外来人口流入量增加,计划外生育现象较多。农民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传统的多子多福思想也有所抬头,致使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随之加大。从1986年开始,低生育水平出现较大反弹,1986年、1987年、1988年出生率分别为12.6‰、14.7‰、14.94‰,1989年甚至达到16.54‰,出现了南京市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 进入90年代,全市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使人口出生率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现行的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同年,南京市在农村开展“抓后进、促转化”工作,确定47个乡镇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实施目标管理。1990至1999年,全市平均人口出生率为9.51‰,死亡率5.86‰,自然增长率3.65‰,第一次实现人口平均出生率低于10‰。特别是1998年,全市人口出生率降为7.12‰,自然增长率为1‰,为20世纪有记录以来全市人口出生和自然增长的最低水平。199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37.44万人,比1990年增加35.62万人,年均增加3.96万人。 21世纪以来,南京紧紧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目标,在人口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实施一系列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人性化管理方式:经过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非农业人口的划分,降低了户籍准入的门槛,加速了人口迁移和流动的速度,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计划生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演变的新趋势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演变的新趋势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早上好!我们今天的中国趋势报告会马上就开始了。今天我们很荣幸的请到了清华大学XXX教授为我们做报告。XXX教授从在8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社会现代化的研究工作,并成为国内社会学界的主要代表人物。《社会现代化》一书获得北京大学优秀学术成果奖,90年代初他的学术兴趣逐步转向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提出了自由流动资源与自由活动空间的重要概念和理论,对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进行了宏观的描述和具体的研究,其中有一篇有代表性的论文是《改革以来的社会的变迁》,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第二届成果科学奖。进入90年代后,学术的兴趣转向社会学说的变迁,90年代中期开始又进行口述社会史的研究工作,并且写了《过程、实践分析和三代中国学家-农民交流实践的形态》,这本书成为口述社会史的理论指导,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XXX是当代中国最具影响的社会学家之一,下面我们用掌声欢迎XXX教授给我们做报告。XXX、各位上午好!感谢本次报告会的主持人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探讨我最近正在研究的问题,题目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发展的新趋势。为什么谈这个问题?大概在前三四年,当时中央的几个部委几乎同时接到一个研究题目,就是《应当如何看待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和历史的方位》。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改革如果从70年代末算起,到现在已经走过了25年。在25年时间里,中国的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25年当中,不同阶段社会发展方向是有明显的变化的。我们走了25年后,社会究竟走到了哪一步?从历史上它究竟处于什么样的方位?现在是到了应当给一个回答的时候了。我们讲的这个题目是我们的连续报告之一,是当中的第三个报告,这个报告是从2001年底开始写,到现在勉强定稿,今年会发表出来。第一个报告是我和北京大学的一些同事合写的,题目是《改革以

经济发展与家庭结构变迁

经济发展与家庭结构变迁 近年来,随着生育率的降低、人口流动的加快以及经济的发展,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基础上,分析我国当代家庭结构的基本变化趋势,讨论家庭结构变迁带来的社会影响。结果显示,迄今我国家庭结构仍然保持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直系家庭占相当比例,复合家庭逐渐减少的模式;并出现夫妇核心家庭、隔代直系家庭、单人家庭比例升高,而单亲家庭比例下降的新特点;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家庭空巢化、单人家庭和再婚家庭的扩大化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新的挑战,出现了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缺失,人口流动过程中形成的留守家庭问题影响着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留守儿童”和重组家庭子女的教养困难,以及适龄男性的婚配难度加大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要适应家庭结构的变迁,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专门机构,构建有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组织,是最亲密的社会群体。家庭内部的组织方式或结构类型发生变化,会促使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模式发生改变,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婚育观、养老观发生变化,当前中国的家庭结构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如何?家庭结构的变迁又会带来哪些问题? 一、相关概念 1.家庭 家庭是人生参与的首要社会群体,吴宗观认为“家庭是指以一定的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夫妻之间、父母子女或亲属之间相对稳定的的结合体”。王跃生把家庭定义为“有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成员的生存空间场所或生活单位”,进一步指出“本质上家庭成员关系形式只有血缘和姻缘关系两种。收养关系是血缘关系的补充”。邓伟志认为“按血缘和姻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简单地讲血缘经济二家庭”。虽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家庭做界定,而很多只是语言表达和细节的差异,笔者综合认为家庭是指以婚姻、血缘包括收养关系的包括配偶、子女、亲属在内的相对稳定的经济和社会单位组织。 2.家庭结构 “结构”一词源于拉丁文,原意为“构成”、“建造”,由此可认为家庭结构广义上指家庭的构成。进一步结合家庭的定义,家庭结构应该涉及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家庭结构量的层面—家庭规模,即家庭成员数量二是家庭结构质的层面—家庭代际关系,是目前社会学界对家庭结构类型划分的一个重要尺度三是家庭结构的经济层面—经济收入来源和支出结构,是家庭家计的主要内容。具体讲: 第一、家庭规模。家庭规模是家庭结构量的最直接体现。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般把家庭分为大家庭和小家庭。关于大小家庭的划分比较主观和直观,一般把家庭人口数量在人以上的称之为大家庭,而家庭人口数人及以下的则称之为小家庭。 第二、家庭代际关系。社会学家按照这一观念把家庭类型划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及其他家庭形式。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空巢家庭、隔代家庭日益增多。主要的家庭类型如下: 联合家庭指家庭中由任何一代含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的家庭,如父母和两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兄弟姐妹结婚后不分家的家庭。联合家庭相当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核心家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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