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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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时效性】一般

【秘密等级】

三河矿业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讨论稿)

发文字号: 吉三河(项)2013—001

发行日期: 2013年4月××日

版本: 2013版

受控状态: 受控

批准审核编制

刘永勤年月日年月日 2013年4月8日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各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清单提供数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5、隐蔽工程发生造成的变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如一次冒落深度达800mm以上、塌方量超过20m3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量变更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记取变更工程量价款;塌方量不

足20m3时,不予变更(土建工程施工过程出现塌方等工程量增加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甲方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功能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甲方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甲方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甲方指定的造价公司)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甲方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

4、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仅限于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分为简易程序和会审程序。简易程序主要指工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小,技术相对简单、变更的工程款在元以下,参建各方直接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作为变更实施依据;工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大或技术难度相对复杂,则按以下程序会审(附图一):

1、甲方代表、施工、监理或设计等提出工程变更意向(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或工程变更单),由甲方代表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代表(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变更方案讨论,变更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变更预算报告,并填写变更费用预算表(附件五)经总监、甲方代表审核后,由甲方代表组织工程变更会审小组进行工程变更会审会议,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并经总监、甲方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备案手续,签发变更指令,通知施工单位实施变更事项,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4、会审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具体参加人员视工程量变更涉及的专业不同由甲方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审查会议。

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备注

1 白冰常务副总经理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 韩朔财务总监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 刘永勤造价工程师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 土建工程师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5 采矿工程师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6 王延锋造价工程师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 杨冬造价工程师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龙煤集团小红石砬子项目部

9 长春黄金设计院监理公司

10 其他施工方代表

四、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决算审计

1、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的,只进行计量,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在决算审计后按合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2、单项变更工程实施结束并经监理工程师计量认可,在变更工程实施结束一个月内办理工程量施工签证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3、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均须办理工程量施工签证手续,按办理时间先后进行编号,并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施工签证单封面(编号不得重复或间断)、工程量施工签证单、工程变更备案表(会审程序)、变更指令(会审程序),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或工程变更单)、工程计量表、现场量测纪录(各方签字)、施工图片、变更设计图(如有)、变更预算等。

4、变更决算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审计时,工程变更进行汇总(附件五)并经监理、甲方代表审核签字确认,不得漏报变更减少或变更未实施的项目。

附图一:设计变更管理框图

附件一:建设工程变更简易备案表

附件二:建设工程变更会审备案表

附件三:施工签证单

附件四:工程变更汇总表

附件五:变更费用预算表

附图一:

设 计 变 更 管 理 框 图

甲方代

承包人 监理单

甲方代表组织相关设计单总监审甲方代表填写《工程甲方代表审承包人编制工

总监下达变更

承包商实施变更事项,拍照或摄像,现场签

量测

办理工程量

附件一:

建设工程变更简易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合同价(万元)施工单位

本次变更造价工程变更率

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

(说明估计影响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增减并附上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其它),如有专家论证的附专题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日期造价部门意见:

日期

附件二:

建设工程变更会审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合同价(万元)施工单位

本次变更造价工程变更率

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

(说明估计影响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增减并附上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其它)如有专家论证的附专题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变更会审小组意见:

(附会审会议纪要)

组长签字:

日期

公司分管部门主任意见:

签字:

日期:

公司主管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正本

工程

施工签证单

编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

工程量施工签证单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签证内容 工程地点

签证部位 施 工 单 位

(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签证依据

施工位置及

处理过程说

明附草图

增加工程内

容数量或延

长工期

(天数)等

监理工程师

意见

监 理 单 位 (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建设单位

意见

甲方 代 表 (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四:

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文件编号签证(设计变更)内容页次日期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五:

变更费用预算审核表

序号变更内容数量变更理由

造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

(元)

标底价

(元)

最新报价

(元)

预算总价

(万元)

增减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编制:复核: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变更管理制度模板

变更管理制度模板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大同市南瓮城广场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经 理部 变更管理制度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大同市南瓮城广场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工 程部编制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项目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项目部工程变更设计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落实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相关人员变更理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2)工程变更理赔以满足业主工期、方便施工、对企业有利为原则,处理好成本与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各方面的关系。 (3)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变更设计工作的管理。 (4)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执行。 (5)变更设计既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体现技术先进、可行、优化的特点,又要符合经济合理的要求,达到既节省投资、又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在申报变更设计时,必须认真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有利于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安全和提高经济效益。 二、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及组织机构 (1)在变更设计工作中,建设单位是关键,设计单位是主体,应紧紧依靠建设单位,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配合,在监理工程师的支持下搞好变更设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方

案,可申请变更设计。 (3)项目部设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工程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任组员。 变更设计领导小组 组 长:周云川 副组长:朱 林 组 员:高 明 组 员:刘铁琦 组 员:赵红杰 组 员:张晓光三、设计变更实施流程 (1)当原设计与实际地形、地貌不符;设计有错、考虑不周、有遗漏、考虑到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而需要增设项目、其它需要变更的项目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变更部位、变更理由、变更内容、采取方案、工程数量及费用计算等。 (2)在施工中发现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报告并提供基础资料,经工程部现场核实后,由总工程师统一做变更申请。 (3)设计单位在办理变更设计文件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协助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各部室积极配合,做好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提供的资料必须图文清楚、整洁,由经办人与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后报出。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工程变更审核 2.1目的 通过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及费用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 2.2范围 适用于绿城全资项目、控股项目以及按绿城模式管理的参股项目的工程变更审核工作。 2.3职责 2.3.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负责变更情况的描述,并从成本角度出发,把好第一道关。 2.3.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3.3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 2.3.4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费用。 2.3.5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 2.3.6片区执行总经理负责20万元及以上重大变更的审批。 2.4工作程序 2.4.1施工图会审 2.4.1.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绿城装饰公司(涉及精装修内容时,下同)、材料设备部(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下同)参加。 2.4.1.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核施工图会审中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4.1.3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记录和整理,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分别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发至参加会审单位,并留档汇总。 2.4.1.4会审纪要涉及工程成本增减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及时计算其变更金额,并在月度工程成本报告中反映变动情况。 2.4.1.5附录:

施工图会审流程图 工作内容责任人/部门 2.4.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2.4.2.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 2.4.2.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后送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若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审核则送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材料设备部完成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2.4.2.3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合同计算工程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返还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2.4.2.4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2.4.2.5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根据审批单上意见,录入联系单,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施工单位施工,并抄送监理单位。 2.4.2.6附录

市政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一般规定 1、工程变更是指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与施工图纸和合同项目有关的工 程结构形式、数量、质量以及标准方面的变动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变化。 2、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 文件,并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理审核后的变更签证必须在3 日内报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审查,未经业主审查批准的变更为无效变更文件。 二、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明 确约定的,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经业主同意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业主、监理单位书面指示,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变更项目的施工。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建设单位或其他 施工单位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4)更改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6)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7)进行工程施工必须的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2、变更项目价格: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 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对于造成工程价格和进度实质性变化的变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变更的分类 1、设计变更:施工详图的局部修改即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 的改变,,一般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变更等; 2、条件变更:由于施工地质、水文条件、施工场平、道路、水电供应等施 工条件变化及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随时提出,报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其变更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4)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变更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6)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计算资料和其它支持资料等。 3、重大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由报政府批复确认。 4、工程洽商: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 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 (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 (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78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第一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约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 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施工图。 2) 施工中承包人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变更设计时,先报监理单位审核,再报发包人审定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 3) 图纸会审中提出的变更设计意见,监理单位汇总后,先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再报原设计单位校核签发。 2、现场签证的确认: 1)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签字,发包方领导审核无误后,报经发包人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若签证牵涉设计变更的需送设计单位确认。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2) 所有签证,承包人必须在进入下一工序前24小时将联系单报送监理人校核,并经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签认才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行承担。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变更的分类 1、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1)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工程材料的性质、质量、规格 3)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 4)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数量的增减或价格的调整 5)改变合同工程中经批准的关键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6)取消合同内某项或某部分工程 7)其他相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 4)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5)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6)取消合同某项或某部分工程,及其他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 第三条执行变更、签证责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必须按经确认的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实施。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公司制度建设实施方案(2011-04-08)

公司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公司制度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促进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优化工作流程和提升管理效能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遵循原则 1、坚持简洁有效,便于执行的原则; 2、坚持动态持续改进,流程明确和制度落实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制度编制或修订完善,实行归口管理,分管领导和综合办公室共同把关,要求编制制度内容与其他制度内容不冲突,不重叠,体现公司制度管理的统一性。 制度定稿的流程:责任部门拟稿(格式参考附件)→征求意见(制度内容涉及的主要部门/执行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格式、基本内容完整性审核反馈)→拟稿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履行公司程序下发。 2、制度文件应包含以下五个基本内容:目的、工作内容与要求、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督与考核。 三、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1、职责分工 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对制度编写的内容规范、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配合公司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 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 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宣贯及培训、负责所编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与

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主要编制修改的制度及流程有: (1)部门主要职责分工、部门员工岗位说明书、部门内部工作流程、部门内部员工管理规范。 (2)与本部门有关的与其他部门对接工作的流程及建议。 综合办公室是制度的最终审定下发部门,负责制度下发的行文格式、文字校对和最终的审稿、下发工作;负责制度下发流程的严格执行工作;负责制度的分类管理工作。 2、完善落实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公司制度流程建设阶段(3月-4月份完成) (1)结合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将各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整理报送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审核。所有报送的制度经公司统一专题会议定稿签发。 (2)制度流程建设时间安排 ①2013年3月20日前,各部门制定并提交制度建设计划,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计划要求制度建设要将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能100%覆盖,不得有功能缺失,同时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后附计划进行倒排表。每周最少不得少于一个制度及流程建设。 ②每周一下午周例会最后是制度讨论时间,每周例会最少审定两个制度。 遇特殊事件时,调整时间或顺延至次日,届时会由综合办公室及时通知。 参加会议人员考勤执行原会议制度。 第二阶段: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4-5月份) (1)制度流程建设与梳理优化同时进行,4月份各部门根据通过审批的职责分工及定岗定位,理出自己部门负责业务的主要流程和流程接口,分管领导做好把关工作。 以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销)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耗材及费用管理为主线,各职能部门明确主要工作涉及的流程和流程接口,4月分开始,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项目变更管理制度

项目变更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 职责 2.1 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 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 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 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 范围 3.1 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 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 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工作程序 4.1 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 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对于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设计单位技术确认,工程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技术方案的变更,由项目组提出,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拟文上报公司批复后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 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精编版)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 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同时保证工程质量, 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 (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 (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 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 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 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 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 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 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

变更管理规定

变更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变更项目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变更项目的管理。 3.职责: 生产部是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变更的组织和管理。 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技术项目变更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现有厂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公共区域的技术项目的变更申请和实施。 设备部负责机械、设备、设施项目变更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现有厂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公共区域设备的变更申请和实施。 变更项目所在车间负责本部门变更申请和实施。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机构及人员变更的管理。 安环部负责法律法规、安全设施的变更管理及各项变更的安全审查。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主管项目变更的组织和管理。 4.程序和管理要求 变更类型 变更管理类型、项目及主管部门职责表

a)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b)更换同一型号的设备或管线; c)清扫容器、管线或其它设备; d)更换同一型号的配件;

e)日常的设备、设施防腐保温处理; f)修理或重新标定的仪器、仪表; g)工艺参数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的调整。 变更程序 a、生产部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和《变更申请表》、《变更验收表》,监督实施,对所有变更内容进行备案。 b、变更项目所在部门或主导部门负责变更申请、变更项目的风险评价、组织实施与变更材料收集管理。 c、安环部负责审查变更项目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d、审查部门负责人负责变更的审查和验收并为变更实施部门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完善实施方案。 a)变更申请前先由车间、技术、设备、安环、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论证,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确定申请部门。 b)原则上变更项目所在单位或主导部门负责提出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风险辨识、编制风险控制措施。 c)《变更申请表》填写后,由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签署部门意见,报安环部。 变更的审查、审批 不通过则返回变更申请单位补充完善后重新填写《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查手续。 变更的实施和运行 有技术部或设备部主导的变更应组织变更区域关联部门明确分工后组织实施。 a)变更项目申请单位编制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责任人员和控制目标;进行危害和影响分析,制定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异常情况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b)变更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及时将批准的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异常情况应急预案通知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 c)变更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及车间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施过程的现场监督。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则按本程序重新办理变更手续;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计划目标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掌握工作状态,落实目标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划目的 使分项工作和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管理规范,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二、计划种类 (一)按性质分为公司计划、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 (二)按时间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和项目节点计划。 三、计划要素 计划要素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计划内容:是指工作具体内容,要求描述要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四、计划节点 (一)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在每年末12月20日(节假日提前)前将第二年度年度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公布。年度计划考核时间为上年末月26日至本年末月25日止,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间。 (二)月计划

月计划应在每月24日(节假日提前)前将下月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上报公司办公室,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月计划考核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每月22日下午4:00以会议形式制定月计划(节假日提前)。 (三)节点计划 项目工程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临近节点工程于节点前3个月制定倒计时计划,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办公室通过会议的形式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计划编制 (一)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行财类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工程技术类管理人员现场代表及以上人员需要制定个人计划,部门负责人计划代替部门计划;工作计划内容为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各种会议决议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认可后上传公司办公室; (二)副总经理应根据分管工作总体经目标,结合公司总经理临时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进行整合,列出需要跟踪和检查的重要事件。 (三)办公室负责于每月26日前将各部门月工作计划上报董事长、总经理。 (四)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主要工作内容:部门(岗位)职责规定、在计划时间段内应实施或完成的工作事项,会议决议、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实现;工作事项描述简约、明确、具体。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计划时间段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计划时段内应完成程度。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阶段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工作计划必须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项目节点计划分解行成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常出现工程量的变化、工程进度的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勘测设计工作粗糙,以至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引起停工或工期拖延等,于是便发生了工程变更。国内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前,工程变更都是由建设单位依靠设计单位来进行的,自从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特别是采用国际上使用的FIDIC条件后,对工程的变更在具体操作上与传统的工程变更就有了很大的差异。 1 工程变更的产生 1.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从广义上讲对合同的组成部分的任何变动,都可以称之为变更,它既包括工程实施中形式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工程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而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变更则仅限于设计变更和施工图有关部分。 1.2工程变更的性质 任何部分的变更,业主、监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但是FIDIC 条件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变更都应由监理工程师来最终处理,并报业主批准备案,监理工程师发出有关变更的指令,该指令一经发出应视为合

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的变更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实质上讲工程变更是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正,补充,使其更加完善。 2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可能来自许多方面,或业主的原因、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方的原因,为有效控制投资,不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一般均包括工程变更的条款,允许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发布指令,要求对工程的项目、数量或质量进行变更,对原标书的有关部分进行修改,而承包商必须照办。 2.1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一种情况是工程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如光缆、文物等);另一种情况可能是承包商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方便其施工条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这种情况一般会涉及到费用的增减而引起索赔。因此FIDIC和其他条款中特别要求,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 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可划为业主提出变更的范围内。但其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先报业主,由业主出面和第三方相互协调,以利工程进展。 2.2工程变更的审查 根据FIDIC条款之规定,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仔细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对工程变更进行认真的审查。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计划管理制度

计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日常经营管理按照计划、执行、检查、纠正的程序(即PDCA循环)开展,实施年度计划制度与月度计划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与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全过程。 3、职责权限: 3.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度包括年度经营目标的确定、年度重点工作提出、年度经营方针制定。 由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提出年度经营方针、管理理念、经营目标; 提出年度产销量目标与技术指标,项目建设目标计划; 财务部提出年度经营目标(营业收入、利润、成本费用等)计划; 党群部提出年度企业文化建设目标计划; 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定编定岗、人才培养、稳岗目标计划; 其余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确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 经各部门会审后,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确定年度方针目标,由、财务部、党群部共同汇总,以红头文件下达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并下发执行。

3.2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依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分解到各月执行,月度计划包括月度生产经营目标与月度重点工作安排,由编制、总经理批准后,以工作表的形式下达至各单位作为月度考核计划指标。 4、工作要求 4.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作为年度工作指导目标,要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科学性,拒绝假、大、空、虚,要具有操作性、可执行、可落实,切实起到指导全年生产经营管理的目的。 4.1.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是要与基层单位、部门、人员充分沟通、探讨、论证,二是要契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开展计划工作。 4.1.2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参与计划提出和审议工作,并提出意见与建议,确保计划科学性、操作性,起到指导性作用。 4.2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要具有实时性、具体性、完整性,拒绝脱离实际,切实与市场环境和生产形势结合,确保月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4.3 时间安排:于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次年生产计划,财务部于每年1月30日前完成当年财务计划,其余部门于当年1月15日前提交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当年1月20日召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会审会议,确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当年2月15日前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管理文件编制、下发工作。 各单位/部门每月18日前制定本单位、部门次月工作计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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