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法规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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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法规作业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交通运输法规作业答案

第二部分参考答案

第一章

一、名词解释(略)

二、简述题

1.简述交通运输业的特点。

答:⑴运输生产是在流通过程中进行的。

⑵运输生产过程不会改变劳动对象的理化属性和形态,而只改变运输对象(旅客、货物)的空间位置。

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劳动工具(运输工具)和劳动对象(客货)是同时运动的,它创造的产品(客、货在空间上的位移)不具有物质实体,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同时被消费掉。

⑷人和物的运输过程往往要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旅客旅行的起讫点、货物的始发地和终到地遍及全国。

⑸各种运输方式虽然使用不同的技术装备,具有不同的技术经济性能,但生产的是同一的产品,它对社会具有同样的效用。

2.简述交通运输业的地位与作用。

答:⑴运输业是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

⑵运输费用在生产费用中占有很大比重

⑶运输业担负着社会产品和商品流通的任务

⑷运输业具有军民两用性质,在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战时为军事服务。

3.简述交通运输发展的总趋势。

答:⑴专门化趋势

⑵大型化趋势。

⑶高速化趋势

⑷环保化趋势

⑸智能化趋势

4.试述铁路运输发展的趋势。

答:实现牵引动力电气化、内燃化,车辆大型化,运营管理现代化和主要运输过程控制自动化、半自动化,轨道结构重型化,养路、施工、装卸、修车机械化,铁路建设技术现代化,铁路宏观决策科学化,逐步建立以高新技术与适用技术并重,不同层次技术装备并重,重量、密度、速度兼顾,综合运输能力大、质量优、效率高、成本低、效益好,具有我国特点的铁路技术体系。

5.简述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特点。

答:广泛性;复杂性;技术性;变动性。

6.简述我国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发展要求。

答:⑴清理现有的交通运输法律规范;

⑵建立适应公平竞争要求的运输市场法律环境;

⑶建立政府对运输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体制;

⑷利用WTO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和运输企业的利益

三、论述题

1.试述交通运输法律规范对交通运输活动的作用。

答案要点:

⑴加强国家对交通运输业的依法管理

⑵正确引导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方向

⑶促进运输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⑷为交通运输业创造有序竞争的环境,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⑸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2.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必要性。

答案要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需要法律来确认。

(2)交通运输主体多元化,要求确立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确立处理主体之间相互关系及主体地位的法律主体制度。

(3)要把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推向市场,适应统一开放的全国各类市场特别是运输市场体系,就必须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维护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适应市场制度和市场法制。

(4)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依法实施。

(5)交通运输要快速发展,筹集建设资金是一个关键。而这就必然涉及到各种涉外经济关系的调整。

第二章

一、名词解释(略)

二、简述题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 见教材P17-18。六点。

2.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答: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由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3.简述法人的分类、法人成立的有效要件。

答:我国法人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行为能力与自然人行为能力有哪些区别

答:(1)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不同。

(2)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3)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

5.简述法人的基本特征。

答:组织特征;财产特征;人身特征

6.简述外商投资建设经营交通运输业的范围和方式。

答:外商只能投资建设经营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内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参与部分运营工作。从大的原则上来看,主要体现在:除国防铁路、国防公路、其他涉及国家特殊利益、国家安全和秩序的交通运输项目和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的以外,其他方面都是允许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的。如铁路方面的铁路新干线、支线、铁路专用线;既有铁路干线、支线的电气化改造和增建第二、三线;新建铁路特大桥、长隧道、过海轮渡、货场、客站站房等设施以及其他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铁路设施等。

外商投资建设经营交通运输业可以采取合资、合作或者独资方式。

三、论述题

1.试述“运价管理特别是铁路运价管理一直是交通运输管理的核心”的观点。

答案要点:

运价管理特别是铁路运价管理一直是交通运输管理的核心,其改革成败也是运输业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传统体制下,交通运输业运价权高度集中,改革开放以来在逐步调整运价的同时,也逐步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运价管理体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基本上走出了一条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运价形成机制的路子。国家对铁路运价的管理也有一定的改革措施并有所松动,但铁路部门仍然没有最终定价权,铁路运价特别是货物运价仍然过低,与其劳务价值相差过大,这都有悖于市场价值规律的要求。铁路要走向市场,必须拥有根据市场情况制定运价的权力,国家主要通过法律对运价的合理性进行调控。如果要求铁路制订某项特殊运价,国家应对这个运输给铁路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这样才有利于铁路与其他运输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的竞争,促进铁路的快速发展。

2.试述外商投资建设经营交通运输业的原则。

答案要点:

①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

②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原则。

③合资双方都要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

第三章

一、名词解释(略)

二、简述题

1.简述运输企业的法律责任。

答:⑴运输企业的民事责任

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运输服务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其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合同。侵权责任是指在运输活动中侵犯运输需求方的财产,造成财产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其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

⑵运输企业的行政责任:

运输企业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主要有:

⑴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⑵没收违法所得

⑶罚款

⑷撤销经营资格。⑸吊销营业执照。

2.简述运输企业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答:运输企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依其在不同的运输环节中所处的法律关系而定。

⑴以本人身份与用户方订立运输服务合同,是运输服务中的契约服务企业。根据该合同,运输企业要对全程服务负责,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全程服务。

⑵以本人身份参加运输服务全程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环节的实际操作,并对自己承担的环节负责。

⑶以本人身份与自己不承担环节的其他分包商订立分包、分运合同。在这类合同中,运输企业既是发货方,也是收货方。

⑷以本人名义与各衔接点(所在地)的运输代理人订立委托合同,以完成在该点的衔接及其他服务工作。在该类合同中,运输企业是委托人。

⑸以本人名义与运输全程服务中所需要涉及的各方面订立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在这些合同、协议中,运输企业均作为货方出现。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在运输服务的不同环节和阶段,运输企业是以不同身份出现的。不论其以何种身份出现,又均是以本人身份而不是以货方或承运方的代理人的身份工作的。

3.申请国际航班经营的空运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国际航班经营的空运企业应当具备下述条件:①经营定期旅客、行李、货物、邮件的国内航空运输,年旅客运输量达150万人次或亿公里;②具有良好的飞行安全记录;③具有与经营国际航班相适应的民用航空器及其附属设施;④具有与经营国际航班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⑤有相应的经营国际航班的管理制度及有关手册;

⑥增加必要的资产,足以承担国际航班经营中的民事责任,亏损的空运企业不能申请经营国际航班;⑦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4.简述国家鼓励外商投资所涉及的交通运输产业领域及相应的经营权限。

答:⑴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⑵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⑶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⑷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⑸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⑹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⑺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⑻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⑼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⑽公路货物运输公司;⑾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⑿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经营;⒀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5.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①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②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③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④有具备交通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⑤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⑥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投资各方协商后由中方指定;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国家允许外商采用哪些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运输业

答:①采用中外合资形式投资经营道路旅客运输;②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货物仓储和其他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及车辆维修;③采用独资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货物仓储和其他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及车辆维修。

7.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①拥有与经规模相适应的货运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拥有办理铁路货运业务所必需的场地、设施;②具有稳定的货源;③具有从事经营业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④注册资本额应满足从事业务的需要,最少不得低于2500万美元。

三、论述题

1.试述设立国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要点:

⑴我国交通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主要采用核准设立和特许设立两种方式。

⑵核准设立是指交通运输企业在成立时,需要经相应主管机关审批后,才能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进行设立登记的设立方式。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运输企业都必须经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⑶设立国有运输企业,需按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16条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设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运输公司需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公司必须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⑷对于一些涉及我国经济命脉的特殊运输企业,如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特许才能设立。

2.试述我国对运输活动规定了市场准入条件的意义。

答案要点:

⑴交通运输行业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

⑵交通运输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⑶对于一些涉及我国经济命脉的特殊运输企业,对国家经济、军事、政治等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甚至涉及国家领土、领空主权的完整。

第四章

一、名词解释(略)

二、简述题

1.简述合同的基本特征。

答:⑴运输合同的主体的复杂性;

⑵运输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⑶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⑷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⑸运输合同一般采用标准合同。

2.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⑴要约须是特定人的行为。

⑵要约须是对于相对人的行为。

⑶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

3.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答: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虽然它和要约都是意思表示,但两者的目的不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旦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只能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的表示,它自身并不发生必须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效力,所以它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4.合同的承诺具有哪些特征

答:(1)承诺是受要约人的行为;

(2)承诺须是对于要约人的要约所做的行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须是在要约有效期内所作出的行为。

5.简述承运人的义务。

答:⑴不得拒绝当事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⑵受领货物并填发提(运)单;

⑶按时、安全运输的义务;

⑷合理运输的义务;

⑸保管义务;

⑹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⑺交付义务。

6.简述不得办理运输变更的情形。

答: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违反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的;②变更后的货物运到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到期限内的;③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的;④第二次变更到站的。

另外,要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应当在船舶在装运港开航前提出。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也都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在货物起运前提出。

7.简述保证人的资格条件。

答:保证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在保证责任为金钱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场合,保证人拥有足够的金钱和财产,即具有代偿能力。

保证人除了应当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之外,以下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①国家机关;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8.简述抵押和留置权的区别。

答:①抵押行为是抵押人的自愿行为;而留置行为则是留置人被强制的行为。

②抵押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第三者;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

③抵押物并非债权人债务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而是主债关系客体之外的物;而留置物则正是引起主债关系之物。

9.简述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答:①定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交付定金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其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预付款的交付属于履行义务的行为,主要作用是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帮助,具有支援性质,不起担保作用。

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对于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它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损失的作用;对于预付款则不适用定金罚则,在违反合同时,无论哪一方违约,均应将预付款返还对方或抵作货款。

③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属于主合同的协议;而交付预付款则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④定金只有交付后才能成立,是实践合同;而预付款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是诺成合同。

10.简述返还财产和追缴财产的区别。

答:返还财产是消除无效合同造成财产后果的一种法律手段,它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签订合同以前的状态,它不是惩罚措施。而追缴财产才是一种惩罚手段,它只适用于故意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为这类合同要比其他无效合同严重,用返还财产的方法是不足以消除其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因此,法律规定,追缴其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以示惩罚。

三、论述题

1.试述运输合同实际履行原则。

答案要点: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规定的标的,非经权利人同意,义务人不得任意变更,也不得用其他标的代替。即使一方违约也不能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仍应继续履行。

实际履行,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运输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服务内容,如运输终到站(港、机场)、运输的线路、使用的运输工具等,就必须按照这个规定履行,不得擅自加以更改;第二,在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仍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义务。

贯彻实际履行原则,能够监督运输企业积极改善经营管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提高法律意识,使当事人认识到,如果自己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并不是偿付对方违约金和赔偿金就能了结,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合同原则,同时也可以防止有的单位宁可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也故意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2.试述对无效运输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处理。

答案要点:运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把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还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对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法: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第五章

一、名词解释(略)

二、简述题

1.简要回答我国铁路运输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铁路法制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和铁路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相继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和WTO发展需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同时废止了一批与市场经济和WTO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现行铁路法规体系中,存在着法律效力层次低,内部规章多,法律法规少的问题。

现有的铁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它们基本上反映和代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特征与要求,其中有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事业的要求,甚至还发生矛盾冲突。

现有的一些行政法规和规章从内容上看主要是技术规程,或者说它是铁路运输技术规范的法律化。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铁路正在向外国资本和国内非公有资本开放其市场(。而铁路要参与市场竞争,必须从根本上变革其经营管理体制,建立起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各类法律制度

2.试述我国铁路的运输管理体制。

答: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铁路法》还在第七条规定: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3.简述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

答:(1)企业性;(2)公益性。(3)基础性。

4.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条件

答:⑴线路允许通过的旅客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下,货物列车运行速度80km/h以下,货物列车牵引质量5000吨以下;

⑵Ⅱ、Ⅲ级铁路与道路交叉;

⑶道口之间距离大于2公里,并且无绕行条件;

⑷车辆或行人在距钢轨外侧不小于50米范围内的道路上,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400米(双线各500米)以外的列车,线路允许速度100km/h以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340米以外的列车,线路允许速度80km/h以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270米以外的列车;列车驾驶员在850米以外可以看见道口;

⑸拟通过道口的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原则上为正交,斜交时交叉角应大于45度;

⑹拟通过道口的道路平面线形应为直线;从最外侧钢轨算起的道路最小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米,特殊情况下城市道路不应小于30米,乡村道路不应小于20米;衔接道口平

台的道路纵坡不得大于3%,困难条件下,通行铰接汽车的城市道路不得小于%,通行普通汽车的城市道路、公路及场外道路不得大于5%,乡村道路不得大于6%;

⑺铁路道口设置位置应在铁路车站以外,桥梁、隧道两端及进站信号机100米以外,区间或专用线道岔两端50米以外;

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

⑼符合国家有关铁路、道路设计规范;

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简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规定。

答: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⑴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⑵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⑶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⑷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6.办理危险货物铁路运输的承运人的资质条件

答:①有按国家规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用设施、设备;

②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装卸人员;

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7.简述铁路运输承运人的权利。

答:①有权对托运人填报的货物、包裹的品名、重量、数量进行检查;对托运人申报不实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加收运费和其他费用。

②有权按照规定向托运人收取运费、杂费,托运人不按规定交付运费和杂费的,有权拒绝承运。

③有权向逾期领取货物、包裹、行李的收货人和旅客收取保管费。

④对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⑤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票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补收票款,并按规定加收票款,对拒不补交票款或者加收票款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责令其下车。

⑥对自承运人发出领取货物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者收货人书面通知承运人拒绝领取的货物,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作答复的;或者自承运人发出领取货物通知之日起满九十日仍无人领取的包裹或者到站满九十日仍无人领取的行李,铁路运输企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变卖。

⑦有权拒绝办理违章的运输变更。

⑧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不按约定的方式或法定方式包装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承运。

8.简述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点。

答:①具有公共服务的特点。

②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

③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④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包括行李的运送

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一般有强制保险条款。

9.简述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答:⑴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⑵发站和到站

⑶货物名称

⑷货物重量。

⑸车种和车数。

⑹违约责任。

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不允许托运人提出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答: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托运人提出变更: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物资流向、运输限制的。

②变更后的货物的运到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的。

③变更一批货物的一部分的。

④第二次变更到站的。

11.简述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

答: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如下:

第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

第二、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第三、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12.简述铁路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答:①不可抗力造成的。但履行迟延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②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③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主要包括:货物包装的缺点,承运人在验收货物时,无法从外部发现;托运人自装车的货物,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装载规定,交付货物时,承运人无法发现的;押运人应当采取而未采取保证货物安全措施的;收货人负责卸货造成的损失。

④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造成的。

⑤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

13.货物运输保险与财产险的主要区别

答:货物运输保险是对动态中的财产进行保险,而其他财产险通常是对静态的财产进行保险。从期限上看,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比较短,一般是以一个航程或运程来计算的,即从起点到终点,货物交付完毕则保险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其他财产保险的期限一般比较长。

14.试述开办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意义。

答:在办理保价运输时,铁路内部会采取一系列的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铁路负责运输制度,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工作质量,保障广大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

15.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运输保险的区别

答: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按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缴付保险费,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从法律意义上讲,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同意补偿损失的一方是保险人,被补偿损失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到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虽然都具有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经济损失的目的,在出险后的赔付上二者具有一致性,但它们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合同。保价运输属于运输合同的一部分,而保险则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16.简述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除外责任。

答: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三、论述题

1. 试述铁路的计划运输原则。

答案要点:

铁路运输计划是国家运输计划的主要计划。为保证整个市场资源实现合理配置,铁路运输部门的各种运输活动,需要按照运输计划组织运输。运输计划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搞活经济,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铁路运输计划的安排也应当留有余地,适当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的自主权。

铁路运输计划主要有旅客运输计划、货物运输计划和机车车辆运用计划等。《铁路法》规定,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

2.为什么说安全是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安全、效率与效益之间具有怎样的相互关系

答案要点:

安全运输是铁路运输工作永恒的主题。它不仅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最重要的条件,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在铁路运输生产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关系: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就没有效率。另从安全、效率、效益三者的关系进行适当的论述。

3. 试述社会公众对铁路运输安全的义务。

答案要点:铁路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它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维护和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公众的义务。《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社会公众的义务:

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4. 货主在运输高价值货物的时候,铁路从维护货主的利益出发,最好是动员货主既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同时还办理铁路保价运输。试从有关法律制度上进行分析。

答案要点:

因为如果货主只办理运输保险的话,一旦发生铁路责任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铁路承担损失赔偿,而铁路对未保价的货物一般按限额进行赔偿。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一、课程基本作息: 课程编号:08303014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所属教研室:数信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学时及学分:总学时32、理论课学时32、实验课学时0。 考核对象:城市规划专业 二、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 课程教学目的:通过理论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通过本门课程建立良好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能够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任务是: 1.使学生掌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相关的概念及理论,了解相关背景及应用情况; 2.使学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技能方法,熟练掌握相关测试应用方法; 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合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三、考试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大纲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有较完整的理解,掌握书中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初步获得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概念; 2、能正确理解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3、能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4、掌握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 5、能熟练应用城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四、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 (一)教科书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王国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二)参考书 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与法规》,刘欣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耿毓修,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尹强,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决策与法律基本知识 第1章城市管理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城市管理的特征; 2.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3.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 (二)考试内容 1.城市管理的特性、内容 2.城市管理学理论 3.城市管理的理念与方法 4.城市管理体制 第2章决策概论 (一)考试要求 1.理解决策的含义; 2.掌握决策的要素、类型和特点; 3.了解决策的程序和方法; 4.掌握管理决策的定义、原则、类型和依据。 (二)考试内容 1.决策的含义、要素及决策的合理性 2.决策的类型与特点 3.决策的程序与方法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 第3章行政管理学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行政、行政管理、行政效率的基本概念; 2.理解行政及行政管理的分类和特征;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

5.1 建筑法概述 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即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建筑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 广义的建筑法,除《建筑法》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 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2 护建筑市场秩序 3 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4 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是调整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建设行政管理关系及建设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基础,同时还应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监理条例》、《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调整的范围是建设行政管理关系和建设协作关系,具体内容是: 1 设行政管理关系 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关系是指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计划、组织、调控、监督的行政管理关系。 2 程建设中平等主体的协作关系 工程建设中平等主体的协作关系的核心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之中。 5.2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具体地说,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对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等全过程先后衔接的顺序。它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规模和工程建设的初步设想;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的初步分析;建设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 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做出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②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③资源、原材料、燃料和公用设施情况;④设计方案,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单项工程及辅助配套工程的构成等;⑤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⑥建设工期与进度;⑦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⑧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工程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它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列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点、结论和报送单位意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需经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大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题及答案(1)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题(二) 出题人:李门隆答题时间:120分钟阅卷人: 姓名:时间:地点: 一、单项选择题:(共10分) 1、目前,狭义的物业管理法律是指()。 A.物业管理条例 B.物权法 C. 民法通则 D.合同法 2、《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A.业主 B. 物业服务企业 C.业主和使用人 D.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是()。 A.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 B. 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D.法人与法人的关系 4、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占大多数。 A.刑事 B.民事 C.人事 D.行政 5、业主是指() A.物业使用人 B.物业所有权人 C.占有人 D.管理人 6、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属于()所有。 A.全体业主 B.物业服务企业 C.开发建设单位 D. 居民委员会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C.小区管理办公室 D.物业管理协会 8、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 A.委托协议书 B.临时委托合同 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D.临时管理委托合同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就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 A.住户 B.租户 C.业主 D.物业服务企业 10、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来源于()。 A.业主大会的授权 B.管理规约 C.业主委员会章程 D.政府授权 二、多项选择题:(共20分)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是()。 A.物业合同关系 B.物业财产关系 C.物业管理民事关系 D.物业管理行政关系 2、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为()。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相邻权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A.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B.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新交通运输常用法规汇编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一、公路行政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593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 4.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1月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2月13日交通 部令第2号公布) 6.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6日交 通部令第6号公布) 7.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4年4月30日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公布) 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 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01年12月20日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 4.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4月13日交通部令第3 号公布) 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 部令第10号公布,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第二次修正) 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 令第6号公布,2009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第二次修正)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令 第9号公布,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修订)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公布) 8.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1998 年3 月4 日交通部 令第2 号公布,2001年8月20日交通部令第4号修正)9.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令第7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l、1、1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概念: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广义的行政概念: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2、行政管理的概念: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1.1,2 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行政组织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 (1)组织结构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1)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2)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3)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一是来自权力的影响力;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4)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本要素。 1.1.3 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l、行政沟通的作用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改沟通。首先,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其次,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最后,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2、行政沟通的原则。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一、审批、开工管理 1、按国家、省及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土地、环保、水利、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贴息、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 2、技改项目的审批见《技改项目审批、验收管理规定》。 3、公寓、单元楼等新建大型工程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零星维修工程须有经严格审批的《开工报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依照项目规模和内容的不同,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可做适当调整。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就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达标达产等方面明确责任和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中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人员考核等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公司内各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专业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作好本专业的进度计划、技术交流、考察、招标、验收、人员培训、安装指导、生产准备、生产调试等方面的工作;作好与其他各专业的工作配合和协调。 5、专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项目经理和专业负责人的管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图纸,熟悉项目操作程序,做好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及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招标、合同管理 招标按《集团招标管理规范》执行;合同按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四、物资验收及保管 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管理 1、进度管理: 1.1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根据总工期编制科学的网络计划和进度计划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

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范对公司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交通运输事故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覆盖部门的交通运输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Q/Hr20131-2013《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Q/Hr20133-2013《记录管理办法》 Q/Hr29301-2005《产品运输管理规定》 《机动车报废管理规定》 3 职责 行政保卫部负责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负责车辆的建档、使用管理、维修、报废等工作。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的相关工作。

军品分公司科研生产部、宏达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航星园管理公司负责各分公司使用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运输类别 4.1.1 一般运输:人员、原材料、加工机件、设备。 4.1.2 特种运输:型号产品及相关部件(未安装火工品)。 4.2. 交通运输过程安全控制 4.2.1 对驾驶员的要求 4.2.1.1取得相应类别车辆的驾驶证,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2.1.2 特装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 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4.2.1.3 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工作特点和操作程序,持驾驶证上岗。 4.2.1.4 遵守各项行车规定,不违章驾驶。 4.2.1.5 爱护和按规定里程保养车辆,车辆保养记录由行政保卫部负责保管。 4.2.1.6 按调度员填写的派车单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4.2.1.7 公司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和保管,不允许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红色标记已选) 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总计70分] 1、行政管理的积极取向是由()所决定的。 A.现代化建设事业B.行政管理形式 C.行政管理目标D.行政管理功能 2、关于行政领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B.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C.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D.领导活动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进行,但他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3、关于行政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管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B.行政管理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理 C.行政管理是依法管理 D.行政管理是指公共管理 4、行政立法行为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进行行政立法活动的行政机会。下列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的是()。 A.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取得职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B.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C.在国家行政管理中,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国家行政机关 D.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5、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必须民主化,决策的民主化主要表现在()。 A.开放性B.统一性 C.公正性D.科学性 6、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实施。 A.选址工作B.布局工作 C.用地工作D.规划管理工作 7、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能综合协调()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进行。 A.规划设计B.建设选址 C.建设用地D.规划实施 8、在城市规划中与建筑容积率无密切联系的一项是()。 A.人口规模B.用地规模 C.结构布局D.建筑密度 9、现代城市中,中央商务区的()较居住区要相对高一些。 A.建筑容积率B.建筑容量 C.建筑密度D.城市人工环境容量 10、①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②历史地段的保护;③城市形态特征的保护;④语言文字;⑤城市文化传统;⑥特色民间生产工艺、技术等。全属于物质形态保护的是()。A.①②③B.②③④ C.③④⑤D.④⑤⑥ 11、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的任务不包括()。 A.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建设 B.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C.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D.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12、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A.城市人民政府B.省市人民政府 C.执法机关D.城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 13、行政处罚制度中当事人有权的是()。 A.陈述申辩制度B.审查决定制度

浅谈建设法规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浅谈建设法规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各个建筑领域都有着长足的进步,建筑业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建筑市场的发育却尚不完善。对于发育尚不完整的建筑市场,通过实行建设法规管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建设法规的出现有力的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也在我国工程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关键字:作用关系质量安全 充满生机的建筑市场有力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大,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 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此时,建设法规应运而生。 实行建设法规管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

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从广义上看,建设法规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关系上:(1)行政管理关系(2)经济协作关系(3)民事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建设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活动,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文明进步息息相关,国家对此必须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包括对建设工程的立项、计划、资金筹集、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当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是、建设活动进行管理时,就会与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之间产生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进而形成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指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它包括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是规划、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调节与控制。对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互间及内部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同各类建设活动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都必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由有关的建设法规来承担。 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是技术非产复杂的活动。任何一项工程建设都需要许多行业、单位和人员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因此,从事建设活动需要协作。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1 选择题 2名词解释 城市化城市化是指人口和经济活动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 大都市区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超越原来的地域界线,不断向周边扩展,将周围地区也纳入了城市化轨道,形成了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融合成整体的大都市地区。 大都市区通常包括一个大型的人口中心,以及与该中心具有密切经济和社会联系的周边社区。 大都市连绵带 大都市连绵带主要是强调多个大城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以共享、合作、分工、交流为主导,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分享要素和经济成果,形成的巨型城市复合体。 城市群 所谓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

外部经济性,或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成本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通常指厂商或个人在正常交易以外为其他厂商或个人提供的便利或施加的成本。 什么是强市长制?什么是弱市长制? 实行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称为“强市长制”(strong-mayor form) 实行议会市长制(council-mayor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通常被称为“弱市长制”(weak-mayor form)。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

09 级《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A. 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 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2、下列哪项是不具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A. 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会首府城市人民政府 D .市属区人民政府 3、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A. 申请、选址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 B.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告 C. 申请、受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D.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4、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内容的表述中 不符合规定的是(). A.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 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 B.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 C.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都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D.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受理建设工程办 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实质性审核 5、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包括(

A. 规划文本和研究报告 B.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 C.纲要文本、研究报告及附件 D.规划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6、城乡规划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 )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 ( ) A. 居住区、公共区、组团 B.居住区、小区、组团 C. 住宅区、公共区、居住区 D.住宅区、小区、居 住区 9、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相 关内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 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 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 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B. 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的,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 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 C.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工程项目符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 D.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和法定形式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证制度 10、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其第一章总则中的内容不包括( ) A. 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 B.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 C. 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D.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保障 A. 控制 B. 协调 C. 监督 7、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 A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产 D. 规范 C ) B 、罚款 C 、赔偿损失 D 、责令停业停

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

蒙大矿业发〔2011〕164号 关于印发《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建工程建设管理,特制订《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现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土建工程奖惩规定通知 抄送:各监理单位,公司各高管。印30份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政事务部2011年8月18日印发 -2-

附件: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料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土建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公司具体现状,制定本工程管理奖惩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现行规范、规章、制度、文件、行业标准等。 3、适用范围 工程管理奖罚规定,适用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土建工程。 二、工程质量管理 1、材料报验 承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应向监理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申请报验,附质 -3-

量证明文件,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进场材料未经报验使用于工程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20000元;对于被证实不合格的产品而使用的予以拆除,并处罚施工方50000元。 (2)见证取样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以假换真、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并对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3)装饰装修阶段材料实行封样制。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且擅自使用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材料使用过程中换料,与样品不符,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并拆除、清除不合格材料。 2、工程报验 工程报验严格执行“三检制”,在施工单位自检、专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记录齐全后报监理验收,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1)未经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20000元。 (2)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元。 (3)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部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施工方50000元/次。 (4)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时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检验批检查出质量问题,限期对不合格检验批整改,发现一次处罚监理单位5000元。 3、质量控制 -4-

交通运输法规试题及答案

A. 劳务行为 B. 旅客 C. 货物 D. 行李和包裹 6. 铁路运输企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逾期领取的托运包裹进行变卖处理的具体规定为:自承运人发出领取货物通知之日起超过期限无人领取的包裹。该期限规定为( C ) A. 30日 B. 60日 C. 90日 D. 180日 7.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根据其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但不包括( C ) A. 整车货物运输合同 B. 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C. 多式联运合同 D. 集装箱运输合同 8.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根据被运送货物的性质可以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两种。下列不属于铁路特种货物运输的主要是指( C ) A. 鲜活货物运输 B. 超限货物运输 C. 杂货货物运输 D. 危险货物运输 9. 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整车货物超过规定允许的载重量,到站除补收全程的正当运费外,另外补收违约金,违约金为运费的( B ) A. 1倍 B. 2倍 C. 3倍 D. 4倍 10. 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 C ) A. 30天 B. 45天 C. 60天 D. 90天 11. 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的运输价格主要包括以下哪些项目( B ) A. 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运价率 B. 旅客、货物运输杂费 C. 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 D. 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 12.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 B ) A. 铁道部 B. 铁路局 C. 铁路站段 D.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 13. 下列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不属于标准格式合同的是( A )

A. 大宗货物运输合同 B. 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C. 整车货物运输合同 D. 集装箱运输合同 14.《铁路法》规定: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我国铁路的标准轨距为( D ) 15. 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的运输价格主要包括以下哪些项目( A ) A. 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运价率 B. 旅客、货物运输杂费 C. 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 D. 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 A. 762mm B. 1000mm C. 1425mm D. 1435mm 1.铁路运输在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 位,它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基础结构)之一,也是我国社会经济最重要的纽带。 2.铁路运输计划生效后,一般不能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向车站提出要求,经许可后变更,但只准许变更(一次)。 3.铁路建成后,必须依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经(验收合格),方能交付正式运营。 4.对确属铁路责任的保价货运事故,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向到站,也可以向发站提出赔偿要求,处理单位应贯彻(先赔付,后划分内部责任)的原则,及时受理配偿要求,不得拒绝和相互推诿。 5.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确认。 6.(返还财产)是消除无效合同造成财产后果的一种法律手段,它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签订合同以前的状态,它不是惩罚措施。 7.(严格责任)是指违约行为发生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不考虑当事人有无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 理论之思考 ——和谐社会的城市社区建设 课程:现代城市规划与设计理论 学院:建筑学院 任课老师:蔡辉 成员:李会会李美辰 曾娟马西娜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之思考 ——和谐社会的城市社区建设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下,城市社会基层管理体制是一种在城市街区范围内以单位制度为主体,以社会控制为目标,以管理的单一性、行政导向性为主要特征,以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能性为核心的社会管理体制,因此,社区的真正概念,是在这种单位制社区逐渐被打破后,才被我们熟知的。而城市社区的治理问题,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和谐社会下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演进,分析在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的城市社区规划现状,并根据现状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我们对和谐社会下现代城市社区规划建设的构想和建议。现代城市社区的规划建设,不是一整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 关键字:和谐社会城市社区生态社区绿色社区开放社区主题社区和谐性社区 一、和谐社会、城市社区的概述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一般地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也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 根据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背景和现状,现阶段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基本表现为社会主义民主能得到充分发扬;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交通运输政策与法规

《交通运输政策》 第1-3篇练习题(题后为参考页码) 第1章交通运输发展史 ——交通运输从发展至今,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四个方面。 一、铁路运输发展史 1825年9月27日,世界上第一条行驶蒸汽机车的永久性公用运输设施,英国斯托克顿——达灵顿的铁路正式通车了。斯托克顿——达灵顿铁路的正式开业运营,标志了近代铁路运输业的开端。铁路以其迅速、便利、经济等优点,深受人们的重视。在它的发源地英国自不必说,修筑铁路成为最热门、最时髦的事情。进入19世纪,西欧各国和美国都进入了铁路建设的高潮,横贯美国大陆的铁路就是在这个时期建成的。到19世纪后半叶,铁路热已经扩展到非洲、南美洲和亚洲各国。 在铁路的快速发展下,高铁也开始了它的发展。1964年,日本建成了世界上第一条速度超过200km/h的高速铁路---东海岛新干线。随后,各个国家也开始了自己国家高铁的发展。 中国铁路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从其自办的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1881年通车之时算起,已经有118年了。百余年来,中国的铁路事业经历了新旧两个根本性质不同的社会。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经济上,这都决定了它在其发展历程中必然会遭遇到两种迥然不同的命运和前途。新中国的铁路事业虽以旧中国的铁路设备为其物质基础,但由于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一贯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70年代后期以来又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不仅迅速而彻底地改变了旧铁路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铁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新的路线和新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铁路事业推陈出新,突飞猛进。 二、水路运输发展史 水路运输有着悠久的历史。人类还在石器时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来才有了独本舟和船。人类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从事运输。水路运输运载能力大、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是一些国家国内和国际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 中国是世界上水路运输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经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国开始工凿运河。唐代对外运输丝绸及其他货物的船舶直达波斯湾和红海之滨,其航线被誉为海上丝绸之路。明代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

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行政管理机构、部直属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涉及交通运输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务院制定的分级标准,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在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具体确定。 第四条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下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七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协同应对超越管辖区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八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职责分工、经营范围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程序及处置措施、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由本部门发布,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需要有关部门配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发布。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由本单位发布。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应当与上级部门应急预案和同级政府相关预案保持衔接。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完善重要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调拨、配送、维护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资储备基地。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筹规划辖区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资储备基地,并纳入当地人民政府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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