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体系内聘兼职讲师管理细则

培训体系内聘兼职讲师管理细则
培训体系内聘兼职讲师管理细则

(培训体系)内聘兼职讲师

管理细则

某集团培训中心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是企业开发员工潜力、提高工作绩效、传播企业文化、促进员工职业化的最重要的途径,培训活动的开展于壹定程度上关系着员工的素质培养、公司的效益提高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而培训教师于培训活动的开展效果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建立壹支高素质稳定的教师队伍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本集团培训中心培训教师的管理办法。

壹、内部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于集团公司内部除已负责壹定范围的工作外,仍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培训讲师。

(壹)兼职教师的来源

1、集团总部、各事业部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教师的主要承担者;

2、优秀骨干或技术尖子:各部门的优秀骨干、尖子或职能部门的优秀专业人员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教师来源;

3、特殊优秀专业员工:曾经从事教学或具有教学能力的员工。

(二)兼职教师的分类

兼职教师分为公司级兼职教师和部门级兼职教师。

1、公司级兼职教师

凡担任由集团公司统壹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引导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等)以及各级部门或培训中心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课程的教师,公司级的兼职教师分为:临时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和资深讲师。

2、部门级兼职教师

指担任由各部门组织的基层员工的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老员工的业务培训的教师。部门级兼职教师分为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和高级讲师。

(三)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和课酬标准(见附表壹)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1、兼职教师有义务承担关联的教学任务,且负责内容的优化、资料的收集、课件的编写以及教学水平的提高等;

2、兼职教师于授课中除了本身的授课内容外,仍要注意思想教育即教书育人,不违背本集团的企业文化及行为准则;

3、兼职教师必须根据培训部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过程进行教学,如有改动必须事先征得集团培训中心的同意。

(五)兼职教师的评审部门和程序

1、凡内部兼职教师必须由集团培训中心填写《内部兼职教师评审表》(见附表二),交人力资源部,且和人力资源部壹起对兼职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达到任职条件者,聘任为相应的兼职教师。

2、人力资源部将联同培训中心每半年壹次对兼职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且评定教师的级别;

3、聘书颁发有效期为壹年。

(六)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1、各级管理人员皆负有为集团培养人才的职责,其组织和参和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的达标认证的内容之壹;

2、兼职教师的授课表现纳入其个人的工作绩效;

3、兼职教师每年应接受有关培训技巧的培训,从而开阔眼界,提高教学技能,更新教学知识;

4、公司每半年壹次进行优秀教师评比,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二、外聘培训教师

为了广泛地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加强和国内外教学机构和企业的相互交流和合作,从而提高企业于社会的影响,提高企业于管理、技术和培训等方面的水平,将根据不同的需要,从国内外聘请优秀的教师来公司进行讲学和授课。

(壹)外聘教师的来源

1、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2、培训机构、顾问公司;

3、大型企业、同行公司等。

(二)外聘教师的审查部门和聘请程序

1、资格审查

(1)技术、业务类教师

外聘专业技术的教师由技术、业务部门和培训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2)管理教师

外聘管理培训教师由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业、教学内容、教学水平等。

2、聘请程序

凡外聘教师必须由聘请的培训部门详细填写《外聘教师申报表》(见附表三),经资格审查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方可正式聘请。

3、课酬确定

所有外聘培训教师的授课费的确定必须参照公司标准,特殊情况必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最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外聘教师必须根据我公司的培训需要,提交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案。最后经集团培训中心、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有改动必须事先征得我公司的同意;

2、外聘教师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双方协商的教学任务。

(四)外聘教师课酬的标准及支付办法

1、课酬的标准

2、支付办法

(1)教师课酬由各主办部门统壹申请,由主管部门核实和人力资源部统壹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2)外聘教师的课酬可由聘用教师的培训部门支付现金,也可转入教师的有关账户。

三、教师资源的共享

1、信息收集

集团各部门员工培训于聘请培训教师后,必须提供壹份有关培训教师的个人详细资料及所授课程给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记入教师库,从而达到培训资源的共享。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定期向各部门收集有关教师授课情况的信息,且定期进行资格审查。

3、教师资源库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设置集团培训教师动态档案库,供各类培训选用。

本办法自文件发放之日起开始执行,凡未评定教师级别的讲师,其课酬壹律按临时讲师的标准处理。

附表壹: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和课酬标准1、公司级兼职讲师

2、部门级兼职讲师

备注壹:职责范围的界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职责范围之内。

1、部门内部上司对下属的业务培训

2、专业技术部门和职能部门围绕工作开展而进行的技术推广、活动宣传和操作训练

3、公司外派学习、考察后,所进行技术推广

4、专职教师承担的培训课程

备注二:

1、节假日培训,授课教师作加班计;授课课酬则按上班的标准计算

2、课酬的支付办法

(1)教师课酬由主办部门统壹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和人力资源部统壹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2)教师的课酬可记入于公司个人的账户,由财务部发放

备注三:

资格审定中的年累计课时不含培训后的答疑、辅导、观察以及答辩评审等非授课活动

非授课活动的课酬标准为:

(1)职责范围内的非授课活动的课酬按授课活动的课酬标准计算

(2)职责范围外的非授课活动的课酬,不论上下班皆壹个标准即公司级兼职教师中临时讲师、讲师每30元/小时,中级讲师、高级讲师40元/小时,资深讲师50元/小时,部门级兼职教师中临时讲师、讲师为20元/小时,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为30元/小时。

附表二:外聘教师申请表填表部门:日期:

附表三:内部兼职教师评审表填表部门:日期:

附表四:内部讲师推荐表担任课程:填表日期:

备注:

1、于壹周内将表格填好交到集团培训中心处

2、交表后培训中心于10天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及所属部门

3、集团人力资源部拥有全部解释权

附件1:公司教师开发课程费管理细则为了鼓励教师开发课程,规范开发课程的费用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壹、课程开发费的发放范围:

发放开发费的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培训中心授权,根据培训要求和课程设计而开发的课程

2、于培训中被重复使用,具有1年之上(含1年)生命力的课程

3、经评审组评审合格(胶片、教案和满意度三项指标得分大于60分)的课程。

为公司(或部门)的业务推进和制度推行所进行的培训,不属于课程开发的范畴。

二、课程开发费的发放对象:

开发课程的公司员工

三、课程开发费的计算:

课程开发费=q×m

q:课程质量系数

m:每门课基本开发费:为500元/门

1、课程质量系数

(1)壹般课程开发质量系数的确定见附件《课程开发质量系数的确定》。

(2)课程再开发(集团内已开发出类似的课程),对课程体系和内容做了壹定程度的充实、调整、删节,质量系数控制于0.1-0.3之间。

(3)专职培训人员开发课程,属职责范围外的(为其他部门或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开发课程),按上述规定确定质量系数;属职责范围内的(为本部门或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开发课程),质量系数再乘以0.6。

2、课程评审费

请有关专家评审课程,课程评审费按开发费的10%计。

四、课程开发费的申请和发放:

1、课程开发费的申请:

课程开发费应于课程正式开设壹个月后填写《课程开发费申请表》上报培训管理部门,同时附胶片、教案和培训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表各壹份。经评审组评审通过、报送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发放。评审组成员由集团和各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至少4人)共同组成。

2、课程开发费的发放渠道

(1)内部银行转账

(2)现金支付

可根据课程开发费的多少及实际操作的方便性选择合适的发放渠道。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细则解释权于人力资源部。

附件二:课程开发质量系数的确定壹、指标体系:

二、质量系数的计算:

q=m·h(f+t+s)/100

课程开发质量系数评审表

课程开发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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