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线作业法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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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法律责任

答: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2.成文宪法:

答: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

答: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4.刑法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5.合同

答: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答:1. 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2)文物或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第二,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 精神产品

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 行为结果

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结果。分为两种:一种是物化结果;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

2.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有哪些?

答:(1)历史原因。长期的历史传统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2)民族原因。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不适宜采取联邦制。民族分裂更是极其有害的,而应该采取单一制。国内外实践经验一再证明,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有利于国家的独立与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建设,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3. 简单介绍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行政相对人除在执法程序中明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举行听证会等权利外,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对向自己进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有确认其身份的权利;

(2)对执法时不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当场收缴款不出具法定罚没款收据的,可以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拒绝交纳罚没款,并有权予以检举;

(3)对行使执法、承办案件、审理案件、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提出要求回避的权利;

(4)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4. 简述刑罚的种类。

答:(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三、论述题(共30分)

1.试论述民法理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一、诚述信用与那则的形成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诚实守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推动深诉活动顺利进行。它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在私法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有“帝王原则”之称。

目前,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承认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司法解释中也有体现,2001年最

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证据规定》等7条指出: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它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立举证责任的承担。这一规定明文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使用,但由于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工作实践中一些问题的产生,如证人出庭难,上诉率高的情况产生。因此,从中外法律起源和实践看,诚实信用原则的已经有必要与时俱进,适用现实的需要。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尤其是民法债权理论中有如下主要功能:

1、预见功能,可以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能有限度的预见自己行为结果。使民事法律行为中效果意思得以实现,从而是当事人按其自己思想与他人发生民事关系,优化自己生存环境。

2、民事违法行为弹性功能,由于社会发展迅猛,法律制定永远滞后于现实,而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注定其不能朝令夕改,因而,必须授予司法者自由裁量权,使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裁判于法公正,于情合理。

3、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

三、诚信缺失的原因

1、经济人的“自利的打算”是众生寻求利益最大化,人性自然冲动,在道德法律限制下,钻营者全力钻空子,寻求和获取最大得利益。

2、“失信”成本的低廉性。只要获取的利益大于成本就会使大部分人去冒险。

3、法律的局限性,为失信提供了生长和生存空间。

4、司法腐败,法官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失信者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三、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个人表现为不讲真话,不守信用,弄虚作假,更有甚者是讲假话、作伪证。

2、企业的表现为不守信用,恶意逃债,违约毁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毒牛奶、毒馒头、瘦肉精等事件。

四、我国民事诉讼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1、法理基础,民事诉讼从当事人自己的事,已过度发展为“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事,因此

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肯定。

2、立法基础,一方面作为实体的民法已经确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法应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又是诉讼法的内在要求。

3、司法实践的需要,法律不能两面俱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法官对具体诉讼行为作出评判,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五、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1、禁止滥用诉讼权利,即当事人不得以各种手段蓄意拖延诉讼。

2、禁止不正当形成诉讼状态,不得以利用法律漏洞或违法契约,公序良给的不正当方式取得某种权限,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

3、禁止反悔,要求当事人言行前后一致,不能相互矛盾,自食其言。

4、诉讼权利实效,当事人迫于行使自己权利,在很长时间既不作出行使或不行使诉讼权利意思,也不实施诉讼权利的行为,使对立当事人认为他放弃权利,并提出实施了一些行为,那么当事人权利即失去效力,以后不得在要求。

5、真实义务,即当事人不能主张不真实的事实,而且不能在明知或自己认为对方提出的主张与事实相符是进行告知。

六、完善诚实守信原则的建议

1、对守信者给予奖励,

在全社会形成诚信者受尊重有好处,从而形成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的社会风气。

2、加强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增加失信者的违法成本

在奖励诚信提倡诚信的同时,要加大对失信者的惩罚,让失信者在名誉上威信全无,经济上得不偿失;诸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者一旦查实,让其永远失去生产经营资格。并在经济上承担比造假得利高得多的惩罚。使全社会养成不予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氛围。

3、立足长远,教育为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全社会培养诚信良好的风气,要从娃娃抓起,培养孩子从小养成守信诚实的良好的习惯,才能让诚信得到传诵。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3.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奥鹏离线作业 电子政务答案(最佳)

离线作业考核 《电子政务》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共25分) 1. 电子政务的特点是什么? 答:电子政务是一场划时代的变革,特点表现在: 1. 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 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3. 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优化信息资源配置; 4. 降低管理和服务成本; 5. 强调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 6. 平台一体化。 2. 什么是企业系统规划? 答:它从企业目标入手,逐步将企业目标转化为管理信息系统的目标和结构,从而更好地支持企业目标的实现,着重帮助企业做出信息系统的规划,来满足其近期和长期的信息需求。 3. 政府信息资源的特性是什么? 答:政府信息资源是指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对政府活动有直接影响的信息资源。具有以下特征: (1)精确性和完整性:信息的精确和完整是政府部门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电子政务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应以不影响制定正确管理决策为尺度。 (2)经济性和共享性:信息的经济性主要强调信息的收集、管理成本与其实现的价值相比要低;信息的共享性指信息能够为多种政务应用服务,为政府部门和广大公众所共享。信息的共享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信息经济性的实现;信息的经济性是信息共享程度评价的一种尺度。 (3)无冗余和可靠性:无冗余是指电子政务中信息的详细复杂程度要适宜,无重复建设。信息的可靠性是政府正确决策的基本条件。政府是决策、管理和服务的部门,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很难想象,如果政府根据不可靠的信息进行决策,将会给国家、社会、企业、公民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信息的可靠性取决于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方法。因此,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和信息收集方法的正确是保证信息可靠性的基础。 (4)相关性和时效性:电子政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所收集、存储的信息应与本部门工作范围有关,提供给决策者的数据应与决策事件有关。时效性是指收集和提供的信息必须注意与时间的对应。存储信息时一定要加上时间标签,因为信息具有时效性,过了一定的时间,也许信息就会失去作用,变得毫无意义。 (5)安全性和可用性:电子政务信息的安全性是指信息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信息

西工大17春《经济法学》在线作业

奥鹏2017秋西工大17春《经济法学》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50 分。) 1. 一般说来,消费者享有对( )进行监督的权利。 A. 商品 B. 服务 C. 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D. 不合格商品 正确答案: 2.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 )。 A. 全部 B. 总数的一半 C. 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 D. 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 正确答案: 3. 依法监督管理全国外汇市场的部门是( )。 A. 中国人民银行 B. 中国银行 C. 财政部 D. 外汇管理局 正确答案: 4.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 A. 一年 B. 二年 C. 四年 D. 半年 正确答案: 5. 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会导致()。 A. 货币供给量增加和利率提高 B. 货币供给量减少和利率提高 C. 货币供给量增加和利率降低 D. 货币供给量减少和利率降低 正确答案: 6. “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所著的《自然法典》一书中()。 A. 摩莱里 B. 德萨米 C. 怀特

D. 海德曼 正确答案: 7. 法人型中外合作企业一般实行( )。 A. 联合管理制 B. 董事会制 C. 委托一方管理制 D. 委托第三方管理制 正确答案: 8.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 30日 B. 15日 C. 20日 D. 10日 正确答案: 9.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宣告破产,由( )组织进行财产清算。 A. 中国人民银行 B. 商业银行 C. 人民检察院 D. 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10. 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 )。 A.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 经济法律事实 正确答案: 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按照( )。 A. 企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B. 董事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C. 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D. 企业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 12. 我国外汇管理的主管机关是( )。 A. 中国人民银行 B. 国家外汇管理局 C. 国务院 D. 财政部 正确答案: 13. 下列几种税中,属行为税的是( )。 A. 车船使用税 B. 耕地使用税 C. 城乡维护建设税 D. 契税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2019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概念及程序? 答:法律制定,又称为“立法”。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段。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三、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四、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五、乘人之危所为单方民事行为 六、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七、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行为 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九、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 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采用以属地原则为基础, 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 我国行使属地管辖权。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 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我国公民在我领域外犯我国刑法法规定之罪的, 我国行使属人管辖权, 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 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刑法可行使保护管辖权,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我国行使普遍管辖权。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我国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案例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2008年6月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 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 答:王某已经年满 17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属于法律上拟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购买金项链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商场有权拒绝王某父母的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奥鹏教育离线作业《大学语文(一)考试大作业及答案

大学语文(一)考核题目 学号201604459462 姓名白俊姣 得分 一、综合分析题 注意:1、抄袭不得分 2、请以课文为论述依据 1、《陌上桑》和《行行重行行》《春江花月夜》对爱情的描绘风格极为不同,请具体分析。 答:《陌上桑》中的罗敷编造出一位才貌双全、有钱有势的夫婿来,是为了蔑视并吓退那个心怀叵测的太守。这种爱情是充冲少女情怀的幻想,也颇有喜剧色彩;《行行重行行》的爱情却显得沉重、哀婉、无奈,思归相思煎熬深重并且不无对远行的丈夫不无悬念和担心;《春江花月夜》面对月夜、春江、花林的美妙抒发了委婉缠绵的离别相思之情 2、《张中丞传后叙》和《长恨歌》《陈情表》同为写人之作,他们的写作手法有什么相同与不同? 答:三文中相同的写法是写人叙事的同时抒发议论,抒发情感。三文的不同之处在于《张中丞传后叙》最大特点是议论叙事,紧密结合;《长恨歌》算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陈情表》抒情意味浓厚 3、以课文为例,说明李白的诗与杜甫的诗有什么同异? 答:李杜诗歌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由于两者的生活的时期的不同、生活的经历的各异,李杜诗歌在艺术特色上又有着明显的差异。下面就以李白的《将进酒》与杜甫的《登高》为例,试比较两者诗歌艺术特色的差异:(一)、诗歌风格的不同 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 李白和杜甫在诗歌创作中都形成了特有的风格。李白的诗歌主导风格是飘逸俊美,而杜甫诗歌的主导风格则是沉郁顿挫,这在他们的许多代表作中都有体现。如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把黄河在天地之间浩荡奔流的气势与声势充分表现出来,意境开阔,具有非凡的气势和浪漫主义情怀。而杜甫的《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描绘了一幅惨淡的秋景画面,高天之狂飙,深谷之哀猿,惊心动魄,使全诗笼罩在悲凉的氛围之中,同时也反映诗人凄凉之感。 (二)、诗歌思想上的不同 李白与杜甫都有满腔抱负,想为国家尽一份力,但是他们在仕途中都又不得志,这种壮志难酬的悲愤与感伤在他们的许多作品中都有体现,但两者又有不同:李白的诗,很多表现出及时行乐的思想;杜甫的诗,很多表现忧国伤时的思想。如在《将进酒》里,李白将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抒发。醉意使李白纵情狂欢,高歌“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表达一种独立自由的人格,一种鄙弃世俗的非凡的自信。虽壮志难酬,但李白却没有一般读书人或士大夫的顾影自怜、怀才不遇的情结,认为“人生苦短,须及时行乐”,有着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奥鹏《经济法学》作业

期末作业考核 《经济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物权的优先效力 答: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结果。 2、表见代理 答: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3、债 答: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4、抵押 答: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提存 答: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试论述何为“揭开公司面纱”。 答: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如果某企业自始至终未取得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存在瑕疵,就谈不上公司人格之否认。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张一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 3、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答:(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发起人依照法定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创立行为,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追求的目标和结果。 (2)行为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但公司设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 (3)行为主体不同。公司设立行为实质是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是发起人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成立行为的主体包括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 4、非法占有者要想取得对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应满足哪些条件。 答:①受让人为善意占有; ②受让人有偿并以合理的价格取得对财产的占有;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5、什么是标准合同并且试评析标准合同。 答:标准合同又称附和合同,指合同的大部分主要内容完全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就放弃与对方签订合同。 优点:极大适应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节约了交易时间。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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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宋兴华学号: 年级:2013秋学习中心:深圳 ————————————————————————————— 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的本质是什么? 答: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③、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④、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⑤、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⑥、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⑧、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⑨、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2018年秋东师奥鹏离线作业德育原理

期末作业考核 《德育原理》 满分100分 一、判断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每题10分,共40分) 1、加强学校德育,就要把德育渗透到教学中去。 答:正确。因为德育是智育的动力,德育是智育的重要保证。通过课堂教学来进行德育工作,除了通过教学内容的思想性发挥德育作用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的教学环节和教学艺术来发挥德育作用,比如组织教学、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复习考试等环节都可以针对学生的特点提出品德上的要求,以组织教学环节为例,任科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进度、学习纪律等方面提出正确、合理、严格的要求,学生在贯彻老师的要求中,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就能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坚强的意志品质以及独立完成任务的自信心和能力,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2、德育是对人思想品德给予多方面培养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总称。 答:正确。狭义的德育专指学校德育。学校德育是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等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与践行,以使其形成一定社会与阶级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动,即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 3、品德是人的心性(心理因素活动)和社会规范价值系统相互作用内生而成的“合金”。 答:正确。因为品德即道德品质,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是个人按社会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特性或倾向。当个人的心理活动遇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制约时,通过心理斗争而碰撞出来的“火花”是良性的就是好的被人推崇的品德,反之就是被人唾弃的。 4、德育的社会价值就是维护和发展社会关系,而不是社会生产。 答:错误,因为德育的社会价值,就是德育对社会所具有让积极意义。 二、问题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现实教育中,有的教师那种对学生“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等做法,实质是伦理观念上的误区。请你 谈谈这其中的道理。 答:教育受实践应有的理性把握就是要坚持和体现它的人道性、引导性、广泛性、理智性和纯洁性、爱与严的结合性。教育爱的人道性不仅指教育目的上对学生良好人性发展的追求及其制度化保证,而且还包括在教育过程中对人的生命极其价值的重视,对人的人格、尊严和应有权利的尊重,对人的尊重、关心和爱护,以及对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性。对教师而言,就应在教育过程中自然体现这些。但如何体现?却是不能没有理性把握的,这种理性就是要理解把握教育爱内在的人道规定性。我们看待和评价教育爱之所以要坚持人道性的标准,是因为在实践中并不是教育爱的所有言行都具有人道性。那些“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行为,那些“恨铁不成钢”的粗暴行为,那些信奉“打是疼骂是爱”的行为等等,极易导致学生对教育爱的回应的消极性或“过激反应”,有时还会导致非人道的现象发生,使教育爱走向它的反面。我们不否认,在现实教育中,有些教师对学生“宁给好心不给好脸”,有着内在的对学生关爱的良好动机,也确实是为学生负责,也有着使学生成材的良苦用心。因此,要保持教

《公共关系学》2015春离线作业答案

《公共关系学》习题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现代公共关系传播的本质即组织与公众之间(A) A、信息的双向交流 B、信息的单向交流 C、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从“关系”性质的角度看,公共关系主要指(B) A、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B、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C、公众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D、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3、被美国学术界誉为“公共关系的圣经”的著作是(C) A、《公众舆论的形成》 B、《公共关系学》 C、《有效的公共关系》 D、《原则宣言》 4、公共关系的首要功能是(D) A、协调关系网络 B、提高个人素质 C、优化社会环境 D、树立组织形象 5、在公关中,应当作组织的财富并悉心维护和“保养”的公众是(D) A、随意公众 B、逆意公众 C、边缘公众 D、顺意公众 6、公共关系的主体是(C) A、个人 B、集体 C、组织 D、群体 7、公共关系学正式成为一门科学的时间是(B) A、20世纪初 B、20世纪20年代 C、20世纪30年代 D、20世纪40年代 8、公关人员应具备的公关意识中,其核心意识是(A) A、塑造形象意识 B、服务公众意识 C、沟通交流意识 D、创新审美意识 9、组织的自我形象是其(C) A、实际的社会形象 B、公众形象 C、期望建立的社会形象 D、过去已建立的社会形象 10、公共关系工作的一般程序是(D) A、公关策划——公关实施——公关调查——公关检测 B、公关调查——公关检测——公关策划——公关实施 C、公关检测——公关调查——公关策划——公关实施 D、公关调查——公关策划——公关实施——公关检测 11、首次提出心理感应抗拒理论的心理学家是(D) A、马斯洛 B、阿什 C、霍夫兰 D、布林 12、马斯洛认为最高层次的需要是(A)

2018春奥鹏教育学离线作业

期末作业考核 《教育学》 满分100分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每题1分,共10分) 1、(×)教育的对象是人,但教育的出发点则是社会。 2、(√)教师的劳动具有很强的创造性。 3、(×)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 4、(√)人的遗传素质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可塑性。 5、(√)人的本质是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 6、(√)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7、(×)“班级授课制”不利于因材施教,必须取消。 8、(√)校长负责制的核心是校长全面负责。 9、(×)德育是由思想品德课来完成的。 10、(√)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遗传基因”,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如何认识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及基本走向? 答:目标: 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六、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基本走向: 一、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二、强化基础学科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趋势。 三、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倾向。四、课程综合化的趋势和问题。 五、课程生活化、社会化、实用化的趋势。六、课程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七、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发展的趋势。 2、学生为什么必须要接受教育? 答:学生接受教育首先是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的统一;社会需要其未来社会成员都是理想的能适用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个人也需要适应社会从而在社会中获得理想的发展;学生是未完成社会的人,具有极大的可塑性。 三、辨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教育要培养人的世界视野,但不是培养“世界公民”。 答:正确。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球村的时代,教育培养人必须要具有国际的视野,这是社会发展对人的必然要求。但在今天的时代里,还存在国与国的竞争和差别,还存在阶级和利益的冲突。教育还必须主要为本民族和本阶级服务。倡导培养“世界公民”是不正确的。

奥鹏东师 经济法学练习题答案 (5).docx

经济法学练习题一答案 一、填空题 1、市场主体 2、收益 3、清偿债务 4、赔偿损失 5、商标权 6、质押权 7、营利性 8、经理 9、缔结合同 10、支票 11、十五日 12、典权 13、知识产权 14、要约的失效 15、著作权 二、名词解释 1、代理是指代理人依代理权为基础,代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3、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4、合同的履行指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的规定,履行各方应尽的合同义务,同时享受自己应有的合同权利。 5、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6、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指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据此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停止履行。 8、不动产是性质上不能移动其位置,或非经破坏、变更则不能移动其位置的物。不动产一般指土地及其定着物。 9、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2、法律上的破产,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主持,将债务人的全部财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法的体系: 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 5.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6.法律制裁: 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7.人民主权原则: 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 8.信赖保护原则: 国家和人民之间应该存在信赖关系,公民必须信任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否则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可预测性便会遭到破坏。 9.累犯: 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10.消费者知情权: 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 1—5: DDBDD 6—10: DBAAA 11—15: ACBCA 16—20: DDDCD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四、简答题 1.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案要点: 第一,法的起源经历了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长期演化过程; 第二,法的起源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第三,法的起源和国家的起源密切相联系; 第四,法的起源经历了与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从混沌到分化的过程。 2.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案要点: 第一,行政赔偿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第二,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要小于行政补偿; 第三,程度不同,行政赔偿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第四,时间阶段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违法行政之后,而行政补偿事前也可以进行; 第五,性质不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责任,行政补偿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答案要点: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 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第二,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遗嘱成立的有效条件。 答案要点: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第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5. 法律责任免除的情形。 答案要点:第一,实效免责,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定期限后不在承担责任。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2012年春夏学期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 二、案例分析 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 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 一、简答题 l、简述法治的含义。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宪法作业 一、简答题 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 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 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 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 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7.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二、案例分析 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

2020年春季奥鹏《小学教育研究方法》离线作业及答案

离线考核 《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满分100分 一、举例说明(共30分) 1. 举例说明什么是单组实验、等组实验、轮组实验。 答:1、单组实验是被实验者仅有一组,只能前后比较,就叫作单组实验形式。 例如:我们实验在语文教学中,朗读方法与默读方法哪一个比较好些。用一班学生为对象,每一次以半年为期,先实验朗读方法,后实验默读方法,然后比较两个实验的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以求出哪一个方法比较好一些。这就是运用单组实验的形式,求出来的结论。 2.等组实验是常用的一种教育实验形式。其形式是把被实验者,分为人数相等,能力相等的两组或三组。其他条件如教师能力、教材内容、教学时间、教室环境等,也都应当相同。各种条件相等后,再给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验因素,分别应用于这两组以上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再测量这两个实验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以求得结论。例如:进行语文教学中的背诵练习与阅读训练的比较实验,选定甲乙两组各方面相等的学生为实验的对象,将甲乙两组进行同一的测验,以测定其学力,作为“初试”。初试后甲组进行阅读训练,乙组进行背诵练习,经过一段时间,再以同一的测验,各测定其学力,作为“复试”。甲乙两组各求其“初试”与“复试”的差数,定甲线为“差1”,求“差1”与“差2”的相比较数,就是这个实验的结果。也就知道背诵练习和阅读训练谁为最好。如“差1”的数比“差2”的数大,那就是背诵练习比阅读训练好,反之,“差2”的数比“差1”的数大,那就是阅读训练比背诵练习好。 3.轮组实验是被实验者有两组,而两组的人数和能力是相等的,也可以不是相等的。将两个实验的因素,轮流在两组实验,然后比较其结果,就叫作轮组实验形式。例如,“植物向光性”实验,可随机取2株(组)生长状况并不相等的玉米幼苗,作如下实验处理: 甲组:玉米幼苗一先用“不透光”处理①-后用“单侧光"处理② 乙组:玉米幼苗一先用“单侧光”处理③-后用"不透光”处理④ 实验结果,则是①+④(“不透光”)和②+③(“单侧光”)之比较。这就是轮组实验法。 二、案例分析(共30分) 孙老师刚刚到一所小学参加工作一年多,他谦虚好学,经常向老教师请教经验。有一天,他路遇张、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浙大远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的本质是什么? 答: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法定义为一种规范,由国家权利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也是一个调整范围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6、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 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福建师范大学奥鹏教育离线作业及答案《现代教育技术》试卷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期末考核试题 一、什么是现代教育技术?请阐述其功能和作用。(20分) 答:现代教育技术:就是在现代教育思想、理论的指导下,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媒体,有效地传递和控制教育信息,以实现教育过程的最优化的新型教育方式。 现代教育技术的功能有:再现功能、集成功能、交互功能、扩充功能、虚拟功能。 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作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扩大教育规模、促进教育改革。 二、简述戴尔“经验之塔”理论的要点及其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指导意义。 (25分) 答:戴尔“经验之塔”理论的要点:1、塔的经验分布。塔的最底层的经 验是直接、具体的,学习时最容易理解,也便于记忆。塔的顶层经验最抽象, 易获得概念,便于应用。2、学习方法。教育应从具体经验入手,逐步过渡到 抽象,这是较有效的学习方法。3、教育升华。教育不能止于直接经验,不能 过于具体化,而必须上升到理论,发展思维,形成概念。4、替代经验。位于 塔的中部的是替代的经验,它能冲破时空的限制,弥补学生直接经验的不足, 且易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5、形成科学的抽象。在学校教育中,应用各种 教育媒体,使教学更为具体,从而形成科学的抽象。 戴尔“经验之塔”理论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指导意义:“经验之塔”理论所 阐述的是经验抽象程度的关系,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 性、由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规律。而位于塔的中部的广播、录音、照片、幻灯、 电影电视等介于做的经验与抽象经验之间,既能为学生学习提供必要的感性材 料,容易理解,容易记忆,又便于借助于解说或教师的提示、概括、总结,从 具体的画面上升到抽象的概念、定理,形成规律,是有效的学习手段。因此, 它不仅是视听教育理论的基础,也是现代教育技术的重要理论之一。 三、什么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简述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方式。(25 分)

法学通论试卷A及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 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 分案例一(20 案情: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月12010年1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装修则用了一天时间,10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月,由6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月,42011年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12年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 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月甲曾向戊借款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问题: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1. 何行使权利?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2.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 3. 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 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年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 5.20106精 品文档. 精品文档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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