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权巩固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财政体制是经济体制的核心,与依法治税理财、履行政府公共职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今世界,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执政党执政理财的普遍选择。我国的财政体制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统收统支、改革开放后的财政大包干以及分税制改革后,至1998年明确提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目标,从而确立了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模式。所谓“公共财政”是指为市场或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政府财政。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基本选择与必然要求。故人们把它称作是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政。公共财政体制是经济和财政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县乡财政是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其基础性地位与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快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矛盾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总结“十五”时期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财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积极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服务。我国现有2400多个县、4.6万多个乡镇,县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占40%,县乡财政运行对整个国家财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它是县域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同时它又直接关系到地方财政乃至整个国家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县乡集聚了9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这决定了县乡基层政权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方面担负重要使命。县乡财政关系到我国公共财政的振兴和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直面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现状,积极探讨解决对策,深化我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一、我国县乡财政的现状

(一)县乡财政总体实力弱

目前我国许多县域经济缺少充满活力、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民营经济比重低,经济增长缓慢,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以农业收入为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县乡财政收入总量必然小。同时由于经济结构调整步幅不大,经济效益低下,增长速度慢,使县乡财政收入增长空间狭窄,人均水平低,近年内县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增长较慢。

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县域经济发展缓慢,造成县乡财政实力不强,特别是内陆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工业支撑不强。我国县乡缺少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税收贡献多的工业企业;二是农业基础不稳。我国县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业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三是三产结构不优。低层次的传统产业占据我国县域经济的基础地位,占当地GDP的比重相对较大,特别是房地产、信息、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保险、教育、中介咨询、社会服务等新兴的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对县乡财政的贡献作用很弱。

(二)县乡财政政策性减收明显

近几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减免税政策,主要有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体制下划的省级收入以2003年为基数全额上解,同时对工商税中的主要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税按照超收部分的20%划为省级收入,提高国税起征点,农村税费改革等措施,使县乡财政直接、间接获取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大为减少。

专项转移支付需要配套资金。如国家对交通、通讯、能源、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投资的项目,分散掌握在多个部门手中,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项目争取得越多,配套的资金也越多,实际上剥夺了地方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而且越是困难的县乡,越难以保证配套资金,争取专项资金的难度也越大。如某县2009年获取中央及省级投资项目10个,向上争取资金近3亿元,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近1.5亿元,而该县2009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不过3亿多元,拿出接近一半的“吃饭”钱去投资项目建设,对县级财政的压力可想而知。

(三)县乡财政支出增长快

首先,县乡财政的政策性支出增加较快。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四次出台政策上调了干部职工工资,同时按照政策规定,农业、科技、教育支出要求按超出同期财政增长比例增加,使县乡财政中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基数越滚越大。其次,县乡财政供给人员多,“僧多粥少”问题严重。

庞大的县乡财政供给人员除带来工资等刚性支出压力外,社会保障以及调整收入分配等相关隐性支出的压力也随之增长,成为县乡财政发展的沉重包袱。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县

乡财政收支缺口。县乡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机构膨胀,工资性支出大,超出了县乡财政的承受能力。目前县乡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0%左右,但财政供养人员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的71%。县乡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并存。一方面,为数不少的县乡财政资金依然滞留在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市场、社会和个人所负担的支出,另一方面必须由县乡政府提供的一些公共产品和服务又没钱保障,加剧了县乡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

(四)县乡财政职能弱财权事权不对称

我国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税中缺乏稳定且有规模的税种,税收管理权过分集中于中央,县乡增减财政收入的自主权很小。省以下分税制体制建设严重滞后,对县乡财政来说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明确和严格的事权为依据,随意性大。同时,专项转移支付需要的配套资金,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实际上剥夺了县乡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另外,国家确定实行农业税减免政策后,对以农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财政来说,等于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政自主权。

我国县乡财政在财权向上一级政府集中的同时,事权却一直停留在县乡政府。县乡财政一方面要提供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多种地方公共物品,

另一方面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这对并不宽裕的县乡财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近年来,我国共发行国债6600亿元,其中用到农业和农村的资金1897亿元,只占28.7%.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比例上,中央、省、县、乡分别为2%、11%、9%、78%。

(五)现行财政体制不配套

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是财力层层向上集中的机制。在实行分税制之后,对县乡财政来说,是划出的多、划入的少。留归县乡的固定收入,大多是税源分散、额度零星、稳定性差的小税种,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增收潜力小,收入来源不稳定,对县乡财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央集中的程度显著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0%左右。中央财政收入集中的程度过大,集中的速度过快,必然会对县乡财政造成负面影响。第二,分税制改革后,省、地市两级政府的财力集中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一个共同点是采取层层集中的策略,尽可能多地从下级财政抽取资金,将收入多、增长潜力大的税种全部或高比例地上收。中央和省的财政收入在我国的财政总收入中占有绝对支配地位,超过60%,而县乡财政收入一般只占20%左右,可支配的财力过少。

(六)县乡债务包袱重

特别是乡镇债务问题由来已久,根源复杂、牵涉面广、化解难度大。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乡镇负债面达70%以上,债务总额保守估计也在2000亿元以上。在全国近4.6万个乡镇中,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近450万元。

二、解决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的对策

孔子的学生曾子在《大学》中说:“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说的是生财自有正大的道理,在职的官吏人数不多,耗费财政费用的人就少,国家采用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国库的储蓄就可丰盈,财用也富裕不竭。因此,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比较符合实际、比较规范、比较科学的财政体制是重要的一环。按照公共支出均等的要求,保证县乡财政基本支出需要,缩小乡镇之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差距,针对此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合理界定地方政府间事权范围,划分财政支出责任。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功能,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着眼点。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收支活动要致力于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型政府一脉相承,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财政政策是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先导,要通过调整完善包括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财政体制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从体制层面

上研究界定县乡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优化配置财政资源,从而有效缓解县乡财政紧张的局面。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到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先将重点事权在各级政府间进行配置划分,在着重分析县级相关财政支出应占多大比例适宜。

第一,合理划分农村义务教育事权在各级政府间的配置。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面性的重要作用。为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国家决定从2006年起首先从西部省份开始在全国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面学杂费所需资金,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性支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中央、省、市、县四级共同负担的办法,乡镇和村一般不再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建议对一般财政状况的县级市,中央、省、市、县分担比例为6:2:1:1为宜。建议教育布局的调整

要立足现在、着眼未来,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农村人口将大量转入城市等现实因素,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搞好机构性调整,并尽可能的将学校向城市和农村中心集镇集聚。应允许和鼓励农民选择学校,送子女进入城市求学,这可以作为义务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

第二,合理进行社会保障事权在县乡级政府间配置。社会保障是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普遍问题,尤其是经济转轨时期,稳定与发展已成为政府职能最主要的方面,应考虑改革与转轨对社会保障规模、范围的重要影响。统筹推进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最后解决转轨过程中成本和征缴问题,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市场调节无法提供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坚持统筹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模式,将基本医保制度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政府将为全民提供最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并计划在2010年之前将这一体制推广到全国,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县级负责执行本管辖区域内的养老、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对收入的税收调节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预防、抗御与救济等民政管理;按属地原则负责在中央规定的保障标准、运行机制和筹资方式下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的集体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及瘟疫防治管理,负责本辖区卫生规

划的实施,按照隶属关系分工负责实施公益性医疗机构建设,负责辖区内城镇和农村饮水卫生标准的组织实施和初级医师资格认定,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指导监督。对养老及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于关系到被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来源而且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应该为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的责任。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可由省市两级共同承担。与此同时,应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医疗的投入。每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支出可由县以上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以省、市县为主。

第三,合理进行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在县乡级政府间配置。集体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正常防汛、农技推广、农田基建、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等有很大区域性而外溢性较小的一般农业经济管理责权;通过提供公共设施、外部环境等市场建设保障条件来保证本辖区内第三产业发展,通过财政政策引导其发展,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本辖区内的城镇建设,促进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承担县、乡、村道的交通道路建设和维护等责权;承担本区域、流域内的环境保护管理责权;承担国家资源开发政策的集体执行与一般管理监督责权。要确保对农业项目的投入,就要整合支农资金,以地方和产业发展为平台,将中央、省、市财政预算安排下拨的支农资金与地方财政、农口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集中财力

办大事。对农业的专项投入应坚持“总量增加,上下结合,部门对口,集中投入”的总体原则,具体讲,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同级财政部门结合,确定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规划,逐级上报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结合全省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项目进行初步整合,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在部门内部建立农业发展项目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省级财政部门与省农业主管部门结合,确定年度支持的具体项目。项目预算经批准后,及时下达到市县财政部门,确保除防汛、抗旱等不可预见的灾情外,农业项目确定一项,建成一项,见效一项。整合支农资金有利于公共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更好的缓解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进一步完善县市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从制度上确保县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对接。

在分税制体制框架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适应市场经济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职能边界)--财权(在各财政层级上匹配与各级政府事权相呼应的税基,以及在统一税政格局中适当安排各地的税种选择权、税率调整权、收费权等)--财力的配置,可望得到一种与市场经济逻辑贯通、顺理成章的安排。一是要确定合理的税收返还办法。原非税制财政体制中的体制补助基数和体制上解基数是1993年制定的,

随着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以与目前各地的实际财力状况不相适应,因此建议取消原体制补助和上解,对困难地区实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改变“两税”税收返还计算方法,实行超出技术部分按增量分成,这样既可以保证地方财力与收入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与所得税改革方案一致。二是应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和省以下级财力进一步增强,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涉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预算法》也没有相关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转移支付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改变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过程中因其不够规范而导致的一些弊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要对现行中央专项拨款进行合理分类,简化和归并过多的专项拨款种类,尽快改进拨款办法,引入“因素法”,增加透明度,以提高专项拨款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同时要对专项拨款中能打入下级结算体制基数的一律打入体制基数,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综合效益,从制度上杜绝不规范争取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2)要适当加大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力度,减少对下级财政支出的政策干预和直接领导,给基层政府更大的自主权,用于解决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的缺口问题,更好地在财政体制中体现民主。同时要增强一般转移支付的测算和分配的科学性,以便提高财政管理体制的整体性和综合性。(3)要提高转移支付的规范化、均等化水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基数

不平等问题。要淡化基数影响,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基数返还、体制补助等保“既得利益”的不平等政策,从起点上矫正偏差。(4)要对贫困地区县乡在转移支付上给予更大的照顾和倾斜,确保县乡政权机关正常运转所需最低限度的经费,改变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政权机关办公经费分配上的严重不平衡现象。(5)要尽快建立政府支出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政府支出效益,避免政府支出效益愈低而得到上级财政补助愈多的不合理现象,维护转移支付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与此同时,还要注重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手段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合理确定县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实现县级政府的责权利统一。在目前中央和省集中了主体税种及增量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公共财政支出也应由国家和省负担,按照责权利相对等的原则,对近年来上划到省级管理的地税、工商、计量和质量检验、药品监督等部门的一些经费,不应再由县级财政负担,应划入省级财政支出范围。在进一步研究确定各级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前提下,按照责权利相对等的原则相应调整现行财政体制,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调动县乡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三)积极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责

任,发挥省级政府的区域财力调节作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一是财政体制可以不必要与行政体制相配套,在我国地方行政管理层次中,可以设立省、县二级财政体制。二是明晰事权,进一步理顺省与市、省与县、市与县的财政关系,按照凡属于国家事务的事权,划归中央级,属于省事务的,划归省级,属于市县事务的,划归市县级的原则,确立三级政府的事权体系。在理顺省与县的关系上,主要应解决省如何带动县更好发展的问题。省要为县级财政提供更多的服务,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政策,逐步解决体制遗留问题,改善县的发展环境。县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省财政帮助解决突发问题,加快乡财县管步伐,逐步撤销乡镇财政管理层次,整合县乡财力资源。三是通过财政体制的“扁平化”渐进带动行政体制的“扁平化”。财政管理体制的“扁平化”主要体现在以推行省直接管县为核心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减少层级的创新。四是财政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各项资金分配管理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方案,省财政应对市、县公开,对分配结果不公正的,省财政应及时作出调整。五是修订相关的法律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修订相关法律,完善相关制度,巩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改革成果。

(四)不断深化“乡财县管”改革。

“乡财县管”是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摆脱乡镇财政困境、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某县自2004年在各乡镇实施这一改革以来,通过清理账户、清理票据、清理债务和清理财政供给人员,对乡镇实施“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在“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和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一些违规操作缺乏监督制约措施、清理账户未完全到位、改革的基础工作急需加强等薄弱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财县管”改革初衷的实现。针对存在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违规操作的监督、制约措施,逐步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要建立查处私设账户的监督网络,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手段,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建立严厉的惩戒机制,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三是要夯实“乡财县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动化办公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逐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目前我国在税收征管上国税、地税、财政三足鼎立的征管格局,不仅加大了税收的征管成本,而且在某些方面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经济秩序的紊乱和腐败现象的滋长。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一是要理顺地税部门管理体制,由于地方税

收的地方属性,不具有与高层政府或其他区域的公共性或外溢性,因此可以考虑取消地税部门的“条条管理”机制,划归地方政府全权管理,促进税收征管与财政管理相融合,有效避免基层地税部门在税收问题上向当地政府争取不当“优惠政策”的现象发生。二是为了切实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建议成立地方财税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财政部门与地税部门合署办公,统管当地的财政和地方税收工作。目前,我国浙江、宁波、上海等地在实行财税合并方面已取得了成功经验,强化了财政预算管理,压缩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前车可借之鉴。三是针对当前一些基层地税部门在各乡镇间税收归属划分上的随意性及失廉行为,以及一些乡镇为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向基层地税部门拉税、买税的不正常现象,可在当前撤乡并镇的基础上,成立乡镇财税所,统管当地的财税工作,以规范财税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消除部门间经费供给水平的不平衡及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县乡财政收入蛋糕。

抓好财源建设,培植和壮大财源基础,做大做强财政经济“蛋糕”,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要根据党的十七三中全会通过的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坚

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理财观念;坚持围绕财源抓经济,围绕效益抓财源;坚持财源工作从源头抓起的方针,把财源建设与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深化企业改革与发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三产业项目建设和建设经济强县结合起来,抓住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立足自身优势,提升比较优势,巩固支柱财源,培植新兴财源,优化财源结构,逐步建立起立体、多元、有后劲的特色财源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找准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的结合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把“三农”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是要加强各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优化种植业结构,突出发展特色农业。二是要大力发展乡村企业,为农村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尤其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小城镇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2、巩固支柱财源,培育新财源。注重地方经济的客观实际,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潜力,重点

巩固支柱财源,全面培育新财源。一是抓好工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每个地方都要发挥地方经济和资源优势。集中力量扶持几个拳头产品,几个利税大户,几个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支柱财源,做好示范,奠定基础,以点带面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二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通过股份合作、兼并联合、公司制改组等多种形式,加快对县域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时配套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搞好再就业工程,努力使企业增加活力,减少包袱,加快发展。三是要加快发展各类私有、民营、股份制等经济实体,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参与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发展机制,提高整体素质,将其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四是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县乡工业,以工促农,以工带商,走“工业强县之路”,加快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五是积极扶持和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尤其是地方特色旅游业。

(七)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分别指定不同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形式。改变传统的乡镇工作方式,切实提高乡镇工作效能。一是要做好乡镇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工作。据报载,山东省推行乡镇机构改革后,将乡镇党委、政府机构合并设置,

提倡党委、政府交叉任职;严格控制乡镇党政行政人员编制;乡镇级不再设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步将这些单位推向社会,办一些经营性的实体。这一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二是通过提前离岗、提前退休、发展设施农业、创办经济实体等渠道,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对创办经济实体的分流人员要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对一次性买断工龄的分流人员,县乡政府应将这部分支出打入县乡财政预算,如果困难县乡拿不出这笔开支的,高层政府的财政部门应该一次性“兜底”。要千方百计为因改革而分流的人员找出路,谋生路,确保改革卓有成效地运行和大局稳定。三是要给乡镇政权机关职能定好位,彻底从直接干预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的领域里退出,把全部精力都放到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上。四是要打造一支精干的为民服务的队伍。我国当前的干部管理及工资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都一样,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一个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而且造成了纳税人所纳税款的极大浪费。因此,笔者认为,在乡镇一级政府应实行干部聘任制,打破干部身份的“终身制”和“铁饭碗”。凡是工作不称职、群众不欢迎、屡教不改的公职人员,要无情分流,惩一儆百。否则,这一问题处理得不好,不仅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而且是对广大纳税人的极端不负责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犯罪。

在精简乡镇机构的同时,笔者认为对省辖市一级的政权机关、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地区的政权机关,可以适当虚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市管县”的初衷是,让中心城市经济带动周边县域经济的发展。但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不少困难地方的市级政权机关由于受财力和经济条件所限,对县乡财政的宏观调控和扶持不仅没有达到改革的初衷,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障碍因素。近年来,我国浙江、安徽等省市在历经“市管县”后,又重新回归“省管县”财政体制,并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不少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省管县”后,省级财政按财政体制直接结算到县,既可避免市级集中县级财力的问题,市级财政也可以突出中心城市的特色,逐步建成城市财政,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于中心城市的发展上。

在精简或虚化某些政府层级方面,笔者认为还有一项重要工作要做。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撤乡并镇”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笔者认为对一些小规模的县(市)区也应该进行“撤县并市”。如有的县(市)区只有一二十万人,但也是四大班子,众多局委,数千号吃“皇粮”的人。这样不仅年年使数以千万计的税收资源变成了吃饭钱,使本该充满活力的县乡政府变成了“吃饭财政”、“讨饭财政”,把本该变成农村一座座水库、抽水站、桥梁或一条条道路的钱变成了养人钱,而且由此造成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8月,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改革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6号); 2.《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三、政策用途 《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分解落实2017年度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具体是: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含六项工作,分别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体含四项工作,分别是:抓好收入预算执行,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和约谈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3.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4.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具体含三项工作,分别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落实其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5.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研究市以下财政收支划分改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摘要]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 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政府与企业、 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第二阶段是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 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 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 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 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 (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1994 年以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我国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 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 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有力地支持了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 性和不完善性,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 运行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协调等矛盾开始激化和暴露出来,需要继 续深化财政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以适应当前财经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 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 1994 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 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 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 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 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 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县乡财政存在的具体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县乡财政困难的现状 1994 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县乡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是部分县乡财政较为困难,集中表现为欠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低、债务规模庞大等,而我国财政困难县乡又主要集中在财力水平相对薄弱的地区。 (一)县乡政府运转困难,欠发工资严重 县乡财政困难导致基层政府运转困难,这已经成为困扰基层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一大障碍,突出地表现在日常办公经费和拖欠职工工资的异常紧张两个方面。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后期国家出台的多次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标准的规定中,考虑到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运行状况,中央财政以增加工资专项补助的形式承担了部分或全部地方增加工资额度,即便如此,中西部地区仍然出现了基层财政欠发工资现象,欠发达地区的基层财政即便是保证“吃饭”也相当困难。困难县乡大多工资性支出的比重过半。而且工资性支出还在不断上升,并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同步。 困难县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很低,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县乡财政困难,财力不足,一些县乡政府机构运转所需的基本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通讯费等都到了难以为继的程度,一些县乡政府为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采取赊欠账的方式,拖欠取暖费、房屋修缮费等,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二)公共事业发展严重落后

由于县乡财力紧张,县乡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提供严重“缺位”,大部分县乡为了保证基层政府机构正常运转,都将有限的收入首先用于公用经费的开支以及工资的发放,很难对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做出必要的安排,即使有预算安排,由于受财力所限,也不可能有效供给农村公共品而满足农村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要。结果造成广大农村公共品极度匮乏,农民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农民的文化素质得不到根本性的提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 义务教育支出是县级财政的主要支出项目。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建立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机制,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稳定性,但这一制度却加重了县级财政的负担,严重制约着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导致大量农民没有接受过基本的职业技术教育,缺乏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县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公用经费不能满足既定标准,只能在年终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一部分维持基本的教学业务活动。县级财政的困难使得保工资成为头等大事,用于教育发展的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就很难保证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附加和教育集资等行政性收费,中央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这一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变了过去农民办教育状况,但这一政策加重了县级财政的负

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一、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要求,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取消乡镇收入包干基数,建立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做到权责结合,促进乡镇事权与财权相匹配。 (二)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原则。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科学管理,确保平衡”的要求,在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同时,加大对乡镇财力的倾斜支持力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鼓励乡镇加快经济发展,调动乡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积极性,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强化乡镇对村(社区)的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收支划分 1、收入划分。以2016年为收入基数年,以合理确定的乡镇所辖区域内国税、地税(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实有税收收入为收入存量基数,基数之内的作为县本级收入上划;基数短收的,等额扣减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超基数的县级留存部分,县与乡镇按2∶8的比例分成。乡镇非税收入除属省、市、县固定非税收入外,其它非税

收入归乡镇所有。 2、支出划分。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根据县与乡镇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县乡两级财政支出划分。县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县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县级负担的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村级运转等各项支出。乡镇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乡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乡镇负担的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村级运转等各项配套支出。 (二)收入计划。由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非税局等收入征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将收入任务分别下达到乡镇。 (三)转移支付。县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全额保障乡镇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补贴;定额保障乡镇机关运转经费;参考乡镇辖区人口、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的乡镇发展、公共服务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由县财政局单独或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直接分配下达到乡镇。除政策性支出安排和村级运转经费外,县财政不再对村(社区)安排其它支出。 (四)资金调度。县财政根据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额度,直接确定各乡镇的资金留解比例,实行资金均衡调度。取消县财政对乡镇财政往来借款,县对乡镇不再发生各种往来借款和专项借款。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化深圳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建立竞争性经费与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结构。创新财政科技投入资助方式,推行投资引导、梯级贴息、风险补偿、奖励资助等制度改革。 实行资金项目专员责任制度,专家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第二条鼓励各类主体创办科研机构,支持国有科研机构制度创新。支持战略科学家领衔组建新型科研机构。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其进口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可予以一定支持。发挥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为核心,设立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机构。 第三条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应当以非营利方式向社会开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建立和完善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运行和共享机制,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第四条支持在深圳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其出资额或者出资比例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对获得经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或者高层次人才创办、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予以一定的研发支持。 加大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企业孵化载体的资助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孵化载体的建设和运营,探索创业投资与孵化载体联动发展的新模式。 第五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实行创新人才双向流动。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选聘企业创新人才担任客座教授和研究员。 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同意,企业可以选聘其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研工作。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深圳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3年。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论文网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演越烈,传统的财税体制也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财税工作力度,分析原有财税体制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有效的举措来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体制,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财税体制是关于社会资源和收入在人民和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安排,它对社会经济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现行税收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减免税制度,企业享受了各种各样的减免税待遇,就更可能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去追求跨行业的经营。其次,现行税收制度的另一特点就是企业按其隶属关系交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中央企业向中央政府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地方企业则向地方政府交纳所得税。这个政策在客观上鼓励了地方保护行为,对于本地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再次,现行税收制度具有社会行为规范意义,政府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征税,可以为社会树立行为典范,可以有力地促进政府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管理。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 1.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家的财政管理水平,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

了基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方面的成就,主要表现为改进了财政支出制度和加强财税绩效管理,实行由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统一支出;对于财政支出也要进行评估,与税收绩效挂钩。二是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就,主要表现为加强了预本文由收集整理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单一账户制度以及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是实行税制转型,主要表现为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改革,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以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实行分税制度,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进行限定。 2.我国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不足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仍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财税管理难以控制,主要表现为有关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有效控制,现行的财税体制缺乏监督机制,财税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监督监管不到位,财税管理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部分地方甚至没有设立财税管理机构,当然也没有专业的财税管理人员。三是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许多地方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四是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不够规范,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存在着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等现象,虽然中央政府实施了分税制度来缓解这些问题,但是仍然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五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 科技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 划纲要,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激励创新的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 竞争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 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 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 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 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 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 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 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 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 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坚持

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5525944.html, 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鲁莉莉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21期 【摘要】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基础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 定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本文对乡镇财政改革的方向进行了分析,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财政;改革;思考 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基础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乡镇财政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由于财政工作的特殊性以及乡镇财政体制本身固有的缺陷,乡镇财政的缺口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财政的正常发展,并且影响到了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以及基层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快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已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的现状 1.典型的“吃饭财政” 经济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乡镇一级财政的收支情况。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乡镇一级财政的输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即第一产业在乡镇一级的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来源于二、三产业收入很小,甚至在有些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财政“一农独大”,财政成了“靠天吃饭”。这样的收入结构直接导致乡镇一级财政来源单一,很难发挥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是无从谈起。在有些地方,乡镇一级的财政供养人员日益增多,一岗多人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影响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同时,使原本就不堪重负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同时,随着公共设计建设在基层的不断推进,乡镇一级在科教文卫、公共服务、社会保证等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但是乡镇财政的总量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扩大,久而久之乡镇财政财务就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状,甚至影响到了乡镇一级的工作效率,服务基层、引领发展的职能受到削弱。 2.财政包袱日趋沉重 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各项惠农措施全面推开。但是受到财政总量的影响,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并没有全面到位,很多政策的落实需要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一级的财政准备大量的配套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任务以及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乡镇一级只有通过借债来完成,债务越来越多,财政的负担越来越大,时间一长形成了“借债—还债—借债”的恶性循环,乡镇财政入不敷出,甚至在有的地方,乡镇一级的政收入逐年在下降,但是乡镇财政支出逐年上升,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的健康发展。

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支 付方式改革的稳步推进,为适应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发展,促进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2、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乡镇原有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3、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4、财政结算体制不变原则。按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进行财政结算。 三、乡镇财政所的管理体制 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整建制归县财政局管理。 四、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乡镇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等的征收工作。 4、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 5、负责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6、负责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贯彻落实。 7、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县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从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税收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体系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大“四本”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坚决把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对大项目等支出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及相关非税收入,如有不足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解决。同时,做好将全口径政府预算提交县人大审议准备工作。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出台了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未安排的 。 资金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并将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努力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规模。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着力抓好支出调度,及时保障重点支出。督促各预算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深层次剖析,及时查找根本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采取通报、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推动其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注重结果利用,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项目,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取消项目经费;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新路子,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从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入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县本级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同时,以重点项目和部门支出管理为突破口,组织预算、投资评审、财政监督、会计科等组成专门班子,建立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加大预算绩效考核。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扩面试点工作进度,明确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每个预算单位,并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如基本公共卫生、文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围绕做好营改增工作,对已明确的改革事项坚持做到早着手、早研究,及时研判税收制度改革对地方产生的影响。2013年初,组织人员开展了“营改增”工作专题调研,对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业户进行全面调查,深入分析税负变化和收入增减情况,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9月底,全县共有营改增纳税人登记1378户,占我县增值税户数的26.6%,其中小规模纳税人845户,占比91%,一般纳税人133户,累计入库增值税1430万元,顺利实现了新旧税制的转换。二是做好资源税改革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改革精神,组织专门人员对行政辖区内的三家煤炭企业2011年以来的产销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据实测算企业税负,为上级拟定资源税改革政策提供了详实资料。 二、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实提高省直管县财政资金分配调控能力。自去年起,省财政

县乡财政体制

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实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乡镇财政改革。乡镇财政体制自1984年建立至今,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壮大起过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县乡财政困难突出且普遍,改革势在必行。其改革的基本原则为: 1.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各省制定县乡财政改革政策框架,根据辖区自然、经济和社会特点,合并归类,结合当地不同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改革,并加强跟踪指导,逐步总结经验,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 2.坚持事权与财权对称,权责对等。县乡财政体制不顺主要症结就是财权上移,事权下移,人员增多,机构膨胀,管理落后。要改革当前财政体制,以事权定财权,规范政府职能范围,层层规范财力配置,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职责,一项事权对应一项财权,限制举债积极还债,精简财政供养人员,保运转保发展。 3.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乡财县管”,根据地方财力困难程度,分步实施。

在前半阶段,按照《预算法》关于县乡财政之间的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的有关规定,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三权不变原则,选取试点,逐步展开;后半阶段,制定统一办法,完善配套措施,颁布实施。 (二)改革的目标。 我国共有2800多个县,面积占国上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75%。可见县乡基层政权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与进步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而县乡财政是政府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农村公共财政框架和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总目标。 1.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框架。公共财政是我国财政改革的基本方向。其宗旨就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全体居民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公共财政框架建设比较好的县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县乡一般仅仅维持在“吃饭财政”的水平上,且债务缠身,陷人困境,根本谈不上公共财政。因此要冲破“二元社会”的传统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

浅谈当前县乡财政的困境与出路

浅谈当前县乡财政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县乡财政困难有多方面因素,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缓解该种现象必须在政府组织结构,改革财政体制,完善税收证管体制等方面来做出努力。 关键词:县乡财政;税制 1.县乡财政困难的主要表现 1.1 财政包袱沉重,潜在风险较大,县乡财政难以满足公共服务需要 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加大力度,加强财政税收法制建设,努力提高中央财政的两个比重,导致地方可调控能力减弱,特别是贫困地区财政更加困难,缺乏最低限度的公共支出保障。一是人均收支水平非常低,财政仍然是“吃饭财政”;二是基础设施特别是教育交通、文化设施等公共产品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历史负债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在“吃饭财政”下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只能靠融资,地方 财政难以满足公共服务的需要。 1.2 财权与事权划分不清,财政收支责任不对等 目前的财政体制由上级政府单方面决定,上级政府存在自我扩大财权的便利,下级政府居于被动地位。事实上,县乡级政府是政策的最终执行者,一方面承担了庞大的事权,另一方面还要承担比发达地区更多的公共基础建设公共社保。公共教育等历史上由于财力所限而未能承担起的公共支出任务,任务繁重, 矛盾错综复杂,庞大的事权与现行财权和相应的财力极不对等。 1.3 财政转移支付不科学、不规范 由于新税制保留了旧体制的基数,目前转移支付大多使用基数法,而不是因素法,上级财政目前无法建立以地方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为基础的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只能对贫困地区实行有基数、有增量的“挂钩补助”等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以缓解财政运行中的矛盾与困难;财政体制的税收返还政策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前提的,由于各县乡间收入基数、补助基数的不同,所得好处也有较大差 异,体制的差异性也在扩大。 1.4 收入结构不合理,财政增收潜力有限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秦集镇财政管理体制 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核定上级补助和上解支出数、定额补助,超收基数增量部分区、镇五五分成,超支基数增量部分全部由镇承担。现就我镇目前财政管理体制简述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有效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区政府将适合我镇管理的收支下划我镇,明确区乡两级政府事权和财政收支范围。 (二)保障区乡两级利益。在确保区级经济发展和我镇即得利益的基础上,财力适度向乡镇倾斜,增强乡镇财政实力,让乡镇镇“有能力干事、有钱干事”。 (三)属地管理。重新划定我镇征管范围,将适合我镇征管的企业列入我镇财政收入范围;并将我镇划定范围内的临时报验登记的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划入我镇征管范围。 (四)体制设计简单明确、便于操作。 二、主要内容 (一)我镇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 1、征管范围。我镇税收征管范围:长青乡税收征管范围以南、以西,分别至禹会区行政区划线。长青乡与我镇交界的征管范围以所辖行政村进行划分。 我镇征管范围内,原属我镇的企业,地税继续由地税城西所

负责征管,国税由区国税局负责征管,税收属我镇收入;原区级企业2009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区级企业,由区国税局、地税禹会分局负责征管,税收属区级收入;原区级企业2009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下划给我镇,属我镇企业,由区国税局、地税禹会分局负责征管,税收属我镇收入。我镇征管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实现的税收,原属我镇征管的,继续由我镇征管,税收收入属我镇收入。 我镇征管范围内,属区重点工程项目(含属市、区两级2010一2012年大建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实现的各项税收属区级收入,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区级在年终财政结算时,按当年实现地方税收的5—10%补助我镇;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收入,由区国税局和地税城西所负责征管。 我镇征管范围内,临时报验登记的建筑安装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其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级收入,由我镇负责征管。 今后我镇征管范围内新增企业(区级改组改制企业或区级招商引资企业除外)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级收入,由我镇负责征管。我镇征管范围内,区级改组改制企业或区级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的各项税收属区级收入,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 区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实现的各项税收属我镇收入,区与我镇5:5分成,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管。 2、收入范围。实行按税种划分,原则上,凡适合我镇征管的税种均列入我镇收入范围。包括在我镇范围内组织征收的中央收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划纲要,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激励创新的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

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统筹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

第十四章 财政管理体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十四章财政管理体制 本章目录 一、财政管理体制内容和类型 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增!!) 2011新版考情 一、财政管理体制内容和类型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四)财政管理体制的作用(新增!!) 一、财政管理体制内容和类型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财政管理体制,就是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根本制度。 财政管理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体制等。 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 【例题·单选题2011】财政制度的核心是( )。 a.财政收入制度 b.财政支出制度 c.政府预算制度 d.国家金库制度 答案:c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1.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机构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 2.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根本制度,其依据是政府职能界定和政府间事权划分。 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论文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论文摘要: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资源节约和生态补偿的财政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通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予以解决。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历经多次改革,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950—1979年实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1980—1993年实行“分灶吃饭”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以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一)1950—1979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1979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形成“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在这一框架下,财政管理体制也进行了多次调整。1950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1951—1957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体制;1958年实行以收定支、几年不变的管理体制;1959—1970年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1971—1973年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管理体制;1974—1975年实行收入固定比例留成、支出包干管理体制;1976—1979年,恢复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管理体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多次变动中,高度集权始终是这一时期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二)1980—1993年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此相适应,自1980年起,在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地方财权的同时,实行了“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管理体制。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8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分配体制。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实施后,地方财政的地位逐年上升,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滑,到1993年已下降到22%。这一体制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是中央财政所得比重较低,宏观调控能力有限,不利于宏观目标的实现。二是由于不同地区财政收入水平差异较大,拉大了地区间差距。(三)1994至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1994年,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实行了分税制的重大改革。基本内容是: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收入按照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征管机构;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长率挂钩,各地区“两税”(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增长0.3%。此后,又调整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在中央与地方分享的比例,调整了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划分比例。2002年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及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等,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分税制。 [!--empirenews.page--]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行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积极性,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总体实力显著增强。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迈上万亿元台阶,2003年、2005年又相继突破2万亿和3万亿元大关,2007年达5.13万亿元。我国人均GDP也于2006年突破2000美元大关,正向标志着全面小康水平的人均3000美元目标迈进。二是中央进行转移支付、均衡地区发展差距的能力增强。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明显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2007年54%,中央财政从东部发达地区净集中21 390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分别净补助10 249亿元和13 891亿元。初步估算,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的一半以上财政支出,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为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分税制财政体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完善。[1][2][3]下一页二、近几年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

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权巩固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财政体制是经济体制的核心,与依法治税理财、履行政府公共职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今世界,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执政党执政理财的普遍选择。我国的财政体制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统收统支、改革开放后的财政大包干以及分税制改革后,至1998年明确提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目标,从而确立了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模式。所谓“公共财政”是指为市场或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政府财政。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基本选择与必然要求。故人们把它称作是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政。公共财政体制是经济和财政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县乡财政是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其基础性地位与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快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矛盾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总结“十五”时期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财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积极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服务。我国现有2400多个县、4.6万多个乡镇,县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占40%,县乡财政运行对整个国家财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它是县域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同时它又直接关系到地方财政乃至整个国家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县乡集聚了9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这决定了县乡基层政权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方面担负重要使命。县乡财政关系到我国公共财政的振兴和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直面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现状,积极探讨解决对策,深化我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一、我国县乡财政的现状 (一)县乡财政总体实力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