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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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XX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AA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承蒙贵司委托,作为贵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对贵司与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锡矿山)合作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于2004年6月24日至29日对锡矿山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走访了湖南省冷水江市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收集了锡矿山法律方面的部分资料。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现场核查的有关情况,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一、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及改制情况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锡矿山矿务局,锡矿山矿务局在工商部门成立登记的日期为1949年11月15日,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锡矿山矿务局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湘经贸企业[2001]245号),锡矿山矿务局整体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

责任公司,并于2001年6月4日办理注销登记和新公司设立登记。锡矿山矿务局注销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20万元,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注册资本为24,959.68万元。锡矿山矿务局在改制的同时实施了债转股方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对锡矿山矿务局的债权转为改制后新公司的股权。

2、股东情况

1)股东及出资

根据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文及锡矿山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锡矿山注册资本为24,959.68万元,股东为3名,其中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出资18,779.68万元,占75.2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3,700万元,占14.8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480万元,占9.94%。

但是,根据锡矿山《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记载,AA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为20,592.3万元,其中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14,412.3万元,占69.99%;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3,700万元,占17.9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480万元,占12.04%。2002年2月27日,经湖南省财政厅审定,AA实收资本变更为25,159万元,出资额及比例变更为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19,016万元,占75.5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3,663万元,占14.5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480万元,占9.86%。AA《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记载的实收资本金额和股东持股比例与2002年2月27日湖南省财政厅审定的数额一致。

此外,根据AA提供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签约方为: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中国AA金属集团公司和AA矿务局,其中中国AA金属集团公司出资为折合17,498万元的资产,持股78.54%;中国AA资产

管理公司转股债权为3,700万元,持股16.61%;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债权为1,080万元,持股4.85%。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并非协议当事人,AA未能向本所提供国务院关于同意AA矿务局债权转股权的批文。

AA董事长就前述AA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会计报表的差异情况的答复为:AA整体改制时未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系按账面金额进行改制和计算股比,并以此进行工商登记。改制后AA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和账面金额有一定差异,AA按审计数额进行国有产权登记和帐务处理,故产生了上述差异。

根据AA致本所的《复函》,AA注册资本24,959.68万元与实收资本25,159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AA改制设立后又将原AA中心医院的资产按账面净值199.3万元注入,并相应增加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的出资额和调整股东股比。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从3,700万元降为3,663万元的原因在于: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将37万元出资额提前转让给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AA的实收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应按变更后的数额确定,但AA尚未就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替代中国AA金属集团公司成为AA出资人的问题,根据AA的介绍,前述变更系由于国务院调整AA行业管理体制造成的。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务院2000年曾下发《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AA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撤销中国AA金属集团公司,其所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

另据AA介绍,目前AA股东所持股份未进行质押。

2)股东与贵司合作的意见

据AA董事长介绍,就与贵司可能进行的合作,AA第一大股东湖南省AA 工业总公司持支持态度。由于与贵司合作的具体方案尚未形成,AA尚未征求中

国AA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AA资产管理公司的意见。

3)股东可能发生的变化

据AA董事长介绍,湖南省将于2004年7月成立湖南有色控股公司,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将过渡为AA行业协会,其所持AA股权将移交给湖南有色控股公司持有和管理。AA董事长认为,大股东的变化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造成的,不会影响与贵司的合作。

3、组织结构

根据AA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和有关负责人员的介绍,AA除设相关职能部门外,还拥有主要生产单位8个(包括南矿、北矿、南炼厂、北炼厂、精细冶金厂、化工厂、锌厂、技术中心);辅助单位4个(计检中心、机械厂、运输公司、动力厂);服务单位4个(生活服务中心、中心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新星公司);物资管理单位2个(原料公司、物资公司);学校4个(一中、二中、三中、职业学校);受托管理单位5个(建安公司、工业公司、水泥公司、锑华公司,注:另一公司名称未提供)。前述单位除受托管理单位外,北矿、生活服务中心、新星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A直接和间接拥有其100%的出资(注:由于AA 未提供全部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故本尽职调查报告对下属公司的范围和性质的描述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此外,根据AA《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AA长期投资项目还包括:泰国新月锑白厂(投资账面价值78.29万元,已成不良投资)、湖南有色财务公司(投资账面价值220万元,持股4.4%)、上海联营展销中心(投资账面价值1万元,已成不良投资)、深圳联营展销中心(投资账面价值10万元,已成不良投资)。

4、资产

1)采矿权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证号:4300000220181),AA拥有在冷水江市AA镇开采锑矿的权利,矿区面积为12.66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3年,自2002年8月至2005年8月。

根据AA生产部负责人介绍,AA取得《采矿权许可证》未支付采矿权价款,但每年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标准为:1,000元/年/平方公里;资源补偿费的缴纳标准为:锑矿年产量×市场价格×2%×回采率(81%左右),并可根据矿产回收、综合利用和科研技术利用情况适当减免,AA历年缴纳资源补偿费的数额不等,约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根据AA生产部负责人介绍,AA的采矿权未进行抵押。本所律师提出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AA采矿权的抵押情况和AA改制后采矿权的处理方式,但AA认为目前与贵司的合作尚未进入实质程序,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上述情况可能会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甚至增加改制成本,故未能安排本所律师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查。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矿权的处理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贵司与AA合作的进展需要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查采矿权的抵押情况。

2)土地使用权

根据AA提供的27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填写的《土地清查明细表》,AA拥有2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分别为工业、综合、办公、科研及居住,总面积为778393.39平方米,估价面积为131676.60平方米,账面价值为445.4万元。但根据AA《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AA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细目没有关于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记载,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土地细目记载了土地的结存额1,605万元。

根据AA提供的27份《国有土地使用证》,除2003年新办证的南炼厂、南矿、锌厂、冶金化工厂等4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明系工业用地、划拨取得外,其余2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显示取得方式,且土地使用人仍登记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冷水江市国土管理局地产办负责人的介绍,AA现有土地绝大部分为划拨取得,有少量土地(部分生活用地,约1亩)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属于出让取得。该负责人表示,如企业未进行改制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如企业进行改制则土地使用权应采取出让方式取得或作为国有资本入股。土地出让金应经评估后确定,其缴纳标准应不低于评估价值的40%。

根据冷水江国土管理局地籍股的登记及AA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AA已将20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面积为479419.7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405.86万元人民币。

3)房产

根据冷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的资料及AA填写的《房产证情况表》,AA 拥有房产437处,已入账金额为28,919万元,分别坐落于矿山办事处南矿、矿山办事处北矿、冷水江市诚意坪、冷办建新居委会、矿办松柏居委会;其房屋用途分别为工厂厂房、仓库、集体宿舍、办公、服务业、综合楼及其他。需提请注意的是,前述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登记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AA负责房改的人员介绍,AA大部分职工住宅已完成房改,并为职工办理了产权证;但有部分房屋由于其地理位置、房屋的破旧程度等原因未能进行房改,目前租赁给职工使用,租金每月几十元不等。

根据冷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登记,AA的下述房屋已设定抵押登记:

A、坐落于冷办诚意坪面积56960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

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3,556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2,489万元;

B、坐落于矿山办事处南矿场、冷办诚意坪面积153072.6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8,285.12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3,401万元;

C、坐落于矿办松柏居委会面积54758.61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5,045.07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3,500万元。

4)机器设备

根据冷水江市工商局的抵押登记资料,AA将4820台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24,432.91万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11,399万元。

5)商标

根据AA提供的3份《商标注册证》(第1055279号、第1970462号、第1975699号),AA的“闪星”文字和图形商标已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办理了3项不同类别和产品的注册登记。此外,“闪星牌”文字和图形商标已分别在美国和日本办理了注册登记。需提起注意的是,第1055279号《商标注册证》登记的注册人仍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本所律师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查询的结果,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AA拥有的第1055279号、第1970462号、第1975699号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信息。

6)专利

根据AA提供的7份专利证书(证书号分别为:第5441号、第13485号、第33090号、第44261号、第52830号、第54251号、第54252号),AA

拥有7项关于产品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需提起注意的是,前述专利登记的专利权人均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5、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

根据AA提供的《关于贷款担保的说明》,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AA 在各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为35,495万元,权利质押金额为1,480万元。根据AA 财务部负责人的介绍,截至2004年5月31日止,AA在各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约为28,800万元,目前最大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此外,AA还与水口山AA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信化工公司提供互保。其中:AA为水口山AA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为20,640万元,水口山AA有限责任公司为AA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AA为湖南金信化工公司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湖南金信化工公司为AA担保额度为3,060万元。AA说明对湖南金信化工公司的担保将于2004年逐步撤销,改为由水口山AA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6、劳资关系和社会保险

根据AA填写的《人员调查总表》及人事部负责人介绍,AA目前拥有在册职工7630人(其中内退819人),离休职工48人,退休职工3395人,抚恤人员730人。上述职工分布在AA及其下属的27个单位,但均直接与AA签订劳动合同。目前AA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两种:5年期和无固定期限,如职工连续与AA签订15年的劳动合同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A在册职工全部在湖南省社保局办理了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0%。AA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但从1999年起开始欠费,目前大约欠缴500多万元,

AA从2004年1月起开始从职工个人账户上扣缴个人应承担的失业保险费。AA 未在社保部门办理医疗保险,而是在AA内部建立了医疗保险账户和大病补充,参照社保部门的规定为职工报销医疗费用,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6%。由于湖南省从2004年6月才开始实施《工伤保险条例》,AA目前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同时,AA认为,按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伤保险不经济,如职工发生工伤直接由AA按规定标准补偿即可。AA确认,湖南省社保局对于AA仅在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现状持保留意见,AA将争取逐步在湖南省社保局为职工办理四险。

AA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由湖南省社保局委托邮局代发,离休人员平均工资为16,382元/年/人,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为7,687元/年/人,抚恤人员补助金和抚恤金为363元/年/人。但AA还承担离退休职工的书报和洗理费(36-48元/人/年)、医疗费、丧葬费。

据了解,AA2003年职工平均收入为10,900元,冷水江最低生活保障为110元/月。

7、税收和财政补贴

根据AA《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AA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并按流转税额的7%、3%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率为33%;出口业务实行免、抵、退办法。

根据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员的介绍,AA享受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其中锑退税率为13%、贵锑免增值税,由于享受免、抵、退政策,故无需就退免税部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AA为该局A级纳税人,纳税规范,不存在欠税行为。但2003年曾因采购环节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规范被处以2万元罚款。

根据冷水江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的介绍,AA缴纳的金额较大的地税税种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目前AA纳税规范,不存在欠税行为,亦未受过税务处罚。

根据AA《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和湖南省AA工业总公司下发的《关于下达部分企业2001年财政亏损补贴指标的通知》(湘色财发[2001]07号),AA2001年至2003年每年度均享受900万元的财政亏损补贴。该补贴应首先用于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职工工资的发放。

8、环境保护

根据AA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湘环[娄]字第[032]号),AA已取得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05年12月28日止。但是,该许可证登记的排放单位仍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和AA安环部负责人的介绍,AA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为二氧化硫的排放,目前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此外,AA关于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项目已经立项。

根据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的介绍,AA1996年曾因尾沙的污染问题受行政处罚,但最近5年内未再因环保问题受处罚。AA的排污费为115万元/年,不存在欠缴排污费的情况。

9、安全生产

根据AA提供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非煤矿)》(湘安矿证[2003直]字10号、11号),AA南矿、北矿已于2003年12月8日分别取得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非煤矿)》。

根据AA提供的《湖南省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AA矿务局可生产烧碱、液氯、盐酸、三氯化铝、双氧水、硫酸、五氧化二锑等产品。需提请注意的是:1)该许可证有效期已至2004年5月31日止。

2)根据该许可证的说明,获证企业变更名称的,需提出变更申请。但该许可证记载的获证企业仍为“AA矿务局”,尚未变更为“AA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3)根据该许可证的说明,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但该许可证仅显示了AA1999年度的年检记录。

根据AA提供的资料及其安环部负责人的介绍,AA已建立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AA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AA北矿破产事宜

1)北矿基本情况

根据AA北矿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北矿破产工作负责人的介绍,AA北矿拟进行政策性破产。北矿原为AA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为进行政策性破产,北矿于2001年10月18日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76万元,其股东及股比为:AA以固定产出资3308.72万元,持股98%;冷水江AA工业公司以固定资产出资67.52万元,持股2%。

2)破产审批

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同意大冶AA公司丰山铜矿等21户AA企业破产项目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2003]26号),同意北矿办理申请破产手续。

此外,北矿破产工作的负责人介绍,AA北炼厂也拟纳入政策性破产,但目前尚未启动破产申请程序。

3)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

北矿破产所需的破产清算费用约为38,800万元,目前破产费用的拨付正在报财政部审批,AA预计2004年7月能通过财政部审批。

北矿破产申请安置的职工为3011人,初步安置方案为:提前退休1000人、提前退养100人、买断工龄160人、辅业剥离230人、医院分离300人、机械厂分离160人、运输总队分离200人,其余人员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由AA继续聘用。北矿另有1525名混岗集体工不作安置,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另据AA董事长介绍,北矿破产拨付的职工安置费用约10,000万元将征求职工意见后或发放给职工、或直接转为职工对AA的投资,将AA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

4)破产债权

北矿破产涉及的债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5,000多万元和AA债权5,000多万元。北矿破产后,AA5,000多万元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

5)主辅分离和破产后财产的处理

北矿破产涉及的辅业分离和剥离方案为:AA公安分局已移交给地方,一中、二中、三中地方已同意移交,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费用从财政拨付的破产费用中列支。中心医院、机械厂、运输公司拟改制为独立法人,通过职工持股的方式自主经营。

AA拟在北矿破产后购买北矿剩余资产,继续开采和生产经营。

二、合作方案的选择及法律评价

1、贵司对AA增资扩股

根据AA董事长的介绍,AA比较倾向于此方案,其具体设想为:贵司根据AA净资产评估值对其增资扩股(AA方面委托的资产评估结果将于2004年7月提供,预计AA净资产评估值为35,000万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同时,AA北矿职工以北矿破产拨付的职工安置费用约10,000万元作为对AA 的投资。此外,AA正在向湖南省政府申请从AA资产中量化约8,000万元给AA北矿以外的职工,作为对职工的身份置换补偿,前述资金也作为职工对AA 的投资。通过贵司的增资扩股和职工投入,将AA改制为产权主体多样化的有限责任公司。

此方案的优点在于:

1)AA方面比较认可此方案,如实施此方案较易获得AA及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

2)操作程序较为简单,经AA股东会同意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根据资产评估值对AA增资扩股。

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AA净资产评估值为35,000万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评估的价值。但AA目前的土地使用权绝大部分为划拨取得,如贵司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值对其增资扩股,则AA目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转为出让取得或转为国家对AA的投资,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2)AA拟采取职工持股模式改制,但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2000]110号),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职工持股会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故如AA通过职工持股会持股可能存在法律障碍。此外,AA职工人数较多,而《公

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且公司的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如AA职工直接持股或通过公司持股需依法确定持股主体,使之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和对外投资的要求。

3)AA北矿正在实施政策性破产,但北矿实际并未按独立法人资格的模式运作,且北矿的职工均与AA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如北矿破产的职工安置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影响AA的生产经营及贵司与AA的合作。

4)根据《公司法》及AA公司章程的规定,AA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

5)根据《公司法》及AA公司章程的规定,AA增资事项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通过。

2、AA主辅分离改制后贵司再对其增资扩股

鉴于方案1涉及的职工持股和北矿破产问题较复杂,本所律师建议可以考虑贵司仅对主辅分离和改制后的AA进行增资扩股。具体设想为: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的规定,AA将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关闭破产资产等“三类资产”分立为新公司,AA职工对新公司增资扩股,将新公司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贵司根据分立后AA的资产评估值对AA进行增资扩股。

此方案的优点在于:

1)AA分立后将不再直接涉及北矿破产和职工持股问题,北矿破产和职工持股事宜转由新公司承担,贵司的投资风险将降低。

2)AA分立后主业将更突出,不再承担社会职能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

3)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后新设的公司

可以依法享受三年免税、资产核销、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制成本列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此方案涉及企业分立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分立的法律程序,则贵司对AA增资扩股的时间将相应顺延。

2)AA、地方政府及AA的债权人可能不认可此方案。

3)分立后的新公司亦应具有一定的优质资产和盈利能力,否则职工持股难以实施。

4)AA可能承担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AA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立和增资事项均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通过,且AA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

6)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须经AA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贵司从AA股东处收购股权

贵司如欲取得AA的股权,除增资扩股外,也可直接从AA现有股东处收购股权。

此方案的优点在于:

1)操作程序较为简单,经AA股东会同意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根据股权评估值收购股权。

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 〖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根据×银行×支行(下称"×银行")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项目尽职调查委托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整体处置×公司(下称"主债务人")项目(下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项目的债权及担保债权权益有关事宜(下称"本项债权"),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银行提供的与本项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并就有关事实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听取了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有关文件及陈述和说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无任何应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对本项债权的合法成立、存续、数额等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没有完整书面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了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结论,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 〖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 使用人针对本项债权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本法律意见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

某公司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公司 之 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目录 (2) 释义 (5) 重点关注事项提示 (7) 正文 (8) 一、【】的基本情况 (8) 二、【】的历史沿革 (8) (一)【】年【】月,【】设立 (8) (二)【】年【】月,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 (9) (三)【】年【】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9) (四)【】年【】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 (10) (五)【】年【】月,第一次增资,第三次变更经营范围 (10) 三、【】子公司 (10) (一)一级子公司 (10) 1、【】 (11) 2、【】 (18) 3、【】 (19) 4、【】 (20) (二)二级子公司 (20) 2、【】 (21) 3、【】 (21) 4、【】 (21) (三)三级子公司 (21) 四、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1) (一)股东 (2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

(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22) (二)【】的经营资质和认证 (22)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2) (一)关联方 (22) (二)关联交易 (26) (三)同业竞争 (26) 七、主要财产 (26) (一)土地使用权 (26) (二)房屋所有权 (26) (三)租赁房屋的情况 (26) (四)专利 (26) (五)商标 (27) (六)软件著作权 (27) (七)域名 (27) 八、重大债权债务 (28) (一)借款合同 (28) (二) (28) 九、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8) (一)【】年【】月,收购【】【】%股权 (28) (二)【】月,收购【】【】%股权 (28)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9) 十一、税务及财政补贴 (29) (一)【】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29) (二)【】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29) (三)【】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29) (四)财政补贴 (30) 十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0) 十三、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1)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前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报告的附件包括材料目录、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工商登记资料、行政批复及审批文件资料、政府机关,其他机构或目标公司声明与承诺等。附件另行装订成册。第二章正文第一部分目标公司法律情况审评 1.1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由目标公司自行出具公司简介并盖章) 1.2目标公司的设立 (一)目标公司于201X年5月20日向xx省xx市工商管理行政局申请设立,核定公司名称为“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xx市火车站向南1公里处;营业期限二十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泵售、工业xx的生产、销售、炉渣、炉灰的销售。 (二)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为: xx(男,195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东园镇南路281号),出资额人民币84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84万元,占注册资本84%; xx(男,195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 市三闸乡杨家寨村六社)出资人民币1 5.6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1

5.6万元,占注册资本1 5.6%。 xx(男,汉族,汉族,1969年8月23日出生,住xx省xx市马神庙街94号)出资额人民0.4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0.4万元,占注册资本0.4%。 (三)设立时验资情况: xx市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张会验字(200 3)90号验资报告(节选,以附件为准,附件一26页):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由xx、xx、xx三位股东出资,经审验,截止201X年5月19日止,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实际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设立时公司章程(概述,以附件为准,附件一15页): 对包括宗旨、名称及住所、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及出资方 篇二: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201X0428 北京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机密)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一部分导言 1、简称与定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于201X年2月28日出具的北京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或“我们”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律师。“”指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本所根据公司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内容包括: 1、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是否经营、是否年检、企业性质及性质是否变更(是否分立、合并、改制)、是否停产或破产、是否清算、职工人员(在职和退休)结构。 2、债务人及担保人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或开办人)是否足额出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资报告、评估报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报表、负债明细(见企业报表)。 3、有抵(质)押担保的,应调查抵押物或质押物(或质权)情况:抵(质)押物或质权现有名称、数量、面积、质量、所在地、所有权属或使用权属等现状是否与抵(质)押设定时一致,现场查看抵(质)押物是否存在有无减值因素,如土地的性质(如为划拨土地需扣除40%土地出让金)、房产与土地是否一同抵押、抵押物完善程度(瑕疵)目前的市场价值、抵押物被依法执行的或变现的难易程度。初估现值并与债权金额进行比较。 4、回购意向和其他。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债务人)”指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公司(保证人)”指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对我们做出的所有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本报告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均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

有限责任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全)

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所” 指××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公司的设立 1.1.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万货币××% ××××××万货币××% ××××××万货币××% 合计×××万100% 1.1.2 ××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调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360项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9.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30.转股价款未支付 31.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3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33.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4.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5.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6.转股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7.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8.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9.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40.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3.伪造转股文件,股权权属存在纠纷 44.转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尚未办理 (三)、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5.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当时有关法规的规定 46.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7.非货币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8.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9.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50.关于以自身资产评估出资 51.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52.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53.关于以实物出资使用假发票 54.评估增值过大 55.关于以划拨土地出资 56.对公司出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出资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 57.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8.公司未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59.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60.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61.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62.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提前缴纳 63.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四)、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64.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五)、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金杜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金杜律师尽职调查 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公司主体方面的资料(公司简介、设立及沿革情况)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领取的营业执照、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及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2、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等);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4、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它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如有); 5、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6、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 7、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情况说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表),其后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表)以及工商局核发的审核意见书(表)等相关文件; 8、公司历次的年检报告; 9、所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院判决(如有);

10、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如有) 11、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联系地址、职位、工资水平、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其它业务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担保)、在除公司以外的任何其它企业所持有的权益及兼职情况、是否曾担任过任何因经营不善而被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职员或股东; 12、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3、公司董事会历次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4、公司监事会历次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15、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营、合作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或部门(包括于分公司、营业部、中心等,下同),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或参股关系、持股份额、其它持股人名称及持股数量,并提供公司曾经设立过的关联公司或相关业务运营公司的设立文件和终止或转让文件(如有); 16、政府部门对公司设立的任何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经营实体的批准文件及对上述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经营实体变更的批准文件(如有); 17、政府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部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 18、组织机构代码证;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贵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对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进行律师尽职调查,我所律师团队参加具体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我所外聘名列上海前五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董事兼部门经理某某会计师及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以提高本次尽职调查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及时完成贵司本次的委托业务。 针对贵司与某国A公司、B公司多轮商谈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担忧,我们在二00 X年X月X日向贵司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中建议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X点(详见法律服务方案),并建议在常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应做的其他工作,不再展开。 鉴于本案的诸多特殊性,我所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一: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理;要求某方管理人员排他性承诺等二个工作手段。其他诸如向贷款银行和重要供应商进行询证、向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及与评估、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相互支持和协调等方式则不再采用。 鉴于以上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和尽职调查手段及本案的诸多特殊性,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假定: 1、某某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我们审查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审批、备案材料及动产抵押担保清单,特别是《贷款抵押担保合同》,都是准确和完整的; 4、向我们律师作出排他性承诺的所有某方委派人员,其承诺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5、B公司(英文名:XXX)拥有某某公司%的股权,是享有完整的权利; 6、某某公司除提供文件揭示的资产抵押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7、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假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假设和我们大量的工作和多次的讨论,根据现行有效的我国法律,根据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所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某某公司在业务运作和管理上存在的或有风险,主要为: 1、在某某公司B部门经理权限内及采购环节存在的或有风险; 1) B部门经理权限内的或有风险; 2) 采购询价过程中的或有风险 2、200X度审计后,应付帐款中存在的或有风险;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电梯安装维保行业) 要点 律所根据公司委托,为其收购某电梯安保维护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导言 一、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 的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律师。 “”指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并存续的、法定地址位于的公司。 特种设备许可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有限公司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 “ ________________ ”指 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登记设立并存续的、法定地址 位于的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二、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本所,在获得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并基于本报告的解释和限制, 对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法律现状,为其收购___________________ 之可行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工作范围 基于法律尽职调查期间获得的资料和信息,本所之工作范围为确认以下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职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公司 根据《关于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以下简称“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年月日,本所律师向公司发送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年月日,贵公司签订了《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在整个尽职调查体系中,财务尽职调查主要是指由财务专业人员针对目标企业中与投资有关财务状况的审阅、分析等调查内容。以下是为您带来的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感谢您的阅读! 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 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 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范本,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1】根据××银行××支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项目尽职调查委托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整体处置××公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项目的债权及担保债权权益有关事宜,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银行提供的与本项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并就有关事实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听取了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有关文件及陈述和说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无任何应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对本项债权

的合法成立、存续、数额等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对于没有完整书面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了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结论,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 〖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使用人针对本项债权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本法律意见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优势行业是指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国家政策也支持、市 场成长空间又很巨大的行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上xc 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 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XX.XX对某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 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 W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 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 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 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 、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 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 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

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 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 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3、W公司实际控制人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 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 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 同意或 认可等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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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Ctrl+D,我们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更多关于2015年报告的信息,敬请期待! 点击查看:True 相关推荐:| | | | | |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主要内容 (一)业务调查 业务调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情况和风险,调查公司商业模式、经营目标和计划。 1.行业研究:通过搜集与公司所处行业有关的行业研究或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比较市场公开数据,搜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主办券商内部行业分析师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审慎、客观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特有风险(如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2.公司产品考察: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谈,实地考察公司产品或服务,访谈公司客户等方法,调查公司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了解产品种类、功能或服务种类及其满足的客户需求。 3.关键资源调查: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主要知识产权文件等方法,结合公司行业特点,调查公司业务

所依赖的关键资源。 4.公司业务流程调查:通过查阅公司业务制度、实地考察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业务环节、对主要供应商和客户访谈等方法,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了解公司关键业务流程。 5.公司收益情况调查:通过查阅商业合同,走访客户和供应商等方法,结合对公司产品或服务、关键资源和关键业务流程的调查,了解公司如何获得收益。 6.公司趋势调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重大业务合同等方法,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了解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各个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分析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是否与现有商业模式一致,提示公司业务发展过程跌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机制。 (二)公司治理调查 1.了解三会: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文件,调查公司三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关注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机制。 2.董事会对治理机制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诉讼评估,内容包括现有公司治理机制在给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以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监事调查:调查公司董事、监事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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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报告文档5篇 前言: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尽职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版) 2、篇章2:尽职调查报告例文通用版 3、篇章3:尽职调查报告模板标准版 4、篇章4:尽职调查报告例文规范版 5、篇章5:尽职调查报告样本 篇章1:尽职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版)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

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2]。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尽职调查又叫审慎调查,是“适当或应由的勤勉”,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总结。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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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业务调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情况和风险,调查公司商业模式、经营目标和计划。 1.行业研究:通过搜集与公司所处行业有关的行业研究或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比较市场公开数据,搜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主办券商内部行业分析师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审慎、客观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特有风险 2.公司产品考察: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谈,实地考察公司产品或服务,访谈公司客户等方法,调查公司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了解产品种类、功能或服务种类及其满足的客户需求。 3.关键资源调查: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主要知识产权文件等方法,结合公司行业特点,调查公司业务所依赖的关键资源。 4.公司业务流程调查:通过查阅公司业务制度、实地考察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业务环节、对主要供应商和客户访谈等方法,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了解公司关键业务流程。

5.公司收益情况调查:通过查阅商业合同,走访客户和供应商等方法,结合对公司产品或服务、关键资源和关键业务流程的调查,了解公司如何获得收益。 6.公司趋势调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重大业务合同等方法,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了解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各个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分析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是否与现有商业模式一致,提示公司业务发展过程跌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机制。 1.了解三会: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文件,调查公司三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关注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机制。 2.董事会对治理机制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诉讼评估,内容包括现有公司治理机制在给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以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监事调查:调查公司董事、监事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国籍及境外居留权、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业经历;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现任职务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书(共5篇)

篇一: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职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公司 年月日,贵公司签订了《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本报告分为导言、

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 一、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经营范围为。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2. 股权结构为: 3. 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房产 1. 房产证号为 2. 房产证号为 (三)机动车辆 1. 号牌号码:主:,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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